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

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
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

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

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4日修订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造价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和规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39号)、《卫生系统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对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实行部审计和委托外部审计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委托跟踪审计机构

第三条对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维修工程项目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委托业务工作应按照要求办理。

第四条对外委托社会审计业务工作应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审计部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加,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社会信誉好、审计质量高、收费价格合理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

第五条审计部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业务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跟踪审计工作容

第六条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容包括:

(一)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二)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

(三)根据工程进度审核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审计部同意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

(四)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五)协助甲方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审计部提供造价控制分析报告;

(六)工程施工过程中与项目管理、监理、施工单位相互沟通,如遇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七)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审计部提供咨询意见;

(八)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九)会同审计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相关工程部门及时报送竣工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见附件),严格按照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的要求报送,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十)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四章跟踪审计工作职责

SZ—003: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

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4日修订日期:

第七条在与委托跟踪审计单位签订合同时,根据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投资情况,要求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工程造价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始终在现场,常驻工程现场技术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土建一人、安装一人)。审计部不定时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跟踪审计人员不在现场酌情给予罚款;项目负责人及造价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中兼职,发现后审计部有权更换相关人员,平时有事必须向审计部及基建办负责人请假,跟踪审计单位需更换造价人员时须经审计部同意方可更换人员。

第八条跟踪审计单位在参与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合同签订时要严格把关,对有关影响增加造价的施工方法、方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计部对跟踪审计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给予支持。

第九条跟踪审计单位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廉洁自律。如果因跟踪审计单位人员渎职或徇私舞弊,给医院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并对当事人进行撤换、处理。

第十条如果施工阶段审计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医院有权中止合同,另行选择跟踪审计单位,审计资料全部交给医院。

第十一条跟踪审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做出的各种签证提前与审计部沟通。

第十二条对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现场签证进行现场勘验和确认;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对量大及非常规签证及时向审计部报告,并向审计部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三条参与项目定价、材料定价、设备定价的市场考察和审核。

第十四条跟踪审计单位人员要随时抽查与工程造价严格的工程具体做法及相关工程量是否与施工图纸相符,并向审计部提出书面报告,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十五条工程结算依据以相关部门提供的竣工图纸、资料为准,设计变更及工程现场签证资料严格按照《大学第二医院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审计部随时检查跟踪审计工作情况,对业务工作进行抽查,要求跟踪审计单位人员定期汇报工作,如工作中有问题需审计部出面协调解决,审计部人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保证跟踪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部审计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对投资50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审计,由审计部部审计人员跟踪审计,对跟踪审计的项目要认真负责,经常到现场查看施工情况,做好现场记录,为结算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八条工程结算时根据相关定额标准,主要材料执行市场价格,人工单价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执行,严格认真做好工程结算。

第十九条审计工作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相结合。

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

SZ—003: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

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4日修订日期: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

审计部:

根据《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现将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审计部,并对所送资料做出承诺。

一、报送的项目资料如下:

1.立项报告;

2.施工方编制的竣工结算书,含编制说明、初审结算书及审查说明;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取费许可证;

4.工程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5.技术交底纪要、招标文件;

6.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审核的原工程概预算及增减概预算,或经过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书;

7.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技术洽商及现场施工签证和记录;

8.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补充单价说明,实施监理工程的监理报告书等;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工程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

11.施工过程发生的材料预算价格及差价凭据,暂估价及差价凭据,合同规定需持凭证进行结算的原始凭据;

12.甲方供料明细表;(含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实际价格、转账价格);

13.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其他材料;

14.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二、对以上提供资料做出承诺:

1.与该项工程经济活动的全部资料均已提交,并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

性、合法性负责;

2.该项目工程审计实施后,不再补充任何有关涉及结算价款的资料。

提供资料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章

报送资料人签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将竣工结算资料报工程相关部门初审,工程相关部门审核后,将其他相关资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一并交审计处,由审计处转交跟踪审计单位依据所接收的资料出具工程结算报告。

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

审计署审计现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进一步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防范风险,落实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以下统称审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审计现场管理,是指自审计组进入被审计单位开始工作至向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提交审 计结果文书期间,对执行审计业务及相关事项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 第四条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审计组组长是审计现场业务、廉政、保密、安全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审计署领导或者司(局、特派办)领导担任审计组组长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审计现场负责人。审计现场负责人根据审计组组长的委托,履行审计现场管理职责,对审计组组长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审计组设审计小组的,审计小组的审计现场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由审计组组长视实际情况确定。 审计组成员应当根据审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审计组组成后,应当围绕审计工作任务,组织必要的审计业务学习和培训,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保密、安全等教育。 第六条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时,一般应组织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召开审计进点会议,宣读审计通知书,告知审计工作纪律相关规定,提出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等。 审计期间,应当在被审计单位公示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及举报电话、审计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审计组组长对审计实施方案的质量负责。审计组组长应当及时组织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采取以下措施提高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一)充分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确保调查了解的深度和效果; (二)根据审计项目总体目标、被审计对象实际情况和审计人力及时间资源等,合理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

有限公司审计管理制度

A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2)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职责与权限 (3) 第四章审计计划管理 (5) 第五章内部审计管理 (7) 第六章外部审计管理 (10) 第七章奖惩 (11) 第八章附则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交运集团”)的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实现集团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审计工作在促进集团经营管理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各二级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集团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对集团公司及二级成员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决算、任期经济责任、人员离任、资产质量、经济效益、基本建设项目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和评价工作,以促进集团加强经营管理、实现经营目标。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外部审计,是为集团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的审计行为,主要内容为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内外部审计的协调等。 第五条A交运集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A交运集团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与其承担的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监察部,审计监察部的编制由集团公司根据需要确定。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原则上对集团公司所有机构或个人实施审计。审计监察部应当接受集团总经理的领导和监督。 第七条集团公司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可逐步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不具备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集团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审计部门或人员只负责本单位的审计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的领导和监督。 第八条A交运集团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法律、企业管理、信息技术等综合知识和专业技术

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

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 全过程跟踪审计作为科学的建设项目管理方法,主要是以国家政策、技术规范、定额、合同等为依据,跟踪控制设计过程、施工过程和竣工过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确保三大目标的实现。 在高速公路建设中,为了适应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经济关系的建立,适应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的要求,需要按照建设阶段进行多次计价:对各阶段进行有效审计,使各个阶段的计价有机的联系起来,才能够如实体现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对定期财务审计和阶段性工程造价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和完善资料。因此要有效的控制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必须把造价控制贯彻到建设全过程,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变事后控制为事前、事中控制,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能有效控制成本 由于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如工程设计变更、设备和材料价格、工资标准以及费率、利率、汇率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变动。所以,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在施工过程中,由造价审核人员不定期进驻工地对隐蔽工程情况、材料使用情况、设计变更情况等及时办理签证记录,杜绝不负责任的“现场签证”行为;同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及时筹措资金,支付工程款,降低财务费用,有效地控制成本。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为竣工验收提供保证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大、单项工程多、建设周期长,建设前期和实施过程中的每一项决策、措施都必须慎重行事,一旦失误,就会对项目总投资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可能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得以调整。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从项目决策、设计方案确定、资金筹措与运用、建设过程等每个阶段都予以监督,可以防止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决策失误,防患于未然,即使发生了问题,也能得到及时纠正,避免损失,从而保证了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XXXX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确认和咨询工作,以独立、客观的评价和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治理程序和效果,增加企业价值,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根据企业的规模、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法律审计监察部,下设审计科,设审计科长1名,内部审计员2名,造价审计员2名。 第五条法律审计监察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内部审计职能,直接对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工作程序; 三、掌握企业会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工程造价、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从事内部审计、企业会计、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经历,并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第七条法律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审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总结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二、参与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公司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 三、参与公司对主要存货的定期盘点和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关键

跟踪审计实施办法

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 随着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审计监督,确保竣工决算的及时、合理、准确,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投资规模,保障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对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学校投资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或投资额在 150 万元及以上装饰工程及对学校教育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跟踪审计,是指自建设项目投资活动开始,至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审计部门依法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分阶段进行跟踪审计监督。 第三条:审计部门对上述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事项进行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 可以延伸审计。 第四条:跟踪审计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在每个阶段实施完毕后由审计部门及时提出跟踪审计意见,办理完必要的手续后,方可进入下一实施阶段。现将每个阶段对建设单位和审计部门的职责和要求规定如下: (一)、建设项目准备阶段: 1 、建设管理部门职责:( 1 )将符合上述跟踪审计条件的项目及时向审计部门通报备案;( 2 )及时向审计部门提供有关的项目批文、甲方组织管理者名单及联系方法;( 3 )及时报审工程概算及招投标等有关资料。 2 、审计部门职责:( 1 )根据建设管理部门上报的建设项目情况,及时编制跟踪审计计划,合理组织审计力量,参与跟踪审计活动。( 2 )由跟踪审计人员进行概算审计,从源头把关,形成制约机制。( 3 )认真研究、查核报审的文件和资料,从节约投资,优化方案,规范程序等角度,及时提出阶段性审计意见。 (二)、建设项目施工阶段: 1 、建设管理部门职责:( 1 )在正式签订建设项目相关的经济合同之前,应经校合同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并注意在签定合同时,合同条款中须有“工程款经审计后方可结清”及审计费合理承担的条文;( 2 )向审计部门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和必要的工作场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交底情况的有关资料;( 3 )在工程发生变更后一周内,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明确变更内容及由此而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并报送给跟踪审计人员;( 4 )工程完工后一月内及时整理零星工程、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等资料,以备核查;( 5 )督促施工单位按月提供单位工程的验收月报表。 2 、审计部门职责:( 1 )审查有关经济合同,合理约定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重点审查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与合规性;( 2 )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情况进行查验和复核;( 3 )参与确定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款;( 4 )审查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量月报,并以此作为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5 )重点对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情况提出阶段性审计意见。

化验室电子数据与审计追踪审核管理规程

计追踪活动日志得到审核和评估。 2.适用范围:适用于化验室计算机化系统检验仪器产生的电子数据及相应的纸质记录、仪器审计追踪活动日志。 3.责任者: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系统管理员(IT )、化验室QA检验员 4.责任人职责: 质量负责人:督促检查本规程的执行情况,可有因或临时发起审核指令。 质量受权人:分配检查人执行电子数据和审计追踪的审核;批准审核结果以及在审核表单上签名和标注日期。 化验室QA执行电子数据和审计追踪审核,在审核表上记录发现的缺陷;对不合规项提起、参与偏差调查;对偏差进行纠正和预防;对审核表进行归档;审核完成后在检查表单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系统管理员(IT):为审核人员分配执行电子记录和审计追踪审查活动所需要的权限。 检验员:全面配合审核,对检查中发现的偏差进行调查和纠正预防。 5.内容: 定义电子数据:也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

收或者储存的信息,其创建、修订、保存、归档、分发由计算机系统管制。 计算机化系统:包含一系列硬件、软件及外围装置,用以满足特定的功能。 审计追踪:安全的、计算机产生的、有时间印记的电子记录,依据该记录,可以重建作 业者进行创建、修订或删除电子记录等系统活动的事件过程。 审核频次 化验室QA 定期审查每个系统的电子记录和系统活动日志, 频次为每月一次。 质量负责人可根据系统复杂性、既定用途或其它需要,可以增加审核频率。 审核目标 液相色谱、气相色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光谱、紫外分光光度计、 总有机碳分析仪等计算机化系统设备所产生的电子数据。 审核方式 每月对仪器操作使用人员全覆盖,采取随机抽查部分数据的方式,每人每月 抽查自上次审查之后生成的2个批次数据,如当月该检验员生成数据少于 2个批次的则 全部抽查。涵盖设备包括色谱类与光谱类。必要时也可以按人员、产品、物料或仪器类 型等,有针对性的抽查或全面查验审核。 审核内容电子数据审核和系统活动日志审核。表格见附件。 电子数据审核 电子数据真实存在(注意不能重新处理)并与对应的纸质打印数据内容一致。 电子数据产生可追溯到操作人,电子记录的账号,与书面记录的检测人应相同。 批检验生成的电子数据应当与所打印的纸质数据的数量一致, 的记录或处理措施并得到确认或批准。 审核同一产品或物料有无复测的情况,如有应当有相应的偏差处理记录并得到的 批准。 审核管理规程 如有不一致的应当有相应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编号:SM-ZD-88276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广西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创新港湾工程公司部审计 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零零三年九月

. . . .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释义 (1) 第二条目的 (1) 第三条围 (2) 第二章部审计机构 (2) 第四条执行董事 (2)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 (2) 第六条审计员 (2) 第七条外部审计机构职责 (3) 第三章部审计的围、依据 (4) 第八条部审计围 (4) 第九条审计依据 (4) 第四章部审计容 (4) 第十条财务活动及财务工作 (4) 第十一条公司部控制制度 (4) 第十二条经济业务活动 (5) 第十三条离职审计 (5) 第十四条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5) 第五章部审计工作程序 (5) 第十五条公司年度部审计计划 (5) 第十六条部审计立项 (6) 第十七条部审计执行 (7) 第十八条专项部审计 (7) 第十九条部审计报告 (8) 第二十条部审计结果的处理 (8) 第二十一条部审计档案管理 (9) 第二十二条重大经济事项监核 (9) 第六章外部审计管理 (10) 第七章审计结果的评价与奖惩 (11) 附件:部审计通知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释义 公司的审计工作分为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1)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员在执行董事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部审计协会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的业务经营各环节、财务系统和经济效益开展监督、稽核、评价工作,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 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负责,审计员发表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并向执行董事报告工作;同时将审计结论和有关决定通报经理层,以督促经理层改进工作。 (2)外部审计指由执行董事代表股东委托公司以外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收支等情况,以及特殊经济事项独立进行检查,就其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等方面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 外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和股东负责,由审计员配合工作,审计报告直接呈报执行董事。 第二条目的 通过审计工作,实现以下目的: (1)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2)查错揭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加强对公司各部门的监督与控制; (4)确保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有效执行,改善经营管理; (5)为执行董事的经营决策提供相对独立、客观的资料。 第三条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部审计机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计划方案

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准备阶段 1、向委托方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2、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3、组成包括项目经理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工作小组,差进行合理分工,明确每个人员的职责范围; 4、编制工作计划,对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咨询质量。 实施阶段 (一)施工前期审计 工作内容包括审计进场前已完的概算、预算、招投标、合同管理及其内部控制的审查与评价。 1、项目法人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审计 (1)审计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程序和规划、环保、土地、劳动、安全、消防、建筑、税收等有关法律法规; (2)审计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 (3)审计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投资规模的情况。 2、概算审计 设计概算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概算编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概算编制的规 定和费用标准,防止任意扩大投资规模和出现漏项,减少投资缺口,打足投资,避免发生实际造价大幅度地突破概算的现象。主要采取重点审计法和对比审计法,即选择建设项目中工程量大、单价高,对造价有较大影响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重点审查。 3、招投标审计(包括项目全过程中招投标情况) 招投标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查和评价招投标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招投标资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以及工程发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主要审计方法采取询问法、分析性复查法和文字描述法。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招投标前准备工作的审计 ①审核招投标条件是否具备,招标申请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②审核是否建立、健全招投标的内部控制,执行是否有效; ③审核是否存在人为肢解工程项目、违规操作招投标等问题; ④审核招投标程序和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⑤审核标段的划分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和施工界面衔接需要,是否存在

化验室电子数据与审计追踪审核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化验室电子数据与审计追踪审核的管理规程,确保所产生的电子数据与审 计追踪活动日志得到审核和评估。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化验室计算机化系统检验仪器产生的电子数据及相应的纸质记录、 仪器审计追踪活动日志。 3. 责任者: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系统管理员(IT )、化验室QA检验员 4. 责任人职责: 4.1质量负责人:督促检查本规程的执行情况,可有因或临时发起审核指令。 4.2质量受权人:分配检查人执行电子数据和审计追踪的审核;批准审核结果以及在审核表单上签名和标注日期。 4.3化验室QA执行电子数据和审计追踪审核,在审核表上记录发现的缺陷;对不合规 项提起、参与偏差调查;对偏差进行纠正和预防;对审核表进行归档;审核完成后在检查表单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4.4系统管理员(IT):为审核人员分配执行电子记录和审计追踪审查活动所需要的权限。 4.5检验员:全面配合审核,对检查中发现的偏差进行调查和纠正预防。 5. 内容: 5.1定义5.1.1电子数据:也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

收或者储存的信息,其创建、修订、保存、归档、分发由计算机系统管制。 5.12计算机化系统:包含一系列硬件、软件及外围装置,用以满足特定的功能。 5.1.3审计追踪:安全的、计算机产生的、有时间印记的电子记录,依据该记录,可以重建作业者进行创建、修订或删除电子记录等系统活动的事件过程。 5.2审核频次化验室QA定期审查每个系统的电子记录和系统活动日志,频次为每月一次。质量负责人可根据系统复杂性、既定用途或其它需要,可以增加审核频率。 5.3审核目标液相色谱、气相色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光谱、紫外分光光度计、总有机碳分析仪等计算机化系统设备所产生的电子数据。 5.4审核方式每月对仪器操作使用人员全覆盖,采取随机抽查部分数据的方式,每人每月抽查自上次审查之后生成的2个批次数据,如当月该检验员生成数据少于2个批次的则全部抽查。涵盖设备包括色谱类与光谱类。必要时也可以按人员、产品、物料或仪器类型等,有针对性的抽查或全面查验审核。 5.5审核内容电子数据审核和系统活动日志审核。表格见附件。 5.6电子数据审核 5.6.1电子数据真实存在(注意不能重新处理)并与对应的纸质打印数据内容一致。 5.6.2电子数据产生可追溯到操作人,电子记录的账号,与书面记录的检测人应相同。 5.6.3批检验生成的电子数据应当与所打印的纸质数据的数量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应当 有相应的记录或处理措施并得到确认或批准。 5.6.4审核同一产品或物料有无复测的情况,如有应当有相应的偏差处理记录并得到的 批准。

专项审计管理方法

专项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项审计工作,及时提供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济运行信息,促进企业加强经济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专项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审计中心依法运用审计手段,就与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经济管理有关的特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对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审计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专项审计主要内容及程序 第四条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在实施专项审计时,可根据需要成立一个或若干个专项审计组。专项审计组对审计中心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审计人员办理专项审计事项时,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调查事项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做出符合事实的结论。 第六条审计人员开展专项审计,应当注意保守被调查企业的秘密。第七条进行专项审计的主要内容: (1)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济活动情况; (2)审计中心门选定的专门事项; (3)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交办的其它调查事项。

第八条专项审计组应当制定审计调查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专项审计的目的、内容、范围、程序、时间、方法、人员分工等。 第九条在进行专项审计前,应当通知被调查单位。被调查单位应当按照专项审计组提出的要求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专项审计工作。 第十条专项审计可以采取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召开座谈会及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专项审计组应当对收集的被调查单位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并编入专项审计工作底稿。专项审计组收集的被调查单位的材料应当符合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的要求。 第十二条专项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应当客观、真实,文字表述应当准确、简洁、通俗易懂。 第十三条专项审计报告应当反映被调查单位的总体情况和主要问题,既要有综合性数据,又要有典型事例,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1)专项审计项目说明; (2)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调查结论和改进建议; (5)其它需要反映的内容。 第十四条专项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调查组应当及时报告审计中心。审计中心根据调查事项的性质和调查的情况,向集团公司总裁或董事长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公司会计审计管理制度(doc 20)

会计审计 管理体制 公司管理制度 管理大纲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基本内容及作用

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基本内容及作用 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在工程实施阶段,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切合实际的审计依据,对工程投资实施动态的、主动的控制。全过程跟踪审计由竣工决算事后的静态审计,发展到“驻场动态审计”,使审计监督覆盖了从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变更、设备材料的进出、隐蔽工程确认,直到工程款支付的全过程。要全面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并及时纠正项目进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偏差,取得社会效益与投资效益的最优化,就有必要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阶段实施全过程的控制,将可能的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达到基建审计的目的。建设项目的规模越大,建设工程造价控制越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审计部门的事前加入、全程跟踪,能及时提供有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作用 1.跟踪审计对工程前期工作的监管作用 跟踪审计工作是全程性的,审计工作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决策、项目立项等一系列活动。工程前期工作的跟踪审计主要是对建设项目决策、前期审批工作的审核,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上述文件的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以及前期费用支出的真实、合理性,确保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合理,有效地控制前期费用的发生,规避建设单位的投资风险,保证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建设。 2、跟踪审计对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作用 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之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设计阶段影响投资的因素很多,其中设计标准、设计方案、结构安全系数等都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设计阶段的跟踪审计工作目标是确定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设计的深度和质量是否满足要求,设计是否控制在工程项目计划投资额内,设计是否达到限额设计要求。 3、跟踪审计对工程招投标过程的监督作用 建设单位审计部门根据公司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根据工程建设规模、使用功能、资金投入量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依据对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进行全面、全方位的审计,审计是否按主管部门核准方式招标,招投标环节中是否存在投标单位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招投标工作存在错漏,避免影响中标结果,确保招投评标过程的客观、公正,规范了招投标管理工作,达到了招标择优选择的目的的实现。 4、跟踪审计对合同制定、执行的把关作用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合同管理与工程的效益直接相关,通过有效地合同管理来控制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投资管理,跟踪审计对合同制定、执行进行

专项审计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DOC

专项审计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 式).DOC 为了加强对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项审计工作,及时提供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济运行信息,促进企业加强经济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专项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审计中心依法运用审计手段,就与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经济管理有关的特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对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审计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二章专项审计主要内容及程序第四条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在实施专项审计时,可根据需要成立一个或若干个专项审计组。专项审计组对审计中心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五条审计人员办理专项审计事项时,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调查事项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做出符合事实的结论。第六条审计人员开展专项审计,应当注意保守被调查企业的秘密。第七条进行专项审计的主要内容:(1)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济活动情况;(2)审计中心门选定的专门事项;(3)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交办的其它调查事项。第八条专项审计组应当制定审计调查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专项审计的目的、内容、范围、程序、时间、方法、

人员分工等。第九条在进行专项审计前,应当通知被调查单位。被调查单位应当按照专项审计组提出的要求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专项审计工作。第条专项审计可以采取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召开座谈会及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第一条专项审计组应当对收集的被调查单位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并编入专项审计工作底稿。专项审计组收集的被调查单位的材料应当符合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的要求。第二条专项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应当客观、真实,文字表述应当准确、简洁、通俗易懂。第三条专项审计报告应当反映被调查单位的总体情况和主要问题,既要有综合性数据,又要有典型事例,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1)专项审计项目说明;(2)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4)调查结论和改进建议;(5)其它需要反映的内容。第四条专项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调查组应当及时报告审计中心。审计中心根据调查事项的性质和调查的情况,向集团公司总裁或董事长报告审计调查结果。第三章附则第五条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审计中心拟定,审计中心解释。第六条本管理办法接受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管理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七条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

公司年度审计制度

2009年度审计制度 目录 审计部管理结构 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审计目的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二条审计原则 (一)针对性原则:针对审计目标确定审计对象和范围,针对不同对象和范围采用适当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查的原则。(二)独立性原则:在行使审计监督时不受其它任何干涉、干扰和侵犯,坚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保持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的原则。 (三)客观公正性原则:根据查证的经济事实做出符合客观实际和公正的结论的原则。 (四)一致性原则:审计工作应用的资料、数据、标准和原则前后一致的原则。 (五)稳健性原则: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结果做出评价时,必须采取稳健的原则,充分考虑审计证据是否真实和完整,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及公司利益最大化。 (六)保密性原则:审计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经济情报资料,涉及公司的安全、生存和发展,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不得随意泄漏,注重审计资料的保密。 第三条审计职责 (一)负责督促和协助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二)负责对集团内部及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负责对被审计单位或审计项目做出公允、合理的评价和结论,向集团董事长报告审计结果,为集团的经营决策提供资料。 第四条审计权限 (一)在集团董事长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对全集团内部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二)依据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行使处罚建议权。 第五条审计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一)组织机构设置 1、集团总部设置审计中心,子公司不另设审计部门,但大中型建设项目实行委派工程审计专员。 2、全集团审计工作由审计中心实行垂直管理。 (二)人员配备

跟踪审计实施细则

跟踪审计操作实施细则 一、跟踪审计工作开展 ⑴.熟悉现场情况,掌握工程施工前现场第一手资料,并采取拍照等技术手段对现场情况进行保留; ⑵.与主要参建单位人员接洽,建立工作关系,将跟踪审计实施计划和跟踪审计细则、操作过程、处理程序等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交底,使其明白跟踪审计工作程序,缩短磨合期; ⑶.收集工程相关资料,如中标单位的技术标、商务标;监理单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监理合同;招标单位的答疑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 ⑷.清标,展开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工作,确定图纸工程量价格,同时完成工程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的分析、判断工作; ⑸.参加建设单位召开的有关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变更会议和工程例会,会审有关涉及造价的工程变更和签证,做好记录,定期向委托汇报; ⑹.收集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例会汇报材料、例会会议纪要、专项施工方案、专题会议纪要、监理周报及月报、建设单位发出的各类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变更指令单、现场签证、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资料并建立台帐; ⑺.定期到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情况,做好跟踪审计造价控制记录,特别是在隐蔽工程覆盖前留下影像资料和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委托单位汇报;

⑻.对于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单等,应及时提交跟踪人员,跟踪人员应在收到上述工程变化的资料后,测算对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委托单位; ⑼.为避免整个工程施工周期长造成相互交叉,事后又回忆不清的情况,跟踪审计项目组将按单位工程或单独发包的分项工程分别及时进行初步审核,为将来的竣工结算创造条件; ⑽.定期的跟踪审计报告,每月一次以书面形式向委托单位汇报当期工程相关情况。造价控制报告包含以下容: 当期工程的进展,当期发生的重要事项,当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投资进度的比较,上期遗留问题在本期的处理情况,当月完成工作量和累计完成工作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和进度款累计支付情况等。 二、跟踪审计造价控制事项处理程序 ⑴.甲方指定分包、甲供材料、设备的选用及定价 除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分包的工程外,经业主同意后承包人可以对无能力承建的部分容进行分包。建设单位对需重点掌握的材料与设备,亦可指定分包或甲控乙供,由承建单位按业主与第三人谈定的条件与其签订合同并负责结算,对甲供材料(含设备)的审核,建设单位应在准备分包或采购前向造价控制人员列出待分包或待采购设备、材料的清单、品牌及数量,除特种材料外,造价控制人员在收到待购材料清单后,协助进行市场调研,并提供专业建议。对由变更而产生的甲供材(设备)的增减或变化进行测算,并将测算结果报送建设单

电子数据审计追踪管理规程

1. 目的 建立实验室电子数据与系统活动日志的管理规程,确保所产生的数据与系统活动日志都得到审核和评估,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准确性。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检验仪器所产生的电子数据及相应的纸质记录、仪器审计追踪活动日记。 3. 职责 3.1 质量研究员:全面配合审核,对检查中发现的偏差进行调查和纠正预防措施。 3.2 仪器管理员:为人员分配执行电子记录和审计追踪审查活动所需要的权限。 3.3 QA主管:对本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有因或临时发起审核指令。 3.4 实验室QA:执行电子数据和审计追踪审核,并记录;对不合规项提出偏差调意见;对偏差进行纠正和预防;对审核表进行归档。 4. 内容 4.1 定义 4.1.1 电子数据:也称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4.1.2 基础构架:为应用程序提供平台使其实现功能的一系列硬件和基础软件,如网络系统和操作系统。 4.1.3 数据审计跟踪:是一系列有关计算机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及用户操作等事件的记录,用以帮助从原始数据追踪到有关的记录、报告或事件,或从记录、报告、事件追溯到原始数据。 4.1.4 数据完整性:是指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用于描述存储的所有数据值均处于客观真实的状态 4.2. 审核频次 QA定期审查每个系统的电子记录和系统活动日志,频次为每月一次。实验室主管可根据系统复杂性、既定用途或其它需要,可以增加审核频率。

4.3审核目标: 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等所产生的电子数据。 4.4审核方式 每月对实验室所有色谱仪全面审核,采取随机抽查部分数据的方式,每台色谱仪每月抽查自上次审查之后生成的2个数据,如当月该色谱仪生成数据少于2个的则全部抽查。薄层色谱图每月抽查自上次审查之后生成的2张图谱,如当月色谱图少于2个的则全部抽查。必要时也可以按人员、产品/物料或仪器类型等,有针对性的抽查或全面查验审核。 4.5 审核内容 电子数据审核和系统活动日记审核,表格见附件《电子数据与审计追踪审核表》。 4.6.电子数据审核 4.6.1电子数据真实存在并与对应的纸质打印数据内容一致。 4.6.2电子数据产生可追溯到操作人,电子记录的账号,与纸质原始记录的 检测人应相同。 4.6.3批检验生成的电子数据应当与所打印的纸质数据的数量一致,不应出 现数据筛选现象,如有不一致的应当有相应的记录或处理措施并得到确认或批准。 4.6.4审核同一产品或物料有无复测的情况,如有应当有相应的处理记录并 得到批准。 4.6.5所有电子数据应当有相应的正确备份数据,并且完整可读取。备份细 则详见《数据备份SOP》。 4.7.审计追踪系统活动日志的审核 4.7.1审计追踪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4.7.2没有删除数据等异常现象。 4.7.3 系统时间是否锁定不可修改。 4.7.4审核仪器启用时间与仪器使用记录登记时间是否一致。 4.7.5审核系统活动日志中记录的用户与仪器使用登记用户是否一致。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doc

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 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三、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 公司本部有关部门;

2. 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 3. 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 公司总裁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 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 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 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 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 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 8. 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 公司规章制度; 3. 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 其他有关规定。 四、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纪经济问题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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