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唐代科举制度的弊端

略论唐代科举制度的弊端
略论唐代科举制度的弊端

2012年3月刊

改革与开放

(下转第180页)

略论唐代科举制度的弊端

庞峰伟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都610064)

摘要:科举制度始创于隋朝,延续至凊,历经1300年之久。唐代科举制度为唐前期的政治稳定和文化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其存在的弊端也对后世产生了诸多影响。本文重点考察其所带来的弊端,这对反思和完善我国当前人才选拔机制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唐代科举制度人才选拨弊端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它是在荐举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通过考试选拨官吏的选官制度。它肇始于隋朝,确立于唐,完善于宋,以后各代虽在内容上屡有深化与扩展,但仍旧难以超脱唐宋时期的框架与实质。光绪三十年(1905年),历经

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最终宣告废除。

一、科举制度的出现及发展

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朝。隋朝建立后,为适应当时政治形势的要求,巩固王朝统治基础,隋文帝实行了科举制度,开始用考试办法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官吏。隋文帝开皇十八年,“诏京官五品以上及总管、刺史,并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1]这标志着隋王朝设科举的开始。应时而生的科举制度,削弱了荐举的功能,基本上纠正了魏晋以来由豪门世族所垄断的用人状况,为底层知识分子入仕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唐初并没有马上沿袭隋朝的科举制,而是为了笼络豪强势力,一度实行九品中正制。《剑桥中国隋唐史》谈到“如果认为科举考试在唐朝初年有很大的影响,那就错了。”“那时中式的士子与唐朝全部官吏的数目相比为数极少。”[2]九品中正制实行不久,唐高祖发现,这种选官制度分散了皇族的权力,并不利于朝廷对豪门世族的控制。因此唐高祖很快就废止了这一制度,改而采用科举选官制。由此,科举制度逐渐确立起来。

贡举和制举是唐代科举主要的考试科目。每年分期举行的为贡举,也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为制举,也称制科。贡举和制举选拨人才的目的不同,其考试方式也有较大差异,其中贡举以其长期性、固定性的优点成为了科举中最重要的部分。

贡举常设科目有明经、明法、明书、明算、秀才、进士、俊士等科,在众多科目中,进士和明经两科最受重视。当时考试录取的名额很少,进士科最严格,“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通典》卷十五《选举三》)。[3]武则天时开设了武举、殿试,但殿试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固定制度。

二、唐代科举制度的积极影响

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对魏晋南北朝所实行的九品中正制的否定,是封建时代选士制度演变的必然趋势,也是封建统治者为适应当时客观形势而采取的一种选拔官吏的新办法。

就选拨人才本身来说,科举制度确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大改革。唐代实行科举制度以后,打破了士族门阀对官吏选任的垄断,有效地巩固了封建统治的基础。通过推行科举制度,唐代选拨官员的范围从魏晋时期少数豪门望族,扩展到地主阶级各个阶层。参加科举者的门第、品行限制并不严格,他们所代表的阶层也比较广泛,这对加强唐王朝的中央集权统治发挥着极大的作用。科举制度最终能延续千年,与其对封建王朝统治基础的巩固作用密不可

分。另一方面,唐代实行科举制度,调动了文人学士的积极性,对于唐代文化的发展,尤其对唐代文学事业的繁荣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宋人严羽就在《沧浪诗话》写道:“试问唐朝何胜我朝?唐以诗取士,故多专门之学,我朝之诗所以不能及也。”[4]可见科举制对唐代文学,尤其是唐诗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外,科举制在提高封建官僚队伍素质,营造重视教育的社会氛围等方面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三、唐代科举制度的弊端

虽然唐代科举制度带来了诸多好处,但由于制度本身不健全,以及受到政局动荡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科举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弊端。

第一,科举制度使知识分子一味埋首故纸堆,脱离实际,造成思想僵化,影响了中国科技文化的长远发展。唐穆宗曾诏令:“将欲化人,必先兴学……招延儒学,明加训练,名登科第。”[5]由此可见,唐朝统治者利用“儒学”以“化人”,培养忠于封建统治的知识分子。另一方面,科举考试的内容拘于经义,致使士子们,只读死书,不思创造,而且科举考试形式固化呆板,极大限制了知识分子的思想自由。这些都严重阻碍中华文化的发展丰富和社会进步。科举制度拘限于对儒家经典的考查,限制了其他文化的发展,这导致后世再难出现百家争鸣的文化盛况。

第二,科举制度影响了古代教育事业的发展。实际上,唐代教育危机从科举制大规模推行之初就已经显露出迹象。到了唐高宗即位时,皇权渐衰,内讧愈烈,这时官学教育已有颓坏的趋势,所谓“醇日去,毕竟日彰,犹火销膏而莫之党也”,“二十年间,学校顿时颓废矣”。[6]究其原因,除了时局不稳,主要还在于唐代科举制度改变了学校的教育目的和教育内容。学校教育的目的变为中举,科举使学校处于可有可无状态。科举制度使得应考者把所有精力都放之于经史子集,这造成了对自然科学的漠视,这也是其后我国在自然科学方面落后西方的重要原因。

第三,唐代科举制度伴随着严重的腐败。唐代举子在参加科举考试前,要进行“行卷”。所谓“行卷”,就是应试者将自己的文学创作在考试前写成卷轴送呈在当时有较高声望地位的人,请求他们向主持考试的礼部侍郎推荐。投“行卷”是为了“公荐”。“公荐”就是声望地位较高的公卿大臣向考官推荐考生。应该说,“行卷”“公荐”确有其可取之处,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反而成为了徇私舞弊的重要手段。821年,唐穆宗在诏书中承认:“访闻近日浮薄之徒,扇为朋党,请之关节。干扰主司,每岁第名无不先定。”(《旧唐书·钱徽传》)[7]所以,一些无真才实学,但能够结交甚至贿赂公卿大臣的人也往往能够考中。而这种考生一旦考中便和考官结成很深的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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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举制度的利弊及其对当代教育的启示

中国科举制度的利弊及其对当代教育的启示 蔡青卉教育学121 6202412026 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自隋开皇七年隋文帝设立开始,至清末公元1905年光绪帝废除,一共实行了1300年。这项用于封建君主选拔人才的制度几乎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的始终,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等诸多方面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下面就其产生的利弊两方面来展开讨论。 一、科举制度的优势 1.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封建国家的统一。实行科举制度一方面把分散的人事选拔权完全回收中央,另一方面又使政权的社会基础更为扩大,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使中国封建社会大一统的观念更加深人人心,增强了维护国家统一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更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 2.为封建国家行政机器注入了新的活力,提高了管理效能。自隋唐以来,历代有作为的将相辅臣几乎都是科举出身的“学而优则仕”者,如宋代的范仲淹,明清的林则徐等。由此可以看到,科举考试制度为国家选拔了一批又一批较有才能的人士,尤其是将广大中下层出身贫寒人家的子弟充实到统治队伍中,它不仅提高了封建官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而且还为封建统治注人了新的活力, 为社会的繁荣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3.弥补了人才选拔制度的不足,改善了封建社会的吏治状况。科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等传统人事选拔方式上的不足,彻底打破了官僚贵族世家对选官的垄断,通过实行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社会上形成“公平、公正、合理”的观念。通过科举考试制度,封建国家官吏队伍中知识分子的比例大大提高,他们中许多人能以封建礼教约束自律,敢于抵制官场腐败现象,这在客观上促进了吏治状况的改善。 4.推动文化发展,造就重学之风,“学而优则仕”这一观念至今在中国有着深远的影响,参加科举考试,有志之士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掌握和领悟中国古代文化的思想精髓,并且进而发扬和丰富其内容,并且由于这样一种不限门第的选拔任用人才的方式,提供给许多人摆脱困境、出人头地的机会,于是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中国自古以来不论贫富贵贱皆重视教育的重学之风,从某种意义上说,科举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治权利执行者的文化素质,也推动了中国古代文化以及教育的发展。 二、科举制度的弊端 1、科举实际上是封建专制统治独裁的工具,它所构成的价值体系,只是叫人获取功名利禄,充当皇帝的工具和奴隶,行为准则是按皇帝的意志办事。而它选拔人才的标准是对儒家经典的理解程度,并不是看中一个人的才干。 2、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这样造

浅析唐代科举制度的特点

浅析唐代科举制度的特点 科举制度真正确立在唐代,是在封建庶族地主经济高度发达,士族门阀势力衰落的情况下实行的。庶族地主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使得他们要求政权的再分配和政治地位的提高。因此,选择一种既能加强中央集权又能平衡各阶层利益的选士制度,实为唐代政治所必需的。科举制度的确立,无疑满足了大一统帝国的统治需要。 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隋文帝于开皇七年(587年)命各州“岁贡三人”,应考“秀才”。隋炀帝在大业元年(605年)设进士科取士,成为以后的科举。在整个隋朝的三十八年内,总共举行了四至五次科考,总共取秀才、进士十二人。 唐朝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制度。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生徒是在国子监(国子学、弘文馆、崇文馆)、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乡贡则是通过府试、州试的人,又称举人;考头名的称解元。通过朝庭尚书省的省试者称为进士及第,考头名的称状元,其余分甲第和乙第。 唐朝初年,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726年),以郎官地位太轻,改由礼部侍郎主持。唐代科举中最常见的科目是进士和明经。进士一般试帖经、杂文、策论,分别考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明经一般试帖经、经义、策论。所以进士和明经的区别主要在于辞章和经义。当时人重进士和轻明经。进士每年录取名额不过三十人,加上明经也只有百人左右。 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试外,还有临时不定期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叫制科。唐代制科的科目见于记载的就有百种,如博学宏词科、文经邦国科、达于教化科、可以理人科等。参加制科的人不仅有白身,也包括有出身和官职的人。应试者可以由他人举荐,也可自荐。开元以后,全国参加制科的人“多则两千,少犹不减千人”,所以“所收百才有一”。考试以策论为主,也考经史和诗赋。录取后“文策高者,特赐与美官,其次与出身”。制举以开元时期为最盛,唐文宗太和以后就很少举行了。 武则天主政时,曾首创了由皇帝主持,覆核进士资格的殿试;和取武将的武科举。但是,二者在唐朝时并未有成为定例。 唐代的科举仍然留有一定的举察制影子。例如:士子在应试前,流行把自己的作品呈送社会名流,希望名流能向主考推荐。除了武则天主政的一段时间外,唐代的科举没有糊名的习惯。考官在评卷时,考生的名声往往是考虑因素之一。这样做的原意跟举察一样,是希望可以兼顾人材在试场外的表现。但同时这亦无可避免造成了不公平,出现士子与考官之间的利益瓜葛。到了唐末吏治败坏时,弊病更甚。 整个唐朝的科举取士约一万人。唐代的宰相中,百份之八十是进士出身,可见科举的成效。但科举亦并非唐代政府招纳人材的唯一方法,门荫入仕和杂色入流也是唐代重要的入仕途径。到了唐代后期,出身寒门由科举入仕者渐多,与世族门荫入仕者形成两大官僚派系集团,互相倾轧,史称“牛李党争”。 唐朝的新科进士仅授予的官职远较后代进士低微。例如,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职,明经科的上上第授从八品下官职而进士、明法两科,甲第授从九品上;乙第只能当最小的官从九品下。著名诗人王维考中状元后当的太乐丞,就是从八品下的小官。因此,唐朝的科举类似于现代的基层公务员招考。 科举制度,作为封建社会取士的一种制度,是封建统治者为了适应当时客观形势的需要而采取的一种选拔官吏的办法,是对魏晋以来的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的一种挑战和冲击,它为大量平民百姓进入仕途和提高政治地位提供了一个平台,故倍受青睐。唐代的科举制度处于科举制度的上升过程中。因而它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唐代的科举制具有开放性,其实质性原因在于它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和时代大背景

科举制度有什么弊端

科举制度的利弊分析 石兴刚 [论文摘要]中国隋唐时代兴起的科举制度,作为封建时代人事行政制度的最高成就,不仅为其后的封建社会各朝代提供了蓝本和基础,亦成为西方文官制度的摹本。虽然科举制度的创立是中央集权的需要,是选士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有着其产生的必要性和其积极的一面,但是他和许多事物的产生一样有着双面性,是一把双刃剑。本文通过对科举制度产生的利弊分析,客观的阐明了科举制度在历史上所产生的作用,并从中汲取我们当今选拔人才制度应该学习和借鉴的东西。 [关键词]科举制度利处意义 the examination system pros and cons shi xinggang keywords:the imperial; system; the place; meaning 前言 科举制一方面体现了公平的原则,是当时是最有权威的测试,也使得平民有了走上仕途的机会,是九品中正制的进步,使中国有贵族统治阶级变为地主(庶族)统治阶级,总之,科举制出现问题是在宋代以后,在当时还是有进步意义的,但另一方面科举制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压制了知识分子的思想,限制了学术自由,在后期消极影响甚至大于积极影响,阻碍了思想的发展和学术进步,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科举制度的演变 (一)科举制度产生的背景 在奴隶社会,居于主流的人事行政模式是世卿世禄制。这一制度是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在固定的奴隶主贵族家庭中选拔国家官吏,职官世代承袭。此外还存在着由官员作为举荐人的“乡举里选制”,即官员根据乡间民间的言论,向君主推荐德才贤能之士,但是在人才的选拔上并没有多大比重。在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下,有奴隶社会发展而来的任人唯亲的思想已经无法适应等级森严 的封建制度,大多数统治者都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到两汉时期,世卿世禄制被察举征辟制所取代。察举,就是根据皇帝诏令规定的科目,由中央和地方的官吏向国家推荐人才。举荐的科目有廉科、茂才(秀才)科、文学科、有道科、明经科、明法科等。这些科目所代表的都是由官方正式赋予的功名,一旦取得这些功名,则可以出职任官。征辟,即征诏和辟除。征诏是由皇帝下诏荐举贤良方正者委以官职,辟除就是中央和地方官吏可以自行聘请人员佐助自己任职治事。此外,察举征辟制还包括中央举办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形式,汉武帝时设立了通过“岁试”授予中第者以官职的考任官职制度。在从历史发展的进程而言,察举征辟制的出现为中小地主出身的贤良人才提供了参政的机会,但是,这种进步是极其有限的,它并没有改变行政官员的选拔由某一社会阶层所操控的局面,因此,任职中的任人唯亲局面并没有完全被打破。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科举制度的出现和形成已经具备了完全的社会条件。 (二)隋唐时代科举制度的兴起

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有哪些

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有哪些 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在唐朝,通过科举制度来选拔人才,那么它的考试内容都有什么呢?接下来就和一起来看看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有哪些吧! 唐朝科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唐代考试科目分常科和制科,每年分期举行的叫常科,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有: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俊士科,明法科,明字科,明算科,一史科,三史科,道举科,童子科等50多种。秀才一科,在唐初的要求极高,很少有人能通过,后来渐渐废掉了。俊士科不常举行。考试的方式有:口试,贴经(填空),墨

义(相当于口试的笔试化),策问(论文),杂文(诗赋)。 明经科的内容:9部经书,《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不仅仅是6经,另外,《孝经》、《论语》为必考。明经科的考试方式一般只是口试,贴经(填空),墨义。一般只要对经文以及注释,记忆背诵熟练,就可中试。 再看进士科。进士科原来只考策问,后来加上贴经(填空),杂文(诗赋)。贴经只贴大经,即《礼记》、《左传》。再加上贴《老子》,10个问题中能答上4个即可合格。杂文要求诗赋各一。策问要写五篇。策问主要是对时下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政务、漕运、盐政等等方面提出问题并作回答。进士科一般取中很难,录取率只有1%-2%,因此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称。唐前期每科进士只取十几人,后期也只取三十几人。孟郊当时考中后,欣喜若狂,作《登科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看遍长安花”,可见其难。 明法科,国家选取司法人才,范围为律七条,令三条。 唐朝的科举竞争唐代的录取比例相对偏低,据《通典;选举三》,唐代“贡士之法,多循隋制。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唐初大郡一般在3万户以上,以每户平均5口人来说,至少有15万人,换算下来,录取比例为总人口的1/50000。 到唐高宗时,录取比例开始上升,特别是在武则天当政后,录取名额大幅增多,科举已成为读书人入仕的最主要路径。

唐宋科举制度的演变

唐宋科举制度的演变 在中国封建时代,主要的选官制度大致经历了两汉的荐举、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几个阶段,其中尤以科举制存在的时间最长,直至晚清才最终消亡。可以说,科举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一种选官取士制度,而唐宋两代又是科举制发展、成熟的关键时期。 科举制度萌芽于隋代,但当时惟有“秀才”、“进士”两科,各方面的制度既不健全,存在的时间也很短。到唐朝建立后,科举制度才获得较大的发展。唐代科举考试大致分初试和省试两部分进行,举子最终通过礼部主持的省试,便为及第或中举。当时科举考试的科目主要有进士、明经、九经、五经、三史、三传、明法及明算等等。在这些科目中,以进士科的地位最为显赫重要。进士科考试包括诗赋、策论及儒家经义,重点则在诗赋方面。进士的前三名有状元、榜眼和探花的别称。其它诸科考试的内容各有侧重,或以对儒经的默诵、理解为主,或以对礼法、专史和律令的掌握为主,换句话说,就是都带有一些专业技术性的特点。在武则天统治时期,科举制度受到极大重视,武则天曾亲自在洛阳殿策问考生,此即“殿试”的发端,但以后殿试并未形成定制。另外,在这一时期还出现了针对武士考试的“武举”制度。唐时,科举制度虽已日渐发达,其制度本身还存在许多弊端,其地位也尚未居于绝对优势。概要而言,其局限性表现在:其一,考试制度不够公平、严密。唐代省试的主考官——“知贡举”,一般较为固定,通常由礼部侍

郎等官员担任,与此同时,科考过程又允许大臣“公荐”。于是,主考官对外公开和大臣举荐考生制度的存在,便造成了相当严重的请托现象。达官贵人既可以凭借权势替亲友向考官说情,甚至决定录用名单,而普通举子也只得奔走于考官和显宦门下,以求其推荐。因此,取士往往并不以考试成绩为标准,唐人便指出“今之得举者,不以亲,则以势,不以贿,则以交”。其二,因上述现象的存在,中举者无不视考官为恩师,而考官则视举子为弟子,又产生了彼此结成门生座主关系的问题,唐代政坛上朋党之争与此有莫大关系,如著名的牛李党争即是一例。其三,科举考试结束后,中举者只取得了入仕的资格,要坐官的话,还必须通 过吏部主持的“身、言、书、判”的考核,其间不公现象依然存在,如韩愈“三试于吏部卒无成”。最后,录取人数有限,其中进士一次最多不过二三十名,少的时候仅数人,这都反映了科举在唐代发展的局限性。 两宋时期,由于一方面统治者长期奉行“重文轻武”的基本国策,另一方面,压制科举的世族门阀势力消亡,因此,科举制度获得了极大 的发展,其地位也显赫无比。史称“宋承唐制”,可以说宋代的科举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唐朝的制度,但有鉴于唐制中诸多积弊,又进行了广泛的改革。宋代改革科举制度的举措相当多,最主要的有以下诸方面内容: (1)固定“殿试”制度。宋代的科举考试从程序上看,由州、省和殿试三级组成。州一级考试合格者称“贡生”,由州府保举赴京城参加礼部负责的全国性省试。而省试合格者最后必须通过皇帝主持的殿试。如前所述,唐朝仅在个别时期实行过殿试,宋太祖为了打破科举中门生

试析科举制的利弊及其对现代的启示

试析科举制的利弊及其对现代的启示 朱美丽 摘要: 科举制度作为在我国历史上存在了1300多年的一种官员选拔制度, 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 它的产生对我国历史的发展有一定积极意义, 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通过分其利弊, 我们可以得出许多宝贵的经验, 对目前的公务员录用制度建设以及廉政建设形成一些启示。 关键词: 科举制度; 合理之处; 弊端; 启示 一、科举制度概述 科举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选士制度。从形成到衰落以至被废除有1300多年的历史。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 源头: 科举制度是从隋朝开始的。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 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 开始设立进士科, 这是中国科举制度的起始。 (二) 确立: 唐朝贞观时, 增加考试科目, 以进士、明经为主。武则天时, 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 创立武举和殿试。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 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三) 改革、发展: 北宋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 考试程序严格, 税目减少, 进士科成为主要科目。王安石变法时, 进一步改革科举制度, 废除死记硬背的明经诸科, 设明法科, 专考律令、断案。 (四) 完备: 明清沿袭前代的科举取士制度, 并将其增为四级, 即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并只设进士一科, 形成了完备的科举制度。 (五) 没落与废除: 由于只在“四书五经”内命题, 不许发挥个人见解, 答案文体为“八股文”, 使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社会发展和进步。从戊戌变法诏令中明确废除八股开始, 科举开始没落, 1905年, 由于国内形势的变化, 清政府被迫废除科举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寿终正寝。 二、科举制度的合理之处 (一) 确保精英的有序流动、保持了社会阶层的流动性科举使官场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文化精英的循环。“朝为田舍郎, 暮登天子堂”是科举时代文化精英流向官场的真实写照。王德昭先生认为: “科举制度确为社会提供了有效的阶层流动的途径。”社会阶层流动性的存在, 使传统社会统治机构的成分不时更新, 有裨于社会和政治稳定的维持。 (二) 有利于巩固、稳定王朝的统治科举制度在为下层知识分子开辟参加政权的道路的同 时, 也在民间为历代王朝造就了新的统治力量和赖以支撑的阶级基础———士绅阶级, 从而扩大了政权的群众基础。并且, 科举考试制度还可以把选拔官吏的权利从地方收归中央, 从而大大加强了中央权威, 巩固了封建统治。 (三) 科举考试制度形成了一定的“廉政效应”因为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官员大多来自社会下层, 他们了解民间疾苦, 了解吏治的利弊得失, 在施政时能更多的考虑人民的利益, 能够化解很大一部分社会紧张和对抗, 并且因为官员来自下层, 某种程度上也有利于减轻腐化、抑制腐败, 形成廉政。 (四) 科举考试制度有利于文化的普及与传承在科举考试制度下, 功名、地位与权利这些社会稀缺资源的获取, 是需要社会成员以获取这个社会的主流知识文化为基础的, 这就使社会的文化覆盖面在科举制度下达到近代以前最为广泛的普及和提高。而且, 科举考试比较重视文化, 考试中要求写作诗赋文章, 因而举国上下无数考生便要长久地投入到诗赋文章的训练之中, 这极大推动了中国文化的发展, 特别是文学的发展, 更使得我国几千年的文化遗产 得到了很好的传承。

科举制的利弊与高考制度的改革

汉代开始采用选举制。地方官员拔选出一批人才,呈送到中央,与近代由群众推选的选举意义大不相同。古代选举制,王氏家族选举李氏家族子弟到中央作官,李族又推选王氏族的子弟作为回报。众多势家大族之间长期互相推举,互相支持、互相利用,豪门大族结成政治集团,“门阀士族”由此形成。南北朝的王谢两大士族,互相援引,从东汉经三国魏晋南北朝,形成盘根错节势力集团。汉末三国时河北袁氏家族,“四世三公”并不是他们袁家子弟才学过人,而是凭借他们世代形成的士族集团势力。 从汉到南北朝,几百年间,门阀士族拥有强大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势力,致使南北朝长期不能统一。历史发展需要统一,人民生活需要安定、温饱,不需要战争。隋唐顺应这一形势,统一了南北朝,并使之进一步巩固。建立多民族的统一大国是历史的趋势,百姓的愿望。南北朝时期,南方北方王朝更替十分频繁,朝代是短命的,但门阀士族却安然无恙。中央统一政权为了培养选拔为中央政府服务的官员,必须找一条选拔培养人才的途径,建立一种新制度,科举制应运而生。 科举制,选拔人才不问家族出身,只要能治国安邦,用兵打仗,有经济管理的特长的,都可以应试,及格的可以得到重用。唐朝的高级官员从宰相,到地方官员,多半是科举出身的。此种制度,符合中国的国情,行之有效,历宋、元、明、清,一直沿用下来。推行一千多年,明显的效益有以下几点: ⑴选拔人才的范围扩大到全国包括边远省区,规定各省区录取人员的比例,像云南、贵州,人口少,文化不发达地区也分配有一定的名额,全国士人产生拥护朝廷的向心力。 ⑵定期考试,后备人才不断地补充到中央,不忧人才匮乏。 ⑶国家规定《四书》《五经》为教材。全国知识分子通过各种学习的方式,主要是自学,国家兴办公家学校不多,大量的应考者都是单独自学,只要考试得中,即可上升到官员阶层。 ⑷考试立法详明,执法严峻,主考官舞弊的,重的可判死刑。因此考试取得“功名”(如秀才、举人、进士)即可得到社会的尊重、认可。 这制度后来传到外国,世界上普遍认为英国“文官制度”是以中国科举制度移植过去的。 科举制度的公开性,权威性,已被社会所认可。于是,为了考取“功名”苦熬一生。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看出科举考试并不是绝对公平的,真正的人才,由于不合规范程式而被排斥,未被录取,像清朝大文学家蒲松龄应科举,一直考到七十岁,还未考取举人。 科举经历了好几百年,推行了八股考试办法,这种选拔人才的方法的缺点明显。因为八股文考试题目出自《四书》,《四书》的字句就是那样多,三年一考,从明朝规定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为标准答案,应试者不准有自己的独立的新解释。几百年的考试,差不多把《四书》的句子都出遍了,于是想出了截取上句的末句,下句的首句一些不成句子的题,称为“截搭题”。《红楼梦》第81回讲到贾宝玉第二次入家塾读书,老师出应试科举三道题,其中一个题目为“则归墨”,这是《孟子》中“今天下之言不归易则归墨”一句完整的句子,截去上半句“今天下之言”,“则归墨”是下半句,题目就不通,偏要教应考者“代圣贤立言”写出有条理、讲出道理来的文章,岂不荒唐!吕留良曾写过一篇《真进士歌颂黄九烟》指斥明朝三百年来科举取士的弊端: “……进士尔何能,能作八股耳,其中并多不能者,一行作吏无须此。三百年,几十科,科数百人印累累,如今知有几人名?大约尽作蝼 死,人言蝼 可怜虫,吾言凶恶过虎兕,谨具江山再拜上,崇祯夫妇伴缄贶。[自注:崇祯末,有人书一仪状云:谨具大明江山一座,崇祯夫妇二人,奉申贽敬晚生文八股顿首拜。亦愤时嫉俗之言也,贴于朝堂]” 八股文取士的弊病在于政府规定“代圣贤立言”上,把应试者的思想禁锢死了。八股文有罪过,科举制度不能负责。 1905年9月2日,实行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由光绪皇帝下诏废止。但科举的影响并未从此消失,对它的是非得失,许多评论失之偏颇,缺乏历史唯物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应该如何评价它呢? 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一种制度存在一千多年,不被别的制度所取代,说明它本身的优越性和存在的合理性。它是当时先进的选拔人才的方法,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两汉时期,中国的封建制度正在逐渐完备,如何选拔人才,统治者起先采取的是征辟、荐举的办法,由地

科举制度的弊端【略论唐代科举制度的弊端】

科举制度的弊端【略论唐代科举制度的弊端】 改革与开放 2012年3月刊 略论唐代科举制度的弊端 庞峰伟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都610064) 摘要:科举制度始创于隋朝,延续至凊,历经1300年之久。唐代科举制度为唐前期的政治稳定和文化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其存在的弊端也对后世产生了诸多影响。本文重点考察其所带来的弊端,这对反思和完善我国当前人才选拔机制具有积极意义。 分。另一方面,唐代实行科举制度,调动了文人学士的积极性,对于唐代文化的发展,尤其对唐代文学事业的繁荣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宋人严羽就在《沧浪诗话》写道:“试问唐朝何胜我朝?唐以诗取士,故多专门之学,我朝之诗所以不能及也。”[4]可见科举制对唐代文学,尤其是唐诗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外,科举制在提高封建官僚队伍素质,营造重视教育的社会氛围等方面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最终宣告废除。 一、科举制度的出现及发展 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朝。隋朝建立后,为适应当时政治形势的要求,巩固王朝统治基础,隋文帝实行了科举制度,开始用考试办法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官吏。隋文帝开皇十八年,“诏京官五品以上及总管、刺史,并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1]这标志着隋王朝设科举的开始。应时而生的科举制度,削弱了荐举的功能,基本上纠正了魏晋以来由豪门世族所垄断的用人状况,为底层知识分子入仕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唐初并没有马上沿袭隋朝的科举制,而是为了笼络豪强势力,一度实行九品中正制。《剑桥中国隋唐史》谈到“如果认为科举考试 在唐朝初年有很大的影响,那就错了。”“那时中式的士子与唐朝 全部官吏的数目相比为数极少。”[2]九品中正制实行不久,唐高祖 发现,这种选官制度分散了皇族的权力,并不利于朝廷对豪门世族 的控制。因此唐高祖很快就废止了这一制度,改而采用科举选官制。由此,科举制度逐渐确立起来。 贡举和制举是唐代科举主要的考试科目。每年分期举行的为贡举,也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为制举,也称制科。贡举和 制举选拨人才的目的不同,其考试方式也有较大差异,其中贡举以 其长期性、固定性的优点成为了科举中最重要的部分。 贡举常设科目有明经、明法、明书、明算、秀才、进士、俊士等科,在众多科目中,进士和明经两科最受重视。当时考试录取的名 额很少,进士科最严格,“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通典》卷十五《选举三》)。[3]武则天时 开设了武举、殿试,但殿试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固定制度。 三、唐代科举制度的弊端 虽然唐代科举制度带来了诸多好处,但由于制度本身不健全,以及受到政局动荡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科举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 现了很多弊端。 (下转第180页) 二、唐代科举制度的积极影响 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对魏晋南北朝所实行的九品中正制的否定,是封建时代选士制度演变的必然趋势,也是封建统治者为适应当时客 观形势而采取的一种选拔官吏的新办法。 -178-

隋唐科举制度概述 摘要

隋唐科举制度概述 摘要:科举制度是隋朝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后,为巩固封建中央集权的统治而产生的。隋朝建立后,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的行政机构。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关键词:科举制度、隋唐取士、糊名考试 科举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既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又对我国传统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隋唐科举制度满足了封建君主专制的要求,收到了集权中央、巩固封建统治的效果。第一,官吏选用的大权由中央朝廷来行使,这就加强了政权的统一和集中。第二,选官有统一的标准,这就加强了思想的统一。第三,向各地方庶族、平民打开了门路,刺激、网罗了一批中下层知识分子,使他们有了参与政权的机会,实现了儒家“学而优则仕”的原则,调和了阶级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第四,科举似乎是最公平的,任何人只要读好书,就有资格应考做官,这样不仅掩饰了官僚政治的阶级实质,还可吸引全社会的知识分子,使他们埋头读书,养成极其驯服的性格,不易发生不满封建统治的不稳思想。唐太宗曾有感而发“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这也就是科举考试制度之所以能在封建社会里维持1300年之久的根本原因。科举制度不仅影响了古代的考试制度,也影响了欧洲、亚洲各国的文官考试。这对当今教育也有着深刻的影响,尤其是在品德教育上尤为重大,在科举考试中是以儒家核心的,虽然它本身有极大封建性,但在品德教育上不得不说它有很大效果。隋唐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发展,将中国古代的选士制度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科举作为人才与文化的筛选器,不仅左右着当时的学校教育与教育管理,也给后世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一、科举制度的创立及完善的过程 隋朝统一后,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加强对人民的控制,迫切需要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来充实官吏缺乏的问题,为了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就需要有一种新型的选士制度;另外,在改朝换代过程中,豪门士族的经济势力日益衰弱,庶族地主的经济力量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他们希望能参与政治,同时统治者为了集中选士权,团结广大庶族地主,解决地主内部矛盾,各阶层都希望有一种新型的选士制度来取代九品中正制,这样科举制便应运而生了。 集中选士大权,采用考试办法,分科举人,是隋代的一大创举。隋初,围绕着选士问题,曾经展开过激烈的争论。隋文帝为了集中选士大权,于开皇三年(公元583年)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置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到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七月“始建进士科”。大业三年又定十科举人,包括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骁壮等,其中“文才秀美”一科,当为进士科。进士科的设置,标志着科举制度的正式产生。 科举之制在隋代只不过初具雏形,国运短暂也使新生的科举制度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加之隋统治者多好佛老而不尚儒术,所以也不甚重视科举取士。科举在隋代虽还不居于主导地位,但它取代了九品中正制,从政治上,文化上削弱了士族豪门势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门阀士族把持选士的局面,为庶族地主参加政权开辟了道路,扩大了统治阶级的社会基础。唐承隋制,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科举取士制度。唐立国之初,就将人才选拔列入国家重要政事。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明确规定了应试日期、对象、预选办法等。次年三月选举诏书指出,由于广大寒士“岩穴幽居,草莱僻陋,被褐怀珠,无因自达”,而官府又常常“举非其人,滥居班秩”,所以要求未得举荐者“亦听自举”,“洁已登朝,无嫌自进”。此诏确立了士人“自举”、“自进”的制度,规定了“怀牒自应”的自由报考办法。这标志着国家定时公开设科招考,士人凭才自由报考的科举制度臻于完备。 唐太宗执政时期,实行偃武修文的文教政策,一方面扩建校舍,振兴教育,为封建国家培养

唐朝科举制度简论

唐朝科举制度简论 我们在上一篇中简单了解了隋朝的选官制度,我之所以不说隋朝的科举制度呢?因为在学术界对于科举制度的创制仍有分歧,,各家对科举制的定义有所不同,有说科举出自汉代,有说科举出自南北朝,也有说出自于隋文帝。但是,在祖慧与龚延明教授在其文章《科举制定义在商榷》一文中讲到:“科举制作为一种取士制度,应作如下界定:设进士、明经、制科等科目招考,取士权归中央;由朝廷定专司、专官知贡举;招考面向全国开放、不限财产、门第,原则上允许平民或官员“投碟自举”报考;地方与中央定期、定点举行二级以上考试,命题统一。”对于科举制这样的定义,很明确,科举出自于隋。而在上篇文章中,笔者即采用其说法。希望大家不需要有任何歧义。 而且,在中学教科书中,对于科举制出自于隋炀帝是毫无疑问的。但隋朝国祚较短,科举制还没得及发展隋朝就灭亡了,发展科举的任务就交给继承者李唐。唐朝国祚绵长,近三百年,对于至关重要的选官科举制度是非常重视的,那么我们接下来简单谈谈唐朝的选官制度。有不同想法,希望大家在下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在考试生源方面,与隋朝稍有不同。唐代生源主要在于三个方面。其一:中央以及地方学馆生源,当时称之为“生徒”。“生徒”要做官,必须首先经过学馆考试,称之为“解送式”,才能将名单送至中央参加中央的考试“省试”(尚书省),通过“省试”后,经过吏部的“铨选”才能正式录用做官。所以在唐朝要正式考取功名做官,条件较苛刻,选取方式较复杂,但是选出的官吏基本都是具有真才实学的,有

利于唐代政治的稳定,加强其统治。 其二:为“乡贡”。即社会自荐考生,也就是在学馆之外的生源,“皆怀碟自列于州县”,也就是说这些考生可以自己去当地政府报名,通过政府的考试后,政府将名单送至中央,这些人就成为“贡士”,“贡士”与学馆的考生一起参加中央的“省试”。后面步骤就跟之前讲的一样了。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贡士”不是无限制的推举的,大城市三名,中等城市二名,小的城市一名。 这两类考试都必须经过筛选,每年皆举行考试,所以当时称之为“常科”,还有第三种生源,皇帝根据自己的喜好,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不出自上面我们讲的两种考生,而这类人比较少,所以我们叫其为“特科”,又称为“制举”。 除了生源与隋朝有些不同外,在考试资格方面,跟隋朝有点不一样之处。主要表现在对待出身于商贾之人的不同。在隋朝,文帝是多次下诏,不准出身商旅之人报考,在唐代前期,该政策继续实行。但在唐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处于四民底层的商人,也想通过科举提高其政治和社会地位,所以工商子弟中想参加考试,考取的功名的热情高涨,这也体现当时社会一种“官本位”思想。唐政府为稳定统治,扩大统治基础,在对待商人出身参加科举这方面的政策也在不断松弛。所以唐中后期出身商贾考取功名者不乏其人,为唐官僚机构增加新生势力,促进了阶级流动,稳定了唐朝统治。同时商人一般出身寒门,打了旧贵族力量。 唐朝是一个经济发达、文化开放时代,社会各阶层非常活跃,各

科举制度论文

摘要: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考试制度,几乎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的始终, 一,在选官制度的视野里,我们应全面、客观的审视这项制度,综合其利弊得失,为今所用。 关键词:科举制度;选官制度;利弊 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6-0063-02 科举制度在中国施行了一千三百多年,这种通过分科考试以选拔官吏的制度,不仅对中 考试制度亦有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科举制自身的局限以及弊端逐渐暴露,阻碍 1 科举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科举考试制度始于隋代,但追根溯源其初始形态是汉代的察举制。察举制就是由地方官察访人才、举荐朝廷的制度,察举制后来也逐渐采用考试,但总体还是以推荐为主。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刘邦下诏求取“贤者智能”之士,令相国、诸侯王、郡守等各级向朝廷举荐本地贤 错就在举中。这种皇上提出策问,举子对策回答然后评定等第的书面考试方式,不仅是制科考试的开始,也是殿试的开端,标志着我国考试制度的正式建立。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开始出现岁举科目,即定期举行、有名额和具体规定的科目,它的出现标志着察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此后察举制朝着更加注重才学的方向发展。

到了隋代,出现进士科,由于进士科在后来成为考试举人中的主要科目,因此人们一般把 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较之从前,科举考试对知识技能的考察有了比较客观和稳定的标准,人才的选拔和任用轻门第、重才学、任人唯贤,是当时社会的一大进步。科举源远流长,它渊源于汉,起始于隋,发展于唐,变化于宋,定型于明。明代科举借鉴前代科举的经验,将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统一合流,并在考试内容中演化出八股文这种考试文体,在取士布局中定下分地配额的格局,这使得科举制度更加成型,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科举的地位,科举制到此达到鼎盛。到了清代,科举集数代之大成,已经发展到了相当完备的程度。但是施行了千余年的科举制度也越来越明显的暴露出它的弊端,此后虽然经过了一系列的改进和革新,例如增加复试、设立算学 2 科举制度的特点和积极作用及影响 有着明显的优越性,其显著特点便是显示出了极大的公平性和公开性。首先很大程度上的扩 科举制度是打破了阶级桎梏的,即便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同样有通过这一竞争选拔途径取得个人社会地位的机会。其次,在考试制度上采取多种措施体现选拔的公平。例如,对主考官实行“锁院”制度,使其与外界隔绝,以避免发生行贿受贿、请托舞弊的事件;别头试,即为了防止各级考官徇私,规定有与有关官员有亲属关系的应试举子必须回避,另设考场;糊名,即密封试卷

史实说明科举制度的利弊

史实说明科举制度的利弊 一.科举制度概念: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二.科举制度的利弊: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的科举制度长存1300多年,不仅影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而且对国际社会也起了一定的影响。日本、朝鲜、越南等都曾仿照中国实行科举制。在西方,有人称它是“人类所发展出的选择公仆的方法中,最奇特最令人赞赏的方法”。那么科举制度又有怎么样的利于与弊? A.科举制度是用考试的办法选拔人才的制度,决定人才是否合格与取舍的标准是考试的成绩,它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应考者是否有真才实学在这里成了决定的因素,因此科举制度是一种有利于真正的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它为那些出身微贱但却富有才华的人提供了出人头地的可能和机遇,从此,一个人不凭门第和出身,依靠个人奋斗同样也可以拥有辉煌的人生。 1、公开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豪门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 在中国历史上,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曾采用过多种方式选拔其所需要的人才。夏、商、周采用的是“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其结果是“龙生龙,凤生凤”。汉朝以“察举”制和“征辟”制取代世袭制,由州、郡地方长官向朝廷举荐人才,经朝廷考察后授其官职,或由皇帝特诏选任官吏,这比前代进步不少,但由于掌握选官大权的官僚们注重门第,官官相护,徇私舞弊,用人问题仍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出射底层的优秀人才难以被选拔上来。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这在当时多少改变了州、郡地方长官随意左右、受贿营私的状况,选拔出一些比较有才能的人进入仕途,但这个制度到后来完全被世家大族所把持,家世、门第成为评定官员的唯一标准,实际上已成为豪族势力控制选官的工具,其结果必然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科举制度的出现则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点。科举制度所坚持的是“自由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开张榜”的原则,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对政治的垄断,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改革。它给中小地主阶级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入仕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在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同时,也扩大了封建统治基础。 特别是在科举制度日趋完善的宋朝,历代皇帝几乎都以奖掖孤寒、抑制势家自诩,采取了特别举措限制“贵家”子弟,这客观上给了平民子弟更容易崭露头角的机会。宋朝不但出现了“平民”状元的现象,而且很多普通百姓子弟通过科举改变了自身及其家庭的命运。不少日本学者也因此把中国的宋朝称为“平民社会”。 科举产生出一大批善于治国安邦的名臣、名相和雄才大略的政治家,众多有杰出贡献的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学者、教育家、外交家等,如唐代的王维、韩愈、柳宗元、宋代的欧阳修、王安石,明代的张居正、汤显祖、清代的纪晓岚、

略论我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进步性和优越性

略论我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进步性和优越性 发表时间:2018-10-12T10:28:26.133Z 来源:《中小学教育》2018年第334期作者:廖明莲 [导读] 人教版九年级语文《范进中举》、《孔乙己》两篇课文有力地抨击了封建科举制度毒害读书人的罪恶。 甘肃省永登县第七中学730300 摘要:我国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的弊端为大众所诟病,但科举制度使许多有才学者通过考试而参政,保证了政府官员的素质,稳固了封建政权,加强了中央集权,有着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性和优越性。 关键词:科举制度进步性优越性 人教版九年级语文《范进中举》、《孔乙己》两篇课文有力地抨击了封建科举制度毒害读书人的罪恶。由于分科取士入选者比例过小,致使许多人老死科场,害人不浅!但是这些弊端无法掩盖这种制度的历史进步性和优越性。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实行的一种根据“择优录取”原则选拔人才担任政府官员的考试制度。自隋朝创立科举取士至清朝光绪二十七年废除为止,这一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延续推行了一千三百多年,对中国社会乃至现代西方各国的社会制度均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科举考试实际上是由下而上的层层考试,有四级考试,分别是院试、乡试、会试、殿试。院试及格者称秀才,考试由县、府、省主持。乡试及格者称举人,参加者须是秀才,主考由朝廷委派,每三年举行一次。会试及格者称为贡生由礼部主持考试,时间为乡试的第二年二月(清乾隆以后改在三月),所以又叫“春闱”或“礼闱”。殿试考中者为进士,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由皇帝在皇宫大殿亲自主持。 综观科举制度一千三百年的历史,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其历史的进步性和优越性。 一、实施统一的考核标准,贯彻“择优录取”原则。 隋朝以前,政府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是实行察举征辟制和九品中正制。这些制度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通过中央或地方的高级官吏向朝廷推荐他们认为是优秀的人才担任官职。在推荐过程中没有一个统一的客观标准,全凭推荐者的主观意志。 科举制恰好纠正了这种弊端。它用考试的方式选拔政府官员,使选拔有了统一的客观标准,使有才学者得以通过考试而参政,保证了政府官员的素质。 二、参加考核者不分门第、地位,贯彻了“机会人人均等”的原则。 两汉时期的察举征辟制,被推举者均是被高级官吏认为是有声望、有才学的优秀人士。魏晋南北朝期的九品中正制,被推荐者则完全受门第、出身所制约。 以上两种选拔官员的制度,所选的范围是相当有限的:前者凭郡国长官意志决定人选,后者则完全被门阀士族大家所垄断。对于广大中小庶族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来说,根本无参政的机会。科举制在这方面进行的重大变革,则大大地扩大了被选拔者的范围。 例如唐代,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有两种主要来源:一是各地学馆的学生,称“生徒”;二是不在学馆的考生,称“乡贡”,他们均是参加常科考试。 此外,还有些知名人士应皇帝之诏参加“制科”考试。从这些被选拔对象中可看出,科举制的选官范围几乎包括了当时社会上所有的知识分子,使封建政权不断得到新生力量的补充而达到统治稳固。 三、中央政府直接控制了选拔政府官员的权力。 两汉时期的察举征辟制,选拔官员的权力均决定于地方政府长官和高级官吏个人,基本上由地方政府控制了官吏推举权。 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虽说由中央政府设在地方上的中正官负责选拔官员,权力不属地方政府。但是,凡任中正官者,均是当地的世家大族。 故此,实际上中央政府未能真正地控制官吏推举权,官吏推举权已成为世家大族发展自己权势的工具,严重地影响了中央集权政治。科举制将官吏的推举选拔权控制于中央政府,这就非常有效地防范了分裂割据势力的产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控制,从而也加强了全国政权的统一和集中。 四、将读书、考试、参政三者有机地结合,形成完整体系。 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完全凭门第、出身将人分为各种品级供朝廷授官,导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腐败现象,严重地影响政府的统治机能。同时,造成中小庶族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强烈不满,加深了社会危机。 科举制将读书、考试、参政三者有机地结合,这就促使社会上形成重视文化知识、重视才学的风气。凡是想要参政的人,就必须要通过进士科的时务策和诗赋考试,这就促使士人去读书、钻研学问,有效地笼络了大批封建知识分子,使他们心甘情愿地为封建王朝服务。 科举制的以上特点,清楚地显示出它比察举征辟制和九品中正制进步。虽说在它的发展历史中,内容上有些变化,实行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弊端,但并不能因此否定这一制度的进步性和优越性,它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骄傲。尤其是它的一些原则特点,对西方文官制度的形成有着不可否认的重大影响。 正如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所说:“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

唐代科举制度特色

唐代科举制度特色 1.吏部授官: 唐代科举考试及第者,只是取得出仕资格,如欲出仕,还须经过吏部的释褐试,方得授官。吏部择人的标准有四:一为体貌端正,二为说话有条理,三为书法工整美观,四为文辞优美。 2.重进士科: 唐代对进士科出身的士人特别尊重,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大抵应进士科的考生,每百人取录一、二人,而应明经科的考生,则约每十人取一、二人。 3.评行与公卷: 唐代的科举考试仍保留汉代以来的誉望风气,主考官并非单凭考生的成绩而定等第,还考虑考生的知名程度,故应考前,必云集京师,竞将自己的得意作品,送呈京师的达官贵人,以邀名誉,观素学,以期即使临场失准,亦可被录取,此种做法称为「公卷制」 元朝科举制度还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优待“国族”,压抑“汉人”和“南人”。人数上占很少数的蒙古、色目人与人口众多的“汉人”、“南人”录取名额相等,科举中选的机会就大不相等了。可见此种科举不平等,实际上还阻碍了科举规模的进一步发展。 其次,元朝规定的科举考试的科目有三。“经疑经义以观其学之底蕴,古赋诏诰章表以著其文章之华藻,复策之以经史时务以考其用世之才”。与前代相比,最重要的变化是程朱理学被正式定为考试取士的标准。按朱熹的四书训说在南宋末年已被立于官学,表明开始为政府所承认,但当时它在儒家学统各派当中远未取得独尊的正统哲学的地位。宋末科试始许用朱注,惟仅为允许采取的诸家学说之一。直到元朝颁布科举制度,程朱理学才被政府定于一尊。凡“四书”和《诗经》均须用朱注,《周易》主程、朱氏之说,《尚书》以朱熹门人蔡沈阐释为主,《春秋》用程颐私淑胡安国所传,除《礼记》尚用古注疏、《春秋》许并用三传外,其他儒家经典一以程朱理学的阐发附会为本。元朝科学制度对于理学在中国社会的推广,起了重要的作用。 元朝科举制度的作用: 明朝科举制度主要特点有: ( 一)科举与学校完全合流 明朝的学校,除了国子学、府州县学以外,还有宗学、社学、武学等等,虽种类繁多,数量巨大,但其根本目的不外乎教化民众,为科举储才。学校不是促使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场所,而成了诸多学子步人仕途的“ 养精蓄锐” 之地,成为科举考试制度的附庸。我国古代社会所特有的仕学相长的畸形发展状态到明朝时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许多读书人钻人了“ 学而优则仕” 的儒家思想的怪圈而难以自拔。 ( 二)制度完备,有一套完整的程序 明朝科举考试的程序分为四步:第一步为童试。先由府、州、县官考试,再田提学官考试,合格者方能录取; 第二步在各省会举行的称为“ 乡试” ; 第三步在京师由礼部举行的称为“ 会试” ; 第四步在殿廷举行的称为“ 殿试” 。洪武十七年,颁行科举程式,定三年大比之制,为明代科举奠定了基本规范。按照规定的时间,各府州县的学生,经考试取得乡试资格的,齐集省会参加乡试。取中之后则称为“ 举人” 。凡乡试之举人,皆可应考会试,会试取中之后称为“ 贡士” 。凡会试录取之人皆可参加殿试,经殿试取中之后,称为“ 进士” 。此外,取中的进士又分为三等,一甲榜上只有状元、榜眼、探花三名,合称三鼎甲,俱赐“ 进士及第” 称号; 二甲取若干名,俱赐“ 进士出身” 称号; 三甲亦取若干名,俱赐“ 同进士出身” 称号。明制,殿试发榜以后即进人分官任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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