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法律逻辑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法律逻辑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法律逻辑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张静焕

鲁格罗·亚狄瑟法官在《法律的逻辑——法官写给法律人的逻辑指引》一书中对学生们说:从你们进入法学院,不知所措的第一天起,到成为专业律师或法官,甚至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会被“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现象困惑着,那就是我们所说的法律推理(legal reasoning)。法学院学生,至少对大多数毕业了的那些人来说,或多或少都曾学过这个程序,只是个人造诣深浅有别。这得要通过著名的“苏格拉底式问答法”来训练。电影《力争上游》(Paper Chase)中,金斯菲尔德(Kingsfield)教授的台词,对第一天上课的法学院一年级生来说,是种恰如其分的恫吓:“你们带着满脑子浆糊来到这里,而我们的任务就是让你们像个法律人一样地思考。”那么,法律思维与法学教育、法律逻辑学教学的关系是什么呢?从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的角度看,如何改进法律逻辑学教学?笔者对此略作分析。

一、法律思维、法学教育和法律逻辑学教学的关系

(一)法律思维是法学教育成败的关键

思维,一般意义上指依照逻辑推理来观察、认识、判断客观事物,并以语言形式表现出来。郑成良教授认为“所谓法律思维,是指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依法行政、依法行事。”

美国教育学家罗伯特·赫钦斯认为,教育的目的是教会年轻人在今后一生中能自己教育自己。因此,素质教育要求教育不再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而更关键、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智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钱伟长教授在谈到21世纪人才时的话语令人深醒:“不是学好一门课就能像这门课所教的那样工作就是了。因为这门课的知识隔几年或几十年就可能没用。如果我们重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

维能力,那么学生通过这门课所学到的逻辑思维能力永远有用。”①爱因斯坦也主张:“应当把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而不是把专业知识,始终放在首位。”②“法学教育更需要给学生以智慧的启迪和思想快乐的体验,所以某种普及的、规范的科学思维训练还是非常有精神意义和实用价值的。”①“我们应当认识到,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学院的毕业生在从事法律实务时缺乏严格的法律思维的能力,那么,这个国家的法律教育是失败的,这个国家的法治基础也将由此而坍塌,以严格规则主义为基本精神的法治社会就不会实现。”②

“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是法科大学生的培养目标,法律思维能力是统一司法考试的考核重点,是社会的要求,是法律发展的需要,是法学教育成败的关键。法律思维的核心是法律语言。法律人的法律语言,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根据法律说理,在法律的话语系统内说理。

(二)逻辑是法律思维的工具

“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方法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形式逻辑追求思维的稳定性,辩证逻辑追求思维的灵活性,二者恰当地处理了法律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的矛盾,使合法与合理并行不悖。在法律规范的制定与适用过程中,处处离不开逻辑工具。

“思维模式往往比制度模式更重要。中国法制现代化首赖思维方式的现代化,而要实现法律思维方式的现代化,就不能不关注中国法律思维方式与逻辑思维的有机结合。”③法律思维是一种理性思维。金岳霖先生在中国学术界早就提出并论证了“我们的信念一旦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那么,逻辑的有效性就成为最重要的问题”的思想。美国法学家麦考密克和奥地利法学家魏因贝格尔在他们合著的《制度法论》中指出:“法律科学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通过了解法律行为和法

①每周文摘[N].1996-01-05.

②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79.

①张成敏.法理学中的法律逻辑学.[J]政法论丛,2004,(4):85

②王涌《法律关系的无形式——分析法学方法论之基础》,“清华法学”网

http://www.lawintsinghua.com/content/content.asp?id=942。转引自张成敏:法理学中的法律逻辑学《政法论丛》2004年第4期,第85页。

③郝铁川.论逻辑思维与法律思维.[J]现代法学,1997,(3):42-46

律规范之间的规范——逻辑联系与它们作为社会现实(即作为实证法)之间的规范——逻辑关系来理解法律的充满活力的性质。”④

了解逻辑规则而非仅仅记住某个执行的步骤,有助于使我们成为更好的律师或法学院学生。法官也得以更为适当地审理案件,并发表更具说服力的判决意见。关于推理规则的特定知识,使我们更容易从一个误导性的论证中找出其谬误。虽不能确保我们永远不再犯错,但学习逻辑确能使我们熟悉正确推理必须符合哪些规则,并提醒我们推理过程中可能遭遇哪些常见的谬误和陷阱。细心地研究逻辑可以带来许多明显的利益:让我们得以更轻松地学习法律、找出推理过程中的错误、学习避免错误以及更清晰一致地思考困难的问题;即使在法界专业人士中,这种能力也比一般预期的更罕见⑤。

(三)法律逻辑学教学和法学专业课教学在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上统一在担任最高法院法官二十三年之后,法兰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于退休时说:“尽管理由很脆弱,尽管法律很有限制,我们还是要使用体制化的固定媒介去表达,而这正是使我们有别于独裁者暴证,以及放肆、无原则、无纪律的暴乱⑥。”然而,会特别提到逻辑元素的问题的法官实在不多。法官们经常只用一个老掉牙的词组“推理有瑕疵”,而不做进一步说明;律师、法学教授和法学评论的作者们也是如此。这种陈词滥调,说了等于没说。他们并没有指出到底是哪出了差错:法条引述?法条诠释?法条的事实适用层面?还是陈述中出现了形式或非形式谬误?我希望这种现象能够及早改变,而答辩状和判决意见书也能够变得具体明确。⑦

法律思维由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组成,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

④同上

⑤See Comment, “Logic and Law,”3 Marq. L. Rev. 203, 204 (1919). 转引自鲁格罗·亚狄瑟著《法律的逻辑——法官写给法律人的逻辑指引》,唐欣伟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

⑥As quoted in Time Magazine, Sept. 7, 1962 at 15. 转引自鲁格罗·亚狄瑟著《法律的逻辑——法官写给法律人的逻辑指引》,唐欣伟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

⑦鲁格罗·亚狄瑟著《法律的逻辑——法官写给法律人的逻辑指引》,唐欣伟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容相互依存,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法学专业课讲授法律思维内容,法律逻辑学讲授法律思维形式,各有侧重,但在培养和提高法科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训练时,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彼此相依,形式离不开内容,内容也离不开形式。法律逻辑学教学中融入法律思维内容,法学专业课讲授时注意法律思维形式、方法和规律,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

二、法律逻辑学教学中的几个视角

(一)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寻找法律的生命。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道德、经济、政治是统一的,经济效益有国家、集体、个人之分,有近期、中期、长远之分;道德上善与恶的标准、政治上利与弊的权衡也因出发点的不同而有差异。谈到法律,当它确定时,我们以合法性为标准进行法律思维,当它不确定时,我们以什么为标准进行法律思维呢?而什么是合法?为什么法律如此规定呢?答案是,以当时的政治、经济、道德等为标准。所以,当我们讲用法律来思维时,我们仍然要考虑到政治、经济、道德等的因素,当法律确定时,是立法者考虑;当法律不确定时,是司法者考虑。这样,法律就是活的法律,而不是死的法律;合法性仅仅是法律思维的重心,而不是法律思维的唯一前提。但是,不可避免地进入司法之中的政治、道德必须经过论证,使之成为法律问题,让民意成为法意。

论证要遵守思维规律规则。思维,一般意义上指依照逻辑推理来观察、认识、判断客观事物,并以语言形式表现出来。“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方法及其规律的科学。对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加以研究,因而逻辑学本身是一个庞大而又多层次的学科体系,“在中国思想中,有跟形式逻辑并列的另一

种逻辑,即辩证逻辑”⑧。如今人们通常把逻辑学分为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⑨。普通逻辑形成最早,它侧重于静态地研究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及逻辑规律,研究抽象的、确定的、单向的思维;辩证逻辑研究动态的思维,研究具体的、矛盾的、多向的思维。但是,人们在进行辩证思维时针对某一方面的论述同样要遵守普通思维的形式和规律。在通常情况下,对于简单案件,人们使用普通思维就可以了,对于复杂案件,必须使用辩证思维才可以维护法律的正义。毕竟,“人类思维已经进入辩证思维阶段”⑩。

因此,既要讲普通逻辑的知识,又要讲一些辩证逻辑的知识。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必须告诉学生,形式推理重要,但仅有形式推理是不够的,在形式推理解决不了的地方,需要使用辩证推理。这样,学生分析案例时,就容易处理“合法”与“合理”的矛盾。

(二)强调逻辑自律意识,引起学生对这门课程的重视。

人从2岁左右就开始逻辑思维,在成长的过程中,逻辑思维能力不断提高,但是逻辑自律意识淡薄却是大家的通病。有一些人,我们不能说他逻辑思维能力欠缺,但在写论文、教材、专著中,在讲话、演讲、辩论中,在处理一些重要问题时,却犯了一些不该犯的简单错误。例如:《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的两篇文章。

《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社会危害性理论之辩正》第167页:“根据通说,犯罪的本质在于它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简单地说,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显然,它是一个全称判断,即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于是,反对者很快反驳,一般违法行为就不是犯罪行为。……”这里,作者明显在偷换论题,从“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推不出“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能推出“有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犯罪”(全称肯定判断不能简单换位,只能限制换位)。

《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第109页:“客观真实

⑧孙中原.中国逻辑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138.

⑨马佩.马佩文集[M].河南: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554.

⑩马佩.辩证逻辑[M].河南: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21.

论者一方面声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另一方面又将刑事诉讼定义为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这样一来,在诉讼中,所谓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一命题可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而所谓真理无非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一种认识,因此,上述命题可以进一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认识的惟一标准’。……”作者在这里混淆了概念,将辩证思维中的“同一”理解为普通思维中的“同一”,依此作推理,结论肯定不正确。“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指的是辩证思维中的“同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同一,而不是普通思维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同一。

当然,讲到这里,老师还要告诉学生:出现逻辑错误只是作者和编辑缺乏逻辑自律意识的结果,核心期刊还是核心期刊,法学专家还是专家,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全部(作者的文章还是有创新之处,这个例子还可以用来讲解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的关系等),需要注意的是,核心期刊的编辑、专家尚且出现这样的错误,我们更应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逻辑自律意识,把自发的逻辑思维转变为自觉的逻辑思维。这是学习法律逻辑学的第一个目的。

(三)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

案件分析是法学专业教育中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指对案件事实进行分解、条理剖析,并提出应如何适用实体和程序法律意见的活动。案件分析在于揭示案件中的法律理由,包括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二者在法律上的逻辑结合。事实和法律都是由概念组成命题,由命题进一步组成推理,以此来论证法律理由。所以,案件分析也可以从概念、命题和推理入手。

举一个实践中的例子,这就是某地方法院判决的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案。原告和被告结婚时订立书面的婚姻合同,上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任何一方有第三者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25万元给对方。现在被告违约,原告起诉请求违约金。法院审理本案,遇到的难题是:本案是婚姻案件,应当适用婚姻法,但婚姻法上没有违约金制度。违约金是合同法上的制度,而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婚姻关系不适用合同法。审理本案的法官正是根据法律的逻辑性解决了这

一难题:合同和婚姻,一是财产法上的行为,一是身份法上的行为。但两者均属于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其共同的属概念。法律行为与合同、婚姻两个概念之间是属种关系。因此,法官适用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则,具体说就是:其一,意思表示真实;其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三,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审理本案的法官认为,本案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条款,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现行法对此并无强制性规定,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因此认定该违约金条款有效,并据以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5万元违约金。11法官运用了“合同”、“婚姻”、“法律行为”等法律概念,并正确地分析了这几个法律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法律行为是上位概念,合同和婚姻是下位概念,当属于下位概念的法律规则不能适用时,运用上位概念的“法律行为”的法律规则,正确地裁判了本案。

(四)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有人说,律师的作用就是重新组合案件事实,寻找法律理由,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怎样在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找到突破点?借鉴MBA的逻辑考试理念,针对一个案件,请学生总结各方当事人的可能观点及证据,思考怎样支持、加强、反驳、削弱某一方的论证,怎样解释、评价某一方的观点和论证。同学之间可以假设案情,展开辩论。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11梁慧星.法律的规范性.[J]法大民商经济法律网,2004.3.5 https://www.360docs.net/doc/ba13085516.html,/int/artpage/3/art_2533.htm

(五)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诉讼”的目的就是找到法律理由,说服别人,维护自身利益。故辩论对于学好法律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如“法学教育应侧重于理论(实践)”等。这是一大部分大三学生所困惑的问题,大一、大二学习了一些专业知识,大三开始思考未来发展时,发现所学的理论与实践之间有差别,而又不知道怎样解决。辩论的过程中,我发现,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外,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法律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的法律学习、司法实践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交叉学科,高度抽象的逻辑学学科溶入具体的法学学科,符号多、规则多、概念多,法科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和应用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例如,为强化学生对等值命题的理解和运用,在课堂上用10—15分钟做“换一句话说”的小游戏:第一排学生写一个命题,后几排学生换一句话说,然后再传回来,前排学生评价是否等值;讲到法律规范逻辑时,为了引起学生对“应当”、“允许”等规范词的重视,请学生们课后研读法律条文,寻找三个相关法律条文,编造“两个事实与一个谎言”,上课时,请其他同学判断哪一个是谎言;讲法律概念时,请学生用三个词语编一段故事(一个案例);讲推理时,做“谁是作案者”、“故事接龙”的推理游戏等。

三、法学专业课教师讲点逻辑与法律逻辑学教师讲点法律

在教学中,学生往往期望通过法律逻辑学课程的学习,自己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可以轻松地快速提高,实际上,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一方面,法律逻辑思维能力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另一方面,法律逻辑思维能力的切实提高并不是一门课程的事情。正如,我们不能将本科学生法学理论功底差仅仅归因为缺乏一个资深的优秀法理学教师,因为每一个部门法学的教师都应该讲一点法理。

有人会说,让法学专业课教师思考法律逻辑、应用法律逻辑,让法律逻辑学教师思考法律专业知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是不是太难了,要求太高了?也许,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难。现在,如果希望出现亚里士多德那样的学者,是不可能的,但希望相关学科教师间进行交流、沟通,并在教学内容上相互关注、补充,困难并不大。特别是工具性学科和专业性学科的结合。实际上,学科发展过程中,早就出现了许多交叉学科、应用学科、边缘学科,而我们往往是让自己的学科走出去,却忽视了让别的学科走进来。为了和国际接轨,我们提倡教师双语教学,其实,语言也仅仅是一种交流的工具;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我们为什么不提倡教师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结合教学呢?而且,它们本来就是分不开的。当法学教育侧重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时,法学专业课与法律逻辑学课就休戚与共了。法律中的逻辑只是要求专业课重视逻辑,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将自己的整个思维过程展现出来,告诉学生自己是怎样选择和使用法律概念,怎样作出判断和进行推理的,将说理、推理、论证过程展示给学生,同时,请学生也如此分析案例、思考问题。

由谁来讲授法律逻辑学最合适,正象由谁来讲授专业英语最合适,法律化了的逻辑学教师和逻辑化了的法学教师都可以,但单纯的逻辑学或法学教师不可能讲好它。尽管说法学出身的教师来研究逻辑学,讲授法律逻辑学会更具有法学特

色,但实践中,法学教师并不愿意为这门课程付出很多。因为,谁都知道大学科机会更多,也更容易出成果,另外,逻辑学知识远比法学知识枯燥、抽象,所以,若不是强烈的兴趣使然,从法学转向逻辑学简直是强人所难。现实中的法律逻辑学教师应该多读一些法理学、法学方法论、法律解释学、法律思维学、法哲学、立法学、法庭论辩等方面的书和文章,并且至少熟悉一个部门法的内容,思考这些方面的问题。这样上课时,学生就不会觉得逻辑生硬,相反,会觉得法律与逻辑是一体的,老师讲的是他们的东西,逻辑真的是一个法律学习、法律实践中的有用工具。

当然,法律离不开逻辑,法律的长足发展要求每一个法律人思考逻辑、应用逻辑,寻找法律的逻辑。法律逻辑学还是一个不成熟的学科,它的成熟需要逻辑学者和法学学者的共同努力,这也是法律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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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版社.2007.

[2] 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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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郝铁川.论逻辑思维与法律思维.[J]现代法学,1997,(3):42-46

[5] 孙中原.中国逻辑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6] 马佩.马佩文集[M].河南: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554

[7] 马佩.辩证逻辑[M].河南: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

[8] 梁慧星.法律的规范性[J] .法大民商经济法律网,2004.3.5

https://www.360docs.net/doc/ba13085516.html,/int/artpage/3/art_2533.htm最后访问:2008年8月6日.

学习如何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学习如何提高逻辑思维能力(转) 1.严肃的学术态度。不要想过得去行了,不要想别人还不如自己,不要想自己已经够努力了。一定要想到,自己拿出来的东西应当经受住时间的考验,能够经得起一些锤打。 2.读名篇名著。质量平平的文章读多了,只会让自己堕落,因为自己有意识无意识地会把它们当参照系。所以,读名著、名篇。读多了,有意识无意识就会受到熏陶,会把它们当参照系,对自己的要求包括逻辑思维的要求自然也高了。 3.理出名篇名著的逻辑体系。比如,它们提出的问题是什么,从什么角度着手解决,解决问题的思路是什么,结论是如何得出的。这里,它们提出问题和从什么角度着手解决问题,可能和逻辑关系不太大,但它们解决问题的思路、得出结论的过程,就是一个逻辑的过程。由于它们是名篇、名著,即使它们同样存在某些根本的问题,但它们至少有一点是共同的:在它们自己提出的问题上,它们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是强的、顺的,其中的逻辑如果有问题的话,也不是一下子能够辨别出来的。通过整理出名著、名篇逻辑体系的方式,熟悉经济学大家的思路,也就等于熟悉了逻辑,训练了自己的逻辑能力。 如果整理不出那些名著(包括名篇)的逻辑思路,那么首先找自己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形下,自己还没有理解它们。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提醒自己思考慎密。一是为了理解那些大家,二是也可能发现大家的逻辑问题。 4. 从名著出发继续推论。把名著逻辑理清楚后,顺其逻辑继续推理。重要的理论,创建者都是提出了“内核”。我们可以假设内核成立,即这个理论的基本命题成立,然后从它出发,进行推理,从而得出新的结论。当然这大都属于“外围”的结论。可是,它也非常有意义。它不但是我们应当做的工作,同时也是训练我们思维逻辑的工作。我自己年轻时研究马克思的工作就属于这一类,直接从马克思出发向外推论,把注意力放在推论的逻辑上,而很大程度上避免研究工作首先遇到的出发点或研究角度的问题。 5.思考要彻底。思考一彻底,你就有了坚固的基础。从那里出发,你就容易展开逻辑思路,逻辑过程就很清晰。如果不彻底,下面的逻辑就无法顺清。这也就是孔夫子说的“名不正,言不顺”吧。这一点,也是要提醒自己的,一直到自己无意识地就能够彻底地思考问题为止(就像足球先生无意识一抬脚就能够射出漂亮进球那样)。 6.培养做人要彻底的人生态度。要达到思考的彻底,首先是自己做人要彻底。男子汉大丈夫(指的是一种做人风范,而非男女之别),敢说敢当,敢吃苦敢投入。思考是件辛苦的事情。即使一个人有思考的乐趣,他常常也必须承担思考的辛苦。其次,思考能否出成果,是无法预知的,因此,思考的投入风险非常大:往往我们得不到明确的产出。再次,在中国目前学术尚不自由的环境下,思考即使出了成果,也有无法发表的问题。有位研究生对我说过,有些问题即使思考出来也不能够发表,那么思考有什么用呢?这里就是一个人生态度问题。我自己研究马克思的文章,一直到差不多二十年后我决定公开发表时,给《中国社会科学》,当时他们迟迟难以决定,让我等。我提出不为难他们,撤回。其实,如果中国不改革,我的文章在中国永远发不出来,因为仅仅那句“作者的话”,就通不过“审查”。但我没有畏惧这些,自己把理论搞清楚、自己对自己满意是最重要的。现在的年轻人,比如你吧,比我同年龄时不知多读了多少书。我的感觉,一些同学的问题是思考不彻底,而这种不彻底既和他们没有把学术当成生命,当成人生来看,也和他们对人生本身的看法便不彻底有关。

如何培养孩子逻辑思维能力

如何培养孩子逻辑思维能力 培养孩子的逻辑思维能力很重要,那么从何入手呢? 儿童心理学家及儿童教育学家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的特点,提出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培养。 1、学习分类法即把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东西根据某些相同点将其归为一类,如根据颜色、形状、用途等。父母应注意引导孩子寻找归类的根据,即事物的相同点。从而使孩子注意事物的细节,增强其观察能力。 2、认识大群体与小群体首先,应教给孩子一些有关群体的名称,如家具、动物食品等。使孩子明白,每一个群体都有一定的组成部分。 同时,还应让孩子了解,大群体包含许多小群体,小群体组合成了大群体。如动物——鸟——麻雀。 3、了解顺序的概念这种学习有助于孩子今后的阅读,这是训练孩子逻辑思维的重要途径。这些顺序可以是从最大到最小、从最硬到最软、从甜到淡等,也可以反过来排列。

4、建立时间概念幼儿的时间观念很模糊,掌握一些表示时间的词语,理解其含义,对孩子来说,无疑是必要的。当孩子真正清楚了“在……之前”、“立即”或“马上”等词语的含义后,孩子也许会更规矩些。 5、理解基本的数字概念不少学龄前儿童,有的甚至在两三岁时,就能从1“数”到10,甚至更多。与其说是在“数数”,不如说是在“背数”。父母在孩子数数时,不能操之过急,应多点耐心。让孩子从一边口里有声,一边用手摸摸物品,逐渐过渡到用眼睛“默数”。日常生活中,能够用数字准确表达的概念,父母们应尽量讲得准确。同时,还应注意使用“首先”、“其次”、“第三”等序数词。也可用日常生活中的数字关系,帮助孩子掌握一些增加减少的概念。 6、掌握一些空间概念成人们往往以为孩子天生就知道“上下左右,里外前后”等空间概念,实际并非如此。父母可利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机会引导孩子,比如:“请把勺子放在碗里”。对于孩子来说,掌握“左右”概念要难些.

怎样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怎样提高逻辑思维能力?-连载1(摘自《柔性头脑修炼》) 在思考问题时有一个概念常常被人们提及,它就是——逻辑。 那么,什么是逻辑呢? “逻辑”,或称为“理则”。源自古典希腊语λ?γο? (logos),最初的意思有词语、思想、概念、论点、推理之意。1902年严复译《穆勒名学》,将其意译为“名学”,音译为“逻辑”;日语则译为“论理学”。在现代汉语词典里,逻辑的涵义是思维的规律或客观的规律性,逻辑学被定义为研究思维形式和规律的科学。 从本质来看,逻辑更像是由“道理”构成的系统结构。所谓合乎逻辑就是指没有破坏“道理”的系统结构,不合乎逻辑就是破坏了“道理”的系统结构。为了更全面准确的把握“逻辑”的本质,下面我们来探讨几个重要的概念。 客观逻辑与主观逻辑 如果我们把逻辑视为“道理”的系统结构,那么它就可以衍生出两大逻辑领域:一是客观自然所遵循的“道理”(客观逻辑);二是主观思维所遵循的“道理”(主观逻辑)。由于主观思维是建立在人的大脑物质基础之上的,而人既是自然环境中的一员,同时又是自然的进化产物,所以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是相交的两个圆,它们的“道理”有重叠部分,也有各自不同之处。 假如婴儿诞生后有两个脑袋,在我们看来是不合逻辑的事情,因为按照正常的基因信息系统“制造”的人只有一个大脑,婴儿有两个大脑是不正常的,这破坏了造物主对人体系统结构的“道理”界定。

假如思维活动中有人告诉你“白马非马”,你会感觉这是不合逻辑的结论,因为按照正常的主观感知白马也是马的一种,说白马非马破坏了人们主观思维中对概念系统结构的“道理”界定。 通过上述两个假设我们可以看出,逻辑实质上就是一种“道理”法则的体现,人们认为有理或合理的事情、行为、过程、结论等就视为是逻辑的,否则就视为是非逻辑的。 那么,“道理”法则又是由谁来规定的呢? 过去人们把神、造物主、天之道来作为“道理”法则的制定者,现代的人们则不认为宇宙中存在着一个“道理”法则的制定者,而将“道理”法则视为自然规律、客观存在的体现。今天,人们习惯于将客观世界中所体现出来的规律性视为客观逻辑法则,将主观思维中所体现出来的规律性视为主观逻辑法则。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类对“道理”法则的认识是一个渐进发展过程,即随着科学研究的发展或人类思维层次的提升将有更高级的客观逻辑或主观逻辑被发现或被创造出来。 比如,当科学基因技术制造出狮身人面、人头马身的怪物时,人类就需要创造更高级的逻辑法则去证明它存在的合理性,因为按照旧的客观逻辑规则来讲,在自然进化的道路上这些是不可能出现的物种,是不合逻辑的生命。在人类的初级阶段,主观逻辑需要遵循客观逻辑,而当人类成为可以“随心所欲”的造物主,像传说中的神一样为万物制定“道理”法则时,主观逻辑就开始有能力为大自然“制订”新的客观逻辑法则。

从小培养孩子的逻辑思维能力很重要教学文案

从小培养孩子的逻辑思维能力很重要

从小培养孩子的逻辑思维能力很重要。 中国孩子最缺逻辑能力 “逻辑思维是孩子日后学习写作和数学的基础智力。”据专家介绍:“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讲究感受性,容易陷入情绪而影响思考能力。逻辑讲求思维从准确的概念理解入手,遵循正确的判断和推理的方法,用全面、系统的观点更理性、有效地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现在很多大学生不知道如何写论文,小学生一写作文就头疼,或者数学成绩不好,其实都是受到了逻辑思维能力差的影响。” 小学开始学最合适 “一般来说,建议系统的逻辑思维训练从小学开始比较合适。”专家表示,学龄前的孩子们还处于知识的积累期,大脑中可供思考的“原料”还不够充足,并且具有“思维无限驰骋”的特质。过早地训练可能导致孩子的畏难情绪,也不利于开发孩子的想象力。“而入学后,科学的思维方式可以最大效率地提高孩子的学习能力,少走弯路,让孩子们更加自信。” 家长是引导关键 现代研究表明,个体智能开发的程度与三个方面的能力有关,即:逻辑思维能力、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专家认为,父母是孩子思维能力的启蒙老师,应该对孩子进行适时引导。“现在多数家长都了解从小培养孩子大脑潜力的重要性,也会做一些简单的教学,但往往缺乏科学性,而这其实是耽误了孩子形成正确思维方式的关键期。科学思维最好从家长做起,并且把对孩子的培养渗透到日常生活实践中。” 专家建议培养思维从趣味性着手

关于如何培养孩子的逻辑思维,专家提出了以下建议: 锻炼准确表述——语言心理学专家林洁明建议家长从孩子小时候就开始训练其“准确表述”的能力。因为语言表达是孩子日常交际和作文写作的基础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不仅有助于提高语文的学习能力,还可以增强孩子日常交际的自信心。“准确表述不仅能防止误解,而且能使思维更敏锐。准确辨别词意是项艰巨的智力训练。它能帮助孩子弄明白他到底在想什么。”专家建议家长可以经常和孩子进行“绕口令”、“词语接龙”等内容的练习。 创造思考环境——敏锐的思维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而是需要严格的训练和培养。专家建议家长可以在与孩子去博物馆、一起阅读、看电视的时候,有意识地提出问题促使孩子发挥想象力。还可以经常和孩子做“智力游戏”,如比赛谁能想到最多的“找到水”的方法,锻炼孩子的思考能力。 提出违常问题——“能提高孩子思维能力的问题是趣味性强、令人迷惑的。”要激发孩子的想象力,家长可以试试提出这类问题:“要是所有汽车全部漆成黄颜色的,会有些什么正面效果,反面效果?'

法律逻辑学简答题

一,简答定义的规则,以及违反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 1义必须相应相称.,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你的逻辑错误。 2定义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3不能用负概念去定义正概念.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否定一的逻辑错误. 4定义必须清楚确切.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含混的逻辑错误.- 二,简答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的区别. 1.思维进程的方向不同.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而归纳推理则是从特殊到.-般. 2.前提与结论的联系性质不同,演绎推理的结论不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而其结论是必然的.而归纳推理的结论则一般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而其结论一般是或然的._ 三、简答直言命题的种类,写出其逻辑形式公式,并分别描述其主、谓项的周延性情况. 1.全称肯定命题.SAP.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2.全称否定命题.SEP.主项周延,谓项周延. 3.特称肯定命题.SIP.主项不周延,谓项不周延. 4,特称否定命题.SOP,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5.单称肯定命题.SAP.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6.单称否定命题。SEP.主项周延,谓项周延。- 四、简答三段论的基本规则。 1.一个三段论有且只有三个不同的项。 2.中项在两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 3.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4.两否定前提推不出任何必然性结论。 5.如果前提之一是否定的,则结论也是否定的l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么必有一个前提是否定的, 五、简答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并写出其有效的推理形式.规则: 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但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 2.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但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 有效的推理形式.1.肯定前件式 2.否定后件式. 六、简答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并举例说明它的一个有效的推理形式”规则: 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但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 2.否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但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 举例说明:如果物体不受外力作用,那么它将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 七、简答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并写出其有效的推理形式。

(完整版)逻辑思维方法训练及技法训练大全,推荐文档

怎样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一、逻辑思维的概念 “逻辑”,或称为“理则”。源自古典希腊语λ?γο?(logos),最初的意思有词语、思想、概念、论点、推理之意。1902年严复译《穆勒名学》,将其 意译为“名学”,音译为“逻辑”;日语则译为“论理学”。在现代汉语词典里, 逻辑的涵义是思维的规律或客观的规律性,逻辑学被定义为研究思维形式和规 律的科学。 逻辑思维(Logical thinking),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的理性认识过程,又称理论思维。它是作为 对认识着的思维及其结构以及起作用的规律的分析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 经过逻辑思维,人们才能达到对具体对象本质规定的把握,进而认识客观世界。 它是人的认识的高级阶段,即理性认识阶段。 二、逻辑思维的方法分类 (一)、系统思维法: 1.系统结构: 系统的上下级是归属关系,同级之间是并列关系。 例如:某所高中系统,分为高一、高二、高三这三个子系统,其中高一这个子系统又分为一班、二班。可见,系统的上下级之间(年级和班级)是归属 关系,同级之间(年级之间或班级之间)是并列关系。 例如:人体由八大系统组成,既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 其中的消化系统又由消化管和消化腺这两个子系统组成。 其中的消化管又由口腔、咽、食管、胃、小肠、大肠这些更小的系统组成。 其中的小肠又由十二指肠、空肠、回肠这些更更小的系统组成。 2.系统中,同级的事物之间的关系: 系统中同级的事物之间,如果存在相互的关系,通常按组织结构分为合作和对立两种,按变化过程,分为因果和阶段两种。 (1)合作关系。 例如:餐馆是一个系统,里面的厨师、服务员、老板他们相互合作。 例如:消化系统中的胃和小肠是合作关系,都是在消化食物。 (2)对立关系。 例如:全国足球联赛是一个系统,里面两只比赛的足球队是对立关系。 例如:激素系统中的胰岛素和胰高血糖素是对立关系,胰岛素降低血糖,胰高血糖素升高血糖。 合作关系与对立关系的事例:在一个群落系统中,羚羊之间是合作关系,一批羚羊休息时,另一批羚羊要放哨,而羚羊和狮子是对立关系。 (3)因果关系。 我去人也就有人!为UR扼腕入站内信不存在向你偶同意调剖沙

如何培养中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如何培养中学生的逻辑 思维能力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如何培养中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是指根据正确思维规律和形式对数学对象的属性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推理证明的能力。因此它不仅要求学生能熟练地进行证明,还要求学生灵活地运用全部基本的逻辑方法,我们试以概念的形式和发展作一简要说明。 一、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 (一)强调教学内容的严谨性要求 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是中学数学课的重要目的之一。而数学的严谨性要求,正是发展学生逻辑思维的核心环节。逐步加强教学内容的严谨性,并使真正消化理解,是培养学生逻辑思维的重要措施,也为今后教学进一步提高严谨性创造了有利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要求学生语言精确 从七年级开始,就应当要求学生改变不准确的语言习惯,逐步懂得语言精确化的必要性。同时,要求学生一方面能准确地理解数学教材中的精确叙述;另一方面能准确地运用数学语言叙述教材中的结论,叙述解题过程。这样才能使学生的数学语言逐步地丰富起来。 2.要求学生思考缜密 所谓思考缜密就是考虑问题全面,周密而不遗漏。这也是中学数学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培养的思考习惯。要求学生思考缜密,还要注意防止学生“以偏代全”。即轻易相信从某一特殊情况得出的结论,并以此作为一般的结论。

3.要求学生言必有据 言必有据是思维严谨的核心要求。它要求推证过程中立论要有根据,即合乎逻辑学的要求。它还要求在一般解题过程中,无论是计算或是画图,或是其他推理过程,都要讲究根据。 4.要求学生思路清晰 一个问题,往往要分几种情况进行考虑,又要从几个侧面进行分析,还得通过几个步骤才能解决。为了达到思路清晰,教师的每一节课都应力争结构、层次都有条不紊,清楚明确。教师要保证一节课的思路清晰明确,同时也要求学生听课首先听清一节课的思路,然后才追求细节上的明白。其次,在具体解题过程中,也应有个清楚的程序。要先掌握解题的基本程序,而不是先考虑解题的全过程。为此,应当教会学生,把一些法则公式等的运用归结为一定的程序。有了一个基本的程序,才能保证解题过程思路清晰,才能避免混淆,减少错误,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灵活变化。 (二)在独立思考中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在数学教学中培养思维能力,尤其必须尊重学生独立思考的精神,而不应仅仅是教师传授一些具体的思维方法。我们常常认为自己关于思维的经验是极为宝贵的,因为它曾经常帮助我们在黑暗中摸索时看到了希望。因此,我们急于把这一切告诉给孩子们,希望他们遇到类似的情境时,也像我们那样去行事。然而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往往使人产生思维定势,使思维固化,没有灵活性。就是科学上已经证明的事实,学生也还是要试图去改变它。

如何培养中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如何培养中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是指根据正确思维规律和形式对数学对象的属性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推理证明的能力。因此它不仅要求学生能熟练地进行证明,还要求学生灵活地运用全部基本的逻辑方法,我们试以概念的形式和发展作一简要说明。 一、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 (一)强调教学内容的严谨性要求 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是中学数学课的重要目的之一。而数学的严谨性要求,正是发展学生逻辑思维的核心环节。逐步加强教学内容的严谨性,并使真正消化理解,是培养学生逻辑思维的重要措施,也为今后教学进一步提高严谨性创造了有利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要求学生语言精确 从七年级开始,就应当要求学生改变不准确的语言习惯,逐步懂得语言精确化的必要性。同时,要求学生一方面能准确地理解数学教材中的精确叙述;另一方面能准确地运用数学语言叙述教材中的结论,叙述解题过程。这样才能使学生的数学语言逐步地丰富起来。 2.要求学生思考缜密 所谓思考缜密就是考虑问题全面,周密而不遗漏。这也是中学数学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培养的思考习惯。要求学生思考缜密,还要注意防止学生“以偏代全”。即轻易相信从某一特殊情况得出的结论,并以此作为一般的结论。 3.要求学生言必有据 言必有据是思维严谨的核心要求。它要求推证过程中立论要有根据,即合乎逻辑学的要求。它还要求在一般解题过程中,无论是计算或是画图,或是其他推理过程,都要讲究根据。 4.要求学生思路清晰 一个问题,往往要分几种情况进行考虑,又要从几个侧面进行分析,还得通过几个步骤才能解决。为了达到思路清晰,教师的每一节课都应力争结构、层次都有条不紊,清楚明确。教师要保证一节课的思路清晰明确,同时也要求学生听课首先听清一节课的思路,然后才追求细节上的明白。其次,在具体解题过程中,也应有个清楚的程序。要先掌握解题的基本程序,而不是先考虑解题的全过程。为此,应当教会学生,把一些法则公式等的运用归结为一定的程序。有了一个基本的程序,才能保证解题过程思路清晰,才能避免混淆,减少错误,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灵活变化。 (二)在独立思考中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在数学教学中培养思维能力,尤其必须尊重学生独立思考的精神,而不应仅仅是教师传授一些具体的思维方法。我们常常认为自己关于思维的经验是极为宝贵的,因为它曾经常帮助我们在黑暗中摸索时看到了希望。因此,我们急于把这一切告诉给孩子们,希望他们遇到类似的情境时,也像我们那样去行事。然而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往往使人产生思维定势,使思维固化,没有灵活性。就是科学上已经证明的事实,学生也还是要试图去改变它。 (三)注重推理能力的训练

法律与逻辑

法律与逻辑 内容摘要:法律与逻辑有着密切的联系,逻辑作为思维的工具,在法律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对逻辑的学习,有利于培养缜密的思维,使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能够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推理方法、辩论方法等。本文将要讨论逻辑在立法、司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正确理解法律与逻辑的关系。本文还将讨论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逻辑推理的联系与区别。 关键词:法律逻辑关系 法律逻辑学是逻辑学中的一门新兴学科,它不仅研究逻辑基本规律问题,更重要的是研究涉法思维活动的特殊的思维形式与合理性规则。即研究涉法思维活动中的一般逻辑理论,还要研究涉法思维中的特殊逻辑理论,如法律规范逻辑和法律辩论逻辑。但是我们能否说法律逻辑学是逻辑学在法律中的简单应用,我们能否在法律中机械地运用逻辑学?例如在法律中并不是像逻辑学那样非真即假的二值理论,法律中会出现中间形态,比如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真值情况是不确定的。因此,法律逻辑指的是法律适用的逻辑,是法官或者律师将一般性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过程,论证判决之所以正当的一种技术,是供法学家,特别是法官完成任务之用的一些方法论工具或智力手段。 一、逻辑对立法的作用和局限 微观上法律规范的制定过程极具技术性,这种技术性是法律思维(主要也是一种逻辑思维)和法律语言表达的综合体现。立法不仅要遵循立法的原则和立法政策,也要讲究法律的准确性、一致性和恰当性。这些也都是逻辑问题。因此,在制定法律过程中,严格按照逻辑理论,才能使各法律条款概念准确,结构严谨。例如,每条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都可以分为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即有什么样的行为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但是,这种形式逻辑也有其局限性。例如,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按照形式逻辑理论来看,该规范以“有??的权利”的表达方式授予了夫妻双方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显然这是一条授权性的法律规范,因而其相对应的行为模式也就只能是“可以这样行为”。倘若按照形式逻辑推理,既然法律仅仅是认可夫妻可以相互继承遗产,那么法律并没有要求夫妻必须相互继承遗产,更不可能禁止他们相互继承遗产。换句话说,夫妻也可以不相互继承遗产,他们有权放弃法律的授权。若继续追问下去,立法者为什么要如此制定上述法律规范呢?夫妻双方为什么是“可以”相互继承遗产,而不是“必须”也不是“禁止”呢?显然这种形式逻辑有其局限性,因为由逻辑构成的法律规范背后体现着立法者的价值取向。 二、逻辑对司法的作用和局限 法律制定出来其目的在于实施,而法律的实施与适用也离不开形式逻辑方法的运用。就大陆法系而言,法官们审理案件则主要运用演绎推理的方式,即法律逻辑学上所称的审判三段论方式。例如我国法官受理了一起被告涉嫌故意杀人的案件,他们会以我国现行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条法律规范作为审理本案的大前提,接着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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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炼逻辑思维的方法 锻炼逻辑思维的方法 以多元思考法提高思考能力 所谓多元思考法,就是每件事情不要期待只有一种答案,而应多方面思考,创造复数的解决可能性。习惯多元思考法的人,不论面对任何问题都能从不同角度与观点分析,则即使再大的难题,也能找出解决办法。 那么,该如何培养多元思考能力?以下是三个不错的办法。 ●提醒自己不可变成被煮熟的青蛙 有个童话故事,主角是一只青蛙。这只青蛙不小心掉进火炉上的锅子中,因为水温20度,青蛙觉得很舒服。但慢慢的水温提高,30度、40度渐渐升上去。然而,因为水温变化缓慢,虽然觉得愈来愈热,已经习惯了的青蛙却懒得跳出来。结果,这只青蛙最后被煮熟了。 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其实也有类似状况。一旦适应了,即使环境恶化,也会认为只要忍一忍就好。久而久之感觉麻痹,等到问题严重到不可收拾的程度,就已回天乏术。 所以,工作出现警讯时,你必须严格提醒自己,绝对不可变成被煮熟的青蛙。 ●从不同立场进行思考 一般人其实都有相当固定的思考模式。但事情一固定,就会顾此失彼,失去多元创意的弹性。 想要锻炼多元思考能力的,抛弃过去习惯、换个角度重新思考,是最根本步骤。 ●养成边写边思考的习惯

有好想法、好点子时随时记录下来,也是培养多元思考能力的有效方法。 只在脑袋中想像,思考容易偏差、窄化。写下来则可让自己更容易掌握整体图象,发现缺点与不足之处。 2.提高逻辑思考能力 所谓思考论理能力,简单讲就是面对问题时不可一相情愿地埋头苦干。 至于具体的论理思考训练法,则有三种由宏观到微观、MECE 、逻辑树状图。 ●由宏观到微观思考法 所谓瞎子摸象,指没办法整体掌握事情轮廓,只好以偏盖全地错误想像。 ●MECE思考法 养成由宏观到微观的思考习惯之后,不妨进一步学习MECE 思考模式。简单讲,所谓MECE 就是,处理事情能够毫无遗漏、毫无重复。有遗漏就会错失机会; 重复则白白浪费力气。 ●使用逻辑树状图 逻辑树状图可说是逻辑思考方法的集大成。其特点主要是能有效处理事情的大小关系、因果关系与阶层关系。 3.提高创造思考能力 点子不多、思考能力不强的人在企业界很容易被淘汰。如何提升自己的创造与思考能力呢?以下是三种不错的做法。 ●经常脑力激荡 一般人之所以点子不够多,主要是受常识与成见不当

怎样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怎样提高逻辑思维能力-连载1(摘自《柔性头脑修炼》) 在思考问题时有一个概念常常被人们提及,它就是——逻辑。 那么,什么是逻辑呢 “逻辑”,或称为“理则”。源自古典希腊语λ?γο? (logos),最初的意思有词语、思想、概念、论点、推理之意。1902年严复译《穆勒名学》,将其意译为“名学”,音译为“逻辑”;日语则译为“论理学”。在现代汉语词典里,逻辑的涵义是思维的规律或客观的规律性,逻辑学被定义为研究思维形式和规律的科学。 从本质来看,逻辑更像是由“道理”构成的系统结构。所谓合乎逻辑就是指没有破坏“道理”的系统结构,不合乎逻辑就是破坏了“道理”的系统结构。为了更全面准确的把握“逻辑”的本质,下面我们来探讨几个重要的概念。 客观逻辑与主观逻辑 如果我们把逻辑视为“道理”的系统结构,那么它就可以衍生出两大逻辑领域:一是客观自然所遵循的“道理”(客观逻辑);二是主观思维所遵循的“道理”(主观逻辑)。由于主观思维是建立在人的大脑物质基础之上的,而人既是自然环境中的一员,同时又是自然的进化产物,所以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是相交的两个圆,它们的“道理”有重叠部分,也有各自不同之处。 假如婴儿诞生后有两个脑袋,在我们看来是不合逻辑的事情,因为按照正常的基因信息系统“制造”的人只有一个大脑,婴儿有两个大脑是不正常的,这破坏了造物主对人体系统结构的“道理”界定。

假如思维活动中有人告诉你“白马非马”,你会感觉这是不合逻辑的结论,因为按照正常的主观感知白马也是马的一种,说白马非马破坏了人们主观思维中对概念系统结构的“道理”界定。 通过上述两个假设我们可以看出,逻辑实质上就是一种“道理”法则的体现,人们认为有理或合理的事情、行为、过程、结论等就视为是逻辑的,否则就视为是非逻辑的。 那么,“道理”法则又是由谁来规定的呢 过去人们把神、造物主、天之道来作为“道理”法则的制定者,现代的人们则不认为宇宙中存在着一个“道理”法则的制定者,而将“道理”法则视为自然规律、客观存在的体现。今天,人们习惯于将客观世界中所体现出来的规律性视为客观逻辑法则,将主观思维中所体现出来的规律性视为主观逻辑法则。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类对“道理”法则的认识是一个渐进发展过程,即随着科学研究的发展或人类思维层次的提升将有更高级的客观逻辑或主观逻辑被发现或被创造出来。 比如,当科学基因技术制造出狮身人面、人头马身的怪物时,人类就需要创造更高级的逻辑法则去证明它存在的合理性,因为按照旧的客观逻辑规则来讲,在自然进化的道路上这些是不可能出现的物种,是不合逻辑的生命。在人类的初级阶段,主观逻辑需要遵循客观逻辑,而当人类成为可以“随心所欲”的造物主,像传说中的神一样为万物制定“道理”法则时,主观逻辑就开始有能力为大自然“制订”新的客观逻辑法则。

浅谈大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

浅谈大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 一、逻辑思维能力的概念 逻辑思维能力是指正确、合理思考的能力。即对事物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判断、推理的能力,采用科学的逻辑方法,准确而有条理地表达自己思维过程的能力。它与形象思维能力截然不同。 逻辑思维能力不仅是学好数学必须具备的能力,也是学好其他学科,处理日常生活问题所必须的能力。数学是用数量关系(包括空间形式)反映客观世界的一门学科,逻辑性很强、很严密。 二、培养大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意义 (一)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促使大学生更好地掌握其他专业知识 我们一般认为,逻辑和数学的关系比较密切,逻辑思维能力强的人学习数学等学科比较容易。实际上,逻辑思维能力对学好其他学科也有很大帮助。具备较强逻辑思维能力的人,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思维会比较清晰,不但关注事物现象,对其本质也会有比较深入的看法,其思考方式比较严密。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好的学习方法通常能使学些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对大学生来说,更多的时候实在自学,所以掌握好的学习思维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掌握逻辑思维方法,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有利于开展其他学科和知识的学习。 (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大学生在四年的大学生活中,有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现代大学生要向毕业后很快融入社会,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就必须在大学学习生活中努力把自己培养成高素质的人才。高素质的人才应该会学习,会思考,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该能够很快地适应社会和环境。逻辑思维能力可以提高大学生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可以促使大学生更好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由此可见,要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就需要我们大力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可以提高大学生求职时的社会竞争力 随着社会制度的改革,所有类型的大学生毕业后都面临同样的问题,要找到工作都一样要参与社会竞争,或者参加招聘考试,或者参加求职面试。无论是考试还是面试,用人单位除了考察必须的专业知识外,他们豆浆着重考虑求职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和一些临场应变能力。归结起来,这也是对大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考察。 因此,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如果能够加强自身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即能够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也会占据优势。 (四)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逻辑学是社会理性化的支柱性学科,逻辑的缺失意味着理性的缺失。在国外,逻辑教育一直被作为一种面向社会全体受教育者的素质教育。欧美一些国家以及亚洲一些国家在中小学教育、大学教育中,都十分重视逻辑素质教育,认为逻辑教育和逻辑训练,对于提高受教育者的科学素质、思维素质、文化素质、思想素质等,都有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 三、大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 第一,加强大学生系统的逻辑知识教育。鉴于我国中学逻辑知识教育缺失的现状,大学文科各专业应恢复逻辑学课程,有条件的学校也应在理工科专业开设逻辑课,以便学生系统接受逻辑思维训练。这一方面是与国际高等教育接轨。发达国家的大学大都把逻辑学作为通识课面向所有学生开设,一般开设一年,讲授的内容既包括传统的形式逻辑,也包括现代逻辑的基本内容,还介绍常用的逻辑思维方法。另一方面也是适应社会

训练逻辑思维能力题目集锦带答案

训练逻辑思维能力题目集锦带答案 训练逻辑思维能力题目1.三针什么时候重合 在一天(包括白天和黑夜)当中,钟表的三根针能够重合吗什么时候重合 训练逻辑思维能力题目2.概率是多少 在一次贸易会上,有5个人进入贸易厅都要把自己随身携带的公文包交给保安验证,经过验证后保安再把公文包还给他们。由于保安的疏忽四个人离开时发现每个人拿的都不是自己的公文包。想一下,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是多少如果是n个人呢(n1) 训练逻辑思维能力题目3.卖丝巾。 一家饰品店在关门之前处理货物,一条丝巾以20元的价钱卖不出去,老板决定降价到8元一条;结果没人要,无奈,老板只好再降价,降到3.2元一条,依然卖不出去,无奈,老板只好把价格降到1.28元一条。老板心想,如果这次再卖不出去,就要按成本价销售了。那么这条丝巾的成本价是多少呢训练逻辑思维能力题目4.买苹果。

有5个人去买苹果,他们买的苹果数分别是A,B,C,D,E,已知A是B的3倍,C的4倍,D的5倍,E的6倍,则A+B+C+D+E最小为多少 训练逻辑思维能力题目5.逃跑的车。 某城市发生了一起车祸,汽车司机撞人后逃跑了。已知该城市只有两种颜色的车,黑色25%,灰色75%。车祸发生时有一个人目睹了车祸的过程,他指证是灰车,但是根据专家分析,当时那种条件能看正确的可能性是90%。那么,逃跑的车是黑车的概率到底是多少 训练逻辑思维能力题目答案: 1. 设三针完全重合的时间是a+b小时,此时的时针,分针,秒针的角度(与12点方向的顺时针夹角)相等。先考虑时针与分针重合的情况:时针1小时走过30度,分针1分钟走过6度,可列出方程(a+b)30=b*60*6,330b=30ab=a/11(a=0,1,2,3,.10)当b=1,相当于12点,这时是时针开始走第2圈了。将b小时换成分钟,是60a/11分, a=0时,0时0分0秒,重合; a=1时,60/11分=5分300/11秒,不重合; a=2时,120/11分=10分600/11秒,不重合; a=3时,80/11分=16分240/11秒,不重合; a=4时,240/11分=21分540/11秒,不重合;

如何提高逻辑思维能力,从这3个方法开始!

如何提高逻辑思维能力,从这3个方法开始! 《教父》中有这样一句台词:“花半秒钟就看透事物本质的人,和花一辈子都看不清事物本质的人,注定是截然不同的命运。”只有能够快速抓住事物本质的人,才能让自己脱颖而出。要抓住事物的本质,这关乎到一个人的逻辑能力。 那么什么是逻辑呢? 维基百科给出的定义是:“逻辑又称理则、论理、推理、推论,是有效推论的哲学研究。”逻辑思维是思维的基础和核心。 1、逻辑的重要性 恩格斯指出:“形式逻辑首先是探寻新结果的方法,由已知到未知的方法。” 我们知道,哈维的血液循环学说、门捷列夫的元素周期律都是逻辑思维的结晶,20 世纪最伟大的创新一一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同样是逻辑思维的成果。 在中国高等教育界,“钱学森之问”激荡着无数人的心灵。“为什么中国总是冒不出杰出人才?”很多人都在思考,都在寻找答案。 钱学森自己是怎样回答的呢? 他认为,中国没有一所大学是按照培养科技领军人才的“模式”举办的。 那么,什么是培养科技领军人才的“模式”呢? 他说:“这种模式就是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的训练并重实施的教育”。 2、我们需要擅长的两种逻辑方法 常用的逻辑方法有两种,归纳和演绎,这是两条基本的认知事物和思考的逻辑法则。我们不仅要学会,而且要擅长。 简单通俗来说:归纳,是把具备某种相同属性的事物,一一列举出来,然后寻找共通点。譬如,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是归纳(龙,风,老鼠各为一类)。 归纳一般能帮我们找出事物的客观规律,运用客观规律指导行动,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死磕和弯路。 演绎,是把互相之间形成影响的因素,按照事物因果顺序、时间先后顺序,重要程度顺序排列出来,再寻找突破口。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这是演绎(由太极开始,向后递推的顺序)。 演绎往往能够起到见微知著的作用。 梁启超说:“善观者,观滴水而知大海,观一指而知全身,不以其所已知蔽其所未知,而常以其所已知推其所未知,是之谓慧观。” 3、如何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那么,如何通过训练提高我们的逻辑能力呢?我根据我所知道的,给大家提供三个建议:1、建议看悬疑类,破案类电影 无论是电影还是电视剧,我嗜好的只有两类:一是喜剧类的,可以每天给自己的精神带来一些欢乐,每天哈哈大笑之后,不由地呼吸舒畅,神清气爽;二是推理类的,这类影片常常可以激发好奇心,让人处于思考和探索的状态,能够有效地锻炼到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至于破案类电影,给大家推荐《神探夏洛克》系列,这系列的推理电影非常烧脑,有不少影迷反映第一遍没有看懂。 2、利用逻辑性较强的经典著作训练逻辑思维 读一些逻辑性较强的经典著作,要抓住著作的条理性和逻辑,建立在理解书中概念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模仿其中的推论,复现书中的关键内容为止。 这时候,我们知道知识的来龙去脉,我们是通过思维而获得知识,而不是通过大量的熟背强记知识,知识更具有逻辑的使用价值。 反之,那些只求生吞活剥别人思想的人,无异于让别的母鸡在你的脑袋上下蛋,即使博学多

经典逻辑思维训练题(25题,带答案)

经典逻辑思维训练题(25题,带答案) 快去训练一下你的大脑的逻辑思维能力吧!1.世界级的马拉松选手每天跑步不超过6公里。 因此,如果一名选手每天跑步超过6公里,它就不是一名世界级马拉松选手。 以下哪项与上文推理方法相同?(A)跳远运动员每天早晨跑步。 如果早晨有人跑步,则他不是跳远运动员。 (B)如果每日只睡4小时,对身体不利。 研究表明,最有价值的睡眠都发生在入睡后第5小时。 (C)家长和小孩做游戏时,小孩更高兴。 因此,家长应该多做游戏。 (D)如果某汽车早晨能起动,则晚上也可能起动。 我们的车早晨通常能启动,同样,它晚上通常也能启动。 (E)油漆三小时之内都不干。 如果某涂料在三小时内干了,则不是油漆。 2.19世纪有一位英国改革家说,每一个勤劳的农夫,都至少拥有两头牛。 那些没有牛的,通常是好吃懒做的人。 因此它的改革方式便是国家给每一个没有牛的农夫两头牛,这样整个国家就没有好吃懒做的人了。 这位改革家明显犯了一个逻辑错误。

下列选项哪个与该错误相类似?(A)天下雨,地上湿。 现在天不下雨,所以地也不湿。 (B)这是一本好书,因为它的作者曾获诺贝尔奖。 (C)你是一个犯过罪的人,有什么资格说我不懂哲学?(D)因为他躺在床上,所以他病了。 3.有一天,某一珠宝店被盗走了一块贵重的钻石。 经侦破,查明作案人肯定在甲、乙、丙、丁之中。 于是,对这四个重大嫌疑犯进行审讯。 审讯所得到的口供如下:甲:我不是作案的。 乙:丁是罪犯。 丙:乙是盗窃这块钻石的罪犯。 丁:作案的不是我。 经查实:这四个人的口供中只有一个是假的。 那么,以下哪项才是正确的破案结果?(A)甲作案。 (B)乙作案。 (C)丙作案。 (D)丁作案。 (E)甲、乙、丙、丁共同作案。 4.古代一位国王和他的张、王、李、赵、钱五位将军一同出外打猎,各人的箭上都刻有自己的姓氏。 打猎中,一只鹿中箭倒下,但不知是何人所射。

如何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如何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如何提高逻辑思维能力成为了现在中国教育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对于正在面对高考的学生来说,逻辑思维能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要如何才能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呢?有没有提高逻辑思维能力的快捷方法呢? 据调查显示:在全球21个受调查国家中,中国孩子的计算能力排名第一,想象力排名倒数第一,创造力排名倒数第五。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 中国中小学生想象力倒数第一的调查结果让人尴尬,也引起了公众和社会的关注。在众多评论中,我只能说这一结果戳到了我们的疼处,而能否让我们痛定思痛乃至华丽转身去激发和合乎孩子们的想象力依旧是个未知的问题。 提高逻辑思维能力的一些方法和建议: 一、回归常识。 通过对数理逻辑的分析,将逻辑定义为用常识说明道理的方法。 所谓常识,就是人人都可看到并且承认的事实。因而我们就看到逻辑方法的高明了,它高明就高明在用浅显说明高深,使哪怕最高深的道理,也变得简单起来。因此,无论你用逻辑说明的道理如何难以想象,但由于你说的每一步都符合听者的常识,他也必须接受,至多会说:“你说的都对,但我还是不懂。” 那么显然,回归常识、坚守常识,不接受那些看起来很深奥、很哲理的,但不是逻辑地得到的任何结论,不用这些结论说明问题,那么你的逻辑思维能力就会大幅提高。当然,这样说不准确,准确地说是大幅恢复。不信的话,你让你认为缺乏逻辑思维的人从他接受的某个常识开始说话,你会发现他不缺。他以前之所以缺乏,是因为他太有“知识”了。 二、灵活使用逻辑。 有逻辑思维能力不等于能解决较难的问题,仅就逻辑而言,有使用技巧问题。何来?熟能生巧。学数学可知,解题多了,你就知道必须出现怎样的情况才能解决问题,可叫数学哲学。总的来说,文科生与理科生差异在此,不在逻辑思维的有无。同时,现实中人们认为逻辑思维能力强的,实际上是思想能力强,并无分文理。而且思想也不是逻辑地得到,而是逻辑地说明。 三、思想如何产生 1、参与辩论。思想在辩论中产生,包括自己和自己辩论。例如关于是主权高于人权还是相反,我认为是保护人权的主权大于人权,不能包括导致国王享用婴儿宴的主权,既必须界定主权,前者有条件成立。导致该认识的原因是有该问题辩论,否则不会去想。 2、坚守常识。其实我很轻松得到关于人权的个人结论,原因是不论大牌专家怎么宏论,我不认同的道理只有一个,我坚守谁都不愿意自己的正当权利被侵犯,除非不得已这样的常识。因为坚守这个常识,就要具体分析主权比如国家保有军队的权利,该权利会在不同情况下要求国民承担不同义务,战时似乎侵犯人权,但这是为每个人安全需要的一种付出,主权必须具有正当性。可见坚守常识及逻辑地得到的结论的重要性。要注意的是,归纳得到的结论不能固守,因为归纳永远是归纳事物的一部分,不可能是全部,它违反部分怎样不等于全部怎样的常识,例如哲学。中国人常常用哲学说明问题,总是从一个一般到另一个一般,所以说而不明,好象不会逻辑思维,谬矣。 3、敢于质疑。包括权威结论和个人结论,如果逻辑上明显解释不通时。

法律规则的三要素文档

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包括适用条件和主体行为条件;行为模式即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为(授权)模式、应为(义务)模式和勿为模式;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部分,包括肯定的后果和否定的后果。 法律规则的要素1、“旧三要素说”该学说认为,法律规则通常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构成。法律规则

在逻辑结构上形成了“如果—则—否则”的公式。 2、“两要素说” 该学说认为,法 相应的法律后果组成。这种观点认为,在法律条文中常常没有假定部分,或在法律总则中作了原则的规定,甚至有时候假定部分已包含在行为模式中,所以没有必要单列“假定”或“适用条件”部分。 法律规则的要素 事物的要素,是指构成某种事物必须具备的条件及其内在逻辑关系。

的逻辑结构,它一方面是指法律规则作为一个整体由哪些必须具备的内在条件构成,另一方面又指这些构成条件之间是何种逻辑关系。 本来,任何事物应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规则也是一样,作为一个概念,它本身就表达着一个整体。但人们之所以还要在这个整体中 目的就在于更深入地进入法律规则概念内部,解析其逻辑构成机理,认知其内在原理。

学术观点,大致有如下三种,即“三要 理和制裁三要素。这在上世纪八十年 教科书中经常可以看到。这一主张的缺陷是明显的,且不说在词语上,处理和制裁在行外人看来具有明显的逻辑包含关系,更重要的是这种学说所表达的是一种强烈的以刑为主(高 不利于人们自觉地接受法律观念。指出该观点对以刑为主或者高压与强制的关注,不是说这些学者就在字里行间这样表述法律(而是我们通过其构成要素说所做的推论,也许主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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