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计价规则

09计价规则
09计价规则

《09规则》编制的依据是什么?从什么时候开始使用?

答:1、09规则编制的依据是:

(1)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陕西省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133号令)

(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年369号文件)(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的意见》(陕建发[2005]102号文件)

2、起始使用时间:2010年3月1日在全省开始实行。

二、《09规则》编制的原则有哪些?

答:《09规则》编制的原则是:

1、依法修订、与时俱进原则;

2、深化改革、市场定价的原则;

3、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计价的原则;

4、平稳过渡、相互衔接的原则。

三、《09规则》的主要特点有哪些?它由那些章节组成?

答:1、《09规则》的主要特点如下:

(1)实现了从重点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计价到全面规范建设工程实

施阶段全过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转变。

(2)对工程量清单计价风险的规定进一步适应了现阶段建筑市场的客观要求。

(3)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得以进一步强化与完善。

2、《09规则》由“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计价表格” 5部分组成。

四、《09规则》的适用范围如何?

答、《09规则》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五、对依法进行招标和可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各采取什么方式进行计价?该条文属于什么性质的条文?

答:1、《09规则》规定对依法(招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依法可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由发包人自主决定。在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首先从公有投资项目强制执行。而对依法不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宽松的政策,可以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但并不是不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为了有效的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应尽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2、该条文属于“强制性”条文。

六、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

价文件时对编制人的具体规定如何?此规定的意义如何?

答:1、规定: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

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

担,其中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核对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初级造价员只能进行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

2、意义:

(1)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表述更为具体。

(2)对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主体表述更为准确。

(3)把以往工程造价文件的审查、审核改为“核对”突出了市场主

体之间的平等地位。

(4)对造价文件签字权的范围做了限定,有利于保障造价文件的质

量,强化了中级造价员以上专业人员的执业责任。

七、从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最高要求是什么?

答:基本原则和最高要求:“客观、公平、公正”。

八、什么叫建设工程造价?它包含哪几方面?其定义的意义是什么?

答:1、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

全部投资。

2、包括内容:

(1)建筑安装工程费;

(2)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预备费或称不可预见费。

3、意义:

(1)兼顾了广义(整个建设项目)、狭义(建设安装工程)两个层

面。

(2)明确了建设工程投资与建设工程造价的关系。

(3)衔接了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之间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的定义,

便于业界人士在具体工作中的应用。

九、什么叫建设工程计价?

答: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十、计价依据包括那几个方面?

答:包括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及建设工程计价的技术资料。

十^一、什么叫工程量清单?〈04规则》和相比〈09规则》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1、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规费

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变化:

(1)增加了“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

(2)将《04规则》中的拟建工程改为“建设工程”。

(3)强调了五个统一

a统一项目编码

b统一项目名称

c统一项目特征

d统一计量单位

e统一计量规则

十二、什么叫工程量清单计价?和04规则》相比不同的地方有哪些? 答:1、按照本规定,依据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法,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与方法。

2、不同点:

(1)重点是突出“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抓住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核心与本质。

(2)在招标和投标环节,将投标报价的成果延续到合同价款的约定、调整、结算、决算、支付等金过程,要在各个环节都起约束、调节等机制性作用。

十三、什么是暂列金额?该术语在使用时应注意的地方是什么?

答:1、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清单中暂定的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

2、注意:(1)暂列金额是对《04 规则》中术语“预留金”的更名,它包括在合同约定价之内,但不直接属于承包人所有,而是由发包人(发包人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4定额、2009价目表计算规则

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1) 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2) 第一章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5) 第二章桩基工程 (9) 第三章砖石工程 (12)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5) 第五章金属构件制作及钢门窗 (25) 第六章构件运输及安装 (26) 第七章木门窗和木结构工程 (28) 第八章楼地面工程 (31) 第九章层面防水及保温隔热 (32) 第十章建筑装饰工程 (36) 第十一章总体工程 (37) 第十二章耐酸防腐工程 (38) 第十三章脚手架工程 (39) 第十四章垂直运输 (42) 第十五章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定额 (45) 第十六章附录 (46) 总说明

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陕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配合使用。是编制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的基础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陕西省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中的建筑用料及做法进行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工日消耗量是参照现行的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必要的回库维修费用。 4.本定额中的砼、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m3”表示,其标号是按一般常用标号列入的。同时附录一列出了砼和各种砂浆配合比,供参考。 八、砼预制构件的制作损耗、运输及堆放损耗、安装(吊装、打桩)损耗不论 1.预制构件砼、钢筋、模板预算制作工程量=图纸计算量×(1+制作废品率+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1总则 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上述造价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仅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 2.0.2建设工程计价 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计价依据 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2.0.4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5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本规则规定,依据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法,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与方法。 2.0.6消耗量定额 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2.0.7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一定数额为基数用于计算相关费用的比例。 2.0.8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2.0.9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10项目特征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1 总则 1.0.1 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计算Measurement of quantities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Building construction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Industrial construction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Civil construction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2 术语 2.0.1 工程量计算Measurement of quantities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Building construction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Industrial construction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Civil construction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

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1 总则 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上述造价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建设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仅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2.0.2建设工程计价 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计价依据 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2.0.4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5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本规则规定,依据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法,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与方法。 2.0.6消耗量定额 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2.0.7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一定数额为基数用于计算相关费用的比例。 2.0.8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2.0.9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10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11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1总则 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上述造价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仅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 2.0.2建设工程计价 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计价依据 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2.0.4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5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本规则规定,依据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法,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与方法。

工程量计价规则

计量及计价规则 一、总述: 1.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相关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GB50862)(以下简称《规范》)进行编制; 1.2、本《计量及计价规则》系对合同《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工程量清单》及《规范》的补充,四者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四者不一致,解释顺序依次为:《计量及计价规则》、《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工程量清单》、《规范》; 1.3、不论合同中《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工程量清单》及《规范》的内容是否描述完整,总承包商所报单价都被视为已充分理解并包括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1.4、本《计量及计价规则》主要约定土建专业计量及计价规则,同时适用于基坑土方、支护、桩基、降水工程。 二、混凝土工程计量及计价规则: 2.1、短肢剪力墙(墙截面厚度不大于300mm,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最大值大于4但不大于8的剪力墙)、暗柱工程量(砼及模板)并入剪力墙中计算; 2.2、有梁板的柱高,按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计算;无梁板的柱高,按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构造柱的柱高,有梁时按梁间的高度(不含梁高),无梁时按全高计算(扣除板厚);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内计算;单面或双面附墙柱均并入墙内计算; 2.3、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的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的侧面;圈梁与过梁连接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共加500mm计算(但过梁每边伸入砌体长度不得长于门洞口该边距砼柱或砼墙距离);现浇挑梁的悬挑部分按单梁计算,嵌入墙身部分分别按圈梁、过梁计算; 2.4、若柱、墙与板交界处砼标号不一致时,设计要求高标号(柱或墙)砼延伸到低标号低区域(板或梁)中,延伸区域的砼按板或梁砼标号计取,若存在密纹钢丝网,其费用已包含在板或梁砼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取;若设计未要求高标号(柱或墙)砼延伸到低标号低区域(板或梁),应按照相关规范执行; 2.5、有梁板、无梁板、平板砼以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柱、垛以及空洞所占体积;压型钢板楼板扣除构件内压型钢板所占体积;有梁板(包含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2.6、基础混凝土子目中不应包含基础垫层的工作内容和与之相关的任何费用; 2.7、“矩形梁”子目是指没有与楼板浇注为一体的混凝土单梁,与楼板浇注为一体的混凝土梁的体积计入“有梁板”的子目; 与墙体浇注为一体的混凝土连梁或暗梁的体积计入“砼墙体”的子目; 第1页/共5页计量及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补充定额

陕西省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 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省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 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12.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土方大开挖时(包括人工及机械处理)不再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 13.石方爆破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4.孤石爆破:在单块体积0.5m3以上的石块爆破时使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子目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编制预算时不得换算。 2.人力车、汽车,其重车的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机械土方子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制定,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4.砂石基础垫层(换土)机铺机压定额子目为级配砂石材料,若使用无级配砂石材料时,可按有级配子目换算材料(材料用量中已考虑了理论级配损耗及充盈系数),人工、机械均不得换算。 5.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子目乘以系数0.73。

工程量计算规则大全

工程量计算规则大全 1)内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 内墙面抹灰工程量,等于内墙面长度乘以内墙面的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内墙面抹灰高度:无墙裙的,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有墙裙的,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板条天棚的内墙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lOOmm计算。 (2)外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 ①外墙面抹灰工程量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外墙面高度均由室外地坪算起,向上算至:平屋顶有挑檐(天沟)的,算至挑檐(天沟)底面;平屋顶无挑檐天沟、带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压顶底而;坡屋顶带檐口天棚的,算至檐口天棚底面;坡屋顶带挑檐无檐口天棚的,算至屋面板底。跨出檐者,算至挑檐上表面。 ②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③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④栏板、栏杆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计算。 ⑤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餐应再乘系数1.30. ⑥雨篷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篷顶面带反滑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l.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雨篷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⑦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小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外墙装饰抹灰工程量计算。 ①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图示尺寸以实抹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的面积,其侧壁面积不另增加。 ②挑檐、天沟、腰线、栏杆、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的外墙面积内。 (4)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助你成功 ①墙面贴块料面层均按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 ②墙裙以高度在1500mm以内为准,超过1500mm时按墙面计算,高度低于300mm时,按踢脚板计算。 (5)墙面其他装饰工程量计算。 ①木隔墙、墙裙、护壁板,均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②玻璃隔墙按上横档顶面至下横档底面之间高度乘以宽度(两边立挺外边线之间)以平方米计算。

内蒙古2009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 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周转性材料以摊销量表示,次要和零星材料以该子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比表示。定额基价中的材料价格是按照呼和浩特地区2008届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定额执行过程中各盟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工程施工期调整材料价差。 六、本计价依据中的机械分别列明名称、规格、型号及台班耗用量,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零星机械以占

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 知 日期: 2009年4月 30日 【文字大小:大 中 小】【打印】【关闭】 通知 京造定〔2009〕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京建市〔2009〕24号)。现结合我市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及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预算定额),将执行计价规范中若干意见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 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关于调整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京造定〔2009〕6号)中的相关规定计算。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企业缴费情况自行确定。 二、漏项及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确定的原则 漏项是指在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且计价规范中有单独列项的要求,或按计价规范要求应当单独列项,但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单独列项的项目。 对于漏项及新增项目等需要重新确定的综合单价(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中对以下内容进行约定:消耗量确定的依据;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确定原则;综合单价中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的取费标准等作出明确约定。若合同中未作约定时,漏项或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1.消耗量:可依据现行定额相关项目及有关规定的消耗量确定。 2.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或参照施工期《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确定。 3.综合单价中各项取费标准:按相应项目原投标费率确定。 三、综合单价中一定范围内风险及幅度的约定 1.风险范围和幅度的确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范围及幅度。主要材料以及人工和机械风险幅度在±3%~±6%区间内考虑。 2.风险幅度变化确定原则。 变化幅度应以《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格(以下简称造价信息价格)为依据,造价信息价格中有上、下限的,以下限为准,造价信息价格中没有的,按发、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准。 施工期市场价格以发、承包人共同确认的价格(以下简称确认价格)为准。若发、承包人未能就共同确认价格达成一致,可以参考造价信息价格。

工程量计算规则9220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工程 1.室内净高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其它装饰脚手架、垂直运输按相应规定计算;室内净高3.6m以下的天棚、墙(柱)面装饰工程脚手架费用已计入定额之中,不得再另行计算 2.踢脚线(板)高度以30cm为界,超过30cm时,按墙裙相应定额计算,定额取定高度为15cm,如设计不同可换算材料用量 3.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弧形楼梯项目: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2;块料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0;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05。 4.现浇水磨石定额包括酸洗打蜡,块料面层不包括酸洗打蜡、磨边及开防滑,如设计要求或实际施工需要时,按相应定额计算,如现浇水磨石需铜条拼花造型增加人工0.5个工日,扣减玻璃条,增加铜条用量。 5.块料面层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牵连、分色线条、池槽、蹲台、小便池以及面积在1㎡以内且定额未列的项目。 6.单块面积小于0.015㎡的镶拼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装饰面层按饰面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1㎡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2.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踏步(楼梯电子工业后一个踏步外沿加一个踏步宽度)、休息平台以及楼侧面装饰另按展开面积套零星项目计算。 3.台阶按水平投影计算,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外沿加30cm;不包括牵连、侧面装饰,牵连侧面装饰另按展开面积套零星项目计算。 4.踏脚线按实贴长度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成品踏脚线按实贴长度计算,楼梯踢脚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 5.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圆形点缀镶贴,块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5,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2. 6.栏板、栏杆、扶手均按其中线长度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的长度,弯头另套相应子目。 7.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四个侧面面积计算。 8.混凝土楼梯贴木地析饰面时,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木地板相应子目。 9.防滑条工程量按实际长度计算 《二》墙柱面工程 1.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装饰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 1.15,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2.外墙贴面砖灰缝宽分5mm以内、10mm以内和20mm以内列项,如灰缝宽度大于20mm、表面砖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计调整,其他不变 3.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如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0.55,弧形木龙骨基层按相应子目定额消耗量乘以数1.10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外墙面装饰抹灰面积,按其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0.3㎡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周边面积亦不增加。附墙柱面抹杰面积应并入外墙抹灰面积工程量内。 2.柱饰面面积按外围饰面周长乘以装饰高度计算

四川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计算规则部分 册说明 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四、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本定额的预制大型屋面板已考虑了蒸汽池养护费用,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采取养护池养护时,需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蒸汽养护费45元计算。凡采用露天养护者,一律不得计算蒸汽养护费。 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T.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七、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未包括吊装机械费及模板费,发生时,另按“T.措施项目”计算。 八、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T.B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项目执行。 九、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装饰、市政、安装工程定额执行。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建筑工程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 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至 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4.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5.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的土石方挖、运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夯填方按夯实后体积计算,松填方按松填后的体积计算。如需体积折算,应按下表系数计算。 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度体积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1.00 1.300.87 1.08 0.77 1.000.670.83 1.15 1.49 1.00 1.24 0.93 1.200.81 1.00 二、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实际平整面积,以“m2”计算。 三、土方工程量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时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人工、机械凿石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石方爆破可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允许超挖量可参考: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四、管道沟槽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沟槽长度:主管按管道的设计轴线长度计算,支管按支管沟槽的净长线计算。 (二)管道沟槽的深度:管道沟槽的深度按基础的形式和埋深分别计算。带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道基础底面高程计算,设计有垫层的,还应加上垫层的厚度;枕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底高程加管壁厚度计算。 (三)管道沟槽的底宽:沟槽的底宽按施工方案计算,如施工方案无规定,排水管

道底宽按其管道基础宽度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给水燃气管道沟槽底宽按其管道外径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支挡土板的沟槽底宽除按以上规定计算外,每边另加0.1m。每侧工作面增加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径(mm)非金属管道(m)金属管道(m)构筑物(m) 100-5000.200.15无防潮层有防潮层 600-10000.250.2 0.250.40 1100-15000.300.25 1600-26000.400.35 (四)管道沟槽的放坡:管道沟槽的放坡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的坡度计算,如施工方案无规定且挖土深度超过或等于1.5m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人工开挖机械开挖在沟槽坑底在沟槽坑边 1:0.301:0.251:0.67 五、沟槽放坡挖土边坡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土方不扣除,但井位加宽、枕基基坑、集水坑挖土等不再计算。排水管道沟槽为直槽时的井位加宽按直槽挖方总量的1.5%计算,给水、燃气管道的井位加宽、接头坑、支墩、支座等土方,按该部分土方总量的2.5%计算。 六、在充分发挥机械作用的情况下,对机械不能施工,需人工辅助开挖的部分(如死角、沟底预留厚度、修整边坡等)可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0: 土方工程量(m3)≤1万≤5万≤10万≤50万≤100万>100万

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说明 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以下简称《09规则》),在2004年颁发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 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内容包括 1、社会保障保险 (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5)残疾人就业保险; (6)女工生育保险。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二)企业管理费 (三)利润 (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 (3)临时设施费 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3、二次搬运 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 (五)税金 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 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各专业适用范围如下: (一)建筑工程 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工程 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砼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浆)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安装工程 (四)市政工程 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陕西省09清单描述及计算

. . .. 工程量清单 项目特征描述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柴琪 2009.12.24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指引 关于实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意见(陕建发[2005]102号)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应依据《计价规则》、施工图纸、工程现场实际进行编制。招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完整、准确、规负责”。那么怎样才能编制一个完整、准确、规的工程量清单?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项目的划分和名称的定义、项目特征及工程容的描述;二是清单项目实体的工程数量。 虽然《计价规(规则)》明确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计价规则》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但是对项目名称的定义和项目特征的描述《计价规则》又无具体格式要求,这样以来一是初学者对项目特征的描述无从下手,不知道应该怎么描述;二是有的造价人员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理解和做法不同,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对于项目特征的描述还不规,主要表现在对项目特征描述过于简单或根本不描述,使投标人无法准确理解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构成要素;或者对项目特征描述过分复杂,使投标人报价时无所适从。以上原因可能导致评标时难以合理的评定中标价,进而可能导致合同纠纷的产生,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清,界线不明,造成工程建设的甲乙双方为此经常引起争议和扯皮。因此,随着对规的认识及掌握程度的不断深入,准确的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重要一环。 一、项目编码的设置。项目编码以五级设置,用12位数字表示,一、二、三、四级编码与《计价规则》的要求完全一致,第五级编码按规的要求由编制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各级编码代表含义如下: XX XX XX XXX XXX 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 1.第一级表示工程分类码(分两位)。建筑工程为01;装饰工程为02;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

工程量计算规则_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览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P88) (一) 砖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混凝土地梁(圈梁) 、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 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界定 砖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首层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如墙身与基础为两种不同材质时,按材质不同处为分界线。 实心砖墙、空心砖墙及石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 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 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砌地下室墙不分基础和墙身,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按砌墙基价执行。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墙高度外墙、内墙 ①外墙斜(坡) 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 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 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 ,出檐宽度超过600mm 时按实砌高度计算; 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 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 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 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⑤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下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 内。 计价时注意(P86) 计算实心砖墙工程量时,墙内砖平碹、砖拱碹、砖过梁的体积不扣除,应包括在实心砖墙价格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