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模版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20xx)
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20xx)产专字第号
甲方:xx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xx市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
电话:x
传真: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拟股权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委托及受托
1.1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乙方委派本所律师向甲方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专项法律服务范围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1)进行甲方本次收购/并购的目标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
(2)根据法律尽职调查情况独立出具相关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3)根据甲方本次收购/并购的方案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4)根据本次收购/并购方案起草、修改、拟定相关法律文件或
审阅/修改被收购方提供的本次收购法律文件。
(5)协助完成股权交割、公司资产交割等法律手续;
(6)协助完成目标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并提供法律顾问咨询
服务;
(7)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咨询及服务
3、甲方义务
3.1 甲方保证及时、完整、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协议履行所必要的线索及资料、文件和材料;
3.2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法、不合理的工作要求;
3.3 甲方保证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4、乙方义务
4.1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律师服务;
4.2 乙方有义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甲方委托的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
4.3 除非法院的强制命令,乙方应严格保守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
5、费用及支付方式
5.1 为乙方提供的专项法律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小写:¥180,000)。
5.2 双方同意律师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本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一期律师费人民币
伍万元整(小写:¥50,000);
(2)在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出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
二期律师费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
(3)在甲方收到乙方起草完成本项目交易合同定稿,及应甲方要
求,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合同谈判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
支付第三期律师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
(4)在乙方协议甲方办理完成股权交割等工商变更手续之后并
为目标公司出具整改意见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四
期律师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
5.3 乙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