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 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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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模拟试卷(B卷)

考试形式:开卷考试时间:90分钟

学习中心: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

注:答案统一做在答题纸上。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下列知识产权中,既包括人身权利,又包括财产权利的是()。

A、商业秘密权

B、商标权

C、著作权

D、地理标记权

2、下列作品的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的是( )。

A、小说

B、电影

C、电视剧

D、软件

3、商店播放背景音乐涉及到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

A、发行权

B、表演权

C、放映权

D、广播权

4、甲医院为迎接建院30周年庆,邀请乙设计院来承担纪念徽章的设计任务,双方约定纪念徽章的著作权归甲医院所有。乙设计院在接受委托后,因设计稿不理想,于是又委托在某传媒公司工作的王某来完成纪念徽章的设计,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在王某完成设计后,由乙设计院将纪念徽章的样稿交与甲医院,甲医院非常满意,并将其确定为纪念徽章。纪念徽章的著作权应该属于()。

A、甲医院

B、乙设计院

C、王某

D、甲医院、乙设计院、王某三方共有

5、某歌厅购买了数张正版卡拉OK光盘后,未经任何人的许可,直接将该光盘用于其经营活动。对该歌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合法使用

B、合理使用

C、法定许可使用

D、侵权行为

6、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A、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需支付报酬

B、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C、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且应当支付报酬

D、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但不需支付报酬

7、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发明,如气态、液态、粉末状的物质或材料,可以申请何种专利?()

A、发明专利

B、实用新型专利

C、外观设计专利

D、不能申请专利

8、甲公司的科研人员研究开发了一种燃气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乙公司在与甲公司洽谈专利使用的过程中,发现该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问:乙公司的下列行为属于不合法的是()。

A、在该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基础上继续研发新技术

B、诉请人民法院判决该实用新型专利无效

C、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无效

D、可以无偿使用该技术

9、甲公司床上用品上注册了“青叶”商标,乙公司未经甲公司的同意在自己生产的床上用品上也使用“青叶”商标。丙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合理价格购买大量了“青叶”床上用品,并予以出售,获利50万元以上。(丙公司并不知道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问: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仿冒注册商标的行为

B、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损失50万元

C、丙公司可继续销售“青叶”牌床上用品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对丙公司进行罚款处罚

10、注册商标续展期为()。

A、2年

B、12个月

C、6个月

D、3个月

二、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何谓知识产品?它有哪些基本特点?

2、什么是邻接权?它和著作权的关系如何?

3、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

4、如何正确使用注册商标?

三、论述题:(18分)

何谓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试举例说明。

四、案例分析题(共32分)

1、甲某以“诗韵悠悠”署名,在A网站发表了一首题为“向往”的新作,B杂志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部诗作,C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

问:(1)甲某在A网站署名是否合法?为什么?

(2)“向往”是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为什么?

(3)C是否可以不经过甲某的同意使用该篇诗作?为什么?

2、北京A服装厂向中国商标局申请了“名媛”牌服装注册商标,并于2005年5月1日获得核准注册。武汉B服装厂想通过使用北京A服装厂的“名媛”牌商标,销售自己生产的服装。2009年5月1日,北京A服装厂与武汉B服装厂签订了“名媛”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

问题:(1)双方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年?为什么?

(2)双方签订合同后,北京A服装厂应承担哪些法定责任?武汉B 服装厂应承担哪些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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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

知识产权法平时作业 一. 知识产权法概论 一. 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的客体 3.知识产权法 4.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5.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客体 6.《巴黎公约》 7.《伯尔尼公约》 8.《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9.国民待遇原则10.独立性原则 二.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 2.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3.简述知识产权的分类。 4.简述《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的识 产权的类型。 5.如何理解“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 6.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利的区别。 7.简述我国《民法通则》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类型。 8.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的含义及其表现。 9.简述知识产权地域性的含义及其表现。 10.简述三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之间的联系与区 别。 11.简述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12.简述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的特征。 13.简述知识产权的客体的特征。 14.简述知识产权法的内容体系。 15.简述我国知识产权法的体系。 16.列举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法规名称。 17.简述《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确定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 18.简述《TRIPS协定》保护的知识产权范围。 19.简述《TRIPS协定》确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 三.论述题 1.论述我国知识产权法体系的完善。 二. 著作权法 一.名词解释 1.著作权 2.邻接权 3.著作权法 4.著作权主体 5.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6.作者 7.作品 8.委托作品 9.合作作品10.职务作品11.汇编作品 12.演绎作品13.保护作品完整权 14.署名权15.发表权16.表演者权 17.出版者权18.表演权19.展览权 20.出租权21.信息网络传播权 22.著作权合理使用23.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 24.著作权集体管理25.法人作品 二. 简答题 1.简述著作权的概念与特征。 2.简述著作权与著作物所有权的区别。 3.简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联系与区别。 4.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联系与区别。 5.简述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6.简述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原则。 7.简述我国著作权法的体系。 8.简述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内容。 9.简述外国人作品获得保护的条件。 10.简述作者的构成要件与认定。 11.简述法人视为作者的条件。 12.简述职务作品的概念及其权利归属。 13.简述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 14.简述合作作品的特征、权利归属以及著作权行 使规定。 15.简述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取得的条件及其权利归 属。 16.简述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17.简述合作作品与汇编作品之间的区别。 18.简述作品获得保护的条件。 19.简述我国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分类。 20.简述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21.简述著作人身权的内容和特征。 22.简述著作财产权的内容与特征。 23.简述享出租权的著作权人情形。 24.简述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条件。 25.简述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26.简述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中的“对他人 作品适当引用”的具体含义。 27.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 28.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 29.比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异同。 30.简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与区别。 31.简述表演者权的取得的条件 32.简述表演者的权利和义务。 33.简述表演权与表演者权的联系与区别。 34.简述图书出版者的权利和义务。 35.简述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36.简述广播组织权的权利和义务。 37.简述我国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规定。 38.简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 39.简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40.简述著作权的集体管理的内容。 1

电大知识产权法作业1-4标准答案

电大知识产权法作业1答案 2009年05月23日星期六下午4:21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共20分) 1、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早确认、保护和形式治理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商品装潢:是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行的装饰。 3、商品商标: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4、证明商标:也称保证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5、注册商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请按你的理解给知识产权概念下个定义。 答:知识产权是治理成果所有人和使用人给予自己所拥有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的总和,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阀线圈、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是一个随着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和深化的概念 2、请试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这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3、请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为两个主要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所界定。 第一:1967年签订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指出,知识产权应包括下列权利: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 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第二: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范围,包括: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观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是商业秘密权. 目前基本上国际上都是以这两个协议所界定的范围为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

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 重难点归纳 1.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的是1709年英国的《安娜女王法》 2.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的是国家。 3.知识产权是自然人或法人的智力成果比较全面。 4.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表现形式。 5.专利权的地域性是指在申请地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拥有法律保护。 6.著作财产权:具有一定的时间性、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是和若干使用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7.著作权含有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 8.狭义的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广播电视组织权。 9.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 10.占著作权集体许可合同中比例越来越大的合同是一揽子许可合同。 11.作者的传播权包括: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出版者权。 12.著作权的转让是著作权中的使用权在法定期限内归为他人所有。 13.地方著作权管理部门在业务上受国家版权局指导。 14.工业产权中的创造性成果权包括:发明专利权、使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 15.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6.专利权的特征包括:第一,就独占性而言,在同一法域内,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第二,就时间性而言,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较短。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不得续展。 17.任何方法都不属于实用新型的范围是实用新型特点。

18.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19.知识产权公约协议中,1994年4月15签署、1995年1月1日生效的是那一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20.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所有的是说法错误的。 21.专利期限说法是1992年12月31日前向原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到2001年12月11日仍然有效的发明专利权,其专利权期限延长为自申请日起20年。 22.知识产权法的渊源一般分为两类:国内法、国际法。 23.不属于专利权的强制许可的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许可实施发明专利的强制许可。 24.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5.将营销模式纳入专利保护范围的是那个国家:丹麦。 26.关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说法错误的是假冒他人专利者只有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 27.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起算日期为申请日。 28.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被异议,经过审理裁定异议不成立予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权保护期的起算日是: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 29.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的情况下,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享有二年优先使用权,该优先使用权期限的起算日为: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 30.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其起算日是:创作完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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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著作权概述 第一节著作权的定义 著作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所有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主体、客体和著作权的内容是著作权的基本构成要素。版权来源于《安娜女王法令》。 一、著作权的主体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作者,是指通过自己的抽象思维活动,采用一定的客观表现方式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二、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所谓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创作。其内容涉及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众多领域。作品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物质形态,如书刊、磁带、胶片、模型等,也可以是非物质的,如口头语言、形体动作等,既可以是原创的,也可以是在原作基础上的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再创的;既可以是已经发表的,也可以是未公开的。这些不同领域不同表现形式的作品,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它们都是人类智力创作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讲,著作权法保护的实质是人类的智力劳动。 三、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内容,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其内容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一些国家的著作权法只规定财产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法的概念 著作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著作权法是调整作品的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以及著作权主管机关在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管理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第二章著作权主体 第一节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和分类 一、著作权主体的概念 著作权主体,又称为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作品享有著作权并

二、著作权主体的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一)按主体形态分 1、公民。没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未成年人即使属于民法理论中的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也可以因为创作这一事实行为而依法享有著作权。如幼儿园儿童的绘画、书法、唱歌、跳舞等活动均可产生著作权。案例: 2、法人。法人必须符合〈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非法人单位。〈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不具备法人资格,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或者组成法人的各个相对独立的部门”。包括两种:一是依法进行登记单位或团体,如分公司、合伙企业、研究会等,这在合同法和诉讼法中也能成为主体,被称为“其他组织”;二是组成法人的相对独立的分支机构,如大学的系、学院、教研室,法院的审判庭等。对第二类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与诉讼法不协调的问题,有学者表示反对,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春田在最高人民法院著作权法培训班上的讲话(〈著作权法讲要〉,法律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73页)。他反对的理由是这类主体没有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这理由不能成立,5岁幼儿也没有财产承担责任,但世界上基本上均承认其成为版权主体。有趣的是,〈著作权法讲座〉一书的封面上赫然印着“最高人民法院著作权法培训班编”,把培训班这种临时机构也作为著作权人。 (二)按是否直接创作分: 1、作者 2、其他著作权人 (三)按权利产生方式分 1、原始著作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著作权。 2、继受著作权人。依照合同或继承方式间接享有著作权。 (四)按国籍分: 1、本国人 2、外国人 第二节作者 一、作者的概念

知识产权法案例练习

著作权法 1、 2、李某自学英语多年,经常做笔译练习。李某同事赵某常在报刊上发表一些文章。李某为了提高翻译水平,常将见到的文章顺手拿过来做翻译练习。一次李某将赵某在报纸上发表的一篇文章进行翻译。赵某见到李某翻译自己的文章,便提出李某这样做未经自己许可,是侵犯自己的著作权。李某辩称:自己只是做翻译练习,并不打算发表,但赵某坚持认为李某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要求李某今后不得再翻译自己的作品。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问题:李某是否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为什么? 答案: 李某没有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赵某对自己撰写的文章依《著作权法》第2条,第9条,第11条享有著作权。一般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作品。但是《著作权法》为了有利于文化传播,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作了一些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合理使用制度。其中一项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属于合理使用。结合本案来看,法律规定的3个条件李某都符合。其一,必须是为了个人目的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非单位、集体或多人的使用目的,李某为提高自己的翻译水平而使用赵某的文章属于此类;其二,必须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否则,即使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也属侵权,赵某的文章刊登在报纸上属已发表作品,李某用来练习符合规定;其三,必须尊重著作权人除使用、获得报酬外的其他权利,李某只是利用赵某的文章做翻译练习,无发表的打算,也未擅自行使其他权利,符合这一条件。所以,李某并未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3、李某(溥仪遗孀)曾与贾某是邻居,贾某曾帮李某整理溥仪的日记及其他的遗留文字,并整理李某的一些口述资料,后以署名“李某”、“贾某整理”的方式将有关整理资料的文章发表于杂志上。后来李某又与王某合作,并将溥仪日记、其他文稿及出自贾某手笔的整理资料(约二万多字)全部交给王某,王某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完成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与此同时,贾某自费采访三百多人,查阅大量档案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 为此,李某和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贾某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抄袭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达70%以上,侵犯其著作权,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销毁存书、停止侵害、赔偿损害等。 被告贾某辩称:《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是自己根据调查、收集的历史资料独立完成的,不存在抄袭;相反的是,王某使用被告的整理成果用于《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中,已构成侵权。 问题:《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的著作权应当属于谁?为什么? 答案: 应当属于被告贾某所有。因为贾某使用的材料属于历史资料,而作为历史资料的素材,原则上属于共有领域的财富,不应当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对于本案中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和《溥仪的后半生》两书,由于对象是同一个,所参考的历史资料很多是同样的,因此内容上不可避免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不能就此认定一定存在抄袭,也不能因为自己写过溥仪的事情就禁止别人再写。 4、为纪念宋庆龄同志诞辰100周年,经中央批准,宋庆龄基金会编辑了一部《宋庆龄选集》(上、下册),交人民出版社出版。由于宋庆龄同志没有子女,亦无明确的合法继承人,因此

2017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概述 1.知识产权概念、特征 知识产权指民事主体对特定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的特征。专有性指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享有独占使用、排他妨害的权利。该特征表明知识产权是一种绝对权、对世权,类似于物权、不同于债权,但与物权也有区别(物权是永久性权利,知识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权利)。期限性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知识产权具有保护期限限制,超出法定保护期后,该知识产权消灭,进入社会公共领域,供公众自由使用;但也有例外,商标权可以续期,原则上可以永久保护,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没有时间限制,可以被法律长期保护。 2.知识产权的保护 国内保护。最低保护+国民待遇、自动保护、独立保护。复制品的制作者、出版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性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计算方法:①损失优先→②不当得利其次→③法院判决最后(著作权,在50万元以下酌定;专利权,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3倍确定数额,也可以在1-100万元之间酌定;商标权,在300万元以下酌定)。 国际保护。保护方式主要有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于国际公约、双边条约的成员国之间。国民待遇是指作品只要在一个缔约国发表,在其他缔约国也享有著作权。优先权解决了缔约国之间商标权、专利权申请待遇不公平的问题,指缔约国申请人第一次在一国申请商标、专利的日期可以及于其他缔约国,保护期自第一次申请之日起算。享受优先权的期限:商标、外观设计是6个月;发明、实用新型是12个月。 3.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 管辖。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纠纷一审由中院或省高院指定的基层法院管辖;专利权纠纷一审由省会中院或最高院指定的中院管辖,最高院也可以指定基层法院管辖。 被许可人诉讼地位。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享有独立诉权;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诉权位于许可人之后,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起诉;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授权,才能起诉。 二、著作权 1、著作权。 (1)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人 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演绎人是著作权人;演绎人应经过原作品作者同意方可演绎;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征得演绎人和原作者的同意并支付报酬,“双许可、双付费”。 汇编作品,汇编人享有著作权(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汇编不是改编),第三人使用汇编作品须获得汇 不可分割使用的,著作权由合作方共享(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合作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第2条第8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有关的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能活动产生的产权。 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护知识产权,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也将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已经上升到党的决策层面,并成为了国家的大政方针。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战略的核心、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国务院于2008 年4 月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纲要明确,到2020 年把中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5 年内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 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方面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方面: (一)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 由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较少,因而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从而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由于科学技术的供应源主要来自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技术供应方面的自然垄断地位,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市场的垄断权。在此情形下,技术的转移将会出现更多的限制性的商业做法,从而迫使中国企业不得不付出更为高昂的成本以获取外国的先进技术,进而失去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例如,2003年我国“DVD”产品出口增速的大幅回落,显示其出口增长已呈减缓趋势。造成这一态势的主要原因是专利费的收取导致成本增加,企业负担加重,出口竞争力减弱,直接阻碍了出口规模的扩大。 (二)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 我们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却忽视了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致使国内一大批商标像“同仁堂”成药等在国外被抢注。我国航天技术是强项,但在国内申请专利数仅几十项,国外来申请的有100多项。自1985年以来,我国专利局受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3万件,其中向国外申请的不足4000件,这意味着99%的专利在中国以外地区可无偿使用。 (三)原产地标记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在国际贸易中,对进出口货物标明其原产地(地理标志)是一种通行做法,以表明产品的生长地、出生地、出土地或生产、加工、制造地以及某项服务来源地。使用原产地标记的目的,既是为了维护生产者的利益,也是为了防止不法者假冒侵权杜绝欺骗性的或易引起误解的标记。现在原产地标记已被许多国家列为维护本国利益的主要管制内容,并被一些国家当作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原产地标记应该是我国的强项,但我国由于缺乏原产地概念,对原产

知识产权法

2013年秋期基于网络的课程考核改革试点 开放教育(本科)《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参考资料 一、问答题 1、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 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创作文学艺术作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法律机制,促使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2、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的内容,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拥有的权利的范围,它表明的是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哪些权利。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专用权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利。(2)禁止权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3)转让权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权利。(4)许可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获得收益的权利。 3、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说明书未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其权利要求书未能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范围。(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其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4)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不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5)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授予两项以上的专利。(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7)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8)专利权未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人 4、地理标志权的概念和特点 地理标志权,是指原产地内符合特定条件的商品生产者对地理标志所拥有的权力。所谓符合特定条件,是指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具有特定品质,且该特定品质是由原产地的地理环境所控制的。地理标志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使用权与禁止权,即权利人自己使用和禁止他人使用地理标志的权利。地理标志权具有以下特点:1)、地理标志权是一种集体性的权利,是一种共有权。2)、地理标志权的存续不受时间的限制。3)、地理标志权即不能转让,也不能许可他人使用。 5、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权利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其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对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可以归纳为以下几项:1)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排他的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权的权利。其表现在两方面。产品发明和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1)制造权(2)使用权(3)许诺销售权,所谓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4)销售权(5)进口权方法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1)使用专利方法(2)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用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2)、转让权3)、许可权4)、标记权即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5)、保护请求权6)、放弃专利权的权利7)、署名权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 我国专利法第22条也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

知识产权基础PPT整理的复习资料

专利基础知识-----知识产权基础 我国于1980年3月3日向WIPO递交了加入申请书,并在3个月后成为WIPO 的正式成员国。 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权利法定,知识产权依法产生。 WTO列举的知识产权范围: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WIPO中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取得就是指民事主体全面满足法律规定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要求后,依法获得相关知识产权的过程及结果。 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即绝对取得:依法申请取得、依法自动取得 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即传来取得或相对取得 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权利的法定性(依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发生)、知识产权权益的双重性(人身权与财产权)、知识产权使用的多元性(知识产权及其客体使用多元)、知识产权权属的专有性、知识产权权源的地域性、知识产权期限的时间性(商标、地理标志除外)、知识产权权能的限制性 著作权(广义)(著作权、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外国实用艺术品著作权)商业秘密权知名商品权科技成果精神权利(自动)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登记或使用) 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申请) 商标权(注册商标申请获得,驰名商标申请或自动) 企业名称权(国内申请、国外自动) 地理标志权(申请、登记、自动)特殊标志权(一般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注册) 狭义著作权的具体种类:人身权(发表、署名、修改、保持完整)、财产权(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其他) 邻接权的具体内容:出版者权利、表演者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权利 工业产权的种类:技术类工业产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非专利技术成果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权(经营秘密权等)、标识类工业产权(商标权、知名商品权、厂商名称权、地理标志权、特殊标志权) 科技成果精神权利的内容:科学成果精神权利(发现权):发现人;署名权与科技奖励权: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权(国家技术发明奖);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双管齐下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管辖权;民事案件一审管辖:专利52个中院,植物新品37个中院,集成电路由43个中院,其他知识产案件全部中院,加15个基层法院;行政案件一审管辖:各地中院,但以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由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刑事案件一审管辖:基层、中、高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查封、扣押或扣留等形式;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行政调解:自愿或请求 行政强制措施: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或有关行为予以强制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查封、扣押或扣留等形式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特征

1. 法律特征:对象的无体性 专有性:专有排他性,同一项智力成果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 地域性:只有依一国的法律昌盛,在依法产生之地域内有效。 时间性:知识产权效力在时间上的有效性。 2.什么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概念: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作品。 条件:1、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 2、应当具有原创性或者独创性 3、应当能以有形的形式复制 (合法性并非构成要件,但是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 3.什么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归谁? 概念: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归属: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 特殊情况:①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的职务作品。 有以上特殊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 有,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4.著作权人享有哪些精神权利/财产性权利? 精神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持作品完整权 财产性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5.什么是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哪些邻接权? 概念:在国际上是对表演艺术家、录音制品的制作人和广播电视组织所享有权利的称谓。 种类: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电视组织权。 6.表演权与表演者权的区别是什么? ①法律性质不同:前者为著作权,后者为邻接权。 ②保护客体不同:前者保护作品,后者保护表演者 ③权利主体不同:前者权利主体为作品作者,后者主题是表演作品的表演者 ④权利内容不同:前者为财产权,后者即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 ⑤保护期限不同:前者为作者终生及死后五十年,后者人身保护期限不限,财产权为 五十年。 7.发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异同点有哪些?

知识产权法

1、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如何把握知识产权的体系范围 广义: 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汁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3、如何理解知识产权客体的本质属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 4、什么是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特征 知识产品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主要特征。 5、关于知识产权的基本特点 (1)、创造性。是知识产品取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知识产品构成知识产权客体的条件。 专利发明要求的创造性最髙,著作权作品次之,而商标所要求的创造性仅达到易于 区别的程度即可。 (2)非物质性。知识产品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主要特征。 (3)公开性。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使公众知悉。公开性是知识产品所有人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 (4)社会性。知识产品的社会属性表现在它的产生、使用和归属方而。产生:一项知识产品特别是创造性成果,都是人类智力劳动的结晶。使用:一项知识产品可以同时 为若干主体所''占有”,为许多人所共同利用。归属:知识产品即使创造者个人的 精神财富,同时又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 5、什么是著作权 指自然人、法人或者苴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如何理解著作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6、如何理解著作权的双重性 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是指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能依法同时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而的权利。 7、如何确定作品的作者 ①作者所为之行为是智力活动,而非其他活动②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对作品构成要素的选择活动③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将貝所选择的作品构成要素按照一立的规律、规则和顺序组合起来的活动④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表达英思想、情感、观点、立场、方法等综合理念的活动。这四个要素是并列关系,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 8、确定著作权主体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确定著作权原始主体的实质标准,就是确认原始主体主张者的"作者身份”或者符合原始著作权的法律依据或合同依据。除特殊情况外,作品创作者是该作品著作权的原始主体。(1、作者的

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心得体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知识产权课程的认识与体会 学习知识产权课程的认识与体会 本学期,我们学习了一门新的课程《知识产权原理与制度新论》,作为一名工科的学生,我不禁思考为什么要学习这门课程。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深切地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它已经深深得融入到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各个层面。虽然它看似我们的日常生活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确实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对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来说,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素养关系到该企业科技和经济实力长久发展的大事。而据调查显示,理工科的大学生毕业后有百分之七八十是到企业从事管理、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工作,而且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也直接和企业的知识产权相关。因此我们掌握一定的知识产权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知识产权”从其内涵来看,是人们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的结晶而依法享有的民

事权利。从外延方面看,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等等涉及文学、艺术、信息网络技术、生物、新能源技术的知识财产。从知识产权这一广泛的定 义中,我们不难发现,我们从事的任何事情都或多或少的和知识产权有着关联。大到宇宙飞船的升天,小到平时创作的文章之类,全都有知识产权的身影。 随着知识经济时期的到来,国家之间、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科技实力方面的竞争。科学技术优势是参与各类竞争的原动力,产品优势仅仅是科技优势的一种体现,不充分利用和保护知识产权,在当今的竞争中就不会占据主动的地位。从实际情况看,一个地区、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发展状况往往与其自身掌握和对待知识产权的状况密切相关。 而在我看来,知识产权最核心的、最为大家所熟知的内容便是专利以及相关的权益。专利是指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出现,保护了一个人的应得利益,体现出了对知识的尊重,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国外屡屡有公司为对某项产品的专利而打官司的案例发生,曾经我们国家对专利的保护不甚重视,导致各种抄袭、侵权行为不断发生,眼中破坏了社会的和谐,阻碍了社会的进步,打击了一大批人的创新热情,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在专利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得到重视,专利权受到保障,社会的和谐也得以稳固,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

精选2020年知识产权法完整考试题库1000题(含标准答案)

2020最新知识产权法考试题库1000题[含答案] 一、选择题 1.我国专利申请新颖性的公开标准是(ABD) A在国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B在国内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C在国外公开使用过D在国内公开使用过 2.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答: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类:使用侵权;销售侵权;标识侵权;反向假冒侵权;其他侵权。 3.简要阐明注册不当商标的种类? 答: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不当商标有以下两类。一是违反《商标法》第10.11.12条规定的,或者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二是违反《商标法》第13.15.16.31条规定取得注册的商标。对上述第一类注册不当商标,商标局可以依照职权予以撤销,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上述第二类注册不当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4.简述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条件? 答:申请对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应符合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其商标核准注册日期必须先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日期。(2)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5年,申请人必须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3)争议中的两个江册商标,即被争议商标和提出争议所依据的商标须具有利害关系。(4)申请争议裁定的事由和理由,不得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前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理由相同。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的对方与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简述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我国《商标法》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是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二是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显著性;三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四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五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问或者近似;六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6.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公依论享有的权

浅谈对知识产权法发展及影响的认识

浅谈对知识产权法发展及影响的认识 学号:090822113 姓名:杜昊骐 摘要: 知识产权的触角越伸越远,逐渐背离了其原有的范围,有向无形财产法渗透的趋势。前已述及,知识产权的客体要么具有创造性,要么具有识别性,而这些特征逐渐被扬弃。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投资回报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目标下,开始延伸到数据库、证明商标等创造性和识别性极弱的客体上。某种程度上,知识产权似乎渐渐的泛化到无形的财产之上,而不论其是否有创造性或者识别性。纵览知识产权现有的保护范围,与知识产权法诞生之初相比,可谓面目全非,除了无形性之外,几乎难以抽象出其共同特征。长此以往,知识产权法也许面临着自我解构的困境,当知识产权法客体的创造性或识别性越来越淡化,知识产权法或许就真正成了规范“无形财产”,而非“智力成果、商业标识”的法律,从而对称于规范有形财产之物权法,并肩而立,相互呼应。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中国发展权力主体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一、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我国知识产权立法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现已建立起符合国际先进标准的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国内立法渊源和国际公约两部分。 (一)知识产权国内立法渊源 1.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2.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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