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委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委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委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议事制度是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使领导班子议事的内容和程序更加科学、规范的重要制度。

一、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议事的一般规则

1、单位内一切重要问题,都要提交党组会或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发挥集体决策的优势。

2、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对于复杂的和有分歧意见的重要问题,会前主要领导要个别进行初步商议,沟通情况,使班子成员有思想准备,或形成初步一致意见,以免会上议而不决或决定流于形式。对于业务技术性较强的问题,会前班子成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材料,认真听取基层及有关人员意见,进行充分论证,以努力实现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性。

3、要充分发扬民主。议事中,主要领导要认真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尤其是能够听得进不同意见,保证班子成员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4、会议要着重对重大问题的研究,不纠缠细小问题的争论。班子成员要遵守保密规定,议事情况不得泄漏,作出的决定在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外传。

5、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的考勤和请假制度。对于重要问题的决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若同意为有效。有严重分歧的问题可暂不作决定,在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定。

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1、议事的内容和范围: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执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要求的情况;研究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党支部工作;研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对党员的表彰、处分等问题;讨

论决定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和调整等工作;讨论决定单位各方面的其它重大问题以及认为需要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2、会议主持人、参加人员、记录人员和召开会议时间,按党组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执行。

三、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

1、议事的内容和范围:讨论决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及县委、县政府各项

政策的重要措施和重要决策;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发生的重要问题;讨论研究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要点和工作思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重要情况;讨论其他重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

2、领导班子会议由团县委书记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单

位领导班子,与议题有关的人员根据需要可列席参加;机关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3、领导班子会议决定事项,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组组长联席会议、党委(扩大)会、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纪委会议、副经理(三总师)专题办公会议等会议,负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命;是公司职工及党政组织行使权力的重要程序。组织、召开好上述会议,才能使公司决策体系更加有效发挥功能。 第二条为使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经营,使各种会议召开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实行民主集中制,使决策具有及时性、正确性、有效性,依据《企业法》、《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若干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本规则,加强协调合作,努力提高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 第二章会议准备 第五条办公会议预案制度能够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是使决策体系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年度工作会议)、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由工会提议,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由工会牵头,成立会议筹备组,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议题,大会按议题召开会议。 第七条党委(扩大)会议、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副经理(三总师)专题会议准备。

(一)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每周三向公司领导询问下周预召开的会议,包括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列席人员、会议时间; (二)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每周四将综合议题报送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审定后议题,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形成书面预案及会议准备有关文件(草案)资料分交各与会领导(人事任免事项除外); (四)与会领导对预案所列议题充分酝酿、沟通,写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可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负责收集整理。 (五)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制定会议程序及形成相关议题资料提交会议主持人。 第八条纪委会议等专项会议由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自行筹备,总经理工作部配合。 第九条会议时间一经确定,与会领导无故不得缺席,特殊原因需事先请示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 第十条会议议题及程序一经确定,除极特殊事件外,任何人不得在召开会议期间另设议题及变更程序。需增设议题或变更程序必须征得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 第十一条特殊事项可在会议召开前一天由公司党政领导动议,经党委书记或总经理同意召开;紧急事项可临时通知召开。 第十二条不予在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 (一)公司职能部门、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及关联公司能够自行解决或互相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基层党组织能够解决的问题。 (三)各分管经理在各自管理范畴内,能够通过行使职权或与涉及其它部门的主管经理个别协商能够解决的问题。

基层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基层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为更好地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基层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使基层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则。 (二)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领导班子是支部的领导核心,肩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必须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总书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认真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民主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经营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领导班子在议事和决策的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凡属支部建设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少数人或个人专断。支部要充分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第二章议事的基本形式和决策范围 (一)基层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一般采取支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和党政主管直接研究三种基本形式。 (二)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和要求,应由支部领导班子讨

论决定的事项是: 1.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决定。 2.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落实党支部目标管理、“争优创先”活动目标和措施的制定及支部年度工作安排、总结。 5.单位年度承包分配方案、奖金分配原则及有关职工福利待遇等办法的制定。 6.讨论、推荐班子副职领导干部,研究决定栋号班子、科长、班长及业务管理人员的配备。 7.职工工资调整及奖励晋级。 8.先进单位、个人的推荐和职工的奖惩。 9.党的发展工作。 10.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1.其它需要支部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应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1.单位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承包分配具体指标和措施的制定。 2.行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职工业务、技术和文化培训安排。 4.业务管理人员的安排及定岗。 5.职工福利、生活服务设施1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投入。 6.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党政主管研究、决定的事项: 1.研究推荐班子副职(含三副总师)初步人选。 2.拟定栋号班子、科长、班长和业务人员安排及定岗的初步方

领导集体集体议事制度

新源县阿勒玛勒乡中学领导集体重大决策议事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原则》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尊重科学,加强调研,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原则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决议、决定,保证政令畅通。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服从、维护、遵守并模范执行领导班子决议。 第三章议事范围 一、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学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分析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学校的执行情况。 二、审定学校工作的长远规划、办学模式、重大建设项目、教改方案,机构改革方案。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人事任免,审议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审议违纪行为处分意见。 四、对授予荣誉、晋级、年度考核优秀,各种先进评选进行审定。 五、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和较大数额经费开支(具体数额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确定); 六、基本建设项目及大宗物资的采购; 七、新出台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 八、招生及其收费政策的确定; 九、组织较大集体活动; 十、研究决定学校其他需要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 第四章议事程序 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由校长主持,不定期召会议,如遇重要事情可随时决定召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会议准备。会前相关领导成员将需提交讨论决策的事项报办公室汇总,由主要负责同志确定会议议题和议程。 二、提前通知。会议通知一般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应到会人员。 三、议须超过半数成员参加方可进行,对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对干部的任免、奖惩,对重大违纪事件作出处理决定,应超过三分之二成员参加才能举行会议。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主要负责教师主持。先由有关教师汇报,然后安排时间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时,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在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了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结合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和程序。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维护省、市委权威和维护全局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的精神,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要讲实话、讲真话。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畅所欲言,集思广益。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调研,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组织干部工作的新路子。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要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

席会议,对重大问题应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时需要超过应到会全体班子成员的半数同意才能通过。 二、议事内容 (一)传达学习省、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贯彻执行市党代会、市委全会的决议决定,并根据本部的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二)单位内工作制度的健全、修改和废除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定。 (三)讨论通过以镇的名义下发或代为市委起草的事关全局的重要文件。 (四)研究组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五)研究市委交办的重要事项。 (六)本会干部、职工的年度考评、表彰及惩罚的审批。 (七)研究镇机关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问题。 (八)其它需要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 三、议事规则 (一)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通过会议或办公会议进行,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可委托一位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原则上不搞临时

领导干部集体议事制度

白鹤滩镇领导干部集体议事制度 为了进一步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政集体领导的作用,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成效,确保我乡各项工作高效运行,特制订白鹤滩镇党政集体议事制度。 一、重大事项议事范围 1、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2、全镇经济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的政策建议及活动安排等重大事项; 3、决定机构调整和村干部任免及推荐名单; 4、人员进、出、轮岗、晋升、奖惩、评比; 5、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以及实施计划; 6、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党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预、决算的编制和审定,5000元以上的资产添置; 8、讨论、审议、研究决定涉及本镇的其它重要工作; 9、班子成员认为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议事的程序和规定 1、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是议事制度范围内的事项。 2、议事内容提前通知班子成员,并尽可能在会前征求其他同志对会议议题的意见。 3、有关站所需提交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事先由分管领

导审阅,确需提交班子会议讨论的,再召开班子会议。 4、凡没有经过调查研究或事先未作充分准备的事项、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时,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意见的工作事项、临时提议并预先没有上报的工作事项,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列入讨论议题。 5、会议的召开必须在半数以上应到会人数参加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除特殊情况外,均准时参加会议。 6、会议有专人记录,必要时形成纪要或决议,以便贯彻执行。 三、议事的原则和要求 1、由主持人或提出议题的其他领导就议题作出简要说明,需由列席会议人员作汇报说明的议题,则应由列席人员汇报说明。 2、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发言中心突出,观点明确,阐述扼要,主持人应根据情况归纳集中。 3、会议讨论的决定,必须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集中,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必要时暂缓作出决定,经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待下次会议复议。 4、对请假未出席会议的人员,由主持人或委托其他与会人员通报会议的内容和作出的决定。 5、会议讨论的内容属于保密事项的,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密。 四、会议的实施及监督 1、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抓紧落实。凡是需要协同配合或全全力以赴完成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为保证公司决策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建立科学、规范、务实、高效的管理体系,根据XXXX煤电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XXXXXXXX公司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一、议事内容 领导班子议事实行办公会议制度,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议事内容主要是指: (一)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改革、机构调整、人事任免以及年度计划、生产经营、安全工作、综合治理、工资分配、职工培训、环境治理等问题; (二)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作风、公司信访稳定和计划生育工作等方面的问题; (三)技术改造、基本业务、重点项目; (四)有关重大事故和事件的处理、处罚; (五)涉及职工生活方面的问题; (六)支部提交的其它问题,以及主要领导认为需要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 (七)提交XXXX煤电集团公司批准的事项; (八)大额资金的支出; (九)其它需要研究的有关问题。

二、议事程序 (一)关于人事管理 坚持依法办事与党管干部有机统一的原则,依法行使提名、任免权力,提名干部必须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并按程序进行组织考察,提交办公会讨论决定,不得临时调整或任命干部。 (二)关于综合规划和专题计划管理 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目标规划,公司重大决策、重大发展战略必须经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方可由办公会讨论决定发展目标和基本思路,然后由分管领导按照总体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初步规划或计划,必要时邀请专家论证,提交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三)关于资金支付管理 年度资金计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款项支出等,要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董事长批准执行。重要财务支出由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批准;重大工程、设备款项支出,要按招标合同管理程序进行。 (四)关于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在公司XXXX部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处理意见由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五)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 应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上述有关程序的内容,拟订工作程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1 基本要求 1.1 公司重大决策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依法依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集体意志。已列入集体议事范围内的内容,不得以圈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1.2 公司重大决策议事的形式主要有:领导班子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 2 职责 2.1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领导班子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议题征集、会务组织、会议记录与纪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督办。 2.2 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的议题征集、会务组织、会议记录与纪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督办,与总经理办公室共同参与领导班子会的记录工作。 2.3 纪委监察部。负责审查议题涉及到纪检方面的内容,并如实向会议发表意见。 2.4 法律部。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核涉及风险管控、资产管理与资本运营、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等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列席有关事项决策会议,并如实向会议发表合法性审查意见,发挥法律审核把关和法律风险防控作用。 2.5 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提报需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的事项内容和建议。根据部门或单位职责,贯彻落实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事项相关内容,并接受总经理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议事范围 3.1.1 领导班子会 3.1.1.1 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 3.1.1.2 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科技进步、人才队伍、绿色低碳等重要专项规划。 3.1.1.3 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及考核兑现方案,财务预算决算,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等重要事项。 3.1.1.4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内部年度审计报告、代表公司的重要讲话等重要文件。 3.1.1.5 重大改革方案、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推进管理创新、科技创新、队伍建设等重要政策措施,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重大经营风险控制制度(内控制度)。 3.1.1.6 工资总量预决算方案、企业年金方案、薪酬、医疗、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3.1.1.7 涉及对外关系、对外合作以及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和维护稳定等重要问题。 3.1.1.8 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等重要项目安排,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借款、担保、捐赠、资助或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议事决策制度

议事决策制度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 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

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 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提高全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思想路线,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针对全区中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集中集体智慧,实现重大事项决策向科学民主转变,把群众意见、专家咨询、领导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㈡决策原则 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在推进改革和发展实践中不断学习、积极探索,形成科学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是群众路线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了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 办事效率,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和程序。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维护省、市委权威和维护全局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委的精神,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要讲实话、讲真话。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畅所欲言,集思广益。要注意倾听各股室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调研,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路子。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要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在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先充分酝酿,坚持班子成员人人平等,让每个人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虽然班子主要负责人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但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仍应当认真考虑。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属领导班子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每位成员对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根据集体决定独立负责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并要关心全局工作,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班子会议,分管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理,边处理边报告,或在事后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会议,对重大问题应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时需要超过应到会全体班子成员的半数同意才能通过,特别是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经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二、议事内容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贯彻执行市党代会、市委全会的决议决定,并根据本部的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二)单位内工作制度的健全、修改和废除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定。 (三)讨论通过以单位的名义下发重要文件。 (四)研究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党委领导班子会议事决策规则

党委领导班子会议事决策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各级领导班子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必须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本规则所指的议事范围主要指柞村镇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 (一)事关柞村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 (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推荐、任免、调整、奖惩,上级管理干部的提名、推荐和呈报,柞村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三)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征用等项目,涉及处理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 (四)其它重要事项。 第三章议事程序 第五条凡属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议事、科学决策,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 (一)调查研究。针对议事范围内的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集思广益,集中民智。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反映到上级党组织来。 (二)科学论证。涉及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需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科学论证,做出评估报告。 (三)提出方案。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初步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方案提出后,进一步征求下级党组织及各方面的意见。 (四)民主决策。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充分讨论,逐人发表意见,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表决。 第六条凡研究决定重要事项,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如无特殊情况,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

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为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事项是: 1、工作的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变更、合并; 3、行业发展、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方针、措施和规划; 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5、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 6、表彰奖励、惩处事项的决策; 7、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 8、其他需要党总支会议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工作: 1、科级干部的任免,科以下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拨、任免、定级; 2、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拨。 3、人员的录用、调动,工资、福利、奖惩、考核。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 1、年度资金预算安排; 2、重大项目的制定; 3、码头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计划方案及政策。 (四)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是: 1、年度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的经费安排; 3、重大项目的经费安排; 4、研究决定预算内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项目资金增减调整及预算外资金超过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单项工作的项目,一次性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行政办公经费等; 5、其他需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 二、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应由承办科(室)提出建议意见,分管领导审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列为会议议程,提交局党委会讨论决定。 三、局党委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应由局党委书记主持,班子成员到会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会议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或投票等方式。 重要干部的任免,经由局党委会讨论决定,并采用票决制方式。 若成员意见分歧较大,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院领导班子对全院医疗、行政工作的领导,更好的发挥院领导班子的职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靠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 第三条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领导班子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第四条领导班子议事形式以召开会议为主,会议类型包括院

党委会议、领导班子行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根据不同的内容和议题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 第五条杜绝以非会议的形式决定重大事项的做法。 第二章各会议议事规则 第六条党委会议议事内容、程序和办法 (一)议事内容: 1. 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指示和重大决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方案。 2. 讨论决定医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3.研究决定医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报告请求,以及涉及医院全局性的重大工作思路等事项。 4.研究涉及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审议通过行政办公会议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 5.研究决定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以及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和奖惩等事项。 6.研究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讨论党员、职工教育和党员发展

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

小学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以知、议、决、行、督五个环节为核心的决策机制。根据《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意见》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 1. 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校委会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2. 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校委会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不断提高学校校委会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 1. 校委会议是学校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 校委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和全体校委会成员参加;校长因故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党支部书记主持。 3. 校委会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涉及全校的重大问题。 4. 校委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校长提议可临时召集会议。 5. 校委会的议题由校长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及分类等一般应提前通知

与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不搞临时动议。 6. 校委会要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详实记录。关于重大议题、重要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 三.议事决策范围 校委会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校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校委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具体范围如下: 1. 讨论和审定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 2.学校年度工作要点。 3.重大改革举措。 4.向县教育局、教育党委提出的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5.教育经费预算、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 6.干部考核等第与任免奖惩。 7.人才工作。 8.学校教职员工编制、工资调整、奖惩等方案。 9.以学校名义发表的书籍等。 10.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 1. 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提议确定校委会的议题。确定议题之前需进行酝酿,判断是否需要或具备条件就议题进行审议。 2.凡列入校委会审议的议题,要做好提交会议审议的必要准备。有关重要会议的讨论文件须会前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领导班子会、董事会、股东会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某某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 董事会、股东会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会代表大会、董事会、领导班子会议的议事方式与决策程序,促使股东代表、董事和领导班子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股东会代表大会、董事会和领导班子会议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2 领导班子会 2.1议事原则 2.1.1坚持集体领导原则。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 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应暂缓作出决定。 2.1.2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领导班子议事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 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不能个人说了算,也不能极端民主化。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先充分酝酿,民主发表个人意见,再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形成会议决议。 2.1.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领导班子议事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实际, 有利于公司的改革、发展、管理和稳定。 2.2议事范围 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范围为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和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2.2.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2.2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年度工作计划。 2.2.3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章程,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股权变更等事项。 2.2.4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 2.2.5涉及公司稳定事件的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灾害的处理。 2.2.6重大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2.2.7公司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等。2.2.8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调整方案。 2.2.9员工招聘、解除劳动合同、临时用工、劳务派遣等计划和方案。 2.2.10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方案、福利发放和各项奖金使用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2.2.11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推荐、选聘、任免、交流、奖惩、考核和使用意见,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意见。 2.2.12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与表彰奖励,岗位竞聘、员工评优晋档。 2.2.13公司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及处理决定,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追究。 2.2.14对上级单位的重要请示和工作报告,如年中(年度)、党政工作报告,职代会、股东会代表大会等大型会议工作报告等。 2.2.15重大、关键性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引进事项。 2.2.16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及预算调整、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及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学习资料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营班子议事规则,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完善民主监督程序,使公司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在重大事项上充分体现集体讨论决策,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二章议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事务,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加强班子内部团结与协调的前提下,集体决策决定的事务,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议事内容 1、研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工作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研究制订公司年度计划、年度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以及安全生产、

经营、建设、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工作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2、研究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研究公司合并、分离、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研究公司章程的修改和公司经营业务调整方案,以及公司年度投融资计划等重大资本运营事项,上报董事会批准。 3、研究通过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岗位定编、薪酬标准;决定公司队伍建设的方向,人员的培养、选拔、考察、任免、调动和奖惩等事项。 4、讨论通过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呈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往来函等。 5、批准限额100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投资、借贷等事项。 6、研究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议事程序 1、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可根据情况决定临时性召开。 2、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根据会议内容,由总经理确定其他列席会议人员,且一般只参加涉及议题的研究。 3、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主持。会议议题由总经办主任负责会前征集、准备,报总经理审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与会成员;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原则上不临

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做到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创建团结务实、人心所向、战斗力强的一流领导班子。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局领导班子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定在每月的月初,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2.出席会议的为全体局班子成员,局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议题需要,经主持人批准可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3.会议的议题,经主管领导提出后由局长议定。凡需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议题,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事先要认真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列入会议的重大议题,主管领导一般都应事先协调,未经主管领导协调的问题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4.参加会议的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会议,不得迟到、早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事先跟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 5.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讨论决定问题时,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 6.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

出可行性方案。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7.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的,局长和主管领导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向局领导班子报告。 8.局领导班子会议由局办公室主任列席,重要的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呈送主管领导审阅,由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签发。 9.局领导班子会议所通过的决策和文件,凡可以传达的,经会议批准及时传达到规定的范围。对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问题未经批准公开时,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10.局领导班子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对所决定的具体事项由分管领导通知相关单位执行,并组织局有关科室搞好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的反馈。

支部班子议事规则

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党内监督,实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中心党支部的议事行为,结合中心党支部特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部门)、自治区和地委、行署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重要指示,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党支部以及中心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季度、阶段)、专项工作计划和安排。 (三)、党支部和中心重要工作请示、综合性汇报、报告和重要信息发布,党员发展相关事项。 (四)、拟报地区管委会决策的住房公积金重大政策调整、业务工作报告,以及公积金业务操作流程、细则等内部控制度制定。 (五)、中心各科(室)、管理部工作职责、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六)、中心人员调动和职务、岗位调整、薪金待遇确定、学习培训、奖惩事项。 (七)、中心重要接待事项、大项经费预算和开支,设施建设、大宗设备购置和处置。 (八)、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经常性教育、流动党员管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办法、措施和落实。 (九)、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及相关事宜。 (十)、中心扶贫帮困、社区共建以及领导干部“一点五户”帮扶重要事项。 (十一)、领导班子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议事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贯彻执行《党章》,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用正确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 (二)、坚持搞好会前酝酿,搞好会议准备,不搞临时会议。 (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讨论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在目前情况下,采取吸收相关人员,参加班子会议,

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XX人民医院 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院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度,加强党的领导和监督,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院领导班子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议事决策原则 1、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研究和部署工作; 2、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结合我院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院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凡属重大事项,由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事项; 5、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群众观点,依靠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解决实际问题; 6、坚持依法行政,在国家法律和政令范围内议事决策。 二、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学习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领会掌握上级的部署、决定和要求,紧密结合我院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研究和决定市委、市政府交给我院有关工作任务的实施办法; 3、研究和决定行政事务、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 4、研究和决定本院的重大财务开支项目,讨论研究干部职工福利的重要事项; 5、讨论和决定医院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和对违纪案件的处理; 6、讨论和审定本院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7、讨论和研究其他须经院长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决策形式及有关事项 (一)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 1、党组会议。党组会议是局决定重大事项的形式。出席人员为院党组的全体成员,需要有关负责同志列席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确定。 2、院务会议。院务会议是院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出席人员为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各科室主任列席参加,其他列席人员由办公室根据会议议题需要提出,报院长审定。 3、院办公会。院长办公会也是院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一种形式。出席人员是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及有关科室主任列席参加。 4、院长碰头会。院长碰头会是院领导班子的议事形式,遇到问题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和意见,提出解决、处理问题的办法。参加会议人员是院长、副院长。

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则

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团结、促进融合,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落实公司“科学,诚信,规范,融合”的方针,保证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一,部门党政领导主要责任:: 经公司领导授权:部门党政领导主要责任。 部门经理:受公司经理聘任,全面负责本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接受上级的检查、监督和业绩考核。 党支部书记:负责本支部范围内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部门副经理:受公司经理聘任,受部门经理安排分管部门某方面工作,并对部门经理负责。 二,议事范围: 涉及部门管理、部门经营决定和职工利益等重要问题的建议。主要包括: 1、公司的决定、规定、决议、指示和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 2、部门年度销售计划、季度销售计划和方案,部门工作总结。 3、部门销售指标、经营市场细分、客户准入(客户选择)、客户产品供应量变更、合同变更、经营细则、经营决定和部门产品销售内控制度实施细则。 4、部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修订或完善。

5、内部人员工作岗位调动、干部考察、培养和聘任推荐。 6、部门所涉及考核指标、各类费用(业务招待费、车贴(卡)、会务费等)使用情况及职工培训、考核评价、奖金分配与奖惩。 7、职工反映的问题以部门名义上报或请示的。 8、部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9、其他重要事项。 三,议事的基本形式: 根据议事的不同范围,召开不同形式的会议进行讨论决定,议事的主要形式是:部门党政联席会议、部门经理办公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会议、专业会议等。 1、部门党政联席会议:主要是对较长时期的工作计划、管理工作安排、营销策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重要规章制度修订;干部考察、培养和科级以上干部选拔、推荐工作等。 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一般二至三个月召开一次。 除联合支部外,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应由支部书记或部门经理主持,部门副经理、支部委员参加,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 2、部门经理办公会:部门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主要围绕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公司的决定、规定、决议、指示和会议精神的传达;部门年度、季度计划和方案;部门工作总结;部门经营指标、供应商准入(客户选择)、合同变更、经营决定和部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修订或完善;内部人员工作岗位调动;考核指标、各类费用

工程有限公司(国企)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工程有限公司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一、总则 为加强民主集中制管理,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则。 二、议事原则 1.会议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 2.会议议题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会前应充分征求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和建议。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会议召开之前提出,由主持人确定是否列入议题。 3.对于重大决策,应在会议召开之前,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然后再把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4.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决议,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改变。领导班子成员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5.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做到不经调查研究不决策,不征求各方意见不决策,不经集体讨论不决策。作出决定或决议时应贯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争议较多的问题,可暂缓作出决定,深入调查后再行商议。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必要时可在下次会议上再行提出讨论。 6. 领导班子成员应自觉强化民主集中制观念。积极支持工作,接受集体领导,自觉维护内部团结,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团结,讲正气、比奉献,形成班子的整体合力。 7.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8.领导班子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必须符合公司集体决定的精神。 三、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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