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学第4章教师和幼儿

幼儿教育学第4章教师和幼儿
幼儿教育学第4章教师和幼儿

幼儿教育学讲义第四章教师和幼儿

、幼儿教师

(一)幼儿教师的地位、权利和义务1993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1995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指出,幼儿教师是在幼儿园履行教育职责、对幼儿身心施行特定影响的专业教育工作者,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传播精神文明、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历史使命。

我国幼儿教师的权利有:①进行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的权利;②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③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成长发展的权利;④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⑤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⑥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我国幼儿教师的义务有:①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保教计划,履行聘约,完成工作任务;③ 按国家规定的保教目标,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④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⑤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幼儿教师的素质

我国《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教师应当“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这是国家对幼儿教师素质的要求。

1.幼儿赣师的思想品館与聊业道應素质

患诚于社会主义教育重业,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褰的思想品德童质,是幼儿教师职业道愿的基本^^则?珈愛幼丿L, 把自己ffl 身心奉献给幼教雪业「是幼儿教师社会义务感、道徳责任感.为人民服务的理想和信念最羽乐.最集中ffl体现- 」

2.健康的身心素质

没有健康的身体不可能搞好幼儿教育工作,为人师表,幼儿教师的情感、个性、性恪、行洵肓武暮,心理養质也同样重要.作拘一笆幼儿教师,殛当具有宽洞和慈爱的心胸、稳定的情绪、丰富的感情、活泼开的的性榕、良好的行为习惯

3.幼儿教师的能力素质

作为幼儿教师,最基本、最重要的任务是促进幼儿与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因此, 有效、高质量的与幼儿相互作用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就成为教师必备的素质。

(三)幼儿教师必备的能力

幼儿教师需要一个涉及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社会学等多方面的、宽广的能力结构。

幼儿教师的观察力主要指对幼儿直觉的、原样的、不加任何操作的自然观察能力,表现在随机的观察和有计划的观察中。随机观察可在一日生活的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生。凭借这种能力,教师达到与幼儿的沟通,从而进行有效的指导。有计划的观察要求预先有拟定的观察项目,教师根据观察内容选择最有代表性的场景,列出最能反映问题本质的观察要点,然后按计划进行观察。

2.沟通的能力

教师的沟通能力主要包括教师与幼儿、教师与家长的沟通能力和促进幼儿之间相互沟通的能力。

(1)教师与幼儿的沟通

教师通过微笑、点头等非言语的沟通,表达出对幼儿的关心和爱护。也可以通过掌握一定的沟通技能,用准确的言语沟通,平等地与幼儿交流。

(2)教师与家长的沟通

家长作为教师的合作者加入到教育者一方,共同对受教育者——幼儿施教,极有利于提高教育的质量。但是,这一合作能否取得成功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其中教师与家长的沟通是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不仅需要教师掌握与家长沟通的技能,比如,根据家长的职业、文化水平等选择沟通策略,还需要掌握传达信息的技巧。

(3)促进幼儿之间的沟通

幼儿之间的沟通受到他们社会性发展、语言发展等方面的制约,需要教师有意识地进行帮助。如果教师缺乏相应的技能和能力,就难以达到目的。

①幼儿之间的口语沟通。幼儿之间的交谈可以极大地促进幼儿社会性、智力、语言的发展。促进幼儿之间的交谈,需要发展他们自我表达和理解他人的能力、听和说的能力,这是教师的一个重要任务。

②幼儿间冲突的解决。幼儿的冲突是其沟通不畅的最激烈的表现形式,多发生在物的分配或活动机会的选择时。正确认识和对待幼儿的冲突,是教师的基本技能之一。帮助幼儿正确对待冲突、习得解决冲突的策略,通过冲突理解人际交往的

规则,认识自己和别人的权利,克服自我中心,是幼儿园教育的重要内容。

3.组织分组活动的能力

在幼儿园中,全班统一的大集体活动比重很大,难以顾及每个幼儿的兴趣、能力、个性等的个别差异。不少幼儿园除集体活动之外,还采用小组和个别活动方式。小组活动有助于幼儿更好地满足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有助于幼儿之间更多地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相互作用;有助于幼儿更多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倾听别人的看法;有助于培养幼儿的合作精神、民主态度和发展自律。在小组活动中,教师的角色由纯粹的教授者变为幼儿活动的观察者、支持者和合作者,教育的方式方法也随之发生改变。组织小组活动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

分组是小组活动的第一步,分组的质量对活动的进行影响很大。合理的分组表现出三个特点:有层次、有特色、有变化。

有层次,指教师分组时纵向地考虑幼儿的水平差异。例如,根据幼儿的经验、动作、思维、语言等方面发展水平上的差异,结合活动内容的难易,按水平由低到高分组,让每个幼儿能进行适合自己水平的学习。

有特色,指小组各有特点。因为幼儿有不同的兴趣、性格倾向、学习方式上的特点等,因此,每个小组的幼儿既可以使用不同的材料、不同的方式方法来学习同样的内容,也可以通过学习不同的内容来达到同一个教育目标。

有变化,指分组是动态的,不是一劳永逸的。这可以根据幼儿的能力、经验等来划分。

(2)指导小组活动的能力

指导小组活动的能力主要表现在促进幼儿小组活动的开展,帮助每个幼儿得到真正的发展上。它要求教师:①指导必须具备正确的教育观念。正确的教育观念是分组活动指导的根本。如果没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分组活动必然失去促进幼儿主动学习这一精髓而流于形式,不过是从集体灌输变为分组灌输,从大一统变成“放羊”而已。

②指导必须了解幼儿,遵循其身心发展的规律。分组活动虽然为幼儿提供了更多的交往机会,如果指导不符合幼儿发展的规律,仍然不能达到目的。

③灵活地改变教师的角色,灵活地改变指导方法。分组活动不像作业课那样以

“教”为主,而是以幼儿的自主活动为主。因此,指导分组活动的教师不能像作业课上那样一直是教授者的角色,使用比较单一的方法。分组活动的指导必须是灵活多样的,教师的角色也要根据情况随时变化。这种指导难度很大,需要多种技能、能力的结合,除观察、沟通、有针对性的指导之外,随机教育的能力也是不可缺少的。

关于幼儿教师的能力素质,除以上提出的观察、沟通、组织小组活动等能力之外, 还有许多其他能力,如指导游戏、指导幼儿行为、评价教育活动等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

二、幼儿和教师的相互关系幼儿是幼儿园教育的对象。幼儿园教育主要是在教师与幼儿间展开的。教师与幼儿的相互关系如何,直接关系着幼儿园教育的质量。教师和幼儿是否能建立良好关系,关键在于教师能否正确地看待幼儿,即是否树立了正确的儿童观。

(一)儿童观

儿童观是指对儿童的认识、看法以及与此有关的一系列观念之总和。简言之,就是社会或成人怎么看儿童,把他们看成是什么样的存在。对儿童的看法不同,对儿童的态度、教育的方法也随之不同。儿童观对幼儿教育的影响是巨大的。没有正确的儿童观就不可能产生优质的幼儿教育。

(二)儿童观ffi变化和对幼儿敎育的影响儿童观随署时代的变化在环斷岌展,而每个町代的紡儿教育与当时儿董现的水平脣着密切的关系-从囁始社会a封建社会,餐恭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儿童观不断取得突陂,S终形成了现代儿童观? 现代儿童视认为=儿童是与人平等的、独立的.发展中的个禅,社会应当保障他们K生存和发展,应当尊重他心的人格尊严和枫利=尊重他门的发

展特点和规律,尊重他们的能力和个性,应当为触们创造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这一儿童观的新发展带来了20?己扒g躬儿童貌育令人鼓舞?发展,特制是教育观念的深刻变化.芮保障儿童的受教育枫发展极数育不仅在M的方面飞谨旷屍而且在质的方面E隘忧亿确立了现代儿董较育民主仏科学仏个性化的发展芳向-

(三)幼儿与教师的相互关系

教师与幼儿的相互关系是影响教育效果的最重要的因素。基于上述的儿童观,可

以从两个侧面来理解这一相互关系的特点。

一个侧面是从社会大范围来看,幼儿和教师都是社会的基本成员,其相互关系是平等的社会成员关系。尽管幼儿年幼弱小,但丝毫不影响这一平等关系。这种平等的社会成员关系是幼儿园所有人际关系中首要而基本的关系,是幼儿和教师相互关系的基础。

另一个侧面是从幼儿园小范围来看,幼儿和教师的关系是“师生关系” 。社会保障幼儿地位和权利的责任具体化为教师的义务和职责,教师成为幼儿生存、发展、学习等权利最主要的维护者,幼儿则是被保护者;教师作为成熟的社会成员,是代表国家意志的教育者,幼儿是身心均不成熟的、正在发展中的社会成员,是受

教育者。 在这个意义上, 教师和幼儿又不可能是完全平等的。 不认识到这一点会 导致

教师的失职,导致教育上的放任自流。 在幼儿园的教育活动中, 教师始终要尊重幼儿, 以民主、平等、充满爱心的态度, 对每个幼儿认真地进行教育和指导。 不管什么活动, 无论其形式多么新颖、 内容 多么丰富、 教师的教法多么艺术, 只要没有以教师与幼儿之间正确、 为基础,就不能算是好的活动。 等、 良好的关系 三、幼儿和教师的相互作用 (一)幼儿的发展 1.幼儿的发展要靠个体因素与环境相互作用

幼儿发展的个体因素, 包括个体自身条件中的先天因素与后天因素。 先天因素主 要指遗传素质。 遗传素质的差异可能带来幼儿发展上的差异, 但一般来说, 正常 幼儿的遗传

素质差异并不是很大的,对幼儿的发展也不起决定作用。 后天因素是幼儿自身的全部先天因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与遗传素质相比, 后天因素具有极大的可塑性。比如,幼儿的身体强健程度、智力水平、个性等。 环境因素是影响幼儿发展的不可缺少的外部因素。 影响其发展的外部条件, 如家庭条件、 幼儿园教育质量、 它包括幼儿所在的环境中一切 幼儿的生活环境状况等。 环境因素与幼儿个体因素作为影响幼儿发展的两大要素, 可分,缺一不可。

二者作用不同, 但密不 2.幼儿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是在活动中实现的

(1)活动是幼儿发展的基础和源泉 幼儿是在与环境积极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实现自身发展的, “活动”。幼儿园里每天进行的各种活动,如体育活动、 是幼儿与环境中的不同对象 (如玩具、老师、同伴等 ),进行相互作用的过程,没 有这些活动,幼儿是不可能发展的。

这一相互作用过程就是 生活活动、游戏等,都

(2)幼儿的活动 幼儿的活动可大致分为内部活动和外部活动两类。 内部活动是指不可见的幼儿的 生

理、心理活动, 外部活动指可见的幼儿的实践活动。 内部和外部的活动实际上 是不可分割、交融在一起进行的。无论哪种活动,幼儿都是活动的主体。

①幼儿的生理活动。 幼儿生理活动是满足身体发展需要的最基本的活动, 它每时 每刻都在幼儿的身体内部进行着。 幼儿期是身体生长发育的重要时期, 生长发育

的“内部工作”特别艰巨。家长、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需要。

②幼儿的心理活动。幼儿的心理活动与生理活动一样,也是必须由幼儿自己进行的、极其艰巨的“内部工作” 。幼儿作为自己心理活动的主体,在作用环境的同时,他必须自己去观察、理解、记忆、思考、作出判断,靠艰苦的练习和长时间的经验去学习语言等。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适应任务。幼儿的心理活动带着鲜明的个体特征,如幼儿性格多种多样、兴趣各不相同。幼儿心理活动虽然是内部活动,但常常有可见的外显行为,如幼儿情绪愉快时就会又唱又跳、计算时常用手的动作来帮助思维等。、

③幼儿的实践活动。幼儿的实践活动主要指幼儿与周围环境中的人或物直接相互作用的外部活动,它是与幼儿的生理、心理活动交融为一体、统合进行的最富有发展价值的综合性活动。

幼儿实践活动大致分为两类:一是操作实际物体的活动;二是人际交往活动。前者是幼儿摆弄和操作实际物体如玩具、工具、日常用品等,与物体相互作用的活动;后者是指幼儿与成人(主要是教师和家长)和幼儿同伴之间相互作用,建立起某种关系与联系的社会性活动。

(二)现代社会儿童发展上出现的一些特点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儿童的物质生活环境和精神生活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儿童生理发展的加速现象

儿童生理发展的加速现象是指儿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更新,其身体的生长、发育速度加快,逐渐早期化的现象。生理的发展加速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长加速,如儿童的身高、体重比过去有明显的增长;二是儿童的成熟加速,如性机能的发展。这些现象在我国已经越来越明显,这不能不引起高度的注意。

2.儿童心理方面的变化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儿童的生态环境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由此引

起儿童心理的种种变化是幼儿园教育需要认真面对的。

儿童的生态环境首先是家庭环境,

这是儿童生存发展的最重要的基地。家庭变化

中对儿童发展影响较大的主要有:

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居住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家庭生活水平的变化等。近年来,市场经济使得家庭的变化加剧,直接影响到幼儿的教育生活。

此外,社会上对高学历、高薪酬的过分追求,也对幼儿园教育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使幼儿成长的压力加大,身心健全发展受到的负面影响越

来越不可忽视。

(三) 教师的“教”和幼儿的“学”

幼儿园教育活动中包含着教师的“教”和幼儿的“学”这两类活动。教师在教,

幼儿在学,两种活动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

1.教师“教”的活动

教师的“教”,就是教师对幼儿施加教育影响。 径进

行:一是直接“教” ;二是间接“教”。 (1) 直接“教”的方式

直接“教”的方式是指教师按照教育目的, 直接把教育的内容传递给幼儿。 例如, 幼儿园作业课上使用的主要就是这一方式。 一般来说,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采用这 一方式是比较适宜的:对幼儿进行优秀文化传统的教育;规定必要的行为规范、 行动规则;教给幼儿必需的知识或概念;某些技能、技巧等。

直接“教”的优点是:教师直接“教”的时候,教育内容、方法、步骤等都按照 教育目标进行了精心准备。因此,这种方式清楚明确、系统有序、省时经济,而 且教师操作起来有一定的模式可循,即使是新教师,也能较快地掌握操作方法。 其缺点是:由于幼儿缺乏知识和经验,对言语的理解能力又有限,因此对“教” 的内容不容易真正掌握; 教师与幼儿之间难以双向交流; 幼儿自主学习的机会少, 其主动性、创造性难以得到发挥。

(2) 间接“教”的方式

所谓间接的“教”,指教师不是把教育要求直接讲给幼儿听,而是通过环境中适 当的中介,如利用环境中的玩具、榜样、幼儿关心的现象或事件的作用等,迂回 地达到教育目的。

间接“教”的优点在于:能较充分地发挥幼儿的自主性;适合幼儿好奇、好动、 好创造的特点;教师与幼儿的交往机会大大增加;接近幼儿的生活。缺点是:获 得的知识、经验容易陷入零乱、琐碎、表面、缺乏系统;间接指导比直接指导困 难得多,对教师来说有一定的难度。

(3) 教师是“教”的主体

教师是“教”的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 调查研究的对象,根据幼儿的发展水平、 教案,创设环境;在上课或活动过程中, 影响,并根据幼儿的反馈主动调整“教” 进程,控制整个教育过程的走向, 引导幼

儿向着目标的方向发展。 因此,在“教”

的活动中,教师是“教”的主体,而幼儿则是教师 “教”的对象,是教育的客体。 教”的活动主要通过两个途

在备课或活动准备阶段,教师以幼儿为 兴

趣、需要、经验等来计划活动,制定 教师

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幼儿施加教育 的内

容、方式,调整环境,控制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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