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建筑企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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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好的工作计划,不但可以帮我们理清工作中的思路,不至于出现迷茫的情况,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下面是由X为大家整理的“2019建筑企业财务工作计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9建筑企业财务工作计划(一)

新年到了,对于自已的工作,得制定一份新的工作计划了,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能够越来越好!

一、财务科工作计划

财务科负责分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会计管理、各项目部及实体的成本管理、兑现审计工作。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部门工作计划。

2、负责编制并上报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月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并上报分公司机关费用指标计划,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结果,进行控制和管理。

3、负责编制和上报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各种资料。

4、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配合项目部工程价款回收工作。

5、负责分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按规定计提折旧费。

6、组织各项目开展增收节支活动。搞好会计核算、项目核算和成本分析,降低工程成本,降低费用支出,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程项目经济档案。

7、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实施审计监督。负责分公司的财务电算化管理。

8、负责“卓越绩效体系”的财务科各种资料的准备及复验工作。

9、负责工程投标保函、履约担保、银行信贷额度等手续办理工作。

10、负责集团公司对分公司工作联

查财务各种资料的收集、编制工作。

11、负责上报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月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并上报分公司机关费用指标计划,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结果,进行控制和管理。编制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报表。

12、负责核对清理债权帐务及内部单位之间的往来帐目。

13、执行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职责,对会计软件的运行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财产安全。

14、对项目经理部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机制是否正常进行监督。对项目经理部实施财务审计、承包及兑现审计。

二、支付各种款项的措施

为了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杜绝工程成本的各项潜亏因素的存在,保证分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要求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在支付各种款项时,帐面有欠款的可以支付,否则坚决不予支

付。如果双方签定合同约定有预付款的可以预付,但预付款项不得超过合同限定数额。要求严肃执行,若有违反行为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在付款的同时严格审查收款签字人是否与财务帐面、合同签字人一致,否则坚决拒付,实属情况特殊,但必须办理本人委托证明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附在付款凭证后面。委托证明书如果双方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有双方企业单位盖章后有效,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同时按手印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有效。事后避免经济纠纷。

三、加强防范企业经济风险意识

1、建立完善专项基金台账:职工公积金、职工养老统筹、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失业保险台帐。

2、应收帐款科目要进行帐龄分析,帐龄达到三年以上为不良资产,结算是否及时,债权人的债权期限为两年。债务人是否存在,单位是否注销,诉讼期

限是否超过两年,债务人是否足额给款。预期债务是否有证明,证明超保权期限是否。预期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全额提取坏帐。

3、坏帐准备金的预提方法,是以“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年终“借方”期末余额按比例提取,同时也可以按单个分析计提,但是必须在财政局备案并批准。

2019建筑企业财务工作计划(二)

2019年是企业发展非常重要的一年,也是一个充满挑战、机遇与压力的一年。为了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并充分认识和有条不紊地做好财务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严格遵守财经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当好家理好财,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细致、及时地为公司及相关部门提供翔实

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二、积极参与企业管理

随着财务管理职能的日益显现,财务管理应参与到企业管理的逐个环节,为总体规划制定提供依据,为落实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为准确考核工作提供结果。

三、随着单位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不断强化,对财务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财务管理的特点以及财务管理的需要,我们要进一步做好日常工作

1、加强规范现金管理,做好日常核算,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强化资金使用的计划性、预算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尽可能地规避资金风险。

2、努力开源节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在费用控制方面,加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理财作风,将各项费用压到最低限度,倡导人人提高节约的意识。

3、加大财务基础工作建设,从粘贴票据、装订凭证、签字齐全、印章保管等工作抓起,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细化财务报账流程。内控与内审结合,每月进行自查、自检工作。做到帐目清楚,帐证、帐实、帐表、帐帐相符,使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

四、实行会计电算化

首先实现电算化与手工记账同时进行,逐步实现计算机替代手工计账的财务管理模式,解决会计手工核算中的计账不规范和大量重复劳动极易产生的错记、漏计、错算等错误。大量的信息可以准确、及时的记录、汇总、分析、传送,从而使得这些信息快速地转变为能够预测前景的数据,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科学和程序控制,可以避免各种人为的虚假行为,避免在实际工作中违法违规,使其更加正规化、科学化,现代化。

五、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及时、全面、完整地提供客户需要

的各种数据与资料,采取各种措施花样繁多的包装好、宣传好,务实招商基础。对已接触过的客商,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及时传递信息,把握进度,环环相扣,抓准机会,有所突破。

2019年,要继续坚持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干劲,一切以工作为重,严格遵守公司的上下班、请假等各项制度。爱岗敬业、提高效率、热情服务,对无法按期完成的工作,要主动加班加点,任务难不扯皮,任务累不推诿,甘于奉献,尽职尽责。

2019建筑企业财务工作计划(三)

2019年,公司明确了对我们财务人员的工作要求,所以为了把工作做到最好,特此制定了新的工作计划。

参加财务人员每年一度的培训教育,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掌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进行帐务处理。全面深入的学习财务知识,开拓视野,丰富知识,学好聚财、生财、用财之道,积极

实施财务人才工程,进一步完善财会人员知识结构,及早成为一专多能、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和进取意识的复合型财会人才,强化财务管理的整体素质。积极争取资金,阐明充分理由,反映真实的情况,并注意及时联系,主动沟通,密切彼此的关系,力争得到更大的支持。具体计划如下:

一、以资金治理为契机,不断增强全员的预算治理意识

近年来,随着企业精细化治理水平的不断强化,对财务治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以此为契机,根据财务治理的特点以及财务治理的需要,及时出台了支公司固定费用治理办法、资金预算治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从而使每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考核。在费用控制方面,一是采取定额包干的方式,将手机费、电话费、班站所办公费、车辆油料费、维修费、线路巡视费等定额控制,节约归已、超支自负,培养了职工的节约意识。二是采取

预算审批的方式,对定额以外的费用,必须先层层审批,没有审批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在现金预算方面,为提高现金预算的准确性,在实际支付时做到,没有现金预算项目的不予支付,超预算支付标准的不予支付,中国电力资料网从而提高了现金预算意识。在职工借款还款方面,规定了借款必须于发生当月还款,确实起到了降低借款数额,减少资金占用,避免呆帐发生的积极作用。通过预算治理这一有效的治理手段,职工的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从而有力地带动了财务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以培训为动力,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财务会计工作的侧重点和基本点也在改变,因此财务会计工作不能停留在简单的算账、报账等会计核算上,应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结合本行业财务工作的特点,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查找不足,保证财务基础工

作的准确、及时、完整,为领导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财务信息。

三、以考核为手段,促进财务基础治理水平的提高

在今年的财务治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借助支公司的考核体系,采取了工作质量与方针目标的考核机制,将治理的要求与重点,纳入工作质量与方针目标考核。将费用预算通过月份考核与工资挂钩,全面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实事求是的体现财务经营成果,做诚信纳税单位。

四、积极参与企业经营治理,搞好公司财产物资的清查与盘点

随着财务治理职能的日益显现,财务治理参与到企业治理的方方面面,这其中包括材料物资的采购和废旧物资的处理等。为加强对基层站所各项财产物资的治理,通过现场清查和新领用登记,各部门建立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以及安全工器具登记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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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行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2020年建筑行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对于企业利润高、所得税多的问题,一般而言, 1 寻找一个企业所得税税率极低的税收洼地注册公司,将业务转移到新的税收洼地,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2 通过利益或者其他费用输送的方式,将企业利润以费用支出的方式转移到税率洼地设立的新公司中; 建筑工程行业怎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接触了很多建筑工程的老板,在税收方面都会咨询我一个问题:“没有成本票怎么办?水泥石沙没有F票怎么办?”我反问他在没有遇到我之前是如何解决的呢?“购买F票”成了他们的首选,“发票肯定是真的,我们验过了”他们都会这么回答我! 在这里我就要建筑工程的老板们说一下: 不要认为对方K票“虚开“,是对方的责任,这属于连带关系,一家公司有问题会清查跟之有关联的其他企业! 建筑工程企业因为“购买F票”而有牢狱之灾的企业比比皆是!所以,K票有风险、纳税要谨慎! 建筑工程行业怎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解决办法: 建筑行业企业可申请到税收洼地经济开发区注册,因为当地在税收方面是有扶持政策的,这个是有地方的红头文件,可以到搜索引擎中查询的。 江苏、重庆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总部经济招商: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业可享受增值税地方留存的50%-70%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的50%-70%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地方留存50%,所得税地方留存40%。个人所得税可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之后享受个税税率0.95%~2.19%。 总部经济招商:政府财政扶持是按月扶持,政策长期持续稳定。总部经济的模式,不受地域限制 园区注册,主城经营。企业可以(150)不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通过入驻园区,履行纳税义务,享受(8663)政府的财政扶持和奖励。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同时也(0556梁)增加了地方的财政收入。详情关注:不负青春不负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2011-06-28 10:44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2008年新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这样能消除重复征税。 四、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一)生产经营所得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七大疑难问题的解决之道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七大疑难问题的解决之道 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税企之间围绕着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管理方式、预缴征收率等事项纷争不断,今年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发布后,虽然解决了不少争议问题,但仍有一些执行问题让很多建筑业纳税人以及基层税务征管人员为之困惑。总结起来有以下七项争议还未彻底解决。 争议一;地方政府项目所在地征税的冲动与建筑企业汇总纳税的争议。 2009年以来,建筑业税企争议的主要源头是地方政府以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系列文件,特别是国税函 [2009]221号文件的第一条第四款:“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向建筑业的分公司和项目部征收企业所得税。 2008年以前,跨地区经营的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 总局所得税司2009年4月24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答网友提问时也强调在新规定没出台之前,此规定有继续执行。 建筑业与其他行业不同,流动性是它最大的特点,大中型建筑企业必须跨地区经营才能生存下去。而且工程施工必须要有一定资质,因此只能以总机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建筑业税企争议,反映了以国税发[2008]28号为主导的总分机构系列文件存在局限性,不能有效解决建筑业跨地区经营税收问题。 建筑业纳税人是否一定要适用国税发[2008]28号]以及配套的相关文件如国税函[2009]221号呢? 解决此争议惟有釜底抽薪,规定建筑业企业不适用国税发[2008]28号、和国税函[2009]221号等等相关文件,代之在法人所得税的框架下,以国税发[1995]227号、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为基础,制定专门的《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以此来规范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的征缴工作。由此大多争议可迎刃而解。 争议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由哪个税务机关出具的争议。 国税函[2009]156号文规定: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目前二级分支机构外出经营大都由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外管证》,营业税相关规定也是如此。今年开始,二级机构外出经营要在主管税务机关和总机构税务机关开出两个以上外管证[总机构国地税、二级机构国地税],到项目所在地报验用哪个才行?到国税报验还是到地税报验?或两个税务局都要报验? 总机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项目部以及三地的三至六个主管税务机关都很困惑。 解决此争议还应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处理。《外管证》是属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范的内容,其作用主要是解决纳税人到劳务发生地报验登记问题。二级机构外出经营被要求到总机构开具《外管证》实无必要。即使从方便纳税人的角度出发,也应执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关于《外管证》的规定。由二级机构及以下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开出一个《外管证》,到项目所在地有税收管辖权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验。 争议三;项目部按0.2%预分所得税,如数额较大,而总机构亏损,总机构税务机关不予退税争议。 既然规定了企业预分所得税,就应有畅通的退税渠道。目前形势下,向没有得到税收的总机构地方政府和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是不容易被总机构管理部门所能接受的。总机构退税往往被搁置。 对此问题,《安徽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发[2010]129号规定:“省内跨市、县经营建筑企业汇总计算的年度实际利润额为负数,但存在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市、县设立的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款入库的,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使用企业预缴税款的原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及时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的预缴税款。”项目部征的税由项目部退税,这一规定比较合理,可以借鉴,也是未来解决此争议的途径。 争议四;项目部预分0.2%是多还是少的争议。 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大型建筑企业认为预缴的多,而地方政府认为征收的少。 预分所得税0.2%是与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法人所得税制原则相违背的,但此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来自地方政府税源管理方面的压力,这是企业与地方政府博奕最好的结果。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函[2009]156号文件的形式发布实施,建筑企业和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都应执行这个规定。 争议五;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认定的争议。 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规定: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

2020年整理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doc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参考): 租赁业 1.50% 专用设备制造业 2.00% 专业技术服务业 2.50% 专业机械制造业 2.00% 造纸及纸制品业 1.0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 1.00% 饮料制造业 2.00% 医药制造业 2.50% 畜牧业 1.20%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0% 塑料制品业 3.00% 食品制造业 1.00% 商务服务业 2.50% 其他制造业--管业 3.00% 其他制造业 1.50% 其他建筑业 1.50% 其他服务业 4.00% 其他采矿业 1.00%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00% 批发业 1.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0% 农、林、牧、渔服务业 1.1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0% 零售业 1.50% 居民服务业 1.20% 金属制品业--轴瓦 6.00% 金属制品业--弹簧 3.00% 金属制品业 2.00% 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 2.00% 建筑材料制造业 3.00% 建筑安装业 1.50% 家具制造业 1.50% 计算机服务业 2.0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0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 4.0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1.5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1.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0% 纺织业--袜业 1.00% 纺织业 1.00%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0% 房地产业 4.0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0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50%

道路运输业 2.00%

建筑公司企业所得税案例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文集 策划 乐税网

建筑公司企业所得税案例 【标 签】建筑公司,企业所得税 【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 【来 源】 某建筑公司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 一、案例基本情况: 四方区某建筑公司2002年在即墨承包一个200多万元建筑工程项目,到2003年底工程基本完工,工程尚未进行清算,工程款已支付365980元,其营业税已在当地由总包方—市政某公司扣缴在当地缴纳,但该企业对此项目没有告知税收管理员,会计也未对此项目收入做帐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也未能体现该收入,2002年、2003年企业所得税为零申报,直到市政某公司因涉税问题被查帐时,才发现该建筑公司偷逃税款问题。但此时该建筑公司电话联系不上,实地查找企业经营地也查找不到。经做纳税申报公告板锁定查找到该单位法人,进行纳税约谈,其法人开始对此事坚决否定,在税务人员略做提示后并出示有关代扣凭据后,该法人又称想起此项目,但表示该项目是下属一挂靠工程队以该公司名义承揽此工程,其实际经营情况自己对此不知情,偷欠税款情况与公司无关。 二、案例简要分析: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但本案中该建筑公司下属工程队是以该公司名义承揽工程签订合同,公司法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工程队且不是独立核算,因此承建此项目属于公司行为,对此项目涉税问题公司应负全责。该建筑公司对此项目建筑营业收入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行为是错误的,其经营所得,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企业所得税,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偷逃税款的行为。此种现象的主要违法点在于纳税人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掌握不清,纳税意识不强,企业会计核算混乱,造成申报时少报收入,偷逃税款。在实际操作中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企业讲解宣传税收政策,及时做好漏缴税款及滞纳金入库工作。 三、案例模型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预警参考值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预警参考值 1 餐饮业 2.00% 2 道路运输业 2.00% 3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50% 4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00% 5 房地产业 4.00% 6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0% 7 纺织业 1.00% 8 纺织业-- 袜业 1.00% 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0% 1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1.50% 11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1.50% 1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 4.00% 1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00% 14 计算机服务业 2.00% 15 家具制造业 1.50% 16 建筑安装业 1.50% 17 建筑材料制造业 3.00% 18 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 2.00% 19 金属制品业 2.00% 20 金属制品业--弹簧 3.00% 21 金属制品业--轴瓦 6.00% 22 居民服务业 1.20%

零售业 1.5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0% 农、林、牧、渔服务业 1.10% 26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0% 批发业 1.00% 28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00% 其他采矿业 1.00% 30 其他服务业 4.00% 31 其他建筑业 1.50% 其他制造业 1.50% 其他制造业 --管业 3.00% 其他制造业 --水暧管件 1.00% 商务服务业 2.50% 食品制造业 1.00% 塑料制品业 3.0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0%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0% 畜牧业 1.20 医药制造业 2.50% 饮料制造业 2.0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 1.00% 娱乐业 6.00% 造纸及纸制品业 1.00% 专业机械制造业 2.00% 专业技术服务业 2.50% 23 24 25 27 29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

附件1: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条件、文件依据及报送资料 一、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的收入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且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目录?规定的标准,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 报送资料: 1、有效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企业名单的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实际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包括综合利用的资源、技术标准、产品名称等)、分别核算资源综合利用收入的声明; 4、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建筑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预缴问题

建筑企业的六种预缴 1、为什么要预缴税款? 一是为了解决税款入库时间与纳税期间的矛盾。比如,企业所得税(包括新个税法中的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税款,如果都等到汇算清缴才入库,国家会等的花儿都谢了。 二是为了解决税源产生地与税款入库地的矛盾。 2、正是因为如此,我国在主要税种的征管体制中均引入了 预缴环节,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时间上的预缴,二是空间上的预缴。 3、一般企业经营地与机构地均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因此, 多数只存在时间上的预缴。而建筑业企业的一个鲜明特点是,经营地多与机构地多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由此产生了多种预缴的交叉与混合。 4、增值税的两类预缴。 一是以预收款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不发生纳税义务,无需进行纳税申报,但需要在机构地或者项目地预缴税款。 二是跨地级行政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义务发生以后,需要在项目地预缴税款。 增值税的预缴,尽管操作时需要分项目预缴,但在本质上属于纳税人缴税现金的提前流出,因此毫无异议的,可以在

纳税人层面进行综合抵减。. 5、企业所得税的三类预缴(预分)。 一是总机构跨省设立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需要按照实际经营收入的0.2%在项目地预缴,这个预缴属于分次概念,是空间上的预缴。 二是不实行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建筑业企业,一般按照季度向机构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可以减除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已预缴部分(季度申报表主表第14行),这个预缴是时间上的预缴。 三是实行总机构汇总纳税的建筑业企业,一般按照季度由总机构根据三因素法对总分机构应预缴的税款进行分配,由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进行预缴。这个预缴,也成为预分,是时间上的预缴与空间上的预缴的混合。 6、个人所得税的预缴(核定征收)。 从事建筑活动的个人,其个人所得税税目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四个。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多由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在预征增值税环节直接核定征收。 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同的是,个人所得税的预缴无法在机构地进行抵减,因此,把它称作核定征收更为确切,在本质上属于空间上的预缴。.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预警参考值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预警参考值1 餐饮业2.00% 2 道路运输业2.00% 3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50% 4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00% 5 房地产业4.00% 6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0% 7 纺织业1.00% 8 纺织业--袜业1.00% 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 1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1.50% 11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1.50% 1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4.00% 1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0% 14 计算机服务业2.00% 15 家具制造业1.50% 16 建筑安装业1.50% 17 建筑材料制造业3.00% 18 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2.00% 19 金属制品业2.00% 20 金属制品业--弹簧3.00% 21 金属制品业--轴瓦6.00% 22 居民服务业1.20%

23 零售业1.50% 24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00% 25 农、林、牧、渔服务业1.10% 26 农副食品加工业1.00% 27 批发业1.00% 28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00% 29 其他采矿业1.00% 30 其他服务业4.00% 31 其他建筑业1.50% 32 其他制造业1.50% 33 其他制造业--管业3.00% 34 其他制造业--水暧管件1.00% 35 商务服务业2.50% 36 食品制造业1.00% 37 塑料制品业3.00% 38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0% 39 通用设备制造业2.00% 40 畜牧业1.20 41 医药制造业2.50% 42 饮料制造业2.00% 4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1.00% 44 娱乐业6.00% 45 造纸及纸制品业1.00% 46 专业机械制造业2.00% 47 专业技术服务业2.50%

2020:建筑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2020:建筑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从2020年初疫情在我国全面爆发以来,各行各业几乎是百废待兴,进入停工停产停课停学中。尤其是对于建筑行业来讲更是一次比较大的冲击,本身作为劳动密集型的建筑行业来讲大量的工地项目被暂停,大量从业人员待业,大量的业务周转被迫中断。本应在19年底进行财务清算时需要补交大量的成本票,可实际上是很难找齐的,许多企业也因此忙的焦头烂额。虽然从营改增实施以来到政府提出的减税降费,但作为建筑企业来讲税收压力压力还是比较大的,比如建筑行业中的材料票、劳务票、以及建材销售等。这些成本票的缺乏可谓是令建筑企业苦不堪言。 现行的建筑企业采取的节税方式无外乎两种,一是向成本比较多的企业购买票据来作为增值税的进项抵扣。这种方式实际上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买卖发票的后果无需多言,大家都比较清楚。而另外一种则是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去享受核定征收政策,这种方式是比较可行的,且几乎无风险,并且操作性比较强,是现目前节税比较安全的方式。 从2020年一季度末开始,各行各业开始逐步复工复产,而经历了疫情影响的建筑行业在新的一年该如何面对税收问题呢?又该怎样去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呢? 第一种方式是通过在园区成立分公司或者新公司去享受税收奖励,这个奖励还是比较大的,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奖励,企业所得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 分的50%-70%予以奖励。比如某建筑设计公司入驻前利润1000w,增值税1000w× 0.13=130w,所得税1000w×0.25=250w。合计380w;入驻后:增值税节税130w×50%

×65%=42.25w,所得税节税250w×40%×65%=65w。合计节税42.25w+65w=107.25w。这些钱都是企业通过正规的方式得来的,何乐而不为呢? Ps:(奖励梯度是有标准的,上交的税款越多,奖励比例越大) 第二种方式则是核定征收政策,也是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来享受的,核定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0.5-2.1%。3%的增值税照常缴纳,免25%的企业所得税,缴纳0.5-2.1%的个人所得税即可。所以节税比也是非常高的。 大家不难发现,上面提到的两种政策都有一个关键词:园区。是的,园区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源于我们的总部经济招商。那么每个园区的政策如何?政府的支持程度如何?稳定性如何?以及你的企业是否符合园区的招商政策?欲了解更多详情请移步GZH:税易点

建筑业增值税与所得税结合讲解

建筑业增值税与所得税结合讲解 建筑业增值税与所得税结合讲解 增值税: 纳税申报与预缴地点: 1、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老项目(2 个判断标准):可选择。 1、简易:扣分包,3%。预缴与申报相同。 2、一般:全额11%,分包应可取得抵扣凭证。预缴扣分包款的2%;申报正常进销核算。 新项目: 1、清包、甲供材项目:可选择。(1)、简易:扣分包,3%。预缴与申报相同。(2)、一般:全额11%,分包应可取得抵扣凭证。预缴扣分包款的2%;申报正常进销核算。 2、一般项目:全额11%,分包应可取得抵扣凭证。预缴扣分包款的2%;申报正常进销核算。 纳税时间: 1、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收款时间:(1)、所在地机构开票,(2)、当地预缴;(3)、所在地机构申报。 2、一般方式: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

项凭据的当天。----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项目完工的当天。---(1)、所在地机构开票,(2)、当地预缴;(3)、所在地机构申报。 3、未提供服务先开发票的:开具发票的当天。(1)、所在地机构开票,(2)、当地预缴;(3)、所在地机构申报。 企业所得税: 1、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五)财政调库,是指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国库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国库。 2、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

对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几个争议的分析

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税企之间围绕着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管理方式、分支机构认定等事项纷争不断,一些争议让很多建筑业纳税人和基层税务征管人员感到困惑。 争议一:是在项目所在地纳税还是汇总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件)对跨地区经营的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明确。但随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以下简称221号文件)又规定:“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些地方政府据此向建筑业的分公司和项目部征收企业所得税。 建筑业与其他行业不同,流动性是它最大的特点,大中型建筑企业必须跨地区经营才能生存下去。而且由于工程施工必须要有一定资质,所以很多项目只能以总机构的名义才能进行。笔者建议,应在法人所得税的框架下制定专门的《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以此来规范建筑业 企业所得税的征缴工作。 争议二:《外管证》到底由哪个税务机关出具? 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以下简称156号文件)规定,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 目前二级分支机构外出经营大都由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外管证》,营业税相关规定也是如此。今年开始,二级机构外出经营要在主管税务机关和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出两个以上的《外管证》(总机构国地税、二级机构国地税)。那么,到项目所在地报验到底用哪个才行?到国税报验还是到地税报验?或两个税务局都要报验?总机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项 目部以及三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很困惑。 笔者认为,解决此争议还应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由二级机构及以下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开出一个《外管证》,到项目所在地有税收管辖权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验即可。 争议三:总机构税务机关该不该退税? 156号文件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既然规定了企业预分所得税,就应有畅通的退税渠道。而在目前形势下,向没有得到税收的总机构地方政府和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是不容易被总机构管理部门所能接受的,总机 构的退税申请往往被搁置。 对此问题,《安徽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发[2010]129号)规定:“省内跨市、县经营建筑企业汇总计算的

2017年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2017年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的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欢迎参考! 2017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一、征收范围: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二、所得税的申报方式:上门申报(包括:自助机,无CA)、网上申报(CA)、微信申报(国税核定征收) 三、征收方式有两种:查账征收、核定征收 四、申报期限:按季申报 五、区别(税率:10%、25%) 一般企业(25%)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100人,资产总额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80人,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10%)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六、计算方式;查账征收的计税依据是应纳所得额(利润总额),不是净利润,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是收入的本年累计数。查账:(不含税收入-成本费用)*税率 核定:(不含税收入*核定率)*税率 注意:企业所得税在国地税都会有的,看税局核在哪里,看行业,现在营改增之后的企业所得税是在国税了;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预警税负率参考 1 餐饮业2.00% 2 道路运输业2.00% 3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50% 4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00% 5 房地产业4.00% 6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0% 7 纺织业1.00% 8 纺织业--袜业1.00% 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 1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1.50% 11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1.50% 1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4.00% 1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0% 14 计算机服务业2.00% 15 家具制造业1.50% 16 建筑安装业1.50% 17 建筑材料制造业3.00% 18 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2.00% 19 金属制品业2.00% 20 金属制品业--弹簧3.00% 21 金属制品业--轴瓦6.00% 22 居民服务业1.20% 23 零售业1.50% 24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00% 25 农、林、牧、渔服务业1.10% 26 农副食品加工业1.00% 27 批发业1.00% 28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00% 29 其他采矿业1.00%

2021年建筑企业无需办理资质享受核定征收优惠政策

2021年建筑企业无需办理资质享受核定征收优惠政策 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税收政策筹划》 马上就要进入2021年了,现在很多企业也在经历了年初的疫情之后逐渐回复。很多企业在上半年基本处于停工的状态,但是在下半年企业的业务恢复正常后,利润也开始恢复到正常水平。就像建筑行业,虽然上半年没有什么业务,但是下半年企业的回款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而这笔费用想要解决还是需要企业找到适合自己的税收洼地。来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现在税收洼地其实对企业的行业没有什么太大的要求,除了一些极特殊的行业,其他的行业都是能够入驻到园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很多企业不是不想在税收洼地成立公司节税,而是因为要办理一个企业确实比较麻烦,特别是建筑工程行业,根据业务的需求,需要相应的资质,要知道现在一个建筑工程的资质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的。在还没有享受到园区政策的时候就先投入上百万的资金,很多企业肯定是不愿意的。但是现在有一个对工程行业比较欢迎的园区,不需要办理资质就可以正常运行(当地批票不看资质,但是如果甲方需要的话企业肯定需要办理)。 上述的园区就是江西园区,主要针对建筑行业的引进,无论是入驻的新公司或者分公司,只要甲方没有资质要求,那么就不需要办理资质,可直接开展经营,而入驻到园区的建筑行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其一:增值税的财政扶持,扶持给企业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根据阶梯制进行奖励,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其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直接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再按照

25%的税率进行申报纳税,其企业所得税核定后的税率只有2.5%,并且还出具核定征收通知书,属于事前核定。 入驻所需资料: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持股比例、主要开票品目,一般一到三个工作日出营业执照,当天刻四章,然后预约开户,税务报道。一套流程下来在10个工作日左右。在不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经营地点以及经营人员的情况下,就可享受核定征收以及财政扶持政策,更多行业的税收筹划以及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税收政策筹划》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企业所 得税税率 税目备注: 25%居民企业 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且取得的所得与所设立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0%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虽设立机构,但取得所得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10%执行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15% 高新技术企业 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0%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9年调整 免税1.国债利息收入(不含转让)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免税“农(不含“部分经济作物)、林、牧、渔(远洋捕捞)” 居民企业“500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所得 不征税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和资产不得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或摊销 减半征收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居民企业企业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超过部分“ 三免三减半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 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 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第1-3年免征,第4-6年减半征收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 “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免 税”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 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 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3年 免征,4-6年减半征收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加计扣除75%,形成无形资产按175%摊销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 加速折旧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缩短折旧年限(>=60%)采用 加速折旧计算 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 2018年1月1日以后(至2020年12月 31日)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价不超 过“500万元”(指房屋、建筑物以外的 FA) 允许一次性扣除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减计收入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应纳税额抵免投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 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在应纳 税额中扣除,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 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 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 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 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西安市建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个地区企业的增长数量往往能影响到该地区GDP的增长,对于西部地区而言除了本土企业,涉及到招商外地企业就比较困难,因为当地可能没有好的资源环境、便利交通、优质市场能够吸引到企业,这就使得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一直处于一个难以提高的水平。但近几年,西南地区的政府部门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各项招商引资的政策,其中对于企业税收来讲最重要的就是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 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在于对入驻享受政策的企业提供非常好的税收筹划环境,帮助企业合理合法减轻税收压力。例如在我们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即可享受核定征收,核定所得税为开票金额的2%,综合税率也只有 5.15%,是各种缺乏成本费用的服务行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好办法; 开设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者新公司在税收洼地园区(江苏、重庆、山东),享受总部经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财政扶持返还(返还地方留存50%~80%) 开设与自己主公司相匹配的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业务分流将部分业务让个人独资企业去承接,个人独资享受核定征收(服务业10%商贸业5%建筑业7%)根据

自身公司的情况来进行方案定制。 增值税、所得税: 增值税、所得税高的解决方案有两种,一:在税收洼地设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所有税正常交交完可以有返还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50%-80%。举例:增值税缴税100w(国家五五开政策,50%国家拿走50%留在地方)可以返还25w-40w企业所得税缴税100w(国家六四开,60%国家拿走40%留在地方)可以返还20w-32w二:配套与主公司经营范围相匹配的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分流部分业务,让个人独资承担部分利润去交税,个人独资的税点一般在3个点左右 人员个税: 员工本来是与公司属于雇佣关系,比如公司花十万每月雇佣了某人来为公司提供某项服务,现转变雇佣关系为合作关系,让员工成立工作室和公司签立合同把工资以合作费形式公对公打款,工作室可以带开专票进一步为企业减少增值税负担,比员工直接缴纳七级累进肯定是要节省不少的,在税收洼地成立的工作室增值税同样可以享受增值税返还

建筑企业如何在增值税、所得税、会计准则上确认销售收入的案例总结

建筑企业如何在增值税、所得税、会计准则上确认销售收入的案例总结 江洲 / 导读:案例解析建筑业营业收入的财税处理 案例: 案例1:建筑企业8月签订一个合同,工程造价约1亿,施工期间预计为2 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付款约定:按月末确认进度的80%付款,12月底形象收入为4000万元。 案例2:建筑企业8月签订一个合同,工程造价约1亿,施工期间预计为2 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付款约定:待建筑物结构封顶后支付总造价的80%款项,12月底形象收入为4000万元,结构封顶预计在2017年4月。 案例3:建筑企业8月签订一个合同,工程造价约1亿,施工期间预计为2 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付款约定:按月末确认进度的80%付款,12月底由于建议方原因未实际施工,但施工方临建设施已部分搭建、人员已部分进场。经双方协定支付预付款1000万元。 案例4:建筑企业8月签订一个合同,工程造价约1亿,施工期间预计为2 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付款约定:按月末确认进度的80%付款,12月底形象收入为4000万元,但由于建设方企业的原因,预计不能收回成本。 案例5:建筑企业8月签订一个合同,工程造价约1亿,施工期间预计为2 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付款约定:按月末确认进度的80%付款,12月底形象收入为4000万元,但对方要求开票金额为6000万。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收入。 以上在增值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上如何处理,在账面上又如何反映? 如何处理: 一、增值税收入确认的有关规定: 1、营改增36号文件中在关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个人认为,其实以上并不是36号文件新产生的增值税销售收入确认条件,而是在未实施营改增之前,针对大型设备和应税服务增值税确认条件“转化”或是“平移”。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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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最新企业所得 税税率表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中国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

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财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他国家 企业所得税税率在全球范围内已不断下降,其中大部分是西方国家对各自的本籍(即在国内注册成立的)跨国公司把自己产生大部分应税所得的业务迁往境外的应对之策。有些国家或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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