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行政案例分析 第三次形考作业答案

江苏开放大学

形成性考核作业学号2017100400275 姓名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行政案例分析》评阅教师徐芹霞

第 3 次平时作业

共 3 次平时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框里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框里

三、简答题(共30分,每题10分)

1. 请简要介绍方案的评估和择优一般使用的方法。

答:方案的评估和择优一般用经验判断法、数学分析法、实验模拟法等。经验判断法指的是在科学总结以往决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各种方案的优劣做出分析判断的方法。它适用于某些程序化决策方案的评估和择优评估和择优。数学分析法是研究和解决决策中数量关系的一种科学方法,它适用于可以定量化的决策方案的选择。目前,数学分析法的具体方法越来越多,其中容易掌握的是决策树技术。它把各种决策方案及与方案有关的概率、收益值等画成树状图,分别计算其期望收益值,并由此作出选择。实验的方法,也称为"抓典型""试点",就是把一个或几个决策方案放到少量选择好的实际环境中实施,并对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信况和产生的结果加以分析、评估,从中挥优。这种方法多用于影响时间长、范围广的重大行政决策。模拟的方法,是通过把所要的决策的问题构成模型,进行试验、观察、测定和分析各方面的效果,最后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方案。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战术性的决策方案研究,也用于宏观决策的方案的研究。(课本p239)

2.行政执行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答:1、主体性原则,是指劳动者和人民群众都是行政执行的主体,任何一项行政决策的贯彻落实,不但要求领导者充满信心,而且要求群众要全力配合、支持;2、服务性原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一方面要做到公正、公开、方便、周到、满腔热情地为人民服务,坚持以人民满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攒正,人民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行政执行工作好坏的标准。另一方面,在行政执行活动的过程中,必须不折不扣的服务于和服从于法律决策、政策;3、规范化原则,是指行政执行活动的制度化和法律化,行政执行活动不仅要合法,而且必须严格按程序办事;4、效率与效益相统一原则,是指行政执行活动要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圆满地实现决策目标,行政决策已经做出,就要利己贯彻执行,而不能单个、拖延;5、准确性原则,一是指行政人员要正确理解上级决策及有关政策、法令、人物、要求;而是行政人员要终于上级的决策,不折不扣执行决策,三十要正确掌握反馈信息,实施准确的解决问题;6、创造性原则,是指创造最有效的执行方式、方法,以取得最好的效果。(课本p261)

3.简述权利机关的内部监督有哪些形式?

答:行政管理内部监督是指是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对一般行政管理机关以及行政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他是行政管理系统内部建立的监督、督促等自我约束、制衡等自身监督体系。他主要的形式有一般监督、专门监督、行政复议三种基本形式。(p292)

四、案例分析题(30分)

阅读以下材料,回答材料后的问题:

2016年2月以来,广东医科大学发生系列严重腐败案,原党委书记江文富,原党委副书记、校长郑学宝,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赵斌等3名校领导及附属医院原院长曾荣被立案审查。

符学三作为广东医科大学纪委书记,对大学存在的问题该发现未发现,特别是执纪审查工作不力,对上级纪委转办的反映附属医院原院长曾荣以权谋私等问题线索未作处置,对违规费用清退监督推动不力。2018年2月,符学三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就在今年5月,中央纪委刚刚通报了上海市整治医疗卫生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巡视组共发现处方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和隐患77个,实施整改措施107项。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遵循“针对性、具体化、可操作、可追责”原则,面向全市各医疗单位推出治理医疗乱象“1+7”规定。

这也意味着,未来公立医院行风建设和廉政管理将受到纪委更加严格的监管,如果相关领导监管不到位,即使未参与腐败受贿案,也会应监管不力被严重处分。“医疗卫生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相关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医改逐渐深入,国家反腐利剑出鞘,医药行业无疑将成为严打的重点。

请问:

1、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社会出现许多腐败现象,你认为产生腐败的原因有哪些?

2、联系实际谈谈,我国政府应该如何治理腐败?

答:(此题为开放性论题,教师根据学生阅读的广度、思考的深度和回答的质量给分,以下答案仅供参考)

1、美国学者提出一个腐败公式,说是:C = M+D-A,用中文来说就是,腐败=垄断+自由裁量权-问责,也就是说,权力垄断越厉害,自由裁量权越大,问责越少,腐败就越高,所以说,我们社会中的腐败现象也是如此,一方面是权力垄断的问题我们没有能够分权,权力分立问题,另一方面是某些人社会裁量权太大了,没有一个机制约束这种裁量权,这种决定权,有时候可能分权是有的,但是在分权下面还有很大的自我决定的空间,最后一个方面,就是社会对于官员在任用,在监督,在批评,在问责上面缺乏监督机制,这就是我们上面说的,广东医科大学的党委书记、校长、附属医院院长的腐败问题的根源所在。

2、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高度重视并科学谋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制度建设,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强化顶层设计,为制度反腐构建系统性的战略规划,通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逐渐明晰了反腐败制度建设的终极目标、近期目标、时间进程、方法与手段,绘制出反腐败制度建设路线图,明确推进路径,使公众了解具体举措与长远战略,权宜之计与根本制度变革之间的关系。二是结合中国实际。其一是在反腐败制度构成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制度体系是由国家法律和党规党纪所构成,突出党规党纪在反腐败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其二是在反腐工作开展上,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统筹协调反腐执纪与反腐司法工作的前提。其三是对当前腐败的从严治理上,从

法律层面降低了入罪门槛;从党纪层面,将相关道德规范上升为纪律规范,三是党纪国法互联。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赋予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这就要求依法治国的同时,也要依党内法规从严治党。四是借鉴国际经验。首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提出,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制度体系从刑事立法和党内法规两个层面的进一步完善,做到反腐败斗争制度严密、有据可依。其次,是“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当今世界反腐成绩突出的国家普遍选择的一条路径。五是注重操作可行。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制度建设显然将落实具体规定,注重操作可行作为关键,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党纪方面,明确了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其二是国法方面,首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反腐败斗争必须依法开展,尽管党纪严于国法,但并不是说党纪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或游离于国法之外。其次,刑法修正案(九)对于已不符合当前经济发展规律的腐败犯罪量刑标准作出调整,将过去具体数额的量刑标准改为不同档次的概括性标准和犯罪情节相结合。

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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