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案例问答题的答法.doc

关于案例问答题的答法.doc
关于案例问答题的答法.doc

关于案例问答题的答法:

●技能考试难度大,多选题比例多。考试时先确保单选,多选尽可

能对,然后去做论述题。靠单选和论述题得分。

●分析时,首先圈出时间、症状表现、资料分为哪些部分:成长史、

家族史、疾病史、婚姻史、家庭关系、躯体检查、心理测评、重大生活事件。有没有,没有的话,后面要收集补充。

●常见问题回答框架:

1、请对求助者的个人成长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三级部分,整理资料。P16页。

●婴幼儿时期

●童年(身体发育、家庭、事件、亲子关系……)

●少年(青春期发育、亲子关系、学校、交友、性心理……)

●青年(偶像、就业、恋爱婚姻、社交……)

●成年——个人成长史中的重大转折以及现在对它的评价

注:案例中可能呈现括号中的内容,有多少写多少。

2、请对求助者目前身心和社会功能状态进行分类整理。

●心理(精神状态)

◆知:感知觉、记忆、思维、注意力划归在此类中。

◆情:情绪、情感

◆意、行:意志行为(自控能力、言行一致性)

◆人格:个性完整性和稳定性。

●生理(躯体状态):体检等。

●社会:

◆工作效率

◆人际交往

3、该求助者的主要症状是什么?

●精神:

知:感知觉、注意品质、记忆、思维状态

情:焦虑,抑郁等

【判断不清楚的,可以多些一点。一点都没有出现的,别写。】

意、行:自控能力、言行一致性等

个性:稳定性、完整性等,自知力。

●身体状态:生理——身体、睡眠、性功能等

●社会功能(人际交往)

4、诊断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应当如何根据求助者情况做出诊断?)

严重心理问题诊断的工作程序,案例,注意事项

●(一)分析求助者是否经历过较强烈的现实性的刺激。

●(二)分析求助者的内心冲突是否属于道德性质或现实意义。

是否有求治的愿望。

●(三)分析求助者的心理、生理及社会功能各方面是否受到影

响。

●(四)分析求助者问题是否有器质性的病变作基础。

●(五)综合以上分析、排查,与神经衰弱、神经症或其他精神

病鉴别。(见——鉴别表)

5、本案例最可能的诊断是什么?

第一类:

◆正常vs不正常

◆正常(健康vs不健康)

◆不健康(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疑似神经症(神

经症性心理问题、可疑神经症)

写法是:心理正常,心理不健康,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

题/疑似神经分三级说,最后错了前面对了还有症。

注:分。

第二类:

◆正常vs不正常

◆不正常==)神经症

◆神经症==)焦虑性神经症、恐怖神经症、强迫性神经症、

躯体形式障碍、神经衰弱

写法是:心理异常,神经症,焦虑性神经症(焦虑症),广泛

性焦虑。

第三类:

◆正常vs不正常

◆不正常==)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

写法是:心理异常,精神分裂症。即可。

6、诊断的依据是什么?

◆诊断依据:

1、三原则(主客观世界是否统一;心理过程[知情意]是否

协调一致;人格是否稳定)

2、典型症状、行为

3、自知力、求医行为

◆心理不健康状态:

1、一般心理问题

2、严重心理问题

3、疑似神经症

◆神经症等使用精神病学的四条标准:

1)症状学标准:ICD-10

2)病程:三个月以上(惊恐障碍一个月)

3)严重程度标准:

客观:社会功能受损程度

主观:精神痛苦程度

4)排除标准:

排除其他神经症。

排除身体疾病,脑器质性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排除严重的精神障碍

注:神经症从三原则角度来说,并不是所有的都非常明确,还是要看主导的症状。对神经症的诊断,典型症状和冲突性质是最主要的,不要纠结在三原则上。

7、如何对求助者临床表现进行量化评估

◆针对神经症:使用许又新简明评定方法进行评定。

◆针对重性精神病,可使用MMPI

◆一般而论,可选有有针对性地自评或他评量表。

8、请对本案例进行病因分析。

三个维度。

◆生理

◆心理

◆社会

9、你认为对求助者进行量化评定需要选择哪些量表?为什么?

◆人格:MMPI、EPQ、16PF

◆健康:SCL90、SAS、SDS

◆原因:LES

详细说——

◆选择MMPI,探询其病理人格特征,并为作精神病的鉴别诊

断提供参考

◆选择SDS(SAS),评估抑郁(焦虑)方面的状态和程度

◆选择SCL-90,了解其心理生理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

严重程度

◆选择EPQ(16PF),了解人格方面的病因

◆选择LES 和社会支持评定量表,了解问题产生的社会原因

◆选择韦氏智力测验,了解是否存在智力障碍

10、为确诊本案例,还需要了解哪些资料?

查看成长史、家族史、疾病史、婚姻史、家庭关系、躯体检查、心理测评、重大生活事件中缺少什么,缺的补上即可。

11、对本案例来讲,比较妥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为什么?

◆如案例为不健康状态,参考以认知疗法、或行为疗法进行

咨询,可大体写咨询步骤和方法。

◆如案例为神经症==)转介,或在专科医生的治疗前提下或

指导下,进行咨询。

理由是:属于**神经症,所以,不属于心理咨询范畴。

思考题:

●心理咨询对象一般应具备哪些特征?(基础418)

●咨询师应当如何与求助者商定咨询方案?(三级73)

●如何撰写咨询方案?(所含的内容?)(基础74)

●制定咨询目标应把握什么原则?(三级69)

●在本案例中,求助者产生阻抗的原因是什么?(3个,

成长阻碍;功能失调性态度;对抗咨询师的心理动机)

●心理咨询师应如何进行转介?(三级145)

●如何把握评估咨询效果的时间?(三级133)

●如何把握评估咨询效果的方法?(三级133)

●你在与求助者进行摄入性谈话时,怎样选择切入点?

(三级4)

●请谈一下摄入性谈话的注意事项。(三级13)

●在本案例中,咨询师应用面质技术的目的是什么?(三

级87)

bijieshangwu2009@https://www.360docs.net/doc/bb8967786.html,

123456

国际私法案例

案例一、某中国公民的遗产涉外继承案 一中国上海女子在美国纽约嫁给一印度孟买男子,婚后定居孟买并生儿育女。 该女子去世后,未留下任何遗嘱,但在上海和孟买均留下了价值可观的动产和不动产。其丈夫、子女及父母因析产不均发生争议,其父母诉诸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律问题,该案是一个国际私法案件还是国内民事案件, 涉外民事关系,指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等 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含有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 《民通意见》第178条 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 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解释,一, 第1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第15条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 参考结论

对于上述案件,法院首先要确定这是一个国际私法案件还是国内民事案件。从 该案的事实看,继承关系的主体、客体以及继承关系发生的事实含有印度因素,因而这是一个典型的涉外继承关系,该案也是一个典型的国际私法案件。另外,与该案有关的中国女子与印度男子的夫妻关系,还含有美国因素。 案例二、李伯康房产继承案 李伯康于1938年在家乡台山与范女士结婚。1943年李伯康前往美国加利福利 亚洛杉矶,1967年李伯康与周女士在美国内华达州结婚。1981年李伯康在美国洛杉矶去世。李伯康在广州有四层楼房。1986年5月,已在香港定居多年的范女士得知李伯康去世,遂到广州办理了继承上述房产的证明,并领取了房产证。周女士得知后,委托代理人在广州市某区法院起诉,要求继承李伯康的上述房产。法院依据中国《婚姻法》判决李伯康与周女士在美国的结婚属于重婚,无效,驳回了原告的继承请求。 法律问题 1、本案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本案中存在先决问题吗, 2、假设李伯康的遗产中有一笔存款位于广州,此案是否存在先决问题, 先决问题 先决问题,也称附随问题,是指一国法院在处理国际私法的某一项争讼问题时, 必须以解决另外一个问题为先决条件。这时,该争讼问题便称为本问题或主要问题,而需要首先解决的另一问题则称为先决问题或附随问题。构成条件 1、主要问题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外国法作准据法。 2、该问题对主要问题来说本身就有相对独立性,可作为单独的问题向法院提出,并且它有自己的冲突规则可以援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 四川某甲厂生产的“不倒翁”牌的白酒行销本省及西南地区。该酒自1980年起销售,广告力度较大,在西南各省乡镇.农村都可见到此酒的广告及销售点。此酒物美价廉,在西南农村地区广受欢迎。该酒的包装装潢是将酒瓶设计成葫芦型,并贴有黑底及金色字体的“不倒翁”名称。贵州某乙厂从2000年起生产“醉翁”牌酒。酒瓶也设计成葫芦型,并贴有黑底金字瓶贴。该酒也在西南地区销售。 甲厂向执法部门投诉,诉乙厂行为属假冒仿冒行为。乙方辩称:(1)甲厂生产使用的是“不倒翁”商标,乙厂使用的是“醉翁”商标,购买者不会误认;(2)将两种酒摆在一起,细细观察,差别是明显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假冒仿冒。 试问: 1.乙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2.乙厂辩称的理由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1.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2.因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中乙厂生产的“醉翁”牌酒的外观设计及商标的颜色均与甲厂的“不倒翁”特有外观及包装相同,且“不倒翁”酒已经在西南农村根深蒂固。在偏远的农村,由于人们的文化水平及认知能力较低,人们往往只从表面现象去判断事物的真伪,所以“醉翁”酒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效果,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案例二: 某厂生产的白酒一直知名度不高,为打开销路,该厂在2000年6月18日举办了“G牌”白酒新闻发布会。省内有关负责人及各界人士对“G牌”和另两种著名品牌白酒进行品尝评级,还请了市公证处在现场监督审查。事后,该厂大肆宣传其所生产的“G牌”白酒名列第一。但事实是该评比人员并无评比并授予名次的资格,参评的产品之采样也无合法监督程序,评委中很多人是该厂经销商和关系单位人员,该厂又为其提供了价格昂贵的纪念品。 问题: 1.该厂的行为构成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2.该厂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参考答案: 1.该厂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和诋毁他人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反不正当竞争法》

上海助理物业管理师操作案例问答题

上海助理物业管理师操作案例 1、案例背景 本市某新建住宅小区于2011年4月1日交房,至11月底多数业主已入住。前期物业管理由建设单位选聘甲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签了两年的合同。由于甲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管理人员不到位,因此管理水平与先前的承诺差距较大,业主们很有意见,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业主大会顺利举行。通过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经表决同意解聘甲物业服务企业,新聘乙物业服务企业,并签了物业服务合同。但甲公司认为自己的合同尚未到期,业主大会的做法违约,拒绝乙公司进入小区。所以资料移交和物业承接查验等工作都无法进行。 操作内容 1.该小区能否成立业主大会?为什么?(3分)2.该小区业主大会是否违约?为什么?(2分)3.甲公司有哪些错误之处?(2分)4.甲乙两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怎样进行移交和检查验收?(3分)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1.该小区能够成立业主大会。(1分)因为业主已经多数(即业主入住达到50%以上)入住,符合成立条件。(2分)(3分)

2.该小区业主大会的做法不违约。(1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1分)(2分) 3.甲公司有以下错误:(2分)1)管理制度不规范,管理人员不到位,使管理水平与先前的承诺差距较大;(1分) 2)拒绝乙公司接管小区,致使资料移交和物业承接查验等工作都无法进行。(1分) 4.甲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和公共设施维修养护等资料及物业管理用房。(1.5分) 乙公司承接该小区物业时,应当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检查验收,并对业主委员会转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对接收。(1.5分)(3分) 2、案例背景 本市某新建住宅小区共有物业总面积19万平方米,其中办公楼面积为5.5万平方米。开发商通过招投标程序,选聘甲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张先生是甲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现公司委派他参加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并担任小区经理,还要求他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操作内容

破产法练习题及答案范文

一、选择题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的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些行为包括()。 A.有偿转让财产 B.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 C.放弃债权 D.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当事人有()。 A.债务人 B.债权人 C.人民法院 D.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当事人。债务人和债务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3.下列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D.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费用的界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时,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是()。 A.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B.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C.设定财产担保的事项 D.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应当经过人民法院许可才能实施的行为。以上四项均属于。 5.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管理人提议召开时 C.债权人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D.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形。根据规定,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6.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国际私法案例答案

第一套 七、案例分析题 1、1999年7月8日,委内瑞拉烽火航运公司所属巴拿马籍"烽火轮"自中国天津新港驶往目的港香港。7月10日,该轮与巴拿马金光海外私人经营有限公司所属的"长江轮"相撞。碰撞结果是:"烽火轮"机舱和住舱进水,船尾下沉。长江轮右舷船尾以及左舷中部船体受伤。此后,长江轮恢复航线开往新加坡港。同年12月,烽火轮获悉长江轮抵达中国秦皇岛港,遂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天津海事法院受理了该案件,但未能查明巴拿马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适用了《民法通则》并参照国际惯例处理了此案。 请问:1)天津海事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2)天津海事法院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应适用巴拿马法律。因为本案中的"烽火"轮和"长江"轮都在巴拿马共和国登记注册,都悬挂巴拿马国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国际惯例,应该适用船旗国法,即巴拿马共和国法律。2)两个船东的经营地分别在委内瑞拉共和国和新加坡,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供出有关巴拿马的民事、海事、商事方面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我国法院也未能查明该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院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遗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而应适用了《民法通则》及国际惯例处理此案。 第二套 七、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1935年3月,李明与谭蓉翁媳二人在广州买了一栋4层楼房,谭蓉之夫李汉为李明的独生子。李信又是李汉的独生子。李明、谭蓉和李汉三人先后于1970年前去世。李信于1938年与范素珍结婚,婚后无子女。1943年李信离开广州去美国加州定居,于1967年与周蒂在美国加州结婚。1981年李信死于加州。范素珍自李信离家后不久也去香港定居。1986年5月当范素珍得知李信在美国去世后,曾到广州越秀区公证处办理了继承上述房产权的证明书,同年7月11日又领取了广州市房产局发的房屋产权证。此后周在美国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委托代理人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其亡夫李信的上述房产。 请问:(1)本案是一起涉及什么实体权利的纠纷案? (2)本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先决问题是什么?在有先决问题时,怎样确定本案的准据法? (3)荔湾区法院对本案作出如下判决:“李信的发妻为被告范素珍,李信未与范素珍解除婚姻关系,其在美国的结婚为重婚,没有继承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驳回原告周蒂请求继承上述房产之诉。”你认为法院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1)本案是一起涉外婚姻和涉外遗产继承案。 (2)本案涉及国际私法上两个先决问题:一是李信在美国与原告周蒂的结婚是否有效问题;二是李信在广州于1938年与被告范素珍所缔结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他们二人分居38年之久的婚姻关系是否仍然存在问题。对前一个先决问题所确定的准据法是美国加州的法律;对后一个先决问题所确定的准据法是1938年的广州法律和分居后的香港法律。 (3)广州市荔湾区法院的判决是片面的和错误的,因为它在忽视“先决问题”的情况下,没有依据国际私法的规定适用有关准据法来解决这些先决问题,就武断地适用中国现行法律作出李信在美国缔结婚姻为重婚,确认其无效,原告无继承权,这显然是片面的、错误的。 第三套 七、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中国籍男子甲与A国籍女子乙在北京结婚,婚后生下一子丙,丙具有中国国籍。后乙独自回国从此未归。甲以夫妻长期分居、感情破裂为由,向住所地北京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甲要求抚养丙而乙要求丙由她带去A国抚养。 (1)本案应适用哪国法律?为什么? (2)对于本案涉及的涉外婚姻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纠纷,我国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3)丙的抚养权应判给谁?为什么? 答:(1)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本案属于离婚案件,依据《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及有关《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第188条:“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本案应适用中国法。

中学案例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案例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例、大学毕业不久,我就担任了初二一班的班主任。一天中午,一个学生急匆匆跑来说:“老师,小杨不知为什么事正和二班老师争吵,还骂老师了。”我赶紧过去问缘由。得知二班的卫生区有几片废纸,被学校的值日生扣了分,据说二班有学生看见他正好走过,就告诉王老师,认为纸是他扔的。于是王老师就找到小杨,并训斥了他。小杨不服气,就骂老师“瞎了眼”,结果惹恼了王老师。我当时也很生气:“小杨,就算你没扔,也要好好和王老师说明,怎么可以骂老师呢?”“他根本不听我说,劈头盖脸训斥我……”见他如此冲动,我知道说什么都没用,要等待时机。 机会终于来了,在学校举办的秋季运动会上,我充分发挥了小杨热爱体育的特长,引导他为班级参加的体育项目出谋划策,协助体育委员组织训练,鼓励他报了大家都未参加的3000米长跑,对此,我对他提出表扬,并号召全班同学向他学习。 运动会那天,小杨的3000米长跑得了冠军,成了班级最亮的一颗星,很多同学和他拥抱,给他送水、送毛巾,为他热烈鼓掌,使他感到了集体的力量和温暖,会后我找他谈心:“小杨,运动会证明了你的实力,说明你是一个不甘落后的好学生,我相信你也会在其他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取得好成绩。” “老师你真的相信我吗?”“我当然相信你。”他的眼中闪烁出激动的亮光,突然说:“那么老师,你也相信那天的废纸不是我扔的吗?我敢对天发誓,真不是我扔的。”看到他委屈又可笑的样子,我笑了:

“我相信你,当时我就相信不是你干的!”“真的吗?”他很惊讶也很高兴。“可你也有错,知道错在哪里吗?”他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老师,我会跟王老师道歉的,您放心!” 此后,小杨同学各方面有了长足的转变。 问题:案例中的”我”主要贯彻了哪些德育原则?请结合案例加以分析论述。 答案:案例中,我主要贯彻了因材施教、长善救失、疏导、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尊重信任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德育原则。 ①疏导原则要求老师在进行德育教育时循循善诱、以理服人,从提高学生的认识入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使他们积极向上。案例中,小杨一开始拒不承认错误,经过老师的耐心引导之后能够主动找王老师认错,实现了长足转变,体现了疏导原则的要求。 ②因材施教原则要求老师在德育过程中,能够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个性差异以及品德发展的现状,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案例中,老师充分发挥了小杨热爱体育的特长,鼓励他报名参加大家都未参加的长跑,体现了因材施教原则的要求。 ③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求老师善于组织和教育学生热爱集体,并依靠集体教育每一个学生,同时通过对于个别学生的教育来促进集体的发展。案例中,小杨在比赛时感受到了集体的力量,同时自己取得长跑冠军也给班级争得了荣誉,体现了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④长善救失原则要求老师要善于依靠、发扬学生自身的积极因素,

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例分析学习资料

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 例分析

要么万劫不复,要么涅槃重生 ——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例分析 财务管理0901班课程设计论文 刘水源 U200916652 陈岩 U200916646 周雪 U200916620 张文敏 U200916612 陈楚茵 U200916634 2012年6月22日

目录 引言 (4) 1.案例背景 (4) 2.案例回顾 (7) 3.案例分析 (9) 3.1浙江海纳因何走向破产? (9) 3.2清算或者重整,浙江海纳何去何从? (15) 3.3 重整制度有哪些理论根据呢? (20) 3.4 如何从浙江海纳案例中吸取教训规避风险呢? (28) 3.5 浙江海纳给了我们哪些有益的经验呢? (30) 3.6 我国目前的破产重整制度还有哪些问题呢? (31) 4.尾声 (34) 【参考文献】 (34) 要么万劫不复,要么涅槃重生 ——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例分析 摘要:众合机电的前身浙大海纳,曾是浙江大学控制的“小盘高校概念”“硅”股。在浙江大学的技术依托下,曾经的浙大海纳业绩斐然。2009年4月20日, S*ST海纳在之前连续9个涨停板后突然停牌,此后再无消息。同年11月2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浙江海纳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浙江海纳案也成了新《破产法》实施后,第一个由债权人申请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此后,人们对于浙江海纳的破产重整一事议论纷纷。本文从公司财务的视角,介绍了浙江海纳破产重整的背景、经过,探讨该公司走向破产的原因,进一步分析当浙江海纳面临清算或者重整的时候,公司为何选择了破产重整,讨论这一案例给我们的经验教训,进而指出我国在上市公司的破产、退市制度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关键词:浙江海纳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国际私法案例题集及答案

国际私法案例题集 国家的豁免权 案例1:1977年7月2日,美国人马·司考特和他的朋友斯皮门在其住地燃放烟火,烟火本来指向空旷地方,但点燃后突然改变方向,击伤司考特的弟弟的右眼,所燃放的烟花是由中国进口的“空中旅行”。于是狄恩·司考特的父母即委托律师,于1979年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当作生产烟火的制造厂商作为第一被告,以中国外交部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理人,并以进口烟火的美国远东进口公司和烟火经销商作为第二、三被告,要求赔偿100万美元。 问题:1.本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被告是否合法?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 识别 案例2:一对夫妇,夫为加拿大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问题:中国法院在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作什么?并说明其含义。 先决问题 案例3:施韦伯尔和安加是一对犹太人夫妻,他们在匈牙利设有住所。后来他们决定移居以色列。在去以色列途中,他们俩在意大利的一个犹太人居住区离婚。对他们的离婚,匈牙利法是不承认的(当时匈牙利仍是他们的住所地),但依以色列法则可以承认。随后,他们俩又均在以色列获得选择住所。取得这种住所的女方后来来到加拿大多伦多与第二个丈夫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她接着以第二次婚姻是重婚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法院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 本案涉及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该女子的再婚能力,根据安大略的冲突规范,这个问题依以色列法解决。另一个是该女子与第一个丈夫离婚的有效性问题。依据安大略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无效;但依照以色列的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则是有效的。 问题:1.什么叫先决问题?本案所涉及的两个问题中,哪一个是先决问题?2.对于先决问题是准据法的确定,有哪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来选择决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该案将如何判决。 反致 案例4:查理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95年死亡。查理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查理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查理的住所地即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 问题: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反致制度中的哪一种?并谈谈我国立法对反致制度的态度。 案例5: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问题: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案例6: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问题: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案例7:某英国公民甲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

经济法案例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某一实力雄厚的B企业将电话机产品投放A市。A市电话机市场竞争激烈,有三四家企业在市场上也推出了在性能、质量、价格等方面与B企业相近似的产品,在市场上形成了电话机销售的鼎立分争局面。B企业为排挤竞争对手,将销售产品的价格一降再降,最后低于成本销售。与其竞争的一些中小企业为占领市场的一席之地,也试图降价销售,但因实力不足,低于成本销售意味着亏损,为避免亏损经营,不得不退出市场。实力雄厚的B企业降价排挤竞争对手的策略成功,在A市市场上形成独霸局面,在市场竞争中占据绝对有利的地位。随后B企业又以改进型号为名,将价格提高。 问题 1、企业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3、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1、属于不正当竞争 2、行为属于不正当销售行为 3、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黛美化妆品公司新近研制开发了一种润肤美白化妆品,该化妆品之配方由23个公式和170个相关数据材料组成。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一般人无法单独接触到这一资料。刘某是公司董事长曹某的秘书。某日,曹某叫刘某帮助收拾办公室,刘某在曹某在场的情况下无意间看到曹某桌上放置的有关资料。刘某凭借其惊人的记忆力将所有资料记了下来。两日后,刘某回老家探亲,酒后炫耀自己的记忆力并将记下的资料全部讲给了在另一化妆品公司工作的妹夫李某。不久后李某所在的娜佳公司对黛美化妆品的配方稍加改良,生产出了质量更好的同类化妆品,抢占了黛美化妆品公司的销售市场。曹某得知真相后,将刘某诉至法院,要追究刘某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刘某辩称:一、自己没有采取不正当手段窃取商业秘密,仅仅在曹某在场之情况下看了一眼;二、自己不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之义务;三、娜佳公司不是采用这一配方,而是采用娜佳公司自己的技术,因此自己没有责任。 问题: (1)刘某辩解之理由是否成立? (2)请提出你的对本案的认定和处理意见。 (1)不成立。 (2)其一,黛美公司对该润肤美白化妆品享有商业秘密权(或答是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其二,理由在于:第一,具有秘密性,第二,具有实用性,第三,具有价值性,第四,具有保密性。 其三,刘某、李某、娜佳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其四,法院应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同时不得将其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再向外泄露。

心理咨询常见案例问答题及参考答案

一.在对该求助者进行心理咨询时,如何确定谈话的内容和范围? 1.该求助者主动提出的求助内容。 2.心理咨询师在初诊接待中观察到的疑点。 3.心理咨询师可以依据心理测评结果的初步分析发现问题。 4.上级心理咨询师为进一步诊断而下达的谈话目标。 二.在咨询中应避免出现的不恰当的提问方式是什么? 1.避免提问“为什么”的问题。 2.避免多重选择性问题。 3.避免多重问题。 4.避免修饰性反问。 5.避免责备性问题。 6.避免解释性问题。 三.与该求助者进行谈话时,对会谈内容的选择应把握什么原则? 1.可接受:适合求助者的接受能力,符合求助者的兴趣。 2.有效:对求助者的病因有直接或间接的针对性;对求助者的个性发展或矫正起关键作用;对深入探索求助者的深层病因有意义;对求助者症状的鉴别诊断有意义;对帮助求助者改善认知和正确理解问题有帮助。 3.积极:对改变求助者的态度有积极作用 四.与该求助者进行摄入性谈话时,要注意些什么? 1.心理咨询师的态度必须保持中性。 2.提问中避免失误。 3.心理咨询师在摄入性谈话中,除提问和引导性语言之外,不能讲任何题外话。 4.不能用指责、批判性语言阻止或扭转该求助者的谈话内容。 5.在摄入性谈话后不应给出绝对性的结论。 6.结束语要诚恳、客气,不能用生硬的话做结束话,以免引起求助者的误解。 五.如何对该求助者的心理活动进行定性分析? 1.根据判断正常心理活动与异常心理活动的三项原则,可知该求助者的心理活动在形式和内容上与客观环境保持一致,符合统一性原则;各种心理过程之间协调一致;其个性相对稳定,故其心理活动在正常范围。 2.从求助者的“求医行为”来判断,可知本案例中求助者表现出强烈的求治愿望而主动求医。 3.从求助者对“症状”的“自知”程度来分析,可知本案例中求助者能认识到自己的心理行为异常,也能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希望通过一定的方法来解决。 六.在咨询时,怎样和求助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1.良好的咨询关系是开展心理咨询的前提条件。 2.良好的咨询关系是咨询达到理想咨询效果的先决条件。 3.咨询关系的建立与维护受心理咨询师和求助者的双重影响。 4.建立与维护良好的咨询关系是心理咨询师与求助者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任务。 5.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是心理咨询的核心内容之一。 6.建立良好关系的途径与方法是:1)尊重2)热情3)真诚4)共情5)积极关注 七.针对求助者的心理问题,心理咨询师在咨询中怎样把握共情技术? 咨询师正确理解、使用共情,需在咨询中理解和掌握的要点:1.咨询师应从求助者而不是自己的角度来看待求助者及其存在的问题。2.咨询师的共情不是要求必须有与求助者相似的经历感受,而是能设身处地的理解。3.表达共情应因人而异。4.表达共情应把握时机,共情应适度5.表达共情要善于把握角色。6.表达共情要善于使用躯体语言。7.表达共情应考虑到求助者的特点和文化特征。8.咨询师应验证自己是否与求助者产生共情。 八.怎样和该求助者商定咨询目标? 根据求助者心理问题的性质和程度,通过与求助者共同协商,确立双方共同接受的有效的咨询目标并加以整合。其操作步骤如下:1.全面掌握求助者的有关资料,列出求助者的全部问题;2.判断求助者心理问题的类型和严重程度;3.选择优先解决的问题;4.向求助者说明有效咨询目标的基本要素:具体、可行、积极、双方可接受、心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11个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 【案例1】12007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 (1)2006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07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07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权申报了债权。 (2)2006年6月,丙公司向A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甲公司以所属部分设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A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丙公司和A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3)2006年7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4)2006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1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2006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1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 (5)甲公司共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7.9万元,其中,在2006年8月27日新的《企业破产法》公布之前,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20万元。甲公司的全部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仅剩余价值1500万元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但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已于2006年6月被甲公司抵押给B银行,用于担保一笔2000万元的借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行为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2)A银行能否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由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3)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广告代理合同,并由此给丁公司造成实际损失5万元,则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应为多少?并说明理由。 (4)戊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37.9万元应当如何受偿? 【案例2】2 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甲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600万元(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52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480万元。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的情况为: ①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

(完整word版)几个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附答案) 发表日期:2010-10-18 21:49:42 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案例1】 原告: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 被告:哈尔滨圣士丹啤酒有限公司 原告哈尔滨公司成立于1900年,是我国最早的啤酒生产企业,哈尔滨啤酒是该公司的主要品牌。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该公司组建成以哈尔滨啤酒品牌为首的哈啤集团,目前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啤酒生产企业,年产量达到150万吨。近年来,哈尔滨公司在各种媒体上投入一亿多元广告费来宣传哈尔滨啤酒品牌,广告中不断以“哈啤”二字简称这个品牌,使这个品牌和“哈啤”二字的知名度日渐提高,销售区域遍布二十多个省,并远销到欧、亚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哈尔滨啤酒已为国内外广大消费者熟知。2002年,哈尔滨啤酒的单个品牌产销量在全国同业中排名第三位。 被告圣士丹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自2002年以来,在圣士丹公司生产的多种听装、瓶装啤酒包装装潢上,有分两排印刷的四个文字,一种是“哈啤”二字在上“金酒”二字在下,一种是“哈啤”二字在上“豪酒”二字在下,这些啤酒在哈尔滨本地和外省市销售。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曾为此给予圣士丹公司行政处罚,并查封了其部分产品。 原告诉称,原告是有一百多年历史的企业。原告生产的哈尔滨啤酒,代表了中国啤酒工业的成就,是中国知名商品;“哈啤”作为该商品特有的名称,已经被广大消费者熟知并认可。2002年以来,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其生产的七种商品以“哈啤”的名称在市场上销售,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使用特有名称“哈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50 万元;3.赔偿原告为调查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68400元;4.赔偿原告的律师代理费2万元;5.以罚款制裁被告;6.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原告将“哈啤”称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没有依据,“哈啤”不是注册商标。被告商品的名称是“哈金啤酒”、“哈豪啤酒”,与原告诉称的“哈啤”无关,

案例问答题答案

案例问答题 一般资料:求助者,男性,32岁,网店店主。 求助者自述:我是家中独子,因为家境好,从小就有优越感。我和前妻是读研究生时的同学,确定恋爱关系不到一个月便同居,然后奉子成婚。毕业后我先后换了几家工作单位,都觉得不太理想。虽然父母帮我买了房子,家里经济也不是问题,但妻子总是指责我不求上进,说对我失去信心,还提出再不找工作就跟我离婚。为了顺应她,我在家开了个网店,也改掉了一些她认为不好的毛病,今年年初还用开网店挣的钱给她买了辆车。没想到她还是不满意。网店生意不好做,她说是我不努力、不勤奋。家务都是我做,她却经常借口说工作应酬,很晚才回家。我为了维护这个家、为了儿子一直忍让,但我的全部付出仍没能挽留住她,最终在两个多月前离了婚。我想她那么绝情肯定有婚外情。我查了她的通信记录,发现确实有一个经常和她联系的电话。我质问她这是怎么回事,她辩解说那人只是业务上的朋友,跟我们离婚没有任何关系。我不相信,偷偷跟踪、调查过几回。您说一个女人如果外边没有第三者,这怎么可能那么坚决地抛弃丈夫和孩子!以她过去和我婚前就敢同居这件事情来看,她现在表面上只不过是在装样子,暗地里指不定有多少个情人呢!我现在一想起她就生气,我当初对她那么好,她却以各种方式伤害我。我因为这件事吃不下饭、睡不好觉,网店生意做不了了,孩子也只能放在爷爷奶奶家。 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对该求助者的初步诊断及诊断依据是什么?(25分) 诊断为:严重心理问题 诊断依据: (1)、排除器质性病变。 (2)、根据判断心理正常与异常的三原则,该求助者主客观统一,心理活动内在协调一致,人格相对稳定,有自知力,主动求医,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因此,排除精神病性问题。 (3)、该求助者心理冲突与现实处境相关,有明显的道德色彩,属于常形冲突,因此可以排除神经症性问题。 (4)、该求助者情绪反应已经出现泛化,排除一般心理问题。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 (2009-05-01 15:46:18) 【案例1】(2007年CPA) 2007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 (1)2006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07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07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权申报了债权。 (2)2006年6月,丙公司向A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甲公司以所属部分设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A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丙公司和A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3)2006年7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4)2006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1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2006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1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 (5)甲公司共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7.9万元,其中,在2006年8月27日新的《企业破产法》公布之前,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20万元。甲公司的全部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仅剩余价值1500万元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但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已于2006年6月被甲公司抵押给B银行,用于担保一笔2000万元的借款。 要求:

国际私法案例分析大全及答案

国际私法案例分析大全及答案 国家的豁免权 案例1:1977年7月2日,美国人马·司考特和他的朋友斯皮门在其住地燃放烟火,烟火本来指向空旷地方,但点燃后突然改变方向,击伤司考特的弟弟的右眼,所燃放的烟花是由中国进口的“空中旅行”。于是狄恩·司考特的父母即委托律师,于1979年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将中华人民国当作生产烟火的制造厂商作为第一被告,以中国外交部长为中华人民国的代理人,并以进口烟火的美国远东进口公司和烟火经销商作为第二、三被告,要求赔偿100万美元。 问题:1.本案以中华人民国为被告是否合法?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 识别 案例2:一对夫妇,夫为加拿大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问题:中国法院在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作什么?并说明其含义。 先决问题 案例3:施韦伯尔和安加是一对犹太人夫妻,他们在匈牙利设有住所。后来他们决定移居以色列。在去以色列途中,他们俩在意大利的一个犹太人居住区离婚。对他们的离婚,匈牙利法是不承认的(当时匈牙利仍是他们的住所地),但依以色列法则可以承认。随后,他们俩又均在以色列获得选择住所。取得这种住所的女方后来来到加拿大多伦多与第二个丈夫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她接着以第二次婚姻是重婚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法院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 本案涉及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该女子的再婚能力,根据安大略的冲突规,这个问题依以色列法解决。另一个是该女子与第一个丈夫离婚的有效性问题。依据安大略冲突规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无效;但依照以色列的冲突规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则是有效的。 问题:1.什么叫先决问题?本案所涉及的两个问题中,哪一个是先决问题?2.对于先决问题是准据法的确定,有哪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来选择决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该案将如何判决。 反致 案例4:查理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95年死亡。查理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应适用查理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规定又应适用查理的住所地即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 问题: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反致制度中的哪一种?并谈谈我国立法对反致制度的态度。 案例5: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问题: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真题案例问答题参考答案(已修改)

真题案例问答题参考答案(已修改)

————————————————————————————————作者:————————————————————————————————日期:

2007年11月 一、分析案例,对该求助者做出诊断并说明诊断依据。(30分) 诊断:严重心理问题。(10分) 诊断依据: 1、按病与非病的三原则(2分),排除精神病(1分)。 2、症状表现: 主要心理症状(2分)是:内心痛苦、情绪低落、心烦、后悔、委屈、 气愤、兴趣下降、注意力不集中。(2分, 每项0.5分) 主要躯体症状(1分)是:食欲下降、入睡困难、头昏脑胀。(1分) 3、症状由婚姻问题引起,属于强烈现实刺激。(2分) 4、精神负担重(1分),存在内心痛苦(1分),但由于现实性冲突所引起(1分)。 5、病程(1分):症状持续时间长,半年左右(1分)。 6、严重程度:求助者的症状影响了社会功能,有泛化、回避出现。(2分) 7、症状不是由躯体疾病所致。(2分) 二、在咨询中应避免出现的不恰当的提问方式是什么?(20分) 1、避免提问“为什么”的问题。(5分) 2、避免多重选择性问题。(3分) 3、避免多重问题。(3分) 4、避免修饰性反问。(3分) 5、避免责备性问题。(3分) 6、避免解释性问题。(3分)

三、心理咨询师怎样就咨询目标的有效特征与求助者商定咨询目标?(30分) 1、咨询目标由心理咨询师与求助者共同商定(4分) 2、具体(3分) 3、可行(3分) 4、积极(3分) 5、双方可以接受(3分) 6、属于心理学性质(4分) 7、可以评估(3分) 8、多层次统一(3分) 9、咨询目标可以进行修改,但需双方重新商定。(4分) 四、在本案例中心理咨询师使用了阳性强化法帮助求助者改变行为,请写出阳性强化法的原理及工作程序。(20分) (一)基本原理 1、行为主义认为一个习得行为如果得以持续,一定是被它的结果所强化。 (2分) 2、如果建立或保持某种行为,必须对其施加奖励。(2分) 3、以阳性强化为主,及时奖励正常行为,漠视或淡化异常行为,这种方 法就是阳性强化法。(8分) (二)工作程序 1、明确治疗的靶目标(2分) 2、监控靶行为(2分) 3、设计新的行为结果(2分) 4、实施强化(2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