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控股集团总部法务管理部岗位职责

房地产控股集团总部法务管理部岗位职责

■部门职责

1、案件处理:

(1)为房地产总公司及各项目公司、销售代理公司、园林景观公司等代理各类诉讼、仲裁、执行、听证、行政复议的案件。

(2)参与公司重大事故(工伤)、疑难事件的调查、调解、谈判、处理等工作。

2、合同管控

(1)根据公司的要求,制订并推行标准合同文本。

(2)参与内、外部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草拟、评审及签约把关工作。

(3)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工作。

(4)参与公司招投标文件的评议工作。

(5)检查、跟踪各项目公司、销售代理公司、园林景观公司等的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做好公司被拖欠购房款及其它拖欠款项的清理与催讨工作。

3、法律咨询、建议、指导、培训

(1)为公司各级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书。

(2)参与对公司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调查。

(3)指导各项目公司法务人员监督、规范商务往来函件和索赔。

(4)对公司不同层面的员工进行针对性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4、对各城市公司、独立项目公司的法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5、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形成的特征,及时制定其案卷类目,合理集中分类存放,便于平时利用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要求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6、不断收集标杆企业法务管理的相关资料,通过调研、研究、借鉴、吸收、完善逐渐提升公司法务管理水平和能力。

7、配合信息管理中心,推进公司ERP等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与完善工作。

8、公司内部文件的把关:

(1)协助起草、修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各类法律文件。

(2)参与公司企业制度定稿前的合法性评审。

9、处理公司安排处理的其他涉法性事务。

■法务经理

1、案件处理:

(1)参与房地产业重大疑难案件的诉讼、仲裁、听证、行政复议、执行;

(2)组织本条线人员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

(3)检查本条线人员案件的承办质量,督办案件的进展。

(4)督导各项目公司法务人员做好公司被拖欠购房款及其它拖

欠款项的清理与催讨工作。

2、合同把关:

(1)根据各部门的需要,组织人员制订房地产业的标准合同文本;

(2)参与房地产业重要合同的草拟、谈判、评审及签约把关工作;

(3)督导、检查本条线人员的合同评审质量;

(4)组织、参与本条线人员对疑难复杂类合同进行讨论;

(5)参与房地产公司重大招投标文件的评议。

3、公司制度把关:

(1)组织人员对房地产业法务工作制度的修改;

(2)参与房地产业集团公司制度合法性审查。

4、内部管理:

(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账;

(2)加强本条线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法律专业知识水平;

(3)每月对本条线人员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按公司要求做好直属下级的绩效考核;

(4)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制订。

5、对各城市公司、项目公司、销售代理公司等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与法律有关的问题进行检查、监督。

(1)检查该公司的合同履行情况和施工中的索赔签证情况,发

现问题及时要求该分公司进行整改;

(2)积极为各公司和相关部门提供所需要的法律咨询;

(3)与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合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6、参与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各种文件出台或发文前的法律评价工作。

7、负责下属人员的绩效管理工作。

8、负责本部门及各项目法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9、组织本条线对标杆企业进行学习,负责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推进工作。

10、配合信息管理中心,推进ERP等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与完善工作。

11、履行档案管理职责,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形成的特征,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并按规定时间移交本部门集中保管。

12、根据票据审批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核部门人员所发生的费用票据。

13、对集团及下属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所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予以处理和解决,同时有义务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务专员

1、案件处理:

(1)为所在房地产公司代理各类诉讼、仲裁、执行、听证、行政复议的案件;

(2)参与所在房地产公司重大事故(工伤)、疑难事件的调查、调解、谈判、处理等工作;

(3)填报每周案件进展报表,并将案件承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向法务经理和法务总监反馈;

(4)将已办结的案件及时装订成册后移送法务中心审核归档。

2、各类合同管控:

(1)根据领导安排,参与制订标准合同文本;

(2)参与所在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营销合同等重大招投标文件的评议;

(3)参与所在房地产公司内、外部合同的草拟、评审及签约把关工作;

(4)根据领导要求,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工作;

(5)经所在房地产公司领导批准,根据销售部门的邀请,与购房户洽谈、变更销(预)售合同条款;

(6)检查、管控所在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索赔、签证,应认真进行审核,避免法律风险;

(7)检查各类营销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维护公司利益;

(8)商品房验收、交付过程中,协助所在房地产公司处理与购房户之间法律纠纷;

(9)协助所在房地产公司做好被拖欠购房款的清理与催讨工作。

3、法律咨询、建议、指导、培训:

(1)为所在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书;

(2)对所在房地产公司合同签订中的相对方进行资信调查;

(3)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每年度向《***之窗》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一篇具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文章或两篇法制宣传文章;

(4)根据部门安排,参与公司制度的修订;

(5)根据部门安排,参与公司内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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