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技术规范(试行).

养护技术规范(试行).
养护技术规范(试行).

江苏省城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 1.0.1条为了加强对本省城市绿地绿化植物的养护,提高对绿化植物养护的技术水平,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 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辖区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内的树木、花卉、地被和草坪等植物的养护技术工作。

第 1.0.3条各类植物凡种植一年以上的,其保存率应达到 98%,受自然灾害或环境污染等原因而死亡的除外。

第 1.0.4条各类绿地管理单位应结合绿地的设计和实际情况,根据本规定,不断总结经验,开展科学试验、推广新技术、实现科学管理。

第 1.0.5条加强对职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按规定指导对绿化植物的养护。

第 1.0.6条各单位应根据分级管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制订全年的养护计划。

第 1.0.7条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作业,保证作业人员人生安全。

第二章树木养护

第一节树体保护

第 2.1.1条树体保护应贯彻防重于治的精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人们认识到“保护树木,人人有责” ,做好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

第 2.1.2条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清理后用药剂消毒, 涂保护剂或抹灰膏, 做到早治, 防止扩大。

第 2.1.3条发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

第二节灌溉与排水

第 2.2.1条各类绿地应有各自完整的灌溉与排水系统。

第 2.2.2条应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的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的有效水份。对水份和空气湿度要求较高的树种, 需在清晨或傍晚进行浇水, 有条件的可进行叶面喷雾。

第 2.2.3条浇水前应先松土,并围堰做好积水坑。夏季浇水宜早、晚进行;冬季浇水宜在中午进行。浇水要一次浇透, 特别是春、夏季节。浇水水流不能过急, 以防止地表泾流。第 2.2.4条对于名贵树木、引种树木及新种植木, 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

第 2.2.5条树木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

第三节松土、除草

第 2.3.1条乔、灌木下的大型杂草应铲除,特别是树木危害严重的各类藤蔓,例如菟丝子等寄生植物必须铲除。

第 2.3.2条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须每年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第 2.3.3条松土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且土壤不过分潮湿(一般在土壤含水 50%的时候进行,不得在土壤混凝状态进行,以免破坏土壤结构。

第 2.3.4条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园林植物的安全,不对其产生危害。

第 2.2.3条除掉的杂草要及时清理,运走、掩埋或异地制作肥料。

第四节施肥

第 2.4.1条树木休眠期和种植前,需施基肥。生长期可按植株的生长势施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施肥。

第 2.4.2条施肥量根据不同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理化性状而定。

第 2.4.3条各类绿地应以施有机肥为主,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复合肥料和长效缓释肥料。

第 2.4.4条树木施肥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环沟深、宽均为25-30cm 。除根外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树叶、施肥宜在晴天进行。

第五节修剪整形

第 2.5.1条修剪能调整树形, 均衡树势, 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 促使树木生长茁壮。整形是通过人为的手段使植株形成特定的形态。各类绿地中的乔木和灌木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 凡因观赏要求对树木整形, 可根据树木生长发育的特性, 将树冠或树体培养成一定形状。

第 2.5.2条乔木类:主要修剪内膛肢、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烂头。道路行道树枝下高度根据道路的功能严格控制, 遇有架空线按杯状形修剪、分枝均匀、树冠圆整。

第 2.5.3条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促枝叶繁茂、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

第 2.5.4条绿篱类:绿篱修剪应促其分板,保持全株枝叶丰满,也可作整形修剪、线条整齐、特殊造型的绿篱要逐步修剪成形。修剪次数视绿篱生长情况而定。

第 2.5.5条地被、攀援类:地被、攀援类植物的修剪要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援的功能,对多年生攀援植物应清除枯枝。

第 2.5.6条枝条修剪时,切口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 45℃倾斜,剪口要平整, 并涂抹园林用的防腐剂。对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止扯裂树皮,操作时要注意安全。

第 2.5.7条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 可稍重剪; 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 宜轻剪。修剪要避开树木伤流盛

第 2.5.8条在树木生长期要进行剥芽、去蘖、疏枝等工作,不定芽不得超过

20cm ,剥芽时不得拉伤树皮。

第 2.5.9条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干净,保证作业现场的洁净。

第六节防护设施

第 2.6.1条围栏:为防止车辆和人为破坏绿地和碰撞树木,可在不影响游览、观赏和景观的前提下,在树木周围用各种栅栏、绿篱或其它形式围栏防护。

第 2.6.2条高大乔林在风暴来临前夕,应做好防止吹倒的预防工作,根据树木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打地桩等综合措施。预防工作应在六月下旬前做好。整个台风季节,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 2.6.3条抢救工作

(一风暴来临时, 应将已倒伏而影响交通的树木顺势拉到人行道, 及时修剪树冠部分枝条,尽量保证行路方便。

(二风暴后,应分轻重缓急进行抢救。首先对妨碍交通和行将倒伏的树木进行抢救; 对于就地种植难以成活的树木, 应将树冠强截后送苗圃种植养护, 对树体歪倒的树木及时扶正。

(三风暴过后应及时拆除有碍交通、观瞻的加固物。

第 2.6.4条易受冻害的树木, 冬季应采取根际培土, 主杆包扎、设防风障等防寒措施,

防寒工作应在 12月底前结束。

第 2.6.5条枝叶积雪应及时清除,有倒伏危险的树木应立支撑保护。

第七节死树的处理和补植

第 2.7.1条主要干道和街头绿地以及公园、广场等主要景区的死树应连同根部及时挖除,并填平坑槽。

第 2.7.2条枯死的大树和古树名木在挖除前,必须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挖除。

第 2.7.3条补植树木应选用原树种,规格也应相近,若改变原树种或规格,则须与原来的景观相协调。补植行道树树种必须成原路段树种相一致,规格要尽量一致。

第 2.7.4条补植季节与绿化种植季节相同。

第三章地被植物和草坪养护

第一节地被植物

第 3.1.1条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每年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松土除草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

第 3.1.2条天气干旱、土壤干燥时要适时、适量浇水。早春发芽前要施肥,生长季节采取薄肥勤施。

第 3.1.3条枯死植物应及时挖除并补植,枯枝残叶、残花要随时清理。

第 3.1.4条木本地被植物应在冬季休眠期修剪,应使植株在生长期间保持高度不超过 60cm 的低矮状态。

第 3.1.5条球根、宿根类地被植物,经 3-4年生长后,根部拥挤以致影响其正常生长时,必须按不同类群的生理习性进行分株或更新移植。

第二节草坪

第 3.2.1条草坪覆盖面不得少于 95%,应控制病虫害,及时挑除杂草,保证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空秃地段应及时补植。

第 3.2.2条浇水必须湿透根系层, 应浸湿的土层深度为 10cm , 不发生地面长时间积水。灌溉量应根据土质、生长势、草种等因素确定。灌溉应以喷灌为主,也可用浸灌的办法。及时排除草坪上的积水,可用地表排水和暗沟排水。

第 3.2.3条草坪在生长季节,应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保持一定的高度。修剪后的高度冷季型宜为 60-80mm , 夏季可控制在 80-100mm ; 暖季型宜为50-70mm , 修剪要平整,边角无遗留,草屑应及时运出、除 3净。暖季型草坪秋季最后一次修剪需重修。第 3.2.4条冷季型草坪宜在春、秋施追肥,暖季型草坪宜在晚春或休眠期前后追肥。追肥应以复合肥为主,追肥的时间和数量按草坪的生长情况而定。

第 3.2.5条草坪中的树坛、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边,保持线条清晰、整齐。

第 3.2.6条草坪病虫害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维持生态平衡,尽量采用生物防治, 保护天敌。化学防治应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的化学药剂。

第 3.2.7条每年秋、冬季可采用刺孔在草坪上打洞,除去打出的老土,撒入泥炭土或沙粒,增加草坪土壤的透气性,促进草坪生长,洞穴应相互错开。对枯草层每年一、二次用耙或疏草机清除出草坪。

第 3.2.8条观赏型草坪严禁进入践踏, 草坪萌芽期、土壤地湿或板结浇水后暂停开放。第四章花坛和花卉养护

第一节花坛

第 4.1.1条根据花坛的分级标准,制定花坛分级养护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标准。

第 4.1.2条换花移栽前必须深翻细耙,除尽土中石块、草屑、残茎、落叶等杂物,并

施足基肥。

第 4.1.3条花坛的防护设计应保持清洁完好,并尽量保证行人和游客的安全。

第 4.1.4条立体花坛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设置在路边的立体花坛不得影响交通视线, 立体花坛要稳固、防止大风刮倒。

第 4.1.5条主要花坛换花时空置期在 10天之内,花卉覆盖率为 85%以上。

第二节花卉

第 4.2.1条各类花卉的种植, 在最高气温 25℃以下时可全天种植; 当气温高于25℃时, 应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宜在早晨、傍晚或阴天进行,移栽后应立即浇透水, 浇水时防止土壤冲到茎、叶上,保持植株清洁。

第 4.2.2条花卉生长盛期要及时松土除草,施追肥后立即喷洒清水,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第 4.2.3条选择生长健壮的花苗移栽,花苗需带花苞方可移栽,枯萎的花蒂和黄叶要及时修剪,缺株要及时补栽,保持花坛的清洁、完整。

第 4.2.4条及时更换草花, 观叶类必须在开花前掉换, 观花类必须在花朵凋谢前掉换。第 4.2.5条木本花卉应及时整枝、整形;宿根、球根花卉要及时更新,易倒伏的花卉要立柱绑扎。

第五章防止污染和防治病虫害

第一节防止污染

第 5.1.1条绿地内的排污管网和排水管网应保证通畅有效 , 不得有漏点。

第 5.1.2条绿地周围如发现有危害植物生长的废气时,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防止污染,必要时应调整种植抗有害气体的植物品种。

第 5.1.3条严禁在树木根际附近堆放废液、废渣和倾倒污染物。

第 5.1.4条施用化肥、药剂要合理,不得污染环境。有机肥必须腐熟后使用,不得使用人粪尿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品。

第二节防治病虫害

第 5.2.1条维护生态平衡,充分利用园林植物的多样化来保护和整治天敌,防治病虫害,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

第 5.2.2条引进和输出种苗,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植物检疫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第 5.2.3条做好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密切注意周边地区的病虫害发生情况,制订好防治计划。

第 5.2.4条加强观察、局部发生严重病虫害地区必须及时治理,以防止扩大蔓延。第 5.2.5条严禁使用剧毒化学药剂和有机氯、有机汞化学农药,使用化学农药应按有关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

第 5.2.6条发现大面积的病虫害应及时通知周边地区。

第六章技术档案

第 6.1.1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园林植物养护技术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和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第 6.1.2条技术档案内容

(一绿地气候、物候、水分、土质、地形、地下构筑物等自然条件及变化资料。

(二绿地建设历史及发展状况。

(三植物种类及养护措施记录(附录。

(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成果的单项技术资料。

(五枯死树木记录表(附录。

(六各类统计表和调查报告、总结等。

第 6.1.3条技术档案每年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好目录,分类归档。附录一

园林植物及养护记录表

绿地名称地点

植物名称编号

学名

规格数量

来源

种植时间

生长势

病虫害发生情况

养护措施

养护成效

记录人记录日期

附录二

枯死树木记录表

绿地名称地点

植物名称编号

学名

规格数量

死亡时间挖除时间死亡原因

已采取何种抢救措施挖除人记录人

单位负责人记录日期

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篇一: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 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 村社会和经济发展,根据《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红政办 [20xx]3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构与职责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交通局 监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二)县交通局设立长常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乡镇设立农村公路养 护管理站(挂牌)。 1、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具体行使农村公路养护 管理职能,其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公路建设 和养护技术规范、标准。 2)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 执行情况,审定并报送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方案和资金预算、拨付方案。 4)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推广公路 养护管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5)依法行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能,指导各乡镇、行政村做好乡村 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2、各乡镇(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挂牌),负责辖区内农村公 路的养护与管理,站长由乡镇指派干部兼任,具体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 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公路养护规范及 技术标准,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畅通。

2)制定、编制本乡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定期检查乡村公 路养护质量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村公 路管理部门通报乡村公路养护情况。 3)组织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乡镇辖区内的乡村公 路养护。 二、养护计划及人员配备 1、养护计划按养护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由各乡镇确定的兼职管理干部具体组织实施。 县乡村公路管理段每年10月底之前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次年度养护 计划,待审批后分解下达执行。 2)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和路面改善工程项目,由县乡村公路管理段上 报项目计划和预(概)算,按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立项、设计、审批等 手续,并具体组织实施。 2、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招、投标由县乡村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5篇完整版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一):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 1、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 2、管养资料包括: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资料。 3、养护管理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到达: (1)生长势:正常。生长到达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孝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所要求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每年对行道树的刷白不低于两次。

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养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工具费、安全礼貌施工费、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水费、电费、打药、施肥、车辆燃油磨损费、安装调试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费用。 二、绿化养护人员管理制度: 人员配备合理。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资历,项目负责人务必到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中标单位拟派出的本标段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务必为同一人)。主要技术人员1人以上,需具有相关资历。分车带绿地每4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路侧绿地及新区前后广场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项目负责人务必向新区城市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务必征求新区城市管理科同意。 突发事件的处理。按新区的要求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检查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等,尤其是重大活动的迎检任务,迎检期间要增加人力、保洁次数和延长保洁时间等以到达检查质量要求;对发生火灾和人为砍伐、偷盗、毁坏花草树木等行为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并向新区上报。 三、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 清,其他路段务必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确保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5、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无大片光秃落叶;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四、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1总贝y 1.1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术语 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养护要求 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 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 株,相邻5株的高差V 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 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 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 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 cm, 暖型草不高于5 cm。 4技术措施 4.1 浇水排水

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

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 1、树木管理 1.1树木存活率100%。若因管理不善有死亡、断桩等苗木需及时清理并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无偿在二个月内补植、一年保活。 1.2树木生长正常。无明显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在养护管理期限内树木倾斜严重的需及时进行扶正,用架杆扶正时要保持架杆上端整齐美观,需要喷漆的,应按照要求及时予以喷漆。生长季无法扶正的需及时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1.3苗木要根据树种适时进行抹芽、修剪。乔木在修剪时要注意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并按照建设单位和电业要求随时进行修剪;行道树在修剪时,将侧芽及部分枝条修剪掉,确保其树型和分支点基本保持一致;及时清理枯枝、病枝、残枝;灌木在修剪时要注意在保持整体造型的同时与牙石保持适当距离。 1.4病虫害防治。加强病虫害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甲方,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用药时需通知甲方安排人员现场监督防治工作。 1.5墒情良好,适时浇水。在养护管理期限内,根据不同树种、旱涝程度适时浇水;根据甲方要求对树冠进行喷水,重大节日(活动)接通知后按要求进行喷水,保持树叶清洁,无灰尘色变,尤其是节假日、大型活动等。 1.6绿化带内地形整齐美观,树穴整齐一致。树木栽植、浇水等完毕后,要及时按规范标准和景观要求对所开挖树穴或其他占用绿化的场地回填并平整好。 2、草坪管理 2.1草坪地平整,无坑洼现象。 2.2绿地内草坪生长旺盛,叶色浓绿,并及时进行合理修剪和修疏整齐。 2.3绿化带内杂草应“除小、除早、除了”,确保绿化带内无杂草,同时在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3、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3.1绿地内绿化设施要维护及时,对绿化设施丢失、损坏的;对有跑、漏水的现象及电缆、电线老化现象的均及时向物业管理部进行汇报。 4、卫生保洁

绿化养护技术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各项目绿化养护管理,提供景色怡人、舒适得绿化环境,打造“精品园林”得品牌特色,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适用于所有绿化养护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各项目绿化养护管理操作细则进行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第四条各项目养护组负责此操作细则得组织实施。 第五条绿化养护工负责此操作细则具体得执行。 第三章苗木修剪 第一条草坪修剪 1、草坪5—11月每十天修剪一次,12—2月草坪属休眠季节,禁止修剪、 2、操作者必须就是经过严格培训合格得修剪人员。 3、修剪草坪前清除草地上得石块、枯枝等杂物、 4、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与劳保用品,如防护眼镜、手套、工作鞋等。5、若草过长应分次剪短,不允许超负荷运作。 6、操作时,手与脚不准靠近旋转部件、 7、草坪修剪后高度一致,花纹美观,无漏剪。 8、修剪后草坪上无明显得草屑、杂物等垃圾。

9、草坪修边后高度与大面积修剪后得草坪高度一致。 10、修剪后草坪上得其它植物无机械损伤、无破坏造型苗木。 11、在雨水天气及有露水时不能进行草坪修剪。 12、无特殊情况,同一块草坪应在同一时间剪完,以免生长不均。 13、重要接待、大型活动、节假日及每日得9:00以前19:00后禁止修剪、 第二条乔木修剪、整形 1、竹类植物老化枝叶枯黄面积达2/3时需剪除,其底部开裂达1/3以上时应剥除,修剪时应严格保护主干顶芽不受损伤。 2、修剪人员将机械、工具领用后并填写《园林机械、工具领用登记表》。 3、乔木修剪应两个人以上配合,用人字梯及高枝剪、高枝锯进行,不得爬树修剪。 4、对由于受意外伤害折断而枯黄得枝叶应及时清剪。 5、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应对乔木修剪,剪除徒长枝、树身得萌蘖枝、并生枝、下垂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枯枝、烂头等,并对树冠适当整形保持形状,对造型树木应每两个月修剪一次外形,以保持形状。 6、修剪工不得擅自改变原植株得造型,不得擅自截剪直径10cm以上得枝条。 7、池边得乔木养护操作应注意安全,戴好有关安全设备。 8、剪下得枝叶应及时清除运走。

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 2017-07-26享受自由x...转自blueeyes_617 修改微信分享: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公告 第43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的公告现批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6—2006,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4.2.7、4.4.1、10.1.1、10.2.1、11.4.1、1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CJJ 36—9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2006年5月18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 本规的主要技术容是:总则、基本规定、道路检测评价、路基养护、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掘路修复、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养护状况的评定、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本规修订的主要技术容是: 1 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评价; 2 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要求; 3 养护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本规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本规主编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邮政编码:100097) 本规参编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市政工程维修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筑工程学院 主要起草人员:树丛任明星晓光商国平高金礽任辉王德信叶蓁罗时柳董宝柱进篪新天列学白晓瑾祖勋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的养护工作,保持道路设施的功能,统一技术标准、提高城镇道路的服务水平,保证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使城镇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化和制度化,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的养护。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CJJ 99的规定。 1.0.3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符号、代号 2.1 符号

隧道新规解读及注意事项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jtg h

隧道新规解读及注意事项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 密码:(改颜色显示)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公路隧道养护技术体系、提高养护技术水平,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以下简称“新《规范》”),在对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从养护检查、清洁维护、保养维修、病害处置、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以下简称“原《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补充了技术管理的要求,并重点引入了“养护分级”和“技术状况评定”的内容,为各级隧道管理养护单位把握隧道技术状况和采取对应的养护策略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修订背景】 满足养护新需求 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公路隧道通车总里程已由2003年年底的1001公里(2175座)增长到9605.6公里(11359座),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隧道大国,积累了大量的隧道养护经验。 原《规范》是2000年开始制定、2003年施行的,当时我国高速公路隧道刚刚大量出现,公路隧道养护技术和管理经验还较缺乏,公路养护技术体系还未形成,原《规范》制定时参考了大量国内外相关技术规范,在发布实施的十多年时间里,对推进我国公路隧道养护规范化和技术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公路隧道规模不断发展,公路养护技术逐步提升和体系日趋形成,原《规范》所依托的部分技术和相关规定已不能完全满足目前公路隧道养护管理需要,迫切需要充分吸取实践经验对相关内容进行完善,提高对养护工作具体实施、操作的指导水平。 因此,交通运输部在2011年启动了原《规范》的修订工作。新《规范》编制组以提升公路隧道运营安全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在原《规范》的基础上开拓思路、兼容并蓄,立足于国内公路隧道养护的成熟技术和成功经验,同时适当吸取国外经验及成果,开展了全面修订工作。 【修订原则】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本次修订明确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要求加强预防性养护。预防性养护对于降低隧道全寿命周期成本、提高设施耐久性和使用寿命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直接体现。 新《规范》主要是通过养护检查、清洁维护、结构技术状况评定、保养维修、运营监测等方面规定达到预防性养护的目的。如根据调研意见,从检查内容、检查频率出发,将日常巡查从日常检查中分离出来,将日常检查调整为经常检查;增加了清洁维护的覆盖范围,如考虑到诱导灯、轮廓标等设施对运营安全和节能的影响,增加了对其清洁的要求;强化了定期检查的要求,明确了定期检查应进行结构技术状况评定的规定并给出了方法。

绿化养护技术标准及要求

技术标准及要求 1. 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1 一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1.1 乔木:树木生长旺盛,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设施完好。1.1.2 花灌木: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密,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1.1.3 草坪、地被植物: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无杂草。1.1.4 花坛花带: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花期整齐,图案清晰。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大于10%)。 1.1.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病虫害。1.1.6 设施维护:园林建筑、植物雕塑、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1.1.7 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无杂物,垃圾随产日清,做好保洁。1.1.8 绿地养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现象。绿地安保全天侯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 1.2 二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 2.1 乔木:树木长势好,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设施基本完好。 1.2.2 花灌木:适时开花,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1.2.3 草坪、地被植物:外观整齐一致,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边缘清晰,杂草不明显。1.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花卉生长良好,花期基本一致,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大于10%)。1.2.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1.2.6 设施维护:园林建筑、植物雕塑、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1.2.7 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无杂物,垃圾日产日清,做好保洁。1.2.8 绿地养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现象。绿地安保全天侯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 1.3 三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3.1 乔木:树木长势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行道树修剪及时标准,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垃圾。1.3.2 花灌木:花冠木开花适时,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1.3.3 草坪、地被植物:草坪及地被植物外观整齐,控制杂草,及时修剪。1.3.4 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明显残缺。花卉生长正常,枯枝残花清除及时。1.3.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措施基本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1.3.6 设施维护: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维护及时,保持基本完整。1.3.7 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无杂物,垃圾日产日清,做好保洁。1.3.8 绿地养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现象。绿地安保全天侯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苗木浇水管理(根据不同季节):乙方所承包绿地面积与用水量成正比(包括水车浇水),有自来水的绿地每次用水量达不到100 方按100 方收取水费,在浇水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绿地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通报并相应处罚,类似情况出现两次的将更换承包人。养护过程中需要施肥、防治用药、浇灌等,须提前5 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浇灌、苗木叶面喷水使用车辆由乙方提供。2. 检查评分标准本标准满分100 分,达标分70 分,100-90 分为优,90-80 分为良,80-70 分为达标,70 分以下不达标。2.1 乔木类。单株生长旺盛,树形自然,修剪及时,病虫害危害程度控制在10% 以下,无药害,存活率在100%以上,基本无缺株。2.1.1 未及时修剪和抹芽或修剪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株次扣0.1 分;修剪造成树枝劈裂或剪口不平,树茬长度超过2cm,每株次扣0.1 分;行道树枝下高不一致,影响到行人、车辆行走的,每株次扣0.1 分;

CJJ 36-201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 CJJ 36-2016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规范:众智建筑资源 1 总则 1.0.1 为保持城镇道路设施的功能,保证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养护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及附属设施)的养护。 1.0.3 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的规定。 1.0.4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路面状况指数 pavement condition index(PCI) 表征路面完好程度的指标。 2.1.2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iding quality index(RQI) 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的指标。 2.1.3 路面综合评价指数 pavement quality index(PQI) 表征路面完好与行驶舒适程度的综合指标。 2.1.4 人行道状况指数 footpath condition index(FCI) 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的指标。 2.1.5 预防性养护 pavement preventive maintenance 在道路结构强度足够、仅表面功能衰减的情况下,为恢复路面表面的服务功能而采取的养护措施。 2.1.6 矫正性养护 corrective maintenance 在道路设施出现明确病害或已部分丧失服务功能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恢复措施。

公路养护工职业标准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附件 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 (征求意见稿)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公路养护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机械设备、仪器、工具从事公路养护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噪声、有毒、有害、粉尘、危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学习、计算能力;有空间感、形体知觉和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多媒体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场地应能满足培训需要,且有相应的设备、仪器和必要的工具、机械,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1.8 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绿化日常养护工作标准

绿化日常养护工作标准 绿化日常养护工作标准 绿化日常养护工作标准作者:佚名 时间:2008-10-8 浏览量: .0草坪日常管理标准要求: .1草坪分级标准: .草坪:绿期320天以上,草坪平整或坡度平缓,留茬60以下,供公共休息及轻度践踏。 .2淋水 .草坪视天气情况淋水,以不出现缺水枯萎为原则。

.3草坪改良 24 / 1 绿化日常养护工作标准 .草坪如出现直径15以上秃斑、枯死或局部恶性杂草占该部分草坪草50%以上且无法用除草剂清除的,必需进行改良。 .4草坪施肥 .肥料选用原则:草坪采用缓溶复合肥。 .施肥周期:长效施肥周期按肥料使用说明进行;草坪每半年施放一次缓溶复合肥。 .5剪草:

.剪草频度:草坪每季剪一次; .剪草质量标准:剪割后整体效果平整,无明显起伏和漏剪,剪口平齐;障碍物处及树头边缘用割灌机或手剪补剪,无明24 / 2 绿化日常养护工作标准 显漏剪痕迹;四周不规则草边及转弯位无明显交错痕迹;现场清理干净,无遗漏草屑、杂物。 .6杂草控制: .根据杂草生长情况,选用除草方法。一般少量杂草或无法用除草剂的草坪杂草采用人工拔除。已蔓延开的恶性杂草用选择性除草剂防除。 .杂草防除质量标准:草坪没有明显高于20的杂草,15的杂草不得超过10棵/平方米;无明显阔叶杂草;整块草地没有已经开花的杂草。 .7病虫害防治

.草坪病虫害应以防为主,草坪每季喷一次广谱性杀虫药及杀菌药。对于突发性病虫害的草坪应及时针对性地选用农药加以喷杀,以防蔓延。 24 / 3 绿化日常养护工作标准 .8打孔与疏草:无需进行。 .9其它: 无特殊情况下,同一块草坪应在同一天内剪完,以防生长不均。 乔灌木养护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的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的技术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园林绿化养护的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的养护工作是完成绿化栽植的继续,是巩固绿化成果的主要技术手段。“三分栽、七分管”,为保证树木栽植后的成活率、保证率和正常生长发育,必须树立养重于栽的原则,加强养护管理工作力度。园林植物移栽后,植物的根系和枝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生长土地条件发生的变化,需要一个恢复和适应过程;特别是园林树木在移栽后1-3年内需精心养护,才能保证成活和健壮生长。 一、乔木管养 乔木一级管养的标准是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优良。 1、生长势 生长强势,生长量超过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枝叶健壮,枝条粗壮,叶色浓绿,无枯枝残叶。 2、修剪 考虑树种的生长特点如果萌芽期、花期等,除棕榈科植物外,其它乔木一般在叶芽和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叶芽和花芽剪掉,使花乔木花繁叶茂,乔木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 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樘不空又通气透光,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树高一般控

制在10-17米之间,注意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批示牌;单位附属绿地内种植的树木的枝叶伸向城市公共道路或他人物业范围内的,要及时修剪;修剪按操作规程进行,紧 邻,尽量减少伤口,剪口要平,不能留有树钉;荫枝、下垂 枝、下缘下的荫蘖枝及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 3、灌溉、施肥 根据不同的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的种类和不同的树龄适当淋水,并在每年的春、秋季节重点施肥2-3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施肥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切忌肥料裸露。 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为30-40厘米。挖穴和开沟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线影(行道树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或四穴。4、补植、改植 及时清理死树,要求在两周内补植回原来的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的树木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要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5%以上。以已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景观不协调的树木应及时进行改植。 5、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治理。采取综合防治、

市政道路规范大全

1、城镇道路工程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2、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 311-2013 3、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50563-2010 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7、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 143-2010 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 9、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 111-98 1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11、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 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9-2012 13、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1 市政行业现行规范(全部) 〖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6-2009〗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7-200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 〖CJJ8-99〗城市测量规范 〖CJJ11-93〗城市桥梁设计准则 〖CJJ12-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13-87〗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 〖CJJ14-200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5-87〗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J18-88〗市政工程施工、养护及污水处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CJJ27-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29-98〗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30-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32-89〗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 〖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4-2002〗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36-200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9-91〗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北方地区) 〖CJJ40-91〗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3-91〗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 〖CJJ49-92〗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 〖CJJ50-9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J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T52-93〗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程 〖CJJ/T53-93〗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 〖CJJ/T54-93〗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CJJ55-93〗供热术语标准 〖CJJ56-94〗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57-94〗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58-2009〗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0-94〗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1-20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62-95〗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 〖CJJ63-200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64-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2 〖CJJ/T65-2004〗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一、总则 为确保本标段公路的“畅、安、舒、美”,承包单位应对该标段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经常性、及时性、周期性和预防性的维修保养,保证道路的正常使用功能,同时应会同业主等有关部门迅速排除交通阻塞,并及时修复被损设施,做到“五修”、“五清”、“五无”,五修:路面要修补,路基要修整,设施要修复,路容要修饰,设备要修理;五清:设备要清洁,边沟要清理,路障要清除,桥涵要清淤,路牌要清楚;五无:路面平整无坑,设备完整无恙,边沟畅通无阻,标志清晰无污,桥隧完好无损。 (一)公路养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外,在任何情况下应保持道路畅通,设 施处于完好状态。 2.通过巡视等方法及时掌握公路的信息,预测并采取必要预防措施。 3.为确保公路设施能迅速得到养护与维修,应以机械化养护为主。 4.在公路设施作业范围内,作业人员必须着标志

服,夜间作业着反 光标志服,作业区域设置施工标志标牌。 5.养护管理人员应搜集与掌握有关公路设施的路况,受灾等动态信 息,以及公路、桥梁构造物的形态、尺寸等静态信息。 (二)资料 1.承包商中标后应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通过调查建立路况及养护 工作台册,格式应按业主规定的格式进行,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由业主规定的报表。2.承包商应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科技含量,配合做好业主推广的设施 管理系统等一系列基础资料收集、管理应用工作。 (三)养护维修及作业要求 1.公路设施养护质量 公路设施的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养护维修技术标准以及养护施工安全文明要求适用国家现行法律、规范、标准以及上海市现行规范标准,具体包括: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GH20-2007)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

绿化养护管理规定

绿化养护管理规定 1.0 草坪日常管理标准要求: 1.1草坪分级标准: 1.1.1草坪:绿期320天以上,草坪平整或坡度平缓,留茬60MM以下,供公共休憩及轻度践踏。 1.2淋水 1.2.1草坪视天气情况淋水,以不出现缺水枯萎为原则。 1.3草坪改良 1.3.1草坪如出现直径15CM以上秃斑、枯死或局部恶性杂草占该部分草坪草50%以上且无法用 除草剂清除的,必需进行改良。 1.4草坪施肥 1.4.1肥料选用原则:草坪采用缓溶复合肥。 1.4.2施肥周期:长效肥施肥周期按肥料使用说明进行;草坪每半年施放一次缓溶复合肥。 1.5剪草: 1.5.1剪草频度:草坪每季剪一次; 1.5.2剪草质量标准:剪割后整体效果平整,无明显起伏和漏剪,剪口平齐;障碍物处及树头 边缘用割灌机或手剪补剪,无明显漏剪痕迹;四周不规则草边及转弯位无明显交错痕迹;现场清理干净,无遗漏草屑、杂物。 1.6杂草控制: 1.6.1根据杂草生长情况,选用除草方法。一般少量杂草或无法用除草剂的草坪杂草采用人工 拨除。已蔓延开的恶性杂草用选择性除草剂防除。 1.6.2杂草防除质量标准:草坪没有明显高于20CM的杂草,15CM的杂草不得超过10棵/平方米; 无明显阔叶杂草;整块草地没有已经开花的杂草。 1.7病虫害防治 1.7.1草坪病虫害应以防为主,草坪每季喷一次广谱性杀虫药及杀菌药。对于突发性病虫害的 草坪应及时针对性地选用农药加以喷杀,以防蔓延。

1.8打孔与疏草:无需进行。 1.9其他: 无特殊情况下(如中途下大雨等),同一块草坪应在同一天内剪完,以防生长不均。 2.0乔灌木养护标准 2.1乔木修剪 2.1.1棕榈科植物老化枝叶枯黄面积达2/3时即应剪除,其叶壳在底部开裂达1/3以上时应剥 除,修剪时应严格保护主干顶芽不受损伤; 2.1.2对由于受意外伤害折断而枯黄的枝叶应及时清剪; 2.1.3每年12月----次年2月应对乔木修剪,剪除徒长枝、树身的萌蘖枝、并生枝、下垂枝、 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枯枝、烂头等,并对树冠适当整形保持形状,对造型树木应每半年修剪一次外形,以保持形状; 2.1.4修剪整形应达到均衡树势、完整树冠和促进生长的要求; 2.1.5剪下的枝叶应及时清除。 2.2灌木修剪 2.2.1所有灌木应在秋季进行一次枯枝、弱枝、徒长枝清剪及株型修剪工作; 2.2.2非观花的造型灌木生长季应每月进行一次修剪以保持树冠丰满、树型美观; 2.2.3每天巡查中应及时清剪因折断而枯黄的枝叶; 2.2.4对于散尾葵、棕竹等棕榈科灌木应及时将枯黄的叶边清修; 2.2.5观花灌木应在花期过后进行较重的修剪,尽量避免在开花前修剪。 2.3乔灌木施肥 2.3.1乔木应每年施肥一次,采用穴施或环施法,有机肥或复合肥均可; 2.3.2观赏用的小灌木每年冬季应施一次有机肥,每年5-6月应追肥一次复合肥,入冬前应施 一次钾肥。 2.3.3小区内乔灌木不应施用尿素等高氮肥速效肥。 2.4病虫害防治 2.4.1小区内灌木每月应喷一次广谱杀虫剂和杀菌剂; 2.4.2对突发性病虫害应及时针对性地喷杀农药;

绿化养护方案及技术措施 -

校园绿化养护方案及技术措施 (一)、浇水排水 1、原则:根据工程设计的不同植物的品种、生物学特性、土壤结构、干湿程度、树木年龄、季节、气候状况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漏项。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定根水”现栽现浇,禁止栽植后浇水脱节。 2、浇水次数: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 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 如遇天旱年份,视土壤干湿程度和植物需水状况增加浇水次数。 反季节栽植的植物和失水严重的植物增加叶面喷水。 3、浇水量: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cm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次;盆草花不少于2公斤/㎡次。大树依据当时天气状况和树木失水程度确定。地栽宿根花卉的土壤不干燥为准。 如有喷灌系统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径流为准。 4、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抗旱水”为主。夏天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天宜午后进行。 5、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保证绿地不因积水过多而造成涝灾。(二)、施肥 1、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发育,园林产品达到最优。定期对园林植物施肥,确保园林植物所需养分。

施肥原则根据植物种类、土地条件、树龄、植物生长势、肥料种类确定。 2、施肥对象:生长不良的园林植物。 3、肥料种类:分为基肥和追肥两大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以充分腐蚀的有机颗粒肥最好,如厩肥。追肥用复合有机肥或化肥,如现有尿素、磷酸二氢钾及新型花木复合肥。 4施肥时间:基肥在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在每年3月至9月生长期内进行。花灌木在开花后,施一次以P.K为主的追肥,补充花芽分化所需养分。 5、施肥方式方法:基肥与土伴合后埋入土层下并覆土。树木采用环状沟施法。追肥采用撒施或溶解后喷施。 6、注意事项:花灌木追肥不使肥水溅污花、叶;化肥应根据说明书规定的用量充分溶解后施用;新栽植物受伤根系未愈合前,不施肥;草坪修剪一周后才能施肥;追肥施用后要及时浇水,避免因肥过多造成肥害;施肥结合松土、浇水进行。 (三)、病虫防治 1、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正确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信息指示下做好植物病虫防治预防工作。勤检查、勤观察,已发生过的病虫及时治理,防治蔓延成灾。力求将病虫害发生率控制灾10%以下。 2、病虫防治方式:药物防治,根据不同园林植物种类、病虫种类和危害程度以及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使用方法。以低污染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DB37/T938-200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的定义、养护维修等级及要求、施工安全、服务时限、管理责任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CJJ3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JGJ5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3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城市道路 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 是指以保持城市道路功能为目的而进行的修复、加固等施工作业。 4养护维修等级 根据各类道路在城市中的重要性,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分三个等级: 一等养护的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支路中的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外事活动及游览路线。 二等养护的城市道路:次干路及支路中的商业街道、步行街、区间联络线、重点地区或重点企事业所在地; 三等养护的城市道路:支路、社区及工业区的连接主次干路的支路。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等级由各城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5养护维修要求

城市道路应当保持平整完好,无沉陷,无坑槽,无松散,无破损,无错台,不影响交通。 道路养护单位应当按照道路类别、级别、养护等级分别制定巡查周期和定期检测制度,对路面状 况进行评价,提出养护对策。 城市道路应根据不同的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恢复磨耗层的功能、提高抗滑能力、早期出现的裂缝处理等。 道路养护维修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绿化施工养护技术规范

济南分公司绿化工程养 护方案及相应管理规则 第一部分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乙方所有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 三、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次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确已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不准私自接电。 四、使用电器设备(如水泵等)事先检查电源线绝缘胶皮是否完好,电源线接头是否完好,设备本身有无机械损坏。 五、使用剪草机等机械时,先检查机器本身有无故障,严禁机器带病操作,检查汽油、机油是否充满,火花塞、滤芯等部件 能否正常工作。检查时严禁将手、脚等部位伸入正在运行的剪草机底盘下,正式使用前需试车1 分钟。 六、使用割灌机、绿篱机等机械时,先检查机器本身有无故障,严禁机器带病操作,检查汽油、机油是否充满,火花塞、滤芯等部件能否正常工作。使用时前端刀片不得向人,刀片不得有 意切割铁丝、石块等坚硬物体,使用时注意避让电线,正式使用前需试车1分钟。 七、使用喷雾机前先检查机器、喷药管有无故障和堵塞,使用 1

前需试车1分钟。 八、各类工具、机械使用时若发现声音失常、有异常噪音、发 出臭味或焦味、车体过热、漏油等明显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及时维修。 九、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十、工作中严禁野外用火,已防发生火灾。 一、各类机械加油时,必须在冷机的状态下加注。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上级领导。 第二部分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工作及规范 一、浇水 露地栽培植物和草坪,整个生命过程都离不开水,但每 种植物对水的需求量不同,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做好浇水工作。 (1)早春:随着气温的升高,植物开始进入萌芽期,展叶期、 抽枝期、及时浇水显得相当重要,早春灌溉不但能补充土壤水 分的不足,使植物保持水土平衡,有利生长。 (2)夏季:盛夏气温较高,而植物生长处于旺盛时期,开花、 花芽分化、结幼果都消耗大量的水分和养分,但应结合本地的 降水量,决定是否进行浇水,时间应选在清晨(5 点左右)或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