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后管理

银行贷后管理
银行贷后管理

第三章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是贷款风险防范的重要环节。广义的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之后到贷款收回之前的各个方面的管理,包括贷后检查、风险预警、贷款分类、问题处理、损失核销、档案管理、贷款最终评价等方面。

一、贷后检查

贷款发放之后,信贷人员应当定期、不定期地对借款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主要是对贷款资金的动态检查、借款人检查、担保检查。这是贷后管理最基础的工作。

(一)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信贷人员在贷款检查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密切跟踪贷款资金的流向,确保借款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信贷人员要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严格把好贷款支付关,严防抽逃或挪用。

2、要加强对借款企业资金运动的监督,适时检查和分析借款企业资金运动变化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流动资金贷款要密切跟踪资金在购、产、销等环节的使用和周转情况,特别要注意在购销环节有关购销票据与实物的一致性,防止弄虚作假,转移资金。对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要检查项目资本金及其他资金来源的落实情况,检查项目进度情况,包括项目是否按计划进行、有无延期及延期原因、总投资是否突破及突破原因、金额等,要检查项目累计完成工作量与项目累计财务支出是否一致,有关费用开支是否符合规定,项目的技术、市场等是否出现较大变化,项目建成的设施和设备是否正常、是否达到预期

效益等。

3、对于我行贷款所形成的资金回流,货款回笼等要密切跟踪,督促企业按时还贷。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前一个月,信贷员要重点对借款企业的现金流量、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测算,督促企业按时还贷。固定资产贷款到期前三个月,信贷员要认真检查企业还贷能力,督促企业落实还贷资金。在上述期间要对借款企业的账户变动情况进行严密监控,督促企业加强资金回笼,必要时可限制企业的大额用款。

(二)借款人检查

1、借款人经营状况监控

公司信贷业务人员一定要培养良好的观察能力,力求对企业进行全面、广泛的了解。一方面,要注意企业在日常的商务活动中是否出现不道德的谋利和不讲诚信的行为,是否出现隐瞒经营情况的现象及其他各种异常情况;另一方面,对异常情况一定要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问题根源。

经营风险主要体现在:

⑴经营活动发生显著变化,出现停产、半停产或经营停止状态;

⑵业务性质、经营目标或习惯做法改变;

⑶主要数据在行业统计中呈现不利的变化或趋势;

⑷兼营不熟悉的业务、新的业务或在不熟悉的地区开展业务;

⑸不能适应市场变化或客户需求的变化;

⑹持有一笔大额订单,不能较好地履行合约;

⑺产品结构单一;

⑻对存货、生产和销售的控制力下降;

⑼对一些客户或供应商过分依赖,可能引起巨大的损失;

⑽在供应链中的地位关系发生变化,如供应商不再供货或减少授信额度;

⑾购货商减少采购;

⑿企业的地点发生不利的变化或分支机构分布不合理;

⒀收购其他企业或者开设新销售网点,对销售和经营有明显影响,如收购只是基于财务动机,而不是与核心业务有密切关系;

⒁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性、经营性固定资产;

⒂厂房和设备未得到很好的维护,设备更新缓慢,缺乏关键产品生产线;

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存在偏差,或计划执行出现较大的调整,如基建项目的工期延长,或处于停缓状态,或预算调整;

⒄借款人的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出现下降;

⒅流失一大批财务实力雄厚的客户;

⒆遇到台风、火灾、战争等严重自然灾害或社会灾难;

⒇企业未实现预定的盈利目标。

2、借款人管理状况检查

管理状况检查是对企业整体运营的系统情况调查,尤其是对不利变化情况的调查。此部分调查的特点是对“人及其行为”的调查。经营者本人、董事会成员和公司员工是最了解企业情况的内部人员,企业决策人行为和经营观念的变化直接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变化,对企业产生巨大影响,从而直接关系到贷款的安全。

银行一定要关注借款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架构、人员变化、员工士气变化及企业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企业管理状况风险主要体现在:

⑴企业发生重要人事变动,如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变动,最主要领导者的行为发生变化,患病或死亡,或陷于诉讼纠纷,无法正常履行职责。

⑵最高管理者独裁,领导层不团结,高级管理层之间出现严重的争论和分歧;职能部门矛盾尖锐,互相不配合,管理层品位低下,缺乏修养。

⑶管理层对环境和行业中的变化反应迟缓或管理层经营思想发生变化,表现为极端的冒进或保守。

⑷管理层对企业的发展缺乏战略性的计划,缺乏足够的待业经验和管理能力(如有的管理人员只有财务专长而没有技术、操作、战略、营销和财务技能的综合能力),导致经营计划没有实施及无法实施。

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短期利润为中心,并且不顾长期利益而使财务发生混乱,收益质量受到影响。

⑹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

⑺中层管理层较为薄弱,企业人员更新过快或员工不足。

3、借款人财务状况监控

财务状况变化是企业还款能力变化的直接反映。信贷人员应定期收集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企业财务报表,关注并分析异常的财务变动和不合理的财务数据,加强企业财务数据的纵横向比较和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

企业的财务风险主要体现在:

(1)企业不能按期支付银行贷款本息;

(2)经营性净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值;

(3)产品积压、存货周转率下降;

(4)应收账款异常增加;

(5)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下降;

(6)短期负债增加失当,长期负债大量增加;

(7)银行账户混乱,到期票据无力支付;

(8)企业销售额下降,成本提高,收益减少,经营亏损;

(9)不能及时报送会计报表,或会计报表有造假现象;

(10)财务记录和经营控制混乱。

除上述检查内容外,信贷人员应核实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报表如为复印件,则需公司盖章;报表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需有完整的审计报告(包括附注说明);报表应含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同时,信贷人员还应对应收账款、存货、对外投资、销售额等关键性数据进行抽样核实,并进行横向(同类客户之间)和纵向(同一客户不同时间)的比较,以判断其财务数据是否合理,企业经营有无异常情况。

4、借款人与银行往来情况监控

企业与银行的资金往来是公司交易情况最直接的反映,也是银行利益的体现。银行应通过观察借款人与银行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企业的银行对账单,分析公司的最近经营情况,并对异常的划款行为进行调查分析。

与银行往来异常现象包括:

(1)借款人在银行的存款有较大幅度下降;

(2)在多家银行开户(公司开户数明显超过其经营需要);

(3)对短期贷款依赖较多,要求贷款展期;

(4)还款来源没有落实或还款资金为非销售回款;

(5)贷款超过了借款人的合理支付能力;

(6)借款人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并寻求贷款;

(7)借款人在资金回笼后,在还款期限未到的情况下挪作他用,增加贷款风险。

(三)担保检查

贷款发放后,对保证人与抵(质)押物的管理主要是对担保人担保能力的变化和抵(质)押物状态和价值变化的跟踪和分析,并判断上述变化对贷款安全性的影响。因此,在贷后检查阶段,信贷人员要重视对保证人与抵(质)押物进行动态分析,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1、保证人检查

贷款保证的目的是为了对借款人按约、足额偿还贷款提供支持,因此,信贷人员应特别注意保证的有效性,并在保证期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对保证人的管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审查保证人的资格

应注意保证人的性质,保证人性质的变化会导致保证资格的丧失。保证人应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其真实营业执照及近期财务报表;保证人或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企业的,其提供担保时,必须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其担保的决议和有相关内容的授权书。应尽可能避免借款人之间相互担保或连环担保。对有关联关系企业之间的的相互担保一定要慎重考虑。对业务上互不关联的公司的担保要分析其提供担保的原因,要警惕企业通过复杂的担保安排骗取银行贷款。

(2)分析保证人的保证实力

对保证人的评估方法和对借款人的评估方法相同。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如现金流量、或有负债、信用评级等情况的变化直接影响其担保能力。信贷人员应同样以对待借款人的管理措施对待保证人。

(3)了解保证人的保证意愿

良好的保证意愿是保证人提供担保和准备履行担保义务的基础。应密切注意保证人的保证意愿是否出现改变的迹象。如保证人和借款人的关系出现变化,保证人是否出现试图撤销和更改担保的情况。应分析其中的原因,并判断贷款的安全性是否受到实质影响,并采取相关措施。

2、抵(质)押品管理

以抵(质)押品设定担保的,信贷人员要加强对抵押物和质押凭证的监控和管理。对抵押品要定期检查其完整性和价值变化情况,防止所有权人在未经我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抵押品,主要有以下一些检查内容:

⑴抵押品价值变化情况;

⑵抵押品是否被妥善保管;

⑶抵押品是否被变卖出售或部分被变卖出售;

⑷抵押品保险到期后有没有及时续投保险;

⑸抵押品是否被转移至不利于银行监控的地方;

⑹质押物价值变化情况;

⑺质押凭证是否到期;

⑻银行对质押凭证是否妥善保管,等等。

在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检查中,经办人员应定期检查抵押物的存

续状况以及占有、使用、转让、出租及其他处置行为。如发现抵押物价值非正常减少,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如发现抵押人的行为将造成抵押物价值的减少,应要求抵押人立即停止其行为;如抵押人的行为已经造成抵押物价值的减少,应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抵押人无法完全恢复,应要求抵押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包括另行提供抵押物、权利质押或保证。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或处分抵押物的,我行必须要求其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我行同意后予以办理。经我行同意,抵押人可以全部转让并以不低于我行认可的最低转让价款转让抵押物的,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向我行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我行账户;经我行同意,抵押人可以部分转让抵押物的,所得的收入应存入我行的专户或偿还我行债权,并保持剩余贷款抵押物价值不低于规定的抵押率。抵押期间,抵押物因出险所得赔偿合同中约定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处理;对于抵押物出险后所得赔偿数额不足清偿部分,我行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

3、担保的补充机制

(1)追加担保品,确保抵押权益

银行如果在贷后检查中发现借款人提供的抵押品或质押物的抵押权益尚未落实,或担保品的价值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或市场滞销而降低,由此造成超额押值不充分,或保证人保证资格或能力发生不利变化,可以要求借款人落实抵押权益或追加担保品。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降低的,抵押权人(银行)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并要求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即追加担保品,以达到原

借贷合同规定的价值。另外,如果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由于贷款展期使得贷款风险增大,或追加新贷款,我行要根据情况变化要求借款人追加担保品,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对于追加的担保品,也应根据抵押贷款的有关规定,办妥鉴定、公证和登记等手续,落实抵押权益。

(2)追加保证人

对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保证贷款,如果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就应由保证人为其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倘若保证人的担保资格或担保能力发生不利变化,其自身的财务状况恶化;或由于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造成贷款风险增大或由于贷款逾期,银行加收罚息而导致借款人债务负担加重,而原保证人又不同意增加保证额度;或抵(质)押物出现不利变化;我行应要求借款人追加新的保证人。

(四)贷后检查注意事项

在贷后检查阶段,信贷人员应及时整理、更新有关企业信息,对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形成文字材料存档。除从企业本身获取信息外,也应努力从企业的外部机构,如其合作单位、监管部门、咨询机构、政府管理部门、新闻媒介等渠道收集企业的信息,注意信息来源的广泛性、全面性、权威性和可靠性,以便对企业变化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把握。此外,贷后检查应做到以下几点:

1、贷后检查时重点对借款企业的还款能力(偿债义务)进行定期分析,具体方法见财务会计报表的审核与分析。

2、坚持经常性检查和定期全面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主要是及时掌握企业的临时性、局部性变化,每次检查后要将检查情况在贷款管理台账上记录备忘,发现可疑及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定期全面检

查则是按照一定的期间要求,对企业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上述各项,在检查后要写出专门的检查报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由总部审批的贷款,检查报告应报总部有关部门。

3、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合理确定检查频率,对信用等级低的客户增加检查次数,对未参加评级的企业,其借款检查间隔不超过一个月。当发生欠息、贷款逾期及造成银行垫款时,要立即进行特别检查。查清借款人发生欠息、逾期及造成银行垫款的原因。

二、风险预警

贷款风险预警是指通过一些与借款安全密切有关的指标及情况的收集,及时预测和发现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风险预警主要用于对正常贷款的管理。以下是常用的预警信号: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当立即对借款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查清企业发生变化的真实情况及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当企业情

况变化较大,可能影响我行贷款安全时,信贷业务部门要向风险管理部门汇报,或按规定程序转入相应的非正常贷款进行管理。

贷款风险预警是对还未明确出现风险的贷款进行潜在风险的预测,与已经出现风险后的贷款跟踪管理不同,风险预警需要在大量的不确定信息中去发现那些对借款安全有潜在影响的因素,难度是很大的,需要信贷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敏锐的洞察力和长期广泛的信息渠道,这是贷款风险预警系统产生效果的根本。

三、贷款分类

贷款风险分类是指银行信贷人员根据贷款检查情况,通过一定的标准、程序,按照风险程度对借款质量所做的划分。贷款分类通过统一的、标准化的指标体系和操作程序,对各贷款的风险程度进行细分,并在此基础上对借款质量状况作出明确的评价,从而为贷后管理提供更加清晰的信息基础,使管理措施更加有的放矢,使管理人员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更为准确的了解,为防范金融风险,发挥更大的作用。

贷款风险分类实际上是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具体内容见第四章。信贷部门要根据贷款的风险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视风险类别差异,确定贷款检查的频度,特别是不良贷款要增加检查频度。

1、对正常类贷款,要注意加强风险预警。

2、对关注类贷款,要密切跟踪潜在风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分析评价其对借款安全的影响,对于未办理贷款担保的,要补办担保或进一步强化原有的担保措施,在风险因素未好转之前,一般不增加贷款。至少每季要深入企业调查一次。

3、对次级类贷款,要加强借款本息的催收,保证贷款的诉讼时

效,密切注意借款保证及抵(质)押情况的变化,每月要现场检查企业情况和抵押物状况。必要时对债务实施重组,并尽可能压缩贷款。

4、对可疑类贷款,要积极利用法律措施催收,依法追究担保人责任和行使抵押权力,并加强对借款企业资产的监控,密切注意与借款人有关的合并、重组、托管等不确定因素,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防止企业资产的非法流失。

5、对损失类贷款,要及时足额申报债权,依法参与破产清算,尽可能减少借款损失,对已造成的贷款损失,及时给予呆帐核销。

四、问题处理

(一)贷款检查问题的处理

1、借款企业有挪用贷款现象,或故意借用其他用途来骗取贷款的,要勒令其限期纠正,确实不符合我行规定的贷款投向的,要强制收回,不能马上收回的,要按有关规定加收利息或罚息。

2、对于贷款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益目标,本身已不具有还款能力的,要督促企业动用综合能力偿还贷款。

3、如果企业本身暂时周转也有困难,要督促企业采取特别措施偿还贷款,或及时向我行申请贷款展期或重组。

4、固定资产项目,若出现工期拖延、概算突破、市场变化的,要督促企业采取一揽子综合措施进行解决。

5、对于有还款能力但不积极偿还贷款的企业,要依合同约定直接从企业帐户扣收,或依法采取其他措施收回贷款。

(二)借款人检查问题的处理

1、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产品销售不畅,库存不合理增加,成本费用增大,效益不理想,要督促企业查找原因,制定相应措施。

2、发现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存在问题的,要督促企业及时调整资产结构,压缩长期资产,增加流动性资产,或及时向我行申请贷款展期。

3、如企业长期偿债能力存在问题,应及时检查调整对企业的长期融资策略,控制对企业的融资规模,及时收回短期融资。

4、如企业对我行出现欠息、逾期,或对其他债务人有上述情况时,要抓紧催收,停止发放新的贷款,除非认为有债务重整的必要。

5、当发现借款企业有逃债行为,或在我行存款持续减少至不合理水平,有意逃避我行监督的,要及时收回贷款,必要时不惜采取法律措施。

6、若企业贷款不合理地大量增加,对外重大投资失败,涉及大额不利诉讼,企业领导人行为异常,存在违法经营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报告,必要时依照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及时扣收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或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7、若企业暂时或局部遇到困难,并未丧失最终还款能力,过去信誉和还款记录良好的,可督促或帮助企业克服困难,根据条件给予企业必要的贷款支持或债务重组等。

8、对濒临破产,贷款收回无望的企业,要及时申报债权,积极参与破产清算。

9、要通过对借款企业的全面检查,及时分析企业信用状况的变化,并据此确定企业的最高风险额度。

(三)担保检查问题的处理

1、在担保检查中若发现保证人的担保能力下降的,保证人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应要求债务人调整或补办新的担保。

2、在贷款延期时,要重新落实担保。

3、采取抵押担保的,在抵押物价值大幅度下降、抵押物被非法变卖、转移的,应要求债务人补办新的抵押或将抵押物转移至债权人能够监控的地方。

4、抵押物保险到期的,要督促债务人及时续办保险。

5、抵押物管理不善的,要督促债务人加强对抵押物管理。

6、以有价证券等质押担保的,应注意其价值变动和到期情况,早于贷款到期的,应通知企业及时兑付并转为定单质押。

(四)其他情况的处理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及时向总部报告,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对其借款从严掌握,视情况给予加息或罚息:

1、向我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或情况资料。

2、未经我行同意,擅自处理抵(质)押物。

3、有意拖欠到期贷款或利息。

4、通过各种形式逃废债务。

五、贷款到期处理

贷款的偿还使银行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获取相应的利息收入,也为银行发放新的贷款提供资金来源,从面形成信贷经营的良性循环。

(一)贷款偿还操作及提前还款处理

1、贷款到期前提前发出还本付息通知单按照《贷款通则》规定:银行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若借款人和贷款人不在同一城市的,上述时间分别为两个星期和两个月。

2、对逾期的贷款本息催收要求借款人不按期支付利息、不按期归还到期本金的,要依合同约定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要每季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一次“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并留回执。对不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及其保证人,要注意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确保在诉讼时效期内提起诉讼或依法处理抵(质)押物。

3、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的操作过程由于借款人的提前还款会打乱银行原有的资金安排,减少银行的收益,银行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提前一定期限向银行递交提前还款申请,在征得银行的同意后,借款人才可以提前还款。

(二)贷款展期处理

贷款展期是指借款人不能按照贷款协议规定的还款计划按时偿付每期应偿付的贷款,由借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行审查同意,有限期地延长还款期限的行为。借款人需贷款展期必须提前与银行协商,经银行同意,贷款才可以展期。

1、贷款展期的申请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时,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我行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我行决定。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应向我行提交展期申请,如果是合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则应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申请贷款展期的决议文件或其他有效的授权文件。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2、贷款展期的审批

⑴分级审批制度

贷款展期的审批与贷款的审批一样,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⑵贷款展期的担保问题

贷款经批准展期后,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抵押品、质押品、保证人等情况重新确定每一笔贷款的风险度。由于贷款的展期本身就说明借款人的还款可能出现问题,加大了贷款的风险,因此在审批贷款展期时,更应重视其担保问题。

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前,必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对于保证贷款的展期,应重新确认保证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其担保金额为借款人在整个贷款期内应偿还的本息和费用之和,包括因贷款展期而增加的利息费用。保证合同的期限因借款人还款期限的延长而延长至全部贷款本息、费用还清日止。对于抵(质)押借款,应重新确认抵(质)押物的状况、价值等,确保抵(质)押物价值充足、手续完备。

3、展期贷款的管理

(1)贷款展期的期限

《贷款通则》对贷款展期的期限作了如下规定:短期贷款的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能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2)贷款展期后的利率

经批准展期的贷款利率,根据不同情况重新确定。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应执行新的期限档次利率。

(3)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4)展期贷款的偿还

贷款展期说明该笔贷款的偿还可能存在某些问题,因此应特别关注展期贷款的偿还。信贷部门应按照展期后的还款计划,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

六、依法收贷

广义的依法收贷指银行按规定或约定,通过催收、扣收、处理变卖抵押物,提前收回违约使用的贷款,加罚利息等措施,以及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依法收贷。狭义的依法收贷指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仲裁、诉讼等手段清理收回贷款的活动。

如果银行贷款到期不能正常收回或银行与借款人之间发生纠纷,就应该依靠法律手段来强制收回。依法收贷要按法律程序规范有序地进行,达到依法收贷款的目的,提高依法收贷的效果和作用。

(一)为了方便管理,银行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以分(支)行的名义进行,分理处及其以下的营业机构不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

(二)依法收贷的对象,是不良贷款。

(三)依法收贷的顺序,一般是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

(四)按法律规定,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为2年。诉讼时效期间从贷款到期之日计算。诉讼时效可因银行向借款人发出催收贷款通知函(须经对方签字),或借款人书面提出还款计划、双方重新签订协议等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超过诉讼时效,贷款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五)对逾期贷款,支行信贷部主管必须每季开出催收贷款通知函,并同时发送担保单位签收。

(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前申请,也可以在起诉后判决前申请,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被人民法院采纳后,应该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10天内正式起诉。

(七)做好开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按时出庭,根据事实和法律陈述理由。

(八)依法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偿付贷款本息的,可以不通过诉讼程序,而直接向有管理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九)充分运用执行手段,对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当事人不履行的,银行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日,执行时效从法律文书规定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最后一天起计算。

(十)法律结论得出后,必须将法律文书连同有关的贷款资料复印件送风险管理部门,对被起诉的借款人采取相应的措施。

七、贷款损失核销

贷款损失核销是指银行经过内部审核确认后,动用呆账准备金将无法收回或者长期难以收回的贷款或投资从账面上冲销,从而使账面反映的资产和收入更加真实。健全的核销制度,是会计审慎性和真实性原则的要求,是客观反映银行经营状况和有效抵御金融风险的重要基础。

银行应按照2008年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进行呆账核销管理,包括呆账的认定、呆账核销的申报与审批以及呆账核销后的管理。

贷后管理工作流程

贷后管理操作流程 一、营销宣传 1、公司简介: 元利瑞德创造了金融服务八个第一、并保持着八个唯一: ⑴、拥有国内首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专业资产监管公司; ⑵、国内唯一一家通过保险公司的风险审查和国家保监会的备案、并由都邦财产保险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责任保险的公司; ⑶、国内唯一一家通过ISO9001-2000动产抵(质)押监管质量认证体系的公司; ⑷、国内唯一一家拥有《动产质押风险控制系统》著作权的公司(著作权号为:作登字10-2008-A-036号); ⑸、国内唯一一家监管金融资产超佰亿、并进入全国排名前五位的民营公司; ⑹、国内最大的船舶建造监管专业服务商; ⑺、国内唯一提供国内贸易融资流程服务的服务商,并由保险公司向卖方提供应收账款保证保险的公司; ⑻、国内唯一能够提供银行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等信贷全流程服务的专业金融服务公司。 2、贷后管理服务内容 ⑴、电话回访: ⑵、现场回访: ⑶、报表审查: ⑷、其他调查: ⑸、增值服务。 3、为什么需要第三方贷后管理: ⑴、银行:①增加贷后管理频率; ②更加专业化服务提高了贷后管理质量; ③及时发现风险,尤其是担保公司和企业互保、设备抵押担保的业务; ④减轻客户经理工作压力和工作量,为客户经理扩大服务客户数量提供了可能; ⑤减少了客户经理处罚的可能; ⑥减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⑦贷款更加安全(责任保险); ⑧可以让上级行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⑨西方商业银行及国内多家银行已经开始第三方贷后管理。 ⑵、企业:①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②可以提高银行对企业的信任度; ③有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支持 ④有利于降低成本,扩大产品销路。 4、合作模式: ⑴、全面介入型:即在合作协议签订后,由银行提供全部信贷客户名单,我公司按10-12户/人将其分配给相应的我方客户经理,由银行方分管客户经理与信贷企业联系,2个月内逐一签订三方协议,我公司全面介入该行所有客户的贷后管理工作。 优点:全面介入,一次性完成; 缺点:工作量较大,需要解决的费用敏感度较大的企业矛盾; 适用范围:信贷客户较少的支行(标准为30户以内,下同)。 ⑵、分步实施型:即在合作协议签订后,由银行按照迫切性(如工行:AA-以下客户、关联企业担保客户、担保公司担保客户、一般企业互保客户、非门面房担保客户)按月向我公司

浅议商业银行贷后管理

浅议商业银行贷后管理 文献综述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80%是贷后管理造成的,且贷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如何强化贷后管理,是困扰各商业银行管理的一大难题。为此,本人选取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的某商业银行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查阅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相关资料,研习了巴塞尔协议,走访相关银行的信贷部门,与相关信贷人员进行交流,取得了实务中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参阅了《中国金融》《南方金融》《区域金融研究》《现代商业银行导刊》《金融学》、金融市场学》、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学》、《中央银行学》、《金融工程》等相关文献资料,采用个案研究、定性和定量分析等方法,重点对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模式,现状、存在问题,相关银行对完善贷后管理的探索。通过了解相银行关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处置情况及责任认定的结果,结合所学的金融理论,经过总结和思索,本人认为,按照中国的国情,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和盈利点都在贷款。因此,贷款的质量是保证银行安全的关键因素,而要保证银行的贷款质量,信用风险可通过项目准入进行控制,市场风险可通过国家产业政策预警,银监检查预警等相关机制实现。唯有借款的变化是通过银行客户经理通过日常对项目的了解实现的。也就是说,贷后管理工作的好坏,决定了银行对信贷资产管理的好坏。从调查行了解到的情况看,尽管该行做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受人员、机制、技术支持等方面因素的影响,结果还是不尽人意,尽管目前资产没有出现损失,但存在明显的潜在风险隐患。本文试图所关注的问题作些有益的探索,为不断完善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工作,促进银行科学发展,贡献微薄之力。

贷后管理细则

**银行贷后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贷资产贷后管理和检查工作,规范信贷资产贷后检查操作流程,明确信贷资产贷后管理和检查的重点与要点,确保公司信贷资产安全有效,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贷后检查是信贷资产贷后管理的主要形式,其一般程序是:通过信贷资产贷后检查,形成信贷资产检查报告,发现可能影响资产安全的预警信号,并进行积极必要的处理。 第三条信贷资产贷后检查,是指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对信贷客户与其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不间断监控和分析,以便与时发现早期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信贷管理过程。 第二章信贷资产贷后检查的基本流程对一笔信贷资产的贷后管理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信贷资产与相关收益足额回收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管。整个流程基本分为首次检查、常规检查和到期检查。对检查中出现预警信号的信贷资产还必需进行紧急检查(该部分详见第四章)。 第四条首次检查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在每笔贷款的第一次提款后15天内进行贷后首次检查,重点是借款用途、贷款条件落实性与贷款法律性文书的合法有效性的检查,检查方式可为实地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首次检

查后要形成《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并由经办人员与信贷主管签字后存档。 第五条常规检查 每一笔信贷发放后,经办人员至少每季度应去客户的主要办公、生产或经营场所实地检查一次;重点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内部管理与财务状况等方面是否发生变化,对发现风险较大的各类信贷业务,还须按月进行跟踪检查。 第六条到期检查 各类信贷业务到期前一段时间,经办人员应进行到期前上门回访,重点检查落实第一还款来源的充足性。 流动资金等短期贷款,要求提前20天进行回收走访,原则上对一般客户要求按期回收,不予展期;对因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展期的,应对项目进行深入调查并完成后评价,需续贷、转贷和展期的,要求在贷款到期15天前根据公司相关要求,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 经办人员应于每次信贷检查完毕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填制完成《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5个工作日内填制完成《信贷资产检查报告》,签字后报信贷主管阅并签字交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负责对贷后检查报告审核,对不合格的退交信贷主管重新检查,符合要求的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信贷主管应认真阅读上述报告,对报告中发现的预警信号和要求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超出权限的逐级上报,并与时将处理意见通知信贷业务经办人员,敦促或与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共同实施处理意见。 上述检查中发现预警信号或其他影响特殊事项,并有可能影响我公司资金安全的,应于检查完毕后的第二天填制完成上述报告,视发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经营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健康有效发展,根据《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指从个人贷款发放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贷后监管、贷后检查、风险处理、权证押品管理、逾期催收管理、档案管理、业务变更与收回、贷后管理例会、贷后风险分类、C3系统信息管理、不良贷款处置核销等。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依靠批量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筛查识别风险,通过发布、处置、反馈、认定、消除风险信号的闭环处理流程实现风险有效化解。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明确职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快速处置”的原则。 明确职责是指明晰各级行和相关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分类管理是指区分客户、产品、区域、额度等维度,实施精细化管理措施。 全面覆盖是指覆盖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全部流程和工作内容。 突出重点是指针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关键风险环节实施重点监管,严控风险隐患。 快速处置是指对风险信号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提示,落实风险处理方案,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机构提供的个人信贷业务,不含信用卡透支业务和三农特色个贷业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管理行(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个人信贷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评价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须配备专职贷后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总行负责制定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目标和规划。 (三)监测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风险指标,开展风险预警提示和停复牌管理,定期跟踪、督导后续整改处置工作,直至风险信号解除。 (四)制定并优化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策略,研发催收管理工具,评价逾期催收管理工作成效。 (五)组织开展各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检查工作。 (六)考核评价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形成贷后管理工作报告,向主管行长汇报并报送上级行。 第七条个人信贷业务集中经营中心(以下简称个贷中心)是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组织枢纽,负责承担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批量监管和日常管理。其中,批量监管工作需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团队(岗位)人员分别承担。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批量监管。 1.批量监管客户信息风险,监测客户信息的有效性及失联客户信息更新维护的及时性和准确率。 2.批量监管贷款用途风险,监测贷款用途和支付方式的合规性。 3.批量监管合作机构风险,监测合作机构不良率、担保机构贷款代偿率等风险指标。 4.批量监管资产质量风险指标,开展停复牌管理。

银行信贷资产贷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此外,建立个人品牌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建立个人品牌一定要专注于某一领域,要 了解自己的局限与弱点,不要装得什么都懂。二是建立品牌往往跟忠诚连在一起,个人要忠诚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三是建立个人品牌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一致。工作中当然会有失误,但在个人品质上一定要注意,一旦有了任何闪失就会造成终身污点,对建立个人品牌非常不利。 个人品牌的应用往往是在高端职位。第一,通过扩大知名度提高个人品牌价值,达到一定层次的个体,就有机会通过媒体等渠道把自己的品牌传播给公众,提高知名度,相应提高他的个人品牌价值。第二,从个人品牌角度考虑,一个人尽量专业化,因为一个人时间、精力太分散,他的职业技能就不容易精和深,业绩就不会丰富和充足,相反技能和经历越专业,个人品牌价值就会越高。第三,一个人如果是多面手,相应的选择的机会就会多一些。关键是看自己的品牌定位,确定方向,打造自己德才兼备的个人品牌,不断的学习,不断总结,不断进步,雷厉风行,执行力强,在工作中形成自己独具魅力的个性,把事情做得更快更好,更到位更完美,从而不断地提升自己,在职业中磨砺出职业的个性品牌。 一个人想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活得精彩、活出品位,建立优质的个人品牌是最好的途径。他们始终如一地坚持建立自己的品牌,实现自己的承诺,通过企业的能力和智慧达成自己的个人成功。他们始终如一地提升自己的品牌,创新自己的能力,通过优质的个人品牌来推动生活、工作在社会活动中的“品牌化”。最终通过自己职业的个性品牌实现人生价值,不断超越梦想,飞向高远的未来。 (责任编辑:沈奇喜) 银行信贷资产贷后管理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 汤自勤 (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 南昌 330008) 一、信贷资产贷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是一个资源贫乏、资金短缺的国家,在借贷市场上一直是卖方市场,在信贷资金的周转过程中,在投入放款阶段,地方政府、企业和银行都有着极大的热情,相互协调配合,工作开展顺利;而在贷款回收阶段,来自各方,各个层面的阻力极大,尤其当该企业的经营生命可能被终结时,其阻力和难度之力是可想而知的。同时,由计划体制下转轨而来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习惯于把贷款规模作为衡量业务发展水平的标准,有着很强的总量和规模扩张的冲动,过分追求数量、外延式的发展,重贷轻管,重放轻收,贷后管理薄弱的状况长期以来得不到改变。其问题主要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相对于当前贷款发放“三位一体”的授信决策体系,贷后管理则主要是由管理部门,甚至由单个业务人员来进行。贷后管理工作对贷款的退出和回收的管理决策层次低,缺乏决策规范,该退时不退,丧失退出最佳时机,其结果往往是想退时不能退,退不出。 (二)银行的公司业务部门从授信项目的营销到贷款资金的发放,以及贷后管理的全部过程,由于受贷款增量指标考核的压力,一方面,在借款企业不能完全落实放款条件的情况,往往降低“门槛”,如担保、抵押不落实,质押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就给企业放款从而留下隐患;另一方面,当贷款到期,企业不能 97 第4期短 论 集 萃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与风险识别》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与风险识别 主讲人:吴瑕(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 课程背景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换挡期,商业银行也将迎来自身发展的“新常态”:整体规模增长放缓,融资需求结构性低迷,负债成本有所上升,盈利能力面临持续挑战,部分区域和行业信用风险明显缺失。这些特点与银行业在多种外部压力下谋求转型的发展方向紧密相连。 课程优势本课程讲师吴瑕女士从事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投融资研究近二十年,结合我国三十年的中小企业成长实践,研究了大量成功与失败的企业财务管理案例,总结出一套非常成熟而具有前瞻性的理论观点,其专著《融资有道》《理财有道》广受企业家、经济学家等社会各界好评,并在我国图书市场畅销多年。 新经济、新常态伴随着新思维、新理论,本课程从全新的角度看待商业银行的贷后管理与风险防范等问题,理论论联系实际,案例分析生动。本课程已经成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北京农商行等多家银行支行经理培训的经典课程。 培训收益深度分析商业银行的贷后风险来源及种类,总结贷后风险管理经验,提高贷后风险识别能力。

课程特点轻理论、重实务;轻规则、重创新;案例教学、深入浅出、通熟易懂。在分析我国企业案例同时引用哈弗商学院案例。 演讲风格复杂问题简单化、财务理论通俗化、专业问题生活化。 培训对象商业银行的支行经理、贷款经理、风控经理。 课程提纲 一、贷后管理 (一)贷后管理的概念 (二)贷后管理的意义 1、是信贷管理的最终环节 2、是银行转变经营管理理念的要求 3、是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4、是商业银行变革服务客户模式的手段 (三)信贷风险的种类 1、信用风险 案例:伪造555份合同骗贷10亿富豪自制金缕玉衣 2、市场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

银行贷后管理分析报告参考模板

贷后管理分析报告参考模板 ×××(公司名称)××年×季度贷后管理分析报告 ×××是我行公司授信客户,截止××(日期)授信余额为##:其中贷款余额##,银行承兑汇票余额##,贸易融资余额##。该客户属我行××级重点客户,信用评级为##、十三级分类为##。我行严格按照对公授信业务贷后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具体要求进行了本季度的贷后管理及分析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客户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企业地位、企业性质、企业主营业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组织架构等。(集团户建议以图表方式列出关联成员) 二、客户经营管理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产销量/业务量、利润、业务增长、主要产品、市场份额、经营方向变动、新品种业务的开展、重大股东会决议、年度销售计划及完成情况、董事会、股东会、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变动等。 若为项目/工程公司,在此应说明项目进展和资金到位等情况。 三、客户财务状况 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情况分析、长短期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以及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同行业平均值/同类企业比较分析等。特别注意有无重大指标异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四、客户所在行业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所在行业总体概况、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国家政策支持力度、行业特征/特点、上下游企业情况、主要往来客户、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以及我行行业授信政策、客户竞争优势/同行业2013年度细分产业研究报告产业报告调研报告2013年报告行业报告 龙头企业比较等。 五、客户在我行及他行授信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在我行及他行的授信基本情况,包括授信笔数、授信余额、授信品种、担保情况、十三级分类、到期日或逾期金额与天数、授信份额等(建议以表格形式列示具体授信)、我行下一步授信政策。如属于关联客户/集团客户,则应提供整体授信基本情况。

浅谈贷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贷后管理是信贷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贷款风险防控的重要环节,是指从贷款发放后到贷款收回前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其内容主要包括账户监管、客户检查、风险预警、贷款档案管理、贷款清理收回、资产保全等几方面。近年来,我行虽然加大了贷后管理的工作力度,但由于主客观尤其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贷后管理仍然是我行信贷管理的薄弱环节。“重贷轻管,管理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这就好比一个盛水的木桶,贷后管理就是木桶中的最短板。如何解决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贷后管理水平,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十分严峻的课题。 一、贷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清晰的贷后管理工作理念 信贷营销和风险防范是一对矛盾,贷款收益是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确认,客观上造成了银行的贷款扩张冲动和“重贷轻管”的倾向。经办行加大贷款投放,拓展新的贷款客户,特别是集团性大客户,能够为其带来显著的当期收益,个人也会得到相应奖励。但是贷款防范后,经办行失去资金控制权,银企信息不对等,监管难度大,耗费精力大,实际收益小,责、权、利关系体现不明显,信贷人员消极应对,贷后管理成“事后管理”,出现实际风险,被动接受。如此种种“重贷轻管”的观念成为贷后管理薄弱的思想根源,观念不转变,强化贷后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二)缺乏灵敏的风险预警处理机制。 信息不对称是长期影响银行信贷管理的不利因素,在西方发达商业银行体系中普遍采用同业信息共享和专业机构资信评估等手段减轻负面影响,但在我国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方面,银行体系内部信息共享不足,虽然人民银行建立了征信系统,由于缺乏有效监督,部分银行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现象屡见不鲜,有些银行甚至为恶性竞争,相互封闭客户信息,或提供假信息,加大了信息的不对称。另一方面,工商、税务、产权登记、法院等部门信息封闭,查询难度大。会计师、审计师、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评审报告可信度差,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等影响了健康社会信用体系的形象。信息不对称,再加上客户的有意隐瞒,致使信贷人员获得信息滞后或不全面,对企业已经显现或未显现的潜在风险无超前分析,预警能力差。对客户的产权变动,财务状况变化,现金流量不足,担保出现风险,贷款被挤占挪用,银企关系不正常等重大风险事项,缺乏敏感性和预见性,时效观念较差。 (三)激励机制不到位。 在激励机制中,重贷款发放奖励、轻贷后管理激励。即使在贷后管理激励中,多数行注重不良贷款清收奖励,对正常贷款收回没有激励。相对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环节而言,贷后管理是时间跨度最长、变化最多最难驾驭的风险防范控制环节,导致信贷人员感到“吃力不讨好”,贷后管理只有责任,不如市场拓展实惠,从而影响贷后管理工作。 (四)缺乏高素质的客户经理队伍,客户经理素质良莠不齐。 客户经理素质直接影响着贷后管理成效,但目前各行普遍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现象,使贷后管理难以有效落实,并且存在能力风险和道德风险的隐患。一方面部分客户经理缺乏丰富的财务、税收、贸易等相关知识,对信息缺乏分析能力和敏锐反应,在分析识别、信息反馈、风险处置方面能力不足,使贷后管理难以深入,停留在表面,容易形成能力风险;另一方面,有些客户经理责任心不强,敷衍应付,搞形式,甚至在贷后管理中隐瞒真相,以展期、借新还旧等种种方法掩盖风险,逃避责任,加大了贷款风险处理的难度,形成道德风险,不可不引起重视。 二、强化贷后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贷后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贷后管理操作流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贷款业务发生后的操作规范和控制要点,旨在规范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的贷后管理工作。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到本息收回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贷款资金监管、日常检查及风险预警、贷款风险分类、问题贷款识别和处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等。 3.2缩写与分类 无 4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不相容职责 业务管理部/贷后管理岗1)负责对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负责对客户账户资金进出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3)负责贷后日常管理工作,并形成贷后检查报告; 4)负责信贷资产的初分。 调查 业务管理部/信贷管理岗1)对贷后管理岗提交的贷后检查报告进行审查; 2)对贷后管理岗开展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检 查; 3) 组织信贷专项检查,规范信贷管理; 4)根据贷后检查报告和风险分类报告,判断风险预警信 调查

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不相容职责 号并提出风险处置意见,重大风险预警应及时上报; 5)对不良资产进行责任认定并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1)定期检查与动态跟踪相结合原则。 2)贷后管理与风险分类相结合原则。 3)风险预警与保全资产相结合原则。 5.2基本规定 贷款发放后,应通过现场、非现场方式对信贷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客户有关情况的真实性、生产经营变化情况等进行跟踪检查,随时监测客户第一和第二还款来源及其相关因素的变化,并根据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风险处置意见或方案。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有效控制贷后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省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省农村信用社自然人客户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意见(试行)》、《****省农村信用社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尽职管理办法》和本行相关管理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各项管理与服务活动。包括帐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处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客户维护等。本办法所称逾期贷款包含帐面不良贷款、央行票据置换贷款、呆账核销贷款以及打包出售的不良贷款。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安全收回的原则。****年底改制前股东购买、打包出售、票据置换、核销贷款、集中管理由风险资产一部负责贷后管理;帐面不良贷款,改制后集中管理、呆账核销由各支行、公司业务部、****分理处(以下简称各

支行)负责贷后管理。 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信贷业务本息,并与客户建立持续发展的业务合作关系。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贷后日常管理由本行信贷管理部和风险资产部共同承担管理。 第六条各支行是贷后管理的具体承担者,应设置贷后管理岗位,承担贷款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资金监管、贷后日常监测及客户维护。监管信贷资金使用情况,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监测客户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现金流变化情况,开展贷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非财务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做好客户维护工作; (二)对担保人近况及担保物情况进行定期监测; (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及时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建立贷款监测台账,整理、收集档案资料,登录信贷管理系统,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 (四)提出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并具体实施; (五)风险预警。发现风险信号及时预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 (六)定期报告。定期向支行、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贷后管理情况; (七)本行及支行、部门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银行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

银行贷后管理中存在的 风险点 公司标准化编码[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

1.对基础交易合同的关注不足 (1)借款人退房,解除购房合同导致借款人免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LI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近年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认定退房、购房合同解除等事实存在,并结合借款人的抗辩或主张,就会直接依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判决解除借款合同。而对于银行最关心的还款责任承担问题,则由于银行未及时得到借款人或开发商通知而部分法院亦未通知银行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等原因,无法针对贷款还款责任的承担提岀主张。如果开发商已将包括贷款在内的全部购房款都返还给了借款人,银行很可能面临借款人无力还款、开发商也不再承担担保责任的两难局面。 因此,业务人员对借款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情况应当给予足够重视,加强贷后管理,争取尽早发现借款人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的端倪,并在知情后主动以笫三人的身份加入购房合同解除的诉讼中,以使还款责任的承担问题在购房合同解除之诉中得到落实。如未能及时加入购房合同解除之诉,也应当把握诉讼先机,在知情后立即起诉,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争取最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2.对标的物的关注不足 贷后管理中,如忽略对借款人基础合同标的物,即所购房屋或所购车辆的关注,也可能给贷款带来风险。如在诉讼清收过程中曾发现,借款人贷款购买的房产因借款人涉及其他纠纷已被有权机关查封保全,银行对作为抵押物的房产的进一步处置设置了很大的障碍。因此,在贷后管理中,应密切关注借款人基础合同的标的物,因为该标的物往往是抵押物,同时也是借款人无力还款时贷款获得清偿的重要保障,一旦该标的物灭失或被查封,银行应及时采取措施,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及早保障债权。此外,对标的物的关注不足还体现在期房的贷款发放后,对于后续事项的办理关注不足。银行部分贷款发放后,开发商迟迟不能办理小产权证,导致抵押权长期无法落实。 3.对借款人的关注不足 对借款人的关注也应是贷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借款人的情况发生变化,可能给银行个人贷款带来风险。 (1)借款人死亡引起的风险 银行个贷的贷后管理工作中,借款人死亡的情况偶有发生。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借款人死亡后其债务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但事实上在借款人死亡后,银行是无法详细了解借款人的遗产情况和继承人情况,而法院则往往要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及加强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完善与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根据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个人信贷业务是指由我行提供的以自然人为受信主体的各类信贷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主要包括:贷款发放后的风险监测与预警、资产质量分析、贷款检查、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权利凭证管理、贷款风险分类、贷款催清收、不良贷款核销及贷后服务等内容。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集中贷后管理包括集中资产监测、集中权证管理、集中档案管理和集中贷款催清收管理。 第五条总行零售银行部风险管理中心负责个人信贷业务贷后工作的全面管理及组织,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负责辖内贷后工作的管理

及具体实施。 第六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个人信贷资产安全和收益的重要保障,各级贷后管理人员须具备优良的职业素质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各执行机构应做到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高效服务。 第七条各级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同时应加强与客户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科技部、资产监控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不断优化贷后管理工作流程,提高贷后管理水平。 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我行贷后管理工作由总、分行两级共同实施。 第九条总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业务及市场发展需求,及时组织编写及修订贷后管理相关文件,优化贷后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体系; (二)制订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管理考核指标; (三)对全辖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非现场监测; (四)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或业务管理需要,组织实施全辖内全面或专项贷后检查;

银行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确保信贷资金高效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依据是《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以及人民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全辖信贷资产的贷后管理,并由支行行长、主管信贷副行长、信贷科长及信贷员具体实施,对信贷工作是否尽职由总部信贷管理部门设尽职调查岗,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条贷后管理是指从客户实际使用银行信用后到该信用完全终止前各个环节的管理,是信贷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贷后检查、贷款本息收回、信贷风险监管与预警、贷款展期、借新还旧、不良贷款的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工作内容。 第四条加强贷后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及时监控贷款发放后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占比,提高收息率,确保贷款本息安全收回。 第五条贷后检查:贷后检查包括贷款行对客户贷款使用及生产经营情况的检查和总部对支行的内部检查。 (一)支行对企业的贷后检查 1、贷款发放后,支行要监管信贷资金的支付。对需重点监管的贷款,支行信贷部门在发放贷款的同时,要依据合同约定,向借款企业帐户管理部门提出具体监管要求,帐户管理部门要从贷款入账时开始协助支行信贷部门监管企业资金使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后,要转入该项目开设的存款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要对贷款项目工程实行监理把好贷款支付关。 2、贷款使用过程中,支行业务部门要深入借款企业,按照规定的检查间隔期,日常检查的频率和检查内容定期进行贷后检查。 (1)检查间隔期。 ①AA级(含)以上客户最长不超过半年。 ②A+级、A级客户最长不超过3个月。 1

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xx银行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章贷后检查 第四章预警监测 第五章核查分析与客户分类第六章潜在风险客户管理 第七章担保管理 第八章信贷资产分类 第九章到期管理 第十章客户群贷后管理 第十一章风险监测与管理 第十二章信贷档案管理 第十三章监督检查与评价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规范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小企业信贷业务特征的贷后管理体系,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xx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xx银行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15版)》、《xx银行小微企业评分卡信贷业务暂行规定(试行)》及xx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是指从客户使用银行信用到该授信完全终止前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是信贷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贷后检查、预警监测、核查分析与客户分类、潜在风险客户管理、担保管理、信贷资产分类、到期管理、客户群贷后管理、风险监测与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与评价等环节内容。 第三条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应遵循“分类管理、集中监控、及早发现、应对及时、风控有效”的原则,对信贷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决策、早行动。 “分类管理”是指按照小企业信贷客户业务办理方式和金额的不同,进行差异化贷后管理。对于通过评级模式办理业务的客户,贷后管理以现场检查与系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仅办理200万元以下大数据产品的客户,以非现场监测为主。

“集中监控”是指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设置贷后管理团队,对辖内机构小企业信贷业务进行集中监控,监测分析业务风险的分布构成、形成原因、变化趋势,采取控制措施。 “及早发现”是指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中,通过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综合运用行内外各种系统工具和信息渠道,提早发现潜在风险苗头。 “应对及时”是指对于存在潜在风险事项的客户要早决策、早行动,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并进行跟踪处理,采取行动化解风险。 “风控有效”是指针对发现的潜在风险信号积极采取措施后,相应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我行信贷资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降低。 第四条贷后管理应与市场营销相结合。在市场营销过程中要充分收集客户资料,了解客户信息,加强信贷风险识别与分析;在贷后管理过程中,要积极发现营销机会,加强市场拓展。 第五条小企业信贷客户分为正常客户、潜在风险客户、不良客户三个类别,不良客户贷后管理按资产保全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指小企业信贷客户划分口径按我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各级机构职责

银行贷后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治理对策

贷后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治理对策 贷后管理是指客户从获得信用到授信业务结束期间,银行对授信业务进行经营管理的过程。贷后管理的范围涵盖一般公司客户、机构客户、个人客户的所有表内外授信业务,是授信业务全过程中的重要阶段。贷后管理主要包括信贷资产检查、押品管理、风险分类、客户维护、本息回收、预警客户跟踪管理、资产保全及档案管理等8 个方面。近几年,随着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银行业授信业务的整体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与贷前、贷中管理相比,贷后管理仍显薄弱。为帮助解决授信业务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和化解授信业务贷后环节中的风险,保证授信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文就贷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对策提出几点建议。 一、目前贷后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信贷从业人员对“资产质量是业务经营生命线”的认识不够,没有真正把加强贷后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当成是业务经营的“生命工程”来抓,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存款业务、轻贷款管理,重贷款发放、轻贷款回收,重贷款市场拓展、轻贷款客户维护监管,重贷前调查和贷时审查、轻贷后管理等问题,导致贷后管理工作流于形式,贷后管理在贷款风险控制中的重要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二)贷后检查不够深入,检查报告内容简单,难以从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风险化解措施不及时。 从客观上来分析,信息不对称是长期影响银行信贷管理的不利因素,在西方发达商业银行体系中普遍采用同业信息共享和专业机构资信评估等手段减轻负面影响,但在我国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方面,银行体系内部信息共享不足,虽然人民银行设立了信贷查询系统,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商业银行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现象屡见不鲜,有些银行甚至为恶性竞争,相互封锁信息,或提供假信息,加大了信息的不对称。另一方面,工商、税务、海关、产权登记、法院等部门信息封闭,查询难度大。会计师、审计师、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评审报告可信度差,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等影响了健康社会信用体系的形象。信息不对称,再加上客户的有意隐瞒,致使客户经理获得信息滞后或不全面,对企业已经显现或未显现的潜在风险无超前分析、预警能力。对客户的产权变动、财务状况变化、现金流量不足、担保出现风险、贷款被挤占挪用、银企关系不正常等重大风险事项缺乏敏感性和预见性,时效观念较差。 从主观上来分析,也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部分信贷人员作风浮躁、工作粗放,贷后检查只是停留在客户办公室及财务室里,即使到车间、库房,也只是走马观花,了解不到真实情况,收集的信息不全、对客户提供的有关数据未认真核实就予以采信,简单地以收集财务报表来代替贷后检查,对客户的风险隐患反映滞后,仅根据检查报告难以对客户进行

银行委托贷款操作流程管理办法

附件: XX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为了促进XX委托贷款业务发展,规范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根据《XX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XX[2008]1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相关规定 第一条 XX现行开办的委托贷款由委托人自行确认借款人和XX推荐借款人两种方式。 第二条委托贷款单笔委托资金额起点为10万元以上,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款项总额,贷款未到期或到期未收回,委托人不能提取相应的委托款项委托贷款。借款人不得提前归还,个别特殊情况,由借款人向XX、委托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提前还款。 第三条发放委托贷款必须坚持“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委托贷款的期限必须在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一年以内,结息方式统一为利随本清。 第四条委托贷款业务不进行授信,实行XX审批制度,贷款对象、贷款方式、贷款利率等须经县XX审批后方可办理。(审批材料按授信要求上报,以《XX委托贷款申请书》代替授信审批书) 第五条委托贷款业务办理机构。指定各XX营业部作为业务办理机构,营业部主任或经县XX确定的信贷人员为委托贷款第一责任人。经办人收到委托人申请后,应及时确定借款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个别特殊情况,据县XX贷审会或风险委批复为准。 第六条委托贷款收益及费用的计算口径: ㈠借款人系委托人自行确定的,收益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口径: 1、利率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委托贷款借款人归还委托贷款本息后,委托人的利息收入营业税及附加(5.6%)由XX代征,在委托人收益中直接扣划。 2、手续费按贷款本金的1-3%收取(计算公式=委托贷款本金×

手续费比例),按合同约定在贷款出帐日一次性收取。 3、借款人系委托人自行确定的,委托人还须向XX出具《承诺书》(附件九)。 ㈡借款人由XX推荐类的,收益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口径: 1、借款合同利率按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签订。在委托贷款借款人归还委托贷款本息后,委托人的利息收入营业税及附加(5.6%)由XX代征,在委托人收益中直接扣划。 2、手续费计算口径:计算公式=委托贷款本金×(现行贷款执行利率-贷款基准利率)×期限。手续费由借款人在贷款出帐日一次性向XX缴纳。手续费最低收取标准为委托贷款本金的2%(年)以上。 第七条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合同号编排规则:XX(社别)委借字第机构号+年份+顺序号(五位)=15位号。一份委托合同对应一份借款合同,如同一委托人委托发放不同种类、不同借款人委托贷款须分别签订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 二、申请与审查 第八条委托人向XX申请办理委托贷款,应填写《XX委托贷款申请书》(附件二),并提供相关材料,并逐级审批。 第九条受理审批后信贷人员确定借款人,对委托贷款按规定审查后,须及时将委托贷款审查结果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人对贷款调查结果无异议,按时将委托资金划入XX委托贷款资金帐户,经办人员与客户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附件三),委托人出具《委托贷款通知单》(附件四),XX根据《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及《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保证借款合同》(附件六)、《委托贷款抵押借款合同》(附件五)或《委托贷款信用借款合同》(附件七)。 第十条委托方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资金户时,XX需按委托人属性进行客户帐转内部帐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2117 个人结算帐户---委托人户; 或2011 活期存款——委托人户 贷:262202 个人委托贷款资金——委托人户 262201 企业委托贷款资金——委托人户

浅谈商业银行贷后管理

浅议商业银行贷后管理 文献综述 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80%是贷后管理造成的,且贷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如何强化贷后管理,是困扰各商业银行管理的一大难题。为此,本人选取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的某商业银行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查阅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相关资料,研习了巴塞尔协议,走访相关银行的信贷部门,与相关信贷人员进行交流,取得了实务中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参阅了《中国金融》、《南方金融》、《区域金融研究》、现代商业银行导刊》、金融学》、金融市场学》、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学》、《中央银行学》、《金融工程》等相关文献资料,采用个案研究、定性和定量分析等方法,重点对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模式,现状、存在问题,相关银行对完善贷后管理的探索。通过了解相银行关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处置情况及责任认定的结果,结合所学的金融理论,经过总结和思索,本人认为,按照中国的国情,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和盈利点都在贷款。因此,贷款的质量是保证银行安全的关键因素,而要保证银行的贷款质量,信用风险可通过项目准入进行控制,市场风险可通过国家产业政策预警,银监检查预警等相关机制实现。唯有借款的变化是通过银行客户经理通过日常对项目的了解实现的。也就是说,贷后管理工作的好坏,决定了银行对信贷资产管理的好坏。从调查行了解到的情况看,尽管该行做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受人员、机制、技术支持等方面因素的影响,结果还是不尽人意,尽管目前资产没有出现损失,但存在明显的潜在风险隐患。本文试图所关注的问题作些有益的探索,为不断完善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工作,促进银行科学发展,贡献微薄之力。 目录 第一章导论 1.1 贷后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1.2 贷后管理在银行经营中重要地位. 第二章贷后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中国信贷管理体制和改革. 2.2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使中国特色的信贷管理面临挑战. 2.3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章构建专业治理贷后管理构架的一些思考 3.1建设先进、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 3.2 加强和完善决策支持及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3.3建立健全全方位的风险管理体系。 3.4加强以内部控制为依托的风险管理基础建设。 3.5转变风险管理的内容及方式、方法,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3.6加强信用风险的控制。 3.7尽快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内部风险评级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含量。

某银行贷后管理细则

XX银行贷后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贷后管理和检查工作,规范贷后检查操作流程,明确贷后管理和检查的重点及要点,确保公司安全有效,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贷后检查是贷后管理的主要形式,其一般程序是:通过贷后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发现可能影响资产安全的预警信号,并进行积极必要的处理。 第三条贷后检查,是指贷款业务经办人员对贷款客户及其影响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不间断监控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早期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贷款管理过程。 第二章贷后检查的基本流程 贷后管理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及相关收益足额回收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管。整个流程基本分为首次检查、常规检查和到期检查。对检查中出现预警信号的还必需进行紧急检查(该部分详见第四章)。 第四条首次检查 贷款业务经办人员应在每笔贷款的第一次提款后15天内进行贷后首次检查,重点是借款用途、贷款条件落实性及贷款法律性文书的合法有效性的检查,检查方式可为实地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首次检查后要形成《贷款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并由经办人员及贷款主管签字后存档。 第五条常规检查 每一笔贷款发放后,经办人员至少每季度应去客户的主要办公、生产或经营场所实地检查一次;重点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内部管理及财务状况等方面是否发生变化,对发现风险较大的各类贷款业务,还须按月进行跟踪检查。 第六条到期检查

各类贷款业务到期前一段时间,经办人员应进行到期前上门回访,重点检查落实第一还款来源的充足性。 流动资金等短期贷款,要求提前20天进行回收走访,原则上对一般客户要求按期回收,不予展期;对因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展期的,应对项目进行深入调查并完成后评价,需续贷、转贷和展期的,要求在贷款到期15天前根据公司相关要求,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 经办人员应于每次贷款检查完毕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填制完成《贷款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5个工作日内填制完成《检查报告》,签字后报贷款主管阅并签字交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负责对贷后检查报告审核,对不合格的退交贷款主管重新检查,符合要求的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贷款主管应认真阅读上述报告,对报告中发现的预警信号和要求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超出权限的逐级上报,并及时将处理意见通知贷款业务经办人员,敦促或与贷款业务经办人员共同实施处理意见。 上述检查中发现预警信号或其他影响特殊事项,并有可能影响我公司资金安全的,应于检查完毕后的第二天填制完成上述报告,视发现情况的严重程度,最多从发现开始的两个工作日内,由贷款主管带队,风险控制、贷款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对客户进行实地或跟踪紧急检查,了解详细情况、评估对资产安全的影响深度并形成专题报告。该报告由检查人员及贷款主管签字后存档后,并酌情分别上报相应的上级领导。 第三章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 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客户检查、担保检查和其他检查三个方面。 第七条客户检查 客户检查主要检查其经营状况、内部管理水平、贷款的使用及客户信用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方面的最新变化。 (1)经营状况通过了解客户所在行业和企业内部各类因素的变化对客户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客户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的变化状况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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