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的标准

电子政务的标准

电子政务并非一种简单的信息化工程,其应用方向的多元化使其建设过程必然充满矛盾和曲折。为电子政务建立一个标准,树立一个标杆,可以减少\’开始交学费\'、避免\’过程中浪费\’、杜绝\’最后白费\’的现象。\”联想研究院信息工程研究室主任王楠博士一针见血的指出电子政务标准的意义。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组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怀进鹏博士也指出:标准化是支撑电子政务的重要手段.

鉴于电子政务标准的重要性以及电子政务标准所涉及的内容,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2年1月成立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全面启动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总体组已经制定了《电子政务标准》。《电子政务标准》共有六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电子政务总体标准,它又可分为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电子政务术语、电子政务中文信息处理和其他电子政务综合标准。

第二部分:电子政务应用业务标准,它又可分为电子政务基础数据、电子政务文件与单证格式和电子政务业务流程;其中电子政务基础数据又包含电子政务数据元和电子政务代码标准。

第三部分:电子政务应用支撑标准,它包含电子政务信息交换、电子政务置标语言、电子政务数据处理和电子政务服务标准.

第四部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它包含电子政务建设规范和电子政务网络管理规范。

第五部分:信息安全标准,它包含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基础标准、电子政务物理安全标准、电子政务物理环境和保障、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产品、电子政务系统与网络标准、电子政务应用与工程标准和电子政务管理标准。

第六部分:电子政务管理标准,它包含电子政务软件工程、电子政务验收与监理、电子政务、电子政务系统测试和评估,以及电子政务信息资源评价体系。

目前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只是建立了一个标准框架,有很多地方还有待完善和补充。标准化是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前提。标准的研究制定将采取开放的方式进行,积极调动各部门尤其是企业的力量,充分发挥各方面的技术优势和积极性,有效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标准化成果.

作为一家在信息产业内多元化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联想研究院王楠博士、于兴业博士、刘清涛硕士三位技术专家作为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成员,直接参与了技术标准的制定,联想集团助理总裁陈立被聘请为总体组专家成员。2002年6月,联想成为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首批企业成员。

随着电子政务全面深入到数以千计的区县级政府部门,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电子政务的整体规划与实施就迫在眉睫。陈立认为,电子政务的标准分为应用标准和技术标准两个层面。应用标准将配合政府职能的转变,在流程优化的基础上逐步形成。

而技术标准直接关系到政府部门之间电子政务体系的互联互通,并涉及到政府信息的保密与安全,是在电子政务规划与建设中必须首要考虑的问题.

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体系的标准规范

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体系的标准规范 在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结构中,首先要健全系统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强化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的法制管理。迄今为止,世界上很多国家制定了与网络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一些国家还制定了专门的政府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国虽然颁发了一些与网络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却很零散,还缺乏关于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的专门法规。今后,在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应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为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提供法律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政府组织的努力,更要国家立法机构的参与和支持。 在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结构中,首先要健全系统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强化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的法制管理。迄今为止,世界上很多国家制定了与网络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一些国家还制定了专门的政府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如英国的《官方信息保护法》,俄罗斯的《联邦信息、信息化和信息保护法》等。我国虽然颁发了一些与网络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却很零散,还缺乏关于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的专门法规。今后,在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应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为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提供法律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政府组织的努力,更要国家立法机构的参与和支持。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组织管理制度,明确负责安全管理的主要领导、主管部门、技术支持部门和宣传、保卫部门。发达国家一般都建立有网络安全管理机构,美国安全委员会下设了国家保密政策委员会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委员会;英法等国家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委员会”;德国成立了“国家网络安全局”。在我国,安全职能部门包括国家公安部、国家安全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中央军委总参谋部等。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网络安全的国家总体发展战略进行规划、设计、研究,组织、协调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立法调研。但地方政府和重点保护的重要领域相应的组织机构还很不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确立了由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但由于机构编制等原因,许多地方公安机关没有成立专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机构,适应计算机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警力配备不足等。建议组建国家网络安全委员会,组织和协调国家安全、公安、保密等职能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网络安全领域进行分工协作,对国家网络安全政策统一步调、统筹规划。 建立政府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信息上网必须经过信息提供单位的严格审查和批准。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和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网上信息的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涉密信息网络必须与公共信息网实行物理隔离。在与公共信息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信息。加强对上网人员的监督与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在公共信息网上不发生泄露国家秘密的事件。 国家已经正式成立“网络安全标准化委员会”,近期建立了网络安全标准体系与协调工作组(WG1)、内容安全分级及标识工作组(WG2)、密码算法与密码模块/KMI/VPN工作组(WG3)、PKI/PMI工作组(WG4)、网络安全评估工作组(WG5)、应急处理工作组(WG6)、身份标识与鉴别协议工作组(WG9)、操作系统与数据库安全工作组(WG10),开展电子政务安全相关标准的研制工作。 目前中国无论是关键技术、经营管理还是生产规模、服务观念,都不具备力量在短时间内使国产信息产品占领国内的信息安全产品主要市场。国家要集中人力、物力,制订相关政策,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芯片、操作系统等信息安全技术产品,以确保关键政府部门的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此外,权衡考虑安全、成本、效率三者的关系。实际上,绝对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结构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结构 第2章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框架 2.1基本概念 根据第1章所述,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主要包括信息的语义共享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因此,信息语义共享和信息资源共享所涉及的标准构成了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信息语义共享通过数据标准化过程来完成。数据标准化过程包括业务建模规范化、数据规范化和业务文档格式规范化。业务建模规范化是数据标准化的第一步。数据标准化通过对现实业务流程分析,抽取出具有共性的业务模型和信息模型;然后根据业务模型和信息模型,提取数据元,形成数据元目录;最后根据数据元目录,设计出可在各业务信息系统间和各异构系统间交换和共享的、规范化的电子文档格式,实现各业务信息系统的语义互操作性。信息资源的共享通过信息资源的目录体系来实现。而目录体系建立在信息资源的核心元数据和信息资源的分类与标识基础上。 2.2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结构的建立依据 标准体系是我国标准化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一般含义为:由一定范围内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标准组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它包括现有的、正在制定的和应着手制定的各类标准,是促进一定范围内的标准组成趋向科学化和合理化的手段,通常用标准体系框架和明细表的方式来表达,由多个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依赖和相互补充的分体系构成。按照我国关于标准体系的一般定义,建立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就要力图表达出实现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所需标准的类目和内容,确立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结构。而实现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必须建立在信息语义共享和信息资源共享所需标准的基础上。因此,信息语义共享所需的业务建模标准、数据元和信息分类编码标准、业务文档格式标准以及信息资源共享所需的元数据标准等构成了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结构的主要内容,如图1所示。

电子政务标准的类型、级别与形式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电子政务不断向纵深发展,人们对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电子政务标准化的工作也在政府部门以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推动下有了一定的发展:已经确立了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的基本目标;初步规划了电子政务标准体系;起草或者颁布了若干电子政务方面的国家标准;……。但实事求是地说,与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相比,电子政务标准化的发展仍严重滞后,急需的标准总是处于没有结局的“协调”中而迟迟出不了台;出台的标准又不被社会看好,或者被社会相关方面批评为不管用,或者干脆被评价为客观上保护了落后事物;出了台没有得到普遍的尊重和实施,因为社会确实没有能力去监督所有这些标准的实施;更为危害的是,一些地区和单位,看高级别的标准出不了台,但工作又不能不做,干脆各自搞了一系列“自己”的标准,甚至搞电子政务的地区和单位,几乎都在规划电子政务发展的同时,规划着、建设着“自己的标准体系”,这种千家万户搞出来的“自己的标准”将成为电子政务发展中的巨大隐患,可能比没有标准的危害还要大。 我们认为,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之所以存在上述发展中的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电子政务标准化策略的研究,在标准化策略的选择方面出现了偏差。如果对我们的标准化策略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不难发现,我们在诸如电子政务标准化的阶段性目标界定、电子政务标准的优先级设定、电子政务标准化实现方式的确定、充分发挥既有标准的作用等方面都存在程度不同的偏向,甚至是错误的判断和做法。对电子政务标准化在标准类型归属、标准级别选择与标准形式选择方面的特殊要求缺乏研究,甚至在实践中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根据不同的标志和角度,标准可分为若干种;根据适用领域和有效范围的不同,标准有不同的级别;根据表达样式的不同,标准有不同的形式。我们认为,电子政务标准化的特殊规律性,决定了电子政务标准类型、级别与形式的选择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果不认真研究这些特殊性,做出不适当甚至是错误的选择,就非常容易衍生出迫切需要的标准难以出台,出了台也没有人叫好,出了台也难以有效实施的尴尬局面。 根据我们的理解和初步研究,我们认为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在标准类型方面,将以推荐性标准、用户型标准为主,以强制性标准、生产型标准为辅;在标准的级别方面,将以国家标准为主,以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事)业标准为辅;在标准形式方面,除了“标准”之外,“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将占有较大的比重。 1 我国电子政务标准的类型归属 电子政务标准化的功能需求,决定了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将以推荐性标准、用户型标准为主,以强制性标准、生产型标准为辅。在我国,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这是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的标准。而只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我国有关电子政务方面的标准中只有少数标准是涉及安全的,而多数则是技术与管理方法指导意义的,因此,电子政务方面的标准应当是以推荐性标准为主体的,强制性标准所占的比重不高,只要不是特别需要,尽可能不采用强制性标准。这样做既可以降低标准制订的难度,特别是可以比较顺利地取得有关各方的“协调一致”,使急需的标准能够及时出台并产生实际效用,又可以较低的监控成本保证标准得到实施。 从我国几十年来的标准化实际实施效果看,推荐性标准监控成本很低,因为它主要靠利益驱动而不是行政或法律的强制力,主要靠有效的机制而不是一两个机构的力量推动标准的实施,因此,在可以确保各方面基本利益的情况下,许多推荐性标准的实际效果反而好于强制性标准。而与此同时,由于多数标准只是推荐性的,不需要政府花费非常大的气力去监督强制执行,这反而可以使政府集中有限的力量去管自己最应当管的事情,而且会管出实际成效来。

移动电子政务安全技术规范

移动电子政务安全技术规范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使得移动电子政务成为了现代政府服务的重要方式。然而,随之而来的数据泄露、黑客攻击等安全隐患也大大增加,给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带来了极大的风险。为了保障移动电子政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一套适用的安全技术规范势在必行。 一、引言 移动电子政务技术规范是为了规范和加强移动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保障政府信息资源的安全可靠性,有效应对各类安全威胁所制定的技术性规范文件。本规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安全防护要求和技术措施。 二、移动设备安全管理 移动设备作为移动电子政务的终端,具有常与外部环境进行信息交互和传递的特点。为保证移动设备的安全性,需要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购买、配置、使用、维护和报废等规范。 1. 设备采购:对于采购的移动设备,政府机构应对其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并根据安全需求选择符合标准的产品。 2. 设备配置:政府机构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安全配置,包括设置密码、开启硬件加密等,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3. 使用管理:政府机构应建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包括用户账号管理、设备远程定位与锁定等,防止设备丢失或被盗风险。 4. 维护保养:政府机构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时修复安全漏洞。 5. 设备报废:政府机构应对报废设备进行安全销毁,保证设备中的敏感信息不会被恶意获取。 三、移动应用安全管理 移动应用作为移动电子政务的载体,必须具备安全性和可靠性。针对移动应用安全管理,应提出以下要求和技术措施。 1. 应用开发:政府机构在开发移动应用时,应遵循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采用安全的编码和开发技术,保证应用的安全性。 2. 验证机制:政府机构应对移动应用进行身份认证和数字签名等机制处理,确保应用具备合法性和完整性。 3. 安全更新:政府机构应及时发布应用的安全更新和补丁,修复已知漏洞,保证应用的安全性能。 4. 应用审查:政府机构对于使用第三方发布的移动应用时,应进行安全审查,确保其没有恶意代码和后门等安全隐患。 5. 应用监控:政府机构应建立应用监控系统,对移动应用的使用情况和安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四、网络安全管理

电子政务的标准

电子政务的标准 电子政务并非一种简单的信息化工程,其应用方向的多元化使其建设过程必然充满矛盾和曲折。为电子政务建立一个标准,树立一个标杆,可以减少\’开始交学费\'、避免\’过程中浪费\’、杜绝\’最后白费\’的现象。\”联想研究院信息工程研究室主任王楠博士一针见血的指出电子政务标准的意义。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组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怀进鹏博士也指出:标准化是支撑电子政务的重要手段. 鉴于电子政务标准的重要性以及电子政务标准所涉及的内容,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2年1月成立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全面启动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总体组已经制定了《电子政务标准》。《电子政务标准》共有六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电子政务总体标准,它又可分为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电子政务术语、电子政务中文信息处理和其他电子政务综合标准。

第二部分:电子政务应用业务标准,它又可分为电子政务基础数据、电子政务文件与单证格式和电子政务业务流程;其中电子政务基础数据又包含电子政务数据元和电子政务代码标准。 第三部分:电子政务应用支撑标准,它包含电子政务信息交换、电子政务置标语言、电子政务数据处理和电子政务服务标准. 第四部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它包含电子政务建设规范和电子政务网络管理规范。 第五部分:信息安全标准,它包含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基础标准、电子政务物理安全标准、电子政务物理环境和保障、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产品、电子政务系统与网络标准、电子政务应用与工程标准和电子政务管理标准。 第六部分:电子政务管理标准,它包含电子政务软件工程、电子政务验收与监理、电子政务、电子政务系统测试和评估,以及电子政务信息资源评价体系。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 海南省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转发关于印发《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厅,省直各厅局: 为了贯彻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智能岛建设的意见》(琼发[2001]1号),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电子政务建设应统筹规划、统一标准,以提高建设效率,保证电子政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特转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印发《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的通知》(国标委高新[2002]42号),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要符合《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的标准,由海南省财政部门出资的电子政务工程必须根据即将出台的《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办法》进行项目验收。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 (第一版)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OO二年五月 前言 电子政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领域。标准化是支撑电子政务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总体组适时编写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人以指导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促进其健康发展。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共分为以下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概括描述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及标准化的机制。 第二部分:工程管理概括描述电子政务工程管理须遵循或参考 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三部分:网络建设概括描述网络建设须遵循或参考的技术要 求、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四部分:信息共享概括描述信息共享须遵循或参考的技术要 求、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五部分:支撑技术概括描述支撑技术须遵循或参考的技术要 求、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六部分:信息安全概括描述保障信息安全须遵循或参考的技 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一版目前仅包含“第一部分:总则”,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实际工程需求的变化,我们将不断对《指南》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以期使之日臻完善。 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 二OO二年五月 目录 第1部分总则 (1)

电子政务的标准名词解释

电子政务的标准名词解释 电子政务(E-Government)是指运用信息与通信技术(ICT)改造政府管理和服务流程,提升政府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一种现代化手段。本文将对电子政务相关的标准名词进行解释,包括数字化政府、政府信息化、互联网政务、开放数据和电子政务一体化。 1. 数字化政府 数字化政府是电子政务的基础和前提,指的是政府部门将原本以纸质形式处理的信息转化为数字形式,并通过ICT进行存储、传输和管理。数字化政府的核心目标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纸质流程、便于信息共享和提供便捷的在线服务。政府部门通过数字化政务可以更好地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和管理,提高公民满意度和政府透明度。 2. 政府信息化 政府信息化是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政府在管理和服务中运用信息技术的全过程。政府信息化的关键在于整合政府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互通,提高政府运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政府信息化包括政府信息资源的数字化、信息系统的建设、电子政务业务的开展以及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 3. 互联网政务 互联网政务是指政府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方式。通过构建政府门户网站、推广在线政务服务和实现政府与公民、企业之间的信息互通,互联网政务旨在提高政府的可访问性和服务质量,便捷和优化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和互动。互联网政务的发展可以促进政府的数字化转型和提高公众参与度,实现务虚网化、电子化和智能化。 4. 开放数据

开放数据是指政府主动公开和共享政府数据的做法。政府拥有大量的数据资源,通过开放数据可以促进政府数据的再利用和二次开发,提供数据驱动的公共服务、支持创新和智慧城市建设。开放数据可以提高政府数据透明度和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能力,同时也激发了政府与公民、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创新。 5. 电子政务一体化 电子政务一体化是指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和业务系统的电子化和信息化建设,并 通过建设统一的政务平台来实现政府各项服务和管理的一体化。通过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府可以实现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电子政务一体化也可以避免信息孤岛和数据孤立,提高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协同能力。 总结起来,电子政务的标准名词解释涉及到数字化政府、政府信息化、互联网 政务、开放数据和电子政务一体化等方面。这些名词解释揭示了电子政务的核心理念和目标,旨在推动政府与公民、企业之间的信息互通和服务优化,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电子政务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推陈出新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电子政务标准规范建设

电子政务标准规范建设

标准化工作是推动电子政务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是确保电子政务系统互连、互通、互操作的技术支撑。按照《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办发〔2006〕11号)、《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信〔2006〕2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要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我国电子政务标准体系以国家标准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标准在应用系统建设中的作用,是关于电子政务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绩效评估的管理规范。近年来,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对于各地方、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发展实践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 一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成效显著 (一)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针对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总体设计缺乏、数据及业务标准各异、安全等级不规范等问题,组织技术、产业标准化等有关方面的机构及人员,在开展《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框架及主要标准明细表》、《强制使用和推荐使用的标准目录》、《提出急需的标准目录并制定实施计划》、《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标准体系框架研究》、《政务信息资源分类编码与应用研究》、《电子政务互操作框架》等多项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框架,并多次征求各方意见,不断修改完善。 我国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框架由总体标准、应用标准、应用支撑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管理标准等6部分组成,见图1。为便于理解和掌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框架,相关方面还研究编写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从工程管理、网络建设、信息共享、支撑技术和信息安全等方面,阐述了电子政务建设中涉及的标准类目、标准名称及重要标准使用说明。

电子政务外网技术标准

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XX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总体架构、IP地址、自治域及路由策略、VPN、QoS、运营商节点机房要求、运维管理及安全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XX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建设,各级政务外网管理部门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061-2007 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 GB/T 25647-2010 电子政务术语 GB/T 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W 0202-2014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接入平台技术规范 GW 0206-2014 接入政务外网的局域网安全技术规范 GW 0206-2015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IPv4地址规划 GW 0207-2015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IPv4地址地方分配部署指南 GWB 18-2019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二期工程(中央投资部分)标准规范运行支撑平台对接与实施规范 中办发〔2002〕17号文件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方案 中办发〔2006〕18号文件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子政务外网 E-government extranet 电子政务外网是按照中办发〔2002〕17号文件和〔2006〕18号文件要求建设的我国电子政务重要基础设施,与互联网安全逻辑隔离,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需要的政务公用网络。 电子政务外网纵向覆盖中央、省、市(地)、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连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等政务部门。 电子政务外网由中央政务外网和地方政务外网组成,地方政务外网由省级政务外网、市级政务外网、县级政务外网组成。本文件内简称“政务外网”指XX省电子政务外网。 3.2 广域网 Wide area network 广域网用于纵向覆盖中央、省、市(地)、县(区)各层级行政区域,由各级行政区域内广域网核心节点设备和各级行政区域之间长途线路组成。实现国家、省、市(地)、县(区)纵向业务的互联互通。 3.3

电子政务工程技术指南

电子政务工程技术指南 一、引言 电子政务工程技术指南旨在为电子政务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和实施提供指导,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交付。本指南将介绍电子政务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并提供一套标准的技术要求和最佳实践,以帮助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在电子政务项目中取得成功。 二、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电子政务已成为现代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电子 政务项目涉及到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公共服务的数字化转型以及政府与公民、企业之间的互动。因此,电子政务工程的规划和实施需要一套科学的方法和标准,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三、电子政务工程的基本原则 1. 用户导向:电子政务工程应以用户需求为中心,提供方便、高效、可靠的服务,满足公民和企业的需求。 2. 统一标准:电子政务工程应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确保系统之间的 互操作性和数据的可共享性。 3. 安全保障:电子政务工程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护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4. 可持续发展:电子政务工程应考虑长期发展和可持续性,采用可扩展的架构 和技术,以适应未来的需求变化和技术更新。 四、电子政务工程的技术要求

1. 系统架构:电子政务系统应采用分布式架构,具备高可用性、可扩展性和灵 活性,以支持大规模用户访问和数据处理。 2. 数据管理:电子政务系统应具备强大的数据管理能力,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分析,以支持决策和政策制定。 3. 安全与隐私:电子政务系统应采用多层次的安全机制,包括身份认证、访问 控制、数据加密等,以保障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 4. 互操作性:电子政务系统应支持与其他系统的互操作,包括数据共享、业务 协同等,以实现信息的无缝流动和业务的无缝对接。 5. 用户界面:电子政务系统应提供友好的用户界面,支持多种终端设备的访问,以提供便捷的用户体验和服务。 五、电子政务工程的最佳实践 1. 项目规划:在电子政务项目的规划阶段,应充分了解用户需求和业务流程, 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目标,并明确项目的范围和阶段性交付物。 2. 技术选型:在电子政务项目的技术选型中,应综合考虑系统的功能需求、性 能要求、安全性和可扩展性等因素,选择适合的技术和平台。 3. 开发与测试:在电子政务项目的开发和测试阶段,应采用敏捷开发和测试的 方法,及时调整和修正项目计划,确保项目按时交付和达到预期效果。 4. 运维与支持:在电子政务项目的运维和支持阶段,应建立健全的运维体系和 技术支持机制,及时响应用户的需求和问题,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持续改进。 六、结论 电子政务工程技术指南提供了一套科学的方法和标准,以指导电子政务项目的 规划、设计、开发和实施。遵循本指南的原则和要求,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可以更

电子政务评估

电子政务评估 1.引言 电子政务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来改进政府运作和公共服务的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政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和推广。为了评估电子政务的效果和影响,本文将对电子政务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标准和指标。 2.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评估 2.1 硬件设施评估 电子政务的基础设施包括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等。评估硬件设施的标准包括设备的性能、稳定性、可靠性以及安全性等方面。例如,计算机的配置是否满足电子政务系统的需求,服务器的负载能力是否足够,网络设备的带宽是否满足用户的需求等。 2.2 软件系统评估 电子政务的软件系统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等。评估软件系统的标准包括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易用性以及扩展性等方面。例如,操作系统是否能够稳定运行,数据库管理系统是否能够高效地管理数据,应用软件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等。 2.3 数据资源评估 电子政务需要大量的数据资源来支持政府的决策和公共服务。评估数据资源的标准包括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安全性等方面。例如,数据是否完整且准确,数据更新的频率是否满足需求,数据的存储和传输是否安全等。 3.电子政务服务评估

3.1 公共服务评估 电子政务的目的是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公共服务。评估公共服务的标准包括 服务的可用性、响应速度、服务范围以及用户满意度等方面。例如,用户能否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方便地获取所需的服务,系统的响应速度是否快,服务范围是否覆盖了各个领域,用户对服务的满意度如何等。 3.2 政府运作评估 电子政务还可以提高政府的运作效率和透明度。评估政府运作的标准包括政府 信息公开程度、政府决策的透明度、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效率等方面。例如,政府是否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政府的决策是否公开透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是否高效等。 4.电子政务安全评估 电子政务的安全性是评估的重要方面。评估安全性的标准包括系统的防护能力、数据的保密性、用户身份验证和访问控制等方面。例如,系统是否具有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数据传输是否采用加密技术,用户身份是否经过严格的验证等。 5.电子政务评估指标体系 为了对电子政务进行综合评估,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体系 包括硬件设施指标、软件系统指标、数据资源指标、公共服务指标、政府运作指标和安全指标等。每个指标都可以有相应的评估方法和评分标准,以便对电子政务进行全面的评估。 6.结论 电子政务评估是评估电子政务的效果和影响的重要手段。通过对电子政务基础 设施、公共服务、政府运作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可以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的效率和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可以对电子政务进行定量评估,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论文

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论文 1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1)可以达到政务业务系统之间相互联通和相互操作的要求。除了许多系统部件之间的协同工作是电子政务所涉及的内容之外,这些部件之间的操作接口同样也是电子政务所涉及的内容,由此可见,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如果接口标准和规范无法达成统一,则很可能对整合系统的顺利运行造成影响。因此,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电子政务系统的相互联通和相互操作,充分保证来自不同厂商的系统能够在统一的接口标准规范下很好地协同工作。 (2)能够推动相关技术产业化。对于电子政务相关技术的产业化而言,标准和规范工作具有非常明显的推动作用。在标准标准和规范的框架下,可以促使更多的厂商参与到市场竞争当中来,从而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基本的产业规模,使整个产业链快速闭合。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当中,可以使得产品的成本得到非常有效的控制,有助于技术产业化目标的实现。 (3)是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一直以来,标准和规范是保护关键技术所有者权利的关键手段。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下,我国在IT产业方面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因而通过标准化的方式来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过

程中,尤为强调产品在系统中的全面应用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目前,我国许多核心技术仍然需要依靠国外,因而采用这些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是非常有必要的,能够为电子政务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全面保障。 2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框架 2.1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的技术路线方向 以下两个方面是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技术路线所包含的主要内容:建立起标准规范框架,并确保其完整性。首先应该经常关注国外相关领域内的所取得的新成果,并且将我国的实际发展情况充分结合起来,努力建立起完整的通用框架体系和电子政务业务规范标准体系,为今后的相关工作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严格遵循紧密结合应用和急用先行的基本原则。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应该密切结合重大专项工程和国家级的电子政务应用示范工程,以便及时将应用成果转化为业务规范和技术规范,然后再通过实践检验使其上升为正式标准,这样的工作模式不仅能够将应用示范工程的示范效应充分发挥出来,同时能够使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得到有效缩短,从而能够更加针对性地开展标准化工作。 2.2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框架的内容 以下几个方面是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内容:规范我国电子政务的总体框架。在现阶段,我国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指南和体系结构是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框架的主要内容。电子政务服务的技术标准体系。该体系的重点是使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

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研究

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研究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个行业都在加紧推进数字化转型,政 务工作也不例外。电子政务(e-government)成为推动政务现代化、 提高领导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在电子政务的 发展中,标准化问题存在着重大挑战,影响了政务数字转型的顺利进行。本文将从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阐述,并分析其意义和重要性。 一、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现状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e-government的发展呈现出多样化、智能化和便利化的趋势。然而,由于标准化问题,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和挑战。尤其在合规性、数据 互通、信息安全等方面面临很大的问题。 标准化是指为了实现行业或领域里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协 调和规范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则、规范和要求,可以帮助企业和领导进 行技术合作和交流,扩大业务范围,提高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因此,电子政务的标准化对于建立优质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体系,加强信息互 通共享,提高行政效率,确保信息安全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之前由各地领导主导,缺乏整体性 和协调性。2013年,国家信息化规划体系的调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了《国家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工作要点(2013-2015年)》文件,明确了推进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这 为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的整体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存在的问题 电子政务标准化问题在我国仍处于相对薄弱的阶段,与发达国家 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标准化体系不完善。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的普及率和完 善程度相对较低。目前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缺乏统一规范,各地领导

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标准规范建设

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标准规范建设

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是政府以公众为中心、以电子政务系统为依托、借助由互联网和其他信息化手段所构建的现代服务体系向社会大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推进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标准规范建设是确保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科学发展、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由之路。 一背景和意义 “管理要科学化、标准化”是“科学管理之父”弗雷德里克·泰勒在其代表作《科学管理原理》一书中阐明的核心观点。“标准化”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务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国家标准GB/T 3951-83)。“标准化”思想最初应用在工业领域,20世纪下半叶以后,新公共管理理论开始兴起,强调将企业生产管理的科学方法引入公共服务领域。此后,西方国家的政府部门逐步在公共部门引入全面质量管理(TQM)、标杆管理(Bench Marking)、平衡计分卡(Balanced Score Card)等标准化管理方法,在提升行政效率、改善公共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电子政务在全球的蓬勃兴起使公众与政府间的沟通交流更加便捷,政府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手段更加丰富。与此同时,公共服务的质量保障问题也变得更加复杂。服务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服务本身所固有的无形性、易变性、不可存储性、提供与消费不可分性等特征使服务质量呈现较大的波动性。数字化手段的引入使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在电子政务环境下,公共服务的提供和消费大多成了虚拟化的过程,人工服务被机器服务所替代,影响服务质量的不确定性因素大量增加。然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作为电子政务价值的主要体现,高服务质量不仅是电子政务绩效的体现,也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加强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标准规范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是强化服务管理和控制,确保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 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标准规范建设意义深远:第一,标准规范的建立将为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质量提供保障,改善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第二,建立一整套经过科学分析和实践验证的“样板”或“标杆”,引领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向,避免各地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各自为政和盲目发展现象;第三,便于各地政府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标准发现差距,获取工作改进的思路,减少在重复性事务上独立摸索和尝试所耗费的时间和其他成本;第四,为上级政府部门开展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绩效考评提供参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内容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的要素构成。 本标准对总体设计要素选用以及总体设计中使用的方法给出了指导性意见。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业务系统的总体设计,包括系统顶层需求分析和系统体系结构设计。 其他信息系统的总体设计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567—2006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 19487--2004 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系统体系结构system architecture 一个系统的基本组织,表现为系统的构件、构件之间的相互关系、构件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设计和进化的原理。 3.2构件component

系统的组成部分,可以是子系统、硬件部分或软件部分。 4一般要求 4.1 系统总体设计目标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的目标是:确定系统所支撑的政务活动的范畴,明确系统在其所属电子攻务框架中的位置与作用,给出满足系统需求的一种解决方案,确保电子政务系统的无缝集成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4.2系统总体设计开展时机 在进行大中型或综合性〔含多种软件和/或硬件成分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时,应按照业务应用的要求,在下述时机开展系统总体设计: a>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进行立项阶段系统总体设计, b>在批准立项后进行实施阶段系统总体设计。 立项阶段系统总体设计与实施阶段系统总体设计应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其简化为一个过程。 4.3 系统总体设计范围 系统总体设计范围包括系统需求分析和系统体系结构设计两方面: a>系统需求分析要素 1>业务组织结构; 2>系统业务功能; 3>部门业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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