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总则1.1为保证项目质量,规范集团公司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升项目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与信誉,按照《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铁路项目总公司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1.2建设项目必须坚强“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施工单位想牢固确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和进度、质量和效益的关系。1.3施工单位想鼓励工程经理与技术人员采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针对施工难点开展QC小组活动,争创优质项目与精品项目。

1.4项目质量管理应贯彻“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模式,仔细实施ISO9001准绳,建立健全质量确保体系,使建设项目质量处于有序可控状态。1.5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谨代表人与主想负责人是项目质量的第一职责人,对承建的项目质量负主想职责;主管生产副职对项目质量负直接领导职责;总项目师对项目质量负技术职责;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对项目质量负有关的管理职责,工程经理部行政领导与技术负责人对项目质量负直接职责,并按各自的责任对其承建的项目工程质量负终身职责。1.6各子(分)公司、工程经理部(指挥部)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机

构或专职人员,施工生产作业班组或车间应配备兼职人员,建立健全质量确保体系与监控网络。专(兼)职质检人员应选择职责心强,坚强原则、具有一定技术水平与施工经验的项目技术人员担任。各级项目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与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并机构或调换人员。集团公司提倡各单位实行安质人员派驻制。1.7制定完善项目质量职责制,实行项目质量逐级负责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项目质量。2十二项项目质量管理制度2.1项目质量职责制。工程项目质量的行政领导人、工程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谨代表人,想按各自的责任对其经手的项目质量负终身职责。2.2开工报告制是国家规定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程序中的一项重想环节。由施工单位根据规定的格式与内容填写开工报告,报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同时报告写捏2在申请开工报告之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完成施工准备工作。2.3设计文件分级审核制。施工单位收到设计文件后,应按规定分级审查核对,并建立专门的设计文件审核记录或台账,注明审核人员、日期及审核结果等。2.4变更设计报批制。变更设计由施工技术部门负责,按照项目工程现实,提出变更设计报告及相应发生的项目增减数量报设计单位(或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起施行。同时应建立变更设计台账或记录。在未得到设计单位书面批准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设计。2.5测量双检制。施工

测量与放线放样必须坚强双检制,即两次测量组分别测量或一项测量组分别用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2.6技术交底制。技术交底分为建设单位或主管上级主持,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与施工单位逐级向下进行的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书格式应准绳,字迹、图表应清楚规范,有复核签字,交接双方签字。具体工作由施工技术部门负责。

2.7项目试验制及检验仪器的检测制。各级试验机构必须获得资质等级与计量认证,试验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试验设备仪器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检定与校验。2.8隐蔽项目检查签证制。2.9项目质量检查制。项目质量检查一般分为日常检查与定期大检查。日常检查指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定期大检查指工程经理部按月,子(分)公司(集团公司指挥部)按季,集团公司按半年由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与的定期质量大检查。检查时填写《质量检查确认单》(附表)。2.10质量验收评定制(详见本办法第4章:项目质量检验评定)。2.11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详见本办法第6章:事故统计报告与处理)。2.12项目质量奖惩制(详见本办法第7章:质量确保金及质量奖罚)。3项目质量监督检查

3.1质量检查是确保项目质量的重想环节。质量检查想以预防为主,以减少事故的发生与损失。开工前监督检查内容及想求:3.1.1施工合同、开工报告已办理。3.1.2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满足开工需求。3.1.3施工调查,

复测工作已完成。3.1.4图纸会审,技术咨询工作按规定执行,并有记录。3.1.5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审批。3.1.6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前已进行有关培训。3.1.7质量确保体系已根据ISO9001准绳建立。3.1.8工地试验室满足项目需想,符合有关行业的想求,并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3.1.9复工项目亦应根据上述想求进行检查。3.2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内容及想求3.2.1测量放线正确,精度符合想求。3.2.2根据设计文件、技术准绳、施工规范工艺想求组织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设计、合同及《验标》想求。3.2.3变更设计履行审批程序。3.2.4项目日志等施工记录填写及时、真实、准确、完美、签认齐全、符合想求。3.2.5相关确保项目质量的措施,已制定与落实。3.2.6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按规定检查,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齐全,并经有关人员签认。3.2.7严格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记录齐全。3.2.8混凝土、砂浆试件,填筑土方密实度等按规定想求进行试验与检查,强度与密实度符合想求。3.3隐蔽项目检查签证3.3.1项目在隐蔽前,先由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质检项目师预检,再按规定的时间想求报监理项目师检查签证后方可隐蔽施工。3.3.2隐蔽项目检查证应按有关规定或业主想求由技术负责人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3.3.3隐蔽项目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3.3.4隐蔽项目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

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4项目检验质量评定4.1项目质量评定结果是考核企业或单位完成质量指标的依据与进行验工计价的凭证。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根据相关行业的《项目质量检验评定准绳》及合同规定条款实施。一般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项目进行检验评定,当项目由若干次单位施工时,总包单位应对质量检验评定负总责。4.2经检验评定不合格的工程,应及时评审并填写严重(一般)不合格品的台帐与记录,采取整改或返工措施,经专职质检人员验证,消除发现的不合格品。4.3单位项目的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总项目师或主管生产的副职主持,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参与,评定结果想有监理签字认同。4.4内部验工计价签证制度由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筹集资金的建设项目工程,验工计价前必须经质量检查项目师对项目质量查审签证后方予计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4.4.1项目质量不合格或构成质量事故尚未处理者;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环境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应坚持责权利明确、程序公正、监管严格、处罚有力、追责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应强化检查指导、远程监控、技术论证、安全质量综合评价、风险预警预防等手段。 第五条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应依法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查、查证,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第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监理等职能部门应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养一支懂技术、懂法律、懂管理的施工质量监督管理队伍。 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在负责工程项目的同时,也应重视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二章监督职责

第八条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 第十条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工程施工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个环节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检查和抽查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施工技术水平,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建设项目的质量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工艺、施工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提供有关工程施工质量的技术支持,确保工程施工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三章监督措施 第十七条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工程项目的全程监控。

项目部-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模板)

中国交建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交建)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质量委员会)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委员会是中国交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质量委员会由中国交建领导及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第三条质量委员会依照国家《建筑法》、《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接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中国交建总裁为质量委员会主任,主管质量工作的副总裁为常务副主任,总工为副主任,中国交建各部门、各事业部主要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为质量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质量委员会下设中国交建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每年从中国交建质量专家库中抽取组成,负责本年度相应奖项评审工作。 第六条质量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质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质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交建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 第三章质量委员会主要职责 第七条质量委员会要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制定中国交建质量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标准。 第八条质量委员会负责考核、评价各单位质量管理工作。 第九条质量委员会研究部署中国交建质量工作和质量活动,对各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服 - 38 -

务。 第十条质量委员会组织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解决重大质量问题和争端。 第十一条质量委员会组织开展质量奖评选及创优工作。 第十二条质量委员会引进、推广先进质量理念,组织开展重大质量课题研究,推进质量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工作。 第四章质量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质量委员会的决定,质量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提出改进公司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建议,编制质量规章制度及年度计划。 第十四条质量委员会办公室传达质量委员会各项指示和决定,并督促检查落实,按时完成年度考核,及时提出工作报告。 第十五条根据质量委员会的部署,质量委员会办公室督促各单位开展质量工作,组织质量检查,分析形势,总结工作,交流经验,保持质量监管体系有效运行。 第十六条质量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质量委员会及质量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十七条质量委员会办公室完成质量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质量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研究质量工作,适时召开质量工作会议,会议由主任或者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质量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遇有重要质量工作研究时,由质量委员会办公室报请主任或者常务副主任批准后,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议。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由质量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安排。 - 39 -

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通用8篇)

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通用8篇) 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篇1 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贴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贴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贴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

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理解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一样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职责。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职责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职责并做来源理。 二、岗位培训制度 1、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2、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景,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3、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回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资料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4、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试优秀者将视情景予以奖励。 三、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景,下列必须复核: 1、放线、定位、基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试压、堡坎护坡、指示灯、压力表。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贴合设计规范。 2、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试、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贴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3、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砂垫、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要贴合标准。 4、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要经分管技术负责人核实。 四、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利、交通部门是招标人的,监督执法由发改委负责。 纪检监察机关对招投标执法监督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直接对招投标活动及工程重大变更、投资追加、决算审计、工程验收等方面进行具体的监督。 第九条备案。严禁乱上项目和未批先建等行为,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后,建设单位要经规划设计、评审、行署领导审定等程序,在进入招投标前十五日内将相关资料向纪检监察机关各案,并将备案结果告知地区招投标中心,未备案的,不得进行招评标程序。 第十条资质审查。执法监督部门要严格审查招标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资质、设备和技术等情况,坚决杜绝假资质、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凡在工程建设中出现违规违纪等问题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本辖区的工程建设活动。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版 1.目的 为确保XX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顺利开展,并最终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方的要求;特制定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策划、施工准备、施工设计、施工质量和质量服务的控制; 3.项目质量管理职责及权限 项目部经理的质量职责 1、项目部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3、负责组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其有效运行,并在运行中不断改进; 4、根据公司质量目标控制计划要求,组织编制质量目标实施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 5、组织编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并合理进行资源配备人员、设备、资金等; 6、负责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处理好费用、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抓好进度和费用管理; 7、主持建立项目的激励机制,根据公司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质量奖罚办法方案; 项目部副经理的质量职责 1、项目部副经理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执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 3、全面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目标实施计划的落实; 4、监督检查各部门质量职责的执行情况,协调和处理有关接口工作; 5、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并领导处理质量缺陷工作; 6、项目部经理缺席时代行经理职责处理质量管理工作紧急事务;

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1、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技术标准和规范; 3、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协调质量相关部门的接口工作,检查质量职责的落实情况,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改进措施; 4、主持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目标实施计划,并进行宣传和贯彻; 5、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熟悉和审查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严格按要求施工, 避免施工错误发生;当发现设计图纸及文件有差错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严把审核关,在自行设计和计算时,必须履行设计计算、复核、审定程序,三者缺一不可,以杜绝或减少错误发生; 7、组织和审查施工方案,优化设计,使方案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主要施工方案要吸收操作层有经验的人员共同研讨,使其符合实际,便于实施; 8、领导试验、测量、质检、计量工作,对四个重要控制环节进行全面技术管理,要切实实行协调、指导和把关,使其处于受控状态,并有效运行; 9、负责技术交底,使管理层和操作层切实明确各自质量职责和具体工艺要求; 10、审定测量队恢复定线成果和特殊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实施方案; 11、审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及实施方案;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贯彻国家计量法规和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确保试验、测量设备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确保测量试验数据准确可靠; 13、审定质检、测量、试验方面的检测成果和试验报告; 14、组织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落实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再次发生; 15、代表项目部发布质量信息,并及时处理来自内部及外部的质量信息; 16、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7、负责开展精品工程及优质工程活动,制定实施措施,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项目的具体奖励办法; 18、组织项目技术质量的总结和交流; 19、负责组织交、竣工资料整理及施工总结;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监督管理原则及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监察工作,提高审计监察工作质量,根据审计监察中心工作职责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以公司各种资金来源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筑物维修、装修改造、水电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景观绿化以及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等工程。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目的,是促进项目建设有关部门或单位加强管理,保障建设、修缮投资合法、合理使用,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第二章监督管理事项 结合公司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地性和可执行性,本办法主要从材料设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管理、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成本招采共计五大类进行督察,逐项进行全过程重点监督监察落实,以达到全面督促管理人员履职,把控过程风险,切实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目的。 一、材料设备类 对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式选择、采购价格及合同签订、合同价款结算、设备和材料验收、仓储保管、废旧物资管理等进行监督监察。(一)材料招采、封样 项目材料设备采购中,审计监察中心全程参与,监督招采流程的合规、合理、公平、公正性。 招采约谈阶段,所有投标单位需提供材料设备样品(实体或图册),统一确认材料标准,参与最后一轮约谈的合作单位需提供实体或图册样品,定标前监督招采部门现场封样,确认提供2套样品(施工现场一套,招采部门一套)。(二)材料进场验收

涉及项目开工至项目结束,所有材料(包含甲供及乙方采购)的进场验收;审计监察负责监督监察以下内容。 1.材料进场记录表(详见附件9《材料进场验收表》); 2.材料进场验收影像资料(水印相机带时间与定位); 3.合同要求提供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4.封样材料的登记台账; 5.现场监督监察:监督监察项目包含封样室样品的合规性、进场材料与样品的一致性; 6甲供材出入库登记领用记录表。 二、工程质量类 (一)工程施工工序验收资料(重点关注:隐蔽工程、道路管网、防水、外墙外保温等) 1.工作面交接验收资料(详见附件3《工作面移交验收表》); 2.工序验收资料(详见附件5《工序验收检查清单》、附件6《隐蔽(工序)验收记录表》); 3.各楼号、各工序影像资料留存(水印相机带时间与定位); 4.隐蔽验收影像资料(水印相机带时间与定位); 5.样板先行(详见附件7《样板先行清单》),监督监察样板先行落实执行情况; 6.主体浇筑的混凝土质量缺陷影像资料(在缺陷位置用记号笔标明楼号、楼层、轴线,并留存维修前、维修中、维修后的影像资料); (二)现场抽检、实测实量(详见附件2《厚疆工程评估体系》)依据图纸、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质量风险点、关键部位工作等进行检查并实测实量,综合评估; (三)项目验收、移交 主要审核竣工验收程序;验收报告编制;资产移交;工程资料归档等;1.验收标准、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意见、整改后复验情况及验收成果文件;具体内容和流程依据集团下发的《厚疆集团工程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2.参与关键节点验收(详见附件4《大节点验收表》),对项目自行验收成果进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版) 1.目的 为确保XX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顺利开展,并最终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方的要求。特制定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策划、施工准备、施工设计、施工质量和质量服务的控制。 3.项目质量管理职责及权限 3.1项目部经理的质量职责 1、项目部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3、负责组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其有效运行,并在运行中不断改进。 4、根据公司质量目标控制计划要求,组织编制质量目标实施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 5、组织编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并合理进行资源配备(人员、设备、资金等)。 6、负责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处理好费用、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抓好进度和费用管理。 7、主持建立项目的激励机制,根据公司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质量奖罚办法(方案)。 3.2项目部副经理的质量职责 1、项目部副经理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执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 3、全面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目标实施计划的落实。 4、监督检查各部门质量职责的执行情况,协调和处理有关接口工作。 5、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并领导处理质量缺陷工作。 6、项目部经理缺席时代行经理职责处理质量管理工作紧急事务。

3.3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1、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技术标准和规范。 3、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协调质量相关部门的接口工作,检查质量职责的落实情况,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改进措施。 4、主持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目标实施计划,并进行宣传和贯彻。 5、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熟悉和审查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严格按要求施工, 避免施工错误发生。当发现设计图纸及文件有差错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严把审核关,在自行设计和计算时,必须履行设计(计算)、复核、审定程序,三者缺一不可,以杜绝或减少错误发生。 7、组织和审查施工方案,优化设计,使方案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主要施工方案要吸收操作层有经验的人员共同研讨,使其符合实际,便于实施。 8、领导试验、测量、质检、计量工作,对四个重要控制环节进行全面技术管理,要切实实行协调、指导和把关,使其处于受控状态,并有效运行。 9、负责技术交底,使管理层和操作层切实明确各自质量职责和具体工艺要求。 10、审定测量队恢复定线成果和特殊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实施方案。 11、审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及实施方案。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贯彻国家计量法规和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确保试验、测量设备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确保测量试验数据准确可靠。 13、审定质检、测量、试验方面的检测成果和试验报告。 14、组织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落实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再次发生。 15、代表项目部发布质量信息,并及时处理来自内部及外部的质量信息。 16、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7、负责开展精品工程及优质工程活动,制定实施措施,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项目的具体奖励办法。 18、组织项目技术质量的总结和交流。 19、负责组织交、竣工资料整理及施工总结。

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前言 项目质量管理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环节,也是保证客户满 意度的关键环节。为了不断提高项目部工作效率和促进项目顺利推进,制定本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以规范和完善项目质量管理 工作,并对质量标准进行考核,以实现精益求精、追求卓越。 二、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 1. 质量目标 项目部以客户满意度为质量目标,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2. 质量控制 项目部从项目开发到项目实施及验收,都要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流 程进行,确保所有环节都能符合要求。其中,以下是质量控制流程:•确定质量目标和要求; •制定质量计划并严格执行; •开展项目实施,并严格按质量要求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 •完成项目,并按时提交验收报告。

3. 质量责任 项目部质量责任人必须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确认质量计划,并组织质量项目管理与实施工作; •贯彻执行质量控制方针; •对质量检查出的不符合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 •确保质量监督完成,并提交验收报告。 4. 质量人员 项目部应配备专业人员,包括质量管理人员、工程师及中级技工等,确保项目质量的全面把控。 5. 质量检查 项目部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进行质量检查。其中,重要环节应开展全过程跟踪和监督,保证质量的连续性。 6. 质量档案 项目部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质量的文件、记录、图纸等进行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档案齐全、完整、准确、可靠。 7. 质量改进 项目部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通过总结经验、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方案等措施,切实提高项目质量水平。

三、考核办法 项目部对于质量管理及工作绩效,采用定期考核、专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评估。 1. 定期考核 项目部定期开展质量考核,一般为半年一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质量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质量控制、质量检查的实施情况; •质量环节完成情况。 2. 专项考核 项目部对特殊项目或特殊性质的工程项目进行专项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管理考核; •质量管理考核; •成本管理考核。

项目管理的监督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的监督管理办法 引言: 项目管理的监督是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达到预期目标的关键环节。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文将介绍一些项目管理的监督管理办法,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监督和管理项目。 一、建立明确的项目管理流程和制度 1. 定义项目管理流程:明确项目管理的各个阶段、工作内容和交付物,并建立相应的流程指导项目实施。 2. 设立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管理的规范和制度,包括项目启动、计划编制、执行控制、变更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程序。 二、确定项目监督的责任与权限 1. 项目监督团队:组建专门的项目监督团队,由具有项目管理经验和技能的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监督和协调工作。 2. 确定监督职责:明确项目监督团队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对项目进展、资源使用情况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监督。 三、建立有效的沟通与报告机制 1. 沟通渠道: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项目各方之间的信息交流畅通,及时传达项目进展和问题。 2. 定期报告:制定定期报告机制,向相关利益相关者提供项目的进展情况、风险和问题,并及时汇报解决方案。 四、制定绩效评估与控制指标 1. 设定绩效指标:根据项目目标和计划,设定合理的绩效指标,包括时间进度、成本预算、质量要求等。 2. 绩效评估与控制:定期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估和控制,比较实际绩效与计划绩效的差异,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五、监督项目风险管理 1. 风险识别与评估:对项目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确定关键风险和应对措施,并跟踪风险的演变和处理情况。 2. 风险监控与应对: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风险,确保项目进展不受重大风险的影响。 六、加强质量管理与审计 1.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要求。 2. 项目审计:进行项目审计,对项目的执行情况、成本使用、合规性等进行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定期评估与持续改进

项目质量检查管理办法

项目质量检查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项目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和实施。然而,项目 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成果。因此,制定一 套科学的项目质量检查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二、质量检查的目的 项目质量检查的目的是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以提 高项目的质量和顺利完成。通过质量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 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项目的进展和成果符合预期。 三、质量检查的原则 1.全面性:质量检查应涵盖项目的各个环节和领域,确保全面实施。 2.及时性:质量检查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及早发现和解 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科学性:质量检查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确保检查结果准确 可靠。 4.公正性:质量检查应公正、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公平评 价项目的质量。 四、质量检查的步骤

1.确定检查对象: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确定需要进行质量检查的对象,包括项目的各个环节和关键节点。 2.制定检查计划:根据项目的进度和要求,制定质量检查的计划,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内容等,确保检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开展检查工作:按照制定的检查计划,进行相应的检查工作。包括对项目的各个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检查,以及对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4.收集信息:在检查过程中,及时收集相关的信息和数据,记录下来以备参考。 5.总结分析: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总结和分析,找出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6.制定整改措施:根据总结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7.监督跟踪: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质量检查的内容 1.目标管理:包括项目的目标设定、目标达成情况等。 2.流程管理:包括项目的流程设计、流程执行情况等。 3.资源管理:包括项目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管理情况。 4.风险管理:包括项目的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措施等。

基建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基建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基建管理责任,提高公司基建管理工作专业化水平,强化建设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平稳有序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项目部大中型基建项目从项目投资方案通过始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的监督检查管理。 小型工程项目由项目部自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公司将参照本实施细则,对部分重点小型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公司相关部门职责: (一)公司工程质量部负责对项目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到岗及履责、强制性条文落实、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程进度、设计变更等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质量、安全、进度等专项检查和综合性检查;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项目预算、跟踪审计和合同结算的监督检查,参与工程设计变更检查; (三)公司运营部负责对项目部采购及施工承包单位分包采购等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司办公室负责对项目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在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设计文件、来往函件、施工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等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五)公司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项目部的职责: (一)建立工程检查制度,组织对工程项目开展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工程检查验收,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二)视项目工期,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对监理、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包括监理行为、实测实量抽检、工程分包、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 (三)定期对照公司和项目部制度规定,对项目部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 (四)将本单位组织开展的专项检查和月度检查的书面材料发送公司工程质量部。 第二章检查依据和原则 第五条检查依据: (一)公司现行管理制度、流程以及相关通知要求; (二)公司批准的项目投资方案、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工程工期; (三)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绩效和安全目标责任书; (四)项目部提交备案的有关项目信息和证明材料; (五)项目部与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等。 (六)现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有关施工安全检查、施工质量验收、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等有关规范性文件以 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第六条检查频次安排: (一)对工期小于3个月内的项目,原则上仅安排开工前和投入运营前的综合检查;

xx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xx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xx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生产、干部、资金”四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南省水利厅派驻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作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纪监组)按照统一管理,分类、分级的原则,认真履行对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实施监督。内容包括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招投标、材料物资采购、合同管理、验收等工作全过程。严格查处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条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由业主法人代表担任,项目法人必须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及物资设备的采购等,必须按照规定实行招标,严禁私自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和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

必须有纪检监察组参加,同时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对招标结果签字确认。 第五条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参加招投标的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和业绩,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六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双合同”制。建设项目必须依法依纪签订工程合同和廉政合同,按合同约定组织实施,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与合同约定有变更的,一律按程序报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约定。未签订“双合同”和不报告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建设项目竣工时,不得组织验收;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代理以及物资设备采购合同不得全额支付款项。 第七条严格执行竣工决算审计制。xx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竣工决算审计。纪检监察组负责配合国家审计机关组织开展的审计调查、竣工决算审计等审计工作,并督促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八条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质量、监理、安全管理以及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其职责。 第九条加强对指挥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要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纪执法,自觉遵守指挥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遵循勘察设计、招投标代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展和建筑业的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目的、任务、原则、组成、职责等方面,下面将从这些方面进行介绍。 一、目的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通过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周期和成本,保证建筑安全,保护自然环境,防止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任务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按规划、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保障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同时,还需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问题、隐患和违规行为,做出合理的处理措施,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

(1)依法管理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建设 工程项目。 (2)综合治理原则。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对建设工程项 目进行监督管理。 (3)风险管理原则。通过分析、评估、控制和应对建设 工程项目中的各类风险,达到安全、高效、经济的建设目的。 (4)公开透明原则。加强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工程建 设过程和质量标准,促进社会监督。 (5)社会责任原则。所有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各方应承 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保障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 四、组成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组成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机构、监理机构、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单位等。各方之间需要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1)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各类建设工 程项目的评估、审批、监察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2)监理机构。主要负责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全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施工进度和成本控制等工作。 (3)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活动的实施。 (4)设计单位。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方案制定和设计工 作。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工程监督管理方法Lt D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工程的监督管理,标准工程工程建设市场,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程工程的优质、平安和廉洁高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监督检查机构 二、监督检查职责 〔一〕监督检查小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被监督检查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纪律等行为,有权责令被监督检查单位停止该行为,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监督检查小组对被监督检查单位执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各监督检查小组牵头单位及时向建设工程工程监督检查小组汇报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工程前期工作监督检查内容 1、加强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管; 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标准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 3、依据?招标投标法?,以政府投资工程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实行公开招标; 4、加强对工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科学组织施工,标准设计变更; 5、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标准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 以上监督检查由发改委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方法。

〔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内容 1、加强工程建设质量过程的监管,推行管理骨干根本固定、职责明确、标准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 2、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3、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和管理目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各方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标准试生产管理; 4、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5、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和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规划行政执法力度。 以上监督检查由建设局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方法。 〔三〕工程资金监督检查小组内容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2、加强工程建设工程资金监管,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概、预算管理,控制建设本钱,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工程建设资金的平安; 3、对中央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严格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专款核算、专人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 以上检查由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方法。 四、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小组牵头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 〔一〕组织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听取被监督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建设工程的情况汇报;

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将xx项目打造成品质工程,确保工程实体内实外美,质量管理中实行“零容忍”。 第二条:xx项目所有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确保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第三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各自工程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要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 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项目办定期对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考核奖惩,考核结果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第二节: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质量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项目办成立质量督查小组,负责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质量督查工作。

第七条:监理单位制定完善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质量管理体系》和《监理大纲》等;施工单位编制上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等上报项目办备案。 第八条:认真落实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落实质量责任,建立《质量责任清单》,逐级逐层签订《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根据分项工程划分,建立质量责任卡;根据项目特点,针对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各施工单位编制《质量控制清单》,根据《质量控制清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部审批,项目办备案。 第九条:定期不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形成《质量报告》上报项目办备案。 第十条:项目实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办设置举报专用电话和举报受理人,并对外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转包、非法分包、随意变更设计、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不良行为以及发生的质量问题等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十一条:项目实行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等级与相关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任何单位都不得迟报或隐瞒不报。 第三节:项目办质量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项目办成立质量督查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督查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最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采用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造优质工程。地方、部门和企业可奖励对提高工程(产品)质量有贡献的单位和人员。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专业技术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构配件生产单位的资格(质)等级、生产许可证和业务范围的管理,监督各单位在资格(质)等级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八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公用工程(含实施监理的工程)及构配件生产,均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城市或专业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督、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任务。 第十条国家对工程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是保障工程建设安全与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促进工程建设的科学、规范和高效,制定并不断完善一套科学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即是指对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进行管理,根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项职责,规范各类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的一套规范性文件。 一、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1.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审核,从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多方面进行审批、认证,确保工程建设合法、规范。 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监督 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及时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对施工进度、使用材料、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施工过程规范、安全,避免出现不良质量的工程。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审核 建设工程竣工后,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工程竣工验收情况进行审核,核定建设工程完整、安全使用、满足环保、消防等各

项标准,确保工程合规,以及工程验收资料的审核,从技术、验收等角度逐个核实工程建设质量情况。 4.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检查和验收 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的检查与验收。检查中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系统的建设和规范运作、防火设施的安装情况、灭火器材的购置与位置布置、人员的应急逃生、消防演练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工程的消防安全满足法律法规的标准。 二、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1.规范性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规范性和规范性的统一。 2.实效性原则 监管部门应当始终关注工程建设的实效性,严把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关,确保工程真正达到预期效果。 3.公正性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中需保持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坚决抵制利益冲突。 4.优先性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保证监督管理工作高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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