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包括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包括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包括什么?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力度,推行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该制度旨在保障不动产权利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权益的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包括多个环节,涉及多个法律规定。下面,本文将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对该流程进行分析,以期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知识。

一、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的第一步是申请登记。登记申请人应当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书应当包括不动产基本情况、权利人及权利状况、登记事项、申请人基本情况等。同时,还需要提交有关权利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二、审核材料

登记机构在收到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包括不动产的基本情况、权利的真实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等。审核通过后,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告知登记费用及时间。三、缴纳登记费用

登记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用。登记费用包括登记费、证明费、复印费等。缴纳登记费用前,登记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具体费用标准及缴纳方式。登记机构应当及时将登记费用入库,并开具缴费证明。

四、公告审查

登记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登记的事项进行公告审查。公告审查的目的是向社会公示该不动产的权利状况,保障不动产的交易安全。在公告期间,如果有其他权利人对该不动产的权利状况有异议,应当及时向登记机构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颁发证书

经过审核、缴费和公告审查后,登记机构应当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等证书。该证书是权利人的合法证明,可以用来证明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权利。

六、备案存档

完成不动产登记后,登记机构应当将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备案。这是不动产登记的最后一步,也是保障不动产权利合法性的重要环节。

案例分析:一起房屋出租合同纠纷案

在一起房屋出租合同纠纷案中,石先生作为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李女士。在租房期间,李女士将房屋进行了装修,并通过装修公司与石先生签署了一份《装修合同》。但是,在租期结束后,石先生拒绝归还押金,并要求李女士将房屋恢复原状。

后来,李女士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解决合同纠纷。在此过程中,法院发现石先生曾经将房屋进行了多次转让,但是并未进行过不动产登记,导致房屋的权利状况不明确。最终,法院判决石先生将押金归还给李女士,并要求其进行房屋登记,以明确房屋的所有权状况。

该案例充分说明了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通过登记,才能保障不动产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交

易和租赁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障公民财产权益的重要手段。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法律专家的分析 随着不动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也成为了不动产交易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为不动产交易提供了更为规范、透明和高效的服务,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瓶颈,需要法律专家们深入思考和解决。本文将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出发,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进行分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基础分析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的法律制度,是国家对不动产权利状况的确认和记录,是不动产交易和利用的前提。当前,我国不动产登记法律基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物权法》 《物权法》是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法律。该法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转让、设定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地位和功能。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发生效力”。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我国不动产登记的主要法规。该条例对不动产登记的组织机构、登记范围、登记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和程序。

3.《不动产登记办法》 《不动产登记办法》是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操作规程。该办法对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审查、登记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分析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原来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矿权登记、海域登记、船舶登记、机动车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等分散的不动产登记统一到一个机构进行登记。其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登记等环节。具体分析如下: 1.申请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申请人可以是不动产权利人、代理人或者其他有权利的组织机构。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书、证明材料等文件,填写有关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格。 2.受理 不动产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并记录受理时间和申请编号。 3.审查 经过初步审查后,不动产登记机关将组织专门的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查和核实,包括不动产权利状况、权利人身份、不动产交易的合法性等方面。如有必要,还要进行现场核查和调查。 4.登记

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流程及细则

不动产首次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一、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公告→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二、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者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申请者为个人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4、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审原件留复印件); 6、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审原件留复印件); 7、相关税费完税凭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8、登记询问笔录; 9、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宗地界址坐标、房屋测绘报告等; 10、其他必要材料。 三、收费标准 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免收证书费,共有权利人申请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登记费:(一)建造房屋的,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二)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全额管理事业单位执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标准,差额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 四、工作时限 法定时限:自登记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自登记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不动产转移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一、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二、提交材料

常用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

常用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一)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提交资料及要求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实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1)出让土地提供:《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缴纳凭证(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2)划拨土地提供:政府批复文件、划拨决定书、“一书四方案”(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 5、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收费标准 1、工本费:20元/本 2、登记费:(1)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土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4)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地籍测绘费。 注:新收费标准没出台前,暂按原标准收费。

(四)法定时限 自登记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二、国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提交资料及要求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3、土地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文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等原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6、建筑物、构筑物竣工证明。(原件)。 7、不动产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 8、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收费标准 工本费: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工本费:20元/本 注:新收费标准没出台前,暂按原标准收费。 (四)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三联办业务流程及所需资料

不动产登记(三联办)业务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受理范围 三联办(交易+税务+登记)业务,主要受理存量房屋转移登记。 二、登记流程 (一)资料准备(预审) l、导服台协助申请人就有关登记事项、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提供咨询与引导; 2、不动产登记信息人工查询或自助查询方式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需要以家庭为单位提供住房证明的,由家庭成员分别查询并出具证明; 3、不动产登记信息预审窗口现场办理系统数据对接; 4、房屋测绘窗口负责存量房楼盘表建立及房屋平面图的绘制,向申请人提供业务所需房屋测绘成果; 5、土地测绘窗口负责信息系统房地数据挂接、绘制宗地图、合成业务所需房地平面图; 6、依照登记法定材料目录,由导服台人员协助申请人收集与整理、清点登记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配发专用资料袋统一收存,为正式登记提供必要准备; (二)自助取号 在导服台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按照业务类别实名自助取号; (三)登记受理 1、联办窗口登记人员负责叫号并统一收件,对申请主体与申请

材料进行查验与核对; 2、对申请人登记、交易、涉税事项进行询问并制作统一询问笔录; 3、将全部登记资料传递给窗口交易人员办理合同网签,核对权利人身份,现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交当事人签字确认。(因交易与登记部门系统数据暂时无法推送,对申请人持《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房屋转让业务的,由窗口交易人员采用统一模版打印制式合同交当事人签字确认。) 4、窗口交易人员对有关资料建档,并将已经签字确认的存量房转让合同连同其它登记资料传递给窗口税务人员征税; 5、窗口税务人员根据房屋转让信息由系统自动确认交易价格(车库与柴房交易价格可以提前委托评估公司评估确认),现场打印《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核定通知单》交房屋转让当事人签字确认; 6、窗口税务人员根据纳税资料进行税款征收并开具完税凭证; 7、申请人完税后,由税务复核人员对计税依据、税票、税率、税额进行复核并在有关证明材料上盖章确认; 8、由窗口税务人员将完税凭证连同全部登记资料一并回转至联办窗口登记人员,经查验无误后启动申请,现场扫描各类材料要件,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单》及《不动产登记缴费单》,登记受理完成。 (四)登记审核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包括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包括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包括什么?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力度,推行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该制度旨在保障不动产权利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权益的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包括多个环节,涉及多个法律规定。下面,本文将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对该流程进行分析,以期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知识。 一、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的第一步是申请登记。登记申请人应当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书应当包括不动产基本情况、权利人及权利状况、登记事项、申请人基本情况等。同时,还需要提交有关权利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二、审核材料 登记机构在收到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包括不动产的基本情况、权利的真实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等。审核通过后,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告知登记费用及时间。三、缴纳登记费用 登记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用。登记费用包括登记费、证明费、复印费等。缴纳登记费用前,登记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具体费用标准及缴纳方式。登记机构应当及时将登记费用入库,并开具缴费证明。 四、公告审查

登记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登记的事项进行公告审查。公告审查的目的是向社会公示该不动产的权利状况,保障不动产的交易安全。在公告期间,如果有其他权利人对该不动产的权利状况有异议,应当及时向登记机构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颁发证书 经过审核、缴费和公告审查后,登记机构应当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等证书。该证书是权利人的合法证明,可以用来证明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权利。 六、备案存档 完成不动产登记后,登记机构应当将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备案。这是不动产登记的最后一步,也是保障不动产权利合法性的重要环节。 案例分析:一起房屋出租合同纠纷案 在一起房屋出租合同纠纷案中,石先生作为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李女士。在租房期间,李女士将房屋进行了装修,并通过装修公司与石先生签署了一份《装修合同》。但是,在租期结束后,石先生拒绝归还押金,并要求李女士将房屋恢复原状。 后来,李女士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解决合同纠纷。在此过程中,法院发现石先生曾经将房屋进行了多次转让,但是并未进行过不动产登记,导致房屋的权利状况不明确。最终,法院判决石先生将押金归还给李女士,并要求其进行房屋登记,以明确房屋的所有权状况。 该案例充分说明了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通过登记,才能保障不动产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交

不动产登记流程图

不动产登记流程图 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土地、房屋及其附着物等不动产权利的确认和登记的一项法 律程序。在不动产交易、土地征收、抵押贷款等情况下,不动产登记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保护作用。本文将介绍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图,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该过程。 一、申请登记 不动产登记的第一步是申请登记。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1. 不动产权属证明: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等; 2. 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3. 委托书(如有):如果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登记,需提供委托书; 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二、受理审查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登记机构将进行受理审查。这一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材料完整性检查:登记机构将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2. 权属调查:登记机构将对不动产的权属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 审查合法性:登记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公示告知 经过受理审查后,登记机构将对申请登记的事项进行公示告知。这一步的目的 是确保公众有机会了解并提出异议。公示告知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公告:登记机构将在指定的公告栏或媒体上发布公告;

2. 通知:登记机构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当事人; 3. 网上公示:登记机构将在指定的官方网站上公示相关信息。 四、审查登记 公示告知期满后,登记机构将进行审查登记。这一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处理:如有异议,登记机构将依法处理并作出决定; 2. 权属确认:登记机构将确认不动产的权属归属; 3. 登记证明:登记机构将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确认登记事项的有效性。 五、发证登记 最后一步是发证登记。登记机构将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出具相关的登记证书。这一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证书制作:登记机构将制作不动产登记证书,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等; 2. 证书领取:申请人前往登记机构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 3. 证书备案:登记机构将对发证情况进行备案,确保证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以上就是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图。通过了解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该过程的具体步骤和要求。在进行不动产交易、土地征收等活动时,我们应该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登记,以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保护。同时,不动产登记的流程也可以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参考,以便更好地进行相关工作和业务办理。

不动产证办理流程

不动产证办理流程 办理不动产证的流程主要包括预审、申报、审核、勘测、测绘、合同签订、报批、公示、颁证等步骤。下面将详细介绍不动产证办理流程。 一、预审 预审是不动产证办理的第一步,申请人需要准备资料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预审主要是核实申请人是否满足办理不动产证的条件,检查所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二、申报 在通过预审后,申请人将提交全部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并缴纳相应的费用。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林权证、土地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三、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权利人的身份、产权证明等信息的真实性,检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会要求补充或修改。 四、勘测 勘测是不动产证办理的重要环节,主要是通过测量、调查等手段确定不动产的地理界限、面积等信息。勘测过程中,需要雇佣专业的测量师进行实地勘测,并编制测绘图纸。

五、测绘 在勘测完成后,测绘人员将根据勘测结果进行详细测绘,并制作测绘成果文件,包括二维图纸、三维模型、地籍档案等。 六、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是在办理不动产证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主要是由权利人和权利义务人(即卖房人)签订有关不动产交易的合同。合同中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进行公证。 七、报批 经过合同签订后,申请人需要将不动产的相关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报批,包括合同、勘测和测绘的相关文件等。 八、公示 公示是不动产证办理流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主要是公示不动产的信息并听取意见。公示的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公示 期间内,任何人都可以对不动产的权属情况提出异议。 九、颁证 在公示期结束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公示的情况等,对不动产证进行最终的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颁发不动产证书给权利人,并告知权利人领取时间和地点。 以上是不动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证时,应仔细准备相关材料,并遵守相关程序和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流程

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流程 一、背景介绍 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确认和保护的行为。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是负责处理海淀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的机构。本文将详细介绍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流程。 二、登记申请 2.1 准备材料 在申请不动产登记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身份证明 - 不动产权属转移协议书 - 房屋购买合同 - 房屋测绘报告 - 缴纳相关费用的凭证等 2.2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 1. 线下申请:申请人可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窗口提交申请。 2. 线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官方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材料。 三、登记审核 3.1 材料初审 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如发现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正材料。

3.2 实地勘察 在初审通过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察,以核实不动产的实际情况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一致。实地勘察主要包括对房屋的位置、面积、建筑结构等进行核查。 3.3 调查核实 在实地勘察完成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行调查核实工作,包括对不动产的权属、历史权属变更等情况进行调查,以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4 审核结果通知 审核完成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向申请人发出审核结果通知,通知中会明确登记是否通过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或手续。 四、登记办理 4.1 补充材料 如果审核结果通知中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手续,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尽快补充并重新提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 4.2 缴纳费用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不动产登记相关的费用,包括登记费、印花税等。 4.3 签署协议 申请人需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指定地点签署不动产登记协议,确认登记的事项和责任。 4.4 发放证书 在申请人完成补充材料、缴纳费用并签署协议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给申请人,确认其在不动产上的权益。

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流程

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流程 一、首次登记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 (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苜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林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林地使用合同等权利来源证明: 4、权籍调查资料: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抵押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6、下列情形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2)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流程

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流程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机构怎么审查材料? (1)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a、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b、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c、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d、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a、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b、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c、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a、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b、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c、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d、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屋需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9、属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试行的第一步是预检。在交易登记大厅入口附近设置预检台,也称总咨询台。预检台配备人员和业务申请表及样表,以及联办业务告知单。预检人员需要询问申请人需办理的业务类别,检查申请材料的格式和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并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应申请表。满足要求的申请人可以获得办件号码,不满足要求的需要补充相应材料。 第二步是综合窗口预收件或登记窗口受理。涉及登记与交易税收联办的申请由综合窗口进行预收件,仅涉及登记的申请则由登记窗口进行登记受理。综合窗口预收件需要登记人员负责询问申请人需申请的事项,并清点、收取申请材料。现场支持的税务人员则需要协助登记人员即时对收取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时提出补正意见。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申请,综合窗口预收件后,税收件袋即时转税务部门,并通知申请人当场缴税;不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申请,则由税务人员定期签收、领取。交易件袋按要求转房屋状况查询人员,做好签收。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启用申请资料扫描和推送功能。综合窗口将收到一份申请资料,并将其扫描并推送到交易税务

登记审核部门。同时,已提取的相关字段信息也将一并推送。纸质资料将由登记部门统一存档。为了保证工作的顺畅,各区应根据业务量配置专人进行扫描工作,并在接收到申请资料后立即进行扫描,以便信息及时推送。 在房屋状况查询审核方面,我们目前要求查询人员在领取件袋后,及时将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录入系统。对于当日上午(或下午)收取的件袋,录入时间应在当日上午12点(或下 午下班前)之前,以便系统能够定时进行核心比对。对于每日12点前录入的件袋,我们要求在下午下班前完成审核并出具 结果。对于下班前录入的件袋,我们要求在次日12点之前完 成审核并出具结果。如果查询结果有异议,我们要力争在收件之时起的23小时内处理完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分别反馈 给登记和税务审核部门。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启用房屋状况查询结果线上反馈功能。查询人员在领取件袋后,应将查询结果及时录入系统,并确保录入时间不超过当日上午(或下午)的业务办理时间,以便系统能够定时进行核心比对。对于每日12点前录入的件袋,我们要求在下午下班前完成审核并出具结果。对于下班前

不动产登记流程(精选10篇)

不动产登记流程 不动产登记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公共服务,旨在确保房地产权利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为市场监管和公共利益管理提供必要信息。不动产登记流程是多方面信息、数据和审核的复杂过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银行、不动产经纪人和个人所有者的密切协调。 第一步:准备材料和准确信息 在申请不动产登记之前,所有者应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具体申请人和不动产的相关要求。这通常包括公证和认证的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明、土地使用权证、设计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筑安全评估、物业税记账单、产权转让协议、委托书等证明文件。此外,还需要正确的不动产地址、面积、房屋功能、建造年份等整体有关信息,以便为行政审批部门和银行授信和借贷做好准备。 第二步:提交申请 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后,所有者可以向当地政府或其指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将重点检查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准确性、不动产的实际情况、土地和建筑的合法性、物业租赁和产权转让等相关事宜。如果申请被否决,申请人将获得一个写好理由的书面通知,可以要求重新审查。 第三步:审核和审批

政府机构将审核申请,并制定相应的审核计划,对所有提交资料的信息进行细致检查。如果材料完整无误,所有权证或坐地权证将颁发给所有者。此外,从经济和经济角度的角度来看,银行在此阶段也将完成对不动产的估值和借贷审批程序,并更新相关账户的记录和分类。 第四步:发出权利证明 所有者将获得一个写有权利证明的文件,包括有权办理权利认证、融资证明、转让方案的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对于其他人,这些证明文件说明了他们可能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担保、抵押和转让的范围。维护权利证明颁发机构履行办公职责的各方面利益是一个重要的目标,政府应监管和支持权利权证机构的行为,并保证权利证明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总之,不动产登记的过程是复杂而重要的,它确保了房地产权利的正确性和规范性,并为政府、银行和业主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在过程中严格规范和监管,从而保障全社会的合法权益。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 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动产交易日益频繁,不动产统一登记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任务。为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提高登记效率和准确度,制定本方案。 二、不动产登记范围 1、住宅类不动产登记 a) 住宅楼宇及其附属设施的登记 b) 房屋及其建设工程的登记 c) 住宅用地的登记 2、商业类不动产登记 a) 商业楼宇及其附属设施的登记 b) 商业用房及其建设工程的登记 c) 商业用地的登记 3、工业类不动产登记 a) 工业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登记

b) 工业用房及其建设工程的登记 c) 工业用地的登记 4、农业类不动产登记 a) 农业用房及其建设工程的登记 b) 农业用地的登记 三、不动产登记流程 1、资料准备 a) 不动产所有权证书复印件 b) 不动产权属证明复印件 c) 相关联系明复印件 d) 登记申请书 2、提交申请 a) 准备好相关资料 b) 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 3、资料审核 a) 登记中心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b) 如有不完整或错误,要求补正

4、登记 a) 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 b) 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为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五、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与查询 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平台,方便公众查询不动产信息。 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 1、不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房屋及其附着物以及与土地或房屋有关的其他财产。 2、不动产所有权证书:证明不动产所有权归属的法律证书。 3、不动产权属证明:证明不动产权属关系的法律证明文件。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一、登记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应为合法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具备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2.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应提供其合法存在和代表权的证明文件,并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3. 对于代理人,应提供原权利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登记申请材料 1. 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应填写完整的登记申请书,并签名确认。 2. 权属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权属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转让协议等。 3.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4. 土地证明材料:如果不动产是土地使用权,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明、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 5.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不动产的性质和具体情况,申请人可能

需要提供其他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证书、房屋建筑图纸等。 三、登记流程 1.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将完整的登记申请材料提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 2. 受理与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受理申请并进行材料的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应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告知补正材料的要求。 3. 公示公告: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应进行公示公告,公告期限为30天。公示期限满后,如无异议,可进行下一步 程序。 4. 注册登记:在公示公告期满后,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进行注册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登记结果 1.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根据申请人的权利情况,颁发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应载明不动产的基本信息和权利状况。 2. 公示公告结果:公示期满后,如有异议,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及时处理,并在合法的范围内予以公示和公告。 五、登记数据保护

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试题及参考答案

不动产登记试题 一.填空题 1、不动产登记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查验、登记程序进行登记。 2、不动产登记簿,它反应的是权利人就不动产所享有的权利以及不动产的各种变动。不动产登记簿在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处于权威地位。 3、抵押权分为一般抵押权与最高额抵押权。 4、《物权法》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体现在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簿册,统一登记依据,统一信息平台。 5、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二.简答题 1、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及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有: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 2、不动产登记对象包括哪些? 不动产登记对象包括: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3、抵押财产的范围是什么?不得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范围是什么? 抵押财产范围包括: 1、建设用地使用权; 2、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3、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4、海域使用权 5、依法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6、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包括: 1、土地所有权、海域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 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的教育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有争议或权属不明的不动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4、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情形有:

不动产登记中心流程图

不动产登记中心流程图 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一)流程 不动产综合申请受理(初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二)时限 楼房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独宗地3个工作日。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登记、预告登记、预告抵押登记 (一)流程 不动产综合申请受理(初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二)时限 楼房登记1个工作日,独宗地3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A1-A12 注:因权利人原因,限期不能办结的除外。

不动产权证办理要件 一、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一手房):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如共有提供共有人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 3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原件; 4 网签合同或购房合同(老楼无需网签合同)、房款交齐证明(各别楼盘有); 5 完税证明(税务部门现场出具)。 注:如委托,需当场签订授权委托书或公证委托,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材料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车库80元/件、回迁安置免收) 二、存量房转移登记(二手房): (1)、原土地是出让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如共有提供共有人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 3 不动产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协议、继承、析产、赠与、判决书等); 4 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5 完税证明(税务部门现场出具)。 注:如委托,需当场签订授权委托书或公证委托,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材料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车库80元/件)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流程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流程 一、权属调查 权属调查是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核心,是保障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的关键; 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1 号文件要求,对于已完成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开 展补充房屋调查;对于已完成地籍调查尚未登记发证但符合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对原有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核实,并对地上 房屋等建构筑物进行补充调查,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对于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均未开展过权籍 调查的,应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 ①权属调查主要包括:调查核实宗地和房屋的权属情况、实地指界、设置界标、丈量宗地界址边长和房屋边长相关距离、绘制宗地草图及房屋权界线示意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 ②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a、宗地状况调查;应根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要求, 借助工作底图和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结合现场核实,调查每宗地的土 地坐落与四至; b、宗地权利人状况调查;包括调查核实权利人或实际使用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单位性质、行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明、代理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明等,属于宅基地的,除了调查记录土地权利人的情况外,还应调查权利人家庭成员情况, 复印权利人家庭户口簿等资料; c、宗地权属状况调查;调查核实确定土地权属性质、使用期限等,

以及宗地是否有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和共有情况;宗地批准用途和实际用途等; d、权利人和宗地界址清楚,四邻无争议,因不符合相关政策不能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的,可依实际使用情况记录实际使用人和实际使用范围,在地籍调查表说明栏中,注明“该权利人为实际使用人,因不符合 XX 规定暂不予确权登记;”将调查成果录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e、存在权属争议的,划为争议宗,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待权属争议解决后再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③房屋权属状况调查 a、房屋权属来源调查;应依据房屋产权人提供的房屋建设批准手续、符合规划材料等,以及房屋买卖、互换、赠与、受遗赠、继承、查封、抵押等其他房屋产权证明,记录产权人,并将产权证明留复印件或拍照留存;产权共有或有争议的,记录共有或争议情况; b、房屋状况调查;宅基地范围内的房屋,调查主要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层数、墙体归属、建成年份等;主要建筑物指具有上述合法权属来源材料、主要用于居住的房屋;附属设施如仓库、圈舍、门房等不用作权属界线但为永久建筑结构的,可在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中简要记录其相关信息,说明其位置、用途、数量等; ④界址调查 a、宗地界址调查;按照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要求做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调查指界,实地设置宗地界标并丈量边长和关系距离,确保宗地权属清楚、界址清晰界址空间相对位置关系准确; b、对土地权属来源资料齐全,界址明确,经实地核实界址无变化

不动产登记知识课堂

不动产登记知识课堂 一、不动产登记概述 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事实记载于国家专门设立的不动产登记簿或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行为。通过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确认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变动,维护不动产交易的秩序和安全。 二、登记程序与要求 1. 登记申请: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3. 公告:对于某些特定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如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需要进行公告。 4. 登记簿记载:审核通过后,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事实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 5. 颁发证书:对于需要颁发证书的不动产物权,如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 三、登记种类与内容

1. 初始登记:对新建的不动产进行初始确认,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 2. 变更登记:对已经存在的不动产物权进行变更,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等。 3. 注销登记:对已经不存在的不动产物权进行注销,如房屋被拆除、土地使用权到期等。 4. 其他登记: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等。 四、登记资料与档案管理 1. 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管理和保管,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属证书等。 2.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完整、安全、有效的原则,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可用性。 3.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度和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50年。 4.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 五、登记权利与义务 1. 不动产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并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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