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市场现状及管理

我国土地市场现状及管理
我国土地市场现状及管理

我国土地市场现状及管理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高速增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土地的需求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计划经济指导下的长期实行土地无偿使用制度留下许多弊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市场面临着适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历史转变,无论是城市土那个系到国民经济水平的良好发展。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土地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完善措施。

土地市场是指土地这种特殊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在我国社会发展中占有核心地位。目前在我国土地市场经济体系中城市土地市场占主导地位,在逐步走上比较规范的发展道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当前我国城市土地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市土地市场价格不等,价格机制不合理。

长期以来不仅我国土地本身在地租和税费方面缺乏理念界定,而且在房地产经且营过程中的税费也处于混乱状态,这就导致土地市场在进行土地转让时具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发生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土地低偿使用。用地单位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只需支付较少征地成本,导致多征用的土地闲置;

第二,土地出让的地价偏低。协议方式导致地价普遍偏低,开发商利用此点扩大自己的用地需求,导致商品房大量兴建又空置。

另外,城市土地市场价格不等,与实际土地价格不符。经营性项目用地价格较高,而工业性项目价格较低,与实际土地价值完全不符。

行政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完善。

现阶段,我国土地市场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土地使用权作为商品进入市场之后,经常将房地产交易作为土

地交易,土地市场管理部门在制定土地市场体系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土地实际出让形式太过单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起到的作用程度不高,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没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各个企业之间在实际竞争过程中缺乏一定的公平;土地租赁市场在管理上缺乏一套有效的制度,目前还有待进一步的改善;部分土地市场制定的法律规定还需要进一步健全,缺乏一套有效的约束机制。

开发区占用了大量的土地面积。

盲目规模扩大,很大程度上给土地管理造成了巨大压力;对外政策放宽使得土地替换行为严重,经常私自将土地的利用方式与功能改变等。

2、完善城市土地市场的具体措施

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使土地市场管理有法可依。

土地市场要想正常有序地运行下去,其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以确保土地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能够有一套有效的法律作为依据,能够有规章制度可以遵循,树立起良好的市场顺序。还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税收制度,有了制度的约束,土地交易双方才不会发生偷税漏税行为。总之,一定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力度。

进一步强化土地市场透明度,确保土地交易过程的公开与公平。

土地市场交易信息应坚持公开与公平性,以此为投资决策者提供有利的依据,政府通过揭示市场信息,可以让社会对政府土地实际供应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以此确保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朝着正确的方向不断迈进。另外,还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标准土地价格和切实可行的的土地价格管理方法。

3、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市场存在的问题

“三农”问题一直得到大家的关注,今年两会依旧如此。农村土地市场仍很不发达。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市场的开放还是局部性的,各地的发展很不平衡。

农村征收、征用制度规定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化比较严重,影响了农民增收。现行土地管理方法关于土地征收范围不够确定。

土地承包经营与土地利用率之间的矛盾,使得土地的生产要素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制约农民增收。

4、完善农村土地市场的具体措施

市场化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突破性提出赋予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和担保功能,这意味着农村耕地的资产和融资功能首次被决策层认可。

收益分配

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如果在执行环节中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能够改变过去的补偿方式,转向参考土地市场市价补偿,那么将会显著提高农

民的收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分类处置

.对于耕地,既坚持了传统上的集体所有权这一基本前提未变,同时也坚持“农地农用”的基本原则未变,改变的重点是集中式耕地经营的方式上,方向是实现农业的规模种植和现代农业;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经营性用地”,则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流转,这个前置条件从根本上决定了农村经营性用地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经营性用地流转的范围实质上是受限的;在农地向非农建设用地的转换环节,目前实行的征地和“土地招拍挂”机制没有改变,只是减少了征地的范围、提高对农民的补偿,这意味着交易环节,地方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干预仍然较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资源配置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从无偿、无限期、无流动性转变为有偿、有限期、有流动性的使用,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会出现一些紧张的局面,所以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 通知 [1995]国土[籍]字第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1989]国土[籍]字第73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五年多来,对于贯彻《土地管理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促进土地登记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发展,需要对《意见》加以充实和完善。为此,我局在研究、总结了各地确权实践及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将《意见》修订为《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意见》同时废止。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一日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 达处理决定。 第二章?国家土地所有权 第三条?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条?依据195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施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五条?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 有。 第六条?开发利用国有土地,开发利用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属国家。 第七条?国有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用地以及依法留用的其他铁路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

城市土地管理论文

10 金融1017415054 徐艳 城市土地管理论文--- 农村城市化土地管理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的步伐越来越快,随着城市化速度加快,关于农村城市化土地管理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了。土地问题一直是关系我们人类生存的重大问题,土地管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城市化不是简单地等于农民进城。即,城市化工农民进城。城市化是要让一部分农民进城,但又不仅是让农民进城,更重要的是通过进城农民的就业和收入结构的改变,使他们能有尊严地参与和分享城市化的成果,分享城镇中的现代生活。国际上通常以居住在城镇内的人口总数占该国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城市化水平,这在操作上比较简便,也利于横向比较,但这种城市化的内涵缺乏全面性,容易产生重城市化数量,轻城市化质量。城市化过程最重要的应通过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吸收他们进城市定居,改变生活方式。城市化的实质是生活方式的城市化,不是单纯的人口城市化。进城的农民,不仅当做外来的劳动力,而且要当做城市居民、城市的主人,并逐步达到减缓城乡收入差距的长远目标。同时城市化还包括农村生活方式的变化。城市化是一个复杂综合的现象。大量的农民进城打工,不能在城镇定居,不能享受市民待遇,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没有解决,还可能出现新的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这正是城市化质量不高的表现。 在城市化过程中,要处理好土地征收的补偿与安臵问题。《土地管理法》规定,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于城市土地市场的建立处在逐步摸索的阶段,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1、尘世存量土地供应失控。多年来都强调政府土地供应,但在实际操作中,政 府职能通过农地专用,征用等手段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应,而对城市存量土地,政府

土地权属的基本概念与土地经营模式

土地权属的基本概念与土地经营模式 1 基本概念 1.1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 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 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2017 年10 月18 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1.2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 )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 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1.3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管理概论复习资料考试ABC卷

试题(A)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土地管理:土地管理又称地政管理。它是指一个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 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施的各种管理措施的总称。 地籍:是区域内反映土地的位置、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簿册。 也称土地广籍。 土地市场:是指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总和。 土地用途管制: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 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 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土地的资源特性,是土地能成为资产的主要原因。 2、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是土地的土地空间承载功能。 3、产生土地报酬递减原理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容量。 4、在土地管理系统中,地籍管理是基础,土地权属管理和市场管理是核心,土地利用 管理是目的。 5、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县。 6、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租的主要区别是所有权是否转移。 7、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土地管理应着重于土地利用再生产和再开发及防治土地污染。 三、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结合土地资源的特点,及与人口、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系,阐明土地资源管理的 重要性。 答:土地资源特性包括:客观性、生产性、面积有限性、位置固定性、地域分异性、 可持续发展性、多功能性; (1)土地与人口 土地以其养育功能为人类提供食物和生存、发展、繁衍的环境。土地生产能力决定着其能养活的人口数量,土地与人口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土地的人口承载力。 (2)土地与环境 土地作为人类环境的一个组成要素,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环境质量的好坏。 (3)土地与可持续发展 土地的功能和土地的人口承载力强调土地为人类服务,但是,人类如果只强调向土地索取,而不重视保护和改善土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促进土 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则土地的功能、土地的人口承载力将与人们的期望越来越远。 2、简述我国农用地管制的内容和意义。 答:农用地用途管制就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农业用地区,根据规定的使用 条件和方式,对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林业用地区、水产养殖区等进行用 途管制。对农用地利用进行管理,要针对农用地的资源和利用特性,采用适当的措 施,对农用地的开发、利用、治理、跋扈进行有效管理,具有以下意义: (1)建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也是管地方式、用地方式的一个大变革;是深入贯彻中国土地基本国策,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 理,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使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得以全面提高的根本举 措; (2)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

国有土地权属管理规定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国有土地权属管理规定

国有土地权属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土地权属管理,保障国有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依法征用、划拨、出让和解放初期接收、没收、沿用或通过继承、接受、转让地上附着物等方式合法使用的国有土地。 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批准,发给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跨县(市)的国有土地,由市土地管理局组织有关县(市)进行确权发证 第四条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权源证件为: (一)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划拨和出让土地的文件或建国以来颁发的房(地)产权证、年以来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二)人民法院对有关土地使用权所作出的终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三)年5月20b《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实施细则》施行前,城市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报勘和选址定点有关文件; (四)单位合并、分立、终止,经县以上有权部门批准的文件和移交清册; 第 2 页共 8 页

(五)其它能充分证明土地权属来源的材料、图件。 第五条年5月20日《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实施细则》施行前,持有土地来源的协议,签约面积与实际占地面积基本相符,界址无争议的,予以确认土地使用权;无土地权属证件,但用地界址无争议的,对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可由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单位土地使用权应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准后,予以确认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年5月20日《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实施细则》施行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前使用的土地,无土地权属证件和规划报勘等文件,但土地利用合理、界址无争议、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部门补办手续后,予以确认土地使用权,无土地权属证件,但有合法报勘或选址定点文件,用地界址无争议的,经提供用地过程书面材料,由土地管理部门补办用地手续后,予以确认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后,凡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及补办手续后,再予确定土地使用权。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具备法人资格的该单位的上级单位。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单位或个人购买房屋的,凭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国有土地使 第 3 页共 8 页

城市土地管理

第一章绪论 一土地概念 (1)指地球表面陆地和水面的总称,同时,土地还是一个空间的概念,是由气候、地貌、土壤、水文、岩石、植被等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并包含了人类活动的成果,即土地是自然与社会经济的综合体。 在土地这个综合体中,土地质量和用途取决于全部构成要素的综合影响,离开了整体,各个单独的组成要素都不能理解为土地。 (2)土地与国土 国土是指一国主权管辖内的版图,包括领土、领海和领空,不单指土地,而是国家管辖的地理空间,包括资源与环境两部分。 (3)土地问题 农村农用地问题,核心是土地的质量和产出。 城市建设用地问题,核心是土地的区位。 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的协调 二、土地的二重性 土地具有资源和资产的双重内涵,前者是指土地作为自然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根本源泉;后者是指土地作为财产,有经济(价值)和法律(独占性)意义。 土地资源 土地资产,其重要属性是有限性、有用性、可占用性和具有价值。 三土地的功能 负载功能土地能将生物与非生物负载其上,成为地球一切生物与非生物的安身之所。 养育功能土地具有肥力,具备适宜生命生存的氧气、温度、湿度和各种营养物质,使各种生物得以生存、繁衍。 仓储功能土地蕴藏着丰富的金、银、铜、铁等矿产资源,石油、煤、天然气、水力等能源资源,沙、石、土等建材资源。为人类生产、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 提供景观的功能土地自然形成的各种景观,如群山、大海、瀑布、清泉等,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风景资源。 储蓄和增殖的功能土地作为资产,随着对土地需求的不断扩大,其价格呈上升趋势,因此,投资于土地,能获得储蓄和增殖的功效。 四、土地的基本特性 (一)自然特性 土地是自然的产物土地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它的产生与存在不以人类意 志为转移;而其他生产资料几乎都是人类劳动创造的。 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在现有的科技条件下,人力不可能创造土地、消灭土地, 或用其他生产资料代替。 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土地的绝对位置是固定不变的,地块之间也不能互相

《城市土地管理》复习题

《城市土地管理》复习题 一、填空题 1、土地权利的四种基本权能:占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城市土地金融市场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资金供求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__________和__________。 4、按照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土地分等定级可以分为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 5、土地租赁分短期和长期。短期租赁一般不超过__________年。 6、按土地价格表示方法,地价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管理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__________和__________。 9影响城市土地需求的因素有经济发展、___________、人口数量、基础设施和__________。 10、地籍管理的核心是_____________。 11、地籍管理的方法有行政方法、经济方法和____________和技术方法。 二、多选题 1、下列哪些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A 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B 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护设施的耕地 C 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D 蔬菜生产基地 2、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A 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B 不按照批准的原因使用土地的 C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2年未使用的 D 因撤销、迁移等原因禁止使用土地的 3、某市土地管理部门发现某县A公司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某县土地管理局却不

论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的现状和对策研究

论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的现状和对策研究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土地作为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如何充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将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是城市发展中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所以,我们有必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土地管理现状为基础,采取良好手段来处理各方面工作内容。基于此,文章就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的现状和对策进行简要的分析,希望可以提供一个有效的借鉴。 标签: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现状;对策 【文献标识码】A 1、土地资源管理的内涵和意义 1.1土地资源管理的内涵 作为农业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就是土地,经济发展是人们安定生活的基本保障,国家的经济发展也是国家根基所在,为做好土地资源管理,就要实现土地可持续化发展。在有关管理部门的研究下,新型土地资源管理不仅要结合社会经济来看,还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做出改变,应放远眼光,纵观全球,开拓创新,寻找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才能更好的改进方案。在发达国家来看,他们对土地资源的管理是注重生活品质,有效改善生活品质,对现有的土地资源管理目的主要是要突出土地的环保效果,而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发展经济水平有限,在土地资源管理开发上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为了达到资源分配维持生态平衡,就要利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做到公平原则。 1.2土地资源管理的意义 土地资源管理的意义就是要让土地进行科学可持续发展,要合理控制人类自身发展给土地带来的负担。为解决这一主要问题,避免土地资源与人类经济发展矛盾,有关政府部门意识到这一问题,将近几年来土地资源管理进行调整,合理管理土地资源,在土地管理上投入精力,加强引导梳理,追求土地资源管理合理化,构建土地资源与经济发展的和谐关系。 2、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的现状 2.1城市定位不准确,缺乏合理的科学规划 如今各类城市正处于飞速建设发展阶段,由于经济体制问题,土地资源在短期内还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在原有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又根据城市发展制定出了一套适应经济体制的城市规划内容,与市场经济体制自身内在要求出现了不一致的现象,由于城市实际发展的速度与城市规划内容严重不符,造成了城市定

土地权属证明(完整版)

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权属证明 第一篇: 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所有权属证明 坐落于宝鸡市金台区长寿镇长青村的土地,土名纸坊头150号,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该土地所有权归属宝鸡市金台区长寿镇长青村村民委员会,其土地使用权归属宝鸡市金台区长寿镇长青村大众浴池。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xx): 主任签名: 二o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第二篇: 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权属证明坐落于的土地(土地证编号: ),用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该土地上号地块及其附属房屋(房屋门牌号: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所有。现由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xx): 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第三篇: 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权属证明 那个不是个人有权利写的,需要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自己写的无效。单位的话参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内容写就行了,把使用权人、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四至、使用权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写明白盖上土地局的章就行了。 根据土地性质的划分,可分为国家享有所有权土地和集体享有所有权土地。 所以,对应的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所持有的权属证书为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了区别是在证书内容记载里有所区别的。 还有就是对应上述两种权属证书依法抵押后,所取得的他项权利证书。其也应划作权属证书范畴,区别其使用者为抵押权人而已。 办理土地登记的原因: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进行登记、发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以下情况须办理土地登记、出让、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要办理初始登记;购商品房、房改房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转让、继承等要办理变更登记;抵押、出租要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土地证书的作用: 土地证书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必要证件。 申办要件: 土地登记申请书、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等有关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地籍调查—审核与公告—注册登记—核发土地证书

我国城市土地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城市土地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对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土地管理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土地管理;问题;对策 城市不仅要建设,而且要管理。在走向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面对城镇化加速的重大挑战,政府如何转变职能、更充分提供公共产品、促进社会和谐等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城市规划、环境改造、征地拆迁以至小区建设都成了制度建设的迫切之需。城市土地作为一种有限且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必须得到全体人民尤其是土地管理者的重视,土地使用者要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每一寸土地,走绿色发展之路。 1城市土地管理的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行,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与镇的规模扩大与数量增加,城市用地相应增加与功能调整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客观的变化必然要求我们主观上作出相应的调整。我国实行城市土地国有,但所有权和使用权两者分离,改变了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单一的划拨土地模式,促进了我国土地市场的发育,土地作为一种资产流入市场,推进城市土地的优化配置,同时也推动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但我国当前城市土地管理的模式仍然是行政主导性,城市政府和相应的职能部门是主要的管理主体,管理主体单一不益于政府管理人员素质提高,有些政府领导仍利用其行政权力干预土地优化配置,城市土地使用缺乏整体规划和科学管理,致使城市土地利用不充分或土地资源缺乏,城市土地的真正所有者——公民的实体利益得不到维护。探讨我国当前城市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相应对策,是我们实事求是解决发展中的用地矛盾与问题的需要。 2我国城市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土地管理受行政干预严重 《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城市土地和各种非农建设用地归全民所有。同时《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但在实践层面上,国务院不可能亲自行使对所有城市土地的管理权,于是国家又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给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隶属于同级政府,在其刑事土地管理职能时,往往会受到当地政府行政力量的干预。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商业类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出让,严禁行政力量的干预。但在实践中,政府个别领导仍利用其职权,采用协议方式或直接打招呼、批条子的方式指定供地对象、供地用途和供地价格等,严重扰乱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 2.2土地法制管理欠缺

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2020

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土地高质量利用,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原则) 本办法所称的土地交易市场,是指由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汇集和发布土地交易信息、公开实施土地交易活动、办理土地交易事务的固定场所。 本市土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的土地交易市场环境。 第三条(管理部门和承办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土地交易活动。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实施相关管理工作。 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是本市土地交易市场的承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具体实施土地交易活动。

第四条(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的职责) 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供土地交易活动专门场所,为土地交易代理、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场所; (二)汇集、发布本市土地交易信息;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交易活动; (四)从事与土地交易相关的其他事务。 第五条(事务公开) 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应当将土地交易规则、运作程序、服务内容、工作守则和监督办法等在土地交易市场及相关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评标专家管理)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当建立土地招标的评标专家库。实施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前,应当在公证处的公证下,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第七条(在土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范围)

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应当在土地交易市场进行: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 (二)开发区成片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 (三)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土地交易市场进行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 (四)合同约定在土地交易市场进行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委托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在土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第八条(公开土地交易信息) 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应当在土地交易市场发布以下信息: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的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和交易结果公示; (二)开发区成片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的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和交易结果公示; (三)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土地交易市场进行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公告和交易结果公示;

土地利用与管理知识点

1、土地的涵义是地球表层的陆地部分。公认:土地是地球陆地表面由地貌、土壤、岩石、 气候和植被等要素组成的自然历史集合体,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种种活动规律。 2、城市城市是一个巨大的系统整体。人口较稠密且具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的地区称为 城市,包括住宅区、工业区和商业区等功能分区,具备行政管辖功能。 3、狭义的城市土地是指城市市区,即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郊土地除 有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外,多数属于集体所有。 4、广义的城市土地是指城市行政区内陆和水域及其地上、地下的空间总称。行政区域上划 分三个层次:是建成区土地,即城市建设用地;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去城市建成区外的外延扩建区域,大部分为村镇占用的土地;是指城市行政区内的全部土地。 5、市域是指城市行政上所管辖的区域,包括下辖的县及县级市; 6、市区是指实际的城市区域,包括城市近郊区和建成区,但不包括所辖的外围县、乡。 7、建成区是指城市建筑物外沿的范围; 8、中心城区和中心市区概念相同,是依繁华程度单独划出的一个区域,一般指城市核心的 城市商业和城市设施密集的地区。 9、城市土地利用特性1、城市土地的固定性2、扩展性3、利用的区位性4、利用的空间性 5、用途逆转的困难性 6、永续利用性 7、供应的稀缺性 8、资产性 9、生态的脆弱性10、 利用的社会性 11、城市土地利用是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导下所开展的各项开发与建设活动。 12、城市土地管理是城市政府依据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城市土地的占有、分配、 使用而进行的规划、组织、控制和监督等一系列活动。 13、土地利用管理是土地管理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指从国家利益的全局出发,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点和地域条件,对土地资源的配置、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等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工作的总称。 14、城市土地利用管理的原则1、规划计划管理原则2、节约集约利用原则3、优化结构布局原则4、经济、社会、生态三效益统一原则5、保护耕地原则6、依法利用管理原则 15、城市土地利用管理的内容 1、城市土地利用基本理论(1)租 理论(2)区位理论(3)可持续利用理论(4)土地报酬递减理论 2、城市土地制度 (1)土地所有制 (2)土地使用制 (3)土地国家管理制度3、城市土地利用 (1)城市土地整理 (2)城市土地开发 (3)城市土地利用 (4)城市土地保护 4、城市土地管理 (1)城市土地地籍管理 (2)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管理 (3)城市建设土地审批管理(4)城市土地市场与价格理(5)城市土地税收管理 1、地租的概念及分类 ●是直接生产者在生产中创造的剩余生产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 ●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的形式,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反映 2、广义与传统地租的概念 ●广义:泛指土地所有者将其所拥有的土地及与土地相关的房屋或其他附着物租给他人 使用所获取的报酬。 ●传统:是土地使用者租用土地所支付的租金,是其所获利润中超过平均利润的部分。

土地管理概念复习题

1、土地的含义 从我国土地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一般将土地界定为地球的陆地表层部分,包括内陆水域和海涂。对土地含义,在横向跨幅、纵向跨幅、物质构成等方面,不同历史时代、不同学科门类、在不同的研究目的下,有不同的理解。 2、土地与国土的区别 国土是政治意义上的土地,指一国国界范围内的土地,包括一国国界范围内的领空、领土和领海。国土的水平幅度,仅指地球陆地表层中的一国管辖范围。国土的垂直幅度,上可达大气层的外沿,下至少可达地壳的底沿。国土的物质构成与土地没有区别。就国土资源而言,它包括土地资源、生物资源、水资源、矿物资源、海洋资源、气候资源、旅游资源、社会经济条件资源等。土地资源只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国土资源的全部。 3、土地的类型(第10页) 4、怎样对土地进行调查,包括条件调查、现状调查、权属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指以县为单位,为查清各类用地面积、分布及利用状况,并逐级汇总为全国土地总面积和分类面积而进行的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程序:准备工作、外业调绘与补测、内业工作、成果验 收归档 土地条件调查是指对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进行的调查。 土地自然条件调查: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水文、气候、其他自然资源 土地社会经济条件调查:区位条件、交通条件、经济发展状况、人口状况、技术发达程度 土地权属调查是土地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查的目的是查清每一宗地的 位置、权属、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其内容包 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权属调查;二是地籍测绘。土地权属调查按其调查范围 不同可以分为城镇土地权属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按其调查对象不同可以 分为建设用地权属调查和农用土地权属调查;按其调查的时点、区域等不同可 以分为初始土地权属调查和变更土地权属调查。 5、什么叫土地分等定级? 土地分等定级是在特定的目的下,对土地的经济和自然两方面的属性及其 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作用进行综合鉴定,并使鉴定结果等级化的过程。 土地分等定级包括“分等”和“定级”两个层次。“分等”通常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定级”通常以市、县为单位进行 6、农用地和城镇用地分等定级应考虑哪些因素? 综合分析原则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应对影响城镇土地质量的各种经济、社会、自然因素进 行综合分析,按照综合差异划分土地的等和级 城镇土地分等的因素:城镇区位、城镇集聚规模、、城镇基础设施、城镇 用地投入产出水平、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综合服务能力、区域土地供应潜 力 城镇土地定级受多种因素影响,归纳起来有土地区位、城市设施和环境优 劣三个基本因素,每个基本因素又可分为若干派生因素,形成一个多层次、相 互联系的因素指标体系。

城市土地管理论文

城市土地管理论文——农村城市化土地管理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的步伐越来越快,随着城市化速度加快,关于农村城市化土地管理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了。土地问题一直是关系我们人类生存的重大问题,土地管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城市化不是简单地等于农民进城。即,城市化≠农民进城。城市化是要让一部分农民进城,但又不仅是让农民进城,更重要的是通过进城农民的就业和收入结构的改变,使他们能有尊严地参与和分享城市化的成果,分享城镇中的现代生活。国际上通常以居住在城镇内的人口总数占该国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城市化水平,这在操作上比较简便,也利于横向比较,但这种城市化的内涵缺乏全面性,容易产生重城市化数量,轻城市化质量。城市化过程最重要的应通过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吸收他们进城市定居,改变生活方式。城市化的实质是生活方式的城市化,不是单纯的人口城市化。进城的农民,不仅当做外来的劳动力,而且要当做城市居民、城市的主人,并逐步达到减缓城乡收入差距的长远目标。同时城市化还包括农村生活方式的变化。城市化是一个复杂综合的现象。大量的农民进城打工,不能在城镇定居,不能享受市民待遇,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没有解决,还可能出现新的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这正是城市化质量不高的表现。 在城市化过程中,要处理好土地征收的补偿与安臵问题。《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于城市土地市场的建立处在逐步摸索的阶段,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1、尘世存量土地供应失控。多年来都强调政府土地供应,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职能通过农地专用,征用等手段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应,而对城市存量土地,政府不仅不能垄断其供应,而且很难称其为一个供应者,存量土地虽然数量巨大,但政府掌握的份额却近于零。 2、协议出让,政府让利。出让土地方式有拍卖、招标和协议三种。 3、生地出让,效益粗放。随着我国各大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逐步建立,各地政府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越来越多,有的城市甚至想社会公开承诺,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的土地面积要占全年出让土地总面积的90%以上。 4、“有地没人用,有人没地用”为了一些破产的中小企业,政府不惜用“土地换就业”、“拿土地换养老”,但一些私企或外商在将其收购后。立即将这份突击改变用途,获取暴利,只是职工今后无立锥之地 土地征收需要遵守下列原则。严格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珍惜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原则;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原则;妥善安臵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原则;依法征地原则。随着土地价格的上涨,近年来,不少地区都存在非法利用土地,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行为。地方政府主导,支持,默许非法用地的情况今年也更加严重的趋势。加大土地法等相关法的宣传,做到每个村民及村干部,乡领导,以及政府,开发商,都要知法,懂法,依法。加大打击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个人和集体。要贯彻执法,稍有姑息,这类违法行为将无法解决。 在城市化进程中,无法避免城市建设用地的利用管理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用地而言,建设用地主要有如下特点,建设用地利用的非生态性,建设用地位臵的特别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土地权属清理工作指引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土地权属 清理工作指引 一、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权属分类 (一)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用地,包括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用地和已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用地。 (二)城中村用地,即已核发非农建设用地批复或己计入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的非农建设用地。 (三)旧屋村用地,即市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宝安龙岗区规划国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施前已经形成的旧屋村。 (四)未确认产权、办理房地产权登记,又不属于违法用地或者违法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附着物等用地手续不完善的用地。 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对象的确定原则 (一)上述第(一)、(二)类用地可直接作为城市更新对象。 (二)上述第(三)类用地按照《旧屋村认定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旧屋村认定,经认定后可作为城市更新对象。 (三)上述第(四)类用地,应当根据我市有关房地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相关规定完善手续后,方可作为城市更新对象。 (四)上述第(五)类用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我市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后,方可作为城市更新对象。 三、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权属的确定程序 对于纳入城市更新范围的用地,土地权属的确定程序在适用我市相关处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城市更新用地的特点相应简化: (一)城市更新范围内的用地适用《深圳市处理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规定》(深府[2 004]1 9 3号,以下简称深府1 9 3号文)的,按照以下简化程序处理: (如我委代拟的《关于如强深圳市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登记处理作的若干意见》经市政府公布实施后,处理对象适用范围及处理原则按市政府新颁布的规定执

行。) 1、管理局负责核查土地权属、报建资料。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代用证但未完善用地或建设手续的房地产,涉及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的,须提供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同意补办用地手续的书面意见。 2、除下列严重违反规划情形以外的房地产,管理局应予以现状确认,提出规划确认意见,明确建筑物面积及分项指标、建筑物用途等有关内容: 1)非法占用已完成征、转地补偿手续的国有土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又不能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的; 2)占用基本农田的; 3)占用一级水源保护区用地的; 4)占用公共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公共设施和公益项目用地,压占地下管线或者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又不能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的; 5)其他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情形。 3、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建筑的当事人可无需补办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消防安全证明文件,管理局直接对拟确权地块的土地范围、权属来源进行调查,并将土地范围及权属状况进行公告。 经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异议事项解决后再核发城市更新土地确权证明。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核发城市更新土地确权证明,有效期暂定一年。城市更新范围内用地取得城市更新土地确权证明后可作为城市更新对象。 4、若城市更新土地确权证明有效期满城市更新项目仍未实施的,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建筑的当事人可继续按照深府1 9 3号文的规定补办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明、补办消防安全证明文件,申请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 (二)城市更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后方可作为城市更新对象: 1、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两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处理决定”)的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按照“两规”和“处理决定”规定进行

2019年中国50大中城市土地市场研究报告

中国50大中城市土地市场研究报告 前言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国土资源部门来说,土地市场和房产市场的协调配套发展、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等深层次问题仍在探索之中。2005年的土地政策起到了保持稳定总量供应、调整房产结构、保持房价稳定的作用。与之相比,2006年,土地宏观调控政策仍在进行中,土地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偏紧仍是其主调。在此基础上,全国各大城市的土地市场也有所变化,譬如在招拍挂细则、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办法和地价调配上均有所调整。与此同时,城市建设用地供应得到理性调控,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日趋合理;房地产用地与去年相似,仍向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宅倾斜,适应稳定房价的要求;招拍挂和有偿出让土地方式比重进一步加大;建设用地供应的地区结构逐步协调以适应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 针对2006年以来全国土地市场行情的变化,新地产策划机构联合专业研究机构对全国50个城市的土地市场进行了分析并形成本报告。 四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土地市场综述 自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实施以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这四个直辖市加大了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土地供应结构不断完善优化,区域分布日趋合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市场的预期也逐步回归理性,地价、房价在一段时间内增幅过快的趋势得到了有效的调控,而且随着调控政策效应的进一步显现,土地供需将维持在较为均衡和理性竞争的状态,地价、房价的涨跌空间都将缩小,走势趋于平稳。 (一)(一)土地供应结构不断优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开展闲置土地清理收回工作。北京、天津、重庆、杭州、广州等地相继制定了配套措施,重庆市对闲置两年以上,建设单位无能力开发的,由国土部门依法收回75.3公顷;对由于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实施的,区别不同情况采用补偿、置换或延期开

土地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土地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我们先后对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广东等五省市的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同时委托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赴江苏、浙江两省进行了重点调研。调研工作重点围绕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了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现状与问题 城乡结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具有隐形交易、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乱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在: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快速膨胀、建设用地总量失控,各类用地交错、市场交易主体复杂,隐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乱,土地交易形式多、数量大,违法用地和违法交易大量存在等几方面。 (一)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快速膨胀、建设用地总量失控 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建设快速扩张的重点地区,该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中农用土地急剧减少,建设用地快速膨胀,建设用地已经成为城乡结合部的主要地类。杭州市城乡结合部约有70%的土地被农户个人建房占用,其中滨江区13平方公里的土地只剩1平方公里可用,而这1平方公里土地需安置农民建房的就占了近65%.温州市欧海区仅1998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就达5937亩,其中大部分为集体建设用地。苏州市城乡结合部耕地全部转为建设用地的“无地队”;达58个,加上下属县市,“无地队”;多达200多

个。佛山市城区总面积为77.8公里,城乡结合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占近20平方公里,其中,顺德市大良镇城区总面积12.7平方公里,“城中村”;占地就达4.3平方公里。 (二)各类用地交错、市场交易主体复杂 一是多头供地。土地供应的主体既有城市政府,也有乡(镇)、村、村民小组,甚至农民个人。二是土地利用状况复杂: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混杂,不同主体的集体所有土地(村集体、乡镇集体、村民小组)交错,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插花,工业生产用地和居住用地互相渗透。城乡结合部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利用结构变化速度快,杭州市近十年来,城乡结合部许多农户已经不止一次地经历征地拆迁,搬了建,建了搬,拆迁成本越来越高,政府、开发商和农户投入也越来越高。三是经济成分多元化。温州市瓯海区1998年工业生产总值中,国有、集体、城乡个体、其它经济成份所占比例分别为:0.07%、12.12%、33.32%和54.57%.该区辽东村,农户经商的比例为100%,有企业400多家,其中在自家宅基地上从事作坊生产的一、二百家。四是居民构成复杂。城乡结合部居住的既有城市居民,又有农村居民,还有大量流动人口。如苏州郊区,目前总人口为125895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65%.城乡结合部土地交易主体多元化的特征,极大地增加城乡结合部土地交易管理的复杂程度。 (三)土地交易形式多样,隐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乱

城市土地管理重点整理

1土地的基本特性 (1 )自然特性: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土地利用的永久性、土地质量的 差异性 (2 )经济特性:土地供给的稀缺性、土地报酬的递减性、土地用途变更的困难性、土地的 资产特性、土地利用方式的分散性、禾U用后果的社会性 2、城市土地管理:是国家(主体)通过各级政府及其土地(客体)管理部门,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土地关系、提高土地生产力,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按照依法、统一、全面、科学的原则和要求,对土地的开 发、利用,进行一些列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综合性措施和活动 3、土地制度的主要内容:土地所有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 核心内容:确定独立于土地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资源合理有效利用 4、我国土地基本制度:土地所有制度为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土地使用制度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 土地所有制度为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内容: 全部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城市建成区范围的土地全部属于 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部分属于国家所有,部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除由法律规定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5、城市土地供给 (1)土地供给可以分为自然供给和经济供给。自然供给:土地中自然形成的可供人类利用 的部分,即后备土地资源。经济供给是指在土地自然供给的基础上,投入劳动进行开发以后, 成为人类可直接用于生产、生活各种用途土地的有效供给。 (2)城市土地供给的自然供给:处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城市土地的经济供给: 在其自然供给的基础上,投入劳动进行开发以后,成为可以直接用于城市建设的有效供给。 6、增加城市土地经济供给的途径:(1)外延扩大方式:通过减少其他用地来绝对的增加城市土地面积(2)内涵扩大方式:增加土地投资或更加集约化利用现有的城市土地,在不增加城市土地面积数量的情况下,相对的扩大城市土地经济供给。 7、城市土地需求的影响因素: 经济发展;区位条件(自然和经济条件);人口数量(常住人口和潜在的潜入人口);基础设施(硬件,市内和城际);公共服务----水平越高,综合竞争力强,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人才,增加土地需求供给 8、城市垄断地租:由于城市中某些特殊地块具有稀有功能,由对这些稀有功能的垄断所带来的生产经营商品的垄断价格所形成的垄断超额利润转化成的地租。 9、城市地租的特点: 在量上一般应高于农业地租;区位级差地租是城市地租的主要形式;商业地租是城市地租的 典型形态;城市地租具有相当大的垄断性;城市土地投资的地租效应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城市地租比农业地租更具积累性 10、城市土地金融 概念:城市土地平整、开发离不开金融支持,与土地相关的金融活动;是利用各种信用方式、方法和工具,将土地开发和经营与金融支持相联系的各项经济活动。 特点:债权可靠,安全性高;资金运用具有长期性;土地抵押是核心内容;具有较强的政策 效应;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11、城市土地抵押贷款 (1 )概念:银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而发放的贷款 (2 )特征:以土地抵押为前提建立的贷款关系;在借贷过程中土地抵押权应具有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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