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未成年保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未成年保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未成年保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未成年保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题要

在社会上老人和小孩通常都是弱势群体,其实在照顾老人方面现在的措施还是比较完善的。那么在未成年人方面就没有那么全面了。让我们通过民法总则未成年保护来具体的了解一下关于未成年人的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在社会上老人和小孩通常都是弱势群体,其实在照顾老人方面现在的措施还是比较完善的。那么在未成年人方面就没有那么全面了。让我们通过民法总则未成年保护来具体的了解一下关于未成年人的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一、虐待未成年人,父母要被“替换”

1、如果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法律会主持公道,必要时甚至会撤销其父母的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

因为《民法总则》第36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

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

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2、近年来,虐待孩子的事件屡见不鲜,这次民法总则规定,出现上述法条规定的情形,由法院指定新的“父母”。同时也可以给不合格的“父母”改正的机会,如果原来的父母被“解雇”后,确有悔改情形的,经其申请,法院可视情况恢复。但是“悔改权”仅限孩子的亲生父母,且是否能恢复,还要看孩子的父母是否确有悔改以及孩子是否接受。

▲二、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后仍可追究侵害方责任,要求其给予民事赔偿。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三、未成年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调整为8周岁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由原来的10周岁改为现在的8周岁,意味着从今年10月1日起,8周岁的孩子可以在能力范围内从事某些简单的民事活动,但不意味着可以做任何事,譬如要花光家底打赏主播这种情况就要酌情而定了,毕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但是8周岁的未成年人有权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法律行为了,可以用零花钱买零食,也可以与班上同学交换价值差不多的玩具,这时未成年人其实是在订立合同,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四、未成年人8周岁后的发明受保护和承认

未成年人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关爱、教育和保护下成长。如果上学期间有了发明创造,根据民法总则,也是受到承认和保护的。

未成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可能订立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金额越来越大的合同。未成年人或会在上学之余参加一些私立的兴趣培训班或者进入私立学校读书,这样就将发生以未成年人为主体的合同,由此产生更多权利、义务。

▲五、未成年人会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未成年人靠自己工作,有能力养活自己了,则算是成年了。

《民法总则》第十八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六、其他

1、胎儿也有继承权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根据这条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民法总则》第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根据上述的▲民法总则未成年保护的相关法律条例我

们可以知道父母抚养未成年人,供其接受义务教育是被写进了民法总则里的,未成年的心智是不成熟的,他们在很多时候不能够有足够的言语来表达自己所受到的伤害。希望社会可以多一点对未成年人的关心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新版) 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机

民法总则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题库 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周岁 B.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 B.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 C.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 D.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行为能力 B.人格尊严

小学2012年安全稳定、未成年人保护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小学2012年安全稳定、未成年人保护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计划 **小学2012年安全稳定、未成年人保护及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为保障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深化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标准化及“平安先行学校”建设~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稳定、未成年人保护及综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2年学校安全稳定、未成年人保护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综治工作责任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学校平安稳定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校将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保卫为副组长、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为成员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落实我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校长亲自抓安全工作~亲自参加安全隐患排查和分析研究安全工作~把安全及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逐步构建起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校长坚持抓好五率~切实落实安全综治工作责任。 二、健全完善制度~夯实安全综治工作基础 学校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在原有制度基础上~根据上级安全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的安全工作制度~特别是加强和健全学校活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学校大型活动、消防逃生、食堂卫生、预防传染病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将在醒目处建立安全教育警示栏、警示语~及时发布当月安全教育主题、每周安全教育内容和安全预警信息。定期分析校舍、交通、游泳、治安、饮食、课

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

本科生毕业论文论文题目: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 学院:人文学院 学生姓名:包阿如汗 学号:201201001075 专业:法学 年级:法民12-1 指导老师:乌云职称:副教授

摘要 由于电子科学与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针对个人的主要信息暴露在网络上以及慢慢变得公开化,导致盗用个人信息的事件的发生逐渐增加,因此,人们现在逐渐关注自己的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除了采用必要的方法来防止个人信息被他们盗用,而且也相关的法律手段来保护个人的基本信息。其中,民法为以保护个人信息位的基本法律条文,在民法里面对有关个人信息的保护做了详细的说明及规定,在该法律条文中,对侵犯个人的信息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做了规定,且对保护个人信息的民法立法做了规定,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防止发生侵权行为提供了相关的理论依据。本文第一部分主要描述了个人信息的概述,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因素,第四部分提出了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对策等几个方面来研究。 关键字: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立法现状;保护体系

目录 前言 (1) 1.个人信息的概述 (2) 1.1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及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个人信息保护模式 (2) 2.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原因 (5) 2.1立法方面的现状分析 (5) 2.2执法方面存在的缺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对策 (8) 结束语 (12)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4)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本规定是依据、参考《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世界人权宣言(UDHR)、国际社会责任(SAI)和道德贸易行动(ETI)等相关国际公约和国际行业标准或守则编写,作为本公司社会责任方面的行动大纲及各项劳工制度档制定的指导思想和依据,此档现予以颁布实施,希望各部门严格执行。 1.目的 为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2.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包括招用的临时合同工)等。 3.职责 3.1人事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要求,合理安排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的工种、工作。 3.2人事部负责建立女职工、未成年工档案,并定期对其进行体检。 3.3公司工会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女职工、未成年工所从事的劳动及劳动环境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检查、督促各单位执行本制度

的实施情况。 3.4各部根据岗位特点及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生理特点,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同时落实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保护设施的建立。 4.管理程序 4.1公司人事部负责建立女职工、未成年工档案,根据其生理特点及时与其所在单位取得联系,调整其工作岗位及环境。 4.2公司人事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定期(不定期)对女职工、未成年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根据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工作。 4.3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体力劳动强度四级作业)和其他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4.4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禁止的相关有毒有害作业。 4.5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工作。 4.6公司工会负责定期(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无女职工、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内的生产活动。同时督促项目部及专业公司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特殊安全卫生设施的设置。 4.7各项目部、专业公司根据本单位施工环境特点,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生理特点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本单位女职

xx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方案

xx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国家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在上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通过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力争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未成年人在优良环境中得到健康成长。 二、总体目标 (一)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网络化、经常化、制度化。 (二)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使我校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三)充分发挥德育处、少先队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综合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使未成年人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x及各班班主任

四、具体目标 (一)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防范与矫治工作。 1.把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纳入依法治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教育的内容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2.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教育,使未成年人充分认识违纪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明白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3.学校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4.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以身作则,科学育人,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科学的方式教育被监护的未成年人。 5.未成年人应当自觉遵纪守法,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的引诱和侵害,使自己品行符合道德规范。 (二)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教师应当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为人师表。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促进良好校风、学风、教风的形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20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选错或不选均不得分。 1.《民法总则》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B),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制定的法律。 A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C商品经济发展的需求 D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2.民事主体的(B)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宪法赋予的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3.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A )一律平等。 4. A法律地位 B当事人地位

C民事地位 D主体地位 4.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A)。5.A公序良俗 B合法合理原则 C相关行政法规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C)。 A适用之前纠纷处理案例 B适用社会公德,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C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D适用国家政策 6.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C),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民事行为能力 B民事责任能力 C民事权利能力 D民事权益 7.(C)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A公民与法人 B公民

C自然人 D民事主体 8.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B)。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9.(D )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十五周岁 B十四周岁 C十七周岁 D十六周岁 10.(D)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六周岁 B十周岁 C十四周岁 D八周岁 11.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C),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计划

篇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白鲁础九年制学校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根据商教发【2011】3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维护我校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定级范围 学校管理、办公系统、教育教学系统、财务管理等重要信息系统以及其他重要信息系统。 三、组织领导 (一)工作分工。定级工作由电教组牵头,会同学校办公室、安全保卫处等共同组织实施。学校办公室负责定级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安全保卫处负责定级工作的监督。 电教组负责定级工作的检查、指导、评审。 各部门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要求,开展信息系统自评工作。(二)协调领导机制。1、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我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按照总体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对等级保护工作整体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安全保密方案制定。 2、成立由电教组牵头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抓好我校定级保护工作的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部门参加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相关会议;组织开展政策和技术培训,掌握定级工作规范和技术要求,为定级工作打好基础;全面掌握学校各部门定级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形成定级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领导小组。 3、成立由赴省参加过计算机培训的教师组成的评审组,主要负责:一是为我校信息与网络安全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咨询;二是参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审工作;三是参与重要信息与网络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分析研判和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主要内容、工作步骤 (一)开展信息系统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所属信息系统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信息系统的数量、分布、业务类型、应用或服务范围、系统结构等基本情况,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的要求,确定定级对象。 (二)初步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各使用部门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初步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起草定级报告。涉密信息系统的等级确定按照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评审。初步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后,上报学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审组进行评审。(四)备案。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统一由电教组负责备案工作。 五、定级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并于12月15日前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上报九年制学校。 (二)加强培训,严格定级。为切实落实评审工作,保证定级准确,备案及时,全面提高我

小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计划汇编

小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工作计划 (2014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基本内容,以培育校园文化、构建和谐校园为重心,以德育活动为载体,以激励、评估手段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德育网络,努力拓展德育途径,形成德育整体合力,组织未成年学生开展“文明礼仪、爱国守法、传统道德、理想信念、勤奋进取”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提升未成年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情感; 2. 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3.形成更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发挥环境育人功能; 4.学生心理问题得到社会更高关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新突破; 5.在校生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违法犯罪案件明显减少。 三、工作重点 (一)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 1.组织开展好我校“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系列活动。 2.组织开展好全校少先队员“勤俭节约,从我做起”主题征文和国旗下讲话活动。 3. 认真组织全体少先队员深入开展好争当“四好少年”活动。充

分利用橱窗、广播站等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认真开好队会,通过辅导员讲解、队员交流、寻找身边好少年等方式,加强对“四好少年”的认识;积极围绕争当“四好少年”,开展“3.5学雷锋”、国旗下讲话、社会实践、雏鹰争章等活动,创新工作,增强主题活动的教育性、感染力和吸引力。 4.深入组织开展“反邪教”教育活动,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思想武装未成年学生,引导他们树立共产主义、爱国主义等理想信念,逐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5.为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念,3月植树节前后,大力开展“绿色植物认领活动”,为我们的校园,教室营造绿色、和谐、幸福之氛围。 (二)继续抓好学生“养成教育”,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1.继续组织开展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本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以《守则》为“养成教育”的总目标,以分解细化、训练新《规范》为“养成教育”的具体方法,针对不同年级努力实现“养成教育”新突破。 2.积极开展“文明班集体”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注重渗透“养成教育”内容,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使学校形成班班争先、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继续开展每学期“文明生”、“优秀少先队干部”评选活动。 (三)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更浓的校园德育氛围,发挥环境育人功能。 1.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卫生。通过划分卫生责任区,明确职责,责任到班、到人,不留死角。每学期坚持开展卫生区评比活动,并纳入先进班集体等评比活动范围。把创建整洁、有序、优雅的校园环境作为突破口,使学校成为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生机勃发的育人场所。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等级保护工作情况

二、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等级保护工作情况 1、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重点包括:单位网络安全领导机构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机构成立情况;单位网络安全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职责部门与具体职能情况;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部署情况等。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成立了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由网络安全工作领导与日常巡视人员组成;安全小组职责部门为技术部,主要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实施等;我单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的日程安排,定期或2、单位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视情况 重点包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年度考核情况;单位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自查情况;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经费就是否纳入年度预算?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经费约占单位信息化建设经费的百分比情况等。 我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考核已纳入到年度考核指标;单位严格落实有关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方面的各项规定,采取多种自查措施防范网络安全事故,总体上我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做得比较扎实;单位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经费预算,保证网络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经费约占信息化建设经费的XX%。 3、单位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 重点包括:就是否建立了单位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就是否依据责任追究制度对单位发生的网络事件进行追责等情况。 我单位建立了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主管领导负总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本单位尚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如遇网络安全事件,会依据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4、单位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工作情况。 重点包括:单位信息系统就是否全部定级备案?单位系统调整就是否及时进行备案变更?单位新建信息系统就是否落实定级备案等工作。 我单位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政策与标准,已于20XX年X月完成单位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工作。 5、单位信息系统安全测评与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情况 重点包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检测与整改经费落实情况;单位信息系统恶意代码扫描、渗透性测试、等级测评与风险评估的安全检测情况;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方案制定与实施情况;单位网络安全保护状况的了解掌握等情况。

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计划

未成年人工作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生力军。2018年××社区未成年人工作总体思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教育主题,发挥自身优势,转变教育方式方法,培养未成年人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道德情操,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把未成年人做得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成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实施工作创新,充实工作队伍,打造社区教育品牌,深化社区教育内容,拓展我社区教育范围,形成构建我社区成员终身教育的氛围,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 二、明确任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未成年人成长的规律,尊重未成年人的个性和差异,了解未成年人的特点和愿望,增强育人活动的时代感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感,常抓不懈。 一是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列入社区工作议事日程,融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中,与社区整体工作有机结合;二是广泛动员和吸纳社区党员、居民骨干、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工作中,打牢群众基础,推动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丰富活动内容 1、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利用各种重大纪念日,对辖区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国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同时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活动。 2、定期对社区青少年开放图书借阅,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和心理援助,普及文明上网、预防艾滋、远离毒品,青春自护、科普健康等知识,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关注特殊家庭子女,加大服务力度。特别加大对辖区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生活困难家庭子女等特殊弱势群体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及时掌握辖区内闲散的未成年人的情况,重点开展特殊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行为习惯、安全法制教育。 4、开展亲情教育,把预防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同社区建设、社区教育、普法教育紧密结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全社会共同提高预防未成年人道德教育。 ××社区 2018年1月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计划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计划 篇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计划 篇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白鲁础九年制学校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根据商教发【20XX】3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维护我校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定级范围 学校管理、办公系统、教育教学系统、财务管理等重要信息系统以及其他重要信息系统。

三、组织领导 (一)工作分工。定级工作由电教组牵头,会同学校办公室、安全保卫处等共同组织实施。学校办公室负责定级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安全保卫处负责定级工作的监督。 电教组负责定级工作的检查、指导、评审。 各部门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要求,开展信息系统自评工作。 (二)协调领导机制。1、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我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按照总体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对等级保护工作整体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安全保密方案制定。 2、成立由电教组牵头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抓好我校定级保护工作的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部门参加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 护定级相关会议;组织开展政策和技术培训,掌握定级工作规范和技术要求,为定级工作打好基础;全面掌握学校各部门定级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形成定级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领导小组。 3、成立由赴省参加过计算机培训的教师组成的评审组,主要负责:一是为我校信息与网络安全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未成年人工作计划

2008年-2010年度未成年人工作计划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我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特制长城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重点,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根本,遵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坚持实践育人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优势和特点,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开展喜闻乐见的道德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任务 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未成年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大力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创新,重点在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增强实效性三个方面狠下功夫,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的形成,改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未成年人,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 1、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社区市民教育学校利用寒暑假的有利时间在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八荣八耻”、“党在我心中”、“伟大的祖国”、“可爱的家乡”、“红色之旅”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2、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体验教育。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公民道德宣传日”,组织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学习落实《小学生守则》,规范基本行为,养成良好习惯为重点,抓好中小学生的自律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二)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认真实施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 和《环境保护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打假维权进校园活动,提高青少年维权意识,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和心理援助,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抓好青少年文明上网、艾滋病预防、远离毒品、青春自护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 护意识。 2、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社会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事关全局,社居双委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促进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体制和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女职工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7055 女职工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管理制 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女职工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管理制 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公司根据此规定,特制定女职工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依据国家颁布的各种劳动保护法规和其他方面相应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公司应明确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对女职工的健康安全实施全面保护(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方面保护)。 2、女职工是指本企业的女性劳动者:即在机关和施工现场中从事体力和脑力劳动的女性工作者。 3、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是指女职工禁忌从事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36号)要求,现就加强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市有关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把握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为基础,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根本,切实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教育、维权和公益服务体系建设,大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努力加快我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把黔江建设成为全市未成年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最充分、成长环境最优良的城市。力争到2012年实现: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和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经费得到充分保障。

――未成年人教育体系更加科学合理。未成年人得到充分的教育培训,教育向均衡合理方向迈进。全区学前3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以上,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 ――未成年人公益服务机制更加完善。未成年人能够享受越来越多的社会发展成果,公益文化场馆和设施面向未成年人全面免费开放,实现区域性校外活动场所全覆盖。 ――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更加有力。建立畅通的未成年人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地接12355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引导未成年人以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更加优化。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识明显增强,舆论环境、文化环境和法制环境明显优化,逐步形成尊重、爱护、关心、帮助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保障未成年人平等地享受教育权。规范学前教育,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3年教育。推动建立城镇地区“托幼一体化”、农村地区“小幼一体化”的办学模式,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提升学前教育覆盖面和保育教育质量。落实农村义

2018年民法总则全文司法解释有哪些

2018年民法总则全文司法解释有哪些? 第1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条文】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民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 立法目的是制定法律的根本目标和宗旨。在法律的第1条规定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符合我国立法的惯例。如合同法第1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物权法第1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侵权责任法第1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民法的立法目的包括哪些,立法过程中存在不同观点。有的意见认为,民法的立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障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有的意见认为,包括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有的意见认为,还应包括维护人的自由和尊严、增进人民福祉等。民法通则第1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包括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本条根据各方面意见,在民法通则规定的立法目的基础上,规定了五个方面的立法目的: 第2条【调整范围】 【条文】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释义】本条是关于民法调整范围的规定。 法律的调整范围就是法律所规范的社会关系类型。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总是由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不同的法律部门规制不同的社会关系。法律部门之间分工配合,从而形成有机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如此,是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等不同的法律部门共同组成的。 第3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 【条文】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释义】本条是关于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规定。 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是民法的基本精神。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要求在我国诸多法律中都有规定。如宪法第13

2020年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

2014年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 目录 第一篇:2020年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 第二篇:2020年学校安全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安排表 第三篇: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 第四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 第五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2020年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保护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校重视领导队伍建设,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我校不断完善健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队伍建设和制度落实,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和班主任为组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华侨小学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学校与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定期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密切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学校重视校园文化、营造各利环境氛围,重视学生的基础

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训练和养成教育。为了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进一步抓好教师值周制度、门卫制度、少先队值日岗等,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学校结合实际,在校园内悬挂了“我们不仅要关爱未成年人的身体,更要呵护他们的心灵”、“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标语,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的匾牌挂到每一个教室,切实让整个校园融入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来。 三、向家长发放《告学生家长书》。一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教育,更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我校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意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针对华小学生家长主要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这一特点,学校向家长发放了826份《告学生家长书》,《书》中向家长介绍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和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家庭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注意事项。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联系,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制作学生身份卡,唤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针对性,我校为全校学生制作了“学生身份卡”,身份卡中具体表明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并在背面标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学生凭卡进出校门,既规范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又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使社区等积极参与到该工作来。 五、规范教师行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学习积极通过党支部和工会等组织,抓住学习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契机,加大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教师的教学行为,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的学习,使教师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的各项

女工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女工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1目的 1.1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女工和未成年人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女工和未成年人(包括招用的临时合同工)等。 3 总则 3.1 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业时,对适合女性从 事的职业应尽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态,对女员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限制女性参加。 3.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企业招工对象的年龄一般为18~25周岁。 4 职责 4.1 综合管理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则要求,合理安排女工或未成年人的工种、工作。 4.2 生产安全部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4.3公司领导负责监督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4.4 各单位、车间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5 女员工特殊保护 5.1 各车间、职能部室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或降低其工资。 在员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男女平等。 5.2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Ⅲ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有 毒有害的作业。 5.3 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期内,可 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 5.4 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及临产三个月或哺乳期内,每天应给以1小时工间休息和哺乳时间;按规 定工资照发。 5.5 由医务所每年定期对女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5.6 对一些有害女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车间应采取缩短工作日、轮班制、四班三运转等改变劳动组织的措施。 6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6.1 根据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对未满16周岁的学 生,在进行生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规定为,第一学年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第二学年每天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6.2 各车间、职能部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工作。

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管理要求学习资料

1.1管理要求 1.1.1安全管理制度 1.1.1.1管理制度(G3)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制定信息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说明机构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范围、原则和安全框架等; b) 应对安全管理活动中的各类管理内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c) 应对要求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执行的日常管理操作建立操作规程; d) 应形成由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构成的全面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1.1.1.2制定和发布(G3)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b) 安全管理制度应具有统一的格式,并进行版本控制; c) 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论证和审定; d) 安全管理制度应通过正式、有效的方式发布; e) 安全管理制度应注明发布范围,并对收发文进行登记。 1.1.1.3评审和修订(G3) 本项要求包括: a)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合理性和适用性进行审定; b) 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审定,对存在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1.1.2安全管理机构 1.1. 2.1岗位设置(G3)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设立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各个方面的负责人岗位,并定义各负责人的职责; b) 应设立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岗位,并定义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 c) 应成立指导和管理信息安全工作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其最高领导由单位主管领导委任或授权; d) 应制定文件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分工和技能要求。

幼儿园未成年人保护方案

xx幼儿园 20xx年学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中心,以预防和控制外来人员违法犯罪为重点,以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为抓手,继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立足幼儿园,依托社区,向家庭延伸”的工作思路,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使我园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1、降低和控制在校学生的伤害事故。 2、杜绝外来人员入园违法犯罪现象。 3、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主要工作 (一)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 1、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未成年人工作计划,成立以幼儿园园长为负责人的幼儿园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 2、根据幼儿园实际制定“在园幼儿权益保护紧急事态预案”,并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 3、加强对校园内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卫生检查工作,加

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1、幼儿园德育教育中,安排法制教育的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幼儿进行“两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增强幼儿的法制观念。 2、“全国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活动月活动”,对幼儿进行活动安全、交通安全等内容的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3、聘请派出所民警李刚同志担任校外辅导员,结合有关教育内容,为幼儿做专题教育讲座。 4、落实教师关心特殊幼儿的学习和生活,做好特殊幼儿的保护工作,积极做好心理衔接工作。 5、全员参与、全面实施生命教育,通过课堂渗透、设计有亮点的教育活动。让幼儿知道尊重生命,学会保护生命,掌握一些自护自救的技能。 (三)积极组织幼儿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1、积极与社区联系,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健全社会服务队和社会服务基地,使幼儿在社区展示社会公德的自我宣传教育,社会活动中的自我实践体验,争做社会合格小公民的自我意识锻炼,为丰富幼儿的课外生活和假日生活创造条件。 2、寒、暑假期间,幼儿园成立假日工作领导小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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