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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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税务行政法制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为《税法》科目考试的非重点章,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命题,一般不超过2分。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税务行政处罚

第二节税务行政复议

第三节税务行政诉讼

第一节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

现行我国税收的立法权主要集中在中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2.国务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

3.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

【解释】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

【解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2)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设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0年)

A.国家税务总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

B.国家税务总局对非经营活动中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5000元

C.国家税务总局对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

D.国家税务总局对经营活动中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答案】ACD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对经营活动中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1.罚款;

2.没收非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

1.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税务机关。

2.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

3.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税务所也可成为限定条件下的税务行政处罚主体。)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省地方税务局可以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设定警告

B.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一定限额罚款

C.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不具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D.作为税务机关派出机构的税务所不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答案】B

【解析】选项A,省地方税务局没有税务处罚设定权;选项C,县以上的税务机关都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选项D,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 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例题·单选题】税务所可以在一定限额以下实施罚款作为税务行政处罚,该限额为()。(2014年)

A.50元

B.2000元

C.10000元

D.50000元

【答案】B

四、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简易程序:

适用条件:

一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二是给予的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

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二)一般程序:

1.调查与审查;

2.听证;

3.决定。

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听证的以外,对于公开听证的案件,应当先期公告案情和听证的时间、地点并允许公众旁听。

【例题·单选题】下列案件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的是()。(2014年)

A.对法人做出1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B.对公民做出1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C.对法人做出没收非法所得处罚的案件

D.对法人做出停止出口退税权处罚的案件

【答案】A

【解析】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 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税务行政处罚情形中,当事人可以在税务机关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要求听证的是()。(2014年)

A.某公司被处以5000元罚款

B.某中国公民被处以500元罚款

C.某合伙企业被处以1500元罚款

D.某非营利组织被处以15000元罚款

【答案】D

小学教师法制教育考试的试题和答案

小学教师法制教育考试的试题和答案 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2.法律救济一般包括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在教育领域还有和等特定的救济方式。 3.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4.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6.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 7.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严格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法律义务和教师职业道德,严格禁止体罚或者学生。 8.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9.教师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是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或者解聘。 10.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以 平等、自愿为基础的法律关系。 1.《教育法》赋予了学校自主管理权,但自主管理权不是无限的,而应该有一个基本的遵循,因此,是学校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 A.教师 B.校长 C.学生 D.章程 2.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A.社会实践 B.生产劳动 C.生产力 D.劳动资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A.权利 B.义务 C.权利和义务 D.权力 4.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校长 B.学校负责人 C.有关直接责任人 D.学校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责任人 5.教师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 超过此时限的除外。() A.15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6.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A.义务教育 B.中等教育 C.职业教育 D.高等教育 7.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所收费用。() A.责令退还 B.双倍退还 C.没收 D.追缴 8.学校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A.可以 B.不得 C.特殊情况可以 D.经批准可以 9.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日内作出处理。() A.15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税法考试习题讲义大全-第26讲_税务行政法制

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考点一、税务行政处罚 【多选1】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税务行政处罚种类的有()。 A.罚款 B.加收滞纳金 C.停止出口退税权 D.税收保全 【答案】AC 【解析】选项BD属于税款征收措施。 【单选2】税务行政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 A.不得超过1000元 B.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 C.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D.不得超过10000元 【答案】A 【单选3】我国对公民和法人的违法案件适用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处罚标准分别是()。 A.50元以下,1000元以下 B.50元以下,5000元以下 C.100元以下,1000元以下 D.100元以下,5000元以下 【答案】A 【解析】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适用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单选4】某国有企业因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行为,被税务机关处以8000元的罚款。假定该企业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则该企业4月5日缴纳罚款时总金额为()。 A.8000元 B.9200元 C.13040元 D.16640元 【答案】C 【解析】该企业在2019年4月5日缴纳罚款时总金额=(16+5)×8000×3%+8000=13040(元)。 【单选5】下列案件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的是()。 A.对法人作出1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B.对公民作出1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C.对法人作出没收非法所得处罚的案件 D.对法人作出停止出口退税权处罚的案件 【答案】A 【解析】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多选6】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A.合理原则 B.程序正当原则 C.信赖保护原则 D.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答案】ABCD 【解析】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的原则: (1)合法原则。(2)合理原则。(3)公平公正原则。(4)公开原则。(5)程序正当原则。(6)信赖保护原则。(7)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排序版)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排序版) (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 说明:1.试卷号码:2110; 2.资料整理于2019年8月17日,收集了2006年7月2019年1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案情介绍:1999年9月,原告田某考入被告北京某大学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2002年6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某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某的考试。北京某大学于同年7月5日根据该校《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第3条第5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某的行为是作弊,根据《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第1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规定,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7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该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没有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2003年5月,在临近毕业时,北京某大学认为田某已被按退学处理,没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田某不服,以北京某大学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2009年1月试题] [问题]:北京某大学能否作为行政诉讼被告?为什么? 答:北京某大学能够作为行政诉讼被告。北京某大学在本案中属于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行使职权的阻止的行为不服而起诉的,该被授权的组织是被告。 本案中,由于北京某大学并没有把退学决定送达田某,该退学决定并没有生效。因此,北京某大学作为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法人,经教育法规的授权,享有对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行政权力。北京某大学拒绝给田某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田某不服,可以以学校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案情介绍:2000年1月14日,某县公安局对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公民李某处以12日行政拘留。李某不服,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2010年7月试题] 请根据所学知识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对此案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是哪一个? 答:该公安局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和该公安局的上级公安部门均有权管辖。 2.李某能否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答:李某如不服处理,可以不经复议就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 3.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什么时间内? 答:《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 案情介绍:2003年 9月 6日,农民甲某趁夜晚无人之机,在 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屠宰了一头病死猪准备出卖。该市畜牧局得知后,遂决定立案查处。同年 8月 27日,畜牧局以食品经营处负责人乙某为甲某提供屠宰场所为由,依法对其处以 5000元罚款。乙某不服,便将畜牧局告上了法庭。[2007年7月试题] 2004年 5月 11日,B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的经营性质是非法人的国有经营单位,属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原告资格中的其他组织,而乙某只是该经营处的负责人,因此,被告不能直接对原告本人进行处罚,而应该对该组织进行处罚。故法院作出了因为该市畜牧局作出的处罚主体错误,予以撤消的判决。 问题:1.本案中市畜牧局是否能够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什么? 答:本案中市畜牧局是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2.本案中市畜牧局应以谁为处罚对象?为什么? 答:市畜牧局应当以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为行政处罚对象,不能直接对乙某本人进行处罚。 案情介绍:2003年3月20日,某县某镇政府工作人员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为由,将孙某、蔡某夫妇家的一台54厘米彩色电视机带走。同年4月1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又在蔡某任教的学校将其带走,次日放回。孙某将镇人民政府告上了县法院。[2010年1月试题] 1

行政法典型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分析 1.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陈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 1.5万元,并决定对陈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陈某仍然对复议不服。陈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陈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陈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与答案

>>>>>> 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 6.《刑法》是规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的总称。 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 8 小时,小学不超过 6 小时。 8.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1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1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1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1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1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1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8.《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于2004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

税收法制测试题与参考答案.docx

税收法制测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在税收征收过程中,如果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三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 )。 A、收取罚款; B、给予行政处罚; C、加收3%的罚款; D、加收滞纳金。 2、对税务行政赔偿,从接收申请到赔偿申请处理应在( )天内完成。 A、5天; B、10天; C、15天; D、1个月。 3、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必须是( )。 A、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C、行政主体; D、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4、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拘役; B、罚款; C、行政拘留。 5、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遵循( )的原则。 A、公开、公平、公正、合法;

B、合法、有效、合理; C、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D、合法、高效、公平。 6、根据《乐山市地税局迥然岗责和工作堆程范本(试行)》, 规程共设置了( )岗位。 A、12; B、18; C、25; D、 26。 7、违法行为在( )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6个月; B、1年; C、2年。 8、执法人员对个人作出( )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警告或者没收50元以下物; B、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 C、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9、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是( ) A、50元以下罚款; B、30元以下罚款; C、20元以下罚款。 10、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 ) A、预防; B、惩罚与教育; C、杜绝; D、警 告。

法制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知识题库及答案【最新版】

法制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知识题库及答案 一、判断题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答案:错误 2、某市监察局给某公务员行政记过处分属于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3、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正确 4、行政处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答案:错误

5、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答案:正确 6、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答案:正确 7、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处理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的必经程序。 答案:正确 8、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错误 9、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答案:正确 10、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强制执行。 答案:错误 11、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答案:正确 12、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答案:正确 13、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答案:正确

1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答案:正确 15、执法人员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答案:正确 16、某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实施当场处罚时,未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收缴罚款时也未使用罚款单据,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 答案:正确 17、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答案:正确

13税务行政法制(课后作业)

13税务行政法制(课后作业)

第十三章税务行政法制(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内容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规定,侵犯的客体是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应当承担税务行政责任 B.只有在当事人主观故意,出现税务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才可给予税务行政处罚 C.当事人行为一般是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D.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2.国务院通过()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规章 D.规范性文件 3.税务行政规章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A.1000元 B.3000元

C.10000元 D.30000元 4.根据《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A.100元 B.500元 C.1000元 D.2000元 5.凡属听证范围的案件,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首先向当事人送达(),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给予的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B.《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C.《税务案件审查登记簿》 D.《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6.税务机关对当事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具有依法给予()以下罚款或者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情形的,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A.10元 B.20元

C.50元 D.100元 7.税务机关对当事人做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A.1% B.2% C.3% D.5% 8.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合法罚款收据,并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内将罚款交至税务机关。 A.1日 B.2日 C.10日 D.15日 9.以下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2018年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案例分析题 (一)惠州市辖下龙门县化工厂未经批准擅自向本县一河流内设置排污口,排放大量工业废水,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县环保局责令化工厂迅速纠正违法行为,并报经市环保局批准,对该化工厂处以9万元的罚款;县化工厂认为,省政府颁布的《防治水污染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的罚款以不超过1万元为限;超过1万元的,应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县环保局却对化工厂处以9万元的处罚,明显违法,欲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龙门县化工厂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复议? 1.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是龙门县人民政府或县环保局的上一级部门机关即惠州市环保局;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选择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别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二)A县发生旱灾,从外地运到一批救灾物资,该县B乡民政所委托各村发放救灾物 资,C村在发放救灾物资时把李某遗漏,李某不服想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李某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1.李某应以乡政府为被告,因乡政府是具 体行政行为的实际实施者,C村只是被委托的组织; 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被 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三)在2003年10月15日,A县政府根据《发展A县经济的实施规划》,以红头文 件形式作出了一项《关于对A县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的决定,其中决定将属于集 体所有制的A县机床附件厂与属于国有企业的A县机械厂合并为A县机械总厂;A县机床附 件厂不服县政府的这一决定,认为合并决定实现未征得他们的同意,侵犯了企业的自营自主 权,遂向A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县政府有关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告诉县法院,这一 合并决定是为了改革和发展A县经济、解决县机械厂的经济困难作出的,县机床附件厂应当 顾全大局,服从县政府的决定,同时,县政府要求县法院应与县政府态度一致,维持县政府 的改革措施,对县机床附件厂的起诉不予以受理。问题:1.A县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此案,并说明理由?答:A县法院有权受理此案,因为A县政府的红头文件面向企业的对象特定,是具体行政行为,且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企业县机床附件厂经营自主权,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A县法院是否必须服从县政府的意见,并说明理由?答:A县法院无须服从 县政府的意见,以为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县法院,独立行使行政案件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及公民的干涉。

完整word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经典资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经典 案例(1) 2004年10月20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张某、王某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征收科的工作人员李某、赵某联合对某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李某、赵某发现E公司自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偷漏税款达5000元,当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E公司补缴税款5000元。随后,张某、王某发现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当场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要求张某、王某举行听证,张某、王某告知钱某现在局里正在对办公楼进行翻新,没有地方举行听证,且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行听证还是这个结果,拒绝举行听证。E公司不服,遂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 (1)李某、赵某和张某、王某当场对E公司作出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2分) (2)张某、王某拒绝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的听证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3分) (3)张某、王某对E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是否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为什么?(3分) (4)E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是否可以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分) 1111 (1)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本案中两机关的执法人员当场对E公司作出较大数额的罚款、吊销执照的处罚显然违法。(2分) (2)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E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E公司要求听证的,其应当组织听证。(3分) (3)不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罚”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中,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针对E公司偷漏税款的行为,工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针对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前后作出的两个行政处罚不是针对E公司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故不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3分) (4)不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两个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本案中,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是分别针对E公司的不同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E 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只能分别提起行政诉讼。(2分) 案例(2) 2005年3月10日,某直辖市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津律师事务所”。2005年5月16日,甲、乙、丙三人向该市司法局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有关申请材料。市司法局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李某见甲满头白发,特别提醒三人,根据该市政府规章的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甲告知李某,他们三人的年龄均不到60岁。于是,李某将一份市司法局

教育法制基础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制基础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一般从——上使用教育法的概念。 2.从2001年起,教育部决定取消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年龄和婚否限制,这意味着 体系正在形成。 3.国家监督,即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监督,可分为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关的监督和机关的监督。 4.教育行政机关是行政机关是的一种,它一成立即具有我国民法规定的法人资格,属——————。 5.教育行政行为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实施的所有产生——效力的行为。 6.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注册以实施——各阶段教育为主 的教育机构。 7.履行教育教学、教书育人的职责是老师的——特征,专业人员是老师的—— 特征。 8.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为接受教育要求国家做一定行为的权利,即公民从国家那里 获得均等的受教育——和——的权利。 9.申诉制度通常是指公民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申诉理由、请 求处理或重新处理。 10.根据违法主体的——和违法行为的——,可以分为行政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阶级性、国家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是我国教育法的重要特征能够之一。( ) 2.教育法的内容构成主要由规范性内容和非规范性内容构成。( ) 3.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即不论其民族、性别、 职业、地位等有何差别,也不论其年龄大小,其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 4.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 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 5.从逻辑角度盾,教育法规一般属于摸态判断,即断定事物必然或可能的判断。( ) 6.教育行政机关内部的各个职能部门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他们对外作出的行政行为,只能以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 7.由教育行政机关委托的机构实行的行为后果,仍由教育行政机关来承担,而不是由受委托的机构承担。( ) 8.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 ) 9.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有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 ) 10.离开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无所谓教师权利的存在。( ) 11.对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教师,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 12,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 ) 13.学生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 14.年满16周岁的人,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 15.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人员,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 )。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或解聘

第十三章 税务行政法制-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税法 第十三章 税务行政法制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 详细描述: (一)申请人: 1.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 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前款规定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2.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税务具体行 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二)被申请人: 1.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做出该具体行政行 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2.申请人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主管该扣缴义务人 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委托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3.税务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 为被申请人。 4.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做出 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5.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 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6.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 例题: 1.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可向()申请 行政复议。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 B.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C.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 D.国家税务总局 正确答案:A,C 解析: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于上述情形,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转送。 2.以下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表述不符合规定的有()。 A.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B.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C.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较多时,应当推选1至10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D.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必须是书面委托 正确答案:B,C,D 解析:选项B: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选项C: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选项D: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 3.以下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表述符合规定的是()。 A.税务机关与经法律、法规授权以外的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和其他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B.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的被申请人 C.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审理委员会被申请人 D.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行政法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典型案例分析 1.市某驾驶货轮在我国海航运时,被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1.5万元,并决定对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某仍然对复议不服。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某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故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2)某应以海关总署为被告。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某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海关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向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某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某应以市海关为被告。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甲与乙在定县的火车站候车时发生争执,甲将乙打伤。定县的铁路公安分局处理了该案,对甲罚款500元,甲对此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罚款改为400元,甲仍然不服,便向市公安局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铁路法院受理了该案,市公安局认为该法院没有管辖权,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请问:(1)该法院对此是否有管辖权?(2)市公安局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1)没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因此,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2)错误。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市公安局口头提出异议的做法是错误的。

最新法制考试2020年测试复习题库1588题(答案)

2020年法制考试总题库1588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能引起国家赔偿责任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的行为,必须发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 正确答案:Y。 2.《国家赔偿法》规定,被行政机关违法没收的财产已经被变卖的,行政机关只需给付变卖所得的价款。 正确答案:N。 3.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正确答案:Y。 4.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不得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正确答案:N。 5.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正确答案:Y。 6.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侵权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N。 7.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受害人没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N。 8.重新颁发营业执照不属于国家赔偿方式。 正确答案:Y。 9.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对受害人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 正确答案:Y。

10.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正确答案:Y。 11.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Y。 12.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有权要求国家赔偿的主体也必须是法人或组织。正确答案:N。 13.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三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正确答案:N。 14.某警察下班后将枪带回家中,正遇上其妻与邻居吵架,某警察便拔枪将其邻居打伤,对此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Y。 15.行政机关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撤回或者变更行政许可行为,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赔偿。 正确答案:N。 16.公安干警赵某之子小赵将赵某的公务手枪拿出,与伙伴小周玩耍过程中误伤小周,会引起国家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N。 17.某地发生一起火灾,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火灾现场扑救,消防车在途中由于行车过快,不幸将一骑自行车人撞成重伤。受害者有权向消防部门提起国家赔偿。 正确答案:Y。 18.我国国家赔偿法未规定立法机关的国家赔偿问题,也就是说在我国没有立法赔偿,只有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大类型。 正确答案:Y。 19.赔偿义务机关对被扶养的未成年人支付生活费,应付至其有劳动能力时止。 正确答案:N。 20.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 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陈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1.5万元,并决定对陈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陈某仍然对复议不服。陈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陈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 陈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故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2)陈某应以海关总署为被告。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陈某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海关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向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陈某应以上海市海关为被告。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案例二: 甲与乙在定县的火车站候车时发生争执,甲将乙打伤。定县的铁路公安分局处理了该案,对甲罚款500元,甲对此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罚款改为400元,甲仍然不服,便向市公安局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铁路法院受理了该案,市公安局认为该法院没有管辖权,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请问:(1)该法院对此是否有管辖权?(2)市公安局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的做法是否正确?答:(1)没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因此,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2)错误。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市公安局口头提出异议的做法是错误的。 案例三: 市规模相差不大的造纸厂B与C,共同向河流排放污水,河流涨水,致使沿岸农民庄稼受损,颗粒无收。市环保局经检测发现,B与C都超标排放了某类有毒物质,而且,农民庄稼受损的原因在于该类有毒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6分析(行政主体) 案例分析一:畜牧局行政处罚案(0707) 2003年9月6日,农民甲某趁夜晚无人之机,在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屠宰了一头病死猪准备出卖.该市畜牧局得知后,遂决定立案查处.同年8月27日,畜牧局以食品经营处负责人乙某为甲某提供屠宰场所为由,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乙某不服,便将畜牧局告上了法庭. 2004年5月11日,B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的经营性质是非法人的国有经营单位,属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原告资格中的其他组织,而乙某只是该经营处的负责人,因此,被告不能直接对原告本人进行处罚,而应该对该组织进行处罚.故法院作出了因为该市畜牧局作出的处罚主体错误,予以撤消的判决.问题:1.本案中市畜牧局是否能够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什么? 2.本案中市畜牧局应以谁为处罚对象?为什么? 答案: 1.本案中市畜牧局是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8分) 2.市畜牧局应当以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为行政处罚对象,不能直接对乙某本人进行处罚。(7分) ※※市畜牧局可以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 案例分析二:本案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谁? (10分。问题中的选择题为不定项选择.正确答案为至少一个以上) (0901本) 2007年3月,深圳市民樵某向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执照被拒。被拒原因是樵某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车辆管理所的依据是2006年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376号),该文件规定:“自2006年11月15日起,除部队驾驶证或者境外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外,其他初次申请驾驶证或者增加准驾车型的,必须持驾校出具的《驾驶培训记录》方可预约考试。” 同年5月,樵某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1月,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作出以下判决:“被告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作出的不受理原告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问题: 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BC)。 A.深圳市公安局 B.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C.深圳市民樵某 D.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本案中,深圳市车辆管理所行使行政职权性质属于(C)。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 C.行政许可 D.行政确认 3.粤公、通字【2006]376号性质属于(AD)。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地方行政规章 D.其他规范性文件 4.根据学习过的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谈谈你对本案的看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明确规定了驾驶执照申领的条件是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文件对颁发驾驶执照的行政许可增设了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而是违法的。 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拒绝给樵某申领驾驶执照行为,依据为违法的地方其他规范性文件,因而是违法的,适用法律错误,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案例分析三: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案情]为庆祝某自治州建州20周年,该州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关工作。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了有关市容卫生、文明礼貌和清理、整顿秩序的通告,要求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全市市民切实遵守执行。 [问题]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答案与分析] 该通告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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