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盗窃犯罪的心理分析

有关盗窃犯罪的心理分析
有关盗窃犯罪的心理分析

有关盗窃犯罪的心理分析

盗窃属于物欲型动机犯罪,有物欲型动机犯罪的共同特征,又有区别于诈骗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盗窃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导致每年立案的刑事案件中,盗窃案件占的比例很大。为了有效地预防盗窃犯罪,减少盗窃案件的发案率,研究盗窃犯罪的心理也是必须的。

盗窃犯罪的心理特征及预防对策:

①没有正确的价值观,认为金钱是最重要的

盗窃犯罪人的错误认识表现为“盗窃被抓的可能性低”、“认为金钱是万能的”。崇尚“人生在世、吃喝二字”的错误价值观。在市场经济大潮下,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革,随着变革的滚滚激流,社会上权钱交易,财富不正常的聚敛,职业道德的败坏等负面因素时有出现,很容易导致部分人群价值信仰发生危机。金钱物质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人们的满足和幸福也很大程度依赖于金钱物质。人们很难对什么最能体现人生的价值、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幸福等一系列问题达成共识。在认识上偏激、极端、夸大,形成了反社会的错误意识,许多人具有严重的犯罪“合理化”意识和认识倾向。

预防对策: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做好应有的宣传措施,并告诫人们犯罪的严重性。从根本端正犯罪人的人生价值观念。并做好未成年人的素质教育,培养其具有正确的健康的人生价值观。

②盗窃犯没有良好的控制能力,心存侥幸心理

缺失控制能力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其一,盗窃犯罪人抗拒诱惑的自制力差。盗窃犯罪人由于自身意识偏差、个人欲望和错误的价值观灯心理因素的影响,经不起外界物质的引诱,个体畸形需要的膨胀而缺乏控制力进行犯罪活动。其二,盗窃犯罪人在多次犯罪得逞后,尝到了犯罪的“甜头”,满足了个体的不良需要,从而也养成了犯罪恶习。并且犯罪人心存侥幸心理,一次又一次的盗窃容易养成习惯,那么心理矫正就比较困难了。

预防对策:加强对被抓的犯罪人的管理及教育,尽量做一些克制力方面的教育。对于一些惯犯,惯偷适当加强刑罚时间,尽可能从时间方面改变其盗窃的习惯。

③犯罪动机及不良的性格和能力

盗窃犯罪的动机有很多:(1)满足温饱,这主要是职业性盗窃犯罪和普通盗窃犯罪的动机特征。(2)满足吃喝玩乐,穿衣打扮满足虚荣心,讲排场要面子显示自己,而盗窃,用物质的占有来证明自己的价值。(3)对于青少年盗窃犯,盗窃动机往往是出于好奇心、追求刺激和哥们儿义气。

盗窃犯与普通人比较,性格上更加热情外向喜欢与人交往;他们学识浅薄,思想迟钝,抽象思维能力弱;缺乏奉公守法的精神、苟且敷衍;做事胆大自信、少有顾虑;更富于幻想和放任自己;但在尝试新事物上他们更加保守,在行为的自我控制上更加依赖性在能力特征上,盗窃犯罪区别于抢劫、诈骗等罪的最大特征是他们以各种方式掩人耳目,暗中窃取公私财物,因此盗窃犯罪者掌握一定的犯罪行为能力技能。

预防对策:犯罪高发人群,主要是指青少年以及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对犯罪高发人群的犯罪心理预防可以通过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劳动教育以及良好的个性品德、个性修养教育,使他们懂得遵纪守

法的道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特别是青少年,家庭和学校要加强管理,改变只重视学习,不重视学生品德的管理方式。

④养成盗窃犯罪的习惯

许多盗窃犯,究其以往经历,往往自幼就有不良习惯,如贪小便宜、小偷小摸等,而反复多次作案的盗窃犯,会形成行窃的恶习。盗窃犯罪心理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有一个逐渐形成犯罪恶习,积习难改,罪恶深重;从初次犯罪时的恐惧心理与侥幸心理互相交错影响,发展为盗窃经历丰富,盗窃技术熟练,情绪稳定的惯犯;其犯罪心理的变化有一个由浅到深,由量变到质变的反战变化过程。一旦形成动力定型,盗窃习惯,就很难加以矫治。正因为如此,有的盗窃犯罪人虽经多次打击、处理、改造,仍屡教不改,反复作案。

预防对策:对于已有盗窃习惯的犯罪人,只有加强人自身的控制力,才会有效地抑制盗窃。这需要促使犯罪人形成合理的需要和远大的理想,以及对自己选定的奋斗目标锲而不舍的精神;形成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习惯,增强适应生活的能力;加强挫折教育,锻炼坚强的意志品质。

⑤由于妒忌报复心理而导致盗窃

怀有这种犯罪心理的人一般心理上都有非常大的怨恨和委屈,或者对社会有敌视态度,所以他们逐渐形成了一种病太长的时间态心理,想借助于盗窃来进行报复。

预防对策: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善社会风气、消除犯罪诱因。全社会不要歧视曾经因盗窃罪入狱的人,给他们改邪归正的机会。

⑥满足不良精神需求

这类盗窃犯罪不是为了满足物质上的追求,而是为了精神上的满足。其本人可能物质及其富裕而精神空虚,需要通过盗窃等手段,寻求刺激来满足自己的精神世界。

预防对策:以通过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劳动教育以及良好的个性品德、个性修养教育,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总结:一个人既然选择了做小偷而没有选择做强盗就说明他的心理上还存在道德底线,起码他还是知道犯罪是不对的。所以我们有一个词叫做贼心虚,而没有做强盗心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小偷都是容易被教化好的,有些是惯偷有的甚至把盗窃当作精神的依赖。总之,想要杜绝盗窃案件的发生是不可能的。既然无法做到杜绝,那么我们就要从自身看起,保管好自身的财务,不给小偷已可乘之机。

——1004136 吴亦军

犯罪心理学教案(罗大华)

犯罪心理学教案(罗大华) 第一章导论 (3) 第一节犯罪心理学的对象和任务 (3) 第二节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3) 第二章现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理论 (4) 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 (4) 第二节行为主义心理学与犯罪行为 (5) 第三章犯罪心理的静态分析 (6) 第一节生物学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二节心理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三节社会环境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四节犯罪心理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相互作用的结果 (6) 第四章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 (6) 第一节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二节犯罪行为的发生 (7) 第三节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 (7) 第五章犯罪动机 (7) 第一节需要与动机 (7) 第二节犯罪动机及其形成 (8) 第三节犯罪动机的转化 (8) 第四节犯罪动机的特殊形式 (8) 第六章人格与犯罪 (8) 第一节人格概述 (8) 第二节犯罪人格 (9) 第七章不同主体犯罪心理分析 (9) 第一节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 (9) 第二节女性犯罪心理分析 (10) 第三节特殊人群犯罪心理分析 (10) 第四节不同经历犯罪人心理分析 (10) 第八章几种主要犯罪类型的心理分析(上) (11) 第一节财产犯罪心理 (11) 第二节暴力犯罪心理 (11) 第三节性犯罪心理 (11) 第九章几种主要犯罪类型的心理分析(下) (12) 第一节邪教犯罪心理 (12) 第二节毒品犯罪心理 (12) 第三节计算机犯罪心理 (12) 第十章过失犯罪心理 (13) 第一节过失犯罪心理概述 (13) 第二节引起过失犯罪的客观诱因 (13) 第三节过失犯罪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13) 第十一章群体犯罪心理 (14) 第一节概述 (14)

网络犯罪的犯罪心理分析

大学考核答题纸 (20 15 —20 16 学年第 2 学期) 课号:课程名称:犯罪心理学改卷教师: 学号:136230003 姓名:原豫星得分: 网络犯罪的犯罪心理分析 【容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得以迅速的普及和发展,然而网络技术在带给我们方便和快捷的同时,网络犯罪也应运而生,且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和不断发展,网络犯罪也走向越演越烈的趋势,研究和分析网络犯罪的心理形成机制便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即是基于此背景之下对于网络犯罪的心理特点及心理形成机制的分析。 【关键词】网络犯罪特征心理特点心理形成机制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全世界发展异常迅速,而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发展带给我们的却并不仅仅只有便利和快捷,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悄然而至,可以说是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为网络犯罪的实现提供了平台基础,网络犯罪则即通过以互联网作为其犯罪的手段或工具来达到犯罪目的的新型犯罪行为。其作为现代高科技犯罪技术的一种,正在迅速发展,但对社会生活危害极大。因此,研究网络犯罪,分析网络犯罪的心理成因,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网络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网络系统或产品加密等技术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在网络外交互实施的犯罪,还包括行为人借助于其居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网络系统实施的犯罪。简言

之,网络犯罪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网络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危害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1其具有以下几个具体特征: 1.智能性 网络犯罪的犯罪手段的技术性和专业化使得网络犯罪具有极强的智能性。若要具体实施网络犯罪,犯罪人要掌握相当的技术及具备较高专业知识并擅长实用操作技术,才能逃避安全防系统的监控,掩盖犯罪行为。所以,网络犯罪的犯罪主体大多是掌握了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专业人士。他们洞悉网络的缺陷与漏洞,运用丰富的电脑及网络技术,借助四通八达的网络,对网络系统及各种电子数据、资料等信息发动进攻,进行破坏。而网上犯罪作案的时间短,手段复杂隐蔽,许多犯罪行为的实施,可在瞬间完成,且往往不留痕迹。 2.隐蔽性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不确定性、虚拟性和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计算机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而犯罪人的专业技术更是为这种隐蔽提供了保障,使得很多案件难以被发现,甚至发现了也难以追查。 3.低龄化和部人员多 主体的低龄化是网络犯罪的作案人员年龄越来越小和低龄的人占整个罪犯中的比例越来越高。从时下发现的网络犯罪来看,犯罪分子大多年龄较低,熟知一定的网络专业技术。 4.巨大的社会危害性 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网络犯罪的危害也就越大,而且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远非一般传统犯罪所能比拟,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而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传统的犯罪一般只局限于一时一地,针对的是特定的犯罪或者一定围的不

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步骤和方法

收稿日期 2007 02 15 作者简介 潘守信(1976-),男,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项里派出所民警,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步骤和方法 潘守信 (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江苏宿迁223800) 摘 要 根据心理的实质及心理与行为的关系,我们不难发现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基本途径:犯罪心理痕迹 犯罪行为活动 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 犯罪人的主体状况及现场情境 犯罪人基本情况及基本案情。根据犯罪心理痕迹研究利用的这一思路和模式,可探索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的步骤和方法。 关键词 犯罪心理;心理痕迹;步骤;方法 中图分类号 D 63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2391(2007)03-0044-03 On t he analysis steps and m easures on the cri m e psychology m arks Pan Shoux in (Jiangsu Suq i an Publi c Secur i ty Bureau ,Suqian 223800,Chi na) Abstrac t :A cco rd i ng t o t he na t ure of the psycho logy and the re lati onship be t w een t he psycho logy and acti on ,w e can fi nd the basic w ay to analyze the cri m e psycho logy m arks :the cr i m e psy chology ma rks t he cri m e actions the cri m e psycho l ogy acti on the cri m e bas i c situati on .W e explore the steps and measures o f the cr i m e psycho logy m arks accordi ng t o the cri m e psycho l ogy m arks resea rch . K ey word s :t he cr i m e psy chology ;t he psycho l ogy m arks ;steps ;m easure .根据行为与心理及影响、制约和决定心理活动的有关因素之间关系的心理学原理,行为是心理活动的外化,其实质是行为人的行为动机、个性 特点、情绪状态、知识、经验、习惯等构成的主体状况与特定情况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心理活动的产物和心理状态的反映。行为与主体状况及情境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亦即行为人的主体状况和情境决定其行为及特点。同时,它还一定程度地反映着行为人的生活环境和经历等影响个性形成的因素。因此,根据人的行为活动,可以分析判断行为人的心理活动及其个性特点,分析判断当时的情境条件,分析判断他所生活的环境和经历,从而从已知追溯未知,描述刻画出行为人的心理活动及其心理面貌和特点。犯罪心理痕迹的研究利用正是基于这一基本的心理学原理。犯罪人无论是其行为动机还是行为时的情绪状态、作案经验、行为习惯、与侵害对象的关系状况以及有关个性特点、 心理面貌及其生活环境等影响个性形成的因素,都会不同程度地通过犯罪行为所遗留的犯罪心理痕迹直接或间接地反映或折射出来。这样,就为 我们分析案情、刻画罪犯形象提供了相关依据。 一、犯罪心理痕迹研究的步骤 根据心理的实质及心理与行为的关系,我们不难获得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基本途径:犯罪心理痕迹 犯罪行为活动 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 犯罪人的主体状况及现场情境 犯罪人基本情况及基本案情。根据犯罪心理痕迹研究利用的这一思路和模式,侦查实践中对犯罪心理痕迹进行研究利用的步骤及要求如下:充分发现和收集犯罪现场遗留的各种心理痕迹。把对现场痕迹物证的分析、判断与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判断充分结合起来,对现场要作全面客观的记录,不能忽视和放弃任何当时认为不重 44 2007年5月 第3期 总第96期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Journal o fH ubei U niversity of Po lice M ay .2007 N o .3 Se r .N o .96

试析犯罪心理痕迹在侦破案件中的运用

试析犯罪心理痕迹在侦破案件中的运用 [摘要]根据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犯罪分子在犯罪现场实施犯罪行为,必定直接或间接地作用在现场上,自觉或不自觉地遗留下其活动的痕迹。依痕迹存在形式不同,可将现场犯罪痕迹分为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侦查人员在勘查犯罪现场时,通常对手印、足迹等传统上的物质痕迹比较重视,但对心理痕迹即对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心理特点重视不够。任何一个犯罪现场的形成,都与犯罪行为人的内心活动分不开的,这就要求勘查人员能够依据犯罪心理学原理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知识,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将心理痕迹和物质痕迹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印证、相互支持,掌握更多的犯罪信息,为分析案情、刻画嫌疑人、确定侦查方向提供依据。 [关键词]犯罪心理痕迹;系列杀人案件 犯罪现场存在着有形的物质痕迹和无形的心理痕迹。犯罪现场的心理痕迹属于行为留痕的一种特殊的、抽象的反应形态,这些无形的心理特点通过犯罪行为间接地反映在犯罪现场有形的物质痕迹之中,客观地反映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意识和心理活动。在犯罪现场勘查的实践中依据犯罪心理学的有关原理,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推断出现场特定物质痕迹所反映出来的特定的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动机目的、作案时的心理活动、典型的个人性格、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等特定特征,从而为寻找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 一、犯罪心理痕迹 所谓犯罪心理痕迹,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现场作案过程中实施相关犯罪行为时,通过遗留在现场上有形物质痕迹或通过相关人员的记忆、描述而表现出来的犯罪嫌疑人特定、一致、典型的心理特点及其独特的思维现象。①它具有客观性、可知性、间接性、相对稳定性、人身特定性等特点。 现场心理痕迹以物质痕迹为载体,与物质痕迹所蕴含的内容具有一致性。现场心理痕迹通过物质痕迹得以体现,所以,以现场心理痕迹分析为基础,反过来分析物质痕迹,从而可以使物质痕迹的利用更科学合理,更有利于刑事案件的迅速侦破。 二、利用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系列杀人案件的重点内容② (一)分析犯罪分子的个性特征 犯罪人为了实现犯罪目的以及受犯罪行为习惯的支配,实施同一类型的犯罪往往使用相同的作案手法。具体说来犯罪分子在第一次作案成功后,其行为方式在大脑皮层中建立了刺激,以后在相似条件下作案时,一般都会沿袭此类方法。 (二)分析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过程 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外化的结果。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过程应该是和其犯罪心理活动的过程相一致的。首先,根据犯罪心理痕迹,来分析犯罪现场案犯心理活动的规律和特点,进而对案犯可能的作案地域和侵害对象做出预测。其次,评价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现场诸犯罪信息之间的关系,是否相互验证,是否与犯罪行为的进程相符。 (三)犯罪人的年龄、性别、种族、职业、教育水平、社会经济地位等人口统计学特征 (四)犯罪人的生活习惯和日常活动规律 三、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的依据和理论基础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上一篇,对具有“智能型犯罪”的脑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了一个较为简单的分析。脑控犯罪是群体犯罪,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其参与成员分工明确、组织精密,借助高科技脑控武器的隐蔽性和多重攻击功能。这些犯罪人熟练掌握这种高科技脑控装备,具有巧妙的身份伪装能力和多种欺骗受害人的手段,一旦受害人戳穿其阴谋,又暴露出其奸诈狡猾的特点和暴力残忍的特性;整个犯罪过程体现的是智能与暴力相结合的犯罪特点。 下面对暴力型犯罪的犯罪人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简要分析。 暴力,根据汉语词典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强暴的力量即武力,二是特指为本阶级的利益而对敌对阶级使用的力量。 暴力犯罪,是指以强暴的力量实施刑法规定的,应予以制裁的行为。强暴的力量包括对人体实施侵害性行为,也包括以强暴的力量相威胁(如实施犯罪行为时携带武器)。 暴力犯罪类型: 1.根据犯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以人身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和 以财物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 2.根据暴力犯罪的危害程度,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 罪。 一般来说,从以下两个方面区分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罪。一是行为结果,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的犯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导致被害人轻伤以 下则是一般暴力犯罪。二是行为手段,使用枪支武器、刀具、炸药等具有较强 杀伤力的工具实施的犯罪或手段残忍的犯罪,是严重暴力犯罪;使用普通器械 或仅借助自身体力实施的犯罪,是一般暴力犯罪。 3.根据暴力犯罪的组织性,可以将暴力犯罪分为个体暴力犯罪和群体暴力犯罪。 4.根据暴力犯罪侵害的客体,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暴力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侵犯国家、集体 和个人财产权利的暴力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暴力犯罪;妨害婚姻家庭 的暴力犯罪。 5.根据暴力犯罪的心理准备性,可以分为预谋型的暴力犯罪和情境型的暴力犯 罪。其共同特点在于都具有凶残性。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A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药家鑫撞人杀人案 09应用心理学(一)班 学号:100209059 姓名:程秋霞

案例梗概 1、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2、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3、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罪犯资料 1、姓名:药家鑫。 2、出生日期:1989年11月7日。 3、去世日期:2011年6月7日。 4、籍贯:陕西西安。 5、学历:西安音乐学院2008级学生。 6、家境:家境是普通工薪阶层,母亲是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已经退休;其父亲药庆卫曾经是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该厂军代表,前些年离职自谋职业。 7、其他:在校表现很好,生活中也能与人为善。案件审理过程中学校为其出具了13份奖励证明,其校友、同学、朋友、邻居向法院递交了4份请愿书,其本人也交上了悔过书。 案件分析 1、案发前: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长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 2、案件过程:药家鑫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 3、案发后: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郭杜十字时再次将两情侣撞伤,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

谈谈犯罪心理痕迹在分析入室盗窃案件中的作用

谈谈犯罪心理痕迹在分析入室盗窃案件中的作用 【摘要】当前,公安部开展“打盗抢”专项活动,进行破案大会战,各地公安部门积极备战,力争扩大战果。其中盗窃犯罪发案比例一直居于各类犯罪的首位,破案率却始终处于低谷状态,如何提高盗窃案件的侦破率已经成为当前各地刑侦部门最为迫切解决的课题。而恰当地运用犯罪心理痕迹对入室盗窃现案件场进行分析和判断,对于提高破案率将有很大的帮助。 【关键词】犯罪;心理痕迹;入室盗窃 盗窃犯罪,特别是入室盗窃,现场损坏的物品和遗留的痕迹物证相对其它案件来说会显得特别的多。但是当前随着犯罪嫌疑人反侦察伎俩的提高,现场痕迹物证的提取率在逐渐降低,勘查中能够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也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犯罪现场提取不到手印、足迹等痕迹物证。如果仅靠物质形态的痕迹物证特征来分析案件现场,理由显然是不够充分的。不过如果能够结合犯罪心理痕迹所显示的信息来分析判断,那么对案件进一步的剖析效果会是非常明显的。 犯罪心理痕迹,目前在学术界主要有以史海青、傅晓海、徐俊文等人提出的观点颇具代表性:“罪犯在实施犯罪活动中,通过犯罪行为表现出来的某种特定的心理特征”[1]、“以物质痕迹、被害人、知情人的陈述为载体,遗留在现场上的能够反映罪犯在犯罪预备和犯罪实施过程中,心理活动历程及个性特征的无形痕迹”[2]等,尽管表述措辞不尽相同,但中心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综合来说,犯罪心理痕迹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由于个人心理的作用和影响,会有意无意地通过言行举止、动作神态等暴露出来,作用于周围环境而留下各种痕迹反映的总和。不同或不同类型的犯罪现场会表现出不同的犯罪心理痕迹,文中阐述的只是如何充分利用犯罪心理痕迹对入室盗窃案件现场分析的作用,以提高盗窃案件的破案率。 一、利用犯罪心理痕迹对盗窃案件的定性可以进一步细化,可以揭露和识别作案人员的伪装行径,如对“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外盗” 等区分判断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每一项犯罪行为,都是在犯罪动机的支配下实施的,犯罪动机隐藏着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前之后的心理状态信息。一些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为了掩饰其罪行,转移侦查视线,逃避打击,总会想方设法进行现场伪装,包括心理上的伪装和行为动作上的伪装。但无论如何伪装,都不可能完全改变和抹掉其固有的个性特征及隐藏的心理状态信息,由于独特固有的个性心理特点会使他的犯罪心理痕迹从现场不同的角度中显露出来。比如犯罪嫌疑人针对自己保管在保险柜里的一笔巨款进行撬盗,在判断其是否监守自盗时,必须要仔细对撬盗保险柜的动作痕迹形态进行分析,推敲痕迹特征形成的机理,这样当中就会包含着一种心理因素在里面。那么我们必须从研究他的犯罪动机出发,很明显他的犯罪动机就是为了图财,并且经过了思想斗争和策划,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他会布置一些掩饰动作来逃避打击,所以会刻意去进行伪装。但他毕竟不是惯犯,也并不具有职业化或专业化的技巧技能,因此在现场上往往会显出很多不符合逻辑的、反常的动作形态,如工具痕迹形态不具备扩缝条件、撬压点不对、破坏面不够宽、门变形不大、锁芯和锁体不损坏以及现场一些不必要的翻动等痕迹特征。通过分析这些犯罪心理痕迹可以分析其犯罪动机,再从犯罪动机中获取作案人隐藏的心理状态信息,然后进一步判断案件的性质,是监守自盗或是内外勾结抑是单纯的外人盗窃案件,从而为后面的侦查提供准确的方向和缩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犯罪心理学 ——案例分析心理痕迹是人的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所产生的生理固化物,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在犯罪现场形成的能直接或间接反映犯罪心理活动的一切现象。这种痕迹一方面反映了犯罪分子作案行为轨迹,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过程、心理状态和个性心理特征。 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完成的,而人的心理又是在先天遗传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环境教育的影响形成的。所以,一定的行为能反映出人特定的心理状态、个性乃至整个人的面貌。犯罪行为是犯罪主体对客体的作用,因此总要造成一定的物质痕迹,而犯罪分子在现场留下的物质痕迹,是其犯罪行为、犯罪心理及其它心理活动的外化表现。所以,犯罪心理一定隐含在犯罪现场痕迹中并表现为一定的心理痕迹。它是犯罪人心理活动和外部行为综合作用的结果,这是事物发展联系内在逻辑的充分体现,也是现实的一种客观存在。美国新行为主义党派托乐曼认为,三个变量系统即犯罪环境——犯罪心理——犯罪行为之间既有因果联系,又彼此交互作用,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外界不良环境的刺激下,个体内在不良心理品德发生变化,导致了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案件及犯罪现场物质痕迹进行分析,不但可以推断出犯罪行为人的个性、行为动机、当时的情绪,而且可以推断出犯罪行为人的社会经历、生活环境、

遭遇、知识背景、经验、技术、习惯等。 犯罪心理痕迹的特点: 1.个性特征。个性是指一个人“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 一个人由于所处的社会环境的不同,必然会在其需求、兴趣、能力、气质、性格等各方面产生与他人的差异,形成自己所特有的与众不同的特征。而这种内在性的特征恰恰可能通过个体自身的行为表现出来,并会以一定的形式遗留下来,为我们所发现。同理,在他实施犯罪行为时,其个性特征也就会或多或少地表现在整个犯罪过程中。 2.无意识特征。所谓无意识即“在完成行动时是不自觉的,在行为 的时间和地点方面完全失去定向能力”。这种无意识心理往往使罪犯不自觉的留下痕迹。例如,从对某盗窃案现场初步调查中得知,罪犯是带手套作案的,但后来在放钱的保险柜内侧发现了几枚手印,经分析判断是罪犯见到大量现金时,心情无比激动无意脱下手套而留下的。此手印经过鉴定成为破案的证据。在侦查工作中,了解、掌握心理痕迹的无意识特征以及它与物质痕迹的统一,往往对破案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定势心理特征。定势就是人们按照一种固定了的倾向去反映现实, 从而表现出心理活动的趋向性、专注性。定势心理现象也同样存在于犯罪心理痕迹中。罪犯在第一次作案成功后,其行为方式在大脑中产生了深刻的印象,以后再作案时,成功的体验反馈到大

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

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 摘要:心理痕迹是对物质痕迹的反映,犯罪心理痕迹是当事人等历经罪案的记忆,以及物证所反映的犯罪行为的“心理留痕”。人的任何行动都是在一定的摘要人的任何行动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完成的,作案人的犯罪活动亦如此,他们在现场留下的犯罪行为轨迹和行为特征就是其犯罪心理的体现对现场的行为痕迹用心理分析的方法进行梳理,尽量再现每一行为痕迹产生时作案人的心理状态,刻画出作案人的心理面貌,可以为判断和识别作案人提供重要的依据。 关键词:犯罪心理痕迹;分析;作用;途径 一、犯罪心理痕迹及其分析 有人将犯罪心理痕迹限定在犯罪现场,并且将其分为广义说和狭义说。狭义说认为: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指犯罪人在犯罪现场实施犯罪行为时,通过遗留在现场的有形物质痕迹或相关人员的记忆、描述以及犯罪人自身犯罪心理发生、发展、变化过程而表现出的犯罪人特定的、一致的、典型的心理特征。认为,犯罪心理痕迹包括现场心理留痕、罪案“有关人员记忆”和作案人“自身反应”三个方面。其有关人员,指被害人、事主和知情人等,其心理痕迹是记忆中感知的案发情况和疑犯的某些心理特点。作案人自身反应,包括案犯预备、作案、销赃、潜逃、侦讯等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认知与情感刺激等。 广义说认为: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指犯罪现场客观事物形象的心理属性,即心理要素通过人的行为赋予犯罪现场客观事物形象的属性,包括犯罪行为作用于犯罪现场而引起的一切能揭示犯罪心理现象和状态。这里用“心理属性”、“心理要素”定义,确实够广泛的,但其现象和状态,限于客观事物形象(物证)的心理属性(心理留痕),外延比狭义概念还窄。 狭义的犯罪心理痕迹,主要指罪案主体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这似乎过于狭窄; 而广义的犯罪心理痕迹,当然不限于物证中的心理现象和状态,还应包括主体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状态。但这样一来,问题也来了。首先,心理现象是整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将心理痕迹作这种定义,未免太宽泛。而且,心理状态也包含在心理现象中,没有并列关系。其次,广义和狭义比较,其内容都局限在“犯罪现场”引起的反应。而事实上,案情却并不限于在犯罪现场,其心理活动也就

犯罪心理学重点

第一套题 1.天生犯罪人论的提出者:龙勃罗梭 2.性犯罪的一般特点: (一)性犯罪人的重复犯罪率较高 (二)性犯罪人的文化程度较低、智力较低 (三)性犯罪人多为青少年 (四)女性性犯罪突出 (五)作案人员广泛,作案手段多样 (六)性犯罪人的心理类型: ①正常型; ②性变态者; ③心理变态者; ④性变态兼心理变态 3.犯罪心理结构的变化发展是什么: (一)潜在形态:当个体不良心理因素不断发展,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便产生了以非法手段获取利益的犯罪意向 (二)恶变形态:犯罪动机的产生、调整和外化行为 (三)衰落形态:实施犯罪行为后的松弛、乏力状态 4.诈骗犯罪人的心理特征: ①认识方面。诈骗者的认识活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思维敏捷,反应快,善于想象和联想。

②个性方面。诈骗者给人的外部印象是活泼、善于交际、待人和气、肯帮助人等。适应能力、应变能力、模仿能力较强。 ③情绪、意志和习惯方面。诈骗犯罪人的情绪色彩不明显,也没有强烈的情绪表现,作案过程中意志努力也不明显。 5.封建迷信犯罪的心理特点是什么: ①错误的认知:崇尚鬼神,迷信色彩浓厚 ②狂热的情绪、情感:虔诚,畏惧,痴迷 ③坚定的犯罪意志 ④荒谬的动机 ⑤异常的人格特征:否认原来的自我 6.情绪型犯罪是指什么: 情绪型犯罪,又称情感型犯罪,是一种带有感情色彩,呈现出强烈的情绪性因素,由不良的情绪性动机引起的犯罪行为。 7.犯罪心理学研究人的多维视角包括哪些: ①人的物质属性 ②人的生物属性 ③人的思想属性 ④人的社会属性 8.人格障碍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①就作案动机而言,人格变态者多受偶然性动机、情感冲动驱使,作案前较少预谋或没有预谋,作案情节离奇怪诞,难以用常理解释 ②从作案目的看,人格变态者作案目的不明显

《犯罪心理学》笔记 考试重点

犯罪行为导论 犯罪心理学的概念: (1)狭义的概念: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产生、形成及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 (2)广义的概念: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心理现象的产生、形成、发展规律、表现特点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犯罪心理学5种主要研究对象: 犯罪人;一般违法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司法部门人员; 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内容: (一)犯罪心理学的基本问题,包括学科性质、对象和任务、研究方法、发展历史等 (二)个体犯罪心理的形成、发展和变化的理论 (三)各种不同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 (四)犯罪心理学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犯罪心理学的性质: 交叉性学科;边缘性学科;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结合的综合学科;应用性学科 犯罪心理常用的研究方法: 1、观察法 是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最基本的方法,指研究者通过感官或者借助于一定的科学仪器,有目的、有计划的考察和描述犯罪人的各种行为表现来收集资料的方法。 优点:真是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缺点:研究者较被动;结论难以量化处理,准确分析;研究者的水平对材料的质量有较大的影响。 2、调查法 调查法: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犯罪人的资料,研究犯罪心理特点和规律的方法调查法包括问卷法和访谈法 3、测验法 用标准化的测验量表来测量犯罪人心理特点的方法。 MMPI/艾森克人格问卷 中国罪犯心理测试个性分测验 4、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选择典型的各类案件进行分析,从中发现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方法 (选择)犯罪心理学的历史: 角度:时间轴线/地区轴线 早期的犯罪心理学思想-近现代的犯罪心理学发展 西方国家的犯罪心理-我国的犯罪心理

犯罪心理案例分析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这是一个连环杀手的案例,他一共杀害了101位女性。他杀害的手法非常的残忍,他绑架,软禁她们,然后让她们挨饿数天。他杀害她们并且割除他们的生殖器官。 警方从1992年发现第一个发现的受害者,她是一位离家出走的女孩,17岁,尸体被遗弃在一个小巷的垃圾桶里,在腹部和生殖器处有53处刀伤。因为她是离家出走的人,属于一位高风险生活方式的边缘人,即使失踪了也不会被发现。所以他选择了她来进行杀害。而且从其对于受害者这样的过度伤害,一般来说是个人恩怨的谋杀。但是随后发现的尸体中发现,因为是第一次作案,他在寻找自己的作案手法。两个星期后发现第二个受害者,她是一位女大学生,19岁,是与朋友一起外出喝酒的时候被诱拐,尸体在一处浅浅的坟墓处发现。这次为了增加游戏的刺激,所以选择了女学生这样的低危人群。只是第一具尸体是随便遗弃,而第二具尸体花时间将其埋葬,说明了凶手有可能是认为他们之间有感情,或者是对此有愧疚。 后来杀手隐匿了,直到1997年,又发现了两具尸体。一具是一个月前遗弃的,另一具是一星期前埋葬的。第一具是妓女,和之前的一样,是高危人群,25岁。第二具是两个孩子的妈妈,27岁。根据受害者的年龄的变化,认为凶手极大可能是同龄段的人。她们尸体的处理方式和之前的一样。 凶手随后又不见了,直到2005年再出现。受害者是一名妓女,

33岁,子宫,卵巢、输卵管皆被切除。于此同时,声带也被切除。受害者的声带被切除,象征着凶手自己的沉默,从小被灌输自己是无价值的和不被需要的。所以受害者成了他的愤怒的替代品,和对现实的报复。后来没有发现相应的低危人群的受害者。 四年后他又才出现,发现了一名四十岁的妓女尸体,同样是生殖器官被切除的同时声带也被切除。他这种对生殖器的关注暗示了他对自己深层的厌恶,憎恨自己的出生或者憎恨自己的母亲。 这个连环杀手是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成长,没有自主机会。长年遭受残酷的身体虐待以及十分恶劣的精神虐待。他要么被忽略,要么被羞辱。现在从他的出生来来。她的母亲16岁的时候在他第一次杀人的地点的街上被人强奸,随后在生他的时候大量出血,紧急切除子宫的时候死亡。他有他的外祖父母养大。在成长的过程中,因两次纵火被两所学校开除过。纵火是谋杀因素的第一个,另外两个是尿床和虐待动物。小时候他经常进出急诊室,因为胳膊骨折,烧伤,肋骨骨折。十五岁的时候第一次杀人,在劳教所待了三年,随后又监狱关了七年。他在监狱里的时候告诉心理医生,小时候,他外祖母不给他饭吃,让他在狗窝里睡觉,外祖母经常将他打的不醒人事。坐到他身上,让他不能呼吸。从他的情况来看,他并不是对母亲的愤怒,而是对外祖母的愤怒。从他选择开始的杀人的地点也可以看出,他怨恨那个地方。如果不是在那里他的母亲遭到强奸有了他,他也不会受那么多的折磨。将不合理的情绪与念头施行,来报复社会。在长期的残酷的考验下锻炼出了这么个变态杀人犯。

犯罪心理痕迹分析在现场勘查中的运用

?11? 犯罪心理痕迹分析在现场勘查中的运用 张冠营 (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河南平顶山467021) 【摘要】犯罪心理痕迹依赖于物质痕迹,是物质痕迹的内化,具有客观性、依赖性、可知性的特征。侦查人员在 现场勘查中可运用综合分析法和细节分析法获取犯罪心理痕迹,并遵循犯罪物质痕迹—物质痕迹形成分析—犯罪人心理状态—犯罪人基本心理特征和心理面貌—确定勘侦范围、方向的基本途径。应注意尽可能全面地发现和提取物 质痕迹,注意各类痕迹的梳理分类,发挥特殊痕迹的作用。 【关键词】犯罪心理;心理痕迹;现场勘查【中图分类号】D63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91(2013)04―0011―02 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必然在犯罪现场留下一定的物质痕迹,而物质痕迹下常隐藏着对案件侦破有重大线索价值的犯罪人心理痕迹。目前,勘侦人员在犯罪现场勘查时非常重视各种物质痕迹的收集,却忽视了对心理痕迹的收集和分析。 一、犯罪心理痕迹概论 对犯罪心理痕迹与物质痕迹关系的正确界定是认识犯罪心理痕迹的概念及基本特征的基础,也是确保在现场勘查中正确运用犯罪心理痕迹分析案情的基本条件之一。 (一)犯罪心理痕迹与物质痕迹的关系 20世纪初期,法国人埃德蒙?洛卡德提出的物质交换 与转移定律是物质痕迹检验的理论基础。基于此,勘侦人员可以通过对犯罪现场物质痕迹的搜集、分析来锁定、追踪犯罪人。虽然痕迹检验技术高速发展,但囿于技术运用范围的限制和一些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的提高,勘侦人员在犯罪现场获得的有价值的犯罪物质痕迹的机会越来越少。实际上,犯罪过程是一个包括了物质信息交换和意识信息交换的复杂过程,仅注重物质信息的搜集显然难以全面了解犯罪现场。相对于物质痕迹的勘查,以行为主义为理论基础的犯罪心理痕迹理论认为,犯罪是犯罪环境、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相互作用下的结果,犯罪行为时犯罪人心理活动的外化,其实质表现为犯罪人的行为动机、个性特点、爱好、习惯、知识经验等心理特征和个体特征。[1] 犯罪心理痕迹理论与物质痕迹理论相结合被广泛地运用到犯罪现场勘查中,大大促进了我国刑事现场勘查水平的提高。目前,国内普遍将“犯罪痕迹”划分为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两种,但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没有引起学者的关注。通常认为,心理痕迹是与物质痕迹相对应的独立犯罪痕迹类别。对于是否所有物质痕迹均反映一定的心理痕迹,犯 罪人犯罪时的特征性犯罪心理是否会必然反映在犯罪现场,特定的犯罪物质痕迹反映何种犯罪心理,特定的犯罪心理又会外化为何种犯罪物质痕迹,犯罪人在反侦查意识影响下的犯罪心理痕迹如何鉴别等涉及犯罪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关系的问题仍没有系统的研究。一方面,我们知道脱 离了物质痕迹的心理痕迹无法存在,勘侦人员也根本无法捕捉;另一方面,仅依靠物质痕迹鉴定机械地追踪犯罪人,而不去深化物质痕迹隐含的犯罪人心理的做法不仅过于片面,而且与我国刑事勘侦的实践需要也相违背。我国古代一些断狱专家就已经开始了根据作案现场物质痕迹描绘犯罪人心理特征及人身情况的做法和经验,并有《洗冤集录》、《疑狱集》等著作。基于此,我们认为,犯罪心理痕迹不是与犯罪物质痕迹并列的犯罪痕迹范畴,它不仅是犯罪物质痕迹的外化,更是犯罪物质痕迹的“内化”,即是犯罪物质痕迹表现出的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征和基本情况。但并不是所有物质痕迹均能反映一定的心理痕迹;犯罪人犯罪时的特征性犯罪心理也并不是必然地反映在犯罪现场。 (二)犯罪心理痕迹的概念 目前,关于犯罪心理痕迹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罪犯在实施犯罪活动中,通过犯罪行为表现出来的某种特定的心理特征。[2] 第二,犯罪分子在犯罪现场作案过程中实施相关犯罪行为时,通过遗留在现场上有形物质痕迹或相关人员的记忆、描述而表现出来的犯罪分子特定、一致、典型的心理特点及其独特的思维现象。[3]第三,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受到临场环境的影响,有意、无意地通过其行为、语言、神态及其他状态特征,作用于侵害体或周围环境的反映犯罪人心理活动特征的总和。[4] 从以上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一些学者将犯罪心理痕迹 Apr.2013No.4Ser.No.139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2013年4月第4期总第139 期

犯罪心理学期末复习

1.犯罪心理结构:指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 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 2.犯罪心理结构⑴犯罪动力结构;⑵犯罪调节结构;⑶犯罪特 征结构;⑷犯罪人的心理状态;⑸犯罪心理结构中的潜意识; 3.个性倾向性是人进行活动的基本动力,是个性结构中最活跃 的因素; 4.动力结构的组成要素有:⑴反社会意识(错误的社会态度、 社会动机和对社会秩序、社会规范的否定和蔑视);⑵强烈的、畸变的需要;⑶犯罪动机(驱使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内心起因); ⑷不良兴趣; 5.特征结构的组成要素:⑴特定的气质:①胆汁质→暴力犯罪; ②多血质→诈骗罪;③粘液质→贪污罪;④胆汁质、粘液质 混合型→危害国家安全罪;⑵消极的性格特征(对社会现实的态度特征;性格的情绪特征;性格的意志特征;性格的理智特征)⑶与犯罪活动相适应的能力;⑷不良的行为习惯; 6.犯罪人的心理状态:⑴消极、不良的心境;⑵实施犯罪时异 常的心理状态 7.犯罪心理结构中的潜意识:⑴动力结构中的潜意识;⑵特征 结构中的潜意识;⑶心理状态中的潜意识; 8.犯罪心理结构的各要素是综合地起动力作用的,它们之间按 一定层次相互结合而形成内在联系,互相配合与制约地发挥作用,从而产生具有一定特征的犯罪行为,它们的关系是: ⑴不良的个性倾向是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基本动力,支配 和推动着全部心理活动和行为;⑵歪曲的自我意识是犯罪人接受不良信息、诱发犯罪动机的现实过程,对犯罪行为起调控和制动作用;⑶变态、偏执的个性特征,是犯罪活动染上了个人的独特色彩;⑷与犯罪相适应的心理状态,是作案时必备的心理条件。 9.犯罪心理结构的模式:⑴一般模式:①故意犯罪心理结构; ②稳固的、完全的犯罪心理结构;③需要型犯罪心理结构; ⑵特殊模式:①过失犯罪心理结构;②不稳固、不完全的犯 罪心理结构;③宣泄型犯罪心理结构 10.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态变化:潜在→恶变→衰落;

犯罪心理学课程心得范文

犯罪心理学课程心得范文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心理及其规律的科学。最开始了解到关于犯罪行为分析,心理学的应用其实是很广泛而实用的。关于犯罪心理学最初的印象是是于同学推荐看的美剧《犯罪心理》,虽然作为一部美剧为了吸引足够的观众群的兴趣使得每一集的情节紧凑,不会把案例分析的每一步都表现得那么透彻。但这之中表现的各种有关犯罪行为的心理画像和解析过程深深地吸引了我。更提高了我对于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的学习兴致。作为一个心理学专业的学生,也有通过这个课程的学习想要把这一块心理学的有关应用学习得更 为深入的意思。 陈老师的课每次都有去听,虽然PPT的内容总体来说不多,但是讲解很细致丰富。在犯罪心理学这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里,基本原理的掌握是很基础的但也肯定是很必要的。从这学期的学习中我认识到,虽然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犯罪心理学固然有其独特性和特殊性,但是它也是一门十分注重综合的学科,往往在对罪犯进行犯罪心理分析时,需要涉及到基本上所有领域的心理学原理和知识的运用,这跟我们平时学习的专业知识都是分不开的。 除了基本的原理内容的教授,为了让我们更加实质性的学习到罪犯心理学的有关应用,当然,我想国外尤其是美国心理学的发展走在国际前列也是原因之一,这样可以让我们学到更新的知识。陈老师采取了放电影然后分为各个小组自主进行犯罪分析报告的方式。记得在最开始老师说会有血腥恐怖,不知道我们能否接受得了。我的想法

是心理学这一学科性质就已经决定了多少都会接触到人性和世界阴暗的一面,我们能做的就是学着去接受它。这也涉及到一个脱敏的问题,我也曾试想过,不是心理专业的学生,没有犯罪心理学的课程需要,我也不会这样严谨而专业性地去深入探讨其中犯罪行为的深层心理原因。这使我开始以一种科学性的态度去看待那些有变态心理的人甚至是罪大恶极的犯罪者,从最开始的只能理解变态杀人狂犯下罪案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到能够真实的分析出他们是怎样从平凡的人一步步变成杀人狂魔。而不仅仅是最开始的单纯厌恶和逃避心理,我感受到了这其中心灵的强大与充实。 回顾这四次的课堂任务,我们组采取组长为第一作者,副组长作为辅助,每个组员都要交犯罪心理分析报告的做法。一般是在看完电影之后三天内先自己查阅相关影评和资料有初步想法或者写下初稿,然后开会讨论各自的犯罪心理分析思路,沟通交流,最终定下基本的结构和主题,分派各组员的任务即明确每个人负责写哪一块,交稿后由组长统一完善成一篇完整的犯罪分析报告。一方面是为了加强集体责任感,集思广益,保证报告的质量,这样一来,每次的作业都是组员们的共同结晶。另一方面也带动了组员一起成长,共同学习犯罪心理分析。每次撰写时,除了组里交代的任务,我都根据自己的想法把所有涉及到的罪犯行为都做了心理分析,写成自己的罪犯分析报告。在上课时认真听各组的报告内容以及老师的评述解析,对比自己的不足,加深自己对影片的了解,进一步学习各种犯罪行为的心理学分析方法,以求在下一次做到更好。在这个过程中,我看到了自己的

犯罪心理学 案例分析(终结版)

《犯罪心理学》课程案例 案例1【女性犯罪心理】 一、基本案情 小苏,某公司研发部小组长,年龄30岁。在校期间,她的成绩名列前茅,深得老师的喜爱。她和女同学的关系比较好,很少和男同学交往,有较强的自尊心,她很渴望用成绩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她的父亲是一位商人,母亲是一名初中教师。父母在其小学四年级(10岁)时,因父亲外遇而离婚,此后由母亲一人独自抚养长大。她是父亲在其39岁时才得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她过着公主般的生活,得到了全家人的关心和宠爱,性格比较外向、乐观开朗。但父母离婚后变得比较不爱和人交往,学习更加的刻苦希望给母亲一丝安慰。母亲在离婚后情绪比较低沉,常常对她面前埋怨她的父亲。父母离婚三年后小苏的父亲再婚,她母亲知道消息后吃安明药自杀,但因被邻居即时发现而送进医院。当时她很憎恨自己的父亲,他认为这一切的痛苦都是父亲对婚姻的不忠而带来的、痛恨破坏自己幸福家庭的第三者,同时也埋怨母亲的不坚强。母亲的自杀给她留下了很大的阴影和冲击。她暗下决心自己以后一定要成为一个女强人,不去依靠任何男人自己保护自己。在那之后在家中她变得特别的懂事和成熟,她体晾母亲、在家中尽量承担着家务。父亲在离婚后对她关心较少。她和母亲相依为命,一直努力做让母亲骄傲的女儿不让她多担心。23岁大学毕业后回到昆明在一家公司做研发工作,因她工作认真努力得到了老板和同事的欢迎。 26岁时看着身边的女性朋友一个个的成家,而自己却还孤身一人,母亲也经常催促她。在好朋友的介绍下和一名公务员进行交往,但在交往半年后因性格不和而分手。在分手之后她把自己的时间都投到了工作中,她因工作成绩突出而升职为研发部的小组长。以此同时公司研发部引进了一名新的部长,在看到新部长(张宇)的那一刻她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父亲,她潜意识中对父亲压抑的爱被唤醒了。小苏对张宇产生了说不清的爱慕之情,从此她一直关注着张宇。她知道他已经结婚,自己和他是不可能的。但随着不断的交往,她发现自己对张宇的爱越来越深。小苏成了张宇的情人,她开始扮演起了自己最讨厌和不能认同的角色

犯罪心理学简答题

●简述犯罪心理学的概念与学科性质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的一门学科;犯罪心理学是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的一门交叉学科。 ●简述犯罪生物学派的主要观点 一、颅相学:相信大脑的形状与头骨能够揭示一个个体的性格与心理发展 二、 ⒈身体表征说:⑴头大;⑵脑半球不平衡;⑶脸部不对称,颚部及颧骨过度发展,上颚变形;⑷眼睛有缺陷和异状;⑸耳朵大小不寻常,类似非洲的黑猩猩;⑹鼻梁扭曲,向上或呈鹰钩状;⑺嘴唇肥大并突出;⑻下巴退缩、过长过短或扁平,类似无尾猿;⑼胸膛的肋骨过多或过少,有多余的乳头,骨盆与正常人差异极大;⑽手臂过长,有多余的手指与脚趾;⑾头发变形,有众多、早熟的皱纹;⑿有纹身的习惯 ⒉天生犯罪论:①人的物理结构决定犯罪倾向的存在;②天生的罪犯是退化的家族的祖先遗传下来的;③纹身是远古人类和那些仍然停留在野蛮状态的人的重要特征 三、体型说:以人的身体结构作为人的犯罪心理发生的基础,从身体的形态来探讨犯罪行为的类型。认为人的体型不同,犯罪几率不同,所犯罪行也不同。体型与犯罪有某种内在的联系! 四、遗传说:如果一般的正常行为与遗传有关,则犯罪行为也应与遗传有关.这个推论就是犯罪遗传说的基础。相信有一种“犯罪基因”会代代相传 五、脑功能失常说:人体脑部遭受伤害而引起脑部功能失常,可能导致机能失调、情绪失控和性格剧变,进而行为异常 六、血型说:血型是遗传的。血型与个体的气质、性格有密切的关系,血型论以此为基础,对不同血型的特质进行了犯罪行为的分析和研究。人类有A、B、AB和O四种血型,每种血型人群的气质和性格不同,犯罪倾向也不同。 犯罪生物论之评价:在犯罪心理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个体生理素质的优劣是有一定作用的,但并不是惟一的、决定性的因素。只有通过对个体的综合考察,才能获得有关犯罪心理形成的科学结论。 ●简述古典精神分析学说的主要观点及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贡献。 古典精神分析理论:古典精神分析学派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出发,探讨早期生活经验对偏差与犯罪行为的影响。 本我(非理性,本能欲望,快乐原则)、自我(理智,常识,现实原则)、超我(良心理想至善原则)三者协调发展,则呈现出正常的人格状态;某一人格占绝对优势,则呈现异常人格; 本我、自我、超我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结果:本我过度发展,超我功能不张,导致个人无法以道德良心来规范本我的欲求,极易导致犯罪。超我过度发展,会引起持久的罪恶感和焦虑,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不同人格的发展阶段对人格形成的影响:一、口唇期(0~1)得不到满足可能会导致酗酒,抽烟,吸毒,得到满足导致依赖性人格;二、肛门期(1~3)大小便训练不足容易形成偏执的个性;三、性器期(3~5)恋母(父)情结如果得到较好的解决,则可顺利形成超我;如果得不能解决,就不能更好地抑制自己的本能,长大后可能引起犯罪行为; 四、潜伏期(5~12)对性缺乏兴趣,转向学习、游戏、体育及同辈人团体活动,男女童界线清楚;五、生殖期(12~20)进入青春期发育期,性能量重新涌现,恋母(父)情结可能再次闯入意识,个体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摆脱父母,建立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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