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培养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培养的若干意见

(二OO五年九月修订)

党建工作是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模范作用是做好学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是做好党建工作的基础。为了确保各班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结合学院特色,特制订以下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

新生入学后,辅导员应适时地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同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提高党组织的威信,介绍全国高校以及我院学生党员的发展情况和入党的基本条件,使广大新生对党的组织发展过程以及当前形势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从而产生入党的要求和愿望,并指导新生书写入党申请书。

二、指导“双学”活动

辅导员应切实深入到所负责班级的学习生活中去,引导班级组建“双学”活动小组,提供“双学”材料,指导制定“双学”计划,定期参加班级“双学”活动,并创造条件为学生作辅导报告,帮助申请入党的学生加深对党的理解,确立努力的方向。

三、加强“推优”工作

辅导员应指导团支部定期召开“团支部推优”工作会议,并到场主持,说明相关的注意事项,阐明表决方式,表决结束后,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会后对表决过程进行总结,并且对全体同学提出希望。

四、入党积极分子评定

辅导员根据被推荐人的表决结果,结合其学习、生活、思想、工作等各方面的表现,并且考虑群众基础等情况,对被推荐人进行综合评价,认真分析,作为支部推荐党校学员的参考,低年级成绩在班级的前35%,高年级成绩在班级前50%以内,入党申请书递交必须在半年以上才能进入党校进行学习,对于选拔进入党校学习的同学一方面辅导员要专门召开会议提出严格要求,另一方面,学院党校

也会专门召开入校前的教育大会,从而端正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把真正从思想上入党作为培训的主要目的。

五、加强培养考察

辅导员应按党支部要求,对发展对象(即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以及工作表现和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培养和考察,并联系党组织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内活动,实际体验一下党的生活,接受锻炼;党组织也可以分配一定的工作或任务给积极分子,使其身体力行,亲自实践,体会党的宗旨。积极分子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某一阶段的表现情况,主要包括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基本情况,汇报自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等,汇报对相关时事,国家大事的看法。汇报时态度要坦诚,要有什么就说什么,实事求是,要敢于谈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以便使党组织对其加深了解,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帮助和教育,使其更快地进步。辅导员也可在适当的时候找积极分子谈话,并及时向支部反馈意见。

辅导员应指导入党积极分子正确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如实地填写考察意见。填写应及时,内容应真实,要有针对性,分析优缺点应客观,且从表中能反映出其进步趋势。辅导员应及时整理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并上报党支部。

六、整理发展材料

辅导员应按支部要求准备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后附带简历一份)、思想汇报、培养考察材料、获奖证书和成绩大表复印件、党校学员登记表、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团员推荐表等。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学生支部党员发展规定

(二OO五年九月修订)

发展党员是学生支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新党员的质量,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的工作细则(试行)》程序,并结合校、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积极分子的确定

1、推优由申请人所在团支部通过推荐或民主选举形式推选出积极分子候选人员,再报院团委复核上报。具体要求是:(1)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较好地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决心履行党员义务。(2)提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3)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无不及格且综合测评名次低年级位于班级前35%之列,高年级位于班级前50%之列。(4)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表现突出,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党支部派人了解推优成员的思想状况和对党的认识,支委会具体分析推优成员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优缺点,凡条件具备即可列入积极分子队伍。

3、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并报总支备案。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推荐意见、考察写实等材料)。

(二)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与考察

1、培养

第一、建立健全党员联系人制度;

第二、党员联系人定期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的情况,支部对联系人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为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任务,提出具体要求,鼓励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2、教育

第一、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选送积极分子进党校培训学习;

第二、运用典型人物、典型事例进行教育,如与关工委老师座谈、参观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等;

第三、对入党积极分子一般需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和比较系统的教育,在他们基本具备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后,及时确定为发展对象,吸收入党。

3、考察

主要考察积极分子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和入党动机。

第一、党支部通过群众座谈会了解积极分子的表现;

第二、要求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写思想汇报;

第三、党支部收集整理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

(三)确定发展对象

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由党支部对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表现作出书面鉴定,并决定是否推荐其入党,证明已初步具备党员条件后,召开支部大会正式提交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得票过2/3者,确定为发展对象并进行公示一周,无异议者上报党总支审核。

(四)党总支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材料进行初审

1、政治审查

2、觉悟和表现审查

3、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

4、总支初审后上报校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审查,确定是否发展

二、预备党员发展

1、认真做好发展对象入党前的准备工作

(1)填写《入党志愿书》

(2)确定入党介绍人并填写介绍人意见

(3)拟写支部大会决议草案

2、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由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情况

(3)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充分发表意见,对其优缺点进行认真分析

(4)发展对象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和今后的决心

(5)中共正式党员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6)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经与会党员充分讨论通过

3、上报审批

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发展对象入党后,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进《入党志愿书》,并连同其他有关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教育和考察

(1)严格组织生活

(2)分配一定的工作

(3)个别教育

(4)建立汇报制度

(5)指定联系人

(6)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半年小结和评议

到预备期半年时,预备党员要主动向党支部全面系统地汇报一下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剖析自己的优缺点,党支部适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就预备党员的小结进行评议。

3、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延期或提前讨论。

(1)本人写出转正申请

(2)支委会审查

(3)支部大会讨论

(4)上级审批

(5)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同意后,由党支部确定专人谈话,通知党龄从何算起,并提出要求,鼓励其不断进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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