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价值评估之成本法

最新企业价值评估之成本法
最新企业价值评估之成本法

企业价值评估之成本法

学号:2220093975

姓名:郑晓萍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企业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中的成本法,分析其优劣势及使用条件,并结合一个案例详细说明了成本法的应用。

关键字:成本法重置成本原理优点缺点大连铁龙收购沙鲅铁路估价案例

一.方法

1.方法内容

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期权法较少采用。而在我国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首选和主要使用的方法,收益法、市场法很少采用,期权法几乎不用。据调查,成本法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所占的比例达95%左右,而收益法一般作为成本法的验证方法,不单独使用,市场法很少使用,期权法一般无人采用。成本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成本加和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

值的各种评估具体技术方法的总称。

2.原理

成本法的理论基础是“替代原则”,即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愿意支付的价格都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3.适用条件

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有三个:一是进行价值评估时目标企业的表外项目价值,如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二是资产负债表中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能够公允客观反映所评估资产的价值;三是投资者购置一项资产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具有相同用途所需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4.优缺点

优点:成本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相对于市场法和收益法,成本法的评估结果客观依据较强,且操作简单。一般情况下,在涉及一个仅进行投资或仅拥有不动产的控股企业,以及所评估的企业的评估前提为非持续经营时,适宜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缺点:成本法是从投入角度,即资产购建的角度,未考虑资产的实际效能和企业运行效率。同类企业只要原始投资额相同,无论效益好坏,其评估值都相同,甚至效益差的企业估值高于效益好的企业。同时,该方法通过对资产负债表的项目逐个考察得出企业的总价值,容易忽略商誉等组织资本。

但由于运用成本法无法把握一个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体性,也难衡量企业各个单项资产间的工艺匹配以及有机组合因素可能

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因而,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不宜单独运用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

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整体资产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其原因在于:①采用成本加和法模糊了单项资产与整体资产的区别。整体

资产具有综合获利能力,它虽然由各单项资产构成,却不是各单项资产的简单加总,而是经过企业有效配置后作为一项独立的有获利能力的实体而存在。采用成本加和法来评估,只能根据各单项资产加总的价值而定,而不是评估它的获利能力。②成本加和法反映的是企业整体资产的个别价值,而决定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的是社会价值。企业整体资产的社会价值,由社会绝大多数的、一般生产条件下的劳动耗费所决定。具有相同获利能力的企业,不管其个别劳动投入和名义资产额如何,市场只承认他们具有相同的价值,只能按同一价格交易。③采用成本加和法不能很好地体现资产评估的评价功能。评价功能是指资产评估可以通过对资产未来的经营情况、收益能力的预测来评价资产的价值,而成本加和法是从投入的角度,即从资产购建的角度出发,而没有考虑资产的实际效能和企业运行效率。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其效益好坏,同类企业中只要原始投资额相同,其评估值就会趋于一致,而且,效益差的企业资产可能不是满负荷运转甚至不使用,在此情况下,评估师对经济性贬值难以进行客观判断,因此,可能还会造成效益差的企业的最终的评估值高于效益好的企业的评估值,从而难以对资产的经营效果进行评价。

二.案例分析

成本法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的企业价值的方法。成本法以企业要素资产的再建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盈利能力的可能性。

大连铁龙收购沙鲅铁路估价案例

(一)案例内容

沙鲅铁路支线1988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为连接长大线与营口港的重要纽带,设计为国有II级干线,单线内燃。大连铁龙自1997年起租赁经营该支线,多年来经营状况良好。截止评估基准日2004年12月31日,该支线已使用16.5年。根据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该支线相关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路基折旧年限100年,折旧率1%;桥梁折旧年限65年,折旧率1.5%;涵渠和其他桥梁建筑物折旧年限55年,折旧率1.8%;线路隔离网折旧年限15年,折旧率6%;其他线路资产折旧年限45年,折旧率2.2%。评估方法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结论如下:在评估基准日2004年12月31日,沈阳铁路局纳入评估范围的沙鲅线资产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592.91万元,总负债0.00万元,净资产为3592.91万元;调整后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592.91万元,总负债0.00万元,净资产为3592.91万元;评估后扣除土地6013.07万元后的总资产为7410.45万元,总负债0.00万元,净资产为7410.45万元,增值3817.55万元,增值率为10625%。.受让方和出让方在此一致同意,根据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基准日出让方的净资产评估额为人民币134235300元,作为本次资产的转让价格。收购协议生效后,大连铁龙可享受但不局限这些业务:(1)作为独立承运人办理沙鲅铁路支线与全路各营业线货物直通运输业务;(2)鲅鱼圈站调车组织指挥业务;(3)与沙鲅铁路支线接轨各专用线取送车作业;(4)沙鲅铁

路支线以及与其接轨各专用线的工务、电务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5)现存合同:为从事本条所述业务,出让方与第三方在本协

议签订之前已签署、正在履行和尚未履行完毕的各项合同或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含应付款及债务)。原工作在沙鲅铁路线上的职工除离退休员工外,其他均由大连铁龙接收,共520人,其中车务309人、工务65人、电务9人、多经128人、房产9人。收购以后,铁龙成为独立的铁路承运人,其铁路货运业务从原有的租赁经营转变为自主独立经营,可有效整合铁路、港口现有业务资源,做到整体效益最大化,还可通过扩能改造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收益水平。

(二)结论

本并购案采用重置成本法估价是不合适的。原因如下:

(1)重置成本法不能体现企业整体价值。沙鲅铁路及其相关业务、经营人员等悉数成建制被铁龙收购,并继续在铁龙的旗下相对独立的进行生产经营。看似收购的是一条铁路,但更多地体现的是企业整体并购,所以简单地运用重置成本法反映不出并购中企业整体价值

(2)重置成本法无法预计未来资产价值。沙鲅铁路收购过来之后,还要进行大量的技术改造,如果仍旧按现有技术和成新率评估其价值,忽略其未来必然发生的投入,不够妥当。

参考文献

1.赵邦宏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研究:问题、对策与准则[学位论文] 博士2003

2.汤岩丽企业整体资产评估方法探讨[期刊论文] -中国资产评估2001(4)

3.[美]布瑞德福特·康纳尔著,张志强,等译.公司价值评估:有效评

估与决策的工具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5]

评语幼儿园户外活动园本教研

户外活动是幼儿园活动中的一部分,依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结合《多元主题教育活动》中健康领域目标,我园以坚持“健康第一、快乐生活”为指导思想,以确保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以“健康运动”为实施精神,营造丰富多采的户外课间活动。为了幼儿园户外活动更自主、更良好的实施与发展而进行分析原因、查找问题、解决对策。

存在问题:

1.教学组织形式比较单一,难于兼顾个别特殊体质的幼儿。

2.教师往往处于安全问题的考虑,不敢放手让孩子自由探索并且时时刻刻将“小心”、“不行”“注意”挂在嘴边,对干涉过多,使幼儿缺乏主动性和探索性。

研究目标:

企业价值评估八大核心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八大核心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八大核心方法对目标企业价值的合理评估是在企业并购和外来投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非常重要的问题之一。适当的评估方法是企业价值准确评估的前提。本文将聚焦企业价值评估的核心方法,分别从方法的基本原理.适用范围以及局限性等方面给予分析和总结。 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项综合性的资产.权益评估,是对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的过程。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三大类。 收益法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至某特定日期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其理论基础是经济学原理中的贴现理论,即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收益法的主要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量法(DCF).内部收益率法(IRR).CAPM模型和EVA估价法等。 成本法是在目标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从而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理论基础在于任何一个理性人对某项资产的支付价格将不会高于重置或者购买相同用途替代品的价格。主要方法为重置成本(成本加和)法。

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可参考企业或者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对比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其应用前提是假设在一个完全市场上相似的资产一定会有相似的价格。市场法中常用的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并购案例比较法和市盈率法。 图1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收益法和成本法着眼于企业自身发展状况。不同的是收益法关注企业的盈利潜力,考虑未来收入的时间价值,是立足现在.放眼未来的方法,因此对于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并具有稳定持久收益的企业较适合采用收益法。成本法则是切实考虑企业现有资产负债,是对企业目前价值的真实评估,所以在涉及一个仅进行投资或仅拥有不动产的控股企业,以及所评估的企业的评估前提为非持续经营时,适宜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区别于收益法和成本法,将评估重点从企业本身转移至行业,完成了评估方法由内及外的转变。市场法较之其他两种方法更为简便和易于理解。其本质在于寻求合适标杆进行横向比较,在目标企业属于发展潜力型同时未来收益又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市场法的应用优势凸显。 二.企业价值评估核心方法1.注重货币时间价值的贴现现金流量法(DCF)企业资产创造的现金流量也称自由现金流,它们是在一段时期内由以资产为基础的营业活动或投资活动创造的。但是未来时期的现金流是具有时间价值的,在考虑远期现金流入和

企业价值评估:成本法和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 1、市场价值是指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正常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 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指有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公开市场假设中的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资产在公开市场上实现的交换价值隐含着市场对该资产在当时条件下有效使用的社会认同。 公开市场假设还假定资产用途可以随便选择,从而发挥其最大、最佳效用,即资产可以被用于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最佳用途,从而为其持有人带来最大收益。 2、非市场价值下的持续经营价值是指被评估企业按照评估基准日的用途、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继续经营下去所的实现的预期收益的折现值。 收益法:必要的前提是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只有当企业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时,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评估才具有意义。 也许是由于历史原因,其不属于一般的正常企业,能否用常态对待? 3、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价值并不必然大于在清算前提下的价值。 如果这样,就要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最终还是实现清算价值。 目前企业价值评估中多采用自由现金流折现(DCF)方法,但由于该方法仅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不可能直接应用到资产组价值评估当中。 对企业整体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出来的严格意义上说(存货除外)是资产的价值而非股权(权益)价值。这样如果对部分资产组合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结果应该是权益价值,而采用成本法评估出来的其他资产价值则为资产价值,这样固定资产就会出现资产价值和权益价值共存的混乱局面 所以说一般的资产组合并不适合收益法评估; 同理:游船和这个一样,也不适合用收益法评估。(本来张口就说用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摘要《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于2005年4月起实施,打破了价值评估中单一使用成本法的局面,使得收益法、市场法的应用有了政策上的依据,对三种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探讨如何正确、合理的选择三种方法应用于评估实践这一问题。 关键词企业价值资产评估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 1 引言 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简称“意见书”),从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和评估披露等方面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于200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意见书明确提出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这一规定打破了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单一使用成本法的局面,拟促成三足鼎立的评估方法格局。基于此,在具体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方法的选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进行深入的讨论具有现实意义。 2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现状 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期权法较少采用。而在我国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首选和主要使用的方法,收益法、市场法很少采用,期权法几乎不用。赵邦宏博士对我国2003年企业价值评估使用方法做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成本法在我国企业价 值评估业务中所占的比例达95%左右,而收益法一般作为成本法的验证方法,不单独使用,市场法很少使用,期权法一般无人采用,而且在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中也未涉及到期权法,基于此,本文中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及选择研究中不考虑期权法,仅以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方法为研究对象。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及其选择

\摘要《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于2005年4月起实施,打破了价值评估中单一使用成本法的局面,使得收益法、市场法的应用有了政策上的依据,对三种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探讨如何正确、合理的选择三种方法应用于评估实践这一问题。关键词企业价值资产评估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1 引言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简称“意见书”),从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和评估披露等方面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于200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意见书明确提出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这一规定打破了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单一使用成本法的局面,拟促成三足鼎立的评估方法格局。基于此,在具体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方法的选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进行深入的讨论具有现实意义。2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现状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期权法较少采用。而在我国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首选和主要使用的方法,收益法、市场法很少采用,期权法几乎不用。赵邦宏博士对我国2003年企业价值评估使用方法做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成本法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所占的比例达95%左右,而收益法一般作为成本法的验证方法,不单独使用,市场法很少使用,期权法一般无人采用,而且在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中也未涉及到期权法,基于此,本文中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及选择研究中不考虑期权法,仅以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方法为研究对象。3 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比较分析要选择适合于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首先应从不同的角度对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以明确各种方法之间的差异性,以下从方法原理、方法的前提条件、方法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对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进行比较分析。3.1 各方法的原理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要的成本。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中的预期效用理论,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即对于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这一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艾尔文·费雪,费雪认为,资本带来一系列的未来收入,因而资本的价值实质上是对未来收入的折现值,即未来收入的资本化。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是基于一个经济理论和常识都认同的原则,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交易价格。该原则的一个假设条件为,如果类似的资产在交易价格上存在较大差异,则在市场上就可能产生套利交易的情况,市场法就是基于该理论而得到应用的。在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中,市场法充分利用市场及市场中参考企业的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分析和判断被评估对象的价值。[!--empirenews.page--]3.2 各方法的前提条件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有三个:一是进行价值评估时目标企业的表外项目价值,如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二是资产负债表中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能够公允客观反映所评估资产的价值;三是投资者购置一项资产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具有相同用途所需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若选择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一是投资主体愿意支付的价格不应超过目标企业按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所得的现值;二是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够合理的预测,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客观的进行估算,也就是说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合理的予以量化;三是被评估企业应具持续的盈利能力。采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需要满足三个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公开市场指的是有多个交易主体自愿参与且他们之间进行平等交易的市场,这个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代表了交易资产的行情,即可认为是市场的公允价格;二是在这个市场上要有与评估对象相同或者相似的参考企业或者交易案例;三是能够收集到与评估相关的信息资料,同时这些信息资料应具有代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3.3 各方法的适用性和局限

企业价值评估七大核心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7大核心方法 对目标企业价值的合理评估是在企业并购和外来投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非常重要的问题之一。适当的评估方法是企业价值准确评估的前提。本文将聚焦企业价值评估的核心方法,分别从方法的基本原理、适用范围以及局限性等方面给予分析和总结。 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 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项综合性的资产、权益评估,是对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的过程。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三大类。 收益法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至某特定日期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其理论基础是经济学原理中的贴现理论,即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收益法的主要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量法(DCF)、内部收益率法(IRR)、CAPM模型和EVA估价法等。 成本法是在目标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从而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理论基础在于任何一个理性人对某项资产的支付价格将不会高于重置或者购买相同用途替代品的价格。主要方法为重置成本(成本加和)法。 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可参考企业或者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对比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其应用前提是假设在一个完全市场上相似的资产一定会有相似的价格。市场法中常用的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并购案例比较法和市盈率法。

图1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 收益法和成本法着眼于企业自身发展状况。不同的是收益法关注企业的盈利潜力,考虑未来收入的时间价值,是立足现在、放眼未来的方法,因此对于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并具有稳定持久收益的企业较适合采用收益法。成本法则是切实考虑企业现有资产负债,是对企业目前价值的真实评估,所以在涉及一个仅进行投资或仅拥有不动产的控股企业,以及所评估的企业的评估前提为非持续经营时,适宜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区别于收益法和成本法,将评估重点从企业本身转移至行业,完成了评估方法由内及外的转变。市场法较之其他两种方法更为简便和易于理解。其本质在于寻求合适标杆进行横向比较,在目标企业属于发展潜力型同时未来收益又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市场法的应用优势凸显。 二、企业价值评估核心方法 1、注重货币时间价值的贴现现金流量法(DCF) 企业资产创造的现金流量也称自由现金流,它们是在一段时期内由以资产为基础的营业活动或投资活动创造的。但是未来时期的现金流是具有时间价值的,在考虑远期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时候,需要将其潜在的时间价值剔除,因此要采用适当的贴现率进行折现。

企业价值评估中成本法的优缺点及实务评估中注意的问题

企业价值评估中成本法的优缺点及实务评估中注意的问题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 在我们日常的评估工作中都可能用到上面的三种方法中的两种或一种,但是根据业务的性质来看,我们主要是使用成本法居多,下面就分别从它的实质、优缺点及实务中注意的问题进行描述。 一、成本法的实质 1.对“资产负债表”的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是建立在审计基础之上的,审计通过合规性和真实性审计以确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范围也因此确定。形成明细表,进行评估后,再按相同的口径汇总成新的资产负债表。 2.账面净资产值:把企业各项资产的历史成本加起来,再扣减去企业的负债,差额就是净资产。这是一种会计记录的简单相加,与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力或内在真实价值没有联系。用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则是以更新重置成本替换历史成本,对会计记录中的资产价值进行修正,得出来的是经过修正的账面净资产值。 二、成本法优点 1. 成本法的评估结果是以常见的资产负债表的形式表示的。对于熟悉财务报表的人来说是非常适合和容易把握的。成本法和账面净资产值直观、确定、容易理解。 2. 成本法在评估过程中,分别对每一种资产估算其价值,将每一种资产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全面地反映出来。

3. 成本法对于企业购买者和出售者双方在谈判中是有用的。买方往往在资产与盈利之间更注重资产决定的价值的因素。 4. 这种方法对于作为诉讼依据和争议解决是有用的。该方法便于解决企业解体和重大资产分割产生的纠纷。 5. 这种方法获得的评估结果便于进行账务处理。 三、成本法的缺点 1. 采用成本法模糊了单项资产与整体资产的区别。整体性资产都具有综合获利能力,它由单项资产构成,却不是单项资产的简单加总,而是经过企业有效配置后作为一项独立的获利能力而存在。用成本法来评估,只能根据单项资产加总的价格而定,而不是评估它的获利能力。实际上,企业的各单项资产,需投入大量的人力资产以及规范的组织结构来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法无法反映这种单项资产组织起来的无形资产。 2. 采用成本法难以真实反映资产的经营效果,不能很好地体现资产评估的评价功能。资产评估可以通过对资产未来的经营情况、收益能力的预测来评价资产的价值。而成本法是从投入的角度,即从资产购建的角度,而没有考虑资产的实际效能和企业运行效率。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其效益好坏,同类企业中只要原始投资额相同,则其评估值趋向一致。 3. 表外资产难以完整、准确反映会计上确认资产的标准与评估确认资产标准的差异,是评估现实性原则产生的基础,但往往由于现实性原则的体现不充分,使得不能完整体现企业资产。在评估师的眼里,会计上的费用性支出,是应当通过现实性处理原则体现的;对收益贡献的所有有形、无形资源,都应体现为企业的价值。但因会计核算原则的限制,而形成评估赖以估值的资产负债表,表外资产难以完整、准确反映。 4. 对于无法重置的资产(如地产),因为无法确定重置成本的有关历史数据,难以重置评估。 5. 由于重置成本是从投入角度计算资产价值,忽视了未来收益、管理者水平、资产使用过程中对资产的价值影响。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摘要《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于2005年4月起实施,打破了价值评估中单一使用成本法的局面,使得收益法、市场法的应用有了政策上的依据,对三种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探讨如何正确、合理的选择三种方法应用于评估实践这一问题。 关键词企业价值资产评估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 1 引言 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简称“意见书”),从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和评估披露等方面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于200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意见书明确提出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这一规定打破了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单一使用成本法的局面,拟促成三足鼎立的评估方法格局。基于此,在具体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方法的选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进行深入的讨论具有现实意义。 2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现状 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期权法较少采用。而在我国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首选和主要使用的方法,收益法、市场法很少采用,期权法几乎不用。赵邦宏博士对我国2003年企业价值评估使用方法做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成本法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所占的比例达95%左右,而收益法一般作为成本法的验证方法,不单独使用,市场法很少使用,期权法一般无人采用,而且在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中也未涉及到期权法,基于此,本文中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及选择研究中不考虑期权法,仅以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方法为研究对象。 3 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比较分析 要选择适合于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首先应从不同的角度对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以明确各种方法之间的差异性,以下从方法原理、方法的前提条件、方法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对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进行比较分析。 3.1 各方法的原理 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要的成本。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中的预期效用理论,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即对于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这一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艾尔文·费雪,费雪认为,资本带来一系列的未来收入,因而资本的价值实质上是对未来收入的折现值,即未来收入的资本化。 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是基于一个经济理论和常识都认同的原则,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交易价格。该原则的一个假设条件为,如果类似的资产在交易价格上存在较大差异,则在市场上就可能产生套利交易的情况,市场法就是基于该理论而得到应用的。在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中,市场法充分利用市场及市场中参考企业的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分析和判断被评估对象的价值。 3.2 各方法的前提条件

适用于二手车价值评估的重置成本法

适用于二手车价值评估的重置成本法 二手车具有两重使用属性,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是生产运输工具,作为个人财产又是以车代步的生活用品。因此,二手车是具有双重特性的商品。二手车是集机械、电子、自动控制和信息技术于一身的高科技产品,它的单位价值含量大,政策性很强,管理严格,税费附加值大。对于这样一个高科技、多性能的产品,有不同经济行为的商品,应该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和标准,必须要针对二手车的特征、科学的依据和遵循的原则,建立科学的、可操作的评估方法和程序。由于我国二手车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很不完善,更应该制定符合我国二手车市场的评估理论、方法和标准。 和其他资产价值评估一样,为保证二手车价值评估的真实、准确、公平、合理,能够被买卖双方接受,被市场认可,有利地促进二手车市场的发展,在评估时必须要有准确的科学依据和应该遵循合法性、客观真实性、科学性、公平公正公开性、评售分离的独立性,以及可操作性等基本原则。 二手车评估方法的分析 资产评估理论和评估学给出了三大资产评估方法,即市场比较法、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二手车应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和评估原则,对三种评估方法进行分析,选择最适合二手车的价值评估方法。 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又叫现行市价法。它是以市场现行价格为参考来确定二手车价格的一种方法。该方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二手车作为参照物,然后分析参照物的型号、结构、功能、性能、配置、新旧程度、使用情况、地区差别、交易条件、时间因素、交易价格等,并与被评估车辆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的差别以及价格上的差额,经调整量化,估算出被评估的二手车价格,其计算公式为:JS=G×(1±T)????(1) 式中: JS-被评估的二手车估算价格 C-参照物

资产评估资料-三类方法(1)

专家模型首先对企业从各个角度进行评估,然后结合市场情况给出合适的评估值。 Y= A1 成本法评估值+ A2 市场法评估值+ A3 收益法评估值 4.2.1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成本法的涵义 成本法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来反映企业的交换价值的,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折余价值来反映资产的交换价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而言,企业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也必然是不高于目标企业的现行构建成本。 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 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是以重置各项要素资产为假设前提,以资产负债表上所列的单项资产的成本为出发点,不仅在评估中不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中出现的项目,如企业的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更忽视了资产整体的获利能力。虽然一般

来说,企业的获利能力与生产规模正相关,但企业总体价值的大小并不完全取决于它拥有的全部资产的价值,各种要素资产组合的优劣也是影响获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就如同两个经营类型、经营规模相同或基本相当的企业,因管理水平不一样,虽有同样的投入,产出却不同,经营效益上的差异可能会很大。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内部各要素资产的组合以及企业外部环境并非总是处在正常状况下,企业的资产收益率也并非总是与社会平均资产收益率保持一致。当企业资产收益率高于社会平均资产收益率时,企业的价值通常会高于各要素资产之和。此时,商誉己构成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反之,当企业资产收益率低于社会平均资产收益率时,企业的价值通常会低于各要素资产之和。此时,企业存在着负商誉或称为整体经济性贬值。 由于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无法考虑商誉等无形资产因素,因此,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有许多不合理之处。 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局限性 由于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不是从整体企业的角度出发,而是将企业按资产构成分别评估各部分资产的价值,然后加总得出企业价值的评估值,这就决定了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存在以下局限性: (1)只有当构成企业价值的所有资产的价值均被包括在内时,采用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才有可能是真实可靠的,这是运用成本法的基本前提。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中三种方法的比较及适用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中三种方法的比较及适用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二、三种方法的比较分析 要选择适合于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首先应从不同的角度对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以明确各种方法之间的差异性。 (一)各方法的原理 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要的成本。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中的预期效用理论,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即对于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这一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艾尔文·费雪,费雪认为:资本带来一系列的未来收入,因而资本的价值实质上是对未来收入的折现值,即未来收入的资本化。 市场法是基于一个经济理论和常识都认同的原则,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交易价格。该原则的一个假设条件为,如果类似的资产在交易价格上存在较大差异,则在市场上就可能产生套利交易的情况,市场法就是基于该理论而得到应用的。在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中,市场法充分利用市场及市场中参考企业的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分析和判断被评估对象的价值。 (二)各方法的前提条件 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有三个:一是进行价值评估时目标企业的表外项目价值,如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二是资产负债表中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能够公允客观反映所评估资产的价值;三是投资者购置一项资产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具有相同用途所需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选择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一是投资主体愿意支付的价格不应超过目标企业按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所得的现值;二是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够合理的预测,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客观的进行估算,也就是说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合理的予以量化;三是被评估企业应具持续的盈利能力。 采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需要满足三个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公开市场指的是有多个交易主体自愿参与且他们之间进行平等交易的市场,这个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代表了交易资产的行 情,即可认为是市场的公允价格;二是在这个市场上要有与评估对象相同或者相似的参考企业或者交易案例;三是能够收集到与评估相关的信息资料,同时这些信息资料应具有代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各方法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资产评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的比较

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的区别一、含义 市场法,也称现行市价法或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交易)的类似资产的异同,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成本法,是指在被评估资产现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比较:市场法的资料直接来源于市场,

同时又为即将发生的资产业务估价,所以市场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资产的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的资料具有时效性。而成本法的资料是历史资料,受时间的限制不大。收益法则是通过估算未来预期收益来评估资产价值。 二、基本原理 市场法,是按所选参照物的现行市场价格,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参照资产之间的差异并加以量化,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 成本法: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并将其折现,以各年收益折现值之和作为资产的评估价值。 三、资产计价尺度 市场法,是以市场价格作为资产评估的计价尺度。 成本法,是以重置成本作为资产评估的计价尺度。 收益法,是以资产未来收益的折现值作为计价尺度。 四、前提条件 市场法: 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

场; 2、公开市场上存在在功能、面临的市场条件上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资产及交易活动(参照物),且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间隔不长。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 3、参照物的基本数量至少为3,参照物成产成交价格必须真实,参照物成交价应是正常交易的结果,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之间大体可替代 成本法: 1、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

企业价值评估中成本法的优缺点及实务评估中注意的问题

企业价值评估中成本法的优缺点及实务评估中 注意的问题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企业价值评估中成本法的优缺点及实务评估中注意的问题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 在我们日常的评估工作中都可能用到上面的三种方法中的两种或一种,但是根据业务的性质来看,我们主要是使用成本法居多,下面就分别从它的实质、优缺点及实务中注意的问题进行描述。 一、成本法的实质 1.对“资产负债表”的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是建立在审计基础之上的,审计通过合规性和真实性审计以确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范围也因此确定。形成明细表,进行评估后,再按相同的口径汇总成新的资产负债表。2.账面净资产值:把企业各项资产的历史成本加起来,再扣减去企业的负债,差额就是净资产。这是一种会计记录的简单相加,与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力或内在真实价值没有联系。用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则是以更新重置成本替换历史成本,对会计记录中的资产价值进行修正,得出来的是经过修正的账面净资产值。 二、成本法优点 1. 成本法的评估结果是以常见的资产负债表的形式表示的。对于熟悉财务报表的人来说是非常适合和容易把握的。成本法和账面净资产值直观、确定、容易理解。 2. 成本法在评估过程中,分别对每一种资产估算其价值,将每一种资产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全面地反映出来。 3. 成本法对于企业购买者和出售者双方在谈判中是有用的。买方往往在资产与盈利之间更注重资产决定的价值的因素。

企业价值评估之成本法

企业价值评估之成本法 学号:2220093975 姓名:郑晓萍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企业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中的成本法,分析其优劣势及使用条件,并结合一个案例详细说明了成本法的应用。 关键字:成本法重置成本原理优点缺点大连铁龙收购沙鲅铁路估价案例 一.方法 1.方法内容 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期权法较少采用。而在我国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首选和主要使用的方法,收益法、市场法很少采用,期权法几乎不用。据调查,成本法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所占的比例达95%左右,而收益法一般作为成本法的验证方法,不单独使用,市场法很少使用,期权法一般无人采用。成本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成本加和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 值的各种评估具体技术方法的总称。 2.原理 成本法的理论基础是“替代原则”,即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愿意支付的价格都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3.适用条件

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有三个:一是进行价值评估时目标企业的表外项目价值,如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二是资产负债表中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能够公允客观反映所评估资产的价值;三是投资者购置一项资产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具有相同用途所需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4.优缺点 优点:成本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相对于市场法和收益法,成本法的评估结果客观依据较强,且操作简单。一般情况下,在涉及一个仅进行投资或仅拥有不动产的控股企业,以及所评估的企业的评估前提为非持续经营时,适宜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缺点:成本法是从投入角度,即资产购建的角度,未考虑资产的实际效能和企业运行效率。同类企业只要原始投资额相同,无论效益好坏,其评估值都相同,甚至效益差的企业估值高于效益好的企业。同时,该方法通过对资产负债表的项目逐个考察得出企业的总价值,容易忽略商誉等组织资本。 但由于运用成本法无法把握一个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体性,也难衡量企业各个单项资产间的工艺匹配以及有机组合因素可能 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因而,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不宜单独运用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 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整体资产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其原因在于:①采用成本加和法模糊了单项资产与整体资产的区别。整体

资产评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的比较

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的区别 一.区别 市场法,也称现行市价法或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交易)的类似资产的异同,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成本法,是指在被评估资产现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比较:市场法的资料直接来源于市场,同时又为即将发生的资产业务估价,所以市场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资产的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的资料具有时效性。而成本法的资料是历史资料,受时间的限制不大。收益法则是通过估算未来预期收益来评估资产价值。 二.基本原理 市场法,是按所选参照物的现行市场价格,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参照资产之间的差异并加以量化,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成本法: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并将其折现,以各年收益

折现值之和作为资产的评估价值。 三.资产计价尺度 市场法,是以市场价格作为资产评估的计价尺度。 成本法,是以重置成本作为资产评估的计价尺度。 收益法,是以资产未来收益的折现值作为计价尺度。 四.前提条件 市场法: 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 2、公开市场上存在在功能、面临的市场条件上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资产及交易活动(参照物),且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间隔不长。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 3、参照物的基本数量至少为3个,参照物成产成交价格必须真实,参照物成交价应是正常交易的结果,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之间大体可替代。 成本法: 1、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 2、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成本法的应用是建立在历史资料的

公司价值评估方法

公司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 《国际价值评估准则》(IVS)指南6指出,公司价值评估主要有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三种评估方法,可以说,这也是目前比较成熟的三大基本方法。在本章节中,就将对这三大方法和其相关的、派生的一些价值评估方法予以介绍。 2.1资产基础法 公司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基本上类似于其他资产类型评估中使用的成本法,而且成本法在实际中也有应用,因此,在这里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成本法。 2.1.1成本法 成本法又称为成本加和法,具体说就是将构成公司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得公司整体价值的方法。通常在实际处理中,是以公司的资产总值超过负债总额后的净值,剔除债券折价、组建费用以及递延费用,再加上存货跌价准备。因此,该方法也称为账面价值法。 1、成本法的优点 运用成本法对公司进行价值评估具有的有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成本法比较简单,易于计量和确认。只要评估出所有单项资产的价值,不用考虑资产间的组合效应,因而显得比较容易;2)成本法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根据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的相关资料就可以计算出公司的资产价值;3)可以防止资产流失。在我国国有企业效益低下,资产盘子大,非经营性资产占有相当大比重,而且证券市场不完善的条件下,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成本法却不失为一种比较恰当的选择;4)成本法可以作为评价公司整体价值的基础,成本法计算的资产价值,虽然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价值,但它作为公司价值的构成部分,可以作为评价公司整体价值的基础(如果公司的整体价值低于公司的资产价值,此时说明公司资产的组合效应为负效应,反之为正效应)。 2、成本法的缺点 诚然,成本法也具有一些缺点:1)成本法仅是从历史投入(即构建资产)的角度来考虑公司价值,而缺乏从资产的实际效率和公司运行效率的角度考虑;2)成本法对无形资产的价值估计不足,尤其不适用于高新技术公司的价值评估;3)对于成本法评估的结果,容易产生误解。这种方法评估的结果,无论效益好坏,只要同类公司的原始投资额相等,则公司价值评估值相同,甚至有的时候,效益差的公司评估值还会高于效益好的公司评估值,因此会产生误解;4)成本法忽视了资产的时间损耗。成本法虽然以提取折旧的方式来考虑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营损耗,但没有考虑时间损耗,相同的资产在不同的时间,其价值是不一样的;5)成本法忽视了资产的整体组合效应。成本法从资产存量出发,通过资产单项评估后汇总得到的公司价值,这就造成了公司资产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中三种方法的比较及适用

要选择适合于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首先应从不同的角度对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以明确各种方法之间的差异性。 (一)各方法的原理 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要的成本。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中的预期效用理论,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即对于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这一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艾尔文·费雪,费雪认为:资本带来一系列的未来收入,因而资本的价值实质上是对未来收入的折现值,即未来收入的资本化。 市场法是基于一个经济理论和常识都认同的原则,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交易价格。该原则的一个假设条件为,如果类似的资产在交易价格上存在较大差异,则在市场上就可能产生套利交易的情况,市场法就是基于该理论而得到应用的。在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中,市场法充分利用市场及市场中参考企业的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分析和判断被评估对象的价值。 (二)各方法的前提条件 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有三个:一是进行价值评估时目标企业的表外项目价值,如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二是资产负债表中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能够公允客观反映所评估资产的价值;三是投资者购置一项资产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具有相同用途所需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选择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一是投资主体

愿意支付的价格不应超过目标企业按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所得的现值;二是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够合理的预测,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客观的进行估算,也就是说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合理的予以量化;三是被评估企业应具持续的盈利能力。 采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需要满足三个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公开市场指的是有多个交易主体自愿参与且他们之间进行平等交易的市场,这个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代表了交易资产的行 情,即可认为是市场的公允价格;二是在这个市场上要有与评估对象相同或者相似的参考企业或者交易案例;三是能够收集到与评估相关的信息资料,同时这些信息资料应具有代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各方法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成本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相对于市场法和收益法,成本法的评估结果客观依据较强。一般情况下,在涉及一个仅进行投资或仅拥有不动产的控股企业,以及所评估的企业的评估前提为非持续经营时,适宜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但由于运用成本法无法把握一个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体性,也难衡量企业各个单项资产间的工艺匹配以及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因而,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不宜单独运用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 收益法以预期的收益和折现率为基础,因而对于目标企业来说,如果目前的收益为正值,具有持续性,同时在收益期内折现率能够可靠的估计,则更适宜用收益法进行价值评估。通常,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可用收益法。基于收益法的应用条件,有下述特点的企业不宜用收益法进行价值评估:处于困境中的企业、收益具有周期性特点的企业、拥有较多闲置资产的企业、经营状况不稳定以及风险问题难以合理衡量的私营企业。

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对产成品评估的思考

率),由此公式(10)调整为: 公式(11)即为: 公式(12)即为调整现值模型的基本结构,通过公式(7)和公式(12)的推导可见,两个估值模型对企业价值估值结果一致。 三、资本结构问题处理小结 通过以上对企业价值估值过程中资本结构问题的阐述,笔者得出以下结论: 1. 企业价值估值中,资本结构确定时,债务和权益价值应该采用市场价值为基础确定。 2. 企业预测期资本结构应该采用目标资本结构。 3. 预测期当企业资本结构不发生较大变动时,根据估值具体情况,或者采用企业目前资本结构或者采用可比公司资本结构。 4. 预测期当企业资本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动时,根据估值具体情况,或者采用调整现值模型、或者具体测算预测期每年企业资本结构或者采用迭代处理确定资本结构。参考文献: [1]贾斯廷·佩蒂特.《战略公司财务——在估值和资本结构中的应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2]甘丽凝.《资产质量、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 [3]约翰逊.《资本成本管理与决策:公司价值的关键》.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 [4]金鲜花.基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论财务杠杆对股权资本成本的影响.财会研究,2008年第13期. [5]王少豪.资本结构、资本成本与APV法.中国资产评估,2011年第6期. [6]贾玲玲.论W A C C计算过程中迭代问题解决.现代商贸工业,2009年第2期. (作者单位: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产成品评估相关规定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并对价值类型予以明确定义。当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如果定义企业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则产成品评估的价值类型也应当被定义为市场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各项资产的价值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得出。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规定,自制存货评估技术说明编写内容如下:自制存货的销售成本费用率及相关税费额或者比率的确定方法和数额;对外销售存货应说明:对外销售存货的适销程度及判断理由。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规定,产成品一般以其完全成本为基础,根据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好坏决定是否加上适当的利润,或是要低于成本。对于十分畅销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定评估值;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勉强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滞销、积压、降价销售产品,应根据其可收回净收益确定评估值;报废产品应转列到待处理流动资产项目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对产成品评估的思考 ■ 丁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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