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福利法律保护的现状及趋势_谢军安

动物福利法律保护的现状及趋势_谢军安
动物福利法律保护的现状及趋势_谢军安

收稿日期:2004-09-08

作者简介:谢军安(1955—),男,吉林长春市人,毕业于长春科技大学(现为吉林大学)。现任石家庄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出版著作8部,公开发表论文40多篇,研究方向为全球性问题与可持续发展及环境法学。

 第28卷 第1期

2005年2月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Journal of Shijiazhuang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Vol .28 No .1

Feb .2005

动物福利法律保护的现状及趋势

谢军安,谢 雯,焦跃辉

(石家庄经济学院法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31)

摘 要:残酷虐待、伤害动物问题已引起社会关注,动物福利的一般概念及其理念深入人心,国内外(主要是发达国家)针对动物福利问题已经有相当力度的政策和法律实践,我国应当高度重视动物福利问题,并应加强环境教育和法律保障,使人与动物和谐共处。关键词:动物;福利;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DF4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875(2005)01-0092-04

1 动物福利及其问题思考

10月4日是“世界动物日”。这本应该是地球

上所有动物的“节日”。但近些年来,每当人类为其之外的一切生灵打出这个“节日”标牌时,遗憾、尴尬、内疚、不安等难以形容的东西强烈地敲击着我们的道德心灵。特别是有关动物福利受损问题的新闻报道频频见诸于中国媒体:给活猪注水,毒死宠物狗,割掉宠物狗的声带,把宠物猫放进微波炉中取乐,滥杀果子狸,剿捕食人鲳,火碱和硫酸伤熊,众多的麻雀加工窝点,路边饭店成为风味屠宰场,用活牛喂虎,活剥青蛙、鹌鹑和蛇,活熊抽取胆汁,活鹿割角和活取麝香,笼中囚鸟,活吃猴脑,割去活海狗的生殖器,活野生龟鳖被冷冻到零下192°C 环境中,非法、野蛮的动物表演,野蛮残酷的斗牛、斗鸡、斗狗、斗羊、斗猪等,实验室中的活体动物解剖以及众多的、目不忍睹的动物宰杀场面,还包括我们所谓的“饮食文化”中对各种动物五花八门的宰法、吃法,……这些残酷虐待、故意伤害、肆意折磨、无端欺辱动物(包括许多野生动物)的非道德行为,令人震惊和极度不安!“动物福利”也由于上述现象和问题得到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因而,有关动物福利的严肃话题被不断地、更多地摆在人类的面前:人类在多大程度上去思考过动物和人在生命意义上的平等问题;在生存需求上的相融相通;动物有哪些基本的生命需要;人类在

从动物界中攫取利益的同时,应该给动物们怎样的

待遇和保障;人类应当怎样合理、人道地利用和对待动物;人类是否应该满足动物们维持基本生命和健康的需求;我们需不需要为“不会说话、不能申诉”的动物们的基本福利立法;蓄意忽视动物福利而令动物痛苦,或者残酷虐待动物的行为是否应该把视为一种罪行而得到惩处;最后,动物福利的实质与核心问题是什么。这一连串相关而复杂的问题,已经现实地、迫切地要求人类用其理性的智慧去探讨和解决。

人与动物的平等性,是动物福利理念建立的前提。按专家的分类和国际公认标准,动物包括野生动物、工作动物、农场动物(经济动物)、实验动物、娱乐动物、伴侣动物等6类。所谓动物福利,就是让这些动物在康乐、舒适的状态下生存,即动物在该状态下,无任何疾病、无行为异常、无心理紧张压抑和痛苦等。动物福利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出动物的生活质量。现在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对完善的动物福利法规,国际社会已普遍认同动物有五大自由: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享有生活舒适的自由;享有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威胁的自由、享有生活无恐惧感和悲伤感的自由;享有表达天性的自由。这些都是动物们本来将应享有的权利,因而要求人类保证它们的权利不受侵犯。

人类不能不利用动物,关键是怎样合理、人道地对待和利用动物。不论是生命伦理学,还是生态伦理学,都从动物的存在价值和生存权利方面,认为动物也需要基本的生存关怀和待遇保障,因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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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DOI :10.13937/j .cn ki .sjzjjxyxb .2005.01.025

物也是能够感受到疼痛和痛苦的生命,它们和人类一样,知冷暖知疼痛,有喜怒哀乐,只是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表达见解。值得注意的是,“动物福利”关心的是动物(特别是那些其生存状况与人类活动直接相关的动物)的日常生活条件和心理、行为健康,防止动物在饲养、使用、运输、屠宰过程中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出于对动物的实际需要的考虑,人类应该尽量更多地给予、保证那些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动物享有最基本的权利。

2 国内外保护动物福利的政策法律措施

随着全球生态环境保护运动的崛起以及生态伦理学的深入发展,针对动物福利及其保护问题,国际社会给予极大关注和积极响应。2002年5月28日,由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动物福利立法国际交流研讨会,也欲将实验动物和动物贸易的福利问题的条款写进相关的国际法规中。该组织成立于1969年,至今已有35年的历史。基金会的成立是为了反对当时每年春季在加拿大东海岸对幼年小海豹的大批屠杀。英文名称是I NTER NATIONAL FUND FOR ANI MAL WELFARE,“为了动物福利”的宗旨一目了然。针对所有的动物,IFAW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通过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大规模商业剥削来保护濒危野生物种;

(2)利用保护动物的栖息地以实现保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3)通过救助尤其是人为灾难下受到危害的动物来提高动物的福利状况。目前国际社会和有许多国家在政策和法律上都大力倡导公民爱护、尊重和善待动物,并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严格禁止并惩罚虐待、折磨动物的行为。

实际上,动物法律世界已有近200年的历程。大部分欧美国家早在19世纪就基本完成了防止虐待动物的立法。20世纪下半叶,这些国家又根据社会变化和需求,陆续制定了动物保护法和相应的管理条例和法规。西方的有关法律成果直接源于100多年来人类在道德、伦理方面的思考和进步,表达的是人对其他物种生命的敬意。

英国1792年废除奴隶制的法律,1809年有人向英国国会提出禁止虐待动物的法案。1822年,世界上第一个反虐待动物的法律在英国诞生。1824年,在伦敦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动物福利组织“反虐待动物协会”(PSPCA)。由于工作出色,1840年英国女王给该协会冠以“皇家”头衔。在英国各地都有“皇家反对虐待动物协会”的联络中心,数百名监察员轮流值班,随时接受投诉和举报。现在PSPC A总部的工作已扩展到许多国家,把培训工作深入到大大小小的动物园、屠宰场、警察局、动物医院、小学和中学。英国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有10多个,如1869年的鸟类保护法、1911年的动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及乡村法、宠物法、斗鸡法、动物麻醉保护法、动物遗弃法案、动物寄宿法案、兽医法等,不仅面面俱到,而且不断修订。

美国的《动物福利法案》更是对人应该给动物何种正常生存环境从各方面做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最近,美国一家名为“善待动物协会”的民间组织,号召人们对肯德基采取一场全球性抵制运动,揭露和谴责肯德基的非“鸡”道行为,原因是鸡缺乏应有的动物福利。肯德基面对强大压力而不得不承诺采取必要措施改善动物生存环境。美国动物权益组织还要求全球快餐连锁公司以“仁慈”的方式对待动物,并保护动物应有的权益,否则将号召人们拒购这些公司的食品。面对如此强大的压力,许多餐饮业巨头不得不认真听取意见,如麦当劳公司就曾给全世界为其每年供应15亿只鸡蛋的农场主们写信,要求其改善母鸡的生存环境,并禁止“去喙”(即切除母鸡的嘴)和给母鸡节食的方法提高产蛋量。

德国议会于2002年7月通过了赋予动物宪法权利的《动物保护法》。该法十分详实、周全,对饲养人员、动物生存条件、宰杀动物、动物实验等涉及动物的福利问题都有明确规定。如:每一个与动物打交道的人,都必须仁慈地对待动物,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的物质条件。在德国,购买或认领一只小猫,该法都要求考察认领者的饲养基本知识和家庭条件。德国农业部下属的有关机构有权对饲养场所和饲养者进行下列内容的检查:动物的活动和居住空间、饲料成分、饮水质量、卫生条件、光线强弱和气温条件等。该法对屠宰动物有严格的要求。宰杀动物时必须使用麻醉药,其适用于所有的温血动物,也包括冷血动物(如鱼类)。卖鱼者不能把活鱼直接卖给顾客(顾客也不能把活鱼带回家);顾客选好鱼后,由商户把鱼放进电箱里快速杀死后才能出售。在鱼出水前应立即被处死,以尽量减少活鱼在离开水的情况下憋死的痛苦。如果顾客执意要将活鱼带回家,必须去药店购买一粒“晕鱼丸”,把其放入水中溶化,鱼儿在数秒钟后就会把麻醉而昏睡,这样宰杀时,鱼就不会有丝毫的痛苦。该法规定,任何动物实验都必须获得动物实验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实验单位要提供实验的科学或教育价值以及由此实验对动物产生的潜在不良影响。法律强调,必须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内。凡是人为给动物造成痛苦的都要追究法律责任,无辜残害动物的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包括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

瑞典将立法规范饲养宠物猫。议案提出要保护猫的权益而不受到主人的虐待和遗弃,并将使猫狗的主人承担更多的责任,处罚的力度也将加大;建议政府营造专门遛猫的公园。瑞典还在原有动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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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法律的基础上,于1997年制定了强制执行的《牲畜权利法》,规定不能用过于拥挤和窄小的笼舍养鸡,在夏季必须把牛放出去吃草,猪要有稻草铺以便休息。

亚洲的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日本等国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也都在20世纪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香港地区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有法律公告禁止虐待动物,并有针对动物和禽鸟的公共卫生规例,而后又公布动物饲养规例、猫狗条例和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直到1999年,港府还颁布了新的防止残酷虐待动物的法律公告,增加修订条款。我国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旨在“禁止与惩罚残酷对待动物”,台湾1998年颁布的《动物保护法》是为了“尊重动物生命及保护动物”。香港的法律把“动物”确定为“任何哺乳动物、鸟雀、爬虫、两栖动物、鱼类或任何其他脊椎动物或无脊椎动物,不论属野生或驯养者”。我国台湾法律的“动物”概念更易实行,其动物是指“犬、猫及其他人为饲养或领管之脊椎动物,包括经济单位、实验动物、宠物及其他动物”。另外,我国香港和台湾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禁止唆使动物互斗。香港的法律规定,任何导致、促使或协助进行动物打斗的经营、使用、管理等行为均属违法。台湾的法律也明确禁止“以直接、间接赌博、娱乐、营业、宣传或其他不当目的进行动物之间或人与动物间之搏斗”。新加坡1965年制定的《畜鸟法》是为了“防止对畜或鸟类的虐待,为改善畜、鸟的一般福利以及与之有关的目的”,并认定“动物”应该“包含任何野生或经驯养之兽、鸟、鱼、爬行动物或昆虫”。菲律宾《1998年动物保护法》的宗旨是为了“通过督导及管制一切作为商业对象或家庭宠物之目的而繁殖、保留、养护、治疗或训练动物之场所,以对菲律宾所有动物的福利进行保护及促进”。

在国内法之外,国际社会已有一些国际性动物保护公约,并要求各国的法规必须与国际公约相配,如1976年通过的《保护农畜欧洲公约》、1979年的《保护屠宰用动物欧洲公约》等。后者规定“各缔约国应保证屠房的建造设计和设备及其操作符合本公约的规定,使动物免受不必要的刺激和痛苦”。动物福利现已牵涉到贸易壁垒问题。尤其是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将动物福利与国际贸易紧密挂钩。一些用传统方法宰杀畜牧动物的国家已经遇到欧美国家的贸易壁垒。不仅许多国家都有动物福利保护的法律,WTO的规则中也有明确的动物福利条款。如果肉用动物在饲养、运输、屠宰过程中不按动物福利的标准执行,检验指标就会出问题,而有影响肉食品的出口。欧盟现在与一些国家签署的双边贸易协议中已加入了“动物福利”标准的条款,欧盟甚至希望将“动物福利”问题列入WTO 多哈回合谈判议程。

目前欧盟不仅有专门毫不动物福利的法令法规,欧盟委员会食品安全署还专门设有负责动物福利的部门。欧洲议会2003年初通过了一项法令,要求在2009年之后,欧盟各国的化妆品公司不得在动物身上进行化妆品的毒性或过敏性试验,欧盟也将禁止进口在动物身上进行过试验的化妆品。欧洲制宪委员会也正在研究是否有必要在未来“欧洲宪法”中写入“动物福利”的条款。

欧洲立法会制定的宠物保护协约规定,不准将宠物出售给16岁以下者,养主必须为宠物提供良好的食宿条件,保证宠物不会迷失;遗弃宠物将被判犯有虐待罪;对牛、马、骆驼等工作动物实行“退休制度”,并可“安享晚年”;动物也享有“非超负荷工作的权利”,“工作动物享有每天的工作时间限制”,工作动物的心理不应当受到外来的扭曲和伤害。意大利科学家的一项研究成果已证实:猪有七情六欲,也会惊慌、沮丧,也常烦恼。据此,欧盟通过了在其成员国实施的指导条例,要求养猪者要照顾好猪的情绪,并规定到2013年,欧盟各成员国要采用放养式养猪,停止圈养。2004年2月14日,英国已根据欧盟这项指导条例制定的《农畜动物福利规定》正式付诸实施。早在1999年,英国就全面禁止了全封闭式猪圈喂养,后来还专门颁发了《猪福利法规》,对养殖户饲养猪的猪圈环境、喂养方式作了细致规定。其新的规定还配合欧盟条例,增加了给猪“玩具”的条文,以避免猪觉得生活枯燥,并规定对不遵守该法规的养殖户将处以2500英镑的罚款。

2002年2月23日北京动物园的“伤熊”事件震动了整个社会。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公园条例》,对伤害动物者要追究其责任。《条例》规定:游客在公园中营火、烧烤、捕捉动物,惊吓、投打、伤害动物的处以50元以上至1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2004年5月以来,我国新闻媒体就动物福利保护问题报道了若干动态:一是含有保护动物福利条款的《北京市动物卫生条例(征求意见稿)》上网征求公民意见,但不久又被有关部门从网上撤下;二是关于北京动物园搬迁问题的争论,赞成与反对的双方都提到要充分考虑动物福利;三是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已将修订完毕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送审国家科技部,设专章规定保护动物福利。它规定人们在使用实验动物时,该怎样做,允许怎样做,禁止怎样做。这表明我国将首次为“动物福利”立法,将动物福利首次写进国家法规。

3 动物福利立法保护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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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动物福利问题呼唤动物福利保护立法

动物福利问题的重要性和发展趋势,已经说明立法保护动物福利势在必行。“有法动物就有福”,动物及其福利需要有立法阳光的普照。人们简朴的道德意识和自发行为的作用是有限的,必然要期待用法律保护动物及其福利。通过立法的方式来保护、提高动物福利,惩罚虐待、折磨、伤害动物的行为,其核心与本质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它体现着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状况和水平。从表面上看,立法保护动物福利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人类处置动物的自由和权利,但用发展和联系的眼光看,今天立法保护动物福利,正是为了明天人类自身的需要。3.2 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亟待修改与完善

现在很多国家都有动物福利法,包括发展中国家也有。亚洲的日本、韩国都有动物福利法;菲律宾、印度、中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也有相应的保护所有动物的条例。但在我国,现行的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很少,动物保护的范围也较狭窄。1989年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只明确了野生动物的法律地位,但对其他动物(如工作动物、经济动物、实验动物、娱乐动物等)的保护还没有立法。实际上,动物福利法关注各类驯养动物的福利,也关注野生动物的生存状况。防止虐待动物的法律视野还只停留在人类身边的地位上,没有扩大到所有动物。人们不能残酷对待驯养动物,同样也不能残酷答对野生动物。动物福利法应该把恶意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也都视为虐待行为而加以禁止。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没有动物福利的内容,也不包括所有的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应当尽快修改,应该使部分条款体现动物福利的理念,并应加大对猎捕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的惩罚力度。

3.3 加强环境道德教育和法律保护

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制定一部专门的《动物福利法》还为时尚早。但《北京市公园条例》的实施,用法律来规范人们对动物的保护行为,培养人们爱护动物的心理和良好习惯,起到了一个以法律来保护动物的良好开端。与此同时,在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在一定的法律规范下,更应该深入开展保护动物的宣传教育,使人们逐渐养成尊重、爱护、善待动物的品性、观念和习惯,饱含人性与善心,逐渐学会与动物们和谐相处、友好共存。

在国际贸易领域,我国的动物产品、中药的商品已经遭遇到与动物福利问题相关的巨大障碍。我国是畜牧大国,但由于屠宰方式落后,畜产品却很少达到出口标准。我们应当及时更新观念,跟上国际社会的时代潮流。必须高度重视动物福利问题,按照国际规则办事。

参考文献:

〔1〕〈英〉彼德·辛格.孟祥森等译.动物解放〔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

〔2〕〈法〉阿尔贝特·施韦泽.陈泽环译.敬畏生命〔M〕.

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

〔3〕李培超.自然的伦理尊严〔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

社,2001.

〔4〕傅华.生态伦理学探究〔M〕.北京:华夏出版社, 2002.

〔5〕莽萍.动物福利考验人类道德〔N〕.中国青年报, 2002-11-13.

〔6〕呼唤动物福利立法〔N〕.人民日报,2003-01-15.

The Actualities and Trend of Law Protection about Animals'Welfare

XIE Jun-an,XIE Wen,JI AO Yue-hui

(Shijiazhuang University of Economics,Shijiazhuang,Hebei050031)

A bstract:The problems that people maltreat and harm animals have aroused society's attention.The concept and theory about animals'welfare have been deeply rooted among the people.At home and abroad(esp.developed c ountries)there is a lot of practice in policy and law about the problems of animals'welfare,so China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se problems.Meanwhile,we should strengthen envir onment education and law guarantee so that human being and ani-mals can live har moniously.

Key words:animal;welfare;la w;protect

(责任编辑 吴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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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个人总结

文物保护个人总结 1文物保护工作总结 一、认清形势,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文物局的正确指导,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强化教育管理,建立、完善各种安全防范体制,另一方面逐年加大安全设施建设投入,每年投入消防、技防设施、设备的资金近3000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就整体而言,我市的文物安全形势良好,发展态势积极稳妥。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经济建设与文物安全的矛盾,对我市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一时还难以彻底消除,各种社会矛盾给文物安全带来的威胁不断加剧,如何在新形势下保障文物安全,已成为某市文物局各级领导干部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认真调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总的看,居民占用的文保单位隐患较大,多家单位共同占用的文保单位安全状况较差,开放单位相对隐患较少,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某32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占60%,由于这些文物大部分集中在二环内,级别高,深受国内外广泛关注,文物保护责任重大。我国文物建筑多为木结

构,易燃,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居民紧邻古建筑私塔乱建,有的直接搭建在古建筑的院墙上,通道狭窄,阻碍消防。如孔庙国子监、智化寺、法源寺、白搭寺、克勤郡王府、庆成宫等文保单位几乎被居民包围,居民的居住安全条件很差,一旦失火必然殃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两年智化寺院墙外的居民住房曾发生过几次火灾事故,所幸扑救及时,未危害到文物。目前存在的问题是: 1、居民占用文物保护单位隐患问题突出,对文物保护造成巨大威胁 市文物局在前几年巡视检查的基础上,从开始对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显示:在32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存有1项以上安全隐患的单位有180处,占总数的60%;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需要整治的64处,占总数的20%。存在比较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占市级以上保护单位总数的6%;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占市级以上保护单位总数的15%。国保单位98处中,有居民占用的17处,占国保总数的17。3%,办公使用18处,占国保单位总数18。4%,对社会开放的有63处,占国保总数的64。3%;市保单位224处中,有居民占用的47处,占市保总数的20。9%,单位占用的111处,占市保总数的49。6%,对社会开放单位68处占市保总数的29。5%。截止,属市级挂帐的安全隐患单位2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正文)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 ICOMOS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推荐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地域辽阔,历史悠久,文化传统不曾中断的多民族统一国家。遗存至今的大量文物古迹,形象地记载着中华民族形成发展的进程,他们不但是认识历史的证据,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民族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代社会的主题。通过对彼此文物古迹的认识,可以促进各个国家、地区间的交流,有利于保持世界和平,共同发展。中国优秀的文物古迹,不但是中国各族人民的,也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不但属于今天,更属于未来。因此,将他们真实、完整地留传下去,是我们现在的职责。 中国近代的文物保护观念和方法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有效保护了一大批濒于毁坏的古迹的同时,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保护理论和指导原则,并由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相关的法规。在此基础上,参照以1964年《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威尼斯宪章》)为代表的国际原则,特制定本《准则》。它是在中国文物保护法的体系框架下,对文物古迹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的行业规则和评价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也是对

保护法规相关条款的专业性阐释,同时可以作为处理有关文物古迹事务时的专业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准则适用的对象通称为文物古迹。它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人类活动遗留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史迹及纪念建筑、由国家公布应于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其中原有的附属文物。 第二条本准则的宗旨是对文物古迹实行有效的保护。保护是指为保存文物古迹实物遗存及其历史环境进行的全部活动。保护的目的是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保护的任务是通过技术的和管理的措施,修缮自然力和人为造成的损伤,制止新的破坏。所有保护措施都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第三条文物古迹的价值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 第四条文物古迹应当得到合理的利用。利用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不应当为了当前利用的需要而损害文物古迹的价值。

浅析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现状及解决对策

浅析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现状及解决对策 丰富的文化遗存无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在我们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它还是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历史见证。因此,保护好文物,使其代代相传,让人们在领略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和光辉灿烂的文化的同时,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这是文物保护的根本目的所在。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文物保护工作也面临新的课题和挑战。作为一名基层文物工作者,我就如何做好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做一初步探索。 标签:文物保护;现状;对策 一、基层文物工作现状与面临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这就已十分明确地赋予了国家文物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人民政府应有的职权。我国文物行政管理体制一直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但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目前我区有90%以上的地州相继成立了县级或副县级的文物局,一些县亦成立了科级或副科级的文物局,而巴州目前州、县(市)级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仍是事业性质的文管所。 (二)队伍建设滞后 目前,文物工作突出的问题就是文物行政执法不力,而文物行政执法不力的关键,是缺乏一支有效的文物行政执法队伍。新的《文物保护法》赋予了文物行政部门更多的行政执法权。然而,我区却没有设立一支文物行政执法专业队伍。就拿巴州来说,都只是文物保护管理所的同志兼职,文物执法力度不够,保护管理工作跟不上。 (三)经费严重匮乏 《文物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保护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然而,基层文物保护经费却很难落实。 楼兰片区文物遗址众多,分布于神秘的罗布泊洼地,这里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沙漠,气候极端干燥,降水量极少,而且每年的2月至6月平均三至五天就有一场大风,整个夏季,罗布泊的白天热得像火炉,最高气温达40℃—50℃,地面温度有时高达70℃以上,自然环境十分恶劣,使本来已衰弱的文物古迹很容易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概述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概述 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 一、文物保护规划的几个认识 1、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分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规模特大、情况复杂的文物保护单位应首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总体保护规划纲要。 2、规划和方案 从汉语意思上几乎是没有区分的。实际上来讲,规划是全面的,整体的,全局的,粗略的,而方案是个体的,局部的,部分的,详细的。方案是规划的有益补充,作用与详规划类似。 3、保护规划类型 保护规划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因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如果依照保护对象来划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历史文化遗产实体和非实体的保护规划;(2)生态环境和附属物的治理的相关规划;(3)两者都有 如果按规划目的,可以分为文物保护型为主和旅游开发型为主两类。 4、文物保护规划成果形式 (1)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

容提出的规划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划、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2)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规划内容、要求清晰准确,图例统一,图纸表达内容与规划文本一致。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 (3)规划说明:内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与重要性、现状、管理等各项评估的详细内容,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4)基础资料汇编:内容包括有关文物保护单位的各类基础资料与规划依据等。 二、文物保护规划(方案)编制步骤 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总体上分为六步,依次是文物调查、评估、确定各级保护单位、制定保护规划、实施保护规划、定期检查规划。《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的一般过程是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过程,指为文物保护工程而进行的调查、研究、测绘、制定保护方案、工程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编制保护规划,并提示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件或规划文本的活动。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单位才能承担相应等级和业务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关于发布<文物保护工程勘探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文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文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不知所措,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想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获得了成绩,也存在着问题,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那么一份详细的自查报告要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文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1按照市文物局召开的全市文物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及自治区文物局下发的有关贺兰山东麓文物安全通知,我处各部门加强文物遗址及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解决文物安全突出问题。现将文物安全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文物遗址安全工作 针对文物遗址安全,文物管理科建立健全文物安全检查巡查、隐患整改、保养维护等制度,定期检查和重点检查,开展全面细致的日常巡查。组织对陵区文物遗址的安全巡视,加大陵区文物保护力度,坚决做好陵区内的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确保陵区文物古迹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建立完善的文物档案和安全保护巡查记录。一旦发生文物消防或其他安全事故,启动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陵区放牧等破坏陵区生态平

衡行为,随时进行排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 西夏陵区不可移动文物主要集中展示、保管于西夏博物馆,西夏博物馆馆藏文物5千多件,包括博物馆陈列展示及文物库房收藏保管文物,博物馆针对国家一级文物唐卡绢画设立恒温恒湿柜,珍贵文物定制匣囊,妥善保管文物,一般文物按照质地、尺寸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文物保存环境安全。文物库房钥匙设专人保管,制定出入库房登记制度,确保可移动文物安全。博物馆设有安防监控系统,有效保证文物安全。 三、消防安全工作 为了消除陵区消防安全隐患,管理处定期对博物馆、办公区、宿舍安全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在加强人防、物防的同时,对技防设备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要求全体人员加强安全意识,保证文物安全。管理处结合已有的安全、消防预案和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带班领导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演练,消防设施检查,安防人员培训,使之了解和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性能,掌握各类灭火器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做到了消防安全工作有措施、有演练、无隐患。 我处始终把文物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制定各项安全

保护文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材料3篇

保护文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3篇 【篇一】 为了促进全区文物保护工作,10月16日,区政协组织部分 文化艺术界委员和民主党派委员组成调研组,对秦延德故居、下 双大庙、明长城遗址、白塔寺、四十里堡西路红军纪念馆等主要 文物古迹点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座 谈讨论等方式,对文物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XX历史悠久,文物古迹遗存丰富。目前全区共有文物保护单位(点)349处,其中国家级10处,省级34处,县级148处, 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157处。区政府及文物保护有关部门 和单位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 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工作 力度,我区的文物保护事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主要取得以下几 个方面的成效: (一)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不断深入。区文体局及有关职能部 门、乡镇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结合“文化遗产日”、“国 际博物馆日”、“文化下乡”等活动, 印发与宣传保护文物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 活动。文体局编纂出版了《武威市文物志》、《凉州区文物菁华》、 《走进长城》文物专著,编辑发行了《西路军史料汇编》、《西 路军河西浴血》、《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选编》。通过宣传,增进

了全区人民对凉州区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内涵的了解,提高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的认识,文物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文物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加强。一是区政府颁布了《凉州区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加强了长城遗址保护工作力度。二是开展了文物调查和文物单位数据库建设,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料分类、整理和充实完善工作,建立了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规范档案,划定了2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展开,区文体局上报区政府公布了66处县级保护单位,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管理机构、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档案)工作持续推进。三是实行文物保护责任制,文体局每年与相关单位签订《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有文物管护的乡镇成立了保护小组,落实保护责任。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区上坚持每年春冬两季文物安全大检查,文体局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强化了日常管理。五是开展了国保、省保单位申报工作,通过健全机构、落实方案、积极申报,XX年全区新增秦氏民居、陆氏民居、贾坛故居、王城魁星阁、莲花山塔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今年新增磨咀子五坝山墓群、旱滩坡墓群、海藏寺、西宁王和高昌王家族墓4处国家级保护单位。 (三)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取得较大突破。在先后完成省级文保单位西宁王碑、下双大庙,市级文保单位祖师宫、贾坛故居、

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大部分县城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严重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 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着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匮乏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例外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严重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

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与对策探讨

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与对策探讨 文物是历史文化的浓缩体现,诠释着人类文明演化过程中物质文明和非物质文明的发展历程。文物包含着我们对文化成因追根溯源的重要历史信息。携带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某一阶段的特质,是探讨人类文明成因、进化的重要介质。文物是我们破译历史和文化基因的密码,因此,保护文物工作是一项利在当下功在千秋的长远性工作。 标签:文物保护工作现状对策探讨 一、前言 文物保护工作是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文化传承的有机结合,是一条连接历史与现在、未来的文化纽带,文物保护是对人类文明、人类智慧以及各种形式的文化资源传承的有效措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文物保护上投入了极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取得一定的文物保护成绩,但是由于客观因素的存在,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处于相对落后和被漠视的状态,需要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意识,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 二、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 俗话说,以史为鉴。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迁,历史对于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而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传承,对文物的保护势在必行。国家对文物的保护意识不断的在增强,逐年加大了文物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1]对文物的保护,根据其特点性质的不同,我们要采取不同的方法。可以做出一套系统的流程,整体全面的对所有文物进行整合,挑选出种类相同或者性能相似的文物,统一的进行整理出一套适合于一类文物保护的方法。 目前我国有两种保护文物的方法,其中一种是建立博物馆进行保护,第二种设立专门的部门对文物进行保护。其他领域的人们对文物的接触并不是很多,只有这两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大量的时间和条件去接触文物,要增强他们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增强他们对文物保护的责任感。才能够增强对文物保护的整体能力,延长文物的使用寿命,并且为人类的发展作出贡献。 三、文物保护工作所存在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对文物随着时间消逝的速度没有一个十分正确的认识,文物从出土以来,其原本的形状和性能就发生了变化,但这一切都不是一瞬间造成的,而是经过时间的推移慢慢所形成的,文物的保护者应该及时反应。他们对文物工作有热情,就会细心的对其进行观察,能够发现出细微的变化,发现问题之后及时的解决,这样才能对文物进行最大的保护。[2]有些文物工作者对工作并不是十分认真,只是把文物保护当成一种牟利的工具。他们在运输书画或者其他历史文献的时候,并不注意对它们的保护。在对它们搬运或者进行悬挂的过程中甚至

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在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把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作为建设文化强县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文物保护法》和《山东文物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优化文物工作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加大保护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文物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物资源基本情况 曹县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古文化发祥地之一,夏朝前属东夷之地,境内有许多大汶口、龙山、岳石文化遗迹,为尧舜禹活动之地,公元前1700年,商王成汤在此建都,成为商朝早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被历史学家称为“华夏第一都”。现存的古遗址有10多处约20万平方米,自然形成星罗棋布的地下历史博物馆。县域内现有文物保护单位32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曹县文管所馆藏各类文物412件,其中一级3件,二级3件,三级110件。 二、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曹县文物管理所前身为图书馆文物组,1989年3月份经县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曹县文物事业管理所,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0人。2007年经曹县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曹县商都博物馆,是一处集收藏、陈列、研究、社会教育于一体的综合类博物馆,由曹县文物管

理所代行职责。 三、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坚持把文物保护工作摆在党政工作的重要日程,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文化、公安、规划、住建、国土、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实行县、乡(镇)、村三级文物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党政领导、文化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在土地开发、城市建设中,遇到有文物的情况,都进行反复论证,制定好保护措施,坚持做到有文物的土地不开发,做到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专门编制文物事业发展计划,提出文物保护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编制和调整城乡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 (二)扎实开展“三普”,准确掌握文物现状。自2007年以来,我县按照全国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曹县文体局领导下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了重大收获和突出成绩。在实地调查阶段,普查组的足迹踏遍了我县1966平方公里土地,对全县24处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的1174个行政村,2929个自然村进行了普查,实地调查了316处普查点,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213处,其中复查22处,新发现178处,消失13处。在实在调查阶段,共绘制文物图纸396份(其中文物平面图99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图 22

XX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doc

XX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 策 XX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XX市文化局局长XXX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一个民族和地区最可珍惜的宝贵财富。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持我们的文化基础,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XX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广大文化文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解决。 一、XX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状 XX地处金沙江、岷江汇合处,是长江正源的起点,有“万里长江第一城”的美誉。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筠连县巡司镇拱猪洞发现了距今4万年的古人类臼齿化石,翠屏区、XX县等地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石器,部分带有云贵高原史前文明特征,证明这里曾是古代文明交汇和融合的地方。西汉高后六年(公元前182年),XX筑僰道城,迄今已有2180余年的历史。同时,XX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有古语言文字、口述文学、传统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6大类,90多个项目,其中屏山县的“金江号子”、江安县的“竹簧工艺”、翠屏区的“面塑”和XX县的“小彩龙”等均有较高的知名度。由于XX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198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6年5月,市境内共保存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10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僰人悬棺、真武山古建筑群、夕佳山民居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旧州塔、大观楼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云南会馆、武庙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5处(北岩寺、叙府会馆等)。另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处(翠屏区李庄镇),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处(江安县),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处(屏山县龙华镇),历史文化古街区1处(冠英街)。文博单位共收藏有石器、铜器、陶器、字画等各类

文物保护工作总结及自查报告

文物保护工作总结及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我镇的文物保护责任,切实加强我镇辖区的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法规,根据年初县政府各乡镇签订的《乡镇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镇实际,我镇辖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年初,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镇委,镇政府的日常工作,共召开4次关于文物保护工作会议,并及时向机关单位,村、社区,辖区各部门传达上级的有关文物保护精神,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的副镇长为副组长,辖区派出所,国土所,建设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了一名文物保护工作兼职工作人员。 二、广泛宣传“普查工作”,提高全民素质 今年在上级部门的号召下,开展《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标志着第三次文物普查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对于文物事业意义重大,是文物部门今后几年工作的重点。我镇充分认识“三普”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成立了领导机

构。镇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四是普查工作打了提前战。为了配合国家文物局“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镇于今年在全县率先进行了全县范围的古建筑普查和早期木构古建筑的重点调查,调查工作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关规范为标准;五是积极开展“三普”宣传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各种渠道就文物普查宣传积极开展工作。为了切实保障我镇“三普”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集合我镇实际,坚持适度、可行的原则,财政做好了专项预算,并足额发放到基层。 三、以安全为根本,加大文物安全工作力度 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一年来,我镇继续加强文物安全工作。一是强化日常的监管、督查。就文物冬春季防火、汛期防汛、防雷以及“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文物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抽调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有力保障了文物安全。二是结合重点检查落实安全措施。今年3月份我镇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全县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中,我们结合去冬今春省、市有关文物安全的部署要求,结合文物安全“金铠甲”达标工程的开展,把此次安全大检查做为认真落实文物安全工作要求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搞一阵风式的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一、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大部分县城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着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

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博物馆文物保护现状及对策探索

博物馆文物保护现状及对策探索 发表时间:2016-08-13T08:51:03.287Z 来源:《文化研究》2016年3月作者:杨帅 [导读] 我国作为历史悠久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可以说中华文化有着五千年上下的历史,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杨帅 辽宁省营口市博物馆辽宁营口 115000 摘要:文物是我国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我国历史文化的结晶,是我们祖先留给我们的重要精神文化财富。文物可以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水平。有着重要的凝聚力,能够让我们树立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所以对文物加以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对于博物馆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又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境,现阶段对博物馆文物的保护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工作,能够制定可靠的措施,进一步推动博物馆文物的保护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本文首先从加强博物馆文物安全保护着手,讨论了我国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现在,以及提出了对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的相应对策,从而能够有效的保护好文物,保护好宝贵的文化遗产。 关键词:博物馆;文物保护;现状;对策 引言: 一.加强博物馆文物安全保护的重要作用 我国作为历史悠久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可以说中华文化有着五千年上下的历史,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先辈们的勤劳智慧创造了十分丰富的物质、文化精神遗产,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历史文物有着强大的号召力与凝聚力能够让中华儿女齐心协力共同致力于新中国的发展。文物在提高我们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与精神水平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无形当中树立了民族的自豪感。《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颁布与提出,让文物保护工作更是迈出了一大步,但是在现阶段的许多博物馆对文物的保护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对博物馆文物保护、考古以及发掘研究等工作都是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作用下,文物保护工作与经济的建设存在着更大的矛盾冲突,文物保护工作现状不容乐观。所以,需要对基层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加以改善。 二.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一).政府部门对文物保护观念意识薄弱 政府部门对文物保护工作缺乏相应的约束力,许多地方政府在对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所投入的经费有限,还存在着许多政府部门更加关注的都是经济建设工作等等,从而使得文物保护工作都没有受到重视。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的颁布,违反文物保护的行为都受到了一定的制约,但是还存在着许多的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的观念与责任意识相对薄弱,仍然存在着一些违法违纪的现象。甚至有一些文物保护工作的工作人员追求短时间内的经济效益,忽视了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让保护工作更多的都成为了“形式化”。甚至更存在着有些文物保护人员将文物保护经费私自挪用或者没有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到政府的日常开支与财务预算中去,导致了文物保护经费严重缺乏,文物保护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从而导致了许多文物都被破坏,这都是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与需要解决的难题,都是因为政府部门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观念意识薄弱所造成的原因。 (二).文物管理工作缺乏,保护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在许多的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人员中都普遍存在着一些文化程度高低不齐、知识结构复杂对于文物保护处理工作能力有限的现象,这些因素都限制了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文物保护工作也需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然而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队伍的建设却严重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工作,导致了文物保护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文化素养的缺乏,无法跟随时代发展的进程。要想改变这种缺乏科学性的保护管理工作,需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培养,增强他们的知识储备量能够提高他们对文物保护工作的专业技能。 (三) .文物管理机构体制不健全 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领导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程度也存在着差异,导致了许多地区之间的文物保护工作任务分配不均,许多部门的任务量繁重。例如:文物管理所、研究室、博物馆以及考古学者都会讲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推脱到文物管理部门上去,文物保护部门肩负着十分繁重的行政责任与管理责任。在地区内的文物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以及文物调查与地下文物的勘探工作等等一系列的相关工作都是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责任。大量的工作都需要一定的经费开支,在实际的工作中都会受到政府的层层剥削经费,最终就会导致用在文物保护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原因就是文物管理体制不健全所造成的。 (四) .城市化建设破坏了文物保护氛围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在“拆旧建新”的思想指导下,大量的城市都以经济开发中心作为经济建设的重点,无止境的进行建筑拆除与扩建。这样的时代背景架下,加之上文物保护经费十分有限,导致了许多的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更加困难,从而疏于对文物安全的保护工作。同时,许多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缺乏对文物的保护意识,许多文物都被破坏,更存在着违法行为。这些都是开发过程中保护工作缺失所造成的,文物保护工作难以落实,管理工作没有起到作用所引起的。 三.文物安全保护的对策 针对目前我国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来看,许多博物馆文物管理工作者都应该加以反思、沉着应对。在对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能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强化管理”的原则与方针,从而能够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素养,加强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 (一).加强管理工作,提高文物安全保护责任意识 第一,需要提高地方政府领导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只有提高领导的管理责任意识才能够强化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建设;第二,需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要做到“文物保护,人人有责”。增加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只有群众作为文物保护工作的强有力基础,才是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关键;第三,需要增强文物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他们的敬业精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这是对文物保护的最基本的保证。文物保护人员需要加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学习,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解放思想,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能够有效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加强文物保护的管理职能 博物馆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对文物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首先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作为管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文物资源是先人留下的无价之宝,是 ___见证,是 ___再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显示一个区域、一个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在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良好环境中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使我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我县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着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

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

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导读:本文是关于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希望能帮助到您!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您搜集整理的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借鉴! 一、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大部分县城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着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

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

武胜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武胜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近年来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 一、我县文物基本现状 我县文物资源丰富,是广安市文物大县,四川省文物强县,2007年评为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截止目前,全县共有文物保护点964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较为重要的地面不可移动文物点100余处。馆藏文物2000余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3件,国家二级文物20件,国家三级文物161件(以上级别系1986年专家鉴定)。 二、文物保护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在省市文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把保护、传承和利用作为文物工作的主题,把保护成果惠及民众作为文物工作的宗旨,把探索创新作为文物事业发展的动力。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文物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文物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一)文物保护机构健全。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

作,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文化、公安、规划、住建、国土、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文物保护工作委员会,建立完善了文物保护联系会议制度。县人民政府与全县31个乡镇签订了《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县46处文保单位均聘请了一位业余文物保护员负责相关工作,形成了以文物主管部门为中心的县、乡(镇)、村三级文物管护网络,构建了“党政领导、文化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从而使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构建在较为稳定的组织基础之上。 (二)“四有五纳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县委政府将文物保护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文物工作纳入了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各级领导责任;将县文广新局纳入县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文广新局主要领导纳入规划委员会领导小组,从2014年开始,每年预算并划拨50万元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文物保护“四有”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县46处文保单位均安装有保护标志和保护界桩,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保单位档案资料详实,每处保护单位均落实了一名看护员,对照等级落实了文保员的待遇,分别为100、150、200元∕月。 (三)积极筹措资金,抢救性修缮了一批重要文物 一是加强文保单位保护修缮方案的编制。近年来,我县邀请省考古院先后对燕子岩摩崖石刻、沿口观音寺、陈家寨、中心古建筑群(镜心亭、万寿宫、文庙、武庙、文昌宫等)、飞龙武庙等重点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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