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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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方(人)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注意:股东以认缴注册资本为限承担责任,认缴金额不是越高越好,请谨慎评估自己的责任能力和公司的实际需求)。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注意: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可以是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出资采取认缴方式,在公司存续期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实缴到位即可。可以分期出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下列表格中调整。)

股东的姓名

或者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其中,________________为核心创始人。(认定核心创始人后可以设定控制权保障条款。)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注意:出资证明书对股东很重要,尤其是隐名股东,这是股东资格的证据之一。股东名册上预留股东地址,作为以后通知股东的联系地址。)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做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议;

(十二)对公司因任何方式导致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改变做出决议;

(十三)对公司引入新股东做出决议;

(十四)对严重违反股东义务的股东解除其股东资格做出决议;

(十五)对股东能否经营或参与经营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做出决议;

(十六)对公司与股东或股东的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做出决议;

(十七)确定公司主要资产及对公司对外转出主要资产做出决议;

(十八)对公司的重大技术改变作出决议;

(十九)重大人事任免、公司机构设置或薪酬设置及调整;

(二十)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创立初期侧重效率,故只设执行董事,但因只有一人,考虑安全,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小于董事会,将部分职权收归股东会。在公司设董事会时,股东会职权和董事会职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以上第(七)(九)......(十八)为公司重大事项。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日(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时间)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______召开一次。代表______分之______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九条股东会通知为书面通知,以股东预留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

的地址为准,通知以交寄中国邮政EMS之日起______日视为送达(可同时电话、短信、微信、邮件通知,但为辅助方式,有争议时,以邮寄为准)。

股东会通知应当载明出席和列席人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议案内容(表决事项)。

第四十三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由股东会决定是否继承股东资格。股东会决议确定不能继承股东资格的,其合法继承人享有该自然人股东所持股权对应的全部财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转让、按出资比例优先增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清算的剩余财产等)。合法继承人只享有财产权利的,该股权对应的表决权由其他股东按本章程规定的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享有,但合法继承人转让该股权时,所转让的应当是全部股东权利。

第四十四条自然人股东离婚的,其配偶不因财产分割获得股东资格。

第四十五条法人股东变更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该法人股东继续享有其所持股权对应的财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转让、按出资比例优先增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清算的剩余财产等),但是否继续享有表决权,由股东会决议决定。股东会决议表决其不享有表决权的,表决权由其他股东按本章程规定的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享有,但该股权转让的除外。

法人股东分立的,分立的公司是否享有表决权,从上述规定。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

第四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______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可以另行规定期限)。

第四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注意: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______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有税后利润的,每年向股东分配红利,分配比例以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为准。

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五十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股东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第五十一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五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五十四条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五十五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五十六条核心创始人因任何原因离开公司的,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第五十七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______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_日内在报纸公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八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成员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第十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五十九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六十一条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六十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六十三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五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股东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第六十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行使职权。

第六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章程规定的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九条监事有上述行为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条监事或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前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公司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

第七十四条本章程自全体股东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一式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份。

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海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出资,发起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 第六条股东应在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缴足所认缴的出资。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做出决议。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3567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第三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票采取纸面形式,为记名股票。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第十八条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认购的股份数: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 股份比例 第十九条发起人的出资分次缴付。 首次出资情况: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2017年XXXX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新)

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叁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季度定时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 总则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产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股东协商,制定本章程。 1、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但责任。 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 2、公司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1、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2、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四、股东名称和姓名 1、法人: 2、自然人:

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的权利: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有权在股东会上依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公司终止后,有权依法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6)有权依法取得出资证明书。 (7)有权转让出资。 2、股东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准备设立的临时银行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它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法人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2019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发起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方式)___________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注: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_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个法人发起设立(注:或募集设立)。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三章股份

上海工商局 有限公司章程 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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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出资,发起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 第六条股东应在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缴足所认缴的出资。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做出决议。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2016最新)

注意:本章程适用于设执行董事、监事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法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省、市、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 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 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 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 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 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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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设董事会设监事会的合资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上述表格适用于股东一次缴纳全部出资;若股东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出资的,可用下列表格:) 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召开一次(注:

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天津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 本公司的住所: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三条本公司依法成立(注明公司是改制还是发起组建),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本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广大职工积极性,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职工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依法行使权利;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六条公司中的中国共产党组织,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行使职权,开展党的活动,公司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xxx万元人民币,公司首期股份总额为---股。 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xxx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xxxx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 xxx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xxxx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

xxx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xxxx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 (上述股东不少于1人,不超过50人)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通过出资持有本公司股份者为本公司股东。 第九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按出资份额享有对重大问题表决权;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按出资份额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 事或监事的权力; 按出资份额分享红利; 按出资份额享有以公积金配送股份的权利; 5、查阅或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6、依法转让出资或受让他人出资; 7、在公司增资扩股时,优先认缴出资; 8、依法要求公司收购其出资; 9、在终止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10、对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或监事会提交人民法院予以诉讼,如董事会、监事会不予授理,股东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公司股东履行以下责任义务: 1、按期足额缴纳对公司的出资额,不得抽回对公司的出资(股份),以出资额

完整的公司章程

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设立上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出资 出资时间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 方式 万元货币 万元货币 万元货币 股东应于申请公司登记之前一次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第五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按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2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鼓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

2016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20201120102629)

2016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由、和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公司 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注意:股东以认缴注册资本为限承担责任,认缴金额不是 越高越好,请谨慎评估自己的责任能力和公司的实际需求。)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注意:出资可以是货币, 也可以是实物,可以是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出资采取认缴方式,在公司存续期根据公 司实际需求实缴到位即可。可以分期出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下列表格中调整。) 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巍出萸比別岀资方式出凝寸间 :A 实物: 货币 e 货币 | l■lll■lll■r■■llllllll■ll l Mllll,■l■lll■lll■r■■llllllll■l■lrlll rwi IIHHII In mi nn miriii rwi IIHHII im lll■■l■ll[■lll■lEl■lli■rll■lmlll■l]l■llr■lll■lEl■lll■■lll im i: f IIUHII raami mi IIWIIII MI IIIIHII raa i c 货币 r ' =' ' I 其中,为核心创始人。(认定核心创始人后可以设定控制权保障条款。)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注意:出资证明书对股东很 重要,尤其是隐名股东,这是股东资格的证据之一。股东名册上预留股东地址,作为以后通知股东的联系地址。)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注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注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

(最新)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黔西县黔云商贸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二〇一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发起人、股东及股份3 第三章股东大会5 第四章董事会8 第五章监事会9 第六章经营经管机构11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11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2 第九章附则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高级经管人员、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公司高级经管人员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视公司需要而定)。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禁止的,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中文名称:_黔西县黔云商贸有限公司_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选)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本公司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本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者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石材及石材制品、建筑材料、塑料管道、五金交电、砂及石子(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第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 _永续经营_年(或为“永续经营”,由股东自行约定),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公司股份总数: __2__ 股。 第十一条公司股份每股票金额(面值): __50万元_人民币元。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第二章发起人、股东及股份 第十三条公司发起人为人,其姓名(名称)、住所、认购股份为: 甲周雄安,占51% 乙刘兴江,占49% 第十四条发起人的出资计划如下表所示(如一次到位,不再填写二期及以后的认缴情况;如有两期以上的分期缴付约定,应当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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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人民币。 第四章公司股东的姓名(名称) 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自的名称(姓名)分别为: 股东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到位。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为: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实缴到位 出资时间金额(万元)比例% 金额(元)出资方式 合计货币 第六章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在股东会上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司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利; 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5、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购权; 6、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 8、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力。 第七条公司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1、按时缴纳出资; 2、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的,补交其差额; 4、在股东会记录、纪要等相关的文件上签名。 第七章股东的股权转让 第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

股份公司章程范本

股份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发起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杭州市区(县、市) 路号。 第四条公司以设立的方式设立,在杭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五条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发起人制订,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如属募集设立,则第八条的表述如下:) 第八条本章程由发起人制订,经创立大会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每股金额 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份总数万股,每股金额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或分期)出资。 第四章发起人的名称(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及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由个发起人组成: 发起人一:(请填写发起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方式出资万股、……,共计出资万股,合占注册资本的%,在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方式出资万股,其中首期出资万股,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万股,于年月日前到位……;以方式出资万股……;共计出资万股,合占注册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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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公司章程范本2019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和______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市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上海市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出资方式 认缴额(万元) 出资期限 合计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组成。 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_______人,执行董事为 ___________,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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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入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发展生产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键入姓名] 出资, 设立[键入公司名称] , 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键入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住所: [ 键入公司地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 键入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 键入公司注册资产] 第五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必须召开股东会 2

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并 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还应当自做 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三十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 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姓名] 以货币出资[资金] [姓名] 以货币出资[资金] [姓名] 以货币出资[资金]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 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实物出资的股东必须在半年内办理财产转移手 续。如不能办理, 必须用货币补充。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3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 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 (五)优先购买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 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 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条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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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和______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市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名称:上海市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出资时间如下: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 理组成。 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姓名或名称证 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_______人,执行董事为 ___________,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文本)

XX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本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法定名称:XX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五里岗产业园区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是以发起方式设立,依法在威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目的。 第七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九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第十五条公司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十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公司宗旨:诚信经营、合作共赢、携手发展。 第十八条公司经营范围:农副产品及中药材收购销售(不含粮、油、棉),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诊断药品,滋补保健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不含熟食),Ⅰ类、Ⅱ类、Ⅲ类医疗器械,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消毒用品,计划生育药品及用具,卫生材料,日用百货,化妆品,文化用品,健身器材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

上海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2012版)》

上海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2012版)(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名称、住所和经营期限 (2) 第三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2)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3) 第五章出资人 (3)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3) 第一节出资人职权 (3) 第二节董事会 (5) 第三节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11) 第四节监事会 (13) 第七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义务及法律责任 (16) 第一节任职资格以及忠实勤勉义务 (16) 第二节法律责任及追究 (18)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9) 第九章财务制度 (19) 第十章解散与清算 (20) 第十一章劳动人事 (22) 第十二章社会责任和突发事件处理 (23) 第十三章其他事项 (24)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效力] 为规范【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对于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的设立和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及上海市国资委的监管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依法接受上海市国资委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约束,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国资委的各项监管制度的有效执行,严格执行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国资委下发的各项决议文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利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和公司、出资人的有限责任] 公司是公司法人,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对外投资及限制] 公司投资要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规模应当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率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不得超过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投资要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预期投资效益不应低于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公司投资要坚持突出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规模,非主业投资不得影响主业的发展。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说明:建议公益类公司对本条第二款可选择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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