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工

公司领导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工
公司领导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工

(管理知识)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 核体系

目录 第一章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 第二章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8) 第一节公司总经理考核指标体系 (8) 第二节常务副总经理绩效考核指标 (9) 第三节总飞行师绩效考核指标 (11) 第四节副总经理绩效考核指标(分管客舱部、青岛分公司). 13第五节副总经理绩效考核指标(分管企管证券部、信息中心)15第六节副总经理绩效考核指标(分管机务工程部) (17) 第七节总会计师绩效考核指标 (19) 第八节总工程师绩效考核指标 (20) 备注: (20)

第一章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山航或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施,使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精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飞行师、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 第三条考核原则 (一)以价值为驱动的原则:建立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以岗位职责及分管工作为基础,全面体现各高级管理人员关键业绩成果,充分反映不同高级管理人员的特色。 (二)与战略密切结合的原则:充分体现山航发展战略方向和目标,业绩指标及其权重的设定以所发展战略为依据。 (三)公平一致性的原则:上下级进行开放、充分的沟通,对绩效考核产生认同。 第四条考核组织 考核根据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安排由公司企业管理与证券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运行中心等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并配合考核工作。 第五条考核周期 年度考核,于次年2月前完成。 第六条考核程序 (一)考核前一星期,企业管理与证券部通知相关单位准备考核相关资料。 (二)考核主体于规定时间内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填写考核表并将考核表送交企业管理与证券部。 (三)企业管理与证券部将考核资料汇总整理出考核结果,撰写考核总结报告报董事长及集团总裁审核。 (四)企业管理与证券部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有异议,可向

上市公司高管培训资料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 目录 第一部分上市公司监管概述第一节上市公司概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状况 二、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第二节上市公司监管架构 一、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二、证券交易所 三、自律管理 四、中介机构 五、社会监督 第三节上市公司监管理念及原则 一、上市公司监管理念 (一)尊重中国国情的监管理念 (二)信息披露为主和事后监管理念 (三)持续监管理念 (四)科学监管的理念 (五)动态监管理念 二、上市公司监管原则 (一)依法监管的原则 (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三)“三公”原则 (四)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节上市公司监管手段及方式 一、现场检查:巡回检查、专项核查、稽查等 二、非现场检查 第五节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第六节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 一、有关法律规定 二、行政法规 三、部门规章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节:信息披露制度概述 一、信息披露制度的涵义、意义、分类 二、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概览 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信息披露传播方式的演进 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国际比较 第二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实务操作 一、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披露务实操作 二、上市公司临时报告的内容及披露要求 三、信息披露豁免 第三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及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 一、信息披露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及责任的规定 三、对提高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要求 第三部分公司治理 第一节公司治理概述 一、公司治理理论,模式及历史沿革 二、公司治理的不同模式 三、美国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安然事件后美国公司治理的改 革 四、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 五、我国上市公司治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第二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 一、股东大会概述 (一)股东大会制度演变 (二)股东大会的法律规范体系

(完整)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培训方案

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培训方案 一、培训对象 客户公司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承担部分管理职责的高级技术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本次培训会让客户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获得以下收益: 1、懂得做领导的真正含义; 2、明白作为一名优秀的领导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3、掌握系统思考能力,对部门工作懂得如何策划铺排,有条不紊地开展; 4、提升上下级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能力; 5、学会组织管理、团队建设,合理利用本部门的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6、提高目标、计划、时间、执行、控制等领导能力,从而提高团队整体效率; 7、提升有效授权的能力,让员工和管理者一起行动起来,提高团队作战能力; 8、提升个人的领导力,拥有个人的影响力,激发团队,支持公司实现整体目标。 三、培训需求分析 关于中高层管理者培训的需求分析主要通过三方面来进行: 1、战略与环境分析 主要是通过分析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由此得出公司对中高层管理者的发展要求,并总结出中高层管理者的培训重点。 2、工作与任务分析 主要通过分析中高层管理者的任职资格标准,得出公司对中高层管理者在项目/任务执行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并由此总结出培训要点。 ——中高层管理者能力(素质)模型 管理类工作是素质模型专家们所研究的最大的工作类别,由于管理类工作十分普遍而且重要,所以在工作胜任特征研究上比其他工作类别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国外专家们

通过大量的统计分析和深入研究得出了一个适用于所有管理人员的通用的素质模型。他 们发现,一个合格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下列 11项素质(见图 3-1),否则很难成为一名 合格的职业经理人。其中基本要求:组织认识、关系建立、专业知识。这里所讲的管理人员素质模型是比较通用的, 不可能百分之百适用于所有企业, 企业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应根据企业的文化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这个模型作适当的修正,从而得出企业自己的个 性化的管理人员素质模型。 图3-1中高层管理者的能力(素质)模型 3、人员与绩效分析 主要通过分析中高层管理者的绩效评估报告,总结出其中反映的共性问题, 由此制 定出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方案。 四、培训课程设计 1、设计思路 为帮助学员在有限的时间及预算下学到必备的知识, 并且强化学员学习效果, 课程将秉 承精简、全面、有效的设计理念,采用讲授与辅导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对客户公司中高 层管理者培训进行需求分析, 结合管理维度分解,总结出公司中高层管理者培训主要集中在 三个方面:自我管理、员工管理、业务管理。每个管理维度又有相应的核心能力素质体现。课程将针对于各管理维度的核心能力素质进行设计。 影响力 成就导向 团队合作 分析式思考主动性培养他人 信息收集能力 自信 命令、果断性 团队领导 概念式思考 自我管理角色认知时间管理情绪管理 员工管理团队管理沟通管理领导力 业务技能目标管理战略管理 业务管理管理提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中国铁通集团 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中国铁通集团(以下简称公司)改革步伐,贯彻“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人才管理工作规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中高层管理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共中央《党纪处分条例》,参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高级人员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党管人才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群众公认、集中的原则; 5.选拔、培养和使用相结合,重实绩、重发展、重潜力的原则; 6.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分类分层、契约化管理,统一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包括铁道事业部负责人(以下简称省分班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公司总部部门正、副职以上等由公司直接管理的人员(以下简称总部中层)。 第四条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由公司党委领导,党政共同负责。

第二章任期职数职务 第五条省分班子实行任期制。任期时间三年(与公司董事会任期期限一致)。党群负责人的任期,按《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执行。任期届满经考核需连任的,重新履行选任手续。 第六条新提拔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第七条严格控制省分班子职数。省分班子职数设5—7人。铁道事业部负责人职数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条省分班子职务设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的职数及职名,按照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选拔任用 第十条选拔任用必须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重能力,重经历,突出业绩。依据岗位要求,以人的才干和业绩为考察重点,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做到人岗相适,充分发挥人才的潜力和优势。 第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职业素养好,热爱中国铁通。 (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市场意识、改革和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上交所版)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第一部分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名称: 2.上市公司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3.本人姓名:职务: 4.别名: 5.曾用名: 6.出生日期: 7.住址: 8.国籍: 9.拥有哪些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居留权(如适用): 10.专业资格(如适用): 11.身份证号码: 12.护照号码(如适用): 13.配偶及近亲属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配偶: 父母: 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及其配偶 14.最近五年的工作经历: 二、是否有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 是□否□ 如是,请填报各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您在该公司任职的情况。 四、是否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或者未偿还经法院判决、裁定应当偿付的债务,或者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仍然有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所限制?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曾担任破产清算、关停并转或有类似情况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是□否□ 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和是否负有个人责任。 六、是否曾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是□否□ 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和是否负有个人责任。 七、是否曾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是否曾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八、是否曾因违反《证券法》、《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等证券市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九、是否存在《公司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除第七、八条以外,是否曾因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而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者正在处于有关诉讼程序中?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一、是否因涉嫌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正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或者涉及有关行政程序?是否曾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而受到惩戒?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二、您及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是否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是□否□

“三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情况和职责

一、“三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情况和职责 公司三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情况和职责 1、有限公司阶段 有限公司三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和职责情况如下: 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了有限公司章程,基本构建了适应有限公司发展的组织结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公司法》及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一系列职权。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制定公司的经营投资方案。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经理的日常工作。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股份公司阶段 公司三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和职责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方针、审议公司资本的变动事宜、选举董事及监事等一系列职权。股东大会现由XX名股东组成。 (2)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由股东大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现由XX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股东大会授权,负责监督公司合法运作,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监事会现由XX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1名。 (4)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具体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建立了与生产经营及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设立了研发部、产品部、技术服务部、销售部、市场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等7个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比较科学的划分了每个部门的责任权限,形成了互相制衡的机制。 二、“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合法性。 1、有限公司阶段 有限公司历次章程在内容上基本能够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在程序上由股东会决议通过,并由全体股东在《章程》或《章程修订案》上签字确认,并经深圳市工商局备案登记。 2、股份公司阶段 股份公司现行章程严格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决议通过,并已经深圳市工商局备案登记,合法、合规。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头脑风暴

企业发展创新沙龙活动策划思路第一场沙龙主题探寻我们的竞争优势1)掌握电池市场规模及今后发展的可能性,竞争者的强弱状况,如何把握企业在未来十年中所处的不利地位? 2)如何构筑对其他竞争者的竞争优势? 3)我们目前有哪些竞争优势,如何努力增强这些优势? 4)如何扩大新的需求? 5)如何扩大客户的选择幅度、范围? 6)如何比竞争者更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7)如何比竞争者更快满足客户的需求? 8)如何在不降价或小降价的情况下继续扩大市场占有率和保持住利润? 第二场沙龙主题谁动了我的奶酪阅读材料一 <谁动了我的奶酪>讲的是一个关于“变化”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一个迷宫中,有四个可爱的小生灵在迷宫中寻找他们的奶酪。故事里的“奶酪”是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追求目标的一种比喻。故事中的四个角色表现了我们多面的人性:嗅嗅:能够及早嗅出变化的气息 匆匆:能够迅速开始行动 哼哼:害怕变化而否认和拒绝变化,这会使事情变得更糟 唧唧:当他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时,能够及时地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他,因为我们相信,他会带给我们美满和喜悦。而一旦我们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奶酪,又常常会对他产生信赖心理,甚至成为他的附庸;这时如果我们忽然失去了他,或者他被人拿走了,我们将会因此而受到极大的损害。 不管我们选择哪一面,我们都有共同的方面,那就是:需要在迷宫中找到我们自己的道路,帮助我们在变化的时代获得胜利。因为,一个公司的经营,

不能只停留在求生存的阶段,而必须始终保持一种竞争的状态。不断会有人拿走我们的奶酪。传统的公司喜欢忠诚刻板的员工,今天更需要敏捷灵敏的人而不是那种习惯于“按部就班”的雇员。 在故事中,你会发现,当面对变化时两个老鼠做得比两个小矮人要好,因为他们总是把事情简单化;而两个小矮人所具有的繁复的脑筋和人类的情感,却总是把事情变得繁复化。这并不是说老鼠比人更聪惠,我们都知道人类更具智慧。但换个角度想,人类那些过于繁复的智慧和情感有时又何尝不是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呢? 当你观察故事中四个角色的行为时,你会发现,其实老鼠和小矮人代表我们自身的例外方面——简单的一面和繁复的一面。当事物发生变化时,或许简单行事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的便当和益处。 沙龙研讨题:奶酪墙上的话 (作为小组讨论题目每句一组讨论) 1.变化总是在发生 他们总是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 2.预见变化 随时做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 3.追踪变化 经常闻一闻你的奶酪, 以便知道它们什么时候开始变质。 4.尽快适应变化 越早放弃旧的奶酪, 你就会越早享用到新的奶酪。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中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建立公开公平的晋升机制,打造一支讲诚信、精业务、勇创新、担责任的中高层管理队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以公司行政下文为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除外。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2.1 管理机构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聘任的除经营班子成员以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各项人事管理工作,相关结果报备总部人力资源部。 公司党支部:负责本公司管理人员的廉洁考察及管理监督。 2.2管理原则 2.2.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章聘任 3.1 甄选渠道:当出现中高层管理岗位空缺时,先从公司内部晋升,再从外部引进。 3.2 聘任必要条件 3.2.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诚信廉洁,勤勉敬业,职业素养好,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执行能力。 3.2.2 原则上需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未达学历标准的,需研修相关学历认证。 3.2.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善于学习,勇于实践,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3.2.4 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清晰,善于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3 选聘办法包含内部晋升和外部招聘。 3.3.1内部晋升流程: 3.3.1.1准备工作: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岗位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及领导组成考核小组,并公示拟招聘的岗位,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等信息。 3.3.1.2初步筛选:由综合管理部根据任职资格的硬性要求进

新公司法释义全集(第五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中国法律2008-11-16 18:10:46 阅读101 评论0字号:大中小订阅 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释义】本条是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消极资格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消极资格,即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本条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执行公司职务,独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监督的是公司财产的运营,应当有较高的诚信度,对于采取非法手段牟取私利的人,应当限制他们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对于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在刑罚执行期满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宜担任公司领导职务。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有这类情形的人员通常在经营管理能力方面有欠缺,应该让他们经过一段时间的重新实践,提高能力后,再从事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高管分工及职能

武汉嘉华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工作分工及组织机构图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武汉嘉华组织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成立市场部,任命张涌兼任市场部经理。成立嘉华二期工程指挥小组,陈延民任组长,张涌任副组长。成立技术开发部,陈延民兼任部长,冯涛任副部长,公司组织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审计师工作分工及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审计师工作分工: 1、陈延民 总经理主持公司工作并分管技术开发部、企管部、总经理办公室, 公司审计,主管财务部。并兼任二期工程指挥小组组长。 2、张涌 副总经理,分管市场部,并担任二期工程小组副组长。 3、王永志 副总经理,分管:TPS办公室,物流部、生产部、质量部。并担任 ISO/TS16949管理者代表。 4、于文萍 公司审计并兼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二、各部门职责; 1、TPS 办公室 组织实施武汉嘉华的TPS管理工作。 2、生产部 。塑料零部件的生产 。生产数据统计 。模具管理、保养、维修。 。设备管理、保养、维护

。生产工艺设计、改善及监督。 3、质保部 。塑料零部件生产质量的过程检查 。入厂检查、出货检查、 。质量数据统计,统计技术应用。 。质量记录管理。 。质量改善跟踪、售后质量服务 。操作人员质量培训 。质保体系的建立、维护、及运行监督。 。实验室管理,试验设备的保养,维护。公司计量器具管理。 。新产品开发过程或生产过程所需的检测工作,并提供真实可靠的试验报告 。检具管理、检具维护、保养。 4、物流部 。生产原、辅料采购 。临时采购 。原、辅料库管理 。五金库管理 。采购数据统计,生产领用物资统计 。公司产品销售管理。 。成品库管理、包括租赁成品仓库的管理。 。销售数据统计,发票管理 。退货数据统计。 5.审计 。生产原、辅料采购价格审计。

浅谈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概要

2011.07 129 2011年07月 摘要:某上市公司有三个大股东和众多小股东。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其由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年终奖金。年报高管薪酬披露部分,只有总数。 关键词:决策机制;短期薪酬;权益薪酬;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04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7-0129-01 浅谈上市公司高管薪酬 文/王荣 经管空间一、引言 某上市公司有三个大股东和众多小股东。高管薪酬由董 事会决定。其由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年终奖金。年报高 管薪酬披露部分,只有总数。 高管薪酬问题说到底是公司治理问题。上市公司具有五 大基本法律特征:法律人格;有限责任;股份自由转让;董 事会结构下的授权经营管理;以及投资者所有权。董事会结 构下的授权经营管理便是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集中体现。 董事会都是由股东选举产生,在形式上已与股东分离。公司

的经营权转移到由董事会选举的经理层。这种分离避免了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批准的繁琐程序,以降低决策成本。平常人通常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为一定的行为,而不是 从他人或公共利益出发。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便不能保证高管与股东,公司的利益始终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没有任何理论能够保证每位高管都是道德上的圣贤,而不是平常人。当高管与股东、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时,股东是被代理人,高管是代理人。高管与股东的目标可能会存在差异,股东的目标是实现收益的最大化,而高管更重视如何巩固自己当前的地位。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该公司的高管薪酬存在自我定薪、激励机制不合理、披露内容简单等问题。这不仅有损小股东的利益,也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决策机制 高管总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自己为自 己确定薪酬。毕竟,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监督机制是不可少的。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有一名总裁,却没有执行董事规避制度,且没有独立董事参加,更没有第三方参与。为了形成良好的决策形成机制,可以考虑建立一个有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强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职能,使薪

公司领导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工

公司领导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工职务分工 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公司党委和公司全面工作。负责发展战略、企业治理、班子建设、干部管理、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机构编制、制度建设、金融财务、绩效考核、风险管理、诚信建设、职工培训、审计、外事、干部考核和机关管理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主持公司党委日常工作。协助董事长分管发展战略、企业治理、干部管理、机构编制、资质升级、管理提升、管理创新、制度建设、机关管理、全员绩效管理、审计和外事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干部考核;负责企业文化、企业宣传、品牌建设、文明建设、信访维稳、社会责任、人武保卫、监察、保密、统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董事主持公司生产经营日常工作。协助董事长分管干部管理、金融财务、责任制考核、风险管理、诚信建设和外事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廉政建设;负责市场开发、在建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集中采购管理、资质证照使用管理、内部控制、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新兴(高端)业务市场开发领导小组、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董事协助董事长分管国际业务、外事工作;协助总经理分管国际市场开发、国际在建工程管理工作。主持科威特南穆特拉项目部全面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主持公司纪委、工会工作。协助董事长分管职工培训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廉政建设、共青团工作;协助舒敬辉同志分管监察、信访维稳、人武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宜昌基地管理、社区管理、离退休职工管理、职业健康、计划生育、卫生、联络监事会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常委总工程师协助舒敬辉同志分管资质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分管国际、国内在建工程管理工作;协同刘志强同志分管国际市场开发、国际在建工程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创新、科技信息管理、企业信息化建设。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质量、环保、应急、防汛、消防及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协助总经理分管国内在建工程管理、尾工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安全质量环保及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总经理质量总监协助总经理分管国内在建工程管理、国内市场开发工作;协同马经春同 志分管技术管理工作;协同饶建国同志分管质量管理、尾工项目管理工 作。主持晋铁项目部全面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公司法》中关于董监高兼任规定的知识汇总

《公司法》中关于董监高兼任规定的知识汇总一、哪些人属于公司“高管”? 答: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由此可见,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对于上市公司,董秘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除此以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管,如部门总监等。 二、《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哪些? 答:1、《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监事。换句话说,只要是公司监事,就不可能同时为公司董事或高管。 2、《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3、《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所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但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结论: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董事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董事会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须经国资委同意;董事兼任其他高管,《公司法》未作限制。监事不能兼任董事,也不能兼任高管。 同时需给予注意的是: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指引,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高管受到哪些方面的约束? 答:1、法律规定的约束,主要指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公司章程规定的约束,在《公司法》中,高管和董事、监事并列,成为公司章程规范的对象,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 3、劳动合同的约束。高管作为企业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受《劳动法》调整。 四、公司是否需要与高管签订劳动合同? 答: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高管应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或解聘,应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一般而言,公司高管应与谁签订聘用合同是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机构产生办法的规定来确定的。对于公司来说,最好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而不是由某个股东与高管签订聘任合同。 五、公务员能否担任公司高管? 答:不能。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公司领导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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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浙江环洲钢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本报告仅供客户内部使用,未经华彩公司书面许可,其他任何机构不得擅自传阅、引用或复制 目录 则.................................................................................................. 1总第一章.................................................................................................... 1任用第二章3任期第三章....................................................................................................

.................................................................................................... 3离任第四章附则第五章. (5) 总则第一章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的公司总部是指环洲钢业股份公司,子公司是指环洲钢业下属的控(参)股公司。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1.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2.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任用 第三条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 第四条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第五条任用程序: 1.子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总部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2.子公司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总部总经理聘任,报董事会备案; 3.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部财务负责人提名,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公司总部总经理聘任,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选拔: (一)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评的基本原则。(二)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 1.内部招聘:各级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公司内部现有的人员中选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提交上级直属单位进行审议。根据审议

上市公司高管团队背景特征分析

上市公司高管团队背景特征分析 上市公司高管团队背景特征分析 摘要:本文以2013年浙江省30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调查了上市公司高管团队的背景特征,分析了高管背景对高管决策管理公司的影响。上市公司的高管团队背景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团队规模、学历以及任职时间等。 关键词:高管团队高管背景特征 高管团队(Top Management Team,简称TMT)一直被视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并对企业战略决策和战略执行有显著影响。本文结合各公司年报中披露的高管信息,将高管界定为公司年报中披露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成员,具体包括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等。本文将财务总监(CFO)界定为负责公司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的首席财务高管人员,具体是指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一、浙江省上市公司高管团队背景特征统计结果数据说明 本文研究样本为浙江省内30家上市公司,样本随机抽取,并对样本进行了筛选:(1)剔除已经退市的公司;(2)剔除高管背景资料数据无法获取的公司。30家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分别为:零售业3家(百大集团、工大首创、杭州解百),电子行业5家(士微兰、康强电子、杉杉股份、天通股份、银泰控股),木材家具业1家(兔宝宝),石油化工与塑料塑胶业2家(浙江传化、巨化股份),金属非金属业1家(杭钢股份),机械、设备、仪表业2家(杭汽轮B、宁波韵升),医药生物制品业1家(天目药业),商业经济与代理业3家(航天通信、美都控股、浙江东方),计算机应用服务业1家(恒生电子),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业1家(浙大网新),土木工程建筑业1家(龙元建设),造纸、印刷业1家(尼丰特纸),通讯及相关设备业2家(东方通信股份、波导股份),电力供水供气业1家(宁波热电),纺织、服装与皮毛业2家(浙江富润、雅戈尔),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2家(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标准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薪酬标准 (一)总经理蒋炜先生:10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二)常务副总经理胡玉诚先生:6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三)副总经理何敏先生:5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四)副总经理崔海章先生:6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崔海章先生因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薪酬及福利由该控股子公司发放; (五)财务总监何波女士:5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六)副总经理刘志强先生:5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七)副总经理、技术总监谭世新先生:4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舒玮女士:4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二、考核办法 按照公司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考核年薪。基本年薪40%按月发放,以受考核人年薪的60%作为考核工资,根据年终目标的完成比例兑现考核工资及个人目标奖励。2017年高管考核年薪比例由2016年的30%提高至60%,全体高管考核年薪的80%至90%与公司利润挂钩,10%至20%与分管业务或公司挂钩,实现高管团队与公司利益的高度结合。根据不同职责分工,实施差异化考核,其中: 胡玉诚先生、崔海章先生、刘志强先生、谭世新先生的考核标准为: 1、年度评分低于72分、利润完成率低于80%,不兑现考核工资; 2、年度评分高于72分(含)低于90分、利润完成率高于80%(含)低于89%,考核工资的50%按比例兑现; 3、年度评分高于90分(含)、利润完成率高于89%(含),全部考核工资按比例兑现。 蒋炜先生、何敏先生、何波女士、于舒玮女士的考核标准为: 1、年度评分低于64分、利润完成率低于80%,不兑现考核工资;

新公司法关于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约束机制的规定

新公司法关于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约束机制的规定

一、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 董事、高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149条) 董事、高管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尽义务所负担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50条)

1、违反法律的情形,主要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主要是148条、149条的规定。此外,违反16条,董事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而向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提供担保的董事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情形中,董事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向股东提供了担保,担保合同的担保权人应当了解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应当要求提供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其不构成善意第三人,且该担保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但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董事私自向股东提供担保的行为可能与担保人(公司)内部管理不善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公司因此对该无效担保也有一定的过错,其仍应承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或1/2的民事赔偿责任。其中,主合同有效的承担1/2 ,主合同无效的承担1/3。对于公司所承担的1/3或1/2的民事责任份额,公司有权向董事追偿。 16条同时也提醒我们:个人对公司负债,公司要求个人提供担保时应注意个人提供的公司担保人与个人之间究竟 是不是投资公司与股东的关系,若是此种关系则应要求提供担保人的股东会的相关决议而不是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否则担保合同一旦无效很可能使公司的债务得不到完全的清偿,另外,公司尽到上述注意义务也就是说债权人没有过错,就不用承担担保合同无效后的民事责任。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规定的知识大汇总

《公司法》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规定的知识大汇总一、哪些人属于公司“高管”? 答: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由此可见,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对于上市公司,董秘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除此以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管,如部门总监等。 二、《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哪些? 答:1、《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监事。换句话说,只要是公司监事,就不可能同时为公司董事或高管。 2、《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3、《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所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但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结论: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董事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董事会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须经国资委同意;董事兼任其他高管,《公司法》未作限制。监事不能兼任董事,也不能兼任高管。 同时需给予注意的是: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指引,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高管受到哪些方面的约束? 答:1、法律规定的约束,主要指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公司章程规定的约束,在《公司法》中,高管和董事、监事并列,成为公司章程规范的对象,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 3、劳动合同的约束。高管作为企业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受《劳动法》调整。 四、公司是否需要与高管签订劳动合同? 答: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高管应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或解聘,应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一般而言,公司高管应与谁签订聘用合同是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机构产生办法的规定来确定的。对于公司来说,最好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而不是由某个股东与高管签订聘任合同。 五、公务员能否担任公司高管? 答:不能。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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