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病历书写要求

产科病历书写要求
产科病历书写要求

产科病历书写要求

一、病历的书写要求是什么?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二、病历书写原则及基本要求。

(一)病历书写原则病历书写的原则是指导临床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临床医务人员书写病历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般性规则,并是评价临床医师病历质量的基本依据。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3 条规定,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这12 个字就是病

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1.客观

客观就是病人所患疾病实实在在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现象,是病人身上所反映出来的内容。从病史上来说,应当尽量根据病人描述的本来意思书写。从体征来说,应该是医师亲自诊查所感受和检查到的一切阳性和重要的阴性结果,不能是听来的,或者主观臆测,或抄袭他人写的东西。

2.真实

真实是医师询问病史、检查病人后,对病人陈述的病史和检查到的有意义的体征的分析结果在病历上的体现。对病人陈述的病史、症状和自己检查到的体征,通过医师的分析和综合判断,用医学术语和医学理论表达出来,恰当地对号入座,从而使医师书写的病历能够真实地再现病人的疾病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全过程。

3.准确

准确就是要求医师从病人提供的大量的关于疾病的陈述语言中找出与本次患病有关的内容,并进行加工和提炼。对于查体,在要求检查技术熟练的同时,也力求准确。对于疾病的诊断,也要求尽量准确。

4.及时

及时指医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病历内容的书写。例如,应当在患者入院24 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而未能及时书写病历时,可以在抢救结束后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5.完整

就是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要详细、周全,病历中的所有资料不得丢失。

6.规范

规范就是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等对病历的

规定、要求书写病历。

(二)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病历书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由符合资质的相应医务人员书写完成。

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取消医嘱用红色墨水笔标“取消”字样并签名。

3.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4.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5.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6.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7.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8.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 小时制记录。一般时间记录年、月、日、时,急诊病历、病危重患者病程记录、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医嘱下达时间

等需记录至分钟。

9.病历中各种记录单眉栏填写齐全(姓名、病历号等),标注页码,排序正确。每一内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等1、2??页,病程记录第1、2??页等。

10、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要按规定填写完整,不得空项。在收到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 小时内归入病历。

11.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三、产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产科病历书写重点在于详细询问月经史、末次月经时间、本次妊娠过程,有无病毒感染及用药情况,有无阴道出血、头痛、心悸、气短、下肢水肿等症状;仔细检查胎儿及骨盆,估计胎儿生长发育情况,以优选分娩时间、分娩方式,为拟定诊疗计划创造条件。

产科病历一般为表格式,但对于可能危害母婴或导致难产

的高危妊娠,则应按一般病历的要求书写入院记录或在表格病历以外详加描述。应于病人入院后24 小时内完成。

(一)病史包括一般病史的基本内容和有关产科的特殊病史。

1.现病史要写明月经史,末次月经日期,预产期。有无早孕反应,何时胎动感,孕期(早、中、晚)全过程要有记录。产前情况包括合并症、辅助检查、各种治疗等情况均需写明。本次入院原因要详细记述。具体内容包括:

(1)孕次、产次、末次月经日期、预产期。

(2)临产症状、开始时间及性状。何时开始腹痛、是否

规律,何时开始阴道流血、流水等,或为何入院。

(3)有无早孕反应,程度,持续时间。停经后几个月感

胎动,有无阴道流血(时间、量、是否伴有腹痛)。停经后有无心悸、气短、头晕、下肢水肿。

(4)产前检查有无异常,如骨盆异常,胎位异常,化验

异常等。

(5)孕早期有无病毒感染如流感、风疹、肝炎等,有无

长期服用镇静药、激素、避孕药,有无接触大量放射线或其他有害物质,有无烟酒嗜好。

(6 )孕期有无先兆流产、先兆早产或其他病史,记录起止时间、简要病情及治疗经过。孕期保健情况,建卡时间、检查几次等。

2.既往史既往有无心、肺、肝、肾疾患,以及高血压、

糖尿病等疾病,有无出血倾向、过敏、手术史等,有无输血史。

3.月经史初潮年龄,周期,持续时间,是否规律,经血量,有无痛经,白带多少、颜色、气味等。

4.婚烟生育史结婚年龄,爱人姓名、年龄、职业及健康状况,是否近亲结婚。妊次及产次,每胎均需详细记录分娩经过及产后情况,特别是难产史及产后出血史。如为死胎、死产或新生儿死亡要写明死亡原因。现有子女数,避孕情况。

5.家族史有无遗传病等病史。

(二)体格检查

1.一般情况注意全身营养、发育、精神状态。仔细检查重要器官,有无高血压、浮肿和心、肺、肝、肾、甲状腺、乳房异常,并检查身高、体重、有无浮肿等。

2.腹部检查腹形、宫高、脐平面腹围、胎方位、胎心音最响部,胎心率,先露部(头、臀;浮、浅定、定)。

3.骨盆测量髂棘间径、髂嵴间径、骶耻外径(外结合径)、坐骨结节间径(出口横径)(<8 时加测量骨盆下口后矢状径),后矢状径等。

4.直肠指诊估测坐骨棘间径、先露位置;宫颈管消失度(%);宫口开大厘米数,同时了解骶骨弯度、坐骨切迹宽度、尾骨活动度,注意胎膜破否。何时破水,流出羊水量,羊水色泽,有无气味等。

(三)辅助检查1.实验室检查:可转抄近期孕期检验结

果,如血型、血

红蛋白、尿蛋白、乙肝五项等

2.根据需要做超声、心电图等。

(四)入院诊断按下列次序排列:

1.妊娠周数(周数后加天数如39+1)、孕次、产次、胎方位、临产否。

2.主要诊断(妊娠主要并发症、合并症)。3.其他产科异常情况。

4.其他科共存病。

四、病案首页书写要求。

(1)第一部分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出生地、民族、国籍等项,其中年龄应填实足年龄,婴幼儿应记明月数及天数。有医疗保险者应注明医疗保险号,非军人应注明身份证号。本人常住地址及联系人姓名、详细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要详细明确。注明人员类别、身份及付费类别。记明入院方式、入院情况及接诊日期。如入院后发现某项记载不合要求,经治医师应予及时纠正。

(2)凡是数字选择项目,应在有关数字上打勾。

(3)病区的各级医师姓名,应由个人亲笔认真清楚签署

全名,主任医师应亲自签名。

(4)诊断:门诊或急诊诊断着重填写主要诊断。入院初步诊断,指入院记录所记的诊断。出院诊断,应记明住院期

间曾发现并明确的一切疾病诊断及伤残名称,按主次顺序编排。

如先后住过2 个科或2 个以上的科,有几种主要病,可酌情按主要病发现先后排列,注意不要遗漏次要诊断,如肠寄生虫病、耳鼻咽喉科疾病或畸形等。2002 年起各种疾病诊断均应按ICD-10 (部队医院仍按ICD-9 )的要求进行编码。

(5)确诊日期、出院日期,应记明具体年月日。确诊天数,指自此次入院之日起至明确主要疾病诊断所用的天数。住房天数,入院出院合计1 日。

(6)出院诊断中各项疾病的治疗结果、治疗天数应分别列入。治疗结果根据情况分别写明:“1.治愈”、“2.好转”、“3.未治”、“4.无效”、“5.死亡”、“6.其他”等,记以阿拉伯代码。治疗天数:各病治疗天数应分别计算,各病治疗天数之和不必等于总住院天数。

(7)损伤或中毒的外部原因,如意外触电、房子着火、撞车、服错药、服化学品自杀等,或被他人用匕首刺伤、被车门轧伤等,不可笼统填写车祸、外伤等。死亡病例应记明死亡原因,是否尸检。

(8)记明住院期间所施行的各种大小手术,包括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及其编码、手术名称、手术操作编码、手术类型、麻醉方式、切口类别及愈合等级等。麻醉方法,记明何类麻醉,如气管内全麻、静脉麻醉、局部麻醉、硬膜外麻醉

等。

(9)病理诊断,指活体组织检查或外科手术切除的脏

器、或尸检所进行的病理组织学诊断。

(10)食物、药物过敏,应填写具体的食物、药物或化学品名称

(11)危重情况,注明危重持续日数、抢救次数及抢救

成功次数。对于急、危重病人的连续抢救,使其病情得到缓解,按一次抢救成功计算;经抢救后病情平稳24 小时以上后又出现危急情况,须进行再抢救者,按第二次抢救计算;

如病人有数次抢救,但最后一次抢救无效死亡,则前几次抢救按成功计算,最后一次抢救为失败。每次抢救除记入病程记录外,应有特别抢救记录(包括抢救的起始时间和抢救经过)。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临终前救护,不按抢救计算。记录入住ICU 、CCU 天数,特护、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天数,发生褥疮次数;注明病人血型、输血次数及输血总量,有无输血、输液反应及次数。

(12 )院内感染及其他并发症应记明名称、发生日期、ICD-10 (部队医院按ICD-9 )编码、治疗结果及治疗天数。其中较重要者应记入出院诊断项目内,并应记明其治疗结果及治疗天数。

(13)诊断符合情况分别五列,可按“1.符合”、

“2.不符合”、“3.无对照”等分别打勾。

(14)住院费一栏由出院会计室负责填写,各类费用应分别开列,不得笼统、含糊。

(15)随访,应注明是否随访。(16)病案质量评定,分甲、乙、丙三级,主要由主治医师负责评定,科主任审核。

五、病程记录

除入院即顺产者,原则上均要有。首次病程记录内容是摘要记述和分析孕产妇入院原因、疾病特征,提出诊断依据及诊断,制定诊疗计划,写明即予施行的措施。对诊断不明确的病例应做诊断讨论,列出拟诊依据及主要鉴别诊断。对有争议的诊疗方案,要写明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并有家属签名。首次病程记录应在孕产妇入院后8 小时内完成,并注明时间。如在待产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病程记录从发生时间写。阴道检查、人工破膜、产程异常、胎心异常等均要写“病程记录”。异常情况要有三级医生查房记录。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病人入院48 小时内完成。

危重病人抢救“日期”要写到时、分。剖宫产术后连续三天、拆线当天、用药调整、停药均需写病程记录。

出院前一天或当天要有病程记录。用催产素滴注引产应附有观察记录。

六、待产记录

记录孕妇“入院开始至临产为止”的情况。正常待产的,每1-2 小时记录一次,高危孕妇据病情而定。胎动计数每天记录三次,每次监测一小时。

七、产程进展图

从临产开始至分娩结束为止,统一使用伴行型产程图。

宫口开大2cm 开始画,2cm 至产程起点要连线,其间的间隔是实际观察到的时间用实线,否则用虚线,警戒线和处理线用铅笔画。警戒线画法:以宫口开大3cm 为一点,向后推6 小时为宫口开全时间,此时为另一点,两点连线为警戒线。与警戒线平行向后移4 小时为处理线。警戒线前为正常分娩区,两线之间为警戒区。

临产起点寻找困难者,则可根据产程的规律推算:颈管完全展平,宫口开大2cm,可向前推6 小时;颈管完全展平,宫口开大3cm,可向前推8 小时。

强调要保持产程图的完整性,应从宫口开大“ 0到”胎儿娩

出为止,剖宫产也不例外。在“处理记录”栏注明“×时

×分娩出一男/女”。

阴道检查包括指征、内容、结论、处理四部分。内容有:宫颈位置、质地、容受程度、扩张程度、有无水肿、胎膜破否、羊水性状、胎先露、胎先露高低、胎方位、颅骨重叠、胎头水肿、耻骨弓角度、对角径、骶尾关节活动度、骶骨凹弧度、坐骨棘、坐骨切迹。

八、产时记录

记录从宫口开全到胎儿娩出为止,每15 分钟记一次,不可漏项。

“分娩经过摘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产程进展情况;(2)分娩时情况;(3)分娩后即刻的情况。

“产后诊断”重复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上的诊断,加上产程中出现的诊断及新生儿疾病。

“产后观察”指阴道分娩后2 小时或剖宫产后3 小时的观察情况;出血量用ml 为单位。阴道分娩20 分钟记一次;剖宫产30 分钟记一次。

九、产后记录

阴道分娩第3-4 小时的情况,每30 分钟记一次,血压记在“备注”栏。从分娩第一天开始到出院每天至少记一次,

有异常情况记录在表格下方的“病情记录”中。剖宫产术后第4 小时情况亦记于此,每30 分钟记一次。

剖宫产术后连续三天记录“病程记录”,无特殊情况第4 天开始记录在“产后记录”中,有特殊情况则记在“病程记

录”中。

十、新生儿记录

在产房及时完成。体格检查指新生儿刚出生时的情况。

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新生儿疾病筛查、用药等应有医嘱。出院记录也应填全,出院建议指转出或母乳喂养、计划免疫等。

凡是高危儿均要有“病程记录”。如12 种高危孕妇的新生儿,剖宫产及阴道助产的新生儿,中、重度窒息儿,发育

异常儿等。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