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实用版

YF-ED-J846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技术规

程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实用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⑴、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

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

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⑵、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

挡板。

⑶、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

地面10c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

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

雨棚。

⑷、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

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⑸、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⑹、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⑺、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⑻、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⑼、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⑽、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⑾、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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