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某县高山水库大坝安全评估报告

(精)某县高山水库大坝安全评估报告
(精)某县高山水库大坝安全评估报告

某县高山水库大坝安全评估报告大坝安全评估报告

无为县水利勘察设计室

二00七年六月

项目负责刘张翅徐婷婷

审核刘张翅

规划设计徐婷婷杨义妹

刘张翅徐浩参加编制人员

徐婷婷杨义妹

目录

1 基本情况4

2 工程概况5

3 工程质量情况7

4 现场安全检查情况7

4.1 大坝:8

4.2 溢洪道:8

4.3 放水设施8

4.4 坝后渠道8

4.5 管理设施9

5 防洪能力复核9

5.1 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9

5.2 基本资料:9

5.3 洪水复核11

5.3.1 暴雨频率计算11

5.3.2 设计点暴雨11

5.3.3 设计洪水过程线推求12 5.3.4 与原设计成果比较16

5.3.5 调洪计算成果17

5.4 坝顶高程复核18

5.5 防洪安全评价19

6 大坝结构安全评估20

7 大坝渗流安全评估21

8 输泄水建筑物安全评估21

9 大坝运行管理情况安全评估21

10 大坝安全评估结论23

11 建议24

12 附件25

高山水库大坝安全评估报告

基本情况

高山水库坐落于无为县严桥镇境内,位于永安河上游,水库控制来水面积3.6km2,总库容77万m3,兴利库容25万m3,死库容2万m3,调洪库容50万m3。水库始建于1961年,1963年建成蓄水,经1979、19 86年扩建至现状规模。由于工程建设处于特殊历史时期,边施工边设计,工程质量较差。高山水库五十多年来一直带病控制运行,水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期间虽对局部病险处进行过加固处理,但未彻底解决问题,也未对大坝安全进行过全面论证分析。

目前,水库大坝存在断面不足、渗漏等问题,水库的正常运行及防洪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依据《安徽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办法》(暂行)

的要求,无为县水务局组织成立了由运行管理单位和管理、水文、水工、地质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高山水库大坝安全评估专家组于2007年6月2 2日至27日对该水库大坝安全性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评估,为管理单位全面掌握大坝运行性态提供科学有效的理论依据。

大坝安全评估专家组接受任务后,立即搜集整理相关数据,并会同水库管理单位到现场对照大坝安全评估办法的要求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大坝安全评估内容真实、详细、可靠。

工程概况

高山水库坐落于无为县严桥镇境内,属长江流域永安河水系,集水面积3.6km2,兴利库容25万m3,死库容2万m3,调洪库容50万m3。水库设计灌溉田亩0.35万亩,防洪保护:下游农田0.6万亩,人口0.2万人及乡村公路等重要设施。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二)型水库。

库区多年平均气温15.8℃。多年平均降雨量1239.0mm,多年平均蒸发量1273.4mm,库区最大风速12m/s。

高山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等组成。大坝坝型为均质坝,坝顶现状高程27.3m,最大坝高7.5m,坝长720m,顶宽4m。迎水坡为干砌石护坡,坡比为1:3,背水坡坡比为1:3,溢洪道位于大坝的中部,为开敞式宽顶堰,堰顶高程25.08m,宽12m,最大泄洪流量40m3/s。

放水涵一座,为圬工结构,进水口设有砼竖井一节,后接圬工砌石涵洞,洞口尺寸0.6×0.8m,设计涵底高程20.13m。出水口为圬工结构八字墙。

具体见高山水库工程特性表2-1

表2-1 高山水库工程特性表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值备注

1 控制流域面积Km

2 3.6

2 多年平均径流量万m3334.53

3 设计洪水位(复核前/后)m 25.85/25.59

4 校核洪水位(复核前/后)m 26.7/26

5 正常蓄水位(复核前/后)m 25.08/25.08

6 死水位m 20.13

7 死库容万m3 2

8 兴利库容(复核前/后)万m325/25

表2-1 高山水库工程特性表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值备注

9 防洪库容(复核前/后)万m350/20.15

10 总库容(复核前/后)万m377/46.65

11

大坝最大坝高m 7.5

12 坝顶高程m 27.3

13 坝顶长/宽m 720/4.0

14 坝型均质坝

15

溢洪

道溢流堰顶宽度/高程m 12/25.08

16 最大泄量(复核前后) m3/s 40/69.88

17 型式宽顶堰

18

放水

涵型式竖井式

19 孔数 1

20 进口底高程m 20.13

21 设计流量m3/s 0.5

22 断面尺寸m 0.6×0.8

工程质量情况

由于缺乏原始的设计和施工记录,难以对工程施工质量做出准确的评价。

水库始建于1961年,1963年建成蓄水,经1979、1986年扩建至现状规模。由于工程建设处于特定历史时期,边施工边修改补充,没有施工图。另外施工队伍系受益区农民,技术水平低,填筑质量差,施工质量难以控制,存在诸多安全问题:

(1)大坝清基不彻底,新老坝体结合部没有经过处理;坝身碾压不够密实,大部分填筑土料不符合规范要求。

(2)放水涵为圬工结构,进水口设有钢筋砼竖井,洞身为0.6×0.8m,砌缝接头漏水严重,出水口为圬工结构,现砂浆脱落,墙体开裂,出水口八字墙崩塌。

(3)溢洪道为开敞式宽顶堰,原设计堰宽10m,堰顶高程25.08m,底板及岸墙均为圬工结构,砂浆脱落、墙体开裂;进村公路直接通过溢洪道上架设的交通桥,交通桥桥面板混凝土多处露筋。

(4)迎水坡为砌石护坡,质量差,且损坏较多。

综上所述,按照现行规范的要求,水库大坝的实际施工质量多处未达到规范要求,工程在运行中暴露出严重的质量问题。

现场安全检查情况

大坝:

(1)大坝断面不足,由于坝顶兼做通村公路,坝顶宽度不足,且坑洼不平。

(2)大坝迎水坡的干砌石护坡没有护砌到顶,长期受风浪侵袭,毁坏面积超70%以上,下层结构已基本流失。

(3)坝体存在白蚁危害。

(4)坝基多处有渗漏现象。

(5)大坝背水坡无导滤排水设施,杂树丛生。

溢洪道:

溢洪道位于大坝的中部,为开敞式宽顶堰,下游设有消力槛。堰顶高程25.08m,宽12m。溢洪道底板及岸墙均为圬工结构,砂浆脱落、墙体开裂;消力池水毁。溢洪道上设有交通桥,桥面板混凝土多处露筋。

放水设施

放水涵为圬工结构,进水口设有钢筋砼竖井一节,后接原圬工结构洞身,接头处漏水严重,出水口均为圬工结构,现砂浆脱落,墙体开裂,出水口八字墙崩塌。

坝后渠道

坝后灌溉渠道为人工土渠,两边杂树丛生,淤塞、冲刷、崩塌十分严重。

管理设施

进库公路为简易砂石路,水库无水、雨情观测设施,水库无管理房,无通讯设施。

防洪能力复核

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

(1)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

高山水库总库容77万m3,按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别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为小(二)型水库,建筑物工程等别为Ⅴ等,拦河坝、大坝放水设施等建筑物为5级,溢洪道、坝后管道按5级建筑物设计。

(2)设计标准

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综合考虑水库的实际情况,大坝的洪水标准、坝顶安全超高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20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本次洪水复核对以上两种标准均进行复核。

②坝顶安全超高,正常运行≥0.7m,非正常运行为≥0.5m。

基本资料:

(1)水库水位~库容曲线

本次复核水库水位~库容曲线是根据1979年安全复核设计资料作出

的,水位~库容曲线见表5-1

表5-1 衡口库水位~容积关系曲线

水位(m)容积(万m3)

20.13 2

20.5 2.1

21 2.2

21.5 2.3

22 2.75

22.5 4.25

23 6.25

23.5 9

24 13

24.5 17.75

25 24

25.08 25.75

25 33

26 46.75

26.5 69

27 77

(2)起调水位

高山水库溢流堰顶高程25.08m,即正常蓄水位为25.08m,自由泄洪,无闸控制,本次防洪复核中起调水位按正常蓄水位为25.08m。

(3)水库水位~泄量关系

由于没有泄流试验资料和实测资料,本次复核计算无法对原泄流建筑物的水位~泄量关系进行复核,所以本次复核计算采用公式Q=MBH3/2

计算溢流堰下泄流量。根据有关资料,宽顶堰的系数M一般为1.42~1.62,

本次复核系数M取1.5计算,结果见表5-2

表5-2 高山水库水位~泄量关系

水位S总S/t

水头h

溢H3/2

Q

(溢洪

道)

(D1+D2)/2 S/T+(D1+D2)/2

25.08 25.75 71.53 0.00 0.00 0.00 2.45 73.98

25.50 33.00 91.67 0.42 0.27 4.90 10.39 102.06

26.00 46.75 129.86 0.92 0.88 15.88 23.17 153.03

26.50 69.00 191.67 1.42 1.69 30.46 39.17 230.84

27.00 77.00 213.89 1.92 2.66 47.89 23.94 237.83

(4)洪水资料

由于高山水库没有历史洪水资料,因而无法用直接法推求高山水库的设计洪水。本次复核按无资料地区设计洪水计算办法推求各种频率设计洪水,主要依据规范是《水利水电设计洪水计算规范》(JL44-94)和《安徽省暴雨参数等值线图、山丘区产汇流分析成果和山丘区中、小面积设计洪水计算办法》(1984年编)以及《安徽省长短历时年最大暴雨统计参数等值线图》”(简称84年办法)。

洪水复核

暴雨频率计算

根据《水利水电设计洪水计算规范》和《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办法》的要求,高山水库最大坝高7.5m,总库容77万m3,高山水库大坝属Ⅴ等5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即P=5%,校核洪水为300年一遇,即P=0.33%。

对于面积较小的流域,对一天、三天设计洪水过程的实际计算分析,可知水库的洪水位取决于一天的设计洪量,而与最大洪峰及三天洪水总量关系不大,根据该流域的暴雨及洪水特性,本次以最大24h的设计暴雨量进行设计洪水的峰量控制,按无资料地区计算办法“84年办法”计算设计洪水。

设计点暴雨

查“84年办法”附图1~4得高山水库流域中心年最大24h系列和年最大1h系列的点暴雨平均值:

洪水分析计算要素如下:

流域面积F=3.6km2;

流域形状系数:f=0.35;

河道平均坡降:J=6.3‰;

年最大24小时点暴雨均值H24=110mm;

年最大24小点暴雨变差系数CV24=0.6;

年最大1小时点暴雨均值H1=40mm;

年最大1小时点暴雨变差系数CV1=0.55;

设计和校核洪水主要参数计算成果详见表5-3

表5-3 设计校核洪水主要参数计算成果

标准

参数

设计洪水 校核洪水

5%

0.33%

24小时点暴雨量H 24(mm ) 110

110 1小时点暴雨量H 1(mm ) 40 40 24小时面暴雨量P 24(mm ) 242 425.7 1小时面暴雨量P 1(mm ) 84 142 24小时净雨量R 24(mm )

172 375.7 P 1/P 24 0.35 0.33 暴雨衰减指数n 0.67 0.65 3小时净雨量R 3(mm ) 86 180.34 瞬时单位线参数K 1.09 1.43 F ·R 24/1000 0.62 1.35

设计洪水过程线推求

对于面积较小,缺乏资料的流域的设计洪水计算,《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规定可采用半辅助线曲线公式进行计算。

根据流域特征参数:流域面积F ,流域宽度B ,河长L ,平均坡降J ,暴雨衰减指数n ,损失系数μ和综合流域特征值K ,从设计暴雨到高山水库设计洪水过程线按“84年办法”推求。

① 20年一遇设计洪水

根据K 和n 的值,从附表查得设计洪水流量模,逐项乘以1000

24

R F ?,即得20年一遇洪水过程线,见表5-4。

② 300年一遇校核洪水

根据K 和n 的值,从附表9查得设计洪水流量模,逐项乘以1000

24

R F ?,即得300年一遇洪水过程线,见表5-5。

表5-4 高山水库20年一遇洪水计算成果表

时段t 洪峰流

I

秒立米

平均流

量I/2

秒立米

S/t+D/2 D S/t-D/2 S/t

库容

S

万立

水位

H

(米)

0.00 0.00 71.47 0.00 71.47 71.47 25.73 25.08

1.00 0.35 0.18 71.64 0.00 71.64 71.64 25.79 25.08

2.00 1.26 0.80 72.46 0.19 72.27 72.36 26.05 25.10

3.00 2.06 1.66 73.91 0.76 73.15 73.53 26.47 25.13

4.00 2.74 2.40 7

5.54 1.59 73.96 74.75 2

6.91 25.15

5.00 3.34 3.04 77.01 2.42 74.60 75.81 27.29 25.18

6.00 3.77 3.56 78.15 3.08 75.07 76.61 2

7.58 25.20

7.00 4.43 4.10 79.17 3.74 75.44 77.31 27.83 25.21

8.00 5.46 4.95 80.37 4.53 75.85 78.11 28.12 25.23

9.00 6.33 5.90 81.76 5.46 76.30 79.03 28.45 25.25

10.00 11.06 8.69 84.98 7.80 77.19 81.08 29.19 25.29

11.00 27.16 19.11 96.31 16.56 79.75 88.03 31.69 25.43

12.00 38.62 32.89 112.63 29.26 83.37 98.00 35.28 25.59

13.00 15.97 27.29 110.67 27.85 82.83 96.75 34.83 25.58

14.00 7.97 11.97 94.80 15.43 79.37 87.08 31.35 25.41

15.00 5.01 6.49 85.86 8.50 77.36 81.61 29.38 25.30

16.00 4.45 4.73 82.08 5.77 76.31 79.19 28.51 25.25

17.00 4.08 4.27 80.58 4.77 75.81 78.19 28.15 25.23

18.00 3.84 3.96 79.77 4.21 75.56 77.67 27.96 25.22

19.00 3.53 3.68 79.26 3.85 75.41 77.33 27.84 25.21

20.00 3.18 3.35 78.74 3.53 75.21 76.97 27.71 25.20

21.00 2.87 3.02 78.24 3.21 75.03 76.64 27.59 25.20

22.00 2.70 2.78 77.81 2.94 74.86 76.33 27.48 25.19

23.00 2.62 2.66 77.54 2.80 74.74 76.14 27.41 25.19

24.00 2.56 2.59 77.33 2.66 74.67 76.00 27.36 25.18

25.00 2.27 2.41 77.06 2.52 74.55 75.81 27.29 25.18

26.00 1.49 1.88 76.43 2.14 74.29 75.36 27.13 25.17

27.00 0.81 1.15 75.45 1.57 73.88 74.67 26.88 25.15

28.00 0.37 0.59 74.45 1.07 73.38 73.92 26.61 25.14

29.00 0.15 0.26 73.65 0.69 72.96 73.31 26.39 25.12

30.00 0.06 0.10 73.06 0.46 72.60 72.83 26.22 25.11

31.00 0.00 0.03 72.62 0.29 72.33 72.47 26.09 25.10

32.00 0.00 0.00 72.35 0.19 72.16 72.25 26.01 25.10

33.00 0.00 0.00 72.15 0.14 72.01 72.08 25.95 25.09

34.00 0.00 0.00 72.02 0.10 71.92 71.97 25.91 25.09

35.00 0.00 0.00 71.92 0.07 71.85 71.89 25.88 25.09

表5-5 高山水库300年一遇洪水计算成果表

时段洪峰流平均流S/t+D/2 D S/t-D/2 S/t 库容水位

t 量

I

秒立米量I/2

秒立米

S

万立

H

(米)

0.00 0.00 71.47 0.00 71.47 71.47 25.73 25.08

1.00

2.21 1.10 72.59 0.23 72.36 72.47 26.09 25.10

2.00 5.23

3.72 76.08 1.88 7

4.20 7

5.14 27.05 25.16

3.00 6.49 5.86 80.04

4.30 7

5.74 77.89 28.04 25.22

4.00 7.71 7.10 82.84 6.25 76.60 79.72 28.70 2

5.26

5.00 8.92 8.31 84.90 7.75 77.16 81.03 29.17 25.29

6.00 9.42 9.17 86.33 8.77 7

7.56 81.94 29.50 25.31

7.00 11.81 10.61 88.19 10.15 78.04 83.11 29.92 25.33

8.00 14.83 13.32 91.35 12.64 78.71 85.03 30.61 25.37

9.00 16.18 15.50 94.20 14.85 79.35 86.78 31.24 25.41

10.00 36.74 26.46 105.82 24.04 81.79 93.81 33.77 25.53

11.00 92.40 64.57 146.34 55.56 90.77 118.56 42.68 25.87

12.00 55.08 73.74 164.52 69.88 94.64 129.58 46.65 26.00

13.00 17.27 36.17 130.82 43.47 87.35 109.08 39.27 25.75

14.00 9.91 13.59 100.93 20.42 80.51 90.72 32.66 25.48

15.00 10.72 10.32 90.84 12.29 78.55 84.69 30.49 25.37

16.00 10.14 10.43 88.99 10.86 78.12 83.56 30.08 25.34

17.00 8.61 9.37 87.50 9.72 77.78 82.64 29.75 25.32

18.00 7.93 8.27 86.04 8.63 77.41 81.72 29.42 25.31

19.00 7.12 7.53 84.93 7.81 77.12 81.03 29.17 25.29

20.00 6.17 6.65 83.76 6.97 76.79 80.28 28.90 25.28

21.00 5.86 6.02 82.81 6.28 76.52 79.67 28.68 25.26

22.00 5.77 5.81 82.36 5.94 76.42 79.39 28.58 25.26

23.00 5.72 5.75 82.16 5.82 76.34 79.25 28.53 25.25

24.00 5.72 5.72 82.05 5.77 76.28 79.17 28.50 25.25

25.00 3.92 4.82 81.11 5.11 76.00 78.56 28.28 25.24

26.00 1.35 2.64 78.65 3.47 75.18 76.92 27.69 25.20

27.00 0.36 0.86 76.04 1.92 74.13 75.08 27.03 25.16

28.00 0.00 0.18 74.31 1.00 73.30 73.81 26.57 25.13

29.00 0.00 0.00 73.30 0.54 72.76 73.03 26.29 25.11

30.00 0.00 0.00 72.75 0.34 72.41 72.58 26.13 25.10

31.00 0.00 0.00 72.41 0.22 72.20 72.31 26.03 25.10

32.00 0.00 0.00 72.19 0.16 72.03 72.11 25.96 25.09

33.00 0.00 0.00 72.03 0.11 71.92 71.97 25.91 25.09

34.00 0.00 0.00 71.93 0.08 71.85 71.89 25.88 25.09

35.00 0.00 0.00 71.87 0.06 71.80 71.83 25.86 25.09

与原设计成果比较

本次复核计算成果与1979年成果有所差别,主要是设计方法和设计标准不同造成的。原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安徽省无资料地区山丘区中小面积设计洪水计算办法(70年修正稿)》,而本次复核设计洪水计算是根据《安徽省暴雨参数等值线图、山丘区产汇流分析成果和山丘中、小面

积设计洪水计算办法》;原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300年一遇校核;而本次复核为20年一遇设计,300年一遇校核。具体比较结果见表5-6。

表5-6 高山水库设计洪特征值比较表

项目79年设计本次复核

10% 0.33% 5% 0.33% 24h面暴雨均值(mm) 194 443 242 425.7

损失和地下水(mm) 40 40 70 50

24h净雨量(mm) 154 403 172 375.7

洪峰流量(m3/s) 23.9 79.4 38.62 92.40

调洪计算成果

根据高山水库泄流建筑物条件、防洪调度原则和要求、以及水库调度运行方式等,按本次复核的洪水成果,采用静库容法进行调节计算。调节计算的基本原理是联解水库的水量平衡方程和泄量方程,求解方法采用图解法。经调洪计算水库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25.59m,Q设=29.26m3/ s,V设=35.28万m3;3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为26m,Q校=69.88m3/s,V校=46.65万m3。计算结果见表5-7。

表5-7 高山水库调洪计算成果表

频率项目

P(%)

5 0.33

设计洪峰m3/s 38.62 92.40

最高库水位m 25.59 26

最大下泄量m3/s 29.26 69.88

相应库容万m335.28 46.65

起调水位m 25.08

原设计洪水位25.85m,相应溢洪道下泄流量为15m3/s,校核洪水位2 6.7m,相应溢洪道下泄流量40m3/s,本次复核调洪计算设计洪水位25.59

m ,相应溢洪道下泄流量为29.26m3/s ,校核洪水位26m ,比原校核洪水位偏低70cm 。相应溢洪道下泄流量为69.88m3/s 。造成两次计算成果差异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其一,两次计算洪水标准差异,洪水计算方法不同;其二,调洪演算原则差别;其三,调洪计算方法的不同。具体比较结果见表5-8。

表5-8 高山水库调洪结果比较表

项 目 79年设计 本次复核

10% 0.33% 5%

0.33% 最大入库洪水(m 3/s ) 23.9 79.4 38.62 92.40 最大下泄流量(m3/s ) 15 40 29.26 69.88 最高洪水位(m ) 25.85

26.7

25.59

26

坝顶高程复核

按照《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及修改和补充规定(SDJ218-84),坝顶在水库静水位以上的超高由三部分组成,即波浪爬高、风雍水面高度和安全加高,计算公式如下:

y=R +e +A 式中:y —坝顶超高

R —波浪在坝坡上的设计爬高,按累计概率2%计,为平均爬高的2.23倍。平均爬高R 按莆田试验站公式计算,公式:

λ-

?+=

n m

K K R W

2

1

e —风雍水面高度,计算公式为: β

cos 22gH D

KW e =

A —安全加高,正常运行情况取0.5m ,非正常运行情况取0.3m 。

(1)计算参数 ① 风速W

高山水库坝址区无完整的气象资料记载,洪水期水库水面吹向大坝的多年平均最大风速参照无为县城实测资料取值为12.0m/s,正常运用情况采用多年平均最大风速的1.5倍,非常运用情况采用多年平均最大风速。

②吹程D

根据库区1/10000水库水域平面图,由坝前至水面对岸的距离加权平均计算出吹程约为:设计、校核水位时为0.78km。

③平均水深H

根据水位与河床面高差,推算出设计洪水位25.59m时,平均水深H 为5.46m,校核水位26时,平均水深H为5.87m。

④其他参数

边坡系数m=2.5。坝坡糙率渗透性系数K△取0.77。经验系数Kw取值:设计取1.16,校核取为1.02。

(2)计算结果

本次计算成果见表5-9

表5-9 高山水库坝顶高程计算成果表

计算工况水位(m)风速(m/s)吹程(m)

大坝超高

(m)坝顶高程(m)

设计25.59 18 780 1.53 27.12

校核26 12 780 0.69 26.69

坝顶高程按各种运行情况下,水库静水位加相应的超高之后取大者,经计算,要求坝顶高程应高于26.69m,高山水库实际坝顶高程为27.3m,坝顶高程符合规范规定。

防洪安全评价

根据本次复核计算成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本次防洪复核设计方法和设计标准与原设计不同。原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安徽省无资料地区山丘区中小面积设计洪水计算办法(7 0年修正稿)》,本次复核设计洪水过程是根据《安徽省暴雨参数等值线图、

山丘区产汇流分析成果和山丘中、小面积设计洪水计算办法》;原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300年一遇校核,而本次复核按20年一遇设计,300年一遇校核。

(2)泄流建筑物水位泄量的计算:对宽顶堰系数M一般为1.42~1.6 2,本次复核根据堰型系数M取1.5。

(3)调洪演算成果与原设计不同。原设计洪水位25.85m,相应溢洪道下泄流量为15m3/s,校核洪水位26.7m,相应溢洪道下泄流量40m3/s,本次复核调洪计算设计洪水位25.59m,相应溢洪道下泄流量为29.26m3/ s,校核洪水位26m,比原校核洪水位偏低70cm。相应溢洪道下泄流量为69.88m3/s。

(4)考虑到大坝安全超高,波浪爬高和风浪雍高,溢洪道正非常运行时,高山水库校核洪水要求坝顶高程为26.69m,实际坝顶高程为27.3m,因此坝顶高程满足水库运行要求,符合规范规定。

根据本次防洪标准复核设计结果,建议:

(1)流域内没有雨量站,坝址处雨量实时信息采集非常不便捷,严重影响水库的实时预报调度,也不利于水库综合效益的发挥。为了水库及下游保护区的防洪安全,建议安装水情测报系统,制订水库以上流域的洪水预报方案,进行合理的洪水调度,提高水库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目前高山水库的运行管理条件差,无相关技术管理资料,建议加强基础资料的归档和整理,为水库的安全运行提供第一手准确数据。

大坝结构安全评估

高山水库大坝工程设计不规范,施工质量差。水库大坝经过50多年的运行,目前存在以下问题:

(1)大坝清基不彻底,结合部没有经过处理;大部分填坝土料不符合规范要求,坝身碾压不够密实。

(2)大坝迎水坡的砌石护坡没有护砌到顶,加之长期受风浪侵袭,毁坏面积超70%以上,且在坝脚处被淘冲严重。大坝背水坡无纵横排水沟,未设贴坡反滤保护层,杂树丛生,坝脚处有垦殖。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江西省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

附件: 江西省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 技术规定(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我省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工作,结合我省小(2)水库数量大、分布范围广、情况复杂、基础资料缺乏、无专业管理人员等实际,依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导则》、《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已建小(2)型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评估。坝高15m以上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遵守《江西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大坝安全有关的泄、输水等建筑物。 3、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工作由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评估前,应成立大坝安全评估小组,评估小组成员由设区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水库法人单位代表和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技术专家共4名(含4名)以上组成,应有水工、水文、地质专业的专家,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1名。 4、大坝安全评估的依据为有关规程、规范和评估专家组的现场安全检查成果资料、与水管人员(含参与建坝人员)的访谈记录及大坝历年运行资料和管理现状。上述资料的获取应力求准确可靠。 5、大坝安全评估报告统一用表格形式编写,按照本规定编写大

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现场访谈记录报告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估报告。 6、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一类坝:溢洪道泄洪能力满足要求,遇大暴雨洪水能安全下泄;运行期未出现漫顶或接近坝顶的洪水位;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未出现影响大坝整体稳定安全的裂缝及沉降,大坝渗漏量很小,能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类坝:有下列情况之一但不影响大坝安全运行的,即病害水库。 ①大坝存在裂缝,但深度较浅、开度不大;坝体有局部不正常变形或沉陷。 ②大坝存在渗漏现象,但渗漏量较小、渗漏水为清水,即未产生渗透破坏并在运行期相同水位下渗漏量基本稳定。 ③大坝存在较大范围白蚁等生物危害,但未形成贯穿性通道。 ④坝内涵管未经妥善处理,出口有渗漏现象,但不致产生接触渗漏。 ⑤溢洪道不配套(如下游无消能防冲设施),影响正常运行,但不影响洪水安全下泄。 ⑥其它情况确认对水库大坝安全有影响。 三类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病险水库。 ①水库运行期曾出现过漫顶或接近坝顶的洪水位。 ②大坝存在严重裂缝或贯通性洞穴,大坝曾出现过大面积滑坡仅作简单应急处理,大坝整体不稳定,不能正常蓄水。 ③坝基已发生渗透变形(如出现泡泉等);大坝出现严重渗漏或渗漏量虽不大却在相同条件下呈逐年较大幅度增大,大坝下游坡有大面积散浸或湿润区,已发生渗透变形现象。 ④大坝存在严重白蚁等生物危害,已影响正常蓄水。

城山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附件: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城山水库库水名称: 鉴定审定部门:日25 间定鉴时:月4 年2007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

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 十一、大坝安全类别评定: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对照本办法的大坝安全分类原则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定大坝安全类别。 巴河镇城山村所在地点城山水库名称万立方93.总库所在河望天湖水巴河镇政水库管理单鉴定组织单巴河镇城山县水利鉴定审定部鉴定承担单巴河 镇政工程概况此水库位于巴河镇城山村,库区内承雨面2.1平方公里,1951月开工197月竣工投入运行,总库93.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生态等综合效益小(二)型水库 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及输水涵管组成。水库为粘土心墙大坝坝16米,坝顶米,最大坝16.米,坝顶高50.米,大坝上游坡3大坝下游坡2下游过坝渠为50,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大纲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供参考) 1 一般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主要技术工作内容 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

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 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摘录如下: 水库大坝等级标准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以及水库管理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第五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实施监督,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按照防汛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第七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小型水库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行政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经费,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九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注册登记资料汇总工作,对管理(管护)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与安全培训。 第十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负责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制定并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筹措水库管理经费,对所属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申请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按照水库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水库调度运用,开展水库日常安全管理与工程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租赁、承包后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原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承担,水库承租人应协助做好水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施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附件: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 鉴定审定部门: 鉴定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 十一、大坝安全类别评定: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对照本办法的大坝安全分类原则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定大坝安全类别。

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doc 15页)

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doc 15页)

XX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 一 XX水库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1.1XX水库位于浙江省宁波奉化市境内,坝址位于奉化江支流剡江上游,属甬江流域,距宁波市47km,在溪口镇上游7km处。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76.0km2,总库容1.503亿m3。水库保护坝址以下溪口镇、萧王庙和江口街道约15万人口,剡江两岸10万亩农田,以及甬温高速公路等。配合横山、皎口水库等工程解决奉化市、鄞州区东南和镇海区共67.4万亩农田的灌溉及城市供水,减轻鄞奉平原40余万亩农田的洪涝威胁。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发电、供水、养殖、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是奉化江流域三大水利骨干工程之一。 枢纽工程由拦河大坝、坝顶溢洪闸、泄洪放空洞、发电输水洞、坝后式电站等组成(枢纽平面布置见附图1)。 工程于1978年5月动工兴建,1985年9月工程竣工验收。大坝于1983年5月封孔蓄水,电站于1984年4月30日并网投运。工程管理机构为奉化市XX水库管理局。1.2枢纽工程主要特性指标: 1.2.1工程等级与防洪标准 XX水库总库容1.503亿m3,按《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确定本工程规模为大(2)型。水库枢纽工程为Ⅱ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溢洪闸、泄洪放空洞、发电输水洞为2级建筑物,电站为3级建筑物。水库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0年一遇洪水校核,保坝洪水为PMF,下游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本次安鉴洪水复核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10000年一遇。 1.2.2 水库水位(黄海基面)与相应库容 1.2.3 主要工程建筑物特征参数

XX水库安全鉴定地质报告

5 工程地质和土工试验 5.1前言 5.1.1基本概况 xxx水库位于xxx市xxx县xxx镇狮螺村,距离xxx县城26km,距离xxx市128公里,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和水产养殖的小(2)型水库。 水库工程枢纽建筑物由主副坝、放水设施组成。主副坝为均质土坝,主坝坝顶高程xxm,坝顶长度xxm,最大坝高xxm;副坝坝顶高程xxm,坝顶长度xxm,最大坝高xxm。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 据调查了解,xxx水库建坝时未进行详细地质勘察工作,水库建成后及运行期亦未进行补充地质勘察工作。 本次勘察采用了地质测绘及地质调查等,未进行详细的钻探勘查。水库位于离xxx水库xxkm处,坝区分布的岩(土)层情况相同,大坝填土成份与筑坝工艺相同,因此,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类比xxx水库的试验成果。 5.1.2本次安全评价勘察工作简述 受xxx县水利局的委托,由我院承担xxx水库大坝安全评价的地质勘察工作,本次勘察任务是: (1)全面复查影响工程安全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检查工程运行后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 (2)了解水库区地下水类型,了解地下水与地表水的相互关系; (3)初步查明坝体及坝基岩土层的厚度、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和透水性能,提出安全评价复核所需的物理力学参数; (4)对坝体填筑质量作出地质分析,并对坝基、近坝岸坡及放水设施等重要建筑物基础稳定作出地质初步评价; (5)查明工程区存在的地质病害及其危害程度,为工程安全评价分级提供地质资料。 5.1.3.本次勘察依据和主要规范规程有: (1)《xxx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委托书》; (2)《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 (4)《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SL299-2004); (5)《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供参考) 1 一般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 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主要技术工作内容 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 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 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摘录如下: 水库大坝等级标准

水安监[2010]200号 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以及水库管理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第五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实施监督,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按照防汛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第七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小型水库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行政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经费,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九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注册登记资料汇总工作,对管理(管护)

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与安全培训。 第十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负责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制定并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筹措水库管理经费,对所属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申请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按照水库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水库调度运用,开展水库日常安全管理与工程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租赁、承包后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原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承担,水库承租人应协助做好水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施 第十三条小型水库工程建筑物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加固,或采取限制运用的措施。 第十四条挡水建筑物顶高程应满足防洪安全及调度运用要求,大坝结构、渗流及抗震安全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近坝库岸稳定。 第十五条泄洪建筑物要满足防洪安全运用要求。对调蓄能力差的小型水库,应设置具有足够泄洪能力的溢洪道或其它泄洪设施,下游泄洪通道应保持畅通。泄洪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控制设施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 第十六条放水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对下游有重要影响的小型水库,放水建筑物应满足紧急情况下降低水库水位的要求。 第十七条小型水库应有到达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必要交通条件,配备必要的管理用房。防汛道路应到达坝肩或坝下,道路标准应满足防汛抢险要求。

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关于发布《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通知 水建管〔2003〕271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 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对《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 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 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他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 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 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 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他小型水库 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 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市水务局 鉴定时间:20**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福建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防洪标准复核探讨

福建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防洪标准复核探讨(陈莹美) https://www.360docs.net/doc/c012760482.html, 时间: 2011-12-23 15:48:32 来源:中国水利 放大 缩小 打印 关键词:小型水库;大坝;防洪标准;复核 中图分类号:TV87+TV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23(2011) 14-0034-02 目前福建省小型水库已建成2 426 座,其中小(1)型水库465 座,总库容 11.53 亿m3,小(2)型水库1 961座,总库容1.67 亿m3。小型水库量多面广,其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2000)(以下简称《导则》)的 要求,防洪标准复核有三大内容:设计洪水计算、调洪计算、水库抗洪能力复核,包括确定建筑物的等级及防洪标准,通过水文气象观测资料推求设计洪水,并经过调洪演算确定各种特征水位;校核坝顶高程及溢洪道控制段顶部高程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最后作出安全评价,为除险加固提供依据。与大中型水库相比,小型水库数量众多,具有工程规模小、防洪设施简单、工程资料少等特点,决定了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防洪标准复核有其不同之处。 一、防洪标准复核的必要性 防洪标准复核是根据大坝设计阶段洪水计算的水文资料和运行期延长的水文 资料,考虑建坝后上游地区人类活动的影响和大坝工程现状,进行设计洪水的复核和调洪计算,评价大坝工程现状的抗洪能力是否满足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已建水库的抗洪能力不仅关系到工程安全,也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等综合性问题。水库建成投入运行后,随着运行期的延长,水文系列也不断增加,规划设计阶段的洪水频率计算结果将发生变化,有的变化甚至很大。由于多数小型水库建设属“三边”工程,设计粗浅,水文资料系列延长为更准确地进行洪水计算提供了条件,加上水库工程的性能与规模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为了更准确地掌握水库大坝的防洪能力,合理调度运行,需对防洪能力进行复核,必要时采取除险加固措施,使水库工程具有规范规定的抗洪能力,保证水库安全运行。 二、防洪标准选取 大坝的防洪标准要依据《防洪标准》(GB 50201—94),根据水库规模及所 处的地形特征(山区、丘陵区或平原、滨海区)选取,如果大坝经过改扩建,工程规模改变或因下游环境变化而重要程度有改变时,应对大坝级别进行调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要按新的规模级别来选取标准。对于一般小型水库,防洪复核标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经典word】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为加强xx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确保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特制定本条例。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库大坝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由相关执法部门追究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大坝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均有保护水库大坝的义务。 2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石、采矿、捞沙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3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 4禁止在水库特定区域(坝前、坝后50米)范围内拉网捕鱼、从事水产品养殖的活动。 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取用水库水、随意排放对水库水质有影响的物体。 6禁止在库区内游泳。 7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 8非水库管理人员不得操作泄洪闸门等相关设施,水库管理人员操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9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大坝的正常管理工作。 10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坝上值班房、坝面等空地堆放杂物。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水库的调度运用。 12汛前、汛后以及发生暴雨、地震、特大洪水等情况时,水库

大坝主管部门负责对大坝进行安全检查。 13水库移民线所埋设的界桩,以及流域内所设水文气象测报设施等永久保护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侵占和破坏; 14水库下游河道保持设计规定的过水能力,不得设障阻洪,按洪水调度方案下泄洪水,下游所遭受的损失,水库大坝主管部门不予负责。 15要严格执行大坝管理部门安放在坝体及水工建筑物上“禁止钓鱼”、“”禁止游泳“、“当心落水”、“禁止跨越”、“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等标识牌内容。 16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17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大坝值班员应当进行对其劝说,停止其行为,当劝说无效的,必须在水库安全管理条例附件上进行签字,签字过后发生的任何危险均由其承担。 18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办理。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

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组织 第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一)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委托满足第十一条规定的大坝安全评价单位(以下称鉴定承担

排水库安全鉴定现场检查报告

常山县千家排水库安全鉴定现场检查报告 1 绪言 2006年8月31日,衢州市水利局组织了市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处、常山县水利局、常山县千家排水库管理处、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衢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到水库现场进行了检查。与会专家认真察看了水库现场,听取了水库管理处的介绍,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按水库安全鉴定程序,由我公司编制《常山县千家排水库安全鉴定现场检查报告》。

2 资料检查 2.1 工程概况 千家排水库位于常山县球川镇原千家排村,信江支流球川溪上。球川溪发源于江西省玉山县紫坑岭和球川镇的蔑岭两地,由西北向东流经乌麦田、荷家坞、千家排水库、球川、杨家、曹宅、西村,流入江西省玉山县境,汇入玉山县金沙溪。球川溪在常山县境内流域面积43.35 km2,主流长度16.85km,平均坡降13.36‰,坝址以上集水面积27km2,主流长度为9.1km,平均坡降25.9‰。千家排水库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结合供水、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灌溉面积5.06万亩,防洪保护球川镇,发电装机容量0.8Mw,设计供水能力10000t/d,多年平均发电量160万kw·h。 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上坝公路和水电站组成。工程于1970年6月开始筹建,同年10月动工,1984年工程竣工。水库正常水位为216.60m(原高程采用56黄海高程,减1.10m后为85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同),相应库容为1604万m3,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219.25m,相应库容为1846万m3,万年一遇保坝标准洪水位为221.03m,总库容2079万m3。 大坝为粘土心墙堆石坝,坝顶长度为276.5m,坝顶宽度为6m,最大坝高为43m,最大坝底宽度为192.5m。坝顶高程为221.90m,防浪墙顶高程为222.70m。上游坝坡在高程210.90m和201.90m处各设宽度为4.2m和3.0m的马道,自上而下三级坝坡坡比分别为1:2.5、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与管理问题及对策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与管理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19-02-27T11:13:44.103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33期作者:朱群芝[导读] 小型水库大坝不仅是调控水资源时空分布、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要工程措施。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水利管理站陕西汉中 723101 摘要: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对水库大坝安全运行进行研究,新时期以来长期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在经济发展的形势下,我国对大坝运行的安全与管理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前言:小型水库大坝不仅是调控水资源时空分布、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要工程措施,也是江河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水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 不仅关系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加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是国家层面的战略需求,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小型水库大坝运行中存在的问题1.1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隐患虽然大部分大中小型水库都经过除险加固,但还有部分未入册小型水库未加固。因库区水土流失,造成水库淤积严重,特别是部分没有入册小型水库其安全隐患问题严重。如坝体会有不同程度且不规则沉陷,大部分是出现浆砌石碳化现象,裂缝多,特别是闸墩开裂,锈蚀闸门等严重。此外,水库除险加固时,只对大坝、溢洪道、输水洞等建筑物除险加固,没有对水库清淤,大坝上游水库流域长时间水土流失造成水库淤积,水库库容被减少,降低了大坝预防洪水能力。 1.2小型水库大坝管理制度不健全近年来,我国对水利工程大范围改革,水库管理机构大部分都改革,但是也存在改革不彻底现象,导致管理体系不健全,再加上运行管理及维修经费有限,造成管理人员水平低而人数少问题,使小型水库大坝存在不完善管理体制。 1.3小型水库大坝设施落后在初期建设及安装过程中,小型水库大坝相应配置基础设施,在水库除险加固时对小型水库大坝设施进行维修加固,但也存在部分设备老化,特别是专业设备已经使用多年未被更换,导致精确度降低,而部分智能化数据处理系统与现代化检测系统没安装,通讯系统不通畅,水情监测未达到预期效果。此外,大部分小型水库防汛道路是乡村土路,不仅路面很狭窄,而且阻碍人车通行,严重影响防汛工作开展。 1.4小型水库大坝溃坝事故小型水库大坝建设过程中受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如地质和施工等,使部分水库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再加上受自然灾害影响,如地震与暴雨等,溃坝事故常发生。我国半个多世纪以来,溃坝事故达3000多个其中小型水库占比较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2安全管理意见 2.1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首先,明确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所有的小型水库中,坝高大于30m的小(一)型水库由县水利局承担主管部门的职责,其它小型水库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管部门的职责。县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其次,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和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应按照事权划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和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每年汛前在县政务网或电视台上公示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水库技术负责人的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政府责任人对所辖行政区域内水库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水库管理体制,落实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督促相关责任人履行职责,组织解决水库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水库技术负责人对所辖行政区域内水库安全进行技术指导,实施安全监管,指导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协调解决水库安全的相关事宜,拟定维修养护、加固方案并指导实施。管理单位责任人负责做好水库日常与定期检查监测、控制运行、维修养护、应急预案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及时发现、处理突发情况,及时上报水库安全有关情况。 2.2建立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检查制度,推进规范化管理大坝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两者相互结合。日常巡查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重点检查由乡镇政府或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巡查时,主汛期(4月1日至7月15日)及汛期其余时间(7月16日至9月30日)每周开展一次;暴雨天气一日进行两次;非汛期每月开展一次。开展重点检查时,乡镇政府和管理单位人员会同县水利局共同检查。每年3月底前和8月底前各检查一次,出现台风、24h降雨100mm 以上或水库主要建筑物出现异常情况后,应增加次数,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是大坝、溢洪道、放水涵、启闭机、监测设施等的完好程度,能否正常运行。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的内容应记入工程运行管理日记;重点检查的结果应书面报告乡镇政府;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影响大坝安全的问题时,立即电话报告县防指部,并在2h内上报书面报告。 2.3加强水库工程档案管理,为水库防汛抢险和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撑水库档案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水库防汛抢险和领导决策提供重要的信息和技术支持,各级领导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水库的观测、资料收集、核查和整理工作。特别是水库运行中出现的工程重大安全问题,要做到有记录、有数据、有处理方案。每年年终对水库运行管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持资料的延续性和完整性,以备日后查对和比较,进行大坝运行状况分析。 2.4完善水库管理和观测设施开展上坝道路日常维护,确保防汛抢险物质和人员能及时到达水库;接通管理房供电线路和自来水,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满足汛期水管员在大坝上可以正常生活、值班。完善水尺、雨量计等常规设施,逐步完善大坝安全实时监测系统,对大坝、溢洪道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运用网络实行24h监测,图像及时传到县防指微机控制室,以便及时掌握大坝动态。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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