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229.1_2011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_生产性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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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229.1_2011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_生产性粉尘

GBZ/T 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1部分,是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粉尘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职工总医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卫红、李涛、张敏、史廷明、祁成、邢景才、杜燮祎、徐伯洪、周志俊、刘跃伟、王海椒。

1 范围编辑本段回目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生产性粉尘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及其管理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管理。

本部分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编辑本段回目录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89.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Z/T 192.1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GBZ/T 192.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GBZ/T 192.4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GBZ/T 192.5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3 术语和定义编辑本段回目录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粉尘industrial dust

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按粉尘的性质分为:无机粉尘(inorganic dust.含矿物性粉尘、金属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无机粉尘);有机粉尘(organic dust,含动物性粉尘、植物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有机粉尘);混合性粉尘(mixed dust,混合存在的各类粉尘)。

3.2

生产性粉尘作业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industrial dust at workplace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生产性粉尘的作业。

3.3

游离二氧化硅(Si02)含量content of free SiO2

生产性粉尘中结晶型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

3.4

职业接触比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ratio

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职业接触限值的比值。

3.5

呼吸性粉尘respirable dust

可达到肺泡区(无纤毛呼吸性细支气管、肺泡管、肺泡囊)的粉尘。亦即用呼吸性粉尘采样器,按标准测定方法,从空气中采集的粉尘。

3.6

石棉与石棉纤维asbestos and asbestos fibers

石棉是一种具有纤维状结构的硅酸盐矿物,分两大类:蛇纹石类(温石棉);闪石类[青石棉(兰石棉)、铁石棉、直闪石、透闪石、阳起石、角闪石]。石棉纤维是指直径<3μm,长度>5μm且长度与直径比>3:1的纤维。

4 分级编辑本段回目录

4.1 分级原则与基本要求

4.1.1分级基础

分级应在综合评估生产性粉尘的健康危害、劳动者接触程度等的基础上进行。

劳动者接触粉尘的程度应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浓度、劳动者接触粉尘的作业时间和劳动者的劳动强度综合判定。

生产工艺及原料无改变,连续3次监测(每次间隔1个月以上),测定粉尘浓度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且无尘肺病人报告的作业可以直接确定为相对无害作业。

4.1.2分级前的准备

应确定作业是否需要进行分级。可根据现场巡查,工作场所生产性粉尘的性质和产生过程、分布范围辨识,以及采取的控制和防护措施,结合对既往尘肺发病和事故资料的分析后确定。作业分级应与日常监测相结合。

4.1.3分级结果和效果评估

应定期对作业分级结果和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连续三次定期监测发现劳动者接触浓度有变化,提示可能与原分级结果不一致的,或因生产工艺、原材料、设备等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分级,并提出新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建议。

4.1.4分级资料管理

4.1.4.1分级完成后应编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报告书,报告书的内容应包括分级依据、方法、结果以及分级管理建议和应告知的对象。

4.1.4.2分级结果应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理者和相关劳动者。

4.1.4.3分级过程的全部资料应归档保存。

4.2分级依据

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的依据包括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等要素的权重数。

4.2.1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M)的分级和权重数(W M)取值列于表1。

表1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分级和取值

4.2.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B)分级和权重数(W B)取值列于表2。

表2生产性粉尘职业接触比值的分级和取值

4.2.3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和权重数(W L)取值列于表3。

表3体力劳动强度的分级和取值

4.3分级级别

生产性粉尘作业按危害程度分为四级:相对无害作业(0级)、轻度危害作业(Ⅰ级)、中度危害作业(Ⅱ级)和高度危害作业(Ⅲ级)。

4.4分级方法和计算

4.4.1分级指数G按式(1)计算:

G=W M×W B×W L (1)

式(1)中:

G-分级指数;

W M-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权重数;

W B-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

W L-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4.4.2根据分级指数G,将生产性粉尘作业分为如下四级,见表4。

表4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4.4.3测得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后,也可直接查阅表5进行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5 分级管理原则编辑本段回目录

应根据分级结果对生产性粉尘作业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一旦作业方式或防护效果发生变化,应重新分级。

5.1 0级(相对无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对劳动者健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应继续保持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

5.2 Ⅰ级(轻度危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存在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粉尘接触水平,并设置粉尘危害及防护标识,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采取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作业场所监测等行动。

5.3 Ⅱ级(中度危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健康危害。应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及时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降低劳动者实际粉尘接触水平。

5.4 Ⅲ级(重度危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极有可能造成劳动者严重健康损害的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作业点设置粉尘危害和防护的明确标识,劳动者应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使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对劳动者及时进行健康体检。整改完成后,应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

附录A(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说明编辑本段回目录

A.1 本部分的目的在于评价工作场所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卫生状况,区分该作业对接触者危害程度的大小,实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时应与生产性粉尘控制和作业分级管理办法配套使用。

A.2 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应综合生产性粉尘的健康危害、劳动者接触浓度和劳动强度等因素进行,对粉尘接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作业,还应注意短时间接触水平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2倍。

A.3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监测采样点和采样对象的选择按GBZ 159执行。测定生产性粉尘

浓度时,对于GBZ 2.1中规定有呼吸性粉尘容许浓度的粉尘,应测定呼吸性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并以此计算生产性粉尘的接触比值。粉尘浓度的测定根据粉尘类别分别按GB Z/T 192.1、GBZ/T 192.2和GBZ/T 192.5执行。当生产性粉尘浓度接近该粉尘的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增加测定频次。

A.4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按GBZ/T 192.4执行;

A.5 体力劳动强度级别判定按GBZ 2.2和GBZ/T 189.10执行。

A.6 石棉与石棉纤维、木尘等GBZ 2.1标识为人类致癌物(G1)的粉尘,W M取值列入游

离二氧化硅>80%一类。

A.7 接触比值B按式(2)计算:

式(2)中:

B-生产性粉尘的接触比值;

C TWA——工作场所空气中生产性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实测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

(mg/m3);多次检测得到的C TWA不一致时,以最大值计算接触比值;

PC-TWA-工作场所空气中该种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3)。

A.8 工作场所存在两种以上粉尘时,参照GBZ 2.1标准中附录A.12进行粉尘浓度

计算,游离二氧化硅权重数取各种粉尘中最大者。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管理制度 1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GBZ/T 229)制定本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包括:生产性粉尘;化学物;高温;噪声, 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分级及其管理原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Z/T229.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229.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 GBZ/T229.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 GBZ/T229.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粉尘in dustrial dust 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按粉尘的性质分为:无机粉尘(ino rga nic dust .含矿物性粉尘、金属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无机粉尘);有机粉尘 (orga nic dust ,含动物性粉尘、植物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有机粉尘);混合性粉尘(mixed dust,混合存在的各类粉尘)。 3.2 有毒作业exposure to in dustrial toxica nt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各种化学性有害因素的作业。 3.3热应激反应heat strain 由热应激引起的全身性生理反应。 3.4 生产性噪声in dustrial n oise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5 职业接触比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ratio 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职业接触限值的比值。

4分级

4.1生产性粉尘分级原则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表 B= C TWA—1 其中:C P C-TWA 式中:B——超标倍数 C TWA~一8h工作日接触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单位为毫克煤立方米 (mg/m) C PC-TWA――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4.2化学物分 级原则 421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系数D见下表。 注: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查《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O-2O10 4.2.2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系数L

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模板

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油漆生产车间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 一、用人单位性质、规模、地点 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油漆生产车间隶属于方圆集团,注册地址位于方圆工业园海兴路21号,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现有职工10人,其中直接接触化学品毒物员工8人。该项目2005年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5年4月30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15】060108号,许可生产范围:聚氨酯漆、乳胶漆等,有效期至2018年4月29日。2014年11月通过了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复审。现有生产规模为:每年生产涂料800吨,产品主要用于方圆集团有限公司内部使用。 二、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环境 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油漆生产车间位于方圆工业园海兴路21号。西部为泰特箱包厂,东部为泰诺制衣厂,北部为丰生冷藏厂和盈通毛衫厂南部为私人毛衫厂,车间北、南、东三面毗邻园区道路西面为城市排水设施。依据《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辨识,本单位安全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要求的“八大场所、区域”。该生产项目实行了功能分区,包括联合厂房(由西至东包括油性涂料生产区、固体物料储存区、水性乳胶漆生产区、空房)、埋地二甲苯罐区、综合办公楼。涂料生产区域四周以墙和建筑物与办公区分开,界区内人流物流较小,南部朝向道路设内外两层大门。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1、主要原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名称、数量 本单位主要原材料有:二甲苯、聚氨酯树脂、改性醇酸树脂、醋酸丁酯、中黄、桔黄防锈颜料、中铬黄、桔铬黄粉、聚氨酯漆、醇酸系列油漆、斯太尔白、内外墙乳胶漆及各种助剂等。其中二甲苯年使用量约100吨,醋酸丁酯年使用量约20吨,各种油漆年产量大约800吨。 2、生产工艺及流程: 按配方将各种液体、固体原料经配料、溶解、分散、研磨、过滤,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整个生产工艺过程均在常温、常压下进行。(1)、配料、溶解 按配料单要求准确计量出二甲苯、树脂、助剂及各种粉料的重量,搅拌、溶解。 (2)分散 按投料顺序将助剂、颜料等,分多次投放到高速分散机内,高速分散机经高速分散溶解后转研磨工序。 (3)研磨 研磨工序是用氧化锆珠在涂料中运转至6小时左右以达到产品所需要的细度、粘度。 (4)调漆调色 在调漆罐内微调出所需规格、颜色的色漆。 (5)过滤、检验、包装 将研磨好的漆浆转入过滤机或滤网过滤,滤去漆浆中杂质以提高漆浆

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2016)

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职业卫生监测是以保护职业人群健康为目的卫生检测,其实施职业卫生标准是控制职业危害,防止过度接触,保证和促进职业人群健康的重要“前期预防”措施,本文结合《5GBZ1-2002职业卫生标准》和《5GBZ2-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颁布,回顾国际职业接触限值的历史及我国职业卫生标准的发展历程,思考《标法衔接》的某些改革的动向,就检测方面,特别是尘、毒的监测。 国际职业接触限值的历史: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职业人群健康为目的的卫生标准,如职 业性有害因素,则规定其职业接触限值。在1883年,德国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一氧化碳的职业接触限值,1916年,南非提出了第一个关于矽尘的职业接触限值,进入20世纪30年代,德国、前苏联、美国更成为职业卫生标准的“领衔国家”,其中备受关注并广泛认同的是美国工业卫生学会每年颁布的职业接触限值[1]。在美国等先进国家已实施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 数十年,并建立与之配套的检测策略和检测方法。 中国职业卫生标准的发展:我国职业卫生标准化工作始于建国初期,1956年,国家建设委员会、卫生部颁布了《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附录了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53项,1963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编,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了92项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1979年由卫生部、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计划 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和劳动总局联合颁布了新的版本,这就是沿用至今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含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120项最高容许浓度,其中有毒物质111项,粉尘9 项[1]。1992年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劳动卫生分委会,于1992年第三届第一次劳动卫生标准审议会提示:我国在“八五”期间研制的劳动卫生标准要提出最高和/或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两个建议值,2002年6月正式推出《5GBZ1-2002职业卫生标准》和《5GBZ2-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其中提出了(TWA)测定,2003年5月出版了由中国预防医学院徐伯洪主编的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检测方法》为日常监测工作提供规范性准则。 1、毒物的监测 在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监测中,毒物的测定占有很大的比重。 在空气检测中,空气样品的采集是首要和十分必要的,它决定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精密度(重复性)依赖于采样和测定两方面,而在实际监测中,相对样品的采集来说,测定过程的质量保证已得到足够的重视,已有完整的质量保证措施, 而且比较容易得到实施,能够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而空气样品的采集过程受影响的因素较

GBZT 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 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1部分,是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粉尘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职工总医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卫红、李涛、张敏、史廷明、祁成、邢景才、杜燮祎、徐伯洪、周志俊、刘跃伟、王海椒。 1 范围编辑本段回目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生产性粉尘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及其管理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管理。 本部分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编辑本段回目录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 法正式版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 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法,20xx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约1.2万字,共有7章、97条,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法律虽然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但它不是万能钥匙和百科全书,不可能也不应当解决所有问题。目前涉及安全生产方面

的问题很多,安全生产法不可能全部加以规范,它主要对安全生产中最重要、最突出、最紧迫并且具备立法条件的重大法律问题做出了法律规定,主要包括: (1)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原则;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系; (4)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 (5)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社会组织(如安全咨询、评估、检验、监测等中介机构)的安全责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 治措施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措施。 一、职业危害种类 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职业危害主要包括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土石方开挖与装卸、易飞扬 材料搬运、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石材加工、建筑物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尘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挖孔桩和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 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有毒气体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 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长期接触则会导致慢性中毒。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 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圆盘锯、

风镐、空压机、电锤、电钻、砼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 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7.焊接弧光伤害。电弧焊的弧光含有能量很强的紫外线,照射眼睛后,会发生 “急性电光性眼炎”,使眼睛受到伤害。身体皮肤如长期接受电弧焊照射 的话也会出现皮肤发红、退皮等情况,重者会发生红肿、起小水泡退皮等 “电光性(也叫日光性)皮炎”的症状。 一、防护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有关人员和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危 害防治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 组织机构图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 病危害的认识,了解职业病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4.项目部应结合日常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 5.劳务公司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 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二)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DB37T-2973—201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ICS13.100 C 6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973—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 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Implementary provisions for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 risk and its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n employer 2017-06-23发布2017-07-23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2) 5 工作程序和内容 (2) 6 文件管理 (6) 7 建设成果和效果 (6) 8 持续改进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说明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工程分析和职业卫生调查内容 (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常见化学毒物的危害指数(THI) (14) 附录D(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举例 (25) 附录E(资料性附录)风险告知卡示例 (2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瑞、张海东、张士怀、邵华、王红国、陈明、赵俊峰。

安全生产试题-第九章-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

第九章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 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B)正式实施。 A、2001年10月27日 B、2002年5月1日 C、2002年1月1日 2、职业病指(B)。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 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3、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统称(C)。 A、职业病危害 B、职业危害 C、职业危害因素 4、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C)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 病危害因素。 A、粉尘、物理、化学因素 B、粉尘、物理、放射 C、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 5、(B)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A、接触职业有害作业的工人 B、职业病病人 C、接触有毒、有害的劳动者 6、依据法律规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关是 (A) A、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B、县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C、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7、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C)。 A、同时设计,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B、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A)。 A、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B、警示标识 C、警示说明和警示语言 9、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B)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 A、必要时 B、定期 C、不定期 10、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A)如实告知劳动 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11、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有:(C)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 高温

1 拼音 GBZ/T 229.3-2010 gōng zu?chǎng suǒzhíyèbìng wēi hài zu?yèfēn jídì3bùfēn :gāo wēn [返回] 2 英文参考 GBZ/T 229.3-2010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3: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eat stress ICS 13.100 C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3: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eat stress)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 [返回] 3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3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高温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是在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4.4.3高温作业分级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BZ 2-2002中相应的内容作废。 本部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总局7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是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的依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目录》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指导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二、《目录》是在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基础上,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行业进行的分类。《目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期修订公布。 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三、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目录》作出调整补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1.5.1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和行为准则(新增)-(4886)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和行为准则 为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得到有效实施,公司倡导 “珍爱生命、我要安全”的核心安全理念,要求各层次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 为工友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为个人家庭幸福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规 章、制度、规定。要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 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 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保持消防器材清洁完好。 4、遵守生产中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操作规程、规定,不 准疲劳作业、不准酒后作业、禁止不懂操作规定盲目作业,不得将机 械设备借予无资格、未经公司准许的人员操作。操作机器设备中或正 在检查、检修、检测中不准接打手机、看信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盲目作业、不违反 劳动纪律。特别是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对人体有害、 对公司财物有损害等特殊环境场所作业时,必须执行审批程序,设立 监护人,保证作业安全,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服从管理,听从正确指挥;有权拒绝错误指挥。工作中不准 许抱有侥幸心理,不准为省时省力采取不符合规定的简易方法处置。 紧急情况简易处置,必须有专人看护并及时修正,避免发生意外事

故。 7、支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上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的督导 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 建议并及时改正。不准许抱有抵触心理,更不允许采取打击、报复安 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8、及时提醒同事注意安全,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 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 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9、自觉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自觉执 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 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 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 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11、必须站在“人本”的高度去审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以 人为本”作为公司首要的核心价值观。在安全工作方面,把职工的生 命健康作为我公司最大的财富,把安全作为我公司最大的效益来看待。 12、必须从满足职工的安全需求出发抓安全。把不断改善职工的 工作环境和条件作为公司的重要使命。 13、必须以开放的观念推进安全工作。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 进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消化吸收,为我所用。 14、必须以创新的思维不断为安全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用新的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东省地方标准DB37/T2973xx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原则25 工作程序和内容26 文件管理67 建设成果和效果68 持续改进7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说明 .8附录 B(资料性附录)工程分析和职业卫生调查内容12附录 C(资料性附录)常见化学毒物的危害指数(THI) .14附录 D(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举例25附录 E(资料性附录)风险告知卡示例 28DB37/T2973xx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瑞.张海东.张士怀.邵华.王红国.陈明.赵俊峰。DB37/T2973xx0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建设成果和效果以及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指南编制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2 工作场所

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128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GBZ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9.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GBZ23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 DB37/T288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3 术语和定义 GBZ/T224.GBZ/T229.DB37/T288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检测结果和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简称:接害)作业进行的分级。 3.2 职业病危害风险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 riskDB37/T2973xx2c)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根据作业岗位工人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权重系数.接害人数.防护措施及职业病和职业健康损伤的发生结果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级别。d)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标题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文 件 编 号: 版 本 号: 生 效 日 期: 页 码 编 号:
A 2018年1月1日
1/7
1.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司的 发展和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人员。
3.说明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负责。 3.4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业卫 生职责。
4.内容要求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是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依据,每季度需要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对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重大安全事宜进行审议决策。 2、负责对年度安全管理计划进行研究,明确安全管理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及相关的主题活动。 3、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定期组织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分析阶段安全生产形势,针 对安全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督促下属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4、审议修订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组织、人员、物资三落实,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或专题演练。 5、组织开展季度安全综合大检查工作,及时组织安全管理交流和推广。 6、及时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安全主题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安全氛 围。 7、企业出现重大安全方面相关事宜,应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会议,研究方案,确定策 略,并确保方案迅速、高效、顺利实施。 8、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决议以及相关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 9、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10、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管理,负责全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设施及设备的 建设、购置及审批工作。 职业卫生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负责制定、修订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各项活动的开

2016年度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要求,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 项目部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有毒、有害气体等。 2、职业病,指施工作业人员在紫外线照射、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因素产生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如、中暑、中毒等危害。 二、施工现场涉及到职业危害 1.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 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 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 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4.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 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页脚内容1

项目部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1、职业危害因素产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个人防护,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和责任制。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质量、安全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经理对本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的费用在施工安全措施费中列支。 4、项目工程施工,必须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场所,项目部需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设施、药品,应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及应急预案。 5、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6、对施工现场易有毒、有害气体类等有害因素,加强监测管理,配备齐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需加强对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防止有害物质进人体内。 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7、高温季节合理安排生产,避免高温作业施工,并配备相应的防暑用品以防中暑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发生。如发现工人有中暑迹象,禁止安排其作业。 8、采购设备和材料,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9、各部门对施工现场采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止职业病的要求,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页脚内容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 噪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发布四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李涛、孙伟、何丽华、张敏、周世义、杜燮祎。 1 范围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GBZ/T 22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原则、分级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噪声industrial noise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2 稳态噪声steady noise A计权声级波动<3dB的噪声。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和行为准则(新增)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和行为准则为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得到有效实施,公司倡导“珍爱生命、我要安全”的核心安全理念,要求各层次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工友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为个人家庭幸福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规章、制度、规定。要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保持消防器材清洁完好。 4、遵守生产中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操作规程、规定,不准疲劳作业、不准酒后作业、禁止不懂操作规定盲目作业,不得将机械设备借予无资格、未经公司准许的人员操作。操作机器设备中或正在检查、检修、检测中不准接打手机、看信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盲目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特别是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对人体有害、对公司财物有损害等特殊环境场所作业时,必须执行审批程序,设立监护人,保证作业安全,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服从管理,听从正确指挥;有权拒绝错误指挥。工作中不准许抱有侥幸心理,不准为省时省力采取不符合规定的简易方法处置。紧急情况简易处置,必须有专人看护并及时修正,避免发生意外事

故。 7、支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上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的督导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不准许抱有抵触心理,更不允许采取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8、及时提醒同事注意安全,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9、自觉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自觉执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11、必须站在“人本”的高度去审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以人为本”作为公司首要的核心价值观。在安全工作方面,把职工的生命健康作为我公司最大的财富,把安全作为我公司最大的效益来看待。 12、必须从满足职工的安全需求出发抓安全。把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作为公司的重要使命。 13、必须以开放的观念推进安全工作。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消化吸收,为我所用。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doc

烟台世缘橡胶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报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 1.1分级管控目的 (1) 1.2分级管控依据 (1) 1.3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 (2) 1.4分级管控程序 (2) 2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4) 2.1作业岗位单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4) 2.1.1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4) 2.1.2 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 (6) 2.1.3 接触噪声作业分级 (9) 2.1.4 接触高温作业分级 (9) 2.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 (10) 2.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 (12) 2.4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 (12) 2.5公司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R)判定 (13) 3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5) 3.1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5) 3.1.1 粉尘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5) 3.1.2 有毒化学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5) 3.1.3 噪声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6) 3.1.4 高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7) 3.2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8) 3.2.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原则 (18) 3.2.2 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8) 3.2.3作业岗位职业病风险清单 (20)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1 分级管控目的 在委托烟台海汇检测中心对我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对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2 分级管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3〕76号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3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三部分:高温》GBZ/T 229.3-2010 1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新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新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新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与本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职业病的主要种类、危害工种及预防措施: 一、粉尘 施工现场粉尘主要是含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水泥尘(硅酸盐)

石棉尘、木屑尘、电焊烟尘、金属粉尘引起的粉尘;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砼搅拌司机、水泥上料工、材料试验工、平刨机工、金属除锈工、石工、风钻工、电(气)焊等工种;预防措施有(1)、水泥除尘措施:在搅拌机拌筒出料口字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在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罩,将加料时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吸走送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集池。(2)、木屑除尘措施: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可达到各作业点的粉尘浓度降至2mg/m3。(3)金属除尘措施:用抽风机或通风机将粉尘抽至室外,净化处理后向空气排放。 二、生产性毒物 施工现场生产性毒物主要是铅、锰、苯、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等;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通风工、油漆工、喷漆工、电焊工、气焊工、电镀工等工种;预防措施有(1)防铅毒措施:允许浓度,铅烟0.03mg/m3,铅尘0.05mg/m3,超标者采取措施。采用抽风机或用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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