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归类方法
干部档案目录分类细则表一(暂行)
类序细化分类归档材料内容审核要点材料排序
一:履历材料履历
1.干部履历表(书)及属于履历性质的材料;
2.简历表及属于简历性质的各种登记表;例:干部、职工、教师、军人等各类人员登
记表等;
3.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入
此类;
必须有1988年、1999年中组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
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须
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按时间先后
二:自传材料及报告材料自传 4. 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以自传为主的履历、简历表等);
按时间先后报告材料5.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
三: 鉴定、考察、考核及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鉴定材料
1.本人历次所写属于鉴定性质的材料;
2.干部、职工、党员、团员、军人等各类人员工作、劳动、下乡鉴定表;
3.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材料;
按时间先后考察考核
材料
4.作为干部调动、挂职等各类鉴定材料及其综合材料(干部提拔考察材料归九类);
5.已提拔使用的后备干部登记表,优秀中青年干部登记表,其中优秀和不合格都要有
单份材料;
6.年度考核登记表,届中(末、满、聘期)等定期考核材料;民主评议干部材料,经
济管理干部年度成绩表;
7.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工作中的表现材料;例抗震救灾、援藏援疆
及挂职锻炼考核材料);“文革”和一九八九年动乱期间考核材料;
8.高等学校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
1997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收集齐全,或在档案中有相应
记载。
审计材料
9.离任审计材料(离任审计有关情况登记表、报告)
10.个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登记表);
经过经济审计的干部须有相应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材料。
要求以上材料必须是加盖印章后的,方可放入;类似出国人员鉴定表、学生会鉴定表、学生干部登记表、重点培训对象登记表等比照此执行。
四:学历(位)及
专业技术职称材料;
(分4小类)(一)学历
学位材料
1.报考初、中、高等院校学生(员)登记表、志愿书,专家推荐材料、学生报名申请
书,保(选)送学员材料;
2.初、中、高等学校学生(籍)登记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学位
审批表、国外学历(位)认证书。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3.学生登记表由第一类调整到此类;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由三
类统一调到此类;
4.中、高等院校考生政治审查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由组织上形成的学历学位
认定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单(表) ,经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论文评审表;
1.1977年以前入学: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
2.1977年以后入学:
(1)大学本、专科学历(位):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
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
(2)硕(博)士研究生学历(位):须有报考攻读硕(博)士
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研
究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须有
专家推荐表。
(3)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
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
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4)党校学历:须有学员成绩表、毕业论文评审情况表、学员
毕业登记(鉴定)表或党校学历证明。
(5)国(境)外学历(位):须有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
学位证书,2000年以后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按时间先后
干部档案目录分类细则表二(暂行)
类序细化分类归档材料内容材料排序
六、党团材
料党团
1.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
2.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党员重新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
定、组织审批意见及依据材料;
3.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85、90年),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依据材料
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
中共党员须有《入党志愿书》,1985年、199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登
记表》,停止党籍后经批准恢复党籍的,须有审批材料。按内容主次民主党派4.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须有相应的入党材料。
(二)职务
(称)材料
5.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等;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复查验收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考
绩材料;
7.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教师资格过渡登记表、审
批表;
评(聘)、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有相应的申报表、
审批表等材料;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
的,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登记)表、证书复印件。
(三)学术
水平的材料
8.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及干部本人所写的技
术自传等;
9.由组织上调查形成的纯属技术专长、业务能力和贡献等内容的各种专业人员登记表、
审查表;
(四)培训
材料
10.为期1个月以上的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材料: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
表、结业登记表、鉴定表,培训情况考察登记表,培训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
训材料。
五、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批复结论
1.审查干部历史情况的上级批复、审查结论、调查报告,本人对结论的意见及其它依
据性材料;
2.更改或认定干部的姓名、出生日期(年龄)、民族、籍贯、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
时间等材料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本人申请等所依据的证明材料(档案审核工作中形
成的“三龄一历”认定材料归此类)(注:过去更改或认定姓名的材料归第一类,现调整到
第五类);
更改出生日期的,须有上级批复、相关调查及证明材料等。
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须有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按内容主次调查证明、
检举交待
3.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依据材料;
4.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有组织意见的政审表、调查表,机要岗位人员审查登
记表;
其它5.入伍时间批注或证明,下乡知识青年工龄审批表;
七、奖励材料奖励
1.正式命名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审批表,如劳动模范、战斗英雄、三八红旗手、特级
教师等;
2.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审批表,奖励呈报表;从事各系统专业三十年人员登记表,
审批表,获人民奖学金审批表;
3.立功受勋,通报嘉奖材料,创造发明奖励材料,各种业务技术奖励材料;享受政府
特殊津贴材料作为奖励材料归此类;
任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以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须有相应的奖
励材料。按时间先后事迹4.组织授予各种荣誉、奖励等的事迹材料;
八、处分材料决定结论1.干部违犯党纪、政纪、国法所受的党内外处分决定,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
人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
2.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刑事判决书、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
任副处级以上职务后受过处分的,须有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
定)材料;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处分后,还须有解除处分
的决定材料。
按内容主次检举检查
其它
九、任免、工资、离退出国审批等材料1.工资材
料
1.转正定级审批表,正常晋升、调整工资标准审批表,职务(级别)工资审批表、滚动
工资审批表;
2.干部升级报告表;
3.奖励呈报审批表(带有先进事迹内容并晋升一级工资);
4。享受待遇审批表;
1993年后的工资材料齐全(或在《工资变动登记表》中有相应记载)。
按时间先后2.任免材
料;
1.招工、招录及聘用干部材料。聘用审批表,聘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 招工、以工
代干转正审批表,民办教师转正审批表;临时(固定)工调配证;《公务员登记表》和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统一规定归在第九类。公务员级
别(职级)确定表;
2.干部任免、调动、材料。干部任免呈报(审批)表,选拔干部审批呈报表(有任免内
容),确定(非领导)职务审批表; 军人干部登记表; “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
材料或表现归第九类”;
3.授衔、军人入伍、复转、安置材料。入伍审批表,应征公民兵役登记表,复员军人
登记表,军转干部审批表,军衔(警衔)审批表,法官(检察官)等级表;
4.退(离)休退职材料。解聘、辞职、辞退、罢免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停薪留职
申请及批复材料;
1991年以来提拔任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前考察(或表现
材料);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须有形成材料的单位(或考察人)
和时间。
1997年前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免呈报表》或《干部任
免审批表》;1997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应按规定逐项填写,
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加盖组织印章。
2008年3月以后从其他单位调任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非中
管职务的,须有《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
3.出国
(境)材料
5.因公(私)出国(境)人员审批(备案)表;
4.参加会
议的代表
登记表等
其它材料
6.党代会、人代会、妇代会、团代会等代表登记表;
8.(政协)非党领导干部、委员登记表;青联委员登记表、社科联委员登记表;
9.市地以上协会会员、理事登记表;
十、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健康材料;
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的材料:包括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
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
按时间先后治丧材料;
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讣告、生平、悼词、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遗书
等;
档案工作
材料;
干部档案报送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材料, 干部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也归入此类;
个人总结报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通知书或报到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其它
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现申诉处理决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