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复习资料

逻辑学复习资料
逻辑学复习资料

1、逻辑学属于思维科学。逻辑学把思维的形式结构作为特殊研究对象。

思维的形式结构,是思维内容的存在、联系方式,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构成。

(思维形式结构不表达具体的思维内容,没有真假,但用具体词项或命题,代入思维形式结构中的逻辑变项,这种思维形式结构就被赋予了具体内容,就有了真假。) 2、概念

内涵——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 外延——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类 集合概念——反映集合体的概念 非集合概念——反映类的概念 3、概念的关系(欧拉图)

⑴、全同关系

如果S 和P 的外延完全重合,即所有的S 都是P 并且所有的P 都是S ,那么,S 与P 之间的关系就是全同关系。

⑵、种属关系

如果S 的合部外延同P 的部分外延相相重合,即所有的S 都是P 并且有P 不是S ,那么S 与P 之间的关系就是真包含于关系。

⑶、属种关系

如果S 的部分外延同P 的全部外延重合,即所有的P 都是S 并且有S 不是P ,那么S 与P 之间的关系就是真包含关系。

⑷、交叉关系

如果S 和P 的外延仅有一部分重合,即有的S 是P ,有的S 不是P ,并且有的P 不是S ,那么,S 与P 之间的关系就是交叉关系。

⑸、不相容关系

如果S 和P 的外延没有任何部分重合,即所有的S 都不是P ,那么,S 与P 之间的关系就是不相容关系。

﹡根据某种语境,不相容有一个确定的属概念,称为论域。根据论域,概念的不相容,分为矛盾和对立两种关系。 ①、矛盾关系:S 和P 不相容,且二者外延之和等于其论域M ,如图1。

②、对立关系:S 和P 不相容,且二者外延之和小于其邻近属概念M 的外延,如图2。 M M P

S

S P

P S S

P

S P

4、定义揭示概念的内涵,即本质属性。

定义的规则:

第一,定义项的概念认知度高于被定义项。违反的称为:晦涩定义

第二,被定义项要恰当归类。

第三,定义项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全同关系。违反的称为: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

第四,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违反的成为:循环定义

第五,定义一般是肯定性陈述,但并非不能使用否定性陈述。如,亚健康就是非病非健康状态。

5、划分三要素:母项、子项、划分标准

划分规则:

第一,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

第二,一次划分必须依据同一标准。

第三,子项的外延必须为不相容关系。

第四,各子项必须是同一层次的概念。

6、限制是通过增加内涵,缩小外延,从属概念得到其种概念的逻辑方法。(限制必须在有属种关系的概念之间进行,单独概念不能限制。)

概括是通过减少内涵,扩大外延,从种概念得到其属概念的逻辑方法。(概括必须在有种属关系的概念之间进行)

7、复合命题(表达判断的语句,称为命题。命题的基本特征是有真假。)

(1)联言命题:p∧q(合取),并且;虽然……但是;既……又;不仅……而且;不仅……也(2)相容选言命题:p∨q(析取),或者……或者……

(3)不相容选言命题:p∨q(不相容析取),要么……要么……

(4)充分条件假言命题:p→q(蕴涵),如果……就;只要……就;一旦……就;若……则(5)必要条件假言命题:p←q(逆蕴涵),只有……才;除非……才;不……就不

(6)充要条件假言命题:p?q(等值于),当且仅当……才;如果……那么;并且只有……才

8、负复合命题的等值命题

﹁(p∧q)? (﹁p∨﹁q)

﹁(p∨q)? (﹁p∧﹁q)

﹁(p∨q)? ((p∧q)∨(﹁p∧﹁q))

﹁(p→q)? (p∧﹁q)

﹁(p←q)? (﹁p∧ q)

﹁(p ? q)?((p∧﹁q)∨(﹁p∧q))

﹁ ﹁ p? p

9、命题推理的方法 (一)真值表法P55

重言式:命题变项的任意一组赋值都是真(推理有效) 矛盾式:在任意赋值下都假 可真式:至少一组赋值是真的 (二) 范式方法P57

第一,先将真值形式中的“?”和“→”完全消去。

用(p ∧q )∨(﹁ p ∧﹁ q)置换p ?q ,用﹁ p ∨q 置换p →q 第二,将“﹁”逐步内移至命题变项之前,消去双重否定号。 用﹁p ∧﹁q 置换﹁(p ∨q) ,用﹁p ∨﹁q 置换﹁(p ∧q ),用p 置换﹁﹁p

第三,在上述步骤的基础上,运用合区分配律并加以化简就得原真值形式的析取范式;运用析取分配律并加以化简就得原真值形式的合取范式。

分配律:① (p ∧(q ∨r))? ((p ∧q)∨(p ∧r)) ② (p ∨(p ∧r))? ((p ∨q)∧(p ∨r)) 10、直言命题

如:所有 哺乳动物 是 脊椎动物。 (量项) 主项 (联项) 谓项 主项——断定的对象(逻辑变项) 谓项——断定的性质(逻辑变项)

联项——表示所做的断定,即肯定或否定(逻辑常项) 量项——全称或者特称(逻辑常项)

A

E

I 下反对关系 O 主项S 个谓项P 外延间的关系:

从属关系

11、命题变形直接推理(P86)

(一)换质法——肯定改为否定,否定改为肯定

要求:(1)结论和前提不同质;(2)结论不改变前提的量;(3)结论谓项和前提谓项是矛盾关系。结构形式为:①SAP→SEP一②SEP→SAP一③SIP→SOP一④SOP→SIP一

(二)换位法——主项变谓项,谓项变主项

要求:(1)改变前提主、谓项的位置;(2)保持前提的质不变;(3)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到结论中也不得周延。结构形式为:①SAP→PIS ②SEP→PES ③SIP→PIS (注意:“SOP”不能换位)

(三)换质换位法

对前提既换质又换位,从而得出结论的直接推理;它是换质法和换位法的综合运用,可以交替连续进行。①、先换质再换位②、先换位再换质

直言命题连续变形推理的有效:

SAP→SE P一→P一ES→P一AS一→S一I P一→S一OP SAP→PIS→POS一

SEP→SA P一→P一IS→P一OS一

SEP→PES→PAS一→S一IP→S一O P一SIP→SO P一

SIP→PIS→POS一

SOP→SI P一→P一IS→P一OS一SOP不能进行换位

12、直言三段论的规则

在前提仲出现两次的是中项M

结项主项——小项S——小前提

结论谓项——大项P——大前提

》》基本规则:

第一,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

第二,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第三,两个否定前提不能得结论

第四,两个前提中有一个否定的,结论必然是否定的第五,如果结论是否定的,前提之一必是否定的》》导出规则:

第六,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第七,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的,结论也是特称的

13、谓词逻辑——自然语言的谓词表达式(P115)大写字母F、G、H……表示谓词常项或者谓词变项

小写字母a、b、c、d……表示个体常项

小写字母w、y、z、u……表示个体变项

●?表示全称量词,?表示存在量词

●?xFx表示“任一x都具有性质F”

●?xFx表示“存在x具有性质F”

●?x?yGxy表示“任一x和任一y具有关系G”

●?x?yGxy表示“对任一x和任一y具有关系G”

●?x?yGxy表示“存在一x,对任一y,x和y有关系G”

●?x?yGxy表示“存在x并且存在y,x和y有关系G”

14、逻辑的基本规律(P140)

(一)同一律

要求和逻辑错误:

1、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违反称为:混淆或偷换概念

2、保持论题自身的同一。违反称为:转移或偷换论题

3、保持语境自身的同一。违反称为:混淆或偷换语境

(二)矛盾律

要求和逻辑错误:不能同时肯定两个矛盾或者反对命题,必须否定其中一个。违反称为:自相矛盾

(三)排中律:

要求和逻辑错误:不能同时否定两个矛盾命题,必须肯定其中一个。违反称为:矛盾两不可

15、模态命题的符号化

□:表示“必然”模态词;◇:表示“可能”模态词

(1)必然肯定命题:它是反映事物情况必然存在的命题。必然p,记为□P。

(2)必然否定命题:它是反映事物情况必然不存在的命题。必然非P,记为□?P。

(3)可能肯定命题:它是反映事物可能存在的命题。可能P,记为◇P。

(4)可能否定命题:它是反映事物情况可能不存在的命题。可能非P,记为◇?P。

反对

□□?p

◇P 下反对◇?P

16、道义命题推理(P177)

(1)必须肯定命题。其命题形式是:必须p。记为:Op。

(2)必须否定命题。其命题形式是:必须非p。记为:O?p。

(3)允许肯定命题。其命题形式是:允许p。记为:Pp。

(4)允许否定命题。其命题形式是:允许非p。记为:P?p。

(5)禁止肯定命题。其命题形式是:禁止p。记为:Fp。

(6)禁止否定命题。其命题形式是:禁止非p。记为:F?p。

?在上述六种道义命题形式中,禁止命题与必须命题、禁止命题与允许命题之间存在着如下的等价关系:Fp?O?P F?p?Op Fp??Pp F?p??P?p

因此,六种基本道义命题可以归结为四种基本道义命题,即Op、O?p、Pp、P?p。

具有相同素材的四种基本道义命题Op、O?p、Pp、P?p之间在真假方面存在着必然的制约关系,即真假对当关系。这种关系可用一个正方图形来表示,该图形叫道义方阵。

?

反对

O?p

Pp 下反对P?p

?依据上述对当关系中的矛盾关系,我们可以得到下列直观上成立的基本道义命题推理:

?(1)Op??P?p

?(2)O?p??Pp

?(3)Pp??O?p

?(4)P?p??Op

?根据道义方阵中的反对关系,可以进行下列推理:

?(5)Op→?O?p

?(6)O?p→Op

?根据道义方阵中的下反对关系,可以进行下列推理:

?(7)?Pp→P?p

?(8)?P?p→Pp

?根据道义方阵中的从属关系,可以进行下列推理:

?(9)Op→Pp

?(10)O?p→P?p

?(11)?Pp→?Op

. .. . ..

?(12)?P?p→?O?p

17、归纳与演绎的关系:

区别:(1)思维进程的方向不同。(2)对前提真实性的要求不同。

(3)结论断定的知识范围不同。(4)前提和结论间的联系程度不同。

联系:(1)演绎离不开归纳。(2)归纳离不开演绎。

18、因果五因法:

(一)求同法也叫契合法,它是指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若干场合中,如果只有一个情况是这些场合共同具有的,那么这个惟一的共同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或结果)。【异中求同】

图式表示:

场合先行(或后行)情况被研究对象

(1) A,B,C a

(2) A,D,E a

(3) A,F,G a

………………

A是a的原因(或结果)

(二)求异法又叫差异法,它是指在被研究现象出现和不出现的两个场合中,如果只有一个情况不同,其他情况完全相同,而且这个惟一不同的情况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场合中存在,在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场合中布存在,那么这个唯一不同的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或结果)。【同中求异】图式表示:

场合先行(或后行)情况被研究对象

(1) A,B,C a

(2) -,B,C —

A是a的原因(或结果)

(三)求同求异并用法,也叫契合差异并用法。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若干场合(正事例组)中,如果只有一个共同的情况,而在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若干场合(负事例组)中,却没有这个情况,其他情况不尽相同,那么这个惟一共同的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或结果)。【两次求同,一次求异】

图式表示:

场合先行(或后行)情况被研究对象

(1) A,B,C,D a

(2) A,C,F,G a

(3) A,F,D,E a

………

(1) -,B,C,D -

(2) -,D,E,F -

(3) -,F,G,D -

………

A是a的原因(或结果)

(四)共变法是在被研究现象发生变化的各个场合中,发现只有一个情况是变化着的,其他情况保持不变,那么这个惟一变化着的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或结果)。

图式表示:

场合先行(或后行)情况被研究对象

(1) A1,B,C,D a1

. .. . ..

(2) A2,B,C,D a2

(3) A3,B,C,D a3

………

A是a的原因(或结果)

(五)剩余法是已知一复合情况是一复合现象的原因(或结果),并且还知道复合情况的某一部分是复合现象中的某一部分的原因(或结果),那么复合情况的剩余部分,就是复合现象的剩余部分的原因(或结果)。

图式表示:

复合情况(A B C D)是复合现象(abcd)的原因(或结果)

A是a的原因(或结果)

B是b的原因(或结果)

C是c的原因(或结果)

D是d的原因(或结果)

19、求概率的方法

(一)求初始概率的方法

●先验概率:P(A)=m/n

●频率概率:P(A)=m/n

●主观概率:P(A)=a/a+b

(二)概率演算

(1)基本规则:

①任何命题p的概率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1。

②如果一个命题是重言式,则它的概率等于1。

③如果一个命题是矛盾式,则它的概率等于0。

④如果两个命题的逻辑等值的,那么它们有相同的概率。

⑤不相容析取命题的概率等于析取支的概率之和。P(pVq)=P(p)+P(q)

(2)条件概率(P213)

(3)导出规则(P214)

20、证明

(一)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

直接证明,是从正面寻找事实论据或理论论据,直接导出论题真的论证方式。

间接证明,是由确定与原论题相关的其他论题假,从而间接导出原论题真的证明方式。

反正法,是由确定与原论题相矛盾的论题假,根据排中律,导出原论题真的间接证明方式。

选言法,是用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否定与原论题并列的其他可能,从而肯定原论题的间接证明方式。

(二)证明的规则

(1)关于论题的规则

①论题应明确

②论题应同一:证明过多、证明过少、顾左右而言他、答非所问和问非所答

(2)关于论据的规则

①论据应真实

②论据的真实性应是己知的

③论据的真实性应独立于论题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