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

背景

爆破器材是一种危险的工具,其废品的处理需要严格的规定和制度。如果废品

没有得到正确处理,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危险。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制定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是必要的。

目的

本文旨在介绍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并探讨其重要性、实施过程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的重要性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的实施对于防止爆炸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具有极为

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科学有效地保护环境和防治污染的具体措施。废品销毁制度建立后,能够使各个单位在处理废品时能够遵循统一标准,避免出现暴力拆解、随意处理等极为危险的行为。同时也可以保护环境,避免污染环境,维护公共利益。

实施过程

爆破器材废品在销毁前,需要进行准确确定其废品的种类和数量,在此基础上

选择合适的销毁方式。销毁流程按照《广告爆material品类管理办法》的规定把

爆破器材废品分为两类,分别是废弃炸药和爆破器材废品,这两类废品的销毁方式略有不同。

1.废弃炸药销毁

废弃炸药销毁需要由具有销毁资质的单位进行,该单位应该有专业设备和技术

人员,在合适的场所进行销毁,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在销毁前,应该完成有关手续的办理,包括并不仅限于销毁申请、环评报告、销毁验收等。

2.爆破器材废品销毁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可以委托专业的回收企业进行,也可以由生产企业自行处理,但无论委托谁进行销毁,都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在销毁前,还需要进行相关的监管工作,确保销毁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相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爆炸物品和相关器材的管理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根据国家的要求,各单位必须具有爆破器材的销毁资质,销毁资质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不被允许销毁爆破器材的废品。

总结

保证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的完善,实施过程的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遵

守和监管,都是为了避免废品在销毁后对公众和环境造成危害。在本系统的支持下,我们可以避免由于不正确处理废品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从而保障广大市民的安全和公共利益。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3篇)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 一民爆器材领取清退制度 1,、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 2、专职____员在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规定。 3、现场代班的班组长和安全员对当班实际消耗的爆炸物品严格清点,认真填写使用,清退登记,不得漏填、徇私。 4、____员下班时,将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入库,不得私自存放和转借他人。 5、仓库保管员对支出和清退入库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清点查对,在确认无误后再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二爆炸物品库区管路规定 (一)六严禁: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需要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2、严禁在库区吸烟,动用明火。 3、严禁把易燃物品带入库区。 4、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库区。 5、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6、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打猎。

(二)十不准 1、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2、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3、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4、未持证的雇佣人员不准发放。 5、____、____箱,箱子上无锁不准发放。 6、____未编号不准发放。 7、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8、超期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准发放。 9、洒后领取不准发放。 10、违反规定的不准发放。 三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 1、____、____都是容易发生爆炸的危险物品,要求在储存运输和使用时,小心谨慎,妥善保存,不准混拿混放,不准同其他铁器碰撞、摩擦。 2、____、____库房内,设有垫木,存放时要离开墙壁10到20厘米,箱与箱之间应留有间隙。以便空气流通。 3、存____、____,商标朝外,堆垛整齐,按购买的先后次序分别存放,以便核对和查看。 4、发放火工品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并按审批手续和各种规格进行发放,严禁____、____一起发放或领用。

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

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 一、如发现变质或损坏不能再使用的火工产品,仓库保管员应向主管部门的领导汇报,并书面报送申请报废报告。 二、主管部门需要报废的爆破器材须经安监部门共同检查和审议后呈报局领导批准。 三、仓库保管员根据局领导批准报废的爆破器材明细表办理移交手续后,将报废产品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报废产品的数量移交应经主管部门,局安监部门和公安部门派员参加清点,并在清单上签字存档。 五、报废爆破器材的销毁,必须到安全场地进行,并有二人以上监督进行,同时办理有关销毁记录存档。

火工产品的储存、保管制度 一、火工产品仓库必须持有公安部门发给的《爆破物品储存许可证》。 二、火工产品出入仓库都必须经保管员办理验收入库或发料凭证有关手续方可出入仓库。 三、库房内储存的火工产品不得超过规定容量,亦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需要进入必须持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库区内不得从事其他无关活动。 五、如发现火工产品被盗,要立即报告领导和公安部门以便及时破案。 六、变质或过期失效的产品应向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报废后要造册登记并办理移交公安部门销毁。 七、经常查对,保持帐卡物相符,库房内外保持清洁卫生。

爆破器材管理、惩处和奖励制度 一、管理爆破器材的保管员应严格执行验收、保管、发放制度,坚持日清月结,帐、卡、物要对口,不得发生差错。 二、清退的产品要办理清退手续并及时入帐,不搞帐外物资。 三、保管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防止火工产品变质损坏,积极做好“三防”。 四、严禁任何人私藏偷拿爆破器材,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追查其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五、对在管理爆破器材工作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主管部门负责呈报矿领导批准后给予表扬和奖励。

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 第一节销毁审批 第一条民用爆破器材的销毁要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条销毁前要编写申请销毁表,内容为被销毁爆炸物品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方法、场地和时间; 第三条申请表由公司人秘保卫科负责编制,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总经理审查批准,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备案。 第二节销毁范围 第一条仓库内变质和过期的民用爆破器材; 第二条爆破作业单位退货和公安机关查处收回的违规民用爆破器材,退货和收回的爆破器材原则上当天收回,当天销毁,一律不准进入公司产品库。 第三条销毁程序和方法 第一条人秘保卫科应建立完整的危险品销毁记录,每次均应清点民爆器材的数量、账物应一致,并与销毁的主要操作人员共同签字; 第二条销毁时应设置专门的销毁场地,在销毁场地四周应设置警戒区; 第三条销毁工作不应单人进行,必须具有专业知识的操作人员持 第 2 页共 2 页

证上岗并具体负责实施; 第四条销毁电雷管和导爆管时,销毁人员要远离起爆场所;采用电雷管起爆的爆炸场地,不应设在有射频电源、高压电网和其它有电磁波干扰源的地方; 第五条采用炸毁法时,引爆一次最大药量不应超过2Kg;采用烧毁时,一次最大销毁量不应超过200Kg;炸毁法采用的炸毁地点周围应有屏障; 第六条采用溶解法销毁民用爆破器材耐,应使民用爆破器材全部溶解,最后还应捞出其中的不溶解物另行处理; 第七条采用化学分解法销毁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使民用爆破器材达到完全分解,其溶液应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再排入下水道; 第八条待销毁的民用爆破器材严禁在阳光下暴晒。严禁将销毁不彻底的民用爆破器材随地散失和任意处理; 第九条严禁在夜间、暴风、雷雨、大雪、大雾和风向不定等恶劣的天气进行销毁作业; 第十条销毁工作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清理,不准留有未爆、未燃尽的爆炸物品,现场不准留有未熄的明火; 第十一条现场人员参与销毁的主要操作人员在销毁记录上签字后撤离。 第 2 页共 2 页

爆破器材的销毁办法和

爆破器材的销毁办法和-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爆破器材的销毁办法和防范措施 登电集团新玉煤矿 二O一一年 爆破器材的销毁办法

爆破器材经检验确认为不合格、不能使用时,必须销毁。销毁具体规定如下: (1)销毁爆破器材前必须填写详细的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和时间,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待批准下达后,方可进行销毁。销毁爆破器材时应遵照上级规定执行。 (2)销毁爆破器材的方法有爆炸法、焚烧法和溶解法。 1)爆炸法 ①在大风、下雨、下雪和夜间不良气候条件下,不准采用爆炸法销毁,爆炸法销毁爆破器材时,必须使用雷管起爆。 ②销毁雷管必须采用爆炸法,销毁时应将雷管包装完好,放在土坑里,用2—4个药卷引爆,一次销毁雷管数量不得超过1 000发。采用爆炸法销毁爆破器材的重量不得超过20kg。 ③爆破后如发现未销毁完的炸药,应收集起来,进行二次销毁。 ④安全距离与销毁数量有关,按照规程的规定选择销毁场地和确定安全距离。 2)焚烧法 燃烧不会引起爆炸的爆破器材,可采用焚烧法销毁,采用焚烧法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销毁前必须认真检查被销毁爆破器材中是否有雷管,而后将焚烧的爆破器材放在燃料上,每个燃料堆焚烧的爆破器材不得超过10kg,药卷在燃料堆上应排列成行、互不接触。

②待焚烧的有烟或无烟火药,应散放成长条状。其厚度不得大于10cm,条间距离不得小于5m,各条宽度不得大于30 cm,同时点燃的条数不得多于3条。焚烧火药,应严防静电、电击引起火药燃烧。 ③禁止将爆破器材装在容器内焚烧。 ④点火前,应从下风向敷设导火索和引燃物,必须在一切准备工作完毕和全部人员进入安全地点后,方准点火。 ⑤燃烧堆应具有足够的燃料,在焚烧过程中禁止添加燃料。 ⑥焚烧完毕,经检查确认完全冷却后,方准进行下一批爆破器材的焚烧。 ⑦焚烧法的安全距离,应按烧毁的炸药量计算确定。 ⑧烧毁胶质炸药,一次最多不得超过5kg。 ⑨爆破器材全部烧毁完毕后,认真清理场地,打扫干净,待场地完全冷却后,方准离开现场。(风险管理世界3)溶解法 不抗水的硝铵类炸药和黑火药可采用溶解法销毁。允许在容器中溶解销毁爆破器材。不溶解的残渣应收集在一起,分别用焚烧法或爆炸法销毁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 背景 爆破器材是一种危险的工具,其废品的处理需要严格的规定和制度。如果废品 没有得到正确处理,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危险。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制定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是必要的。 目的 本文旨在介绍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并探讨其重要性、实施过程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的重要性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的实施对于防止爆炸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具有极为 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科学有效地保护环境和防治污染的具体措施。废品销毁制度建立后,能够使各个单位在处理废品时能够遵循统一标准,避免出现暴力拆解、随意处理等极为危险的行为。同时也可以保护环境,避免污染环境,维护公共利益。 实施过程 爆破器材废品在销毁前,需要进行准确确定其废品的种类和数量,在此基础上 选择合适的销毁方式。销毁流程按照《广告爆material品类管理办法》的规定把 爆破器材废品分为两类,分别是废弃炸药和爆破器材废品,这两类废品的销毁方式略有不同。 1.废弃炸药销毁 废弃炸药销毁需要由具有销毁资质的单位进行,该单位应该有专业设备和技术 人员,在合适的场所进行销毁,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在销毁前,应该完成有关手续的办理,包括并不仅限于销毁申请、环评报告、销毁验收等。 2.爆破器材废品销毁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可以委托专业的回收企业进行,也可以由生产企业自行处理,但无论委托谁进行销毁,都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在销毁前,还需要进行相关的监管工作,确保销毁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相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爆炸物品和相关器材的管理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根据国家的要求,各单位必须具有爆破器材的销毁资质,销毁资质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不被允许销毁爆破器材的废品。 总结 保证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的完善,实施过程的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遵 守和监管,都是为了避免废品在销毁后对公众和环境造成危害。在本系统的支持下,我们可以避免由于不正确处理废品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从而保障广大市民的安全和公共利益。

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

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 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都发生了多起恐怖袭击事件,如2001年9月11日的纽约世贸中心恐怖袭击事件、2015年巴黎恐怖袭击等。这些事件让人们更加关注恐怖袭击的现实性和危害性,同时也加强了针对恐怖分子使用爆炸物制造恐怖袭击的打击力度。因此,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变得更加重要。 爆破器材销毁处理是一项旨在保障公共安全的非常重要的工作。它需要对爆炸物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销毁,以杜绝恐怖分子使用炸药等爆炸物品威胁公共安全。在实践中,爆破器材销毁处理需遵守多个法规、规范和标准,特别是针对爆炸物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一般来说,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工作需分为原理取证、材料分类、运输、销毁以及记录保存等几个阶段。 第一,原理取证。该阶段工作主要涉及如何将被销毁的爆炸物品进行取证,以便对这些物品的来源、分布、使用等进行研究和分析,同时起到加强对恐怖分子犯罪的打击力度。在这个阶段,要确保取证人员的安全,并并对取证过程进行记录,以便后续的审查和解释。 第二,材料分类。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将收集到的爆炸物品进行分类、鉴别和量化,同时进行材料评估和风险评估。这个阶段的工作需要高度专业的技术支持,特别是对于高风险

的物品,如炸药、起爆器、雷管等,需在专门设立的没有任何火源和静电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的场所进行操作。 第三,运输。这一阶段是将分类好的爆炸物品运往销毁场所。所有的爆炸物品的运输方式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并应配备专门的保管员和保安人员,并在运输过程中保障第三方的人身安全。 第四,销毁。这一阶段是各级政府、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协同工作的关键阶段。销毁工作应遵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所有操作都需由专业人员执行,并必须配备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以确保爆炸物品在销毁过程中不会危及周围环境及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记录保存。销毁过程产生的所有数据、文档、照片、视频都需进行记录和保存,以便后期的审查。对于重要的销毁过程的记录,必须加强保密,以防外泄。 总之,爆破器材销毁处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安全工作,它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实施这项安全工作有多项技术难点需要克服,除了有需要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配合和支持,更需要高度的规范性和标准化。当前,随着我国公共安全防范技术不断提升,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仍将得到更进一步的完善和完备。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 背景 随着工业化进程不断进展,爆破器材在建设领域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然而,爆破器材一旦过期、损坏或是不合格,就会成为废品,假如不加以妥当处理,就会对人类和环境造成极大的威逼。因此,加强爆破器材废品的管理,订立制度成为必需。 现状 目前,中国爆破器材废品的管理还存在肯定的问题。一些企业或机构对于废品的处置缺乏规范化制度,由于对危化品在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管不足,对于废品的滞留时间过长,废品处理不适时。造成了肯定的环境和人身安全风险。 因此,建立有效的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加强监管,削减风险是必要的。 制度 1. 废品分类管理 废品应当依据其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分为:可燃性、腐蚀性、有毒、有害等类别。每类废品应当存放于不同的容器,并在容器表面标注相应的标识。 2. 废品标准化销毁 全部废品应当依照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的原则,实行规范的销毁方式进行处理。销毁过程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废品得到彻底处理。 3. 废品销毁批准

企业或机构在销毁爆破器材废品前,需向有关监管机构提出销毁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4. 废品销毁监管 全部爆破器材废品销毁过程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监管,确保销毁过程安全无误。 5. 废品销毁场所 废品销毁应当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销毁场所进行。应当确保销毁场所设施完好,并配备完备的防护措施。 6. 废品销毁记录 废品销毁日志应当认真记载废品的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包括废品销毁的日期、时间、地点、处理流程、数量、质量等信息,便于监管部门日后的查询、调查及处理。 结论 通过建立有效的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可以实现废品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削减安全风险,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因此,企业或机构应当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积极推动废品销毁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是否规范、安全效益显著。

民用爆破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

民用爆破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 随着世界经济不断进展,各式各样的建筑和工程项目涌现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民用爆破物品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这也带来 了一个问题:民用爆破物品的报废和销毁。假如这些物品不被正确 处理,将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逼。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民用 爆破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特别必要。 首先,民用爆破物品的报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规定。在国务 院和军委批准的《民用爆破器材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民用 爆破器材使用完毕后,应作废处理。”这条规定特别明确,表明白 对于民用爆破物品的处理应当实行“作废处理”措施。 作废是指彻底销毁物品,以确保其不再被使用或流传。在民用 爆破器材管理规定中,作废也明确规定了作废方法,例如:将起爆 药物理、化学地破坏;将工作线上无废除的接头或连接点锯断或剪断;将工作线上有废除接头或连接点处切割,减除线路长度等。 其次,民用爆破物品的销毁应当由专业机构负责。销毁这种具 有爆炸性质的物品需要专业技术和装备,不是一般企业可以完成的。因此,应当将民用爆破器材的销毁交由专业机构去负责。 专业机构可以是多个单位构成的联盟,也可以是单个公司。在 选择这样的专业机构时,需要考虑到它们的资质和本领。在中国, 政府设立了多个单位具有处理爆炸品的授权和资质。依据这些单位 的资格认证、技术本领、环保措施和安全措施,选择一个合适的销 毁机构是特别必要的。 再次,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体系是特别必要的。监督体系可以 从多个方面进行建设和完善,如监督主体、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和

监督程序等。监督主体可以包括政府、专业机构和公众。监督范围 可以包括销毁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如入库、分类、检验、运输、销 毁等。监督方式可以通过现场检查、电子监控、抽检等方式进行。 监督程序可以包括监督计划、监督措施、监督结果和监督问责等。 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可以确保民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得到 有效监管和掌控。 最后,提高公众安全意识也是特别必要的。公众应当认得到民 用爆破物品的不安全性,避开购买和使用这样的物品。假如公众购 买了这样的物品,并且不再需要的时候,必需正确处理并将其交给 专业的处理机构。这样可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 总之,建立一个完善的民用爆破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特别必要。这应当是一个规范的实践,需要政府、专业机构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这样的制度和实践,才能确保民用爆破器材不会对公共安 全造成威逼。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报废生产线销爆处理安全管理规程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报废生产线销爆处理安 全管理规程 一、概述 为了确保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报废生产线在销毁处理时不对人身、财产、环境和社会造成危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程。 二、销毁检查与备案 销毁前,必须经过企业安全生产部门或者委托的安全监测机构进 行现场检查,并在销毁前予以备案。备案资料包括: 1.报废生产线的分类、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使 用年限及报废原因等基本数据。 2.报废生产线的现场照片、视频、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3.销毁计划和销毁方案,包括处理过程、处理设备、处理工艺、处理地点、处理人员等,并应有处理设备符合环保要求的相关证明。 三、销毁场所 销毁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场所应当在能够确保不向周围环 境或人员造成危害的情况下选择,严禁在居民区、商贸、交通要道等 场所进行,销毁场所应装设必要的监测仪器。

四、销毁作业 销毁作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并应 严格按照销毁方案中的工艺流程操作。作业中必须保证人身、财产、 环境和社会的安全,避免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意外。 五、事故应对和处置 如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意外,要求必须及时开展救援和处置,确保人员及时撤离并妥善处理现场;同时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环保、 应急管理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安全技术保障 销毁作业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 育和培训。处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且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同时必须健全值班制度,定期进行 设备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七、规程执行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部门是管理本规程并组织实施的责任部门,应根据 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规程执行方案,并积极开展规程教育、宣传和培 训工作,确保实施到位。 八、违规处罚 对于未经备案或未按规定程序销毁生产线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一定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

销毁管理制度14篇

销毁管理制度14篇 【第1篇】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加强废旧爆炸物品的管理,确保其销毁过程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部门。 二、职责爆炸物品销毁由安全部门负责。 三、安全管理规定 1.过期、失效或质量有问题的爆炸物品、生产线清扫的爆炸物品属于销毁处理范围。 2.企业制定《爆炸物品销毁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员负责监督销毁处理的全过程。 3.销毁工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建立完整的销毁记录,参与销毁作业人员应共同签字。 4.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前,向安全部门报审,再经领导同意批准后,由押运员监护到指定的地点销毁,数量较大时,必须上报公安机关备案。 .5爆炸物品一次销毁量应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要求。 6.销毁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雷雨天、雾天、雷电、大风、大雪、冰雹等恶劣气候里进行销毁作业。 7.销毁爆破器材时,应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

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及时间。 四、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 【第2篇】废品销毁管理制度 一、报废爆炸物品的销毁方法:爆炸销毁法;焚烧销毁法;溶解销毁法;化学分解法,具体销毁方法按wj9049-2005规定的方法执行。 报废爆炸物品:指仓库过期的或存在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用户退回的报废产品。 二、公司安监科负责报废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报废爆炸物品销毁。 三、安监科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对销毁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负责报废爆炸物品安全押运防止在运输途中丢失、被盗。 3、负责对销毁现场的四周警戒。 4、确认报废爆炸物品的数量及报废原因。 5、起草报废爆炸物品的申请文件(品种数量、地点、时间、销毁人员)及销毁方案。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报废爆炸物品应做到帐、物、卡相符。 2、报废爆炸物品,应尽可能及时处理,能当天销毁的不过夜,消除安全隐患。

民爆器材检验和销毁管理制度

民爆器材检验和销毁管理制度 一、变质和过期、失效的民爆物品,应准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应登记造册,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注明报废缘由、品名及数量,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备案,在县、市公安机关指定地点,按规定妥当销毁。 二、销毁民爆物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指挥,销毁地点四周应设置戒备,专人监护。 三、民爆物品销毁后,应准时清理销毁现场,确认全部销毁后,做好记录,负责人签字,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治理制度 一、煤矿特种作业,是指简单发生事故,对操本人、他人的安全安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名目规定。 二、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安康合格,并无阻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学问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爆破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需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政治思想素养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特地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由矿办公室统一办理。参与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需听从安排,仔细参与有关劳动和职业培训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连续再训练,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复审通过,方可连续从事相关的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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