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森林抚育实施细则

云南森林抚育实施细则
云南森林抚育实施细则

云南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

云南省林业厅

二○一六年十月

云南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的用材林、防护林的幼中龄林抚育。其中天然起源的防护林中,地带性森林(见附录E)一般不作为抚育对象。

第二条制定依据

《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2005);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国家林业局林造发〔2014〕140号);

《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

《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2013年修订)。

第三条森林抚育目标

改善森林的树种组成、年龄和空间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促进森林、林木生长发育,丰富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健康,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协调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第四条森林抚育方式确定

根据森林发育阶段、培育目标和森林生态系统生长发育与演替规律,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森林抚育方式:

(1)幼龄林阶段由于林木差异还不显著而难于区分个体间的优劣情况,不宜进行林木分类和分级,需要确定目的树种和培育目标;

(2)幼龄林阶段的天然林或混交林由于成分和结构复杂而适用于进行透光伐抚育,幼龄林阶段的人工同龄纯林(特别是针叶纯林)由于基本没有种间关系而适用于进行疏伐抚育,必要时进行补植;

(3)中龄林阶段由于个体的优劣关系已经明确,可进行林木分类(或分级)的生长伐,必要时进行补植,促进形成混交林;

(4)对遭受自然灾害显著影响的森林进行卫生伐;

(5)条件允许时,可以进行浇水、施肥等其他抚育措施;

确定森林抚育方式要有相应的设计方案,使每一个作业措施都能按照培育目标产生正面效应,避免无效工作或负面影响。

同一林分需要采用两种及以上抚育方式时,要同时实施,避免分头作业。

第五条龄组和起源划分

(一)龄组划分

依据目的树种划分龄组,主要树种(组)龄组与龄级划分按照《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201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

对于层次明显的异龄林,可以分别层次划分目的树种和龄组。

(二)起源划分

起源划分为人工林、天然林。对于人工天然混生的林分,按照林分中的目的树种确定其起源。

对于层次明显的异龄林,可以分别层次划分目的树种和起源。

第六条抚育采伐作业原则

(1)采劣留优、采弱留壮、采密留稀、强度合理、保护幼苗幼树及兼顾林木分布均匀。

(2)抚育采伐作业要与具体的抚育采伐措施、林木分类(分级)要求相结合,避免对森林造成过度干扰。

(3)对于防护林,森林抚育要以促进正向演替、提高林分生态功能为原则。

第二章相关术语和定义

第七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本实施细则

1、森林抚育(forest tending operations)

从幼林郁闭成林到林分成熟前根据培育目标所采取的各种营林措施的总称,包括抚育采伐、补植、修枝、浇水、施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以及视情况进行的割灌、割藤、除草等辅助作业活动。

2、目的树种(objective tree species)

适合本地立地条件、能够稳定生长、符合经营目标的树种。

对于防护林而言,演替地位高或属于当地地带性森林的建群树种,应作为目的树种。

3、目标树(goal tree)

①用材林:在目的树种中,对林分稳定性和生产力发挥重要作用的长势好、质量优、寿命长、价值高,需要长期保留直到达到目标直径方可采伐利用的林木。

②防护林:在目的树种中,防护性能好、抗逆性强、生长稳定对林分稳定性和生态功能起最大作用,与其他树种组成优良林分结构的林木。

4、霸王树(wolf tree)

位于目标树上方、树冠庞大,影响目标树正常生长,需要移除的非目的树种林木。主要是针对用材林。

5、抚育采伐(intermediate cutting)

根据林分发育、林木竞争和自然稀疏规律及森林培育目标,适时适量伐除部分林木,调整树种组成和林分密度,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条件,促进保留木生长,缩短培育周期的营林措施。

抚育采伐又称间伐,包括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和卫生伐等四类。

(1)透光伐(release cutting)

在林分郁闭后的幼龄林阶段,当目的树种林木受上层或侧方霸王树、非目的树种等压抑,高生长受到明显影响时进行的抚育采伐。

注:透光伐主要是伐除上层或侧方遮荫的劣质林木、霸王树、萌芽条、大灌木、蔓藤等,间密留匀、去劣留优,调整林分树种组成和空间结构,改善保留木的生长条件,促进林木高生长。

(2)疏伐(thinning cutting)

在林分郁闭后的幼龄林或中龄林阶段,当林木间关系从互助互利生长开始向互抑互害竞争转变后进行的抚育采伐。

注:疏伐主要针对同龄林进行。伐除密度过大、生长不良的林木,间密留匀、去劣留优,进一步调整林分树种和空间结构,为目标树或保留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

(3)定株(singling)

在幼龄林中,同一穴中种植或萌生了多株幼树时,按照合理密度伐除

质量差、长势弱的林木,保留质量好、长势强的林木,为保留木保留适宜的营养空间的抚育方式。

(4)生长伐(accretion cutting)

在中龄林阶段,当林分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目标树或保留木生长受到明显影响时进行的抚育采伐。

注:生长伐与疏伐的差别在于,进行生长伐需要确定目标树或保留木的最终保留密度(终伐密度)。采用目标树分类的,通过林木分类,选择和标记目标树,采伐干扰树;采用林木分级的,保留Ⅰ、Ⅱ级木,采伐Ⅴ、Ⅳ级木,为目标树或保留木保留适宜的营养空间,促进林木径向生长。

(5)卫生伐(sanitation cutting)

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森林中以改善林分健康状况为目标进行的抚育采伐。

注:卫生伐主要伐除已被危害、丧失培育前途、难以恢复或危及目标树或保留木生长的林木。

6、采伐强度(thinning intensity)

采伐强度包括蓄积采伐强度、株数采伐强度,分别是采伐木的蓄积、株数和抚育采伐小班的总蓄积、总株数之比。

注:胸径小于5厘米,未达检尺的林分,采伐强度指采伐株数强度;胸径大于5厘米的林分,其采伐强度包括蓄积采伐强度和株数采伐强度。合理的采伐强度取决于林分生长状态、立地条件、经营目的和树种生物学特性。一般根据不同立地条件、经营目的以及森林生长与林木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不同生长阶段的合理密度、断面积、最适株数、郁闭度。依据不同生长阶段的合理密度、断面积、最适株数、郁闭度等确定合理的采伐强度。

7、补植(enrichment planting)

在郁闭度低的林分,或林隙、林窗、林中空地等,或在缺少目的树种

的林分中,在林冠下或林窗等处补植目的树种,调整树种结构和林分密度、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生态功能的抚育方式。

8、人工促进天然更新(artificial promoted natural regeneration)

通过松土除草、平茬或断根复壮、补植或补播、除蘖间苗等措施促进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发育的抚育方式。

9、割灌除草(brush cutting and weeding)

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的抚育方式。

10、修枝(branch pruning)

又称人工整枝,人为地除掉林木下部枝条的抚育方式。主要用于培育天然整枝不良的大径级用材林或珍贵树种用材林。

11、浇水(irrigation)

补充自然降水量不足,以满足林木生长发育对水分需求的抚育措施。

12、施肥(fertilization)

将肥料施于土壤中或林木上,以提供林木所需养分,并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的抚育方式。

13、地带性森林(The zonal forest)

影响森林分布的自然因素不是单一的,而是气候、地质、地貌、土壤、水文以及植物长期演变的结果。与分布区气候等环境条件相互适应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森林,称之为地带性森林。森林植被的顶极群落一般是地带性森林,如滇西北的云、冷杉原始林就是当地的地带性森林;由顶级群落建群树种组成的次生林,如滇中地区分布的次生滇青冈林,也是当地的地带性森林。地带性森林是最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森林植被。各组成物种占

据着不同的空间,最充分最有效地利用环境资源,是分布地生态服务功能最强、生态质量最高的森林。

14、顶极群落(climax community)

顶极群落是生态演替的最终阶段,是最稳定的群落阶段。一般来说,当一个群落或一个演替系列演替到同环境处于平衡状态的时候,演替就不再进行了。在这个平衡点上,群落中各主要种群的出生率和死亡率达到平衡,能量的输入与输出以及生产量和消耗量(如呼吸)也都达到平衡。

森林植被的顶极群落是植物群落经过一系列演替,最后发展形成与当地气候条件高度适应,物种组成和数量比例相对稳定,能够自我维持,成熟稳定的森林群落,即为该区域森林植被的顶极群落。

第三章林木分类与分级

第八条林木分类

1、适用对象

林木分类适用于所有林分。林木类型划分为目标树、辅助树、干扰树和其它树。

2、目标树

(1)选择目标树的一般标准是:

a)属于目的树种;

b)生活力强;

c)干材质量好;

d)没有(或至少根部没有)损伤;

e)优先选择实生起源的林木。

(2)选择目标树可以根据不同的森林情况灵活掌握。对于树种价值差异不显著的天然林,若是用材林,直接选择“生活力强、长势好、树干通直的林木个体”作为目标树。若是防护林,则根据有利于形成混交林,增强生态功能来确定目标树个体;对于人工同龄纯林可以不苛求“实生”与“萌生”的区别,按照“与周边其他相邻木相比具有最强的生活力”的原则选择目标树。

3、辅助树

又称“生态目标树”,是有利于提高森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改善森林空间结构、保护和改良土壤等功能的林木。比如,能为鸟类或其他动物提供栖息场所的林木可选择为辅助树加以保护。

4、干扰树

对目标树生长直接产生不利影响、或显著影响林分卫生条件、需要在近期采伐的林木。

5、其它树

林分中除目标树、辅助树、干扰树以外的林木。

第九条林木分级

1、适用对象

林木分级适用于单层同龄人工纯林。林木级别分为5级。

2、Ⅰ级木

Ⅰ级木又称优势木,林木的直径最大,树高最高,树冠处于林冠上部,占用空间最大,受光最多,几乎不受挤压。

3、Ⅱ级木

Ⅱ级木又称亚优势木,直径、树高仅次于优势木,树冠稍高于林冠层的平均高度,侧方稍受挤压。

4、Ⅲ级木

Ⅲ级木又称中等木,直径、树高均为中等大小,树冠构成林冠主体,侧方受一定挤压。

5、Ⅳ级木

Ⅳ级木又称被压木,树干纤细,树冠窄小且偏冠,树冠处于林冠层平均高度以下,通常对光、营养的需求不足。

6、Ⅴ级木

Ⅴ级木又称濒死木、枯死木,处于林冠层以下,接受不到正常的光照,生长衰弱,接近死亡或已经死亡。

第十条抚育采伐顺序

按照森林抚育的目标、原则要求和森林抚育方式,抚育采伐按以下顺序确定保留木、采伐木:

a)没有进行林木分类或分级的幼龄林,保留木顺序为:目的树种林木、辅助树种林木;

b)实行林木分类的,采伐木顺序为:干扰树、(必要时)其它树;保留木顺序为:目标树、辅助树、其他树;

c)实行林木分级的,采伐木顺序为:Ⅴ级木、Ⅳ级木、(必要时)Ⅲ级木;保留木顺序为:Ⅰ级木、Ⅱ级木、Ⅲ级木。

第四章各种抚育方式适用的条件

第十一条透光伐

透光伐主要解决幼龄林阶段目的树种林木上方或侧上方严重遮阴问题。所谓严重遮阴与树种的喜光性有关。只有当上方或侧上方遮阴妨碍目的树种高生长时才认为是严重遮阴。通常满足下述2个条件之一。

a)郁闭后目的树种受压制的林分;

b)上层林木已影响到下层目的树种林木正常生长发育的复层林,需伐除上层的干扰木时。

第十二条疏伐

疏伐主要解决同龄林密度过大问题。合理密度与树种年龄、立地质量、树种组成有关。在没有最优密度控制表的地方,符合下述2个条件之一。

a)郁闭度0.8以上的中龄林和幼龄林;

b)天然、飞播、人工直播等起源的第一个龄级,林分郁闭度0.7以上,林木间对光、空间等开始产生比较激烈的竞争。

符合条件b)的,可采用定株为主的疏伐。

第十三条生长伐

生长伐主要是调整中龄林的密度和树种组成,促进目标树或保留木径向生长。在没有最优密度控制表或目标树终伐密度表的地方,符合下述3个条件之一。

a)立地条件良好、郁闭度0.8以上,进行林木分类或分级后,目标树、辅助树或I级木、II级木株数分布均匀的林分;

b)复层林上层郁闭度0.7以上,下层目的树种株数较多、且分布均匀;

c)林木胸径连年生长量显著下降,枯死木、濒死木数量超过林木总数15%的林分。

符合条件c)的,应与补植同时进行。

第十四条卫生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卫生伐。

a)发生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

b)遭受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风倒雪压等自然灾害危害,受害株数占林木总株数10%以上。

第十五条补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补植。

a)人工林郁闭成林后的第一个龄级,目的树种、辅助树种的幼苗幼树保存率小于80%;

b)郁闭成林后的第二个龄级及以后各龄级,郁闭度小于0.5;

c)卫生伐后,郁闭度小于0.5的;

d)含有大于25m2林中空地的;

e)立地条件良好、符合经营目标的目的树种株数稀少的有林地。

符合条件e)的,应结合生长伐进行补植。

第十六条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在以封育为主要经营措施的复层林或近熟林中,目的树种天然更新等级为中等以下、幼苗幼树株数占林分幼苗幼树总株数的50%以下,且依靠其自然生长发育难以达到成林标准的,可采用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第十七条修枝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材林,可采用修枝。

a)珍贵树种或培育大径材的目标树;

b)高大且其枝条妨碍目标树生长的其他树。

第十八条割灌除草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割灌除草。

a)林分郁闭前,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受杂灌杂草、藤本植物等全面影响或上方、侧方严重遮阴影响的人工林;

b)林分郁闭后,目的树种幼树高度低于周边杂灌杂草、藤本植物等,生长发育受到显著影响的。

特别注意:一般情况下,只需割除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周边1米左右范围的灌木杂草,避免全面割灌除草,同时进行培埂、扩穴,以促进幼苗幼树的正常生长。割灌除草必须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防止水土流失、促进天然更新、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原则,科学设计抚育方式和强度,保护珍稀物种,保留天然更新目的树种的幼苗和幼树。

第十九条浇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浇水。

a)400毫米降水量以下地区的人工林;

b)400毫米降水量以上地区的人工林遭遇旱灾时。

第二十条施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施肥。

a)用材林的幼龄林;

b)短周期工业原料林;

c)珍贵树种用材林。

第五章控制指标

第二十一条透光伐

采取透光伐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a)透光伐后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

b)在容易遭受风倒雪压危害的地段,或第一次透光伐时,郁闭度降低不超过0.2;

c)更新层或演替层的林木没有被上层林木严重遮阴;

d)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的林木株数所占林分总株数的比例不减少;

e)目的树种平均胸径不低于采伐前平均胸径;

f)林木株数不少于该森林类型、生长发育阶段、立地条件的最低保留株数。

g)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等。

第二十二条疏伐

采取疏伐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a)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

b)在容易遭受风倒雪压危害的地段,或第一次疏伐时,郁闭度降低不超过0.2;

c)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的林木株数所占林分总株数的比例不减少;

d)目的树种平均胸径不低于采伐前平均胸径;

e)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等;

f)采伐后保留株数应满足第二十一条f)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生长伐

采取生长伐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a)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

b)在容易遭受风倒雪压危害的地段,或第一次生长伐时,郁闭度降低不超过0.2;

c)目标树数量,或Ⅰ级木、Ⅱ级木数量不减少;

d)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采伐前平均胸径;

e)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等。对于天然林,如果出现林窗或林中空地应进行补植;

f)生长伐后保留株数应满足第二十一条f)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卫生伐

采取卫生伐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a)没有受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林业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危害的林木;

b)蛀干类有虫株率在20%(含)以下;

c)感病指数在50(含)以下。感病指数按GB/T 15776的规定执行;

d)除非严重受灾,采伐后郁闭度应保持在0.5以上。采伐后郁闭度在0.5以下,或出现林窗的,要进行补植。

第二十五条采伐剩余物处理

采伐剩余物处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a)伐后要及时将可利用的木材运走,同时清理采伐剩余物,可采取运出,或平铺在林内,或按一定间距均匀堆放在林内等方式处理;有条件

时,可粉碎后堆放于目标树根部鱼鳞坑中。坡度较大情况下,可在目标树根部做反坡向的水肥坑(鱼鳞坑)并将采伐剩余物适当切碎堆埋于坑内。

b)对于感染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林业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采伐剩余物等,要全株清理出林分,集中烧毁,或集中深埋。

第二十六条补植

采取补植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a)选择能与现有树种互利生长或相容生长、并且其幼树具备从林下生长到主林层的基本耐阴能力的目的树种。对于人工用材林纯林,要选择材质好、生长快、经济价值高的树种;对于天然用材林,要优先补植材质好、经济价值高、生长周期长的珍贵树种或乡土树种;对于防护林,应选择能在冠下生长、防护性能良好并能与主林层形成复层混交的树种。

b)用材林和防护林经过补植后,林分内的目的树种或目标树株数不低于每公顷450株,分布均匀,并且整个林分中没有半径大于主林层平均高1/2的林窗;

c)不损害林分中原有的幼苗幼树;

d)尽量不破坏原有的林下植被,尽可能减少对土壤的扰动;

e)补植点应配置在林窗、林中空地、林隙等处;

f)成活率应达到85%以上,三年保存率应达80%以上。

第二十七条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a)达到天然更新中等以上等级;

b)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发育不受灌草干扰;

c)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占幼苗幼树总株数的50%以上。

第二十八条修枝

采取修枝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a)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部1~2轮活枝;

b)幼龄林阶段修枝后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2/3、枝桩尽量修平,剪口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

c)中龄林阶段修枝后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1/2、枝桩尽量修平,剪口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

第二十九条割灌除草

采取割灌除草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a)影响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的杂灌杂草和藤本植物全部割除。提倡围绕目的树种幼苗幼树进行局部割灌,避免全面割灌。

b)割灌除草施工要注重保护珍稀濒危树木、林窗处的幼树幼苗及林下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

第三十条浇水

采取浇水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a)浇水采用穴浇、喷灌、滴灌,尽可能避免漫灌。提倡采用滴灌或喷灌等节水措施。

b)浇水后林木生长发育良好。

第三十一条施肥

采取施肥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a)追肥种类应为有机肥或复合肥;

b)追肥施于林木根系集中分布区,不超出树冠覆盖范围,并用土盖实,避免流失;

c)施肥应针对目的树种、目标树,或Ⅰ级木、Ⅱ级木、Ⅲ级木;

d)应经过施肥试验,或进行测土配方施肥。

第六章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三十二条野生动物保护

森林抚育活动中,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野生动物:

a) 树冠上有鸟巢的林木,应作为辅助木保留;

b) 树干上有动物巢穴、隐蔽地的林木,应作为辅助木保留;

c) 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动物廊道。抚育作业设计要考虑作业次序和作业区的连接与隔离,以便在作业时野生动物有躲避场所。

第三十三条野生植物保护

森林抚育活动中,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野生植物:

a) 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树种,或列入珍稀濒危植物名录的树种,要标记为辅助树或目标树保留;

b) 在针叶纯林中的当地乡土树种应作为辅助树保留;

c) 保留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

d) 保留有观赏和食用药用价值的植物;

e) 保留利用价值不大但不影响林分卫生条件和目标树生长的林木。

第三十四条其它保护措施

森林抚育活动中,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

a) 森林抚育作业时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林下目的树种及珍贵树种幼苗、幼树;

b) 适当保留下木,凡不影响作业或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的林下灌木不得伐除;

c) 要结合除草、修枝等抚育措施清除可燃物;

d) 抚育采伐作业按照LY/T1646和LY/T1724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作业设计

第三十五条设计总体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国有林区以国有林业(企业)局、国有林场或经营区为设计总体,集体林区以县、乡、林场为设计总体。

第三十六条设计原则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应当遵循现场调查、现场设计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维护生物多样性,以增强森林多种功能、提高林分质量为宗旨,在充分考虑森林培育目标和林分发育阶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抚育作业的内容和措施。

第三十七条区划系统

以最新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为基础,根据管理要求确定区划系统。

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委会(社区)-作业区-林班-小班。或:林业局-林场-营林区-林班-小班

第三十八条小班调查

(一)作业设计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区划的小班为抚育作业设计小班或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区划小班的基础上,依据林分实际情况重新区划森林抚育作业小班。

(二)小班面积应采用GPS绕测或罗盘仪导线测量或用1∶10000比例尺的地形图(卫星影像图)调绘。

(三)作业小班面积原则上不大于20公顷。对每个作业小班应当该实测3个GPS控制点,并绘制到1︰10000比例尺的地形图上(卫星影像图),并且至少要拍摄4张反映林分现实状况的数字照片备查。

(四)作业设计调查采用标准地调查法。根据小班树种、林木分布与生长发育状况,典型或机械布设样地,标准地为0.067hm2(1亩)的方形样地,标准地数量分别起源按照作业设计小班面积确定。人工林标准地总面积不小于作业设计小班面积的1%,天然林样地总面积不小于作业设计小班面积的1.5%。每个小班应至少设置一块标准地。

(五)调查标准地的环境因子(地形、立地、土壤、植被等),林分因子(权属、林种、起源、郁闭度、平均年龄、平均胸径、平均树高、株数、蓄积量、树种组成、幼苗幼树、灾害情况等)。各林木树高、平均树高可采用实测或利用树高生长方程计算。

(六)小班调查因子可按照《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三十九条设计内容

抚育作业设计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树种和林木分类与分级:采取目标树经营作业体系的作业设计,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林造发〔2014〕140号)

国家林业局 关于印发《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 林造发〔2014〕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为指导各地科学开展森林抚育,提高森林抚育质量,规范检查验收工作,在总结近年来森林抚育特别是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修订了《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林业局 2014年9月29日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客观评价森林抚育政策实施成效,促进森林抚育作业质量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检查验收工作。其他森林抚育作业检查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核查验收和国家级抽查三级管理。 第四条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级组织、专业实施。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国家级抽查;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省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森工(林业)集团、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下同)、县级单位(县、国有林场、团场、林业局等,下同)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开展省级核查验收、县级自查工作。检查验收工作由具有林业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承担。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以现地检查为基础,内业检查与外业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核实作业面积、作业设计质量和作业施工质量,同时检查了解森林抚育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全面反映森林抚育成效。

2010年森林抚育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和平县2010年森林抚育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河林办[2011]8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0年森林抚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建设单位概况 和平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上游,东经114°41′~115°16′,北伟24°09′~24°42′之间。属中亚热带季风型气候,夏冬较长,春秋偏短,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气候温暖湿润,季风明显,年平均温度19.6℃,极端最高温度38℃,极端最低温度-4.5℃,大多数年份日照1700小时以上,年降雨量1536-1693毫米,且多集中在4~9月。 和平县林业局是独立核算法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基本建设财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没有出现挪用、骗取和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现有工作人员190多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7人,助理工程师43人,技术员31人,技术力量强,各项管理制度规范。

(二)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 1、全县总面积219944公顷,其中林业用地180183.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81.9%,在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154114.2公顷,未成林地13686.4公顷,疏林地134.5公顷,灌木林地7826.5公顷,无林地4411.2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达 72.5%。 2、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情况 总目标:2010年完成我县8750亩森林抚育工程建设任务,提升生态功能等级,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森林健康发展,年度目标与总目标相同。 3、资金项目的基本性质,用途和内容 2010年度上级下达我县森林抚育工程建设专项资金70万元(粤财农[2010]86号),建设规模8750亩,建设年度2010年。 4、专项资金申报的可行性,预期投入及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根据我县的生态地理位置和实地调查情况,我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论证,认为项目可行,必要性明显,项目实施后具明显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有利于林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项目资金预期投入70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10年度森林抚育工程项目总投入70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下拨,由于我县是山区贫困县,县财政相当困难,故没能安排地方配套资金。和平县林业局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财务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客观评价森林抚育政策实施成效,促进森林抚育作业质量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检查验收工作。其他森林抚育作业检查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核查验收和国家级抽查三级管理。 第四条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级组织、专业实施。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国家级抽查;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省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森工(林业)集团、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下同)、县级单位(县、国有林场、团场、林业局等,下同)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开展省级核查验收、县级自查工作。检查验收工作由具有林业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承担。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以现地检查为基础,内业检查与外业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核实作业面积、作业设计质量和作业施工质量,同时检查了解森林抚育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全面反映森林抚育成效。

(三)严格规范、责任到人。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及其组织、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规定程序和技术标准实施。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操守、检查核查工作规定和廉政纪律,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客观、公平、公正评价森林抚育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下列文件是森林抚育检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其最新修订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一)《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 (二)《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 (四)《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 (五)地方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标准)、实施细则等。 第二章县级自查 第六条县级自查包括外业检查和内业检查。外业检查必须对全部抚育作业小班逐一进行现场检查。 第七条县级自查应当采取抚育作业小班完成一个、检查一个的要求,加强抚育作业中间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承担抚育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林场、集体经济组织、个人等森林经营主体)在完成抚育作业任务后,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林业相关专业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章省级核查验收

基于我国森林抚育技术体系现状及完善对策的研究

基于我国森林抚育技术体系现状及完善对策的研究 摘要:我国自2009年开始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开始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益,但是同时也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一是我国关于森林抚育技术虽然有很多研究成果和检测资料,但是还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二是在实践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针对这两个问题,提出更加完善的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森林抚育技术;理论与实践;生态建设 自从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来,我国每年在环境上的投入逐年递增;治理沙漠、清理水污染,到如今的治理雾霾等等都是一系列举措。而对于森林的抚育更是国务院极度重视的一项工程,因为这对我国是否能做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森林抚育的工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便是2009年的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与此配套的诸如《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等单行规定让这项工作的进行有了更加具体的准则和依据,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由于我国森林赋予技术体系才刚刚起步,开始实行的时间也比较晚,因此其中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仍然有问题,仍需要一些相应的政策来对其进行完善。 一、森林抚育技术体系现状 (一)理论研究的表层化 正是由于我国对于生态问题的认识不足,以前总是在走先开发再治理的老路子,使得很多人对于森林抚育工程的认识度低。对于森林还是停留在木材的使用上而非是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环节。对于观念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因此这方面还是要加强宣传。 人们对于森林抚育技术的认识度低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技术还不够完善,正是由于技术力量的薄弱造成在进行的过程中没有一个良好的效果,在人们无法看到良好效果的情况下就无法对森林抚育技术的成效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目前各地方对于森林抚育技术的方案实践操作性太低,内容空、假、大,技术指标也单一,不能按照客观实际来进行。还有地方为了完成指标任务,用割灌

森林抚育实施方案

森林抚育实施方案 1 2020年4月19日

莲花山林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的通知》(财农[ ]95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赣财农[ ]134号)精神,我场将实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任务3203亩。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概况 莲花山林场地处鄱阳县的北部,位于东经117°4′21.45″——116°58′9.73″,北纬29°42′7.17″——29°33′6.12″之间,地势东高西低,平均海拔402米,总面积125平方公里,属黄山余脉,自然条件较好,森林植被较好,是个典型的低山高丘林区。林场现有林地面积16.8万亩,森林覆盖率87.4%,年平均温度16.7°c冬夏温差较大,平均降水量1700毫米,全年日照时数3250小时,无霜期平均为275天,气候具有自然时间中等,昼夜温差较大,降雨量均恒的特点,适宜森林生长。 (二)社会经济情况 莲花山林场有6个分场,4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670人,其 中城镇人口1210人,农村人口6460人。全场生产总值5459万 2 2020年4月19日

元,农业总产值710万元,林业总产值280万元,工业总产值4469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0元,林农人均收入2900元。 (三)森林资源状况 林地面积16.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89.6%,有林地面积16.5 万亩,灌木林地面积111亩,竹林面积3182亩,公益林面积73690亩,国家森林公园面积82635亩:其中林地面积79665亩,森林覆盖率87.4%。林种有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林,一般用材林,经济林,以防护林为主。 二、开展森林抚育工作的必要性 林场现有中幼林面积160749亩,占林地面积96%,其中幼龄林面积134074亩,中龄林面积26675亩,从起源看,人工中幼林面积33534亩,天然中幼林面积127215亩。长期以来,由于对中幼林抚育等森林经营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大,森林生长郁闭度较高,影响林木生长质量,森林火险等级高,严重影响了森林质量和森林功能的发挥,森林存在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安全隐患。 近些年来,造林的积极性不高,在家劳力少,投入大,导致砍树容易,造林难,林地次生灌木多,加上气候状况的变化,森林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过程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立足森林资源现状,加大森林抚育力度,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综合功能是推动 3 2020年4月19日

【工作通知】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森林抚育补贴工作的通知

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森林抚育补贴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管理,规范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确保森林抚育作业质量和成效,根据《XX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森林抚育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编制作业设计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是森林抚育工作的基础,科学、规范编制作业设计是森林抚育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森林抚育规程》和《XX 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实施细则(试行)》等技术标准,委托具有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规范编制。要以森林资源调查数据为基础,对符合抚育条件的林分认真开展外业调查。作业设计应当遵循现场调查、现场设计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维护生物多样性,以增强森林多种功能、提高林分质量为宗旨,在充分考虑森林培育目标和林分发育阶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抚育作业的内容,切实把抚育任务落实到林班、小班和山头地块,确保作业设计科学有效、操作性强。 二、科学制定抚育措施 要按照提高生态功能、促进林木生长、突出重点、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优先选择密度大、结构不合理、卫生条件差的中幼龄林作为抚育对象。要根据林分特点和生长现状,提出既符合林分实际需求、又切实可行的抚育措施。设计抚育方式时,要综合采用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割灌除草、修枝、灌溉、培埂扩穴、施

肥、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抚育措施,避免无效作业,从而实现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提高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升林地生产力的目的。灌溉、培埂扩穴、施肥暂不单独作为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方式,应当与其他抚育方式结合,作为综合抚育措施之一。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天保工程区的森林抚育政策,对特殊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国家一级公益林)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抚育活动。不得以商品林抚育标准对公益林进行抚育作业设计,不得以森林抚育为名砍伐天然乔木幼树生产销售“山棍”,确保天然林资源自然恢复生长。 三、提高抚育经营水平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不同林种、不同树种在不同立地条件下抚育间伐、定向培育等可持续经营技术的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森林抚育试验示范,研究适合我省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森林抚育模式,推广多种森林经营模式,办好一批森林经营示范林场(乡镇),发挥样板示范作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森林抚育精细化管理、科技化支撑、专业化施工、机械化作业的有效形式,努力提高质量、降低成本,逐步实现对森林的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 四、强化抚育质量监管 开展森林抚育对提高森林质量、带动就业增收、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和促进绿色增长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森林抚育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要从技术指导、施工监管、检查验收、资金管理等多个环节入手,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全面加强森林抚育工作的质量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各级林业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使得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和林农群众掌握森林抚育的政策、技术规程

2020年秋季营造林、森林抚育自查验收报告

2020年秋季营造林、森林抚育自查验收报告关于上报《含山县2020年度秋季营造林、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及森林抚育示范片县级自查验收工作总结》的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安排,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技术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全县2020年度秋季营造林自查验收工作,目前秋季自查验收外业调查、内业汇总统计工作业已完成,现将《含山县2020年度秋季营造林、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及森林抚育示范片县级自查验收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表随文呈报,请予审查。 附件:1、《含山县2020年度秋季营造林、森贴项目及森林抚育示范片县级自查验收工作总结》; 2、相关统计表格 2020年10月9日含山县2020年度秋季营造林县级自查验收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造林绿化工作为中心,以林长制改革为抓手,积极开展成片造林、森林长廊示范段建设、创建省级森林村庄、义务植树、森林抚育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造林绿化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省市下达我县造林绿化工作人工造林任务5500亩,其中:成片造林4000亩,四旁四边零星造林1500亩,退化林修复2000亩,森林抚育25000亩,其中:中央财政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5000亩,省级森林抚育20000亩。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成片造林4051.5亩,上报完成成片造林3922.6亩;完成四旁四边植树50万株;完成退化林修复2010亩,占计划任务的100.5%;完成省级森林抚育20536亩,占计划任务的102.68%;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5000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创建省级森林村庄4个。组织开展各类纪念林建设、义务植树活动,全县共完成全民义务植树50万株。 二、主要做法(一)明确目标。按照省、市下达的2020年造林绿化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判,及时印发《含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全县林业发展计划任务的通知》(含政办秘〔2020〕11号)、《含山县2020年义务植树活动方案》。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开展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工作,细化了建设目标,将全县营造林计划落实分解到责任载体单位,明确各载体责任单位将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山头地块和沟渠路段,挖掘和拓展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和宜林地、低质低效林、坡耕地、抛荒地等适宜造林空间,确保按期保质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靠前指挥,号召全县上下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打好植树造林和营林“攻坚战”,严格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按和部署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二是强化宣

河南2015级森林抚育实施方案

河南省2015年度省级森林抚育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河南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我省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切实抓好省级森林抚育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大力加强以中幼龄林抚育为重点的森林抚育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增强森林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促进国有林区富余职工与集体林区林农的就业和增收。 二、工作原则 2015年省级森林抚育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源相对集中原则。要求森林资源相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集体林单片面积原则上要在50亩以上。 (二)专业队抚育为主原则。集体林抚育应以经过培训的抚育专业队为主进行施工,国有林抚育应由国有林场职工组成抚育专业队伍进行施工,确保抚育成效和质量。 (三)抚育方式合理原则。为提高森林抚育成效,各单位抚育作业要以实地踏查为基础,合理确定抚育方式。同一林分需要采用两种及以上抚育方式时,要同时作业,避免分头作业。天保区的国有林抚育以定株为主的疏伐和卫生伐为

主,结合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进行,严格控制采伐蓄积量不超过500m3的原则。 (四)抚育时间适宜原则。间伐一般在树木落叶后和萌芽前的冬春休眠期进行;割灌除草应在生长旺盛的春夏季节进行,不得在秋冬季节进行。 三、任务和范围 (一)抚育任务。2015年省级森林抚育任务共235.244万亩。其中省级工程抚育171.044万亩,补植20.2万亩,幼林抚育44万亩。集体林151.84万亩,国有林31.01万亩。共涉及142个县(市、区)和23个国有林场。 各单位抚育任务详见《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5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营造林明细计划的通知》(豫林计〔2015〕5号)。 (二)抚育对象。抚育对象为幼龄林和中龄林。林种包括防护林、特用林、用材林,以及竹林和生态经济林(含生物质能源林、木本油料林和干果类树种等)。 四、工作要求 (一)抚育方式。主要包括抚育采伐(含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修枝、割灌除草等。竹林抚育方式主要包括劈山、垦复等;生态经济林的抚育方式主要包括扩穴、除萌、定干、整形、补植等。对于新造生态林造林后的第2年至第3年根据造林成活率和保

森林抚育项目实施协议样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森林抚育项目实施协议样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 乙万:************** 为加强森林抚育管理,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依据《***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森林抚育实施协议如下:一、实施地点与面积 甲方将****林场,共亩,其中:透光伐完成24个小班、面积2525.25 亩;修枝完成2个小班,面积234.9亩;割灌完成2个小班,面积239.85亩的中幼林抚育委托乙方实施(小班、地点、面积、四至界线详见作业设计)。 二、实施时间 乙方负责在20XX年XX月底前完成。 三、补助标准 按每亩补贴95元。 四、作业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次设计小班抚育措施主要有透光伐、修枝、割灌、剩余物活理等。 1、透光伐。按照确定的保留株数,主要伐除过密的和质量低劣、无培育前途的 林木。为保留林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郁闭度不低丁0.6,抚育采伐后树冠问 应保有间隙。 2、修枝。在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的林分中进行。一般采取平■切法,重 点针对枝条、死枝过多的林木。修枝高度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三分之一,中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二分之一。 3、割灌。在下木生长旺盛、与林木生长争水争肥严重的中幼龄林中进行。采取机割、人割等不同方式,活除妨碍树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作业时,注重 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以及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以有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

鼎城区2012年度森林抚育自查验收报告

鼎城区2012年度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县级自查验收报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林业厅湘财农[2012]60号文件精神,2012年我区共实施10000亩森林抚育试点项目。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为客观检验试点工作成绩,发现问题,总结经验,2013年3月、6月,我区认真开展了该项目的县级自查验收工作,现将自查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一、作业设计执行情况 为保障我区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区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12]60号)文件精神、《湖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湘林办造[2012]7号)和《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09)要求,我们于2012年11月编制了《鼎城区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根据实际情况,作业设计报请市局作了适当调整,并上报市林业局审批后施工。设计作业施工面积1万亩、83个小班,其中抚育间伐5895亩、小班42个,割灌除草4105亩、小班41个。涉及我区钱家坪乡、黄土店镇、尧天坪镇、长茅岭乡、大龙站镇、长岭岗乡、双桥坪镇、周家店镇、黄珠洲乡、中河口镇等十个乡镇及国有花

岩溪林场和区茶场。根据检查验收,抚育试点严格依照批复的作业设计施工,各项工作按照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规定执行。 鼎城区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工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 二、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省厅下达的计划和批复的作业设计,我区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应完成任务1万亩、小班83个,其中抚育间伐5895亩、小班42个,割灌除草4105亩、小班41个。经检查验收,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1万亩、小班83个,计划完成率100%。其中,抚育间伐完成5895亩、小班42个,计划完成率100%,割灌除草4105亩、小班41个,计划完成率100%。根据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我区分抚育类型建立了监测标准地。试点工作各项建设任务较好完成。 三、施工作业质量

森林抚育项目自查情况报告

森林抚育项目自查情况报告 按照《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自查办法(试行)》要求,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20XX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20XX年森林抚育补贴建设项目在我县牦牛林场和半扇门林场的施业区内,共3个作业区、5个林班,23个小班,设计有效面积10000亩。经我县自查,实施的23个小班森林抚育质量全部合格,合格面积10000亩,面积合格率100%。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准备工作 (一)组织管理: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天保中心、办公室、财务股、林政股、林场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小组负责完成该项工作。 (二)技术培训:为确保自查质量,自查验收队组织自查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技术培训,重点加强了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和《中幼龄抚育补贴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规程》等有关办法、规程的学习。并指导业务人员进行了gps定位仪、测高仪、围尺的实地测量培训。 二、自查依据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 《森林抚育规程》;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自查办法(试行)》; 三、自查方法 以抚育小班为检验单位,采用实测样地的方法计算小班调查因子(小班面积、树高、胸径、树种组成、株数、?闭度等),根据小班作业情况布设样地,样地规格为(30m×40m),每个小班设置5个样地,并记录样地中心点gps定位数据,共布设115个样地,样地调查面积为13800平方米。 四、抚育试点组织管理情况 为切实抓好20XX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各林场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抚育试点项目的组织领导、监督协调;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调查规划、编制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检查验收和成效监测等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坚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制度,严格按照森林抚育工作的相关要求和作业设计,进行施工作业。局领导小组坚持不定期深入施工作业现场,查进度、查质量、查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指导基层单位一手抓森林抚育,一手抓资源保

林业围栏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 我单位林业服务中心2011年度公租房工程现已竣工验收合格,已具备竣工备案条件。现将该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三类民用建筑,共含 2 个单体,位于林业 服务中心,结构类型砖混结构,建筑地下 0 层,地上 5 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合理使用年限工程总造价 781342.60 万元,其中水电造价万元,安装造价万元。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的主要功 能,由勘察, 由设计,由施工,由监理。 二、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本工程于年月日立项批文,文号,于年月日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 ,于年月日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 于年月日取得施工许可证,证号。(√)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三、对参建各放的评价: 四、工验收情况: 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个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了验收组人员签署的一致意见: 现竣工验收会上所提的需整改问题,已在我们督促下整改完毕,现请予备案。 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名) 法人代表:(公章) 年月日篇二:关于申请解决护林网围栏的报告 关于申请解决护林网围栏的报告 化隆县林业局 兹有金源藏族乡多西村,位于金源乡政府东北方6公里处,地处脑山,缺乏经济来源,生活条件普遍极为艰苦。一九七二年,在当时人民公社的指导下,开展了植树造林大会战,本村也不例外,同全乡人民一起,在村西河滩空地(扎乡滩)进行了大规模地植树造林活动,造林面积达350亩,约种植苗木19万多株。并且安置护林点,安排护林员长期守护。几年后,整个河滩一片绿树丛荫。到了1980年,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许多兄弟村社都放松甚至放弃了林木防护。乱砍乱伐,不到两三年的功夫,整个河滩林地,一片荒滩秃岭。但本村在新的村委会的领导下,不但没有放松、防弃树林防护,反而加强了防护措施,运用开工资选派护林员到闲置人员轮流防护等措施。几十年如一日,一直沿续到现在。三十年来经过林业局和乡党委政府批准处理成材杨树上万多株。给村民带来直接经济收入达二百多万元。对村民修缮房屋,改善居住条件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本村在处理成木的同时,不断栽植苗木,填补空缺,扩大种植面积,现已超过400亩,共有苗木,成木23万多株。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在不断的改变,村内青壮年人口都外出打工,原有的石砌防护墙,多处坍塌,而且苗木栽植面积多处已超出了墙外,已经失去了作用。选派人员长期守护难度较大,因此,经村委会商议确定,只有运用铁丝网围栏,才能达到最佳的防护效果。但400亩林园,围栏长度达4268米,需要投入几万元的资金。单靠本村现有的经济条件,是在没有办法解决,

甘肃省森林抚育管理办法

甘肃省森林抚育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甘肃省森林经营水平,确保森林抚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林造发〔2010〕20号)、甘肃省林业厅、财政厅《关于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森林抚育工作,通过对中幼龄林采取科学合理的抚育措施,达到促进林木生长,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的目的,为今后深入探索森林经营技术模式和管理机制,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奠定基础。 第三条森林抚育的范围:涉及全省除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地区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以外的防护林、特用林以及用材林中的中幼龄林。自然保护区禁止森林抚育作业。 第四条森林抚育的对象:防护林和特用林按《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的规定执行;用材林按《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09)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森林抚育抚育任务优先安排国有林(包括公益林、商品林)。抚育方式优先安排卫生伐和幼龄林透光抚育,且任务安排要突出重点、相对集中连片、规模推进。

第六条按照甘肃省《关于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甘财农[2010]12号)精神,森林抚育工作应优先安排林区林业职工、林区群众参与,以增加林区职工和群众收入。 第七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抚育工作组织领导,科学设计,合理安排,积极推进。要加强内部各职能机构的协调配合,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第八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森林抚育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森林抚育工作。 第九条各实施单位要在省政府下达的采伐限额内优先安排森林抚育任务。限额不足的,在新增采伐蓄积不超过本地区已批复采伐限额10%的前提下,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其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林业厅批复后实施。同时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采伐管理的相关要求,采用多种方式,事先做好采伐限额和采伐作业的政策宣传和公示工作。 第二章作业设计 第十条作业设计编制。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必须由丙级以上(包括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十一条作业设计审批。县属林业局(总场)作业设

森林抚育实施方案

莲花山林场2012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2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的通知》(财农[2012]95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2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赣财农[2012]134号)精神,2012年我场将实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任务3203亩。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概况 莲花山林场地处鄱阳县的北部,位于东经117°4′21.45″——116°58′9.73″,北纬29°42′7.17″——29°33′6.12″之间,地势东高西低,平均海拔402米,总面积125平方公里,属黄山余脉,自然条件较好,森林植被较好,是个典型的低山高丘林区。林场现有林地面积16.8万亩,森林覆盖率87.4%,年平均温度16.7°c冬夏温差较大,平均降水量1700毫米,全年日照时数3250小时,无霜期平均为275天,气候具有 自然时间中等,昼夜温差较大,降雨量均恒的特点,适宜森林生长。 (二)社会经济情况 莲花山林场有6个分场,4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670人,其中城镇人口1210人,农村人口6460人。2011年全场生产总值5459万元,农业总产值710万元,林业总产值280万元,工业总产值4469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0元,林农人均收入2900元。 (三)森林资源状况 林地面积16.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89.6%,有林地面积16.5万亩,灌木林地面积111亩,竹林面 积3182亩,公益林面积73690亩,国家森林公园面积82635亩:其中林地面积79665亩,森林覆盖率 87.4%。林种有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林,一般用材林,经济林,以防护林为主。 二、开展森林抚育工作的必要性 林场现有中幼林面积160749亩,占林地面积96%,其中幼龄林面积134074亩,中龄林面积26675亩,从起源看,人工中幼林面积33534亩,天然中幼林面积127215亩。长期以来,由于对中幼林抚育等森林经 营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大,森林生长郁闭度较高,影响林木生长质量,森林火险等级高,严重影响了森林质量和 森林功能的发挥,森林存在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安全隐患。 近些年来,造林的积极性不高,在家劳力少,投入大,导致砍树容易,造林难,林地次生灌木多,加上气候状况的变化,森林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过程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立足森林资源现状,加大森林抚育力度,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综合功能是推动森林的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现代林业的重要内容,也 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要求。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要求,立足我场森林资源现状, 以提高森林质量以及增加职工和林农收入为核心,开拓创新、强化管理、严格监督,积极探索建立与现代林业建设相适应的森林经营模式,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为建设国家级森林公园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稳步集中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抚育试点工作,任务安排要突出重点,相对集中连片,便于抚育设计, 施工和检查验收。

重庆市森林抚育技术实施细则--正式稿

重庆市森林抚育技术 实施细则 (试行) 2016年12月31日发布2017年1月1日实施 重庆市林业局发布

序 森林抚育是对森林生态系统进行科学管理和经营的重要手段,是优化森林结构,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森林质量,改善森林健康和生境状况,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充分发挥森林各种生态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途径。我市自2010年起全面实施和推进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为提升森林质量和增强森林各项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重庆市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全国水资源战略储备库,生态区位十分重要,通过森林抚育,着力提高森林质量与效益,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为维护三峡库区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据2014 年林地变更调查结果,全市林地面积超过433.3万公顷(6500万亩),森林面积超过353.3万公顷(5300万亩),其中中、幼龄林面积超过246.7万公顷(3700万亩)接近森林面积的70%。从林地现状分析,部分林分密度过大,林木个体竞争激烈、分化明显。同时,马尾松纯林面积大,病虫害危害严重。因此,大部分林分需要开展森林抚育工作。 为规范森林抚育操作行为和技术标准,提高森林抚育设计质量,规范森林抚育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局2015年7月3日颁布的《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结合我市五年来的森林抚育试点经验,我们组织技术力量编制了《重庆市森林抚育技术实施细则(试行)》,并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核通过,现予以印发,用以指导和规范全市森林抚育工作。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术语与定义 (2) 第三章分类与分级 (4) 第四章森林抚育技术 (6) 第五章调查设计 (19) 第六章设计资格要求与设计文件审批 (22) 第七章作业施工与检查验收 (23) 第八章监测与档案管理 (25) 第九章附则 (26) 附录Ⅰ (27) 附录Ⅱ (29) 附录Ⅲ (30) 附录Ⅳ (33) 附录Ⅴ (34) 附件:森林抚育设计外业调查记录卡片 (36)

(完整版)森林抚育总结报告

攸县黄丰桥国有林场2010年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建设总结 攸县黄丰桥国有林场始建于1956年,是湖南省重点国有林场,全国百强森林经营示范国有林场。现经营总面积15.2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87.97万立方米(其中近成过熟林蓄积67.77万立方米,亩平蓄积量14.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0.07%,现有总人数662人,其中在编职工429人,离退休233人。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湘财农[2010]56号)安排,我场2010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任务5000亩,经过我场充分准备、精心施工,项目任务已经全部完成,现就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任务下达后,我场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技术标准,抢抓时间,精心组织,迅速推进项目实施,已顺利完成项目任务。经县林业局检查验收,共完成森林抚育面积5000亩,任务完成率为100%,任务落实在林场4个分场9个林班51个小班,共10个作业区,其中山关分场2个作业区面积177亩,广黄分场4个作业区面积2412亩,柏市分场3个作业区面积2287亩,严湖分场1个作业区面积124亩;项目任务按抚育方式分为:除草割灌1543.5亩,除草割灌、修枝2003亩,抚育间伐1453.5亩;按树种分为:杉木4614.5亩,马褂木222亩,樟树145.5亩,桤木18亩;按龄组分为:幼龄林4397亩,中龄林603亩。 2、任务质量情况

作业设计率100%,资料建档率100%,质量合格率98.4%。(具体情况见自查验收一览表) 3、资金使用情况 (1)、计划资金: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3.0245万元,其中直接生产成本58.0245万元,间接成本5万元。计划资金中国家投资50万元(其中间接成本5万元),单位自筹13.0245万元。 (2)、实际使用资金:目前已经使用资金59.5245万元,占计划资金的94.45%。其中直接生产开支58.0245万元,直接生产开支中,除草割灌资金12.348万元,除草割灌、修枝资金24.036万元,抚育间伐资金21.6405万元;间接费用开支1.5万元。间接费用中,设计费用1万元,档案管理0.5万元,间接费用中验收等暂时没有开支。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1、抓领导,明职责,在组织上充分保证。 成立主管林业副县长为组长,林业局、财政局、黄丰桥国有林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林业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下设林场场长罗立平为组长,纪检书记郭文平为副组长,营林股、财务股及其他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确定主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实施抓,推行任务到场,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监管到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确保了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 2、抓程序,严质量,在技术上严格到位。 (1)科学规划。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工作试点的实施意见》(湘财农[2010]56号)文件的要求,我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场中幼林进行全面调查,根据林内柴草状况及林木生长情况,按照相对集中和坚持与优材更替、

森林抚育合同

2014年度中幼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合同 甲方:海州区农林水利局 乙方:岗埠农场 为加强森林抚育管理,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依据《森林抚育规程》及《江苏省中幼林抚育(试点)实施办法(施行)》的有关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中幼林抚育实施协议如下: 一、实施地点与面积 甲方将汪庄大渠(4号小班,270亩)、叶荡灌渠(12号小班,120亩)、前三总(25号小班,53亩)、西条河(30号小班,100亩)、条河崖(37号小班,150亩)、马河北堤(19号小班,600亩)、马河南堤(110号小班,440亩)、丁庄大渠(114号小班,281亩)等林地,共计2000亩,抚育类型为(割灌修枝、卫生抚育、定株抚育)的中幼林抚育委托乙方实施(小班、地点、面积、四至界限详见附图). 二、实施时间 中幼林抚育乙方必须在 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补助标准及付款方式 按每亩150元标准补贴.项目实施开始预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验收合格1月内,按照实施作业面积一次付清,最终付款面积以勾绘验收合格面积为准, 四、作业内容及技术标准 本次设计小班抚育措施主要有生长伐、割灌、除草、修

枝、除蘖、卫生伐、定株抚育等. 1、生长伐.中龄林中进行.主要是调整林分密度,伐除过密和生长不良的林木,加速优良木生长,提高林分质量. 2、割灌、除草、修枝.在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下木生长旺盛、与林木生长争水争肥严重的中幼龄林中进行,重点针对枝条、死枝过多的林木,清除妨碍树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 除草主要有人工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等。对抚育林地内的育材树木采取修枝作业,使其正常生长,修枝的要求是用小手锯或修枝剪进行修枝,修枝切口要平滑,贴近树干,修枝高度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三分之一,中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二分之一.作业时,注意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以及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以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 3、除蘖:根据萌生条着生部位的不同去除根株萌蘖和根蘖,根株萌条:从伐桩上或根颈处的萌生条;根蘖:从树根上产生的萌条,是根上的不定芽形成的根蘖条。 4、剩余物清理.抚育作业剩余物应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堆集、平铺或运出等适当方式予以处理. 5、甲方派专人全程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抚育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及时掌握实施主体的抚育质量和进度. 6、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操作的实施单位,甲方有权及时制止,并勒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取消

森林抚育合同

森林抚育合同 2014年度中幼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合同 甲方:海州区农林水利局 乙方:岗埠农场 为加强森林抚育管理,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依据《森林抚育规程》及《江苏省中幼林抚育,试点,实施办法,施行,》的有关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中幼林抚育实施协议如下: 一、实施地点与面积 甲方将汪庄大渠,4号小班~270亩,、叶荡灌渠,12号小班~120亩,、前三总,25号小班~53亩,、西条河,30号小班~100亩,、条河崖,37号小班~150亩,、马河北堤,19号小班~600亩,、马河南堤,110号小班~440亩,、丁庄大渠,114号小班~281亩,等林地~共计2000亩,抚育类型为(割灌修枝、卫生抚育、定株抚育)的中幼林抚育委托乙方实施(小班、地点、面积、四至界限详见附图). 二、实施时间 中幼林抚育乙方必须在 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补助标准及付款方式按每亩150元标准补贴.项目实施开始预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验收合格1月内~按照实施作业面积一次付清~最终付款面积以勾绘验收合格面积为准~ 四、作业内容及技术标准 本次设计小班抚育措施主要有生长伐、割灌、除草、修 枝、除蘖、卫生伐、定株抚育等. 1、生长伐.中龄林中进行.主要是调整林分密度,伐除过密和生长不良的林木,加速优良木生长,提高林分质量.

2、割灌、除草、修枝.在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下木生长旺盛、与林 木生长争水争肥严重的中幼龄林中进行,重点针对枝条、死枝过多的林木,清除妨碍 树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 除草主要有人工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等。 对抚育林地内的育材树木采取修枝作业~使其正常生长~修枝的要求是用小手锯或 修枝剪进行修枝~修枝切口要平滑~贴近树干~修枝高度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三分 之一,中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二分之一.作业时,注意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以及有生长潜 力的幼树、幼苗,以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 3、除蘖:根据萌生条着生部位的不同去除根株萌蘖和根蘖~根株萌条:从伐桩 上或根颈处的萌生条,根蘖:从树根上产生的萌条~是根上的不定芽形成的根蘖条。 4、剩余物清理.抚育作业剩余物应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 等要求,采取堆集、平铺或运出等适当方式予以处理. 5、甲方派专人全程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抚育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事前指 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及时掌握实施主体的抚育质量和进度. 6、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操作的实施单位,甲方有权及时制止,并勒令整改,整 改不到位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取消 项目补助. 7、抚育工程实施完毕,甲方组织技术人员对乙方的抚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若 验收不合格~责令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8、乙方积极向甲方报告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出现问题协助甲方尽快处理和解决. 9、乙方做到安全生产,出现事故,将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10、乙方接受、服从甲方等上级主管部门对森林抚育施工主体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 11、抚育工程结束,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获得项目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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