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及措施

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一、环境保护保证目标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作为具体办事机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在经理部办公会和生产调度会上提出、研究和解决环保问题。

二、编制依据

1、昌都市2018年度农村公路建设施工建设项目四标段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配套文件。

2、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和《自然资源保护法》。

3、地方道路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规范标准。

4、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实际情况。

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四、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环保职责

1项目经理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2项目经理是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3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工作,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4项目经理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

5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6在发生紧急事故时,项目经理是项目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

2、环保部部长

协同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1.发生污染事故时,在项目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项目经理指挥工作,执行环保应急预案,减少污染。

2.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3.监督各工区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4.组织制订、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方向与目标。

6.组织领导环境保护设施的试运转、验收等工作。

7.负责划分生产环保工作的管理范围。

3现场环保员职责

1.协助环保部长做好施工现场及项目部日常环保管理工作

2.编制填报环保报表,监测日报表及月报表。

3.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情况监督。

4.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五、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情况,设置统一的排水和污水净化池,生活及施工污水经沉淀净化处理达标后再行排放。

2、除图纸设计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外,不得破坏和拆除任何构造物及设施,不得

随意清除植被和树木。

3、水泥、油料存放在防雨、干燥的库房中,地面做硬化处理,并派专人看守、管理、溢漏油料采用铁桶回收。库房周围设置隔离沟,以防在雨季中物料随雨水污染环境。

4、工程完工后,按要求及时清除临时设施和地面硬化层,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六、水土保护

1、为保证地表径流的排泄,工程施工不要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畅通,不得强行改变径流的方向或改沟、改河。施工营地的选择和建设也要坚持这个原则。

2、路基工程

路堤填方,首先要按设计的土石方调配,移挖作填的方案实施同时,要注意当地土

源的利用。路堤填方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水土流失,施工时要随填随夯,不留松土面。路堤边坡,在主体工程完成时,同时应完成坡面防护工程、挡墙工程、冲刷防护工程等水

土保持工程措施。除永久性措施,如挡土墙、排水沟、天沟,施工时还必须有临时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3、桥涵工程

基础的弃土要输送到岸上妥善处理,避免堆弃河滩;对开挖的河岸边坡,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岸坡防护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

桥址上、下游附近距离内有集中式引用水源取水时,要有防止其取水水质恶化的施工安排。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工程留在水中的杂物,及时恢复原地貌。涵洞基础的弃土要妥善处置。

七、生态环境保护

1、地表植被的保护

2、施工时,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路基开挖采用爆破方法施工时,不得使用扬弃爆破,以保护地表植被。

4、合理规划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固定行车路线、便道宽度。

5、要求全体施工人员严守国家法律,能自觉做到保护野生动物。

6、不准偷猎、恐吓、袭击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因意外需救助时,应给予救助并通知相关保护区管理机构。

7、严格选择高性能、低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尽量减少施工噪音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八、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

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4、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光焕发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6、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7、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8、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9、施工现场混凝土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0、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1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4、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5、食堂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6、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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