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基础知识

信托基础知识
信托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信托

1、信托是一种特殊的非银行财产管理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构成了中国的金融四大产业支柱;在中国与银行业一同受到“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同时又受到中国的“一法三规”的法律保护;

2、一法三规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3、一法三规:约束了因信托公司的原因造成本次信托计划财产受到损失的将由信托公司固有财产进行赔偿;信托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3亿元以上、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保证信托计划的财产与信托公司的财产的独立性、意味着两个财产是隔离的;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的财产也是独立的;信托公司的各个项目也是独立的、不会因为这个信托计划财产亏损了去用另外一个信托计划财产补充的可能性发生;银监会要求的刚性兑付在这里就不多说了;2001年到目前为止,近14万亿的信托资产没有出现过一起本金及利息不兑付的。

二、什么是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是一个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但又与银行一样归国家银监会监管;运营的信托公司68家。

三、什么是信托产品

由信托公司发行的一款固定期限和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或浮动收益类的产品PE阳光私募)。

四、信托的运作模式

1、投资者(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资金(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将投资者的资金给到需要融资(借钱)的企业或个人,然后按投资者的意愿取得固定或浮动的年化收益,基本年化收益在8%-12%左右(浮动收益的另计),期限多为12个月、24个月或36个月居多(50年也有);融资方提供足额的资产抵押或质押(不超过50%的抵押率);抵押物以土地及在建工程、房地产(现房)最为普遍、质押物以债权类或上市公司股权或未上市金融股权最为普遍。

另外每一款信托计划的风控增信措施还包含:连带责任担保、优先次级结构化设计、股权控制(项目监管)和资金监管;到期融资方归还信托本金及利息到信托公司指定银行帐号,信托公司将本金及利息打到投资者当初打款的银行帐号;

2、信托起投金额100万元,但300万以下只有50个自然人的名额,300万元的自然人名额不受限制。

五、信托资金的投向

1、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类(城市建设、修路等)

2、房地产类(商业地产和保障房建设等)

3、工商企业融资贷款类(上市公司融资贷款等)

六、通过信托融资银监会要审核的条件

1、融资方的企业资质及信用需要评估;

2、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盖所融资金的本息?

3、融资方过去的经营如何?所投项目是否有较高复合增长率?

4、抵押物净值如何?(一定低于50%抵押率)抵押物变现能力如何?

5、一旦融资人还不起钱,是否可以及时变现抵押物以还本付息?

有实力的信托公司如果遇到融资方(借钱人)还不起钱的做法是:先以自有资金垫付给投资者本金和利息,然后再自己去拍卖融资方(借钱人)的抵押物,因为抵押物的评估价值的抵押率基本控制在50%以下,所以信托公司很乐意做这种事情;

七、信托公司对信托计划的财产有6大风控增信措施

1、抵押担保(土地、房产)并且抵押率一般不超过50%;

2、质押担保(股权-常见的为上市公司股权和未上市金融股权、债权类-常见为政府的债权或应收帐款)如遇上市公司流通股则质押率控制在40%以下并设置平仓线和预警线;

3、连带责任担保(审核连带责任担保人资产一定具备担保资格);

4、优先次级结构化(若赢利-优先投资者的资金做为优先投资方享受优先盈利、若亏损-次级融资方或者其它机构资金做为次级投资方享受优先亏损,以保证优先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垫付);

5、股权控制(信托公司作为第三方直接控股融资方(借钱人)或项目公司的所有股权,如出现融资方(借钱人)还不上本金及利息的时候可以立即在不需要任何公证的情况下直接处置融资方或项目公司的资产来进行变现并还本付息;

6、每发行一款信托计划,信托公司都必须做到尽职调查,然后交由银监会一一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托计划才允许发行;且信托法规定:因信托公司的原因造成投资者(委托人)财产受到损失的,将由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进行赔偿;信托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

备注:由于这6项风控增信措施使得信托成为一种“收益稳健、风险可控”的新型理财方式,受到大量的高净值(流动资金在100-300万元)客户的青睐,目前信托管理资产近14万亿元人民币,均100%兑付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且信托已超越保险成为中国金融业第二大产业支柱。

银行信托详细介绍:

信托是信用委托的意思。它是指受他人委托,代为管理、经营和处理某项经济事务的行为。银行办理信托业务是以中间人身份所进行的一项银行业务,可将其归入中间业务范围。

在信托业务中,拥有信托财产的人通常称为委托者,他们为达到一定目的,把财产委托给他人管理和处理;接受委托者的要求,按合同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人,则为受托者。委托者把财产委托给受托者进行管理和处理时,双方需要签订合同或协议,这种行为就是信托行为。通过信托活动会产生收益,享受信托收益的人,则为受益者,受益者可能是委托者本身,也可能是第三者。委托者、受托者、受益者三方围绕信托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信托关系。

信托的种类按不同的信托对象、目的、业务内容可有多种划分方式。按对象可分为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按目的分为盈利信托和非盈利信托;按受益对象分为自益受托和他益受托;按信托受益范围可分为公益信托和私益信托;按信托业务的内容可分为资金信托和非资金信托;按信托行为发生的基础可分为自由信托和法定信托;按信托业务涉及的区域和范围,可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按信托事务的性质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等。

信托作为银行的中间业务,其职能有三:

金融职能。因为信托着眼于筹集资金和融通资金,通过信托融资也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

财务管理职能。因为信托的产生是从财务管理开始的。所谓财务管理就是信托机构接受财产所有者的委托,为其管理和处理财产。就我国银行信托部门办理的业务来看,都具有财务管理职能。

信用服务职能。信托作为银行的中间业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法人、团体提供内容丰富的信用服务。

我国银行目前开办的信托业务有:

信托存款。指企业、单位或个人可以自主使用的资金,存入信托机构,委托信托机构代为运用,但不具体指定使用对象和用途。

信托贷款。是信托机构用吸收的一般信托存款和部分自有资金,以贷款方式向企业单位提供资金,并计收利息的一种信托业务。

信托投资。信托机构以投资人的身份直接向企业所进行的投资。信托投资的来源是信托机构的自有资金和长期稳定的信托存款。

财产信托。信托机构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将财产向指定或不指定的单位出售或出租。

委托贷款。信托机构按委托单位的要求,使用委托单位预先交存信托机构的贷款基金,按委托单位指定的对象和用途所发放的贷款。

委托投资。委托人以准备进行投资的资金交存信托机构,委托其向指定的企业或项目进行投资,信托机构代为监督企业的管理和收益分配。

银行推出的信托理财产品主要有三类:

1、贷款类信托理财产品。该类产品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某一公司的信托贷款。如我行前不久代为推介的一款贷款类信托产品,用于山东鲁能集团公司

的贷款单一资金信托,期限三年,预期年化收益3.4%,每半年分配一次收益,期间可开放申购和赎回。个人投资者认购起点是5万元,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

2、权益类信托理财产品。该类产品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某一公司的应收债权。如我行发行的一款权益类信托产品,用于购买天津隆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原材料应收款,期限261天,预期年化收益3.8%,个人投资者认购起点是5万元,适合于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3、股权类信托理财产品。此类产品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某一公司的股权,收益来源于股权转让价款。我行在2009年11月推出的一款股权类信托产品,用于购买昆明市国资委持有的昆明新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存量股权,未来该股权由昆明市国资委向信托公司溢价回购。回购资金来源为呈贡新区8013亩土地的出让收益,不足部分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产品期限为1095天,预期年化收益6.5%,收益每年分配一次,个人投资者认购起点为10万元,适合于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从投资收益来看,银行信托理财产品收益率比银行定期存款要高很多,如现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为2.25%,以10万元本金计算,一年所得利息是2250元。若银行信托理财产品按年化平均收益率4%计算,10万元本金所得收益为4000元,两者相差1750元。从资金的安全性来看,银行信托理财许多都有了创新产品,比如在信托产品中增加了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或某些企业的担保,有一些在产品中增加土地抵押担保或股权质押担保等,在收益分配上引入了优先级受益人与次级受益人等方式,这相当于给资金的安全加了一把锁。有业内人士指出“信托产品一般是本金不保底、收益不封顶,比起一般公募理财产品,其风险比较大。”但银行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则往往会考虑到本金的保底及收益问题,所以它会对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调研和把关,较大程度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投资股票、基金的风险越来越大,对于追求收益稳健的投资者来说,需要在投资组合中增加一些低风险、收益稳定的品种,银行信托理财产品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学习资料--信托知识讲座(一)概要

信托知识讲座 1、什么叫信托? 信托又称“相信委托”,它是以资财为核心、信任为基础、委托为方式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有财产的人为了自己的或第三者的利益,把自己不能很好管理和运用的财产交给所信任的人去进行管理或处理。受托财产权的人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金融信托产品是指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产品。信托投资作为一种风险和收益介于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基金股票之间的理财方式,正凭借其较高且稳定的收益水平和高安全保障措施,受到广大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青睐。信托产品同储蓄、国债类似,一般有相对固定的期限,明确的收益率(信托为预计收益率)。投资者购买信托产品后,一般到期便可领取收益及本金,省时、省心。 2、信托产品分类 信托产品按投资方式分类主要有: ①信托贷款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信托公司)的名义给项目公司发放贷款。 ②权益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能带来稳定现金流的权益。 ③证券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定向增发等,证券投资类产品受托人一般会委托投资顾问进行管理。 ④股权投资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的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通过股权增值、分红或溢价回购等获得收益。 ⑤组合运用类: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贷款等方式组合运用于项目公司。 3、什么是固定收益类信托?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是指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信托产品。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通过将资产(股权)抵押(质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担保等措施,保证到期归还本金及收益。

4、固定收益类信托是否真的保本并保证收益?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固定收益信托没有承诺保本或者保证收益。但是,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通过资产抵押、股权质押、担保公司、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等,使投资风险降为最低。 5、固定收益信托产品分成哪几类? 一般来说,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分为贷款类、股权投资类、权益投资类、组合投资类以及少数其他等。 贷款类信托:以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的方式来完成的。 股权投资信托:以股权方式投资,通过股权受让和向公司增资,持有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 权益投资信托:信托公司获得特定权益(一般为股权或债权)及相关从属权力,受托人通过持有该标的权益并按照相关约定获得清偿后,实现信托计划财产的增值。 组合投资信托:投资于某单一或多个项目的集合资金信托。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股权投资、权益投资,等等。 6、固定收益信托主要投资于哪些领域? 一般投资于基础设施,房地产,工商企业等。组合投资类信托还会投资于低风险的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等。 7、什么是受托人? 指发行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 8、什么是担保人? 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投资于某一项目时,都需要第三方对此次投资的收益做担保,对这个项目附有连带责任,该第三方就是担保人。一般来说,担保人可以是公司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为项目发起者的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可以是专门的第三方担保机构,等等。 9、什么是抵押、质押? 担保人在对投资项目担保时,会将其持有的股权、债权抵押、质押给受托人,抵押物、质押物的变现价值必须大于受托人的投资额和预期收益额,如果投资项目失败,受托人可以将抵押、质押物变现以保证收益。 10、固定收益信托产品的投资门槛如何? 固定收益信托购买门槛和阳光私募类似,仅对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私募发行,不在公开场合发售,也没有公开的推广。同时,其

信托知识题目

信托知识题目30题 单选题(22题): 1、信托的流动性体现在可以。【D】 A.提前赎回; B.赠与; C.信托定投; D.依法转让和继承; 2、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出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分别向 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A】 A.0.1%; B.0.2%; C.0.5%; D.1%; 3、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合同不能超过份?【C】 A.50; B.100; C.200; D.300; 4、信托产品可以通过进行营销宣传。【C】 A. 报刊; B. 电视; C. Email; D. 广播; 5、信托产品属于类型?【D】 A.保本保收益; B.保本浮动收益; C.非保证收益; D. 非保证本金; 6、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在信托期间应履行什么责任?【A】 A.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 B.诚实、忠诚、尽职、专业; C.诚实、激情、团队、价值; D.诚实守信、业绩向导、客户至上、感恩回报; 7、信托受益人可以是?【D】 A.自然人; B.法人; C.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D.以上全都可以是; 8.参与集合信托计划的委托人投资金额的要求是?【B】 A.不少于50万; B. 不少于100万; C. 不少于200万; D. 不少于1000万; 9.参与集合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家庭总资产要求是?【B】 A.不少于50万; B. 不少于100万; C. 不少于200万; D. 不少于1000万; 10.关于信托资金的变现,一般情况下:【A】 A.不可提前支取; B.可全额提前支取; C.可部分提前支取; D.可提前支取收益; 11.信托业务主要文件不包括:【D】 A.信托合同; B.信托计划书; C.信托财产管理、运营风险声明书; D.风险承受 能力测试问卷; 12.信托产品一般的投资期限是:【D】 A.1-6个月; B.3-6个月; C.6-12个月; D.12个月以上;

信托法律基础及其实务运用

信托法律基础及其实务运用 信托的法律基础及其实务运用 一、信托的法律含义及其创新价值 (一)信托的法定含义 信托的定义(信托法第二条) 结论:围绕信托财产的转移和管理而形成的委托人、受益人和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典型的信托实例:安排亲属利益的本金与收益分离信托 (二)信托的制度特点及其实务价值 1、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 ● 实务价值:免责性 ● 实例:保护信托 2、信托利益的契约性 ● 实务价值:灵活性 ● 实例:分层信托和自由裁量信托 3、信托财产独立性 1 ● 实务价值:安全性 ● 实例:证券化信托和年金信托 4、信托管理连续性 ● 实务价值:长期性 ● 实例:长期财产规划和隔代信托 结论:信托的灵活性使其利用与人类的想象力一样没有限制 (三)信托的制度价值及其历史演变 1、独特的财产转移制度:与赠与、继承、买卖的区别 2、独特的财产受理制度:与代理、有限合伙、投资公司的区别 3、信托的现代发展动向 (1)信托的积极化 (2)信托的大众化 (3)信托的营业化 (4)信托的金融化 附:中国信托立法的背景 二、信托业的法律调整与实践 (一)实务上信托业的类型 1、信托综合店:信托公司 (1)信托公司经营定位的历史演变 (2)综合店的法律地位 2

2、信托专营店 (1)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专户理财 (2)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和养老金信托的受托人及人民币理财计划管理人(3)证券公司:集合资产受理计划管理人 (4)其他机构 (二)信托公司的法规调整:“新政”与“旧规”比较 1、机构管理方面 (1)机构名称:从”信托投资公司”到“信托公司” (2)分类资本管理 ● 被动类公司:1亿元 ● 主动类公司:3亿元 ● 证券化业务:5亿元 ● 保险资金受托业务:12亿元 问题与困惑:资本金的作用 (3)净资本管理 (4)分支机构:从“禁止”到“放开” 2、固有业务方面 (1)资金运用方式:贷款、同业拆放、投资。对投资的特别限制:● 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 ● 金融产品投资 ● 自用固定资产投资 3 ● 实业投资 问题与困惑:私人股权投资的理解 (2)负债与担保 ● 不得负债:公允许同业拆入,比例从原净资产的100%下调为20%;● 对外担保:从原净资产的100%下调为20%。 (3)关联交易 “旧规”允许关联交易,“新政”只允许正向关联交易,禁止逆向关联交易: ● 向关联方融出资金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 本公司股权质押融资 3、信托业务方面:集合信托计划 (1)投资者合格化:合格投资者 ● 当然的合格投资者 ● 有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 合格自然人的人数限制:原始投资与后续转让 (2)交易结构基金化 ● 自益信托 ● 信托单位 ● 强制保管 ● 受益人大会

保险基础知识-总结的很详细

保险基础知识 第一节保险概述 一、简述保险的含义及分类。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表现在:(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

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由此可见,保险乃是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统一。 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从广义上讲,财产保险是指除人身保险外的其他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实偿性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 丧失劳动能力而没有甚或来源是给与物质帮助、维护即本身获得各种制度的总称。我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与社会保险相对应,商业保险通过订立保险合同、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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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法律法规考试卷(信托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自(D)起施行。 A、2000 年4 月28 日; B、2000 年10 月1 日; C、2001 年4 月28 日; D、2001 年 10 月1 日; 2.信托行为设立的基础是(C )。 A.委托;B.金钱;C.信任;D.股权 3、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其受托人,应当经(D)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以公益信托的名义进行活动。 A.国务院;B.中国银监会;C.中国人民银行;D.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 4.受益人是由( D )指定的。 A.受托人;B.信托财产的保管人;C.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D.委托人 5.委托人将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以后,委托人对转移的这部分财产(C )处置权。 A.绝对拥有B.相对拥有C.不再拥有D.以上均不对 6.信托业务中,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信托财产的风险由(A )负责。 A.委托人和受益人B.委托人和受托人C.受托人和受益人D.受托人和担保人 7、受益人自(C)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A、自签订信托合同之日; B、自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之日; C、自信托生效之日; D、自信托终止之日 8、在我国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C)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 A、工商行政管理局; B、中国人民银行; C、中国银监会; D、国务院 9、在我国设立信托公司,其最低注册资金为(C)元人民币。 A、1 亿元; B、2 亿元、 C、3 亿元; D、5 亿元 10、我国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B)元人民币。 A、1 亿元; B、2 亿元、 C、3 亿元; D、5 亿元 11、信托公司应当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D) A、净资产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40%,净资产不得低于净资本的100%; B、净资产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净资产不得低于净资本的40%; C、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40%,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100%; D、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信托基础知识汇总

精品文档 信托基础知识 目录 1.什么是信托 (1) 2.信托起源 (1) 3.什么是信托投资公司 (2) 4.信托的优点 (2) 5.信托对受益人利益有保障 (3) 6.信托与其他财产管理制度的区别 (3) 7.信托与委托的区别 (4) 8.信托与监护的区别 (5) 9.投资信托与信托投资 (6) 10.什么是投资信托 (6)

11.什么是资金信托....................................... 12.我国现行的资金信托包括:. (7) 13.信托净值计算方法 (8) 14.不动产资产信托...................................... 10 15.不动产资产信托证券化的优点.......................... 10 16.什么是房地产信托.................................... 11 17.房地产投资信托简介.................................. 12 18.房地产信托的作用.................................... 13 19.房地产信托公司的收益................................ 13 1. 什么是信托目前,许多投资者可能对“信托”这两个字眼还比较陌生,对“信托投资公司” 在做什么、能做什么还不大了解。实际上,信托作为法律上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经与“银行、保险、证券”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产业;信托投资公司就是从事信托投资业务的公司。 根据200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上述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上的利益为标的的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除身份权、名誉权、姓名权以外的无形财产权。

信托基础知识

信托基础知识 1 信托的一般含义 所谓信托(英文是“ Trust”),“信”即信任、忠实可靠,“托”即委托和嘱托。“信”、“托”两字合起来就有“相信而托付”和“信任而委托”之义。“信”是“托”的前提。只有在了解对方的情况,认为其诚实可靠,又有条件可以托付,才有信托行为产生的可能,这是信托的—般含义。 2 信托的法律含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简言之,信托是一种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财产的一项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利用信托原理,一个人(委托人)在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亲自管理财产的情况下,可将财产权转移给自己信任并有能力管理财产的人(即受托人),并指示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3 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别 信托作为一项关于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的独特的法律设计,它与委托、代理存在巨大差异。简言之,这种差异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成立条件不同。设立信托,必须要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如果没有可用于设立信托的合法所有的财产,信托关系便无从确立。而委托、代理关系则不一定要以财产的存在为前提。第二,名义不同。信托关系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事,而一般委托和代理关系中,受托人(或代理人)以委托人(或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事。 第三,财产性质不同。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委托人的其他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债权人一般不得对信托财产主张权利。但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或被代理人)的债权人可以对委托财产主张权利。 4 信托的制度优势 与类似的法律制度相比较,信托是一项更为有效的进行财产转移与管理的制度设计,它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信托制度有利于长期规划。信托存续具有连贯性。信托不因受托人的死亡、解散、破产、辞任、被解任或者其他情形终止而终止,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因而更适合于长期规划的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 第二,信托制度运用较为灵活。这表现在以下方面: (1)信托设立方式多样化,可以采取信托合同、其他书面形式和遗嘱等方式。 (2)信托财产多元化,凡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物权还是债权,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 (3)信托目的自由化,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委托人可以为各种目的而创设信托。 (4)信托应用领域非常宽泛,信托品种繁多。 第三,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一方面,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在法律上,信托财产不属于委托人所有,也不属于受益人所有,而是被置于受托人名下。受托人根据法律和信托文件,享有信托财产上的财产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委托人和受益人无权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但是,信托所产生的利益归受益人享有。 另一方面,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这使信托财产免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追索,从而

信托业务基本知识

信托基本知识及法律实务 引语 目前信托财产总规模已突破7万亿,信托公司在管理资产规模方面已经成为国内 金融行业的重要力量,并呈现更加专业化、特色化的发展趋势。信托已经成为国内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市场的生力军。房地产信托、政信合作信托、股权收益权信托等信托业务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信托基金、主动管理型信托等受到关注。 信托定义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是一种具有“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 信托主体 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①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②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 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 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③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 信托客体 信托客体主要是指信托财产。 ①信托财产的范围: 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受托人因管理、运用、处分该财 产而取得的信托利益,也属于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具体范围我国没有具体规定,但必须是委托人自有的、可转让的合法财产。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 为信托财产;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须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作为 信托财产。 ②信托财产的特殊性: 信托财产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独立性,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信托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 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信托基本知识

一、证券投资信托 证券投资信托(Securities Investment Trust)证券投资信托是指信托机构将个人、企业或团体的投资资金集中起来,代替投资者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最后将投资收益和本金偿还给受益人,信托部门从中收取手续费。 二、债权信托 债权信托是以金融企业及其他具有大金额债权的企业作为委托人,以委托人难以或无暇收回的大金额债权作为信托标的的一种信托业务。它通过受托人的专业管理和运作,实现信托资产的盘活和变现,力争信托资产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 1、业务关系的建立 委托人通过与受托人签订《债权信托协议》,从而与受托人建立财产信托关系。 2、运作方式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对信托资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置。为实现财产变现或保值的目的,受托人选择信托财产管理方式主要有:有偿折价出让、以高流动性和可变现性强的财产抵债、债转股和抵债财产变现。委托人可事先确定财产信托运用方向。 3、费用收取 债权信托的收费分债权保全和资金回收两个阶段。债权保全阶段受托人的管理费按照信托资产价值,以一定的百分比计提,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在信托期满后一次性从信托资产的专项帐户内扣除或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保全金额的确认方式为:以经资产评估的抵偿债权的财产或股权价值作为保全金额。资产回收阶段根据抵债资产的类别,分别参照动产、不动产、股权投资信托等的收费方式进行收费。 三、租赁信托 租赁就是租用他人的物件。现代租赁主要为设备租赁,企业为了进行设备投资而向租赁公司提出租赁所需的设备,租赁公司则代为融资,并根据承租企业的要求向供应厂商购进合适的设备后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企业需按期交付租金。在租期结束时,承租企业可以有停租、续租或留购设备的选择权。现代租赁是出租、借贷行为和租赁合同的统称。 现代设备租赁集中的领域有:飞机、汽车、计算机、无线通讯设施、家具、工业机械与设备、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火车车厢、卡车及废物处理设施等。现代租赁已发展成为融资(硬件)兼有咨询、维修(软件)的一揽子综合服务的行业,因此更灵活方便,更能适应用户的各种需要。 租赁信托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标准信托基础知识客户版

信托知识
1、什么是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 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 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 产。
2、什么是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是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 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 信托公司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 信托业务18世纪出现于英国。
3、什么是信托
信托,是指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 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4、什么是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是由信托公司发行的,多为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目前年化收益类多在 8%-12%。 信托产品作为高端理财产品, 收益高、 稳定性好, 是信托理财产品的主要特点。 优 点是:低风险,收益较高,投资领域广泛,可以横跨货币、资本、实业三个领域; 缺点是:1、 门槛较高,100万起步;2、期限一般为1-2年,期间变现能力差。 信托产品风险很低,但是 不保证不会损失本金。但信托在我国成立20多年,所有产品均实现本金与收益的兑现。
5、信托认购流程
(1) 委托人应充分阅读和理解本信托,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详细阅读《认购风险申明 书》 、 《信托计划说明书》 、 《信托合同》 。 (2) 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 、 《信托合同》 、 《合格投资人资格确认登记 表》 ,并填写委托人调查问卷。 (3) 委托人按信托文件约定的缴款日期向受托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划款。 (4) 签订信托合同时,认购人应提供: 自然人:认购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复印件、认购资金付 款证明;如需经办人代办,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上材料均
高级财富管理师 赵珀 内部资料,最终解释权归大唐财富所有 1

信托基础知识

信托基础知识 目录 1.什么是信托 (1) 2.信托起源 (1) 3.什么是信托投资公司 (2) 4.信托的优点 (2) 5.信托对受益人利益有保障 (3) 6.信托与其他财产管理制度的区别 (3) 7.信托与委托的区别 (4) 8.信托与监护的区别 (5) 9.投资信托与信托投资 (6) 10.什么是投资信托 (6) 11.什么是资金信托 (7) 12.我国现行的资金信托包括: (7) 13.信托净值计算方法 (8) 14.不动产资产信托 (10) 15.不动产资产信托证券化的优点 (10) 16.什么是房地产信托 (11) 17.房地产投资信托简介 (12) 18.房地产信托的作用 (13) 19.房地产信托公司的收益 (13)

1. 什么是信托 目前,许多投资者可能对“信托”这两个字眼还比较陌生,对“信托投资公司”在做什么、能做什么还不大了解。实际上,信托作为法律上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经与“银行、保险、证券”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产业;信托投资公司就是从事信托投资业务的公司。 根据200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上述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上的利益为标的的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除身份权、名誉权、姓名权以外的无形财产权。 2. 信托起源 信托起源于英国,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财产所有者出于某种特定目的或社会公共利益,委托他人管理和处分财产的一种法律制度。信托制度在财产管理、资金融通、投资理财和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具有突出的功能,尤其是在完善财产制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就个人信托而言,发展到现在,其的功能已相当广泛,包含财产移转、资产保全、照顾遗族、税务规划、退休理财、子女教育保障等,我国正处于信托观念启蒙期,推出的信托产品还只局限在投资型信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信托这种安全有效的财产管理制度必将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信托”一词的一般意义,是指将自己的财产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和处置,即我们俗称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它涉及委托人、受托人、信托财产、信托目的和受益人。在我国《信托法》中,将信托的含义定义为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故信托是由财产的被移转或处分,及当事人间管理、处分义务的成立等两部分结合而成。

信托法律法规考试卷信托基础知识

信托法律法规考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自(D)起施行。 A、2000 年4 月28 日; B、2000 年10 月1 日; C、2001 年4 月28 日; D、2001 年 10 月1 日; 2.信托行为设立的基础是(C )。 A.委托;B.金钱;C.信任;D.股权 3、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其受托人,应当经(D)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以公益信托的名义进行活动。 A.国务院;B.中国银监会;C.中国人民银行;D.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 4.受益人是由( D )指定的。 A.受托人;B.信托财产的保管人;C.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D.委托人 5.委托人将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以后,委托人对转移的这部分财产(C )处置权。 A.绝对拥有B.相对拥有C.不再拥有D.以上均不对 6.信托业务中,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信托财产的风险由(A )负责。 A.委托人和受益人B.委托人和受托人C.受托人和受益人D.受托人和担保人 7、受益人自(C)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A、自签订信托合同之日; B、自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之日; C、自信托生效之日; D、自信托终止之日 8、在我国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C)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 A、工商行政管理局; B、中国人民银行; C、中国银监会; D、国务院 9、在我国设立信托公司,其最低注册资金为(C)元人民币。 A、1 亿元; B、2 亿元、 C、3 亿元; D、5 亿元 10、我国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B)元人民币。 A、1 亿元; B、2 亿元、 C、3 亿元; D、5 亿元 11、信托公司应当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D) A、净资产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40%,净资产不得低于净资本的100%; B、净资产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净资产不得低于净资本的40%; C、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40%,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100%; D、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信托基础知识

信托基础知识最新版 1.什么是信托?现在规模有多大? 信托是指委托人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根据信托协会公布的2014第二季度的统计数据,信托规模已达12.48万亿。 2.什么叫投资信托? 投资信托也叫投资基金,即集合不特定的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设立投资基金,并委托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投资专家经营操作,使中小投资者都能在享受国际投资的丰厚报酬不同的减少投资风险。 共同分享投资收益的一种信托形式,基金投资对象包括有价证券和实业。 3.什么是银信合作产品? 近几年,银行与信托公司时常合作推出相关理财产品,投资者有时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中,不少就是信托类理财产品。 但在银行购买信托产品与在信托公司直接购买有不同之处,首当其冲的就是投资门槛。 银行类信托理财产品没有信托投资200份的数额限制,起价一般在5万元左右。而直接在信托公司购买的信托产品动辄需几十万元,从20万元、30万元到50万元、100万元不等。 其次,银行类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往往比不过信托公司的。因为银行是购买信托公司的产品,然后再拆分卖给个人投资者,收益自然会打折扣。 4.何为信托财产? 信托法律关系中,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就是信托财产。 5.什么是股权投资信托? 股权投资信托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即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即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资金或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一般多出现于有限合伙,风险较高) 6.何谓集合资金信托?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通常这种资金信托方式称为集合资金信托。 7.什么是信托受益权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所谓受益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出资受让原信托受益人转让的信托受益权,从而取得受益人的法律地位。

信托的基础知识

信托的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信托? 对中国老百姓来说,“信托”是个新词,进入人们的视野不过二三十年。大家对信托的了解,更多的是从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开始的,习惯于将它与银行、保险、证券等相提并论。 实际上“信托”这个词,在不同的情景下有不同的含义。一是信托法律制度,这是从法律层面来理解信托,这也是信托本来的含义。二是信托公司,指的是经营营业信托、持有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是运用信托法律关系开展业务的机构。三是信托产品,即信托受益权、信托单位,指向具体的金融品种。四是信托业务,即信托项目(集合性的,又称信托计划),指的是业务形态、商业模式。 二、信托的概念 在信托的多种含义中,最根本的起点是信托法律制度。法学家认为,信托制度是英国人在法学领域取得的最伟大、最杰出的成就。一般认为,它起源于英国中世纪的用益制。其演化过程涉及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在这里我们只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在中世纪的早期,英国实施土地保有制,土地的保有人不能随意处分土地权益。例如:保有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遗赠土地,

只能由其长子继承;禁止对教会捐赠土地;在发生继承时要征收继承金;在保有人去世而继承人未成年时,领主要行使监护权。 为了规避这些限制和负担,人们发明了用益制。按照当时的法律制度,虽然保有人不能通过遗嘱来安排土地的归属,但在世时是可以转让土地的。于是,保有人发明了这样的方式:一方面将土地移转给他信任的人(受托人);另一方面,约定这个转让是为受益人的利益而进行的。受托人虽然得到了土地,但只是代为管理,在将来的某一时刻,例如受益人长大成人时,要向受益人转移土地这种让受托人代为持有土地的做法,在英国普通法看来,就是完整的转让。受托人就是土地的所有人,能够对土地进行完整的处分。但事实上,受托人只是名义上的所有人,他是为了受益人而持有土地的。通过这种安排,土地上的转让限制和负担被规避了:土地收益可以被转移给不能继承土地的人;也可以被转移给教会和未成年人;委托人死亡时,因为继承没有发生,原本应该交纳的继承金也不用交纳了。 然而,这种方式也面临一个显而易见的风险:受托人可能背信弃义,将土地据为己有,而不是按照约定交给受益人。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在当时,英国有普通法和衡平法两种法律制度,这是英国法律制度的特色。为了弥补普通法刻板、教条的缺陷,英国人创设了衡平法。英国的普通法忽略了“为受益人利益而转移”这一约定,认为受托人就是完全的所有人(这使用益制得以规避法律限制),但衡平法承认受益人的利益,在受托人违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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