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基本原则

劳动法基本原则
劳动法基本原则

遇到劳动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

劳动法基本原则

摘要:《劳动法》颁布后,法典对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没有作具体规定。因此,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内容,成为劳动法学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本文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的最新国情,借鉴国际和国外劳动立法的经验,从确定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依据入手,对劳动法基本原则进行详实的探讨,并将三方(政府、工会组织、企业组织代表)协调劳动关系列入劳动法基本原则之一,论证其依据,总结和归纳了其基本内容。

关键字:劳动法,基本原则,保障劳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颁布实施了两年多,这部劳动法典是在1994年7月4日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于1995年1月1 日起实施的。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第一部劳动方面的基本法律,是在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这部历史性的法律文件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它对于保护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

它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劳动法制建设的新的里程碑。但这部劳动法典不同于我国的其他基本法律,未明确规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致使在其颁布实施后,学术界对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对劳动法应当具备哪些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的内容是什么,确定基本原则的依据、标准是什么,众说纷纭,在劳动法典颁布后大量出版的各种劳动法教程、劳动法注释中,也无一不论及劳动法基本原则问题。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成为劳动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本文将结合我国劳动法的历史发展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所确定的基

本方针对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进行科学的探讨。

一、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性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不仅是劳动法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更重要的是它关系到我国劳动立法和执法。从劳动立法来看,由于我国劳动法典在确立时亦体现我国的立法特色,即宜粗不宜细,宜简不宜繁,因而劳动法典仅有107条,远远不能满足对具体劳动关系调整的需要。因此,在其颁布后,劳动行政部门、各级政府需要通过规范性文件和准规范性文件来实现对具体劳动关系的调整,但这又不可避免的出现部门立法不统一、效力层次差等问题。立法部门应根据什么样的原则来立法,解决立法不统一的问题已成为迫切要求。从劳动执法来看,虽然劳动法颁布后各级立法部门颁布了不少规范性和准规范性文件,但由于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在这一过

渡时期,劳动关系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我国现有的劳动法规、规范性文件仍不可避免的出现疏漏。反映在执法上,执法部门出现拘泥于法律条文,导致某些法无明文规定,但又是的的确确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得不到惩戒、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我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劳动法基本原则迟迟没有确立有很大的关系。因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不仅是我国劳动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也是关系到劳动立法、执法的重要问题,作为学者,我要大声呼吁:尽快通过立法形式,明确我国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作用

何谓劳动法基本原则这一问题,学术界对此争议不大,因此只作简单陈述。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2、劳动法基本原则应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我国劳动法的出发点和依据。它是我国劳动法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了立法者在劳动领域所奉行的政策,

是劳动法的指导方针,对劳动法的各项规定及其实施,都有指导的效力和作用。

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劳动立法和执法,对各项劳动法律制度和全部劳动法规范起指导和统帅作用的立法执法的指导方针,它可以弥补法律漏洞、修正法律矛盾。

以上观点正确地指出了劳动法基本原则同立法、司法、守法、法学研究等法律运作的关系。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不仅同守法有关,是劳动关系活动的行为准则,更重要的是一个社会的劳动法基本原则同该社会的政治经济体制是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劳动立法,对全部劳动法制度和规范起统率作用,是作用于规则的规则。

三、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依据

1、要以宪法为依据。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中关于我国政治、经济制度的规定,关于劳动权的规定是制定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依据。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应体现宪法精神,但宪法原则并不等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应突出劳动法的基本特征,即从劳动法诞生之日起,它就是旗帜鲜明的劳动者保护法,它与民事、经济法

律有很大区别,民法和经济法一般是保护双方当事人,而劳动法虽然保护的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更倾向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劳动法是公法私法化的法律部门,劳动法律的很多规定,都是体现了国家对具体劳动关系的干预。

3、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立,要以现实为依据,要结合我国国情。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的时候,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就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在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时,应认真分析在这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中我国劳动关系的特点,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性质和发展趋向,使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符合我国的国情,不能超越国情去确立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有些学者认为,劳动政策也应作为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依据之一,我认为此观点偏颇。首先政策不具有稳定性,易多变,其次政策只能反映一定时期内的现实情况和国家宏观意图的变化,不能持久永远。作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有相对的稳定性,它不仅能够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发挥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能发挥其指导作用。因此,劳动政策不宜作为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依据。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应当说目前学术界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作用及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依据并无原则上的争议,而对于劳动法应当具备哪些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的内容是什么,至今争论不休。我认为劳动法基本原则应是如下:

(一)保障劳动权的原则

保障劳动权原则是基本原则中首要和最重要原则。因为劳动权是劳动法的基本问题,劳动法中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如休息权、劳动报酬权、劳动安全卫生权、物质帮助权等等,都是以劳动权的实现为前提的,整个劳动法可以说是建立在劳动者的劳动权得以实现和保障的基础上。劳动权是公民生存权利的基础。

劳动权的确立在劳动法发展史上经历了曲折的过程。19世纪初,在英国首先诞生了现代意义的劳动法,而直到20世纪中叶,劳动权才首次在法国 1946年宪法中得到确认。其后世界各国亦将劳动权规定在宪法中。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人权的世界宣言》中规定劳动权是人权之一。我国建国后制定的历次宪法都有劳动权的规定。那么,为什么在劳动法中还要将保障劳动权作为基本原则呢?

理由如下:

1、劳动就业问题的突出性、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必要性决定了应在劳动法中旗帜鲜明的将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作为劳动法最首要、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对于我国现阶段来说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是非常重要的,我国长期以来人口资源过多,实行市场经济后,由于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产业政策的变化,企业增效减员的需要,使就业问题成为劳动问题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也是我国长期面临的问题,需要我国采取长期的、稳定的劳动方针;另一方面,发展经济需要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我国现阶段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但各种所有制并存,各阶层利益不一致,劳动法律、法规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存在,经营者素质上的差别,资本对利润的追求,这一切都将导致劳动关系的恶化,引发社会问题。而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社会安定的必不可少的因素,事实证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劳动问题处理不好,会影响社会安定、经济建设,因此有必要通过劳动权的保障,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我国宪法中关于劳动权的规定过于笼统、简单,不能充分体现立法本意,有必要在劳动法中对劳动权的保障加以进一步确认。

劳动权的含义是一般是指凡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均有获得参加

社会劳动和切实保障按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劳动权在世界各国的法律中,有不同的解释,例如:牛津法律大辞典将其解释为:(1)工作自由权,即任何人不能因性别、民族、肤色或是否是工会会员而对就业进行限制。(2)职业保障权,即任何人都有请求提供工作或者可以得到工作的权利。

我国虽在宪法中规定了劳动权,但规定的过于笼统、简单,只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未能赋予劳动权丰富的内容,这就需要通过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规定,对劳动权赋予丰富的内容,进行科学的界定,对劳动权予以全面的保障。

保障劳动权原则的含义是:

1、凡是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公民都有平等地获得劳动机会的权利,有根据其志愿、才能、教育程度并在考虑社会需求的情况下选择职业及工种的权利。

2、国家有义务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权,当劳动者谋求不到工作时国家应给予帮助、扶持或提供必要的生活费。

3、劳动者有按其劳动的数量与质量获得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数额的劳动报酬的权利。

4、必须尊重劳动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劳动权,对劳动力使用者滥用解雇权的行为应当加以限制。

5、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应体现劳动法的特点,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就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正是劳动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本质特征,这一特征从劳动法诞生之日起就被确认,虽然由于现代劳动法的发展,劳动法具有了其他作用,但无论劳动法的内容如何变化,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永远是劳动法的主旨,因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是劳动法基本原则之一。

我国宪法和劳动法典规定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有:劳动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物质帮助权、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权、民主管理权、职业技能培训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应是最基本的保护、平等的保护、侧重的保护、全面的保护。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先是最基本的保护,是对劳动者基本

利益的保护。这种基本利益就是国家通过劳动法律、法规颁布的、强制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最低的劳动标准、最基本的劳动条件,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这种基本利益应当获得绝对性的保护,这种最基本的保护对所有用人单位要求都应当是一致的,不应由于用人单位所有制的不同或组织形式不同而有所差异。

其次是平等的保护。平等的保护是指所有劳动者不因其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宗教信仰、职业、劳动关系的性质有何不同,其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其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我国劳动法的保护,不应有任何歧视或差异。但这种平等保护,并不排斥对特殊劳动者群体如未成年工、女工等的特殊保护。

再次是侧重的保护,即在特定条件下,当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保护和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发生冲突时,应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的学者提出对用人单位的利益是一种兼顾关系,我认为不能强调兼顾,兼顾即失去劳动法的特色,而且用人单位作为社会的经济组织,其合法权益可通过其他法律加以保护,而我国在这方面已有许多法律规定,无须再由劳动法加以特别的兼顾。也有人提出是优先的保护,我认为优先保护的观点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当前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十五大报告中也提出了要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

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这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增效减员会给一部分职工带来暂时的困难,但是为了经济的发展,国家的一些经济政策还要实行,因此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应强调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侧重保护,目前我国正在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实施的再就业工程,对企业裁员行为的严格限制,都体现了侧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而不是片面强调绝对优先保护。

最后是全面的保护。即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全方位的保护,既保护法定权利,也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约定权利,对约定权利的保护是以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的;既保护劳动者的人身权利,也保护劳动者的财产权利;这种保护既存在于劳动过程的始终,也存在于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任何环节。

(三)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原则

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原则是指政府、工会组织、企业组织代表(应包括各种所有制形式、各种经济形式的组织代表)三方共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他们是协调劳动关系的主体。

关于三方原则在西方国家早有提出,全称是三方协商决定劳动标准和处理劳动关系的原则,具体是指在劳动标准的确定和劳动关系的

处理上由政府、雇主和工人的代表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这一原则是由国际劳工组织确立的,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普遍实行这一原则。三方原则对于解决劳动问题、协调劳动关系、避免社会动荡的发生有着积极的意义。国际劳工组织在1976年通过了《三方协商以促使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公约》和《三方协商以促使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建议书》,即国际劳工组织第144号公约和152号建议书。1990

年9月7日,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了这一公约,这就为我国实行“三方原则”提供了法律依据。

由于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市场经济还不规范,对于三方原则完全照搬是不可能的,也不符合中国国情,所以在遵守国际公约的基础上,应建立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三方原则。

三方协调劳动关系的原则应包括如下内容:

1、在立法活动中应体现三方原则。在制定重要的劳动法律、法规时,应由政府、工会和企业组织代表共同参与,政府在立法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政府在立法时必须听取工会和企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采纳其合理建议。工会和企业组织代表参与立法,能够及时的反映劳动关系参与者的意愿,使立法内容更切合实际,更具有可执行性;而且,也使政府的劳动政策和重大决策对工会和企业组织的活动产生更为直接的影响,便于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三方对劳动关系的协

调正是通过制定劳动法律、法规、劳动政策,规定劳动条件、劳动标准来实现的。

2、签订集体合同,进行集体协商谈判要体现三方原则。集体合同的签订、集体协商谈判要由政府宏观指导和调控,在我国现阶段国家仍有必要使用国家权力,对具体劳动关系施加影响,在诸如工资、劳动标准、劳动条件等方面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在政府指导下,具体讲就是劳动行政部门指导下,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集体合同。集体协商谈判由政府进行指导、协调,能够及时化解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纠纷,避免集体争议的出现。

3、三方对日常出现的重大劳动争议和突发性事件进行协调和斡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可避免的会在一定范围内发生一些重大的劳动争议和突发性的劳动事件,解决不好,会影响到我国政治、经济的稳定,通过三方协调和斡旋,使其得到化解,避免社会动荡。

4、三方共同监督劳动法的执行。政府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监督劳动执法,依法进行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正是其国家权力的体现;工会通过三方协调机制,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情况;企业代表组织通过三方机制也可监督劳动法的执行情况。

三方原则的内容、组织机构和程序我国立法还未有规定,应该说实行三方原则目前还有一定难度,有待于完善,但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也应有一定的超前性,要为成熟的市场经济打下一定的基础;而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成熟和规范,实行三方原则越来越有其必要性,因此三方原则应作为我国劳动法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

本文对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进行了粗浅的探讨,错误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欢迎批评指正。我国劳动法典已实行了两年多,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条件已经成熟,应尽快通过立法形式将我国劳动法基本原则确立下来,已适应我国劳动法制的发展。

?《劳动信访注意事项2018最新》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71.html

?工伤的类型有哪些_工伤的范围有哪些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70.html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_发生工伤后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69.html

?什么是人事争议仲裁_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是什么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68.html

?没有日期的劳动合同有效吗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67.html

?集体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_怎样确定集体合同的内容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66.html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职责是什么_权利和义务是什么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65.html

?哪些情况不作工龄计算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64.html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条件_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63.html

?加班加点工资 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62.html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定义_最低工资制度的执行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61.html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订立这种劳动合同的情况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60.html

?工资包括哪些方面_合同无效劳动者能否要求支付工资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59.html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_变更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58.html

?最低工资的基本要件_试用期内也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吗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57.html

?视同工伤的情况有哪些_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56.html

?拿什么来证明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55.html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_试用期需要签合同吗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54.html

?职工享有哪些休息休假的权利_男职工是否有产假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53.html

?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_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什么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52.html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51.html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_可以裁员的情况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50.html

?劳动安全风险有哪些_怎么保障劳动安全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49.html

?工伤的范围包括什么_发生工伤事故后如何解决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48.html

?“不辞而别”的员工承担哪些赔责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47.html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_劳动合同无效承担什么法律责任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46.html

?什么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_劳动合同解除有哪几类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45.html

?工伤认定范围_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44.html

?什么是生育保险金_怎样申请领取生育保险金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43.html

?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42.html

?怎样申请职业病诊断_劳动者患职业病怎么办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41.html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什么_变更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40.html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_劳动仲裁庭审的程序是什么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39.html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_怎么写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38.html

?什么是试用期 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37.html

?三方协议的时效是多长_签了三方协议被辞退怎么办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36.html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怎么办_怎么区分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35.html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_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况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34.html

?什么是工伤事故_构成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33.html

?生育保险种类有哪些_如何申请领取生育保险金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32.html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31.html

?怎样申报工伤认定_工伤认定的费用由谁支付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30.html

?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_产假工资怎么支付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29.html

?认定工伤的程序有哪些_如何进行工伤事故调查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28.html

?职工工资外收入包括哪些_用人单位能不按月发放工资吗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27.html

?实行计件工资有加班费吗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26.html

?什么是集体合同_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25.html

?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是什么_如何处理集体合同的争议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24.html

?失业保险费的计算标准_失业保险金应如何查询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23.html

?什么劳动合同违约金_违约金的计算如何计算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22.html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该符合怎样的标准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21.html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有哪些_对未成年工有哪些特殊保护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20.html

?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_工伤认定的依据是什么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19.html

?处分职工的流程 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18.html ?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_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17.html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_领取失业保险金应提交什么材料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16.html

?实习期包括哪些情形_签订实习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15.html

?什么是人事争议_人事争议如何处理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14.html

?高温补贴的定义_高温补贴应如何发放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13.html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哪些_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哪些材料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12.html

?劳动合同违约的特点是什么_劳动合同违约金额如何确定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11.html

?养老保险的构成_如何缴纳养老保险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10.html

?不定时工作制的定义_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费如何计算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09.html

?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包括试用期_试用期可否随便解除合同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08.html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_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07.html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是什么_解除合同的补偿如何计算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06.html

?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哪些_职工发生工伤单位应怎么办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05.html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_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04.html

?怎样申报工伤认定_认定工伤应提供哪些材料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03.html

?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_工伤认定应注意什么问题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02.html

?工资不包括哪些劳动报酬_年底的双薪怎么发放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y/ld/1161601.html

关于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论文

浅谈劳动法中关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内容摘要: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面前往往会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的利益总是得不到保障。因此,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劳动者合法权益基本原则权利义务 一、基本概述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是劳动法的首要原则。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领域依法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它包括劳动权,取得劳动报酬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必要时的获得物质帮助权,参与民主管理权,享有休息和休假权,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权,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等。 二、立法依据 1、基于弱者理论。 2、基于用人单位自身的原因 3、 4、基于我国国家和法的社会主义性质.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是国家的统治者,我国法律是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的社会主义法律。这种性质决定了我国劳动法必须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基本原则。 5、基于国情。我国人口众多,且劳动者素质有待提高,劳动就业问题十分突出。此外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时期,各种所有制并存,劳动法制不健全,往往导致劳动关系的恶化。这些情况都要求我们必须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经营者的侵权行为,防止劳动关系的恶化。 6、是调动劳动者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劳动者是社会生产力中最积极的要素,劳动者的物质利益需要是其从事生产劳动的最终动因和根本动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能够充分调动其劳动积极性,创造性,为社会为国家为人民也为其个人创造更多的财富。 三、这一原则在劳动法中的体现 1、 2、 四、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执法力度,建立监督体系规范企业行为。劳动监察运用行政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应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劳动监察工作的对象,应重点放在经常发生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权利的企业;工作内容应重点查处用人单位的乱辞退劳动者、强迫加班、欠缴社会保险费和克扣工资等行为上;工作方式应采取接受劳动者举报进行查处与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相结合,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于经督促或责令整改的仍不整改的加重处罚,下大力气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劳动法》第88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这即是《劳动法》赋予工会组织的神圣权利,也是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所在。在当前劳动侵权较多,而劳动者处在弱势地位的情况下,工会组织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其维权与协调职能应得到进一步发挥,让劳动者能够更多的与用人单位平等对话,并能够在权益受到侵害及时的去维护。由于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严重制约着工会职能的发挥,因此要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不

电大劳动法多选标准答案(整理版本)

二、多项选择题 1.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主要指()。A.国际劳工组织章程C.国际劳工公约D.国际劳工建议书 2.国际劳工组织的机构主要是()。B.国际劳工大会C.理事会D.国际劳工局 3.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是三方性原则,因此参加国际劳工大会的代表有()。 A.政府B.财团C.雇主D.劳工 4.公约和建议书的主要区别是()。A.公约被会员国批准后即需负履行义务C.建议书不需批准,只作为制定法律的参考D.建议书需批准,并作为制定法律的参考 5.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一般包括()。C.劳动关系D.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6.劳动关系从职业分类角度进行分类,可以分为()。A.企业的劳动关系B.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C.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 7.劳动关系从集体谈判制度角度进行分类,可以分为()。A.个别劳动关系C.集体劳动关系 8.下列哪些社会关系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ABCD)。 9.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A.劳动法律关系主体B.劳动法律关系客体D.劳动法律关系内容 10.引起劳动法律关系消灭的合法行为有(ABCD)。 11.下列哪些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A.文艺B.体育D.特种工艺 第二章劳动法的地位、体系和基本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劳动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原因在于()。A.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B.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C.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 2.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在()。A.调整对象不同B.主体不同C.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3.下列关于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中,正确的是()。B.劳动法律关系与民法的主体不相同D.劳动法与民法的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 4.根据法律性质,劳动法体系可以分为()。A.劳动实体法B.劳动程序法 5.劳动法体系中的劳动关系协调法包括()。C.劳动合同法D.集体合同法 6.下列表现形式中,属于劳动法的渊源的有(ABCD)。 7.下列关于我国劳动法渊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属于行政法规级别的渊源D.《反对一切形式歧视妇女公约》是我国劳动法的渊源 8.下列各项中属于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的是()。A.劳动法基本原则应该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B.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全面的覆盖性和高度的权威性C.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9.下列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表述中,正确的有()。A.劳动法基本原则指导着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B.劳动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足,用于解决某些实际问题D.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解决各具体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离不开调整劳动关系这一核心内容。下面是XX收集的劳动合同法基本原则,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我国《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兼具有管制与自治相结合 的特别合同法,与完全意思自治的民事合同不同,这是因为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的特殊性所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式平等,实质上无法达到平等的谈判地位所致。我国与西方国家的国情不同,我国劳资集体谈判比较弱。在集体谈判比较强的国家,其劳动者在某种程度上说不具有弱势地位,很多利益都可以由集体谈判来解决,个人劳动合同反而作用很小。而我国集体谈判力量弱且不具有普遍性,劳动者的利益几乎都要由个别劳动合同来规定,而大部分个体劳动者的谈判能力很有限,因此我国不得不由法律来管制个别劳动合同的内容,弥补劳动者的弱势谈判地位。这也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管制较多的根本原因。因此,在集体谈判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对个体劳动合同的适当管制是有必要也是合理的。 《劳动合同法》制定之初,确定了倾斜保护劳动者的 原则。之所以倾斜保护是因为大多数的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

位没有议价的能力,在劳动合同的谈判中属于弱势群体,无法平衡 合同双方的利益,从而不利于整个社会劳动力资源的良好发展。倾 斜保护原则在于弥补平等原则的不足,并通过矫正劳动关系事实上 的不平等而实现法律的公平价值。通过倾斜保护,弥补劳动者的弱 势地位,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以实现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的目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八年以来,经过实践的验证, 不是一点问题没有,在当今劳动者多层次的情况下,其中的最大问 题是没有作这种区分,而是全部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一 样的保护,没有对劳动者的多层次进行区分,比如对企业的高管也 一样倾斜保护。《劳动合同法》倾斜保护弱者的社会法,对在 作为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提供了特殊的保护,使得弱 势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相对稳定,生活不致于因暂时失业、工伤等不 得己的情形而陷入困境。通过规定解雇保护和劳动合同签订规则等 条款加重了用人单位的义务与责任,来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利益。企 业高管往往兼备法律知识、企业运营策略和管理经验,在求职中具 有很强的谈判能力,即使离职之后也很容易谋到高位,不具有特殊 保护的必要。在雇佣中,企业高管是代表用人单位对普通劳动者进 行管理、考核及工作的安排,其工作时间不同于普通劳动者,高管 有比较高的自由度来支配自己每天的工作时间,具有灵活性和机动性。其薪酬结构也不同于普通劳动者,多为年薪或者另加风险收 入,已经不仅仅属于谋生的报酬。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谈判能力相当时,就没有倾斜保护的必要了。如果过分强调对劳动者的保护,将会使通过倾斜保护劳动者

论劳动合同法之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原则的一般共性:揭示部门法存在和确立之本质属性,统领部门法律制度,构建与法的概念和规范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反映部门法的精神和价值追求,具有抽象性、综合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法的原则,即表现为一种社会经济形式的最重要的方式和基础的那些原则和基本思想,处在于法的本质的同一序列之中并构成它的主要内容。"对法的基本原则的研究,必须立足部门法及其制度的建立,并通过对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具备的特殊性分析,从而以此确立部门法及其子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做为劳动法的子法,在调整劳动关系和保护劳动关系参与者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调整对象均构成研究劳动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基础;同时,劳动关系的历史演变,民事雇佣合同发展到劳动合同,表明了劳动合同的社会性特征。立足于私法性质的劳动法律行为既保留着以意思自治为其核心和要素的基本特征,又日益进化于劳动权本位和公法的适当干预。本文对劳动合同法基本原则之研究就建立在以上两点思路上,即,一、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必须以私法原则为基础;二、劳动关系的特征和劳动权本位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以私法原则为基础 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在他的《学说汇纂》中指出:"它们(指法)有的造福于公共利益,有的则造福于私人。公法见之于宗教事务、宗教机构和国家管理机构之中。"公法"有关罗马国家的稳定",私法"涉及个人福利。"在罗马时代,虽然从观念上区分了公法和私法,但是直到最后也未能在立法上实现公、私法的分立。公、私法在立法上的分立始于欧洲自由资本主义社会,其标志是欧洲大陆刑、民法典的分别制定。欧洲各国制定的民法典虽然在称谓上沿用了罗马的市民法,在内容上承袭了罗马市民法,但在性质上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民法已成为单纯调整市民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即纯粹主义法上的私法。随着民法对"自然人"和"法人"两大民事主体制度的确认,"市民"的意义就变成了自然人和法人的总称。此时期,资产阶段先进思想家创立了市民社会学说,重新确立了公私法划分的标准。人作为国家的臣民,在国家生活关系中必须服从国家的法律,而作为市民或私人,在市民社会关系中则是彼此平等、自由的。依此标准划分的公、私法,公法便是调整具有隶属性的国家生活关系的法,私法则是调整具有平等性的市民社会生活关系的法。 私法的理念和立法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确立,拉开了权利法创制新时代的序幕。私法的基本价值要素得到认同,平等、自由、私权神圣等成为私法的核心和原则。私法的调整对象便以平等主体间的特殊社会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基本作用范畴。意思自治原则在私法中得到充分的发挥。债权制度的契约制度(契约法)也以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作为其基本原则予以确立。平等原则是合同当事人从事私权活动的基础,尽管这种平等是抽象意义上的,但它指明了保障私主体实现事实上平等的方向和可能性。以其法律地位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和机会均等作为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划分或限定国家权力干预民事活动的界限。自愿原则实现了私主体活动范围内的意思自治,并以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实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与平等原则一样,自愿原则的确立是资产阶级民权斗争的伟大成果,构成了契约法的核心和灵魂。缔结合同的自由,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选择合

19春东财《劳动法B》在线作业一

(单选题)1: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不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单方面拒绝续约 B: 过失性辞退 C: 无过失性辞退 D: 经济性裁员 标准解题: (单选题)2: 促进就业是国家的重要职责,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国制定了不同的劳动就业方针,下列属于市场经济时期国家就业方针的是 A: 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B: 政府介绍就业和群众自行就业相结合 C: “三结合”方针 D: 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劳动部门介绍就业、劳动者自谋职业 标准解题: (单选题)3: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不包括 A: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B: 人民检察院 C: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 人民法院 标准解题: (单选题)4: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 A: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 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 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D: 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标准解题: (单选题)5: 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即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劳动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A: 劳动关系 B: 劳动行为 C: 劳动报酬 D: 劳动保险关系 标准解题: (单选题)6: 下列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表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的解决有仲裁协议的,可以进行仲裁 B: 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 C: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争议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D: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但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则可以仲裁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论文

论劳动法基本原则体系的统一 ON THE BASIC PRINCIPLE OF UNIFICATION OF LABOR LAW 内容摘要: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最基本内容之一。由于我国现行劳动法并没有对它作出明确规定,众多学者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表述差异较大。文章对当前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现状作了相应分析与评述,确立了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统一标准,对我国劳动法基本原则内容的重构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观点,并作出相应合理性分析。 关键词:基本原则劳动权三方性诚实信用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最基本内容之一,作为立法者、执法者、学者、教师和学生,无论学习还是运用劳动法,都必须充分认识和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劳动法领域,至今并没有对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体系或内容达成共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体系的混乱和多足鼎立的局面,不仅使初学劳动法的法科学生摸不着北,也使劳动法领域的研究者及司法实践工作者所困惑。正如王全兴教授所言:“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目前尚无集中的立法规定,科学确定其内容,是劳动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1因此,有必要重新认识与定位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为进一步研究劳动法和完善劳动立法服务。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述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一般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为劳动法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可以说,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2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主要是由劳动法学者根据劳动法的特性和劳动法律规范所作的抽象与概括,我国学者的认识基本上差别不大。有的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3有的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劳动规范,集中体现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劳动法法典和其他单行劳动法规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4有的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共同规则”;5有的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劳动立法和执法,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精 作者简介:蒋万庚(1974—),男,苗族,广西桂林人,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1王全兴:《劳动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47页。 2王全兴:《劳动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47页。 3郭捷:《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55页。 4郭安杰、安淑珍:《劳动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6页。 5关怀、林嘉:《劳动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3页。

18春东财《劳动法》在线作业一

------------------------------------------------------------------------------------------------------------------------------(单选题) 1: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为 A: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B: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C: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D: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正确答案: (单选题) 2: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合同类型是 A: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B: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C: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D: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单选题) 3: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A: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 B: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C: 当事人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 D: 当事人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正确答案: (单选题) 4: 我国社会保险项目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最高的是 A: 失业保险费 B: 医疗保险费 C: 工伤保险费 D: 养老保险费 正确答案: (单选题) 5: 依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国法律部门的划分,关于劳动法地位的认识,通常认为 A: 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B: 劳动法是民商法的组成部分 C: 劳动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 D: 劳动法是社会法的组成部分 正确答案: (单选题) 6: 依据《劳动法》对劳动者结社权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劳动者可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B: 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C: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D: 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正确答案: (单选题) 7: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

试论劳动法及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提纲一、拟好论文题目试论劳动法及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二、论文内容1、劳动法的概念2、劳动者的概念3、广义上和狭义上的劳动法内涵4、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那些内容6、与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关的其他内容7、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目录摘要………………………………………………1关键词………………………………………………1论文题目………………………………………………1一、劳动法的概念及劳动者的概念…………………1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3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6四、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9参考文献………………………………………………10摘要:劳动法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是劳动法法典和其他单行劳动法规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本论文阐述了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若干内容和重要作用,强调了劳动法基本原则是劳动法这一部门法效力最高的指导原则,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本文也侧面论述了与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关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关键词:主体平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正文:要想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首先要了解和掌握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劳动者的概念。对于劳动法的概念一般有两种理解,一种是狭义上的理解;一种是广义上的理解。狭义上的理解,劳动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和颁布的全国性综合劳动法,即法典式劳动法,这样的劳动法对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进行统一调整,这种法律各国名称不同,如《劳动法》、《劳动关系法》、《劳资关系法》、《劳动标准法》、《劳动基本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相当长的时期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综合性法。法律效力较高的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主要由大量的单行法规调整,经过多次起草和更改工作,1994年7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部法律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种法律就是人们通常理解的狭义上的劳动法。因为这种法律它是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这部法律统一适用于全国(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这部法律内容包括涉及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各个方面,是一部全面而系统的法律。这部法律为制定单行劳动法规和地方性劳动立法做出了原则性规定。现在世界各国多数制定并颁布了法典式的劳动法。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广义上的劳动法调整的是两部分社会关系,即除劳动关系外,还调整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广义劳动法是所有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也就是说,它不只是指一部法典式的法律,而是包括宪法中的相关规定,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障颁布的部门规章、地方性劳动法规、各部门联合颁布的规章等,因此称为法律规范总称。从劳动法的定义可以看出无论广义上的劳动法还是狭义上的劳动法,尽管各国劳动法的名称不同,但劳动法都是和劳动有关的法律。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停止劳动,因此劳动是人们经常广义上使用的名称,但是劳动法的劳动可不是一般人们称的劳动,这一点概念一定要搞清楚,劳动法上的劳动是具有明显特征的,一般是指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全过程中的劳动,如劳动就业法律保障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劳动,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或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职务劳动。弄清楚劳动法的概念,我们就不难了解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劳动法是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劳动法还调整与其有密切联系的一些社会关系。因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中国的劳动法与国际的劳动法都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们在自然劳动中必然形成的社会劳动关系,由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法的形成经历了风风雨雨和无数次变革,才延续到今天,形成一种固定化、规模化、规范性,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以生产关系需要的法律规范的法典。我们了解和掌握劳动法的概念,及其发展变革的历史,就不难掌握劳动法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

劳动法(论述题)

社会保险的概念: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主要包括: 1、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需要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筹集基金。费用由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三者合理分担,并实行社会统筹的社会保险制度。 2、用人单位补充保险。根据用人单位自己的经济实力,为了提高社会保险水平,自主地位劳动者建立起来,使本单位劳动者在已有基本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补充保险制度。 3、储蓄性保险。劳动者个人根据自己收入的情况,自愿以储蓄形式为自己建立的社会保险。 论述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1、劳动关系概念: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概念: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联系:根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动法律规范,从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发生变化了,要求劳动法律规范作相应调整,于是劳动法律关系也随之变化了,因此,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 1、范畴不同。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产生前提不同。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3、内容不同。劳动关系以劳动为内容;劳动法律关系以法定的权利义务为内容。 论述我国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概念及特征 概念:劳动权利能力指劳动者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从而使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能力。特征: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 3、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必须由劳动者本人实现。 4、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论述工伤保险的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者。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本人或第三人,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论述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不能由第三人代替履行,这是由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不可分割性决定的。二是要求劳动者按合同规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完成劳动过程。 2、全面履行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劳动者一方按照法律与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完成劳动任务,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条件及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 3、合作履行原则。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互相配合,友好合作,并在遇到困难时相互理解和帮助。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论文

葿论劳动法基本原则体系的统 羇ON THE BASIC PRINCIPLE OF UNIFICATION OF LABOR LAW 芅 螂 腿内容摘要: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最基本内容之一。由于我国现行劳动法并没有对它作出明确规定,众多学者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表述差异较大。文章对当前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现状作了相应分析与评述,确立了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统一标准,对我国劳动法基本原则内容的重构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观点,并作出相应合理性分析。 羈关键词:基本原则劳动权三方性诚实信用 莄 -++- 芁 罿 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最基本内容之一,作为立法者、执法者、学者、教师和学生,无论学习还是运用劳动法,都必须充分认识和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劳动法领域,至今并没有对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体系或内容达成共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体系的混乱和多足鼎立的局面,不仅使初学劳动法的法科学生摸不着北,也使劳动法领域的研究者及司法实践工作者所困惑。正如王全兴教授所言:“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目前尚无集中的立法规定,科学确定其内容,是劳动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1因此,有必要重新认识与定位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为进一步研究劳动法和完善劳动立法服务。 螆作者简介:蒋万庚(1974—),男,苗族,广西桂林人,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王全兴:《劳动法》(第三版),法律岀版社2008年版,第47页 蚁1

蚀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述 袇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袄 一般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 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为劳动法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可以 说,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2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主要是由劳动法学 者根据劳动法的特性和劳动法律规范所作的抽象与概括, 我国学者的认识基本上 差别不大。有的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 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 本准则” ;3有的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劳动规范,集中体现劳动法 的立法指导思想,是劳动法法典和其他单行劳动法规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 ;4有 的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 关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共同规则” ;5有的认 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劳动立法和执法,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 精神,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6 膀 以上学者的表述揭示了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基本含义和特征,如内容概括性 与根本性、效力权威性与稳定性和对立法、司法工作的指导性,同时反映了劳动 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并由此形成相应劳动法规范,制定劳动法。总的 来看,学者们对劳动法基本原则概念的表述大同小异。认识到劳动法基本原则是 劳动法制定、解释、适用和研究最基本的准则,反映劳动法的本质和立法指导思 想,充分体现了研究劳动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性。 蚆(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莅 1.劳动法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基本内容。劳动法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重 要内容之一,是劳动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上的基本准则,无论在理论上还是 在司法实践上,都应研究或者确立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很遗憾,我国《劳动法》 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对于一个部门法来说,没有规定基本 原则,是不可思异的。基本原则体现了部门法的宗旨、核心和基本精神,指导该 部门法中各个具体法律法规的立法执法过程, 弥补该法由于立法技术等原因而出 现的法律漏洞。7劳动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有其特有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未来《劳动法》的修改,应该对基本原则做出相应的规定。 《劳动法》(第三版),法律岀版社2008年版,第47页 袈4郭安杰、安淑珍:《劳动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6页 芇 5关怀、林嘉:《劳动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3页。 螃 6石美遐:《劳动法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5年版,第32页。 膃7周宝妹:《劳动法要论》,群众岀版社2006年版,第24页。 袁2?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与协调作用。劳动法的法律形式从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到规范性的劳动法律法规解释及国际劳工公约,表现出的特点是 多、繁、杂,法律层次、效力高低不一,这就需要劳动法基本原则在一定程度上 指导相莀3郭捷: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法律岀版社2008年版,第55页 王全兴: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与劳动者权利义务(学习重点)

第四章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与劳动者权利义务(学习重点) 一、如何理解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所谓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宪法,我国宪法在总纲的第6条中规定了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在第2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分别对劳动就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工会等劳动法的具体原则作了规定。但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又不同于宪法原则。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宪法原则是各个部门法的指导原则,劳动法也毫不例外的必须服从宪法的指导。劳动法基本原则是根据宪法原则确定的,它是劳动法区别于其它部门法所特有的原则。 二、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首先,劳动法基本原则应该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 其次,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再次,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全面的覆盖性和高度的权威性。 三、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被确立为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表明,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又是履行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义务。 (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这一基本原则体现在我国宪法第2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系列规定中,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更是在第1条就明确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宗旨。 (三)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就是要求尽量实现这三方利益的平衡。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实现劳动法主体三方权益的平衡,劳动法的具体条文也是在充分考虑、衡量了三方主体利益之后确定的。 四、劳动者的个人权利的内容。 根据《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的个人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五、劳动者集体权利的内容。 1.结社权 2.集体谈判权 3.罢工权 4.参与权

论劳动法基本原则

论劳动法基本原则 摘要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宪法》,但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又不同于宪法原则。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在我过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宪法原则是各个部门法的知道原则,劳动法也毫不例外地必须服从宪法的指导。劳动法基本原则是根据宪法原则确定的,它是劳动法区别与其他部门法所特有的原则。我国劳动法典对劳动法基本原则并未加以规定,实为缺憾。我国法学界对这一问题一直存有较大争议。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考察,不能以孤立的眼光,应该从基本原则的概念下手,进而讨论其功能和特征,以作为确立基本原则的标准,并在对国内外诸说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做出归纳和总结,并提出自己的观点。笔者以为,劳动法基本原则应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龙头,辅之以三方性原则和社会化原则。 关键词: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权 Abstract Labor law is the legal source of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the constitution, but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labor law is different from constitutional principles.As a national law, is the highest member of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constitution in my position.The constitution principle is each department know principle, labor law also without exception must obey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bor law basic principle is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the constitution principle, it is endemic to labor law the difference with other sectors of the https://www.360docs.net/doc/c115502264.html,bor law to labor law basic principle in our country is not regulated, it is.Our country law has been wide controversy on this issue.On the investigation to the basic principle of labor law, not with the eye of isolation, should from the concept of basic principles, and discuss its func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as a basic principle to establish the standards, and in the criticism of the said both at home and abroad on the basis of inheriting to induction and summary, and put forward their views.The author thought, labor law basic principle for tap should be to protect the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labourers, supplemented by the three parties principle and principle of socialization. Keyword:Labor law;basic principles;labor rights

试论劳动法的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

试论劳动法的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 劳动法基本原则是劳动法规范体系的基本精神、指导思想。是具有综合性、本原性和稳定性的根本准则。我们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该包括:劳动权平等原则,劳动自由原则以及倾斜保护原则。 倾斜保护原则是指劳动法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该原则源于制定法规范,《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1条都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二是在一般劳动者和特殊劳动者之间,倾斜保护特殊劳动者的权益。如妇女、未成年劳动者以及残疾人劳动者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以及劳动条件等方面享有的保障要优于一般劳动者。 倾斜保护原则在于弥补平等原则的不足,并通过矫正劳动关系事实上的不平等而实现法律的公平价值。倾斜保护原则作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深入贯彻到劳动法的具体制度之中,其内容的根本性和效力的贯穿始终性具体体现为: (1)在劳动合同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要体现为解雇保护。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在合同法中,依法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对于当事人双方的约束力是对等的。而在《劳动合同法》中,在劳动合同的解除方面,依法成立且生效的劳动合同对于当事人双方的约束力并不对等: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其解除劳动合同

受到严格的限制,如《劳动合同法》第41条关于经济性裁员解除的规定,用人单位适用该规定进行裁员,必须符合裁员前提、人数、工会参与、裁减方案审批等数个实体和程序要件。而对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方限制用人单位的解除权是劳动法的倾斜保护原则的具体表现,是对于劳动者的解雇保护。 此外,在《劳动合同法》中,倾斜保护原则还较为明显地体现在法律责任的规定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部分共包括16个法律条文,其中除第95条是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第90条是关于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之外,其余14个条文都是关于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2)在劳动基准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要体现为基准法定。 劳动基准法为政府对劳动条件干预、介入之法,其当事人一方为国家,另一方则为雇主。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国家的干预与介入,通过法律规范倾斜保护劳动者来设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意思自治的界限。“劳动保护法原则上是不可自行改变的。”劳动基准法定是指国家对工资、工时以及休息休假等劳动条件的基准以法律强制规定,其通常包括最低工资制度、最高工时等基准。劳动基准法定实际上是国家对于用人单位基于强势地位可能肆意行为的限制,倾斜保护劳动者,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存。 (3)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要体现为对于劳动者的救济保障。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也是劳动合同法的主旨。这里的平等,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其含义主要包括:第一,劳动者只要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就享有与他人一样平等的就业机会。这种机会平等,不要求也不能要求当事人通过劳动合同最终取得的结果也是平等的,但是,劳动合同法可以依托劳动法的劳动基准规范,对差距过大的合同结果予以矫正,这也是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差别之一。强调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能够促进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能够促使雇主实现资本增殖,不断提高工资待遇水平和劳动生产条件。第二,劳动者不应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和非法辞退,并不得降低劳动报酬的其他福利待遇。第三,平等性原则不仅仅表现在缔约阶段的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阶段,双方的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尽管雇主对劳动力有管理权和支配权,但劳动者的人格权不受非法侵犯。雇主不得使用暴力、威胁或强制方法强迫劳动者劳动,不得非法侵犯其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不得以不安全的生产条件和超过法定标准的职业性危害因素场所对劳动者健康和生命权构成侵害。第四,平等性原则并不排斥公权力意志的强力干预,劳动关系双方实力差距的悬殊性和劳动关系的社会化特征,为公权力的干预提供了基础。 (二)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自由反映了商品经济的本质要求,近代资产阶段国家民法确立了这项原则。我国曾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否定合同自由。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特别是《劳动法》颁布后,逐渐引入了订立合同自由的理念。但由于长期以来劳动法学界对劳动合同法的私法原则研究不够,劳动合同的自由原则的内涵和外延缺乏共性认识,因而,公权力意志对劳动合同的自由原则干预太多,造成了劳动关系国家设立或包办的局面,使现代企业制度在招工用人方面改革步伐太小。劳动合同法确定合同自由原则,必然意味着确认符合法定条件的合意将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割断了合意自由与行为人追求的法律效力之间的联系,此类自由也就失去了法律意义。劳动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与上升为法律的国家意志的统一体。一方面。国家以劳动合同自由原则为劳雇双方留下较大的行为空间,另一方面,以强行法律规范对人格权和生存权予以保护。当事人的行为只要不违反强行法的规定,就赋予劳动合同法律拘束力。因此,劳动合同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真正的合同自由应包括自我限制。 劳动合同自由原则与私法合同自由原则相比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第一,如前所述,随着工作效率的提高,劳动合同附合化特征愈来愈明显。定式合同本身反映了强者与弱者经济实力的不均衡,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缔约自由大打折扣。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缔约过程的附合化。劳动者只能被动地接受或不接受,要约与承诺过程简单化。劳动者如不接受某些条款,则意味着失去劳动合同当事人资格,所以合同内容协商的自由很难实现;其二,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附合化。特别是国家劳动标准法未曾涉及的领域,对劳动者履行合同义务的危险因素增加。其三,工作规则的附合化。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离不开调整劳动关系这一核心内容。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劳动合同法基本原则,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我国《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兼具有管制与自治相结合的特别合同法,与完全意思自治的民事合同不同,这是因为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的特殊性所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式平等,实质上无法达到平等的谈判地位所致。我国与西方国家的国情不同,我国劳资集体谈判比较弱。在集体谈判比较强的国家,其劳动者在某种程度上说不具有弱势地位,很多利益都可以由集体谈判来解决,个人劳动合同反而作用很小。而我国集体谈判力量弱且不具有普遍性,劳动者的利益几乎都要由个别劳动合同来规定,而大部分个体劳动者的谈判能力很有限,因此我国不得不由法律来管制个别劳动合同的内容,弥补劳动者的弱势谈判地位。这也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管制较多的根本原因。因此,在集体谈判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对个体劳动合同的适当管制是有必要也是合理的。 《劳动合同法》制定之初,确定了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原则。之所以倾斜保护是因为大多数的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没有议价的能力,在劳动合同的谈判中属于弱势群体,无法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从而不利于整个社会劳动力资源的良好发展。倾斜保护原则在于弥补平等原则的不足,并通过

矫正劳动关系事实上的不平等而实现法律的公平价值。通过倾斜保护,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以实现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的目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八年以来,经过实践的验证,并不是一点问题没有,在当今劳动者多层次的情况下,其中的最大问题是没有作这种区分,而是全部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一样的保护,没有对劳动者的多层次进行区分,比如对企业的高管也一样倾斜保护。《劳动合同法》作为倾斜保护弱者的社会法,对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提供了特殊的保护,使得弱势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相对稳定,生活不致于因暂时失业、工伤等不得己的情形而陷入困境。通过规定解雇保护和劳动合同签订规则等条款加重了用人单位的义务与责任,来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利益。企业高管往往兼备法律知识、企业运营策略和管理经验,在求职中具有很强的谈判能力,即使离职之后也很容易谋到高位,不具有特殊保护的必要。在雇佣中,企业高管是代表用人单位对普通劳动者进行管理、考核及工作的安排,其工作时间不同于普通劳动者,高管有比较高的自由度来支配自己每天的工作时间,具有灵活性和机动性。其薪酬结构也不同于普通劳动者,多为年薪或者另加风险收入,已经不仅仅属于谋生的报酬。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谈判能力相当时,就没有倾斜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