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类型、区别、优势与特点比较

私募基金类型、区别、优势与特点比较
私募基金类型、区别、优势与特点比较

一、基金的大致分类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领域,根据采取的交易结构和组织形式的不同,主要分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类。

如下图所示:

二、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结构

1、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2、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3、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三种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区别

综合以上,上述三种类型基金的具体区别在于:

1、主体

契约型基金是基于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通过签订三方契约形成的,不依托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有限合伙或公司),基于合同享有投资收益。由

基金管理人成为目标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的显示的股东(属于名义股东,实质

为股权代持),所以相对合伙制基金来说少了工商注册等繁琐手续,不用每投

资一个项目就设置一个公司。

通过基金合同来约定管理方式、履行包括募集资金、确定投资方向、基金财产

管理等职责,通常基金管理人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费及业绩报酬。

2、资金流

契约型基金由于没有法律主体,需设基金托管人,以基金名称开立托管账户

(目前商业银行对契约型基金能否以基金名义开设托管账户在实践中还有分歧)。

3、税收

契约型基金在分配业绩收益时无需承担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而公司制基金需承担企业所得税,并且有限合伙制基金和公司制基金还需

承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四、契约型基金的优势

与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相比,契约型基金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募集范围广泛、低成本运作、决策效率高、无双重税负、退出灵活、资金安全性。

1、募集范围广泛

根据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相关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数量上

限是200人,而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上限仅

为50人。因此,契约型基金的募集范围比其他两种形式的基金募集范围更广泛,募集难度也大大降低。

2、专业化管理,低成本运作

契约私募基金因契约法律关系而设立,因而无需注册专门的有限合伙企业或投

资公司,不必占用独占性不动产、动产和人员的投入。而且契约私募基金通常

都采用类似承包的方式支付给经营者和保管者一笔固定的年度管理费用。如果

经营者和保管者的年度管理费用超过了这笔数额,投资者将不再另行支付。

3、决策效率高

在契约法律关系的框架下,投资者作为受益人,把信托财产委托给管理公司管

理后,投资者对财产便丧失了支配权和发言权,信托财产由管理公司全权负责

经营和运作。所以,契约型基金的决策权一般在管理人层面,决策效率高。

4、免于双重征税

由于契约型私募基金没有法人资格,不被视为纳税主体。因此只需在收益分配

环节,由受益人自行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即可。

此外,目前我国的公募基金均采用契约方式设立,而公募基金享有较多的所得

税优惠政策。

5、退出机制灵活,流动性强

契约型私募基金的一大优势就是其拥有灵活便捷的组织形式,投资者与管理者

之间契约的订立可以满足不同的客户群。在法律框架内,信托契约可以自由地

做出各种约定。契约可以有专门条款约定投资人的灵活退出方式,这是因为在

集合信托的不同委托人之间没有相互可以制约的关系,某些委托人做出变动并

不会影响契约型私募基金存续的有效性。此外,未来允许通过交易平台转让契

约型基金份额的可能性也较大,也将大大提高基金份额的流动性。

相比较而言,公司型基金和有限合伙型基金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退出,

往往面临繁杂的工商变更手续。

6、资金安全性高

在上述三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组织形式中,契约型基金具有最高的资金安全性,

契约架构中可设定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分离的制度安排。受托人可以

发出指令对资金加以运用,但必须符合契约文件的约定,否则托管人有权拒绝

对资金的任何调动。另一方面,没有受托人的专门指令,托管人无权动用资金。除此之外,还可以设置监察人对私募基金的管理运用进行监督和制约,这是保

障资金安全的又一重要制度安排。

而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基金在制度要求上没有托管人这一保障环节,更多的要

依靠监事会或有限合伙人对管理人的监督,具有潜在的管理人携款潜逃的风险。当然,除了交易上的投入,私募机构的运营方式也发生着潜移默化的改变。春

节前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拉开了这场“监管风暴”的帘幕,之后的内控指引、

披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文件接踵而来。

上半年,不仅仅是量化对冲私募,全国各地成千上万家不同类型的私募机构在

公司的团队建设、日常运作方面都做了相关完善工作,以求尽早跟上监管层的

脚步,持续发展私募基金事业。

李建春表示,在股指期货受到限制,监管层新的监管规定连续出台的背景下,

公司在研究团队和产品运营团队都进行了扩充,主要是加强研究以及在合规运

营上按照监管要求严格运作。林志胜介绍称:“通过进行内部稽核,公司旨在推

动各部门运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并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

研究部门进行市场分析,为投资提供决策支持。”

2016年上半年,在由证监会、中基协、工商税务部门、地方金融办、地方协会

等多方联动主导,旨在为私募基金行业“正本清源”的一系列监管举措的作用下,量化对冲私募作为私募基金中的重要一角,对于日后的合规发展、品牌建设也

加深思考。

祝肖靓说:“私募的品牌代表了私募的发展目标和前景,念空科技致力于打造中

国的千禧年,最大程度地挖掘优秀的投研人员加入到我们的平台中,给每个团

队充分的发挥空间。”

“现在是中国金融市场的黄金十年,从以前的代客理财,到现在的专业投资管理;从单一商品到多商品,从单一策略到多策略,从单一市场到跨市场,这意味着

资金是朝向要以稳健增值为目的。”林志胜认为,A股股市历经了盘整,牛市和

熊市,这足足考验着私募在这个市场上的优胜劣汰,私募品牌表现出这家私募

的风格直接影响投资人的选择。环肥燕瘦,各有千秋,言起投资的品牌就是“宁

走十步遥,不行一步险”,对于家族财富基金而言,要的是资金的避风港,而不

是在找寻最大获利的交易行为,因为没有一个策略能够永久运行。在任何一个

时间点,投顾都必须秉持自己的宗旨,持续地为家族财富表现出最好的能力,

品牌自然就应运而生。

各家私募机构对于品牌的解读不一,但正如李宇新所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

牌就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人诚信、负责,审慎尽职地为投资人带

来稳健收益。”只言片语,不失为私募机构历经考验、大浪淘沙后仍屹立不倒的“王道”。

干货 | 图文详解如何设计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2016-05-10 法律人1971摘自金融法律圈阅 301 转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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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圈资本市场法律资讯与实务目前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

万事开头难如何选好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是成立私募基金的重中之重小编用最生动详尽的图文跟你说一说!

一、主要组织形式

目前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

公司制基金即通过组建投资公司作为对外投资主体,投资人作为基金的股东享受基金公司权益的组织形式。

合伙制基金即通过组建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对外投资主体,基金管理人无限责任负责基金运作,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对外投资而享受基金权益的组织形式。

契约制基金即投资人与管理人、托管人签署基金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由基金合

同进行约定,资产由管理人管理并交由托管人托管,投资人享受基金权益的组织形式。

二、三种主要组织形式特点对比

三种组织形式各有其特点,主要对比如下表: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制在投资人有限责任、规范管理及运作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但同样存在投资效率较低、税负较重、清算程序复杂的缺点,合伙制投资运作机制较为灵活、激励机制突出,作为GP的公司股东能有效的实现风险隔离,但投资人退出机制复杂。契约制投资管理高效、稳定性强但缺乏投资人对管理人有效的制约,且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实践中私募基金投资范围广泛、策略多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多采用契约制组

织形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多采用合伙制、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不同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的客观存在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在当前法律法规框架下,各类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的内部治理有所不同。因此,在设计基金的组织形式上,应综合考虑管理人的业务能力、投资人参与决策的意愿及能力、投资人的收益分配等情况来选择最适合项目实际的基金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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