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单位许可现场核查表

中央厨房单位许可现场核查表
中央厨房单位许可现场核查表

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单位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审查项目

的重要性

结果判定

符合不符合

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

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

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

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食品处

理区分为一般操作区、准清洁区、清洁区,各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

配制凉菜以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食品冷却、包装应设置食品加工专间或

专用设施

3 ***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

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

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接触动物性和植

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

5 ***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5%

7 *** 清洗消毒区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 专间面积≥10 m2

9 ***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0 *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11 *

3.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12 ***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13 **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4 **

4.墙壁与门窗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

毒等场所应采用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

15 ** 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16 **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

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

17 **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18 ** 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19 *

5.天花板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20 **

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

缝隙应严密封闭)

21 * 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拱形均可)22 **

6.洗手消毒设施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23 ** 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24 *

洗手消毒设施旁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

标识

25 *

7.工用具清洗

消毒保洁设施

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26 ***

采用有效的物理消毒或化学消毒方法27 **

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或容器。采用热

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或容器。各类水池或容器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28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

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29 *** 工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30 * 设专供存放消毒后工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易于清洁31 **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32 ***

8.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或容量

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3 ** 加工场所内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34 ***

9. 加工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食品烹调后以冷冻(藏)方式保存的,应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食品快速冷却

设备

35 *** 应根据待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配送方式,配备相应的食品包装设备36 *** 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37 ** 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38 * 所有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不使用木质材料,因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39 * 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因工艺要求除外)40 **

10.通风排烟设施食品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或大量蒸汽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

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41 ** 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42 **

11.采光照明

设施

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43 *

安装在食品暴露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冷冻(藏)库房使用防爆灯44 *

12.废弃物暂存设施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45 * 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

非手动开启式

46 *

13.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用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47 ** 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48 *** 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49 * 冷藏、冷冻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50 * 库房及冷藏、冷冻库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能使贮存的食品离地离墙存放51 *

14.专间要求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专间墙裙铺设到顶52 ** 专间只设一扇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窗户封闭53 ** 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加装水净化设施54 ***

专间内设符合独立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流动水源、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凉菜间、食品冷却间、

食品包装间设专用冷冻(藏)设施

55 *** 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除符合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

定外,应当为非手触动式

56 ***

15.更衣室更衣场所应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57 *

16.厕所厕所不设在食品处理区58 *** 厕所采用水冲式。厕所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设有效排气装置,

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

59 * 厕所排污管道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的排水管道分设,并有可靠的防臭气水封60 **

17.运输设备配备与加工食品品种、数量以及贮存要求相适应的封闭式专用运输冷藏车辆,车辆内部结构平整,易

清洗

61 ***

18.食品检验和留样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62 ** 配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63 ** 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以及留样管理人员64 ***

注:1.本表共64项,其中关键项24项,重点项22项,一般项18项. ***表示关键项,**表示重点项,*表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核查项目汇总表

关键项重点项一般项

不符合项目(项)

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日期: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重点项和一般项允许不符合数

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总数≤11项

0项

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3项

中央厨房各操作间工作卫生管理制度

中央厨房各操作间工作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1、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每天洗澡,勤洗头发;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带手表,佩带饰物; 2、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必须要洗手: a)、开始工作前。 b)、处理食物前。 c)、上厕所后。 d)、处理生食物后。 e)、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f)、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j)、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f)、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x)、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Y),在非食品加工场所进食,饮水或吸烟后必须清洗,消毒双手后才能进入食品操作区。 3、专间(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操作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4、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吐痰,吐口水,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呕吐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如果患有以下疾病,将不得参加食品操作。 痢疾

伤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 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采购食品原料卫生控制制度 1. 检查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及产品的检验报告单;肉类食品向供货方 索要检疫证明,并保证肉证一致。 2. 检查包装食品有无产品名称、数量、批号、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 厂址及厂名等标志。 3. 检查食品外观、色泽、气味是否正常,冷冻食品是否有解冻现象。 4. 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清洁,包装材料是否属食品级。 5. 检查蔬菜的新鲜程度,是否有虫害,以及农药残留是否超标。 6. 检查运送食品的车辆是否专用、清洁。 7. 检查米面有无虫蛀、鼠咬、霉变现象,包装有无破损。 8. 检查调味原料是否掺杂掺假,粉饰的现象。 9. 所有的冷冻品在到达时的温度应该在-13℃以下(检测时的表面温度可以允 许达到-5℃,但不能超过),不能出现解冻迹象。供应商的送货车必须有冷冻设备,确保原材料处于冷冻状态。 10. 供应商的卫生检疫证明(或清真证明)应该在包装上有明确地标注,并且与 供应商提供的三证一致。产品验货时距生产日期不能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仓库负责人对入库的食品做好验收工作,在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生产许可证通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2016-09-30公布 2016-10-30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三章审查与决定 第四章证书与标志 第五章集团公司 第六章企业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第七章附则 附件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附件2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证书延续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附件3申请撤回行政许可申请书 附件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决定书 附件5 企业实地核查计划 附件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文)等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事项,应与相应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并使用。本通则不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

申请受理和部分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审批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生产许可证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部)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技术性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检验机构)受企业委托,承担企业样品的检验工作。发证检验机构可在质检总局网站上查询。

中央厨房生产加工手册

中央厨房生产加工手册 香港和盛国际餐饮(中国)有限公司中央厨房生产加工操作手册目录 一、总则 1、第一章中央厨房岗位职责 2、第二章屮央厨房操作程序及标准 3、第三章屮央厨房管理制度程序及标准 4、第四章屮央厨房考核管理规范 5、第五章屮央厨房运转管理表格 6、第六章中央厨房货物,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中央厨房岗位职责 第一节、屮央厨房岗位职责 (一)行政总厨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行政总厨 二、岗位级别:经理 三、直接上司:总裁助理 四、下属对象:厨房厨师 五、岗位概要:全面负责厨房的组织、指挥和运转管理工作,设计和生产安全、卫生,富有特色的菜点产品来吸引客源,并进行食品成本控制,为酒店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主要职责: 1、组织和指挥厨房工作,监督食品制备,按上级规定的成本生产优质产品。 根据餐饮部的经营目标和方针及下达的生产指标,负责中餐 各类菜单的筹划和更换,负责产品规格的审定。并参与原料价格 的制定。协调厨房工作以及厨房与其它部门Z间的关系,根据厨 师的业务能力和技术特长,决定各岗位的人员安排和调动工作。 2、根据各岗位生产特点和餐厅营业状况,编制厨房工作时间表,检查下属对员工的考勤工作。 3、督导各厨房管理人员,对厨房设备、用具、食品原料等进行科学管理,审定厨房设备及用具的更换,添置计划。 4、掌握厨房的工作程序,及时处理运行工作屮出现的问题。 5、审定厨房各部门工作计划、培训计划、规章制度,岗位工作程序及其标准。 6、负责菜点出品质量的检查、控制,对高规格以及重要宾客的菜点、菜肴亲自烹饪。 7、定期总结分析生产经营情况,改进生产工艺,准确控制成本,使厨房生产质量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8、负责对贵重原料的申购、验收、申领、使用等方面的检查控制。 9、主动咨询、了解客人对菜肴、菜点的质量和供应方面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负责处理客人对菜点方面的投诉。

中央厨房总管理

中央厨房总管理 一:中央厨房总则 二:中央厨房规章制度 三:中央厨房卫生管理细则 四:中央厨房厂区卫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中央厨房安全生产应急措施 六:中央厨房配送规范 七:中央厨房部门各相关制度 八:中央厨房操作流程 九:中央厨房各部门操作流程图

一:中央厨房总则 第一,目的 中央厨房是公司直属生产机构,涉及危及公众的食品安全生产体系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了确保稳定有序的生产供应和食品安全的体系,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中央厨房的职能 一,中央厨房的生产职能 1,中央厨房按照运营部门的指示,为门店和团餐及其他按照运营部门指示的产品进行生产和加工. 2,中央厨房按照运营部门的指示,为门店和团餐及其他按照运营部门指示生产加工后的产品进行配送. 3,中央厨房按照运营部门的指示,将采购的货物进行化验检验、过磅复称、质量验收、入库储存。 4,中央厨房按照运营部门的指示,监督和执行食品生产安全体系、编排生产计划、定时物流配送。 二,中央厨房的管理职能 1,中央厨房由总经理负责,隶属运营总裁直接领导. 2,中央厨房设副总经理2名和助理总经理一名,隶属总经理领导. 3,中央厨房按照生产需要设立车间主任和厂长、各派别厨师长、仓库、办公室、维修等各个部门的管理职务,并随着业务发展,由中央厨房提交人事部门并经运营总裁批准,公司人事部门任命后设立新的部门. 4,中央厨房的人事和行政隶属公司人事和行政部门管理.

5,中央厨房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的任免权在公司行政总裁。 其他职务的任免权在总经理,并报送运营总裁和人事部门备案. 6,中央厨房的考核评级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考核标准进行,中央厨 房根据部门的特性拟订的中央厨房实施和中央厨房部门实施细则等 规定,经公司行政总裁批准,由人事和行政部门颁布执行. 第三,中央厨房的特别奖励机制 1,中央厨房的考核评级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考核规定执行,中央 厨房根据部门的特性拟订的中央厨房人事考核制度和奖励方法的实 施细则,经公司行政总裁批准,由人事部门颁布执行。 2,中央厨房作为公司运营部门下属于车间和生产部门,具独立测算单立 奖惩的条件,随时因应条件成熟而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2,中央厨房在满足公司指令生产计划并达致赢利平衡后,可享受职务提升、工资级别提高、奖励、提成、分红等各种特别措施。中央厨 房奖励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3,中央厨房奖励实施细则没有颁布前,以奖金发放的形式暂定执行. 第四,中央厨房的生产和配送程序 1,中央厨房只接受运营部门的指令进行生产加工和配送. 2,中央厨房只接受运营部门的指令进行退货回收、仓库出货。 3,中央厨房只接受运营部门的指令,对采购部门采购的货物进行化验、过磅检量、验收和入库。 4,中央厨房按照运营部门的指令,执行其他新的生产计划的编排工作. 5,中央厨房总经理按照运营总裁指令,监督执行生产和配送程序。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2018- XX-XX公布2018-XX-XX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三章审查与决定 第四章证书与标志 第五章后置现场审查 第六章企业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厂(场)点等单位取证第七章附则 附件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附件2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附件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延续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 附件4 撤回行政许可申请书 附件5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决定书 附件6 企业实地核查计划 附件7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决定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后置现场审查等事项,应与相应的产品实施细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

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申请受理和部分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审批和后置现场审查工作。 市、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承担生产许可证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部)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承担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技术性工作。

2018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2016年新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要点

附件1-1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食品销售) 申请人: 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是否通过网络经营(□是□否) 核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不含熟食)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经营类别:□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药店□食品贸易经营者□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 □网络食品经营者□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 □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微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 食品销售经营方式:□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经营项目含有食品销售的经营者的现场核查评价。 2.核查人员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对照表中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核查,申请人未申请的经营项目涉及到的核查内容为合理缺项,不进行核查,填写核查表时在“合理缺项”一栏用“/”表示。 3.本表27项核查内容,分为关键项与一般项,其中关键项18项用“***”标识、一般项9项用“*”标识。结果判定有“符合”与“不符合”两个选项。 4.根据核查情况,在“核查结果”一栏中“符合”或“不符合”选项中画“√”。 5.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并根据核查情况作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的核查结论,在“□”中画“√”。 6.本表需核查人员、申请人分别签字确认。申请人为企业的,由申请人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得到授权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业主本人签字或盖章。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以下简称核查人员)的培训、注册、换证、晋级和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于从事加工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工作的核查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称核查人员指具备一定资质,从事审查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保证产品质量必备生产条件的人员。 核查人员包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审查员(以下简称审查员)、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高级审查员(以下简称高级审查员)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备案技术专家(以下简称技术专家)。

第四条核查人员实行资质管理,按本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和注册取得核查人员资质后,方可从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工作。 第五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对核查人员实施统一管理。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负责核查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和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承担核查人员的培训实施、注册、晋级、换证的资格申报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管理 第六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部负责组织审查员培训,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向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部提出参加审查员培训的申请: (一)年龄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下; (二)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熟悉相关产品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 (四)从事质量工作满5年。

中央厨房运营方案

中央厨房加工配送中心项目运营方案

一、项目使命 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二、运营理念 1、以安全为前提,确保学生吃的健康、营养; 2、标准化、规范化运营管理,树立中国学生营养餐标杆企业形象; 3、以学生营养餐为中心,深化产业发展,探索并逐步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形成规模化、产业化运作; 三、食材加工制作流程 **县学生营养餐加工配送中心的正常运转涉及到**县38000名学生的饮食问题,为了确保整个厂区能够安全、高效的生产,对此将整个食品的生产流程主要做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1、食材加工流程 加工中心的所有食材原料均为集中采购,食材原料运输到加工中心经原料检测合格后并留样储存后方可进入原料库,不同的食材经过生产车间内部搬运工搬运到相应的车间,进过清洗、加工、冷却、消毒、包装后,通过车间内部搬运工搬运到相应的成品库储存,根据学校的用量,再将加工后的食材通过冷链车运输到各个学校的食堂,经各学校食堂厨师的烹饪上餐桌供学生食用。 2、人流动线 所有进入加工中心生产车间的员工,都必须进过生产车间总大门保安的详细检查,进入更衣室穿上工作服,在经过安检、洗手、消毒

后进入生产车间内部相应的工作岗位。 二、营养配餐分析 1、菜品多样性分析 为确保学生营养状况良好,我们对学生的菜品进行了丰富的搭配,确保菜品每个月不重复。每个月学生在校用餐天数为22天,以2018年9月1号-2018年9月30号为例,菜品单排如下:

如表所示:一个月中有8天面食,14天炒菜。炒菜按照4菜一汤的标准进行,每天均有馒头进行配送。 2、营养多样性分析 让学生每日摄入的营养均衡,合理、每日补充钙、铁、锌、铜,及微量元素和维生素C、A、B1、B2、B6、B12、维生素E等,可以满足不同的学生对营养的需求。能增强体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四、食品安全保障分析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健康状况,同时会引发社会的恐慌,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为此,食品卫生安全就必须要从源

中央厨房营建完全手册

中央厨房营建完全手册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是依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卫生防疫、环保、消防等)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厨房(工厂)操作流程的要求,编制若干模块,作为各类别新中央厨房(工厂)设计参考。另外,中央厨房(工厂)的装修以及上下水系统、电气工程的相关要求,是在考察众多中央厨房(工厂)和具体实践者的合理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来作为设计规范的。中央厨房(工厂)的装修以及上下水系统、电气工程的施工工艺标准是依据北京市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以及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编撰的《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版)》来规定的。天然气管道工程由专业公司来完成,施工及验收标准也应遵循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编撰的《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版)》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通排风(含排烟)系统工程及设计应也由专业公司来完成,应遵循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及GB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3-97)以及GB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 50155-92)的相关规定。天然气管道工程和通排风(含排烟)系统工程本规范也有一些具体的要求。 目录 第一章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 一、选址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 五、洗手消毒设施要求 六、工用具、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七、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要求 八、通风排烟、采光照明设施要求

九、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 十、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 十一、专间要求 十二、更衣室要求 十三、厕所设置要求 十四、运输设备要求 十五、食品检验和留样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第二章中央厨房(工厂)装修规范 一、中央厨房(工厂)装修标准 (一) 土建部分 1. 顶部装修 2. 墙面装修 3. 地面装修 (二) 上、下水部分 1. 下水: 2. 上水: (三) 中央厨房(工厂)电气工程 第三章供配电系统规范 第四章排风和新风系统规范 第五章暖气系统规范 第六章弱电系统规范 第七章给、排水系统规范 一、安装适用图集规范 二、施工做法与要求

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标准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说明 一、一般要求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现场审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新开办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变更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的现场审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三)生产企业现场审查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评分表》进行,审查评分表分为5个部分,其中否决条款5项。评分条款总分为300分,各部分内容和分值为: 1.人员资质70分 2.场地80分 3.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40分 4.生产能力40分 5.检验能力70分 (四)合格标准: “否决条款”一项不合格,即为本次审查不合格;“否决条款”全部合格且各部分的得分率均达到80%以上为合格; “否决条款”全部合格且各部分的得分率均达到60%以上,但其中一部分或几部分的得分率不足80%的,要求企业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即为本次审查不合格; “否决条款”全部合格但有一部分或几部分的得分率不足60%的,即为本次审查不合格。 二、评分方法 (一)按审查评分表中审查方法评分。扣分时,最多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二)按评分通则评分。评分不宜量化的条款, 按评分通则打分。实得分等于每项规定满分乘以得分系数。 得分系数及含义: 1.0 全面达到规定要求; 0.8 执行较好,但仍需改进; 0.7 基本达到要求,部分执行较好; 0.6 基本达到要求; 0.5 已执行,但尚有一定差距; 0.0 未开展工作。 (三)缺项(条)的处理:缺项(条)指由于产品管理类别而出现的合理缺项(条)。缺项(条)不记分,计算得分率时,从该项(条)标准总分中减去缺项(条)应得分。计算公式为:得分率=实得分/(该部分总和-缺项分)×100% (四)现场审查记录中的“合计”应包括总实得分及总得分率。总实得分为各部分实得分和,总得分率=总实得分/总分 三、审查结论 现场审查后,应及时填写现场审查记录。按审查标准判定,现场审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查人员应在现场审查记录的“审查结论”栏中填写审查意见;现场审查结论为整改的,审查人员应在现场审查记录的“整改要求”栏中填写整改要求,待企业完成整改后再填写企业完成整改情况和审查结论。审查人员、企业负责人均应在现场审查记录上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有)。

中央厨房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厨房许可,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央厨房和甜品站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3号),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单位。 第三条 中央厨房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为第六类餐饮服务许可类别审查。开设中央厨房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其许可程序和申请材料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批机关由中央厨房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五条 由餐饮连锁企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申请许可的中央厨房应当具备《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 第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

(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 (四)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四)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 清洗消毒等; (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七)食品检验制度; (八)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八条 中央厨房向餐饮服务单位配送的食品品种应当报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禁止配送的高风险食品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九条 选址要求: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第十条

酒店中央厨房管理规定

中央厨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卫生管理制度 一、厨房操作卫生制度: 1、荤素原料用专用池专用清洗,注上标记。 2、切配定位专桌,生熟食品冰箱分开专用,注明标记。 3、食品生熟用具、容器、盛器有明显标志,做到生熟分开专用。 4、配菜用的工具、容器、盛器经常保持干净,用前消毒,用后洗刷。 5、配菜时,不用腐败变质和过期的原料。 6、每切配完一种食品,即刮去砧板上的污物,经常搓洗抹布。 7、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8、待用食品洗净后放入冰箱保存。 9、冰箱内食品分类存盘存放,不重叠,定期除霜,无异味。 10、确实做到“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 离;凉面用净化水漂洗。 11、墙面、排风罩、工作台、灶台、地面无积灰、无污垢、无积水。厨房抽 屉内整洁无灰、无蟑螂、无鼠迹。 12、废弃物及时倒入带盖桶内,当日清除。每班工作结束后,擦洗水斗,倒 掉池中网篮内的残渣,擦洗桌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净,拖清地板。整理好架子、灶台,盖好辅料容器的盖子、剩余和备用食品,或放冰箱,或加笼罩盖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周搞一次包干区域的卫生大扫除。 13、使用者应尊重卫生包干者的劳动,用后保持整洁(冷藏室、切配间定位 放置物品)。 14、食品充分加热,防止内生外熟。 15、隔顿隔夜食品回烧后供应。 16、每班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 17、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二、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食品应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2、冰箱或冷库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味。 3、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变质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库或冰箱内,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存放,私人物品不准放入冰箱或冷库。 三、食品挑洗加工卫生制度 1、蔬菜按一挑、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 2、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 3、肉类食品、自加工时注意检查质量,腐败变质食品不加工。 4、肉类加工后无血、无毛、无污物,水产做到无鳞、无腮、无内脏。 5、宰杀家禽放血完全,除净毛和内脏,病、死家禽不宰杀、不加工。 6、工具、容器冲洗干净,荤素分开使用。 7、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四、切配间卫生制度 1、凉菜间工作人员上岗更衣戴工作帽后进入,不得留长指甲和戴首饰。整个凉菜间除工作必需之器皿工具外,不得存放其他无关用品。各种瓜果洗净入内,并

小型餐饮许可现场核查表

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单位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核查项结果判定

号目的重 要性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 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 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 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 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 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 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5*** 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等要求。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8*** 3.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与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9*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0*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1*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 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12*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3* 4.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 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14***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 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15***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16** 2

中央厨房的运营方案

中央厨房运营方案 目录 一、中央厨房的概念 (2) 二、中央厨房的好处都有那些?哪些企业可以应用中央厨房? (2) 三、建立中央厨房及物流的必要性 (3) 四、中央厨房的特点 (5) 五、中央厨房发展面临的困难 (5) 六、中央厨房亏损的四大原因 (6) 七、连锁餐饮业中央厨房的四个认知误区 (7) 八、中央厨房选址五要素 (8) 九、餐饮企业建立中央厨房应满足的条件 (10) 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应该如何规划? (11) 十一、中央厨房需要配哪些设备? (12) 十二、中央厨房设备的选型方法。 (13) 十三、如何申请建中央厨房?建中央厨房需要办理哪些资质证件? (14) 十四、中央厨房安全操作注意点有哪些? (19) 十五、中央厨房如何进行质量监管? (19) 十六、中央厨房加工中心功能的三大任务 (20) 十七、中央厨房物流中心的三大任务 (22) 十八、中央厨房加工的产品 (23) 十九、调查以下项目判断是否需中央厨房加工的产品: (24) 二十、中央厨房产品加工工艺需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素: (24) 二十一、中央厨房规划设计原则 (25) 二十二、中央厨房运作模式流程 (25) 二十三、中央厨房生产经营模式具体实施方案 (26) 二十四、中央厨房生产模式设计和厨房管理 (28) 二十五、中央厨房如何当好运营中心 (29) 二十六、中央厨房案例之上海新迎园中央厨房产业园 (31) 二十七、视频:如何建造一个标准规范化的中央厨房 (32)

2011年,国务院中宣办提出了“中央厨房”加工的新概念。2011年5月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从此中央厨房项目建设规划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一、中央厨房的概念 中央厨房又称中心厨房或配餐配送中心,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工厂。其主要生产过程是将原料按菜单分别制作加工成半成品或成品,配送到各连锁经营店进行二次加热或销售组合后销售给顾客,也可直接加工成成品与销售组合后直接配送销售给顾客。 中央厨房将中餐复杂的洗拣、洗净、切配、烹饪等加工要素实现标准化,选用最科学的合理配方,运用现代化食品生产加工工艺、食品冷冻、冷藏技术,在确保中华传统美食色、香、味、形的基础上,通过锁定技术,锁定标准,锁定工艺,锁定管理,更加保证食物的绿色、健康、新鲜、美味。 中央厨房能确保生产源头绿色安全,便于形成规模效益,有利于建立采购、储运、加工、配送、销售、外卖一条龙的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子商务平台,有利于打通从田头、工厂到餐桌一体化产业链。 建设中央厨房可以通过标准化、技术分解、流程化,保证产品安全、卫生、方便的特点,同时通过中央仓储加工配送,减少餐厨垃圾和油烟扰民。便于利用先进的环保处理工艺集中处理废料与废弃油脂,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营门店的环保指数。 二、中央厨房的好处都有那些?哪些企业可以应用中央厨房? 中央厨房是指餐饮连锁加盟企业将单店分散的菜品采购、加工集中到一个加工厂统一进行,再将集中加工的成品、半成品配送到各个单店加热售卖。中央厨房采用操作车间,采购、选菜、切菜、调料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半成品和调好的调料一起,用密封和统一的运输方式,赶在指定时间内运到分店。中央厨房从采购到加工都有严格的控制标准,可以对原料的规格标准、质量要求、运送方式等做出全面规定,保证原料新鲜优质,为生产制作菜品提供标准统一的前期保证。 中央厨房最大的好处就是节约原料成本、保证食品安全和产品标准稳定。通过集中采购和集约生产来实现菜品的质优价廉,在需求量增大的情况下,采购量增长相当可观。企业在原辅料达到规范的前提下,产品才有统一的保证,产品质量才可能达到稳定一致。中央厨房的原料在良好的物流体系也能更好地保证原料的新鲜与安全。 另一方面是节省人力资源成本。中央厨房的设置,使经营点缩小后厨面积或取消了自有厨房,不仅可以改善环境,而且还扩大了一线店堂面积,减少了勤杂人员。例如,某一连锁餐饮

第二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第二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单位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号 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号 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 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 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 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 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3*** 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4**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 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6*** 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等要求。 7**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凉菜间面 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凉菜间面积≥5㎡。9***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10* 3.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11**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12*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3*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4**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 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15*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场所如设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 作。 16*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不合格项目整改报告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不合格项目整改报告第1 页共7 页 XXXX)有限公司 关于木糖醇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项改进报告XX省、XX市技术监督 局及核查组: 我公司根据8月31日省、市木糖醇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组的核查意见及时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1、(5.1) “质量管理制度中各有关部门分工与实际不一致” , 已经重新调整和 聘用了专业人员,使制度中原公司质量负责人改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总工程师XXX,专职于公司质量、技术和生产管理; 详见: 质量负责人任职文件——附件1 2、(5.11) “工艺流程图上未标关键控制点” , 原申报材料有关键控制环节,标注不清,本次申报又做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不仅标明控制点, 还作出了关键控制点控制参数; 详见: 更改后的木糖醇工艺流程图和关键控制点——附件2 3、(5.17) “企业未对2013 年5 月27 日生产的成品留样”企业增加了存放样品的样品柜和带有标签的样品袋, 并做了样品留存和相应登记。 详见: 样品柜及产品留样照片——附件3 4、(5.20) “召回制度无范围、时限”,原申报有召回范围没有时限,本次整改不仅含有召回范围还建立了召回时限; 详见: 更改后的产品召回制度——附件4 5、“质量负责人不独立”,本企业已经重新聘用了具有独立的行使质量管理职权的总工程师,全权管理质量工作和聘用专职的质检科长 详见: ——附件2:

6、“生产设备缺称量、计量设备”本企业已经购置了原料和成品的计量设备,实地审 查没有能及时提供实物; 详见: 企业购置的生产设备中称量和计量器具的实物照片——附件 5 7、“原料 材料木糖醇液企业标准与采购原料不一致”,本次整改,已获得原料厂家本厂标准,是采购原料与标准一致; 详见: 申请书中主要原料外协购件和外协件明细——附件6 8 、“重金属项缺比色管”,核查中由于接待人员疏忽,没有及时提供纳式比色管实物,实际企业确实已经购置; 详见: 本企业实际购置的纳式比色管照片——附件7 9、“马弗炉未检定”,整改中已经对马弗炉(箱式电阻炉)进行了规范的计量检定; 详见:马弗炉(箱式电阻炉)测试证书——附件8 第2 页共7 页 10、“锅炉未检定”,整改中已经对锅炉进行了规范的计量检定; 详见: 锅炉安装质量验收证书和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附件9 11 、“健康 证无工人” 整改中已经对所有接触产品和原料的人员都在当地疾控部门进行了健康检查和 办理了健康证书。 详见: 公司接触产品和原料的员工健康证书——附件10 本公司不仅对实地核查提出的11 个问题进行了整改,还对实地核查所需要进行的全部五大项76 个小项逐一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完善。 特此,再次申请实地核查。 附件:1-10(略) xxxxxXt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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