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文字版)

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文字版)
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文字版)

DB 安徽省地方标准

J12525-2013 DB34/T5000-2013

住宅小区服务标准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of residence community

2012-12-30发布2014-03-01实施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住宅区物业服务的监管与评价,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维护各方主体权益,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管与评价。

1.0.3 本标准按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频次,将物业服务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层次。

1.0.4 委托单位(建设单位、业主大会、街道(社居委))应在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服务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提供相应的服务。

1.0.5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单位)可依据本标准对物业服务活动进行监管;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本标准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管理;行业协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机构等可根据本标准对物业服务活动进行评价。

1.0.6 住宅区物业服务活动除应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住宅区residence community

具有一定规模人口规模、用地的住宅及附属建筑物,以满足居民日常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根本特征,具有居住功能、服务功能和社会功能的集合,一般由城市干道的分割或自然界限制包围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2.0.2 物业服务property service

委托单位(建设单位、业主大会、街道(社居委))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委托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0.3 共用部位common part of building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地面架空层、走廊通道等。

2.0.4 共用设施设备common facilities

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房屋销售价格的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供配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渠、池、湖、井、露天广场、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器械与场所等。

2.0.5 应急预案contingency plan

物业管理区域内,针对具体设施、设备、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突发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行动的步骤和纲领,控制事故发生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作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

2.0.6 紧急维修 urgent maintenance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危及自然人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为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各项功能正常使用,对经认定需要立即对其进行维修活动。

2.0.7 一般性维修General repair

对影响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物业使用人)正常生活秩序的共用部位损坏、共用设施设备故障进行维修和处理。

3 基本规定

3.1服务人员

3.1.1 物业服务人员应佩戴统一标识,宜统一着装。

3.1.2 物业服务工作场所应标识清楚、整洁有序,有专门接待区域。物业服务人员接待业主(物业使用人)是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

3.1.3 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求助、咨询、投诉等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存档。

3.1.4 物业服务企业应向所管理服务的物业项目委派至少1名物业服务项目经理。

3.1.5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应取得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或取得国家和省认可的职业资格。

3.1.6 物业服务专业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物业管理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

3.1.7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岗位、服务内容、建筑面积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人数,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技术装备,配备相应数量的物业服务人员。物业服务人员配置应符合表3.1.7的规定,并可根据住宅区实际情况,对各类人员配备进行调剂。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前期介入和物业接管验收是维护广大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保障其利益的重要环节,也是搞好今后物管工作的前提条件。 1、项目设计方案的建议; 2、施工工程的跟进及发现问题的建议并督促整改; 3、参与单项工程的甲乙方交接验收; 4、参与整体工程的甲乙方交接验收; 5、行物业的接管验收及问题的整改、督促; 6、接受业主入住前的相关咨询; 7、供业主入住前的上门服务。 (二)、业主入住管理 1、办理业主入住及接房的相关手续; 2、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二次装修进行管理。 (三)、后续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公共性服务 公共性服务提供常规性服务,是为了维护物业的整洁、环境的美化、业户的生活方便而提供不可少的、经常性的服务项目: (1)、清洁卫生管理; (2)、绿化日常维护管理; (3)、治安管理; (4)、共用蓄水池的维护管理; (5)、水电管理; (6)、排污设施管理; (7)、道路维修管理; (8)、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维修;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管理; (11)、安排社区文化活动,协助政府宣传教育;

(12)、代收代交水电气费; (13)、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服务项目。 2、特约性服务 特约性服务指提供公共性服务以外的,为满足业户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 (1)、家居设施维修 包括:维修户内供用电设备、家具及门窗维修、厨具及卫生洁具维修、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家电维修、冷气机月保等。 (2)、家居清洁服务 包括:地板打腊、抛光、清洁家私、玻璃、灯饰等。 (3)、家居杀虫服务 包括:白蚁防治、灭蚊、灭鼠、灭蟑等。 (4)、家政服务 包括:提供代客订票、送餐服务、室内装修设计、布艺设计、绿化设计、保险咨询、法律咨询、私人健康护理、私人管家、秘书、保卫、汽车美容等。 (5)、租赁服务 包括:物业出租、转让、市场调查、物业估价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房屋管理与维修 (1)、房屋完好率达到底90%以上,楼宇外观美观、整洁,无改变使用功能,无违反规划乱搭建现象。 (2)、房屋零修及时率达到95%以上,水电、电梯等设施随报随修,房屋土建方面的问题接报后三天内完成,零修合格率达98%以上。 (3)、实行代收代缴各项公用事业费及水电气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房屋管理与维修 (1)、房屋完好率达到底90%以上,楼宇外观美观、整洁,无改变使用功能,无违反规划乱搭建现象。 (2)、房屋零修及时率达到95%以上,水电、电梯等设施随报随修,房屋土建方面的问题接报后三天内完成,零修合格率达98%以上。 (3)、实行代收代缴各项公用事业费及水电气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安徽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

安庆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以下统称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物业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皖政〔2001〕27号)、《安徽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为房地产开发单位,下同)或者使用人委托,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住宅区的物业提供日常管理、养护、维修及其他相关社会化和专业化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性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及既要合理补偿物业管理成本费用又要与使用人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按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和服务标准实行分等定价,禁止价格垄断、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是所辖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会同同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进行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住宅区内普通住宅的公共性综合服务和公共性专项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住宅区内高级公寓、别墅、写字楼和商业用房等经营性物业的公共性综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成本构成,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与物业管理市场发展程度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签后公布。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应根据物业管理费用的实际变化作适时调整。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使用人协商确定。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共性综合服务。包括住宅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住宅区内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与管理;卫生保洁;环境绿化管理;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安全防范、消防协助管理服务等。 (二)公共性专项服务。主要包括车辆停放及进出管理、二次供水、转供电、电梯运行的专项服务等。 (三)代办性服务。主要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的代收代缴等。 (四)特约服务。主要包括:家政服务、家教服务、护理服务、礼仪服务、代购代管物品服务、对使用人的物业自用部位、自用设施的修缮等服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分为以下四类: (一)公共性综合服务收费 公共性综合服务收费以独立住宅区为单位, 执行等级标准,分为甲、乙、丙、丁和临时五个等级,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按规定标准综合考评定级,依其所定等级核定收费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其收费等级应予重新核定。 公共性综合服务收费按每户建筑面积收取。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价字[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

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标准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本标准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本标准选择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5.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秩序维护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

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

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 一、****物业管理日常服务范围 在荆州****的物业管理中,我们将为业主及住户提供专业、入微、优质的常 welcome

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与措施 为将****建设成为荆州最具特色、独具德式风情的超一流标志性文明住宅小区,xx 物业荆州分公司将依照《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标准和优于《荆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荆房 2003-33 号)中的一级标准实施物业管理。其中具体服务标准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摘要如下: 1.基础服务标准与保证措施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2)承接项目对住宅区公共部分、共用设施认真检查,做到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4)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急修 1 小时内,其他报修按照 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价目;

8)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 75%以上。 2.公共服务标准与保证措施 (一)安全管理 1)小区主入口 24 小时执勤; 2)监控室实行 24 小时监控; 3)别墅区设立专职保安员; 4)小区内每小时保安巡查一次; 5)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6)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7)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 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二)环境管理 1)按单元门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一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 一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公共玻璃每季度清洁一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洗 1 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 1 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 1 次,并视情 况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6)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7)定期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三)房屋管理 1)每周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道通道以及其他公共部位的门窗、玻璃 等,定期维护养护;

优质物业服务包含的服务项目和标准

优质物业服务包含的服务项目和标准 一、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区域实施封闭式管理。 2、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 3、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4、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和相关的专业证书。 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6、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7、设有客服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5分钟内,一般维修一日内完成,报修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有完善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8、根据业主的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的服务,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9、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0、按合同和有关法规规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1、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90%以上。 12、绿化覆盖率达到30%,并设有健身器材和休闲设备。 13、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较齐全。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立即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和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封闭阳台安装统一有序,规格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7、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8、公共楼梯间的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按规定设计,整齐有序。

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文字版)

DB 安徽省地方标准 J12525-2013 DB34/T5000-2013 住宅小区服务标准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of residence community 2012-12-30发布2014-03-01实施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住宅区物业服务的监管与评价,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维护各方主体权益,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管与评价。 1.0.3 本标准按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频次,将物业服务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层次。 1.0.4 委托单位(建设单位、业主大会、街道(社居委))应在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服务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提供相应的服务。 1.0.5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单位)可依据本标准对物业服务活动进行监管;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本标准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管理;行业协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机构等可根据本标准对物业服务活动进行评价。 1.0.6 住宅区物业服务活动除应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住宅区residence community 具有一定规模人口规模、用地的住宅及附属建筑物,以满足居民日常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根本特征,具有居住功能、服务功能和社会功能的集合,一般由城市干道的分割或自然界限制包围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2.0.2 物业服务property service 委托单位(建设单位、业主大会、街道(社居委))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委托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0.3 共用部位common part of building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地面架空层、走廊通道等。 2.0.4 共用设施设备common facilities 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房屋销售价格的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供配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渠、池、湖、井、露天广场、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器械与场所等。 2.0.5 应急预案contingency plan 物业管理区域内,针对具体设施、设备、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突发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行动的步骤和纲领,控制事故发生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作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 2.0.6 紧急维修 urgent maintenance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危及自然人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为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各项功能正常使用,对经认定需要立即对其进行维修活动。 2.0.7 一般性维修General repair 对影响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物业使用人)正常生活秩序的共用部位损坏、共用设施设备故障进行维修和处理。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编号:DB11/T 751-2010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0 年 10 月1 日 2010 北京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 4.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5.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7.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8. 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编人员:薛福志、艾白璐、王颖、王亚军、李旻、郑冰、魏宣、谢炜、周文、吴卫东、李维善、张乃魁、陈祖武、霍炜、贾光辉、许文良、张国安审查专家:杨燕敏、邓俊、韩子忠、化向东、郭健、曹绍利、郑乐、徐平波、宋宝程、闫耘、蔡玲玲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定义 ............................................ 2 3 基本规定 ............................................. 3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4.1 基本要 求 .......................................... 4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6) 4.3 消防安全防范 ..................................... 11 4.4 绿化养护 ......................................... 14 4.5 环境卫 生 ......................................... 15 4.6 公共秩序维 护 ..................................... 16 4.7 装饰装修管 理 ..................................... 17 5 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 准 ................................. 19 5.1 基本要 求 ......................................... 19 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21) 5.3 消防安全防范 ..................................... 26 5.4 绿化养护 ......................................... 29 5.5 环境卫 生 ......................................... 30 5.6 公共秩序维 护 (32) 5.7 装饰装修管理 ..................................... 32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 34 6.1 基本要

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

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 物业管理日常服务范围****一、 的物业管理中,我们将为业主及住户提供专业、入微、优质的常****在荆州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与措施****二、 建设成为荆州最具特色、独具德式风情的超一流标志性文明住宅小****为将 物业荆州分公司将依照《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标准和优于《荆州xx区,(号)中的一级标准实施物2003-33荆房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 级标准》 业管理。其中具体服务标准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摘要如下:

基础服务标准与保证措施1.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2)承接项目对住宅区公共部分、共用设施认真检查,做到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4)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小时内,其他报修按照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公示24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价目; 8)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2.公共服务标准与保证措施 (一)安全管理 1)小区主入口24小时执勤; 监控室实行2)24小时监控; 别墅区设立专职保安员;3) 小区内每小时保安巡查一次;4) 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5) 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6) 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7) 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二)环境管理 1)按单元门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一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 一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公共玻璃每季度清洁一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洗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情况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5) 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6) 定期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7) (三)房屋管理

2017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17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十一)违反管理规约的责任; (十二)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十五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以下事项作出约定: (一)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 (二)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 (三)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 (四)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的时间或次数; (五)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十六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撤销,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三十七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和执行秘书的 酬金,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具体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确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上一年业主 大会、业主委员会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业主监事会或者独立监事应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要求业主委员会予以纠正。经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推进建立业主委员会主任离任审计制度。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八条新建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 应当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者其他公开招投标 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物业,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予以约定。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于购买物业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可以邀请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前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对项目的规划 设计方案、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设备运行管理等事项,提出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建议。 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和分户验收时,应当通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 第四十一条新建物业的建设单位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应当向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经批准的物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三)标注物业服务用房具体位置、面积的样图和配置标准的书面承诺; (四)应当招投标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材料; (五)物业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清单及产权归属说明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新建物业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 付手续: (一)水、电纳入城市管网,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并对物业服务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用户配置独立的水、电计量装置; (二)在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外燃气、供热管道的敷 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按照规划要求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 (三)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 全防范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处 设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 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 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置 简单办公设备,配有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如办 公家具、电话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 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 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 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施及办公 用品。 管理人 员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 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 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 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 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 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 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 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三年以上 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 岗,仪表整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 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小区经理 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仪表整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会话能力的管理人 员。 服务时 间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 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 进行业务接待,周六、周 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 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 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 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及管理目标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及管理目标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及管理目标提要:物业外观完好、整洁,公用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画、乱悬挂,室外招牌、广告牌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及管理目标 一、管理服务内容 (一)日常服务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及维修、养护 (1)房屋主体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墙面、天花板、地面、门窗各类板材、砖面的维护保养; (3)各类小修范围内的泥工、瓦工、木工的修补及小五金的安装维护; (4)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5)高低压配电室设备运行维护; (6)锅炉房系统运行维护; (7)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8)中央监控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9)弱电系统(电话、电视、广播)设备运行维护; (10)真空泵房、气泵房、水泵房设备系统运行维护;

(11)给排水系统运行维护; (12)电梯系统运行维护; (13)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 (14)院内路灯公共走廊照明系统的维护; (15)立体停车设备运行、维护保养; 2、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保卫; (2)医院重要设备和库房区域的治安巡视; (3)医院门诊、科室、病区、传染隔离区等的治安巡视; (4)地面及地下车库的车辆引导、停放管理; (5)闭路电视监控中心的监控; (6)报刊、邮件的收发; (7)医院物资出入放行登记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和管理; (1)绿篱及灌木修剪; (2)草坪机剪; (3)花、树喷药杀虫; (4)树木及绿化带(草坪)浇水; (5)枯枝、落叶清除; (6)施肥、松土、拾捡杂物; (7)花树租摆。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物业服务分等分级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处设 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管理人员每 日巡查小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置简单办公设备, 配有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如办公家具、电话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 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网 络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管理人员 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 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 区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 证,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 一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 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会话能力的管理人员。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 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 周六、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 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日常管理 与服务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 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 修。急修二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 般修理三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七 天内答复处理。 (4)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 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 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 费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 规范,账目清晰。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 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 等)。 (7)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 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8)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 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 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 于小区住户的30%。 (9)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 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0)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 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1)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 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 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业管理 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 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二天内 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五天内答 复处理。 (4)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 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 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费的收 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 晰。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 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 计划,并组织实施。 (8)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 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 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 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50%。 (10)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 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1)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 的服务标准。 (12)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 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 关部门处理。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业管理行业规范》 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 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三天内答复处理。 (4)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 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 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 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 晰。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 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 房屋装修档案)等]。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 织实施。 (8)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 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 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 小区住户的60%。 (10)建立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1)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 目和标准。 (12)能提供二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二种以上 便民(无偿)服务。 (13)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 准。 (14)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 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4)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 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 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 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6)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 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 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 档案等]。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建立健全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 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 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 80%。 (10)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1)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 管理等)。 (12)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 准。 (13)每年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一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 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4)能提供三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三种以上便民(无 偿)服务;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社区活 动。 (15)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6)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 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接到任何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处理(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4)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 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 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 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6)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 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 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建立健全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 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 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90%。 (10)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1)广泛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 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 (12)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3)每年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二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 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4)能提供5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5种以上便民(无偿) 服务;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半年组织二次以上的社区活动。 (15)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6)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 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7785 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范 本 In the collective, in order to make all behaviors ha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ll people abide by the unified norms, so that each group can play the highest role and create the maximum value. (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管理规范文件适合在集体中为使所有行为都有章可偱,所有人都共同遵守统一的规范,最终创造高效公平公开的的环境,使每个小组发挥的作用最高值与创造的价值最大化。文件可用word 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1客户服务 1.1接待服务 *仪表仪容端庄整洁; *按规定着装,服装整洁,佩戴胸卡,头发梳理整齐,淡妆、不留长指甲、不涂抹指甲油; *接听电话,做好来电记录; *为客户提供贵重物品保险箱期寄存服务; 1.2问讯服务 *接受问讯及查询;

*处理客户的邮件; *函件、杂志收发管理。 1.4票务服务 *客户至大堂或电话预定汽车、火车、飞机和其它票务; *经确认后给予办理; *预定成功后电话通知客户或上门服务; 1.5叫车、洗车服务 *为客户联系预定出租车或其它用车服务; *代客户到洗车场洗车; 1.6引导服务 *门岗安保提供引导客户至俱乐部服务;

物业服务标准及内容范文一

物业服务标准及内容范文一 物业服务标准及内容范文一一、物业提供的基础服务:(包含在物业费当中) A、专项服务(日常服务内容)1)安全防范: 1、全封闭式物业管理,杜绝闲杂人员打扰住户私秘空间。 2、园区及楼内公共部位 24小时不间断安全巡视。 3、完善的全方位电子监控、监测,保障住户生命、财产安全。 4、专业保安队伍,快速反应、处理突发事件。 5、人员、车辆及物品出入管理,执行来访登记,物品凭单出入制度。 2)工程维护: 1、制定完善的维修、保养计划,使设备正常使用,历久如新。 2、快速报修、检修制度,及时周到的服务,节省住户时间,解除其后顾之忧。 3、对物业及配套设施、设备实施全天候的专业维护与管理,确保良好的运行状态。

3)环境卫生: 1、定时收集、清运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定期消杀“四害”。 3、园区内公共环境及设施实行专业标准化清扫、保洁,确保卫生洁净。 4)园艺绿化: 公共绿化由专业公司设计、培植养护,为住户提供清新怡人、树绿花香的生活环境。 5)车辆管理: 1、统一园区的车辆停放,保持园区内道路通畅。 2、全方位电子监控及人员巡视,确保住户车辆安全、无损。 6)客户服务: 1、接待业主来访,及时处理住户投诉。 2、接受住户求助,快速提供援助。 3、定期拜访住户,增进感情交流。 7)社区活动: 1、于法定节假日装饰园区,增添节日气氛。 2、定期举办各类比赛、音乐会等园区联谊活动,如: 儿童绘画、家庭趣味比赛、音乐会等。增加与住户的沟通,丰富业主生活。

3、举办各种兴趣班,如: 针对中老年人的健康知识讲座、针对妇女的美容化妆、珠宝鉴赏等。 4、制作多媒体、印刷品、海报等宣传资料,增进住户对园区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8)消防安全: 1、组织员工成立的义务消防队,保证突发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2、组织消防演习和防火知识宣传,增强业主防火安全意识。 3、 24小时不间断电子监测、监视与人员巡视,检查、消灭火灾隐患,确保住户安全。 B、特约服务(有偿服务内容) 1)家庭日常维修: 1、强电类维修服务如: 换灯、换电源开关板、墙身插座等 2、家用电器类维修如: 电视、音响、炉具、洗碗机等 3、给排水类维修如: 维修下水管、安装座便器、疏通管道等 4、土木装修类维修如: 更换大门锁、修理家具、补天花板等 2)室内清洁全套服务:

淮南物业服务标准

关于重新公布《淮南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淮南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市市辖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等级标准重新制定,予以公布(附件一),并就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提供物业服务并收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应当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违约责任等内容。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照市房管局制定印发的《淮南市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淮房地〔2016〕185号)执行(附件三)。 二、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区(别墅除外)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区、别墅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新建住宅的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本通知公布的指导价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如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变,由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进行公示,合同期届满后,物业服务企业依旧提供不低于原服务标准的,若无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和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提出异议的,可继续适用原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若调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与监督下,公开真实、完整、有效的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向业主征询意见,经占小区住宅建筑总面积半数以上的业主或者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可在本通知规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约定执行。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制度,物业服务企业须向所辖区价格主管部门提交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审核表》(附件二)、企业资质证书等资料,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后,方可实行收费。 五、物业服务收费可按月、季收取,但最多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一年服务费用。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六、物业公司受业主或业委会委托实行小区出入证(卡)管理的,出入证(卡)费要到市物价局审核工本费标准。 七、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电梯使用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按住宅建筑面积计算,其标准为:多层住宅不超过2.8 元/㎡,高层住宅不超过3.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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