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自检规程

计量器具自检规程
计量器具自检规程

重庆川维物流有限公司

计量器具自检规程

批准:审核:编制:

二OO九年二月

重庆川维物流有限公司计量器具自检规程

总则

1、目的:为确保计量器具测量数据客观准确,保持计量器具性能符合规定的要求,根据《重庆川维物流有限公司计量器具管理规定》,参照国家有关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使用于公司内部、对计量准确度要求不高、用于一般监视和测量的计量器具的初次检定、定期检定和维修检定;

2.2对国家计量法规定用于安全监测、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贸易结算等必须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以及用于本规程所述作为检定标准器的计量器具,不适用本规程,而必须向国家授权的检定机构申请检定;

2.3本规程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计量器具自检工作不针对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

3、职责:

3.1各单位计量器具管理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单位计量器具自检工作,对检定结果的有效性进行审核确认;

3.2计量器具检定人员对检定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计量器具管理员可兼任检定员;

3.3安全技术部代表公司对计量器具自检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督促;对自检工作中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有权提出考核建议;

3.4各单位除作好本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自检工作外,还应作好经领导安排的公司其他单位送检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4、检定工作:

4.1计量器具自检工作应根据“计量器具周检计划”,严格遵守相应检定规程,符合《重庆川维物流有限公司计量器具管理规定》的要求;

4.2用于检定的标准器必须经国家授权机构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其技术状态应被确认为完好;

4.3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检定人员张贴合格标识并签字;

4.4计量器具因不合格而需进行调整或维修时,应严格按有关说明书进行,调整和维修后应重新检定。此过程应通报送检单位,以便该单位对以往测量结果进行评价;

4.5检定不合格且不能通过调整和维修使其重新检定合格时,该计量器具应予报废;

4.6计量器具检定记录应填写一式二份,一份检定部门留底,一份交使用部门,当检定部门和使用部门处均能方便地查阅和出示该记录时,可只填写一份。

4.7本规程未涉及的计量器具,符合本规程所述适用范围且有条件进行自检的,可参照国家有关规程进行检定。

5、记录表填写说明:

5.1计量器具的基础数据应尽量填写详细,其中器号为必填项目,如表上无器号时,应进行自编号,自编号应与计量器具清册一致,各分公司的计量器具自编号应加单位识别号,即:公路—05、船务—06、铁路—07、仓储—08、储运—09;

5.2外观检查情况填“符合XXX规程要求”;

5.3结论填“合格”、“不合格”,压力表校准记录的结论填“符合X

级”;

5.4应保证公司自检记录编号的唯一性,为此,记录编按下例进行:

CWL/R —YJ —08 09 001

顺序号

2009年

校验单位代码:仓储

压力表校准

重庆川维物流有限公司/记录

一般测量压力表自检规程

1、概述:

1.1目的:确保压力表测量数据反映被测对象的真实运行情况,确保压力表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达到规定的准确度、灵敏度和稳定度。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测量范围-0.1—60Mpa的一般测量用压力表、真空表、压力真空表、电接点压力表的首次校验和使用校验,其他形式的压力表,也可参照本规程进行校验。本规程不适用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定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压力表的检定。

1.3相关文件:《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JJG52-1999。

2、校验条件:

2.1环境条件:环境温度: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

2.2校验用标准器和设备:

2.2.1最大量程不超过被检表最大量程的2倍且不小于被检表最大量

程的精密压力表(必须经国家授权机构定期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2.2适合量程的压力校验器。

2.3被校表的测量介质与校验器的工作介质应相容。

3、校验:

3.1外观检查:

3.1.1压力表的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3.1.2分度盘上应有如下标志:制造单位或商标、计量单位和数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准确度等级、出厂编码。

3.1.3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和损伤、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应清晰可辨、指针指示端应能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1/2;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3.2零位: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时,指针应紧靠止销;没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时,指针应位于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不超过其允许误差绝对值的2倍。

3.3示值校准

3.3.1标准器与压力表使用液体为工作介质时,它们的受压点应基本上在同一水平上。

3.3.2压力表的示值校准点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选取。

3.3.3压力表的示值应按分度值的1/5估读。

3.3.4校验时逐渐平稳地升压(或降压),当示值达到测量上限后,切断压力源,耐压3min,然后按原检定点平稳地降压(或升压)倒序回检。

3.3.5示值误差:对每一检定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时,

轻敲表壳前、后的示值与标准器之差不大于其允许误差。

3.3.6回程误差:对每一校准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时,轻敲表壳后的示值之差不大于其允许误差绝对值。

3.3.7轻敲位移: 对每一校准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时,轻敲表壳后引起的示值变动量不大于其允许误差的1/2;

3.3.8指示偏转平稳性:在示值误差校准过程中,用目力观测的偏转应平稳,无跳动和卡住现象。

4、准确度等级:1,1.6,2.5,4。

5、允许误差:

压力表的允许误差按表1确定:

6、校验结果的处理:将校准数据整理并记录于《一般测量压力表校准记录表》内,并根据表1进行计算,判定被校表符合某级准确度要求或判定为不合格。

7、检定周期:一般测量压力表的校验周期一般为1年,对使用频率低、稳定耐用的压力表,可延长至2—3年。

8、附件:一般测量压力表校准记录表。

一般测量温度计自检规程

1、概述:

1.1目的:确保温度计测量数据反映被测对象的真实运行情况,确保温度计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达到规定的准确度、灵敏度和稳定度。

1.2本规程适用于经常测量不超过100℃的用于一般测量的各种温度计(包括:玻璃液体温度计、压力式温度计、双金属温度计、热电阻温度计、热电偶温度计、半导体温度计等具有感温探头的温度计)的首次校验和使用校验。

1.3相关文件:JJG 310-2002《压力式温度计检定规程》、JJG 50-1996 《石油产品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JJG 226-2001《双金属温度计检定规程》、JJG 229-1998《工业铂、铜热电阻检定规程》、JJG 363-1984《半导体点温计检定规程》等。

2、校验条件:

22.2环境条件:环境温度:气温无限制,水平温差不大于1℃,最大温差不大于2℃;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85%。

2.2校验用标准器和设备:

2.2.1经国家授权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的标准水银温度计或满足准确度要求的其他标准器;

2.2.2容器;

2.2.3清水;

2.2.4开水;

3、校验:

3.1外观检查:

3.1.1温度计首次检定时外观应符合国家标准对温度计的技术要求;

3.1.2温度计后续的使用检定时外观应无影响正确读数和正常使用的缺陷。

3.2校验前的准备:

3.2.1容器内加入冷水,水量应能完全浸沫感温探头;

3.2.2将被检温度计和标准器的感温探头完全浸沫于容器内,表头垂直安装并固定,压力式温度计的表头与感温探头高度差不大于1m;

3.3示值校准:

3.3.1常温点:常温时分别读取被检温度计和标准器的读数,其读数差应不大于允许误差;

3.3.2示值误差:向容器内加开水,使容器内水温逐渐上升,至至一定程度时直接换为开水,然后向容器内加冷水,使水温逐渐下降,最后重新换为冷水,在此过程中选取2至4点作为校准点(各点分布应基本均匀,被校表经常测量范围的最高点应被选取),在升温和降温过程中分别读取被校温度计和标准器的读数,其读数差应不大于允许误差;

3.3.3回程误差:在同一校准点上正反行程读数之差即为温度计的回程误差,应不大于其允许误差;

3.3.4零度点:有特殊要求时,可对温度计0℃点进行校准,待水温降至常温后,容器内加入数量足够的冰块,观察冰块融化情况,待冰块

不再融化或融化非常缓慢时,此时容器内温度达到或接近0℃,分别读取被检温度计和标准器的读数,其误差应不大于其允许误差;

3.3.5平稳性:在示值误差检定过程中,指针式温度计其指针移动应平稳,不得跳动和卡阻,数显式温度计其数字变化应连续。

4、允许误差:温度计全量程内示值误差应不超过±3℃,回程误差不应超过1.5℃。

5、检定结果的处理:将检定数据记录于《一般测量温度计校准记录》内,并与允许误差进行比较,判定被校温度计是否合格。

6、检定周期:一般测量温度计的检定周期一般为1年,对使用频率低、稳定耐用的温度计,可延长至2—3年。

7、附件:一般测量温度计校准记录。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自检规程

1、概述:

1.1确保现场安装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能可靠用于监测和报警环境中可燃气体的浓度。

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化危品罐区、火车槽车、汽车槽车装车站场、船舶等区域安装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自校准。

1.3相关文件:JJG693-2004《可燃气体报警检测器检定规程》

2、校验条件:

2.1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0-40℃;

相对湿度:<85%;

通风良好,无干扰被测成分

2.2校验用标准和设备:

2.2.1 40%LEL、60%LEL丙烷标准气体

2.2.2流量控制器

2.2.3零点气体:压缩空气

2.2.4减压阀和气路

3、校验:

3.1外观及通电检查:

3.1.1 外观良好,结构完整,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标号等应齐全、清楚。

3.1.2 仪器连接可靠,显示清晰,配套遥控器能正常操控仪器。

3.2零位校准:通入压缩空气校准零点,此时仪器示值为0%LEL。

3.3示值误差校验:

3.3.1通入40%LEL标准气体,记录仪器稳定示值。做三次,三次的算术平均值为仪器示值。

3.3.2通入60%LEL标准气体,记录仪器稳定示值。做三次,三次的算术平均值为仪器示值。

3.3.3示值误差:按(1)式计算每点△C,取△C绝对值最大的为示值误差。

△C=( C﹣C0)/R×100% ̄(1)

式中:C----仪器在某点示值的平均值

C0----通入仪器标准气体%LEL值

R----仪器满量程

4、允许误差:±5%F S,示值误差应不大于允许误差。

5、校验结果的处理:将检定数据记录于《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记录》,并依据允许误差判定其是否合格。

6、检定周期:可燃气体报警检测器的校准周期为一年。

7、附件: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记录。

一般称量用台秤自检规程

1、概述:

1.1确保台秤称量数据反映被称量物的真实数量,保证台秤符合规定的准确度、稳定度和灵敏度要求,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内部计量用一般称量机械式非自动台秤的定期校验和维修校验,不适用于作为贸易结算、对准确度要求较高的台秤的检定。

1.3相关文件: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JJG14-1997《非自行指示秤检定规程》。

2、校验条件:

2.1环境条件:温度不大于40℃;校验处应采光好,非露天。

2.2标准器和设备:标准法码,法码总重量应相当于台秤最大称量;或采用其他恒定载荷;

2.3台秤检定时应在水平地面上放平,四角着地,防止移动和摇动。

3、检定:

3.1外观检查:

3.1.1台秤整体外观良好,各部分无明显锈蚀、缺损和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

3.1.2游砣、主砣、增砣无锈蚀和缺损;

3.1.3标尺刻度清晰,游砣在标尺上滑动灵活;

3.1.4各传动部件应无明显松旷;

3.1.5承载器(秤盘)上无附着物。

3.2零位:空载时,将游砣置标尺零位,调整平衡螺母至标尺稳定在水平位置(即平衡位)。上下拨动标尺,应能自动恢复至平衡位。零位调整后不得再调整。

3.3称量误差:

3.3.1称量测试时法码应放置在承载器中心,或沿中心对称放置;

3.3.2每增加一个砣时选取一个检定点进行称量测试(按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各检定点在标尺上的位置应尽量错开;

3.3.3各检定点测试时均应使标尺基本稳定在平衡位,并上下拨动使其自然恢复至平衡位后,方可进行读数;

3.3.4各检定点的实际读数与标准法码的重量之差与标准法码重量之比的百分数即为该点的称量误差,即:称量误差=(实际读数-标准法码重量)÷标准法码重量×100%,应不大于其允许误差。

3.4偏载误差:选取某一检定点(通常选取放第一个增砣时的检定点)作为偏载测试点,在称量测试后将法码分别移至承载器四周(均匀选

取四点),所得读数与分别称量测试时的读数进行比较,其最大差值与中心点称量读数之比即为偏载误差,即:偏载误差=(偏载点读数-中心点读数)÷中心点读数×100%,应不大于其允许误差。

4、允许误差:台称在全量程范围内其称量误差应不大于±2%,偏载误差应不大于±3%;

5、检定结果的处理:将校验数据记录于《一般称量用台称校准记录》,并依据允许误差判定其是否合格。

6、检定周期:台称的校验周期为一年。

7、附件:一般称量用台称校准记录。

TMXZ型液位温度测量装置自检规程

1、概述:

1.1目的:确保仪表测量数据反映被测对象的客观情况,保证仪表处于良好状态,符合准确度、灵敏度和稳定度要求。

1.2本规程适用于船舶液货舱液位温度测量装置的定期校校和维修后的校验,其他用于一般监视的类似仪表可参照本规程进行校准。

1.3相关文件:JJG971-2002《液位计检定规程》,使用说明书。

2、校验条件:

2.1环境条件:无限制。

2.2标准器:经国家授权机构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的、量程不低于该装置最大量程的石油尺和玻璃液体温度计。

2.3校验工作在装载或卸载时进行。

3、校验:

3.1外观检查:仪表外观检查应符合说明书规定的技术状态,无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

3.2液位校准:

3.2.1零位校准:在船舱未装载(或卸完货物)时,该舱液位应显示为0,若显示有数值,应不大于其允许误差;

3.2.2示值误差:船舶装载(或卸载)过程中,每舱选取4—6点作为检定点,用标准石油尺测量液位,与测量装置显示值进行比对,其差值即为示值误差,应不大于其允许误差;

3.2.3在任何检定点,测量时若存在纵倾,应进行修正;

3.2.4检定时船舶应无明显摇晃。

3.3温度比对:用标准温度计测量舱内温度,与仪表显示温度进行比对,其差值即为温度示值误差,应不大于其允许误差。

3.4显示灵敏性:液位测量显示数字的变化应连续,不得乱跳。

4、允许误差:液位测量在全量程内允许误差不大于3cm,温度测量允许误差不大于3℃。

5、校验结果的处理:将检定数据记入《TMXZ型液位温度测量装置校准记录》,并依据允许误差判定其是否合格。

6、检定周期:TMXZ型液位温度测量装置的检定周期为1年。

7、附件:TMXZ型液位温度测量装置校准记录。

一般测量压力表校准记录

规格型号:器号:制造厂家:

量程:级别:精度等级:

标准器名称:证书号:有效期:

环境条件:温度:℃湿度:% 其他:

外观检查情况:

最大示值误差:允许误差:

最大回程差:允许误差:

最大轻敲位移:允许误差:

指针偏转平稳性:

结论:有效期至:

校验人员:审核:校验时间:年月日

一般测量温度计校准记录

规格型号:器号:制造厂家:

量程:级别:经常测量范围:

标准器名称:证书号:有效期:

环境条件:温度:℃湿度:% 其他:

外观检查情况:

最大示值误差:允许误差:

最大回程差:允许误差:

指示平稳性:

结论:有效期至:

检定人员:审核:检定时间:年月日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记录

送检单位:编号:CWL/R-KRQJ- 规格型号:器号:制造厂家:

量程:级别:精度:

校验条件:温度℃相对湿度 % 其他

标准物质:40%LEL、60%LEL丙烷标准气体证书号:

外观及通电检查:

零点及示值校准:

最大示值误差:允许误差:

结论:有效期至:

校验人员:审核:检定时间:年月日

校验员证书号:发证机构证书有效期年月日

一般称量用台称校准记录

规格型号:器号:制造厂家:

量程:级别:精度等级:

标准器名称:证书号:有效期:

外观检查情况:

最大称量误差:允许误差:

偏载误差:允许误差:

结论:有效期至:

校验人员:审核:检定时间:年月日TMXZ型液位温度测量装置校准记录

规格型号:器号:制造厂家:

量程:级别:精度:

标准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

外观检查情况:

最大液位示值误差:允许误差:

最大温度示值误差:允许误差:

显示灵敏性:

结论:有效期

校验人员:审核:检定时间:年月日

检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JCH-GZ-JL 检测、计量器具 管理制度 制: 企业计量管理办法和实施原则 计量管理人员岗文件分发号: 3计量器具赔偿制受控状态: 4计量器具采购发放报废管理制度 5计量器具保养维护制度 1.车间的执行情况,发动全厂员工搞好计量工作。 2. 计量管理人员在品质部经理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制订各项计量 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各部门计量工作,处理公司内计量 纠纷和对员工进行业务指导。 3. 根据生产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器具,每年按时送国家计量技术 机构检定, 保证其合格率。 4. 各车间、部门、个人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由计量管理人员统一执行周 期检定,以 07 年 01

保证量值精度准确。 5. 计量管理人员根据产品和计量器具的精度不同,进行合理的分级使用 和管理。 6. 公司各类计量器具都必须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建档、造册、发放工作 以及规划量具调配、采购计划;全面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2. 负责《监视和测量装制控制程序》之执行运作; 3. 负责制订公司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把到期需检定之计量器具送上级部门检 定,并跟踪校准情况; 4. 负责日常计量器具的收发管理和维护及保养。 5. 认真做好计量器具测试工作,提高可靠性,为提高产品质量服务。 6. 对公司计量器具进行了统一编号,按凭证入帐立卡,做好原始记录,使帐物清 楚。 7. 负责对公司内所使用计量器具人员进行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等知识之培训 和指导。

偿: 2. 使用期:一年内损坏可修复,赔偿30%不可修复报废赔偿100% 一年至三年的赔偿70% 三年以上的赔偿50% 3. 制专用量具折价按上述比例赔偿。 4. 擅自拆修计量器具而引起损坏,要求赔偿零件费和修理费。 5. 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管理员保管,由于保管存放不妥,使量具失准,锈蚀或缺少 的均由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1. 各车间、各部门将所需要的计量器具各类和数量,统一报品质部计量管理人员汇 总,再报管理者代表审批,由采购部负责采购,购进后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在计量具上贴上“合格证”方能入库。 2. 车间班组或个人,需要领用计量器具,填写“检测、计量器具发放登记表”,经品 质部计量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领取。 3. 新领取的计量器具,须登记入册,才能使用。 4. 在用计量器具按周期检定计划送国家计量部门进行周期检定,若发现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解释

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 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 (一) 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 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 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 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 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 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 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 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包括以下7类: 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 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 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 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 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 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 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矿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管理,保障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计量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特制定《计量器具管理制度》。适用范围:xx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二条组织体系组长:副组长:成员: 第三条部门职责 第三章计量器具采购、报废管理 第四条由计量器具使用队组根据实际需要申请、提报采购计划,经队领导审核报送领导审批签字后进行采购,新购买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证,不准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并送检测公司检测合格,方可领取使用。 第五条计量器具在周期检定和抽检中及计量器具使用到残旧,发现精度达不到原来等级时,经检测部门核准,作报废处理,报废后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第六条计量器具的报废应由检测部门(检测公司)出具书面报告,并在检测报告单上记录清报废的原因,方可报废,并进行记录备案。 第四章计量器具配备、使用、维护保养 第七条按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配备计量器具和仪表。

第八条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建立台帐,保证帐、物相符。 第九条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说明,在规定的条件下妥善使用和放置。定期检查、清理,保证计量器具的安全、整洁、配备附件完好,并严格执行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定。 第十一条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灵、超差等异常现象,严禁擅自拆修、乱调,应及时报检测部门进行检修、校准,合格后方能续继使用。 第十二条各单位安排人员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维护,不用时应清洁干净,装入盒内,保存在干燥处。 第十三条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在检定周期内、检定合格标志清晰。 第五章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 第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计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第十五条所有在用、备用能源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验。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检测校验或检测校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第十七条如发现有使用未经检测校验或检测校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要给予单位和计量管理员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各单位计量管理员要保管好本单位计量器具校验单,确

比对与校准规程(DOC)

标题:比对与校准规程 1目的: 为了使公司的计量器具在内部比对校验时有据可循,确保计量器具处于准确可靠状态。 2范围: 使用于内部比对校准的计量器具(翻滚测试机、手把拉杆震荡测试机、轮子跑步测试机、拉杆震荡测试机、摇晃度测试机、拉杆循环测试机等) 3职责: 3.1由品保部制定和修改《比对校准规程》并实施。 3.2品保部组织安排对各部门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比对校准,各使用部门协助品保部。 4程序: 4.1品保部计量管理员应根据不同的检测器具的检验周期,确定校准时间。4.1.1检测器具经周期内部比对校准合格后,给合格器具贴上表明其状态的标识,可供生产继续使用 4.1.2对周期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进行再调整,合格后可供辅助生产继续使用 4.1.3经再调整仍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由品保部填写《设备报废单》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废。 5内校项目: 5.1取同一批次的箱包分出两个样品,一个样品送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另一留样作为比对试验样品; 5.2在同一环境下,取留样样品就行测试,与经过第三方的测试报告进行比对。 5.3比对试验的过程方法按照QB/T2155-2010的方法进行。 5.4测试允许误差值为 5.4.1翻滚测试机

在规定条件下进行试验,箱体不变形,开裂,走轮、轮轴对口箱底、盖口缝间隙不大于2mm,掩口箱合缝间隙不大于3mm;走轮转动灵活,无松脱;固定件、连接件、锁不变形、不松动、无损坏、箱包锁开启灵活;箱包面无裂纹。 5.4.2手把拉杆震荡测试机 试验后,各部件不变形,无断裂、损坏,不开线;固定件、连接不松动;拉杆拉合顺畅,不变形、不松动、无卡阻,不脱节,拉杆与箱体结合部无开裂、松动;箱包锁开启正常 5.4.3轮子跑步测试机 测试后走轮转动灵活,无卡阻、变形;轮架、轮轴无变形、开裂;拉杆拉合顺畅,不变形,不松动,无卡阻,拉杆与箱体结合部无开裂、松动;箱(包)锁开启正常。走轮磨耗量≤2mm 5.4.4拉杆震荡测试机 试验后,拉杆不变形、拉合顺畅、不松动、无卡阻、不脱节、拉杆与箱体结合部无开裂、松动。 5.4.5摇晃度测试机 试验后,不变形、拉合顺畅、不松动、无卡阻、不脱节、拉杆与箱体结合部无开裂、松动。 5.4.6拉杆循环测试机 拉合4000次后,无变形、卡阻、松脱等现象 5.5将留样样品的检测结果与第三方检测报告相比对,无误后方可认为本设备的校准合格。 5.6检测设备内校周期为1年。 附件:内部比对记录表 编制/日期:冯华孙 2016.7.2 审核/日期:孙逢刚 2016.7.2 批准/日期:李晓冬2016.7.2

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器具的管理职责,强化计量器具的管理,保证计量器具合理有效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项目监管科负责与测量班组有关的计量器具(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塔尺、铟钢尺)的保管、调配、检定工作;负责划归工具库的计量器具的调配工作。 第三条技术质量科负责除上述计量器具的编号、建帐、调配、检定、库存保管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业项目经理部负责建立本专业项目经理部计量器具台帐,物资设备组负责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承包班组负责本班组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 第四条物资设备科负责划归工具库的计量器具调回公司后的保管工作。 第五条计量器具的保管、使用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六条计量器具的分类 根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施工(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和国家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要求以及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本

身的质量性能及其使用环境等不同情况,将计量器具划分为A、B、C 三个管理类别。 机装分公司测量设备分类分级管理目录

第七条计量器具的调配管理 (一)划归工具库的计量器具的调配 公司将常用计量器具配置到工具库(划归工具库的计量器具见附表1:计量器具配置表),由项目监管科随工具库统一调配,物资设备科做好调拨记录,并将计量器具调拨记录转技术质量科一份。 (二)大型、不常用计量器具调配 大型、不常用计量器具由技术质量科调配。 工程开工前,专业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特点向技术质量科提出本工程计量器具(测量班组使用器具除外,以下同)使用计划(附表2),技术质量科根据使用计划为专业项目经理部配置各类计量器具,工程竣工后,专业项目经理部统一将计量器具交回技术质量科。 专业项目经理部提出大型、不常用计量器具使用计划时,考虑检定、运输等因素,要提前15日向技术质量科提出书面使用计划。 专业项目经理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调转情况记录,并在当月报表备注栏内说明调转情况。 计量器具在调转时要采取妥善的运输方式,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污染或测量精度降低。接受计量器具的专业项目经理部检查出计量器具在到达时就有损坏或失准的情况后应根据计量器具归口部门及时通知公司技术质量科、项目监管科或物资设备科,由相关主责科室处理或协助处理,处理后将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专业项目经理部间不得私自调转计量器具。 第八条计量器具的购买 大型计量器具由专业项目经理部提出计量器具的需用计划,技术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 5、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 / 13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三条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报停、重新启用及报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当地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分别制发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证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停备案通知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启用备案通知书》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备案通知书》,建立辖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

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制度

编号:SM-ZD-25644 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范围办法,适用于计量器具分级管理。 本标准制订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科学管理,保证生产、科研经营活动中计量器具的最值准确可靠。 对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是根据计量器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计量器具本身的质量及使用的频繁程度而确定的,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原则。 在计量器具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对计量器具分ABC三级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 1.1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 1.1.1 A级管理范围 1.1.1.1本厂最高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1.1.1.2用于强检的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制度 一、计量标准器具和检定装置的使用维修人员必须清楚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二、计量标准的器具应有专人管理,不准外人借作调试用。 三、计量器具应按使用周期计划送检,对超差或超检周期的计量器具不准继续使用。 四、计量标准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传递系统逐级上报。 五、计量标准器的技术档案,维修记录应统一保管,使用人可以借阅但应负责资料的完整无损。 六、计量器具应指定专人保养及维护。 七、在用计量器具,均应保持整洁、完好,如有损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更换合格的计量器具。 八、对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好的员工,可根据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不爱护计量器具或损坏器具者给予经济惩罚。 恒翔纸业节能环保科 2011-6-10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总则 计量工作是实现企业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统一管理全部门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原件 5、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1. 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2. 使用、维护、保养制度;3. 周期检定制度; 4. 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5. 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六、.新购买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证,仓库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应即报质量部备案。 七、.使用领用新购置的器具,必须报质量部,由质量部视其工作性质,决定器具的类型,规格和使用精度核对后才要发放,并做好有关登记工作。 八、.计量器具在周期检定和抽检中,发现精度达不到原来等级时,应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五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进行强制检定工作及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计量检定机构,为实施国家强制检定所需要的计量标准和检定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配备。 第五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第六条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第七条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下合格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 第八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各种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作出检定期限的规定。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定。 第九条执行强制检定的机构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发给国家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或者在计量器具上加盖检定合格印;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或者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管理、方便生产和使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授权有关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第十一条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其相应的计量标准,应当接受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执行强制检定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授权单位应当对其检定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成为计量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按照周期进行检定。 第十四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计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拖延检定期限的,应当按照送检单位的要求,及时安排检定,并免收检定费。 第十六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制定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明细目录。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新)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目录 一、计量管理总则 二、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 三、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四、计量监督制度 五、计量技术档案、原始记录及资料的管理制度 六、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计量管理总则 (一)、机构体制: 1、公司生产部是主管全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统一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2、生产管理部经理主持全公司的计量工作,计量管理员负责具体工作,在业务上受地方政府计量部门领导,参加计量工作的有关活动。 (二)、计量机构的职能 1、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检定计划,组建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2、逐步建立本公司所需的计量标准,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3、统一管理计量器具和设施。 4、组织开展计量检测,提供计量保证。 5、在本公司内部执行计量监督,具有计量执法职能。 (三)、计量器具配备率及计量检测率 1、各部门应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和计量要求,提出合理配备计量器具的 方案报生产管理部,以逐步完善计量器具的配备。 2、用于能源、工艺过程控制,质量管理及经营管理,计量器具的配备率 均应达到98%以上。 3、控制工艺质量的计量检测率,物料进出的计量检测率均应达到95%以上。(四)、计量器具的管理对象 1、公司范围内各类计量器具,包括温度、重量、质量、现代计量器具和电子仪表,分析检验仪等各类计量器具。 二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 (一)、在用计量设备必须按周检计划定期进行周检,其周检率达到98%以上。(二)、在用计量设备经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一律停止使用,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公司领导、备案。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三)、检定、检测计量设备,必须填写检定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新启用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需编号、填写登记表、确定检定周期方可使用。 (五)、在周期内发生故障或因其它原因计量设备不能使用,应由所在单位查明原因报生产管理部,经检修合格后可以使用或更换新设备。 (六)、使用部门对在用计量设备,认真做好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生产管理部,要求进行检修和重新检定。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规范计量、测量器具的操作、维护和保养管理,确保各计量和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性,以满足使用要求。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辖范围内贸易结算和各装置间核算的计量器具 三、责任单位 质检科结算大厅生产技术科各使用生产车间 四、工作程序 1、各单位的职责 1.1 质检科对本公司计量器具实施联络回来后相关部门检定统一管理,是计量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1.2 生产技术科是全厂现场计量器具维护保养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现场计量器具维护保养的监督、考核和奖惩等各项管理工作。 1.3 各使用车间、岗位负责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或送检。 1.4 电仪车间是负责计量器具的检查、维修。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计量器具的重要性,准确性的要求,对计量器具实行A、B、C 分类管理。

2.2 本企业凡列入计量器具台帐并构成在用或备用计量器具实行统一编号管理。 2.3 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各使用单位应建立《现场计量器具台帐》《备品备件计量器具台帐》《周检计量器具台帐》三种台帐。 2.4 使用部门或使用者应在计量确认间隔内使用,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校准,如发现超差或故障,应立即报告或送检。 2.5 对大型、精密、关键的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精心使用和维护保养。 2.6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或控制计量器具故障或事故的发生,保证计量器具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7 计量器具必须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8 对某些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经专业人员检查修理后,仍不能达到该器具的技术要求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可以降级使用或申请报废。 2.9 对计量器具使用人员按要求制定标准,并进行培训与考核,量值溯源、检定、校准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的检定员证书,持证上岗。 2.10 计量标准器周检率、周检合格率、计量器具周检率和周检合格率为计量考核指标。 3、相关文件 《计量器具台帐管理规定》、《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确认间隔 管理规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维护保养管理标准》 4、相关计量记录 《计量器具检定计划》、《现场计量器具台帐》、《备品备件计量器具台帐》《周检计量器具台帐》、《检定记录》。 五、附则

计量器具检定规程

有限公司 游标卡尺检定规程 一、外观检查 1、检查方法:用专用擦布擦拭卡尺表面,保持卡尺表面清洁、无油污,目力观察卡尺。 2、在卡尺表面不有碰伤、锈蚀和其他缺陷; 3、游标刻线和数字应清晰、均匀,不应有脱色现象,游标刻线应刻到斜面下边缘; 4、卡尺上应刻有制造厂名和商标、出厂编号和分度值; 5、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卡尺,允许有不影响使用准确度的外观缺陷。 二、各部分相互作用检查 1、检查方法:目测和手动检查; 2、轻轻移动尺框,尺框沿尺身移动硬手感平稳,不应有阻滞或松动现象; 3、旋动各紧固螺钉,紧固螺钉的作用应可靠; 4、移动深度尺杆,深度尺不允许有窜动,尺身或尺框的配合间隙引起的外量爪不错位 三、各部分相对位置检定 1、目力观察或用2级塞尺进行比较检定; 2、游标尺标记表面棱边至主标尺标记表面的距离应不大于0.3mm; 四、测量面的表面粗糙度检定 用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对游标尺量爪的测量面和底座工作面的粗糙度进行比较检定 五、圆弧内量爪的尺寸和平行度检定 用经过技术监督部门检定的合格卡尺沿卡尺量爪在平行尺身的方向上测量.在其它方向上测量时,所测量之偏差应不超过标准值的上偏差,检定是在尺框紧固与松开的两种状态下各测一次。 六、刀口内量爪尺寸和两量爪侧面间隙 先将经过技术监督部门检定的合格卡尺固定在20mm,沿全长范围内测量刀口内量爪尺寸,尺寸偏差由测得值与检定用尺寸之差确定,其它方向测得值与检定用尺寸之差,应不超过内量爪尺寸的上偏差。 七、零值误差的确定 1、移动游标卡尺的尺框,使卡尺的两测量面接触,分别在尺框紧固和松开情况下观察游标零刻线和尾刻线与尺身相应刻线的重合情况,从而确定零值误差。 2、检定深度尺和高度尺的零值时,应将尺置于1级平板上,移动尺框,使量爪测量面与平板正常接触(有微动装置的使用微动装置),检查游标上的零标记和尾标记与主标尺相应标记的重合情况,确定零度值误差。 3、合度应在-0.030-+0.030mm范围内。 八、示值误差的检定

计量器具管理及检定制度

QS/ZG 电梯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版本号:A0 ZG-QG08-2017 发放部门:质管部 持有部门:总经办、工程部、技术部、生产部、质管部、设备安全部、管理者代表 计量器具管理及检定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7年06月15日发布2017年07月01日实施

版本记录

1.目的 制订《计量器具管理规定》,规范管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检验和试验装置检验、检测器具的控制和管理。 3.管理职责 3.1质管部全面负责检验和试验装置的检验和检测器具的监督控制。 3.1.1审批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的申购,并报总经理批准; 3.1.2负责仪器量具的委外鉴定; 3.1.3制订仪器量具周期检定计划,并委外周期检定; 3.1.4确定仪器量具的降级和报废; 3.1.5建立仪器量具管理台帐。 3.2 采购部负责计量器具的采购工作。 3.3 车间、工程部和检验员负责办理仪器量具的申购手续,并配合质管部对仪器量具的周期检定。 3.4 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负责在用计量器具的保管和正确使用。 4.仪器量具的控制管理 4.1 仪器量具的申购 4.1.1 车间、工程部和检验人员等,因生产或工作需要,需配置或添置的仪器量具,应办理申购手续,并填写《设备材料零星采购申请表》,写明申购理由、名称、规格和数量,报质管部审批,并经总经理批准。 4.1.2 申购单经质管部办妥审批手续后,交采购部负责采购。采购入库前采购员应及时向质管部报验,质管部验收并入库。 4.2 仪器量具的鉴定 4.2.1 质管部根据报验单,负责委托国家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4.2.2 计量器具委外鉴定合格,质管部应列入《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填写《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周期表》,并进行计量编号和标贴计量器具“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计量器具的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如果有)等资料和委外鉴定合格证,均由质管部统一归口管理。 4.2.3 钢卷尺、钢直尺、铝角尺、一般精度使用宽度角尺、游标卡尺及安装、装配用万用表的鉴定,由质管部依据经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合格的相应计量器具,进行厂检,检查合格,贴计量器具“合格证”后才可投放使用。《计量器具管理台帐》、《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周期表》和计量编号等均按(4.2.2)条有关规定办理。 4.2.4 凡国家暂无标准,或暂无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接收检定的试验设备,由质管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行校准,校准合格记录视为该试验设备合格使用的凭证,并标贴计量器具“合格证”。《计量器具管理台帐》、《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周期表》、计量编号、厂检合格记录以及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等,按(4.2.2)条有关规定办理。 4.2.5 仓库保管员凭仪器量具“合格证”,才可记帐入库和发放使用,对领用的计量器具,仓库应列入领用人。 4.2.6 委外鉴定不合格,由采购部负责退货,仓库不得记帐入库和发放使用。 4.3 仪器量具的周期检定 4.3.1 质管部根据计量器具或试验设备的精度高低、使用频率和结构特点,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检定周期: a)游标卡尺、千分尺、百分表、钢直尺、钢卷尺、宽度角尺、铝角尺、框式水平仪、声级计、管形测力计、转速表、兆欧表等,检定周期为1年; b)电梯振动测试仪、限速器动作测试台、耐压测试仪、电梯控制柜模拟试验台、钳形表、绝缘电阻测试附件、万用表等,检定周期为1年。 4.3.2 质管部根据《计量器具内部校准规定》的要求,按(4.3.1)条有关规定,制订周期检定计划,交使用部门送检。 4.3.3 质管部按时委托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进行周期检定,或自行周期“比对”检查。 4.3.5 委外检定或厂检合格,质管部应在《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表》中填写明下次周检的日期和重新标贴“合格证”,并将受检仪器量具送使用部门,同时收回借用仪器量具并对借用仪器量具进行检查,如发现遗失损坏、失准和零件失少,根据情节轻重按(4.6)条有关规定处置赔偿。委外检定“合格证”仍由质管部归口管理。 4.3.6 委外检定或厂检不合格,严格按(4 .4)条有关规定处理。 4.4 仪器量具的降级与报废

计量器具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本公司生产中使用计量器具的正确性,并保证计量器具合理正确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云机器、科研两公司计量器具的购买、使用、维护、校验等工作。 3 职责 3.1采购部负责计量器具的购买。 3.2各计量器具的使用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提出申请,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3.3仓库负责计量器具的报采工作以及计量器具台账的建立,做好计量器具的收发记录。 3.4质量管理部负责计量器具入库前的验收工作(必要时检验员协同使用部门验收,专用计量器具有使用部门验收)。 4 内容 4.1计量器具的分类 4.1.1、A类计量器具的范围:检验员使用的计量器具,生产工艺过程中和质量检测中关键参数用的计量器具。 4.1.2、B类计量器具的范围:生产工艺过程中非关键参数用的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一般参数检测用计量器具;企业内部物料管理用计量器具。 4.1.3、C类计量器具的范围:低值易耗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一般工具用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对计量数据无精确要求的计量器具;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

许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 4.2计量器具管理 4.2.1A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A类计量器具中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国家计量行政部门的检定管理办法,执行强检。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有关的检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检定周期定期进行检定;对准确度高、量值易变、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列作抽查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A类计量器具的配置数量,应能确保计量器具按期检定,检定与维修期间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A类计量器具原则上由质管部统一控制管理。 4.2.2B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对列入B类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如符合国家检定规程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对无检定规程但需要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效准;B类计量器具的配备数量,应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4.2.3C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一般工具用计量器具,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实行一次性检定和有效期管理使用;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和工具类计量器具可在使用前安排一次性检定;对C类计量器具要进行监督管理,如不定期的抽查和以比对的方式对其进行校对。 4.3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 4.3.1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各部门根据预期使用的要求提出计量器具采购计划,报仓库进行报采,采购根据计划进行采购。采购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采购,采购人员应按采购计划,购买有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商品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并经检验人员验收后方能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 4.4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

检定和计量的区别

在压力表认证审核过程中,一些审核员经常向受审核方提出偏离标准的要求。其中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不能将压力表校准和压力表检定的概念加以区分。例如,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国法制计量管理的规定,组织的测量装置通过校准就可以满足要求,而审核员却开出了“没有检定”的不合格报告,强制要求组织按检定实施控制,并强制要求组织到专业的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给组织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注: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或给任何标尺上的标记赋值; 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 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 4、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 ISO/IEC指南25—199O 《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将“检定”定义为:“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ISO 84O2/DADI—3.37,根据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 注:1、为了与计量仪器的管理相衔接,检定的目的是校验计量仪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已知量值之间的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的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2、根据检定的结果对计量仪器作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明报废的决定。任何惰况下,当检定完成时,应在计量仪器的专门记录上记载检定的情况。‘国际计量组织对检定给出的定义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根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校准和检定有本质区别。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现就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做如下讨论。 一、目的不同 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例如,某机械加工组织使用的卡尺,通过校准发现与计量标准相比较已大出O.2mm,可将此数据作为修正值,在校准标识和记录中标明巳校准的值与标准器相比较大出的O.2mm 的数值。在使用这一计量器具(卡尺)进行实物测量过程中,减去大出O.2mm的修正值,则为实物测量的实测值。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的目的。 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 二、对象不同 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检定的对象主要是三个大类的计量器具。这就是: 1、计量基准(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 ISO 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作出的定义是:国际[计量]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国家[计量]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 2、[计量]标准ISO 1OO12—1标准将「计量]标准定义为: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已知量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计量器具的实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a、

计量器具管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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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次:第1页,共3页 1 目的:为公司计量管理有效执行,特拟定本管理制度予以规范明确。 2 范围:适用于公司计量管理相关的人员及量器具管理。 3具体内容 3.1计量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 3.1.1培训目的:为确保本公司与计量管理有关的人员有能力完成规定的任务,均能满足测量管理体系所规定的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要求。 3.1.2培训对象:水表生产过程相关的质管人员、校验人员等。 3.1.3培训计划: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需求,相应制定季度或年度培训计划。 3.1.4培训的内容:包括 A)本公司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B)有关的计量法规及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 C)计量器具正确使用及维护; D)测量数据的处理; 3.1.5培训方式:内训和外训相结合。 3.1.6培训记录:对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形成相应记录并归档留存。 3.2计量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 3.2.1计量管理机构由质管部负责,职责包括: A、组织企业贯彻实施国家法令、法规和各项计量规章制度。 B、组织制定本企业计量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 3.2.2专职计量人员责任 A、认真宣传贯彻计量法律、法规和企业计量管理制度。 B、编制计量器具管理目录,对计量器具正确进行分级,确定相应的检定周期,每年初编制计量器具检定计划。 C、按时完成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计划,并实施日常督查。 3.3计量器具购置补充 3.3.1年度补充:每年十月底以前质管部依据次年之生产计划提出,送交各使用单位研究后于十一月中旬以前提出申请。 3.3.2新开发产品时补充:由品管部门根据样品制作工程资料,分析后提出需求申请。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阳煤集团翼城华泓煤业有限公司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本公司在用的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特制订本制度。 1、本公司流转及使用的一切计量器具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 2、属国家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工作计量器具,由主管部门按规定向上级计量检定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3、非属国家强制检定范围而属公司计量室统一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由矿主管部门执行周期检定、修理。 4、计量标准的器具、仪器、仪表,由专人负责按检定日期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或请上级计量部门来矿进行检定。 5、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根据检定规程的规定执行。 6、凡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周期检定,各相关部门必须提前将计量器具从保管或使用者手中收集送计量室进行周期检定。逾期不送者,每只量具扣罚100元。凡因使用人因出公差、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不能自己送检的,应在使用人离开前留下计量器具,安排他人送检,不得影响量具周检。需要现场检定的量具,使用单位必须提供方

便,协助检定工作进行。 7、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必须按国家的检定规程进行,若无国家检定规程的,可按上级部门制订的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若上述部门也无该项规程时,由相关部门参照有关技术标准或使用要求制定暂行检定办法,并报上级计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8、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印证,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一律不准使用。 9、计量器具到检定周期,不管是否使用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入库检定、发放检定、巡回检定、临时检定等都不能代替周期检定。 10、买回的标准计量器具必须送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标定、检定、校准、校验的区别

标定: 通过测量标准器的偏差来补偿仪器系统误差,从而改善仪器或系统准确度(精度)的操作。标定一般用于较高精度的仪器。 检定: 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通过实验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是否符合要求的活动。检定范围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校准: 依据相关校准规范,通过实验确定计量器具示值的活动。通常采用与精度较高的标准器比对测量得到被计量器具相对标准器的误差,从而得到被计量器具示值的修正值。校准主要用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校验: 在没有相关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时,按照组织自行编制的方法实施量值传递溯源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器具。 标定、检定、校准、校验的含义与区别 一.标定含义: 使用标准的计量仪器对所使用仪器的准确度(精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一般大多用于精密度较高的仪器。 主要作用: 1.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输入—输出关系,赋予仪器或测量系统分度值; 2.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静态特性指标; 3.消除系统误差,改善仪器或系统的正确度; 4.在科学测量中,标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步骤; 二.校验含义:

在没有相关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时,按照组织自行编制的方法实施量值传递溯源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器具及试验的硬件或软件。 三.检定含义: 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 四.校准含义: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示值,分别采用精度较高的检定合格的标准设备和被计量设备对相同被测量物进行测试,得到被计量设备相对标准设备误差的一组操作,从而的到被计量设备的示值数据的修正值。 五.标定与检定、校准、校验的主要区别 1.标定是属于测量时,对测试设备的精度进行复核,并及时对误差进行消除的动态过程。 2.检定、校准、校验是按周期进行的静态计量过程。 六.检定和校准的主要区别 (一)目的不同 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 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 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例如,某机械加工组织使用的卡尺,通过校准发现与计量标准相比较已大出0.2mm,可将此数据作为修正值,在校准标识和记录中标明巳校准的值与标准器相比较大出的0.2mm的数值。在使用这一计量器具(卡尺)进行实物测量过程中,减去大出0.2mm的修正值,则为实物测量的实测值。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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