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编制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编制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编制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编制组

二00八年十一月

附件三:

目录

1.

任务来源...............................................................................................................................1 2. 编制依据. (1)

2.1法律法规依据 (1)

2.2 技术依据................................................................................................................................2

3.

编制原则...............................................................................................................................2 4. 导则结构及内容说明.. (3)

4.1 组成结构 (3)

4.2 主要内容说明 (3)

5. 主要工作过程 (8)

5.1 筹备阶段 (8)

5.2 实验与研究阶段 (8)

5.3 导则编制及文整阶段............................................................................................................9

6.

与同类标准的水平对比分析...............................................................................................9 7. 实现本标准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 (10)

7.1 管理措施建议 (10)

7.2 技术措施建议 (10)

8. 导则完成单位 (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编制说明

1. 任务来源

在影响中华民族未来发展的诸多因素中,水作为生产与生活的必需资源、公共卫生的载体和自然生态的核心要素,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由于地表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加剧,致使一些地区对地下水进行掠夺式开发,地下水超采及污染日趋严重。全国以城市和农村井灌区为中心形成的地下水超采区数量,已从80年代初的56个发展到目前的164个,超采面积从8.7万平方公里扩展到18万平方公里,华北地区因地下水超采已形成了约3万—5万平方公里的漏斗区。与此同时,全国有25%的地下水体遭到污染,35%的地下水源不合格,平原地区约有54%的地下水不符合生活用水水质标准,一半以上的城市市区地下水严重污染。因此,对地下水环境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指导和规范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控制对地下水的污染与过度开发,保护地下水环境,为规划、区域开发及建设项目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于2002年下达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以下简称“地下水导则”)的编制任务,项目统一编号158号。

2003年地下水导则的研究与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成立了标准编制核心组。各方亦根据实际需要成立了课题小组,在各自分工的领域内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实验、验证工作。例如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依托国家“973”课题“北京城近郊区浅层地下水水质变化和污染动力学过程”(G1999045706)的研究成果,确定了在不同污染源条件下的典型包气带和含水介质中污染物迁移转化机理和防护能力,建立了地下水环境系统中典型污染物的迁移、溶解、沉淀、降解动力模型,为地下水导则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分级及模式、参数的选取等提供了科学论据。

经过几年的努力,标准编制组成员在总结以往地下水研究成果(特别是国际、国内近两年来的研究成果)、水文地质勘测与实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的工作

经验,进行典型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对地下水导则进行了反复的修改,并多次向国内知名的从事地下水研究的专家征求意见,最终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征求意见稿),上报环保部。

2. 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8.29);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12.3);

2.2 技术依据

HJ/T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T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

HJ/T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GB500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T14158 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察规范(比例尺:1:50000)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H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

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3. 编制原则

a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b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源头控制、改善环境为核心,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配置及可持续利用。

c )反映国内、外有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的最新研究成果,以便逐步与国际接轨。

d )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总体要求,突出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专业特点,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水文地质特征及建设项目的特点提出评价要求。

e )在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评价程序,并力求做到可操作性强,预测方法更加科学,结果更加准确。

4. 导则结构及内容说明

4.1 组成结构

本导则由前言、十二个章节及附录构成。

十二个章节分别为: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7、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

8、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10、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1、地下水环保措施与对策,1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文件的编写。

资料附录共8项,均为资料性附录,分别为:附录A 符号,B 附录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附录C 典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附录D 不同行业特征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监测项目,附录E 典型入渗污染源源强计算式,附录F 地下水环境调查表,附录G 环境水文地质试验方法,附录H 常用地下水评价预测模型。

4.2 主要内容说明

4.2.1 适用范围

本导则不仅适用于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而且适用于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也可参照此导则执行。

4.2.2 术语和定义

为便于理解与应用本标准,在此章节中特别定义了:地下水污染、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地下水污染对照值、包气带、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等术语。

4.2.3 建设项目的分类

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地下水水质和水位两方面的影响。通常,人们比较注重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往往忽略建设项目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带来的影响,这种影响一般短期内不明显,一旦出现常常表现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如: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上游灌区对水资源的大规模引蓄,山前绿洲扩大,生态效益提高,但下游灌区严重缺水,地下水位持续下降,使部分绿洲沙化;河北省大清河流域,上游水库调节水量发展山前平原灌区,使中下游地下水得不到补给,导致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因此,在评价中应特别关注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位的影响。

因此,为科学准确地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本导则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分类。规定:

a )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其主要影响表现为由于排放污染物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为Ⅰ类建设项目。较为典型的有工业类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填埋场工程、石油开发项目等。

b )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其主要影响表现为通过抽取含水层水量或向含水层注水,引起地下水水位变化而产生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为Ⅱ类建设项目。较为典型的有各种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开发建设项目、水利水电工程等。

c )同时具备I 类和Ⅱ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的建设项目,为Ⅲ类建设项目,较为典型的有矿山开发项目、污水土地处理工程等。

4.2.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原则

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与范围的大小,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分级,不仅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的

要求,而且可以简化那些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的工作量,充分重视那些对环境影响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本导则将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三级,并根据各类型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途径、影响的机理及影响的结果大小等指标,分别给出了定量化的判据。

a )I 类建设项目

由于I 类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污染物排放对水质的影响上,因此评价工作等级的判据,主要选择了建设项目场址的包气带防污性能、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环境特征、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并综合考虑各指标对地下水污染作用的大小,来确定评价等级。其中:

1)建设项目场址的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物通过包气带岩土向下渗透的性能)

具体考虑包气带的粘性土中的粘粒含量、粘性土单层厚度、不同岩性组合和包气带厚度。主要通过粘性土单层厚度、包气带岩层渗透系数K 和粘性土层在水平方向的连续性来度量;

2)建设项目场址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

主要考虑建设项目场址的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和现存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多少。

3)建设项目场址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

主要考虑建设项目场址所处区域的地下水功能区划,特别要关注该区是否为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和环境敏感区(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4)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

考虑到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难度,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将污水排放量分为大、中、小三级。

5)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根据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不仅要考虑污水中污染物的类型,还要考虑污水水质指标的数量。其中,污染物类型包括:感官性状指标、无机化学指标、有机指标、重金属指标、毒理学指标、细菌学指标、放射性指标。

水质复杂程度确定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处理,即根据污水中污染物类型所确定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和根据污水水质指标数量所确定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不一致时,取高一级别作为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的判据。

b )Ⅱ类建设项目

由于Ⅱ类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地下水位产生变化的范围及水位波动幅度的大小,因此评价工作等级的判据,主要选择了建设项目地下水供、排水(或注水)规模、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范围及可能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各指标对地下水水位变化作用的大小,来确定评价等级。其中:

1)建设项目地下水供、排水(或注水)规模

供、排水(或注水)规模是直接影响地下水位变化范围和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因素。根据调查及专家意见,导则将日开采量分为大、中、小三级。

2)建设项目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范围

建设项目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的范围导则以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的面积的大小来表示。

3)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建设项目造成的地下水水位下降或灌溉导致局部地下水位上升均可能引发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其中,地下水水位下降、地下水疏干可能使土地产生次生荒漠化、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地下水位上升可能产生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等。导则按其产生的程度,定性地分为强、中、弱三类。

c )Ⅲ类建设项目则根据建设项目所具有的Ⅰ类和Ⅱ类特征分别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并按所划定的最高工作等级开展评价工作。

4.2.5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

本导则从资料收集、现状调查的内容与深度、环境影响预测的内容与方法等方面,分别对一、二、三级评价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其主要区别在于不同级别评价要求的预测方法不同,而相应的水文地质调查的内容及要求也不同,一级评价的要求最高,二级次之,三级要求最低。

4.2.6 环境影响识别

环境影响识别是一项复杂而难度较大的工作,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分析必须在建设项目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应根据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三个阶段(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工程特征分别识别其环境影响,并应考虑正常生产运行与事故状态两种情况。对于一级评价或随着生产运行时间推移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有可能加剧的建设项目,还应按生产运行初期、中期和后期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本导则推荐使用矩阵法作为环境影响识别的重要方法。矩阵表的横表头表示影响要素或环境问题,分为地下水水质与水温(常规指标污染、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防射性污染、热污染、冷污染)和地下水位(区域水位下降、水资源衰竭、泉流量衰减、地面沉降塌陷、森林植被、土地次生荒漠化、土地次生盐渍化、次生沼泽化、咸水入侵、海水倒灌)。纵表头表示建设行为,以Ⅰ类、Ⅱ类建设项目表示,并分别按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三个阶段的工程活动特征(部分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见附录C )分别识别其环境影响,并应考虑正常生产运行与

事故状态两种情况。矩阵分析的结果,要有文字说明,阐明本方案可能对哪些环境因素有明显影响。

4.2.7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a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范围的确定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范围的确定是依照本导则所规定的建设项目类型分别给出的要求。

本导则中Ⅰ类建设项目,主要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因此,其调查与评价范围主要依据建设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通量在地下水含水层中可能运移的最大距离而计算确定。对于评价区域内尚无相关水文地质勘查工作的地区,导则给出了调查的参考范围。

Ⅱ类建设项目主要是由于引起地下水水位变化而导致生态环境发生变化的项目。其调查评价范围,是依据地下水水位变化(地下水降落漏斗)的影响范围,以及建设项目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存在直接补排关系的范围确定。

对于III 类建设项目,其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的范围应为上述二者的总和。

b )调查内容与要求

1)地下水现状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水文地质条件、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地下水污染源,同时根据需要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水文地质勘查与试验。

2)地下水环境监测点的布设主要按照控制性布点和功能性布点相结合的原则而定。其中,控制性布点是指布设的监测点应能代表建设项目所处的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动力分区和污染来源;反映不同含水层(组)、贮水构造、不同含水段和不同的污染途径。功能性布点是指针对不同类型建设项目污染特征及对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和主要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布设的监测点应能代表主要含水层,易污染含水层和已污染含水层,主要评价与保护的含水层和开采层,以及主要环境水文

地质问题的易发区域或已发区域。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应在这两项原则的指导下合理确定监测点位。

对于不同的评价级别,导则给出了建设项目一般性的监测布点数量和监测频率的要求。

3)环境水文地质勘查与试验是在充分收集已有相关资料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某些需要进一步查明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和为获取预测评价中必要的水文地质参数而进行的工作。导则规定一级评价应进行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而又缺少资料的地区,二级、三级评价也应在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对评价区进行必要的水文地质勘察。

导则在附录G 中还给出了有关环境水文地质试验的原则与方法,可根据评价等级及资料占有程度等实际情况选用。

c )环境现状评价

导则规定,环境现状评价应在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污染源整理与分析、地下水水质评价、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分析。其中:污染源的整理与分析应通过等标污染负荷的计算,分析确定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因子;地下水水质评价可根据水质调查分析资料及水质监测资料的实际情况,采用标准指数法或污染指数法进行;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分析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及环境水文地质调查的结果,分析区域水位降落漏斗状况、地面沉降、地裂缝状况、地面塌陷状况、土壤盐渍化、沼泽化、湿地退化、土地荒漠化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同时,导则给出了具体的分析方法,规定了评价要求。

4.2.8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导则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的一般性原则、预测范围、预测时段,并根据所规定的建设项目类型分别对预测的重点内容和预测因子的选取提出了要求,特别强调了对任何类型的建设项目都应进行同等深度的多方案影响预测。

对于不同级别的评价,导则对预测方法进行了规定。其中:一级评价应采用数值法;二级评价中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采用数值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时可采用解析法;三级评价可采用回归分析、趋势外推、时序分析和类比预测法。同时规定:采用数值法或解析法模型时,模型应在验证后才能用于预测,验证数据应是独立于识别模型的评价区地下水水位、水质长期监测数据,以保证预测结果的可靠性。导则在附录H 中对目前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常用的水均衡法、解析解法和数值法等,进行了详细介绍,供评价人员参考。

导则在此节中还对模型的概化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采用不同预测方法时的水文地质条件概化、污染源排放形式与排放规律概化和水文地质参数值确定的要求。在水文地质参数值确定时要求:一级评价中对地下水有重大影响的Ⅰ类建设项目,水质模型中的弥散参数应通过现场试验获取。

4.2.9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导则规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根据预测结果,进行多方案的对比评价,从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角度推荐最佳方案。根据所规定的建设项目类型,导则分别规定了评价重点、评价要求,并给出了具体的评价方法。其中:

Ⅰ类建设项目应重点评价建设项目污染源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如已建和拟建的地下水源地、生态环境脆弱区域和其它地下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评价的重点因子应是建设项目在各评价时段对地下水污染影响较大的因子;

Ⅱ类建设项目应重点依据地下水资源补采平衡的原则,结合地下水资源论证结论,评价地下水开采方案的可行性,并评价开采过程中诱发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Ⅲ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Ⅰ类建设项目、Ⅱ类建设项目进行。

4.2.10 地下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与对策

导则要求环保对策措施建议应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的特点,在评价工程可行性研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有效性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增加或完善的地下水保护措施和对策。给出了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应考虑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途径,要求:Ⅰ类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对策应重点从节水、污水资源化、加强对无组织排放途径的控制、合理布局、严格防渗等方面提出;Ⅱ类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对策主要从禁止超量开采、合理确定分层开采方案等方面提出。同时,导则还对环境管理对策中的环境监测方案和向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制度的建立等方面应包括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4.2.11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文件的编写

导则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和地下水环境影响专题报告的编写内容、编写要求(包括附图和工作照片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4.2.12 关于附录

附录A 对本导则使用的主要符号及其意义与单位进行了说明。

附录B 、C 分别对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矩阵和典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了总结与说明,用以指导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重点、评价因子的确定等工作。

附录D 分别对不同行业特征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监测项目进行了总结与说明,用以指导评价等级划分时建设项目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的判断、污染源调查等工作。

附录E 给出了6种不同类型污染源入渗量的计算公式。

附录F 、G 分别对水文地质、污染源等地下水现状调查内容和环境水文地质实验方法进行了总结与说明,供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时参考。

附录H 对水均衡法、解析解法、地下水溶质运移数值法、数理统计法等常用地下水预测模型进行了说明,用以指导地下水预测评价等具体工作的开展。

5. 主要工作过程

5.1 筹备阶段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接到任务后,考虑到地下水研究涉及到众多的水文地质问题,即牵头成立了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及部分水文地质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导则编制核心组,并根据各单位的专业特长进行了任务分工。根据分工,编制组成员分别开展了前期的资料收集、调研和已有地下水环评项目的总结等工作。初步制定了导则研究的基本思路,编制完成了实施方案。

5.2 实验与研究阶段

a )专题研究与实验

为深入了解建设项目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了解污染物在地下的迁移转化规律,既避免因过多的水文地质勘察而消耗评价时间和经费,又保证环境影响预测的精度满足审批要求,课题组结合国家“973”项目G1999045706课题开展了一系列与导则有关的野外调查、分析测试与扩散模拟实验研究,主要有:

1)在广泛调查北京城近郊区浅层地下水环境系统中污染现状、污染物来源、污染途径的基础上,研究主要有机污染组分与硝酸盐氮在典型包气带结构和含水介质条件下的运移、溶解、沉淀、降解等物理、化学和生物化学耦合的动力过程。

2)课题建立了城近郊典型地区土壤和地下水的长期观测点,对有机污染组分及氮污染组分进行野外观测,确定了研究区内浅层地下水有机污染来源判识和示踪指标体系;

3)通过对典型地段河渠排污中有机污染物及氮污染组分的时空分布特征的调查、分析,对排污河渠(污灌)污水的入渗机制进行研究,研究有机污染物及氮污染组分在饱和—非饱和含水介质中的生物降解的动力过程。

4)利用室内外模拟渗滤系统实验结果,建立溶质运移的数值模型,以模拟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

b )专题咨询与研讨

课题组根据野外调查、分析测试与扩散模拟实验研究取得的成果,以及国内外地下水研究资料的整理和分析,分专题对导则的整体构架,建设项目分类,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与评判依据,现状调查、监测的原则、范围、工作深度,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影响预测,建设项目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导致的生态影响等进行了研究,并先后 5 次召开了由国内地下水研究的权威专家参加的咨询会、研讨会,分阶段就各个专题的研究成果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参加会议的专家有:中国地质大学原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沈照理教授,博士生导师钟佐鑫教授,沈继方教授,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王东胜教授级高工,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武强教授,中国矿业大学田宝霖教授,中国地质调查局韩再生教授,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总工田廷山研究员,王瑞久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王金生教授、丁爱中教授等。专家一致认为:许多环境问题的发生和发展,从机理上来讲,大多和水、特别是地下水有关,或是由于地下水的自然运动所引起,或是由于人类工程活动破坏原有自然水均衡和水循环所引起,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专门调查、评价和预测,对区域整体环境保护具有战略意义。导则草稿规定的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原则、方法及要求,总体上完善、合理、准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也可参照执行。但其中对于地下水问题造成的生态影响尚考虑不周,有的提法还不够严谨或明确,进一步校核、修改后可以作为我国第一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的准则,提交审批。 5.3 导则编制及文整阶段 a) G1999045706 课题通过了专家委员会的审查。课题组根据课题鉴定意见及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最新要求,结合历次咨询会、研讨会的专家意见和建议,对导则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补充,并于 2006 年 12 月以函审的方式再次向有关专家征求意见。 b)根据专家的函审意见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的一些新的原则与要求,编制组对导则修改稿进行了最后的技术上的修订与完善,并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最新的关于导则修制订的有关要求,对导则的

格式、章节、文字等进行了全面的调整,最终编制完成了以下送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 与同类标准的水平对比分析自 1969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环境政策法》以来,已有 100 多个国家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原则与方法进行了规定,其中有很多国家还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给出了具体要求。美国环境保护总署(USEPA)在 1992 年制定了《全面的国家地下水保护规划实施导则》,建立一个更有效的、更一致的和更加综合的方法来保护全国地下水资源。欧盟 16 个国家于 1994 年成立欧盟污染场地公共论坛,并于 1996 年完成污染场地风险评价协商行动指南,加强欧盟国家污染场地调查和治理的理论指导和技术交流。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芬兰等国基本沿用美国的评价方法,同时构建了适合本国实际的评价体系。美国环境保护总署在 1998 年制定了《生态风险评价导则》该导则对于包括地下水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的生态风险评价提供了一般性原则及一些具体实施方法。我国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与我国对其他环境要素的评价是同步开展的,但直至二十世纪末,我国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基本仍处于现状监测评价和简单的定性影响分 9

析的水平。自《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等法律、法规、标准颁布以来,除开展现状监测评价和简单的定性影响分析外,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勘查工作,并采用解析法、黑箱模型(系统预测分析法)、经验公式预测和系统分析等方法进行了地下水影响预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在评价范围、因子筛选、评价深度、预测模型及参数选择等方面还不统一,甚至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并与国际接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就是在总结国内外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经验和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联合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国内地下水研究和水文地质监测的专门机构共同编制完成的,编制过程中还多次征求了北京师范大学、中

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矿业大学等单位的我国从事地下水环境研究的知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在内容上和方法上,该导则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中的要求为基础,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点,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分类,对每类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划分原则、评价的技术方法、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了细化,充分强调地下水环评应兼顾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量和水质两方面影响。并将“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典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 和、“常用地下水评价预测模型”等作为资料性附件,供评价人员参考。在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不仅尽可能简化了评价程序,同时还增强了导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总之,该导则实现了地下水环评导则从无到有的突破,使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在环境影响要素评价方面更加完备。 7. 7.1 实现本导则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建议(1)导则编制单位应充分重视该导则征求意见阶段的各种意见与建议,分析汇总后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予以修改完善。(2)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部门和技术评估机构在本导则颁布实施后,应严格按照导则要求,对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把关,以进一步规范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3)环评单位在本导则颁布实施后,应严格按照导则要求,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建设项目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在本导则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以利于本导则的修改完善。(4)在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重大调整,相关的技术标准发生原则性变化,以及地下水环境研究有了突破性进展时,应及时组织修编本导则,以适应不断深化的环境管理要求。 7.2 技术措施建议(1)积极推进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研究,特别关注数值模型法在我国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应用,促进评价准确性和可靠性的不断提高。(2)本导则颁布实施后,应及时开展对环评单位的专业培训,使其能够准确掌握和应用本导则解决实际问题。 10

(3)重视导则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及时组织有关地下水研究和水文地质监测单位的专家、学者进行研讨,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以指导评价单位开展工作。 8. 导则完成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的编制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担,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协作完成。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是环境保护部的主要技术支持

机构之一,不仅负责全国大中型建设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评估与审核,还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生态影响型为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环境技术咨询、相关科学研究和课题实施等工作。中心具备雄厚的专业技术实力,有多名从事过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的专家,曾经完成了一批有价值的环境管理和政策方面的科研项目。中心有各行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库及网络服务体系,遍布全国、专业齐全的环境咨询专家体系。中心将导则编制列入了重点工作计划,成立了由陈帆研究员为项目负责人的导则编制组,为成功实施和顺利完成导则的编制任务提供保障。协作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充分发挥其在地下水科研领域和监测领域的优势,依托国家“973”课题“北京城近郊区浅层地下水水质变化和污染动力学过程” (G1999045706)的研究成果,为地下水导则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分级及模式选取等提供了科学论据。 11

环境影响技术导则2016 地下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016

1 总论 1.1任务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受XXXXXXX委托,我公司开展XXXXXXX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通过资料收集、现场环境水文地质调查、现状监测等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相关技术方法,编制完成了《XXXXXXX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XX环境保护局、XX水务局、XXX垃圾填埋场、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2年10月28日);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5)国务院国发[2015]17号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4.2); (6)国务院国发[2012年]3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2012.1.12); (7)河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3.25); (8)河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 (9)河北省人大第80号公告《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6.12.17); (10)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控[2009]4号《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11)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控[2009]5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的通知》; (12)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环发[2013]49号,《关于印发<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年4月22日。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考试要求与培训内容简介 1.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正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的能力。 2. 考试内容(2013版大纲) 2.1 环境标准体系 2.1.1 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 (1)熟悉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 (2)熟悉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体系构成及其应用范围; (3)了解国家颁布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2.1.2 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1)了解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2)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 (3)了解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4)了解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1)总则 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原则;掌握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的内容;掌握环境合理性分析的内容;掌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的原则;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和调整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原则;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要求。 (2)工程分析 掌握工程分析的基本要求;熟悉工程分析的方法;熟悉工程分析的内容。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掌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本要求;熟悉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方法;熟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内容。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熟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掌握常用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方法;熟悉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的内容。 (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熟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的内容;了解筛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的要求;了解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的要求。 (6)公众参与 熟悉公众参与的要求、对象和形式;了解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熟悉公众反馈意见的出来要求。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熟悉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社会论证的要求。 (8)环境管理与监测 了解环境管理与监测的主要内容 (9)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 熟悉清洁生产分析的重点;了解循环经济分析的内容。 (10)污染物总量控制 了解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原则;熟悉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的要求。 (11)方案比较 熟悉同一建设项目多个建设方案比选的要求;熟悉方案比选的重点;了解不同比选方案及推荐方案评价的要求。 (1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总体要求。 2.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方法;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2)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 熟悉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熟悉各等级评价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的内

全国地下水基础情况调查评估实施计划方案

培训讲义材料 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实施方案 (2011年)

总体技术组 二〇一一年十月 目录 1总论1 1.1目的意义1 1.2基本原则1 1.3“十二五”总体部署2 1.4 工作思路和任务4 1.4.1工作思路4 1.4.2工作特点4 1.4.3工作要求5 1.4.4主要任务6 1.5技术路线6 1.6调查用标准及规范名录9 2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10 2.1建立清单10 2.2筛选重点调查对象10 2.3现场踏勘与收集资料13 2.3.1现场踏勘13 2.3.2收集资料14 2.4采样分析14 2.4.1矿山开采区16 2.4.2重点工业园区17 2.4.3危险废物处置场18 2.4.4垃圾填埋场19 2.4.5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22 2.4.6农业污染源24 2.4.7高尔夫球场26 2.5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现状评价27 3水源地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28 3.1 建立清单28

3.2筛选重点调查对象29 3.2.1城镇集中式水源地29 3.2.2农村集中式水源地29 3.3现场踏勘与收集资料30 3.3.1城镇集中式水源地30 3.3.2农村集中式水源地31 3.4采样分析31 3.4.1城镇集中式水源地31 3.4.2农村集中式水源地33 3.5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现状评价34 4典型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35 4.1确定调查对象36 4.2现场踏勘与收集资料37 4.3采样分析38 4.3.1典型城市群38 4.3.2典型井灌区38 4.3.3典型岩溶区39 4.4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现状评价39 5典型案例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39 5.1地下水污染状况综合评估40 5.1.1评估对象40 5.1.2评估步骤与方法40 5.2地下水脆弱性与污染风险评估41 5.2.1评估对象41 5.2.2评估步骤与方法41 5.3地下水健康及生态风险评估45 5.3.1 评估对象45 5.3.2评估步骤与方法45 5.4地下水修复(防控)方案评估47 5.4.1评估对象47 5.4.2制定地下水修复方案的步骤与方法48 6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初步建设50 6.1信息化标准规范研究50 6.2数据库初步建设50 6.3数据采集与评估系统初步建设51 6.4成果图件编制51 6.5初步构建信息平台框架51 7质量控制52 7.1总体要求52

环评爱好者论坛_地下水环评导则2011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下水为供水水源,及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环评,规划环评中的地下水环评也可参照执行。 二、术语 1、地下水――惟各种形式埋藏在地壳空隙中的水,包括包气带和饱水带中的水。 2、包气带/非饱和带――地表与潜水面之间的地带。 3、饱水带――地下水面以下,土层或岩层空隙全部被水充满的地带,含水层都位于饱水带中。 4、潜水――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5、承压水――充满于上下两个隔水层间的地下水,承受压力大于大气压力。 6、地下水背景值――又叫地下水本底值,自然条件下地下水中各个化学组分在未受污染情况下的含量。 7、地下水污染――人为或自然原因导致地下水化学、物理、生物性质改变使地下水水质恶化的现象。 8、地下水污染对照值――评价区域内历史记录最早的地下水水质指标统计值,或评价区域内受人类活动影响速度较小的地下水水质指标统计值。 9、环境水文地质问题――指因自然或人类活动产生的与地下水有关的环境问题,如地面沉降、次生盐渍化、土地沙化等。 三、总则 1、建设项目分类 I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 II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 III类:同时具备前两类特征的建设项目。 2、评价基本任务 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危害(包括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变化),并针对影响和危害提出防治对策,预防控制环境恶化,保护地下水资源,为项目选址决策、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分准备、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预测评价和报告编写四个阶段。 1

矿山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 总论 1.1 地下水质量标准 评价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 表1 地下水质量标准 1.2 环境保护目标 地下水环境保持《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具体的保护目标情况详见表2和附图XX(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表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3地下水评价等级 由于开采过程需要抽排水,可能会引起局部的地下水位下降,同时由于矿体的开挖扰动、废石和矿石的堆放也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下水的水质,因此本项目属于Ⅲ类建设项目。 (1)根据Ⅰ类建设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 矿区主要含水岩组为基岩构造裂隙含水岩组,其岩性为下奥统黄隘组泥质砂岩、长石石英砂岩夹薄层页岩和砂岩等组成,厚约800多米,分布在矿区约90%的地方。经试验,该岩层的渗透系数K为0.00066m/d(7.64×10-7cm/s)。从勘察钻孔的静止水位判定,本区地下水位埋深11.16~35m。因此,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 评估区围只有一些季节性的溪沟,大气降雨是评估区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它主要通过表层下渗补给地下水,赋存于下伏的基岩构造裂隙中。大气降水除少量沿岩石裂隙或孔隙往地下渗透以外,绝大部分均沿山坡流入矿区小冲沟处。可见,建设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为“不易”。 矿区围无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但矿区外围的塘梨山屯、红星屯等村民以井水为主要饮用水源。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 项目经中和处理达标后外排的生产废水(含矿井涌水)的量为75m3/d,因此,污水的排放强度为“小”。 根据矿石的毒性浸出结果,浸出液呈碱性,因此其主要污染物为酸碱度,推测生产废水的污水复杂程度为“简单”。 对照HJ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按Ⅰ类建设项目的分级判别,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三级(见表1-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T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T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30批准1994-10-01实施 1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引用标准 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表1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地下水水质监测 5.1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地下水质量评价

地下水环评实践思考与建议

12特别关注 地下水环评实践思考与建议 陈鸿汉 梁鹏 刘明柱 王柏莉 摘要: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建设项目地下水环评是从源头控制污染的最有效手段,对地下水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10—2011)的颁布,规范了建设项目地下水环评工作。本文结合《技术导则》的实践,分析了地下水环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与对策建议。 关键词:地下水;环评;实践;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X828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2095-6444(2014)03-0012-0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1](以下简称《技术导则》)的颁布填补了我国现行环评技术标准体系的空白,标志着我国环评工作已从关注地表以上可见的环境影响,逐渐向地下隐蔽的影响延伸,是环保系统构建全方位立体空间污染防范体系的又一新举措。通过加强《技术导则》的宣贯培训及技术研讨,极大地推动了地下水环评工作的有序前进,进一步提高了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的认识。 地下水环评的重要意义 地下水作为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饮用水安全、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地下水环境污染已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开展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评对于保护地下水具有重要意义。 地下水环评是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的有效手段 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地下水开采总量已占总供水量的18 %,在全国657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水源。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开发建设活动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日益凸显,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地下水资源过量开采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加剧。建设项目对地下水资源的大量开采,导致水量减少、水源枯竭,区域地下水位不断下降,乃至引起地面沉降、植被退化、海水入侵等。另一方面,开发建设活动加剧引起地下水环境质量恶化。已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地下水污染表现为由点状、带状向面上扩散,从城市向农村蔓延,自浅层向深层扩散的趋势。石油化工、煤化工、冶炼、农药、焦化等行业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和风险逐步显现。保护好地下水资源环境,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生存安全。为此,近年来我国连续制定了《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和《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地下水污染防治必须把污染预防控制放在首位,地下水环评是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的有效手段。 地下水环评是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的重要举措为了保护饮用水水源,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与规范[2]。但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地下水污染加剧,甚至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补给区内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种污染源,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安全仍不断受到严重威胁,饮用水水源保护面临巨大压力。只有通过立法层面才能有效地遏制地下水环境屡被污染的现状,才能解除饮用水水源面临的威胁。《技术导则》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的认识,有力地推动了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贯彻实施,对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下水环评现状与问题分析 《技术导则》的实施规范了建设项目地下水环评工作,但在实践中,一些环评单位由于缺乏地下水专业人员和相关专业知识,对《技术导则》技术要求的理解和执行还存在一些问题。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 2.1-9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也可参照本标准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 2 引用标准 HJ/T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图所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部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3.2 在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时,如需进行多个厂址的优选,则应对各个厂址分别进行预测和评价。 3.3 如通过评价对厂选厂址给出否定结论时,对新选厂址的评价应按3.1的规定重新进行。 4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 4.1 划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是以下列因素为依据进行划分的: 4.1.1 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 这些特点主要有:工程性质、工程规模、能源及资源(包括水)的使用量及类型、污染物排放特点(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主要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浓度)等。 4.1.2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 这些特征主要有:自然环境特点、环境敏感程度、环境质量现状及社会经济环境状况等。 4.1.3 国家或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有关法规(包括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4.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概要 4.2.1 环境影响的评价项目 根据环境的组成特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通常可进一步分解成对下列不同环境要素(或称评价项目)的评价,即: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噪声、土壤与生态、人群健康状况、文物与“珍贵”景观以及日照、热、放射性、电磁波、振动等。 建设项目对上述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评价统称为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简称单项影响评价)。 4.2.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4.2.2.1 按照4.1中的划分依据,可将上述各单项影响评价划分为三个工作等级。例如,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等,依此类推。一级评价最详细,二级次之,三级较简略。各单项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详细规定,可参阅相应的导则。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一、二级)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一、二级评价参照)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1月 目录

1总论 (3) 编制依据 (3) 1.1.1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技术导则 (3) 1.1.2工作技术资料及文件 (3) 地下水环境功能 (3) 评价执行标准及保护目标 (3) 1.3.1评价执行标准 (3) 1.3.2保护目标 (3) 地下水评价等级 (4) 1.4.1评价工作定级 (4) 1.4.2评价范围 (5) 1.4.2.1Ⅰ类建设项目 (5) 1.4.2.2Ⅱ类建设项目 (5) 1.4.2.3Ⅲ类建设项目 (5) 2拟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6) 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内容 (7) 3.1.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7) 3.1.2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 (7) 3.1.3地下水污染源调查 (8) 3.1.4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 (8) 3.1.5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 (8) 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9) 3.2.1污染源整理与分析 (9) 3.2.2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 (11) 3.2.3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分析 (12) 4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13) 4.1.1预测范围 (13) 4.1.2预测时段 (13) 4.1.3预测因子 (13) 4.1.4预测方法 (14) 4.1.5预测模型概化 (1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4) 4.2.1评价范围 (14) 4.2.2评价方法 (14) 5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5)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16) 环境管理对策 (16) 6评价结论与建议 (17)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执行有关问题的说明》的函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执行有关问题的说 明》的函 2013-05-06 17:35:37| 分类:规范性文件|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函〔2013〕479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执行有关问题的说明》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更好地保护地下水环境,防止地下水污染,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解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把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执行有关问题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执行有关问题的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5月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附件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执行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资料收集途径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尽可能收集已有相关资料。资料收集途径为:地质与水文地质图件、调查报告,地质钻孔、水文地质钻孔等基础性资料,可从国土部门收集;场地区大比例尺的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数据及报告,可从项目建设单位收集;评价区地下水水位与水质等动态监测资料,可从国土、水利、建设、环保等部门收集;水源地位置、水源地开采量、水源井分布情况等地下水开发利用方面的资料,可从水利部门收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污染源分布资料,可从当地环保部门收集;降水、气温、蒸发量等气象资料,可从当地气象部门收集。当收集的资料不满足地下水影响评价技术要求时,应补充环境水文地质专题调查,并在满足《导则》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利用已有的水井、泉等地下水露头点进行现状监测。 二、野外踏勘前的已有资料分析方法 为编制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在野外踏勘前应首先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任务与相应工作等级的评价技术要求,整理、汇编各类已有资料,对各类量化数据进行分析统计,编制综合图表。其次,综合分析评价区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系统了解评价区地下水环境形成、分布、地下水补径排特征与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最后,对污染源进行编录,了解重要污染源类型及其分布情况,分析地表水、地下水质量、污染情况变化及与建设项目的关系。 三、资料精度与时限 不同评价工作等级的水位、水质监测精度及资料时限性按《导则》“8.3.4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规定执行。对于地质平面图、地质剖面图、水文地质平面图、水文地质剖面图、钻孔柱状图等区域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没有时限要求;在水文地质条件未发生大的变化,且能够充分说明评价区水文地质现状的前提下,评价区的水文地质平面图、水文地质剖面图等水文地质资料没有明确时限要求,但应尽可能利用最新的和精度高的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 四、评价等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第一章环保标准体系 熟悉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 1、环境标准分类:国家环境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部标准。 1-1、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 1-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1-3、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作的统一规定。环境监测中最常见的是(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 1-4、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制定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在环境管理中起着甄别的作用:可用来评价分析仪器、鉴别其灵敏度;评价分析者的技术,使操作技术规范化。 1-5、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对环境标准工作中,对(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信息编码)等作的统一规定。 1-6、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1-7、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熟悉我国现行的环评技术导则的体系构成及其应用范围: 2-1、环评技术导则组成:规划环评技术导则(总纲、专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技术导则(总纲、专项…、行业…)。 2-2、专项环评技术导则两种形式:环境要素(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生态环环评技术导则)、专题(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2-3、环评技术导则应用范围:《总纲》规定了建设项目环评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程程序、方法及要求);《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不适用于(核建设项目);《规划环评技术导则》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规划环评;《开发区区域环评技术导则》适用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

地下水环境质量准则GBT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 B/T14848-9 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30批准1994-10-01实施 1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引用标准 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表1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地下水水质监测 5.1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地下水质量评价 6.1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6.2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 例:挥发性酚类Ⅰ、Ⅱ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时,应定为Ⅰ类,不定为Ⅱ类。 6.3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 6.3.1参加评分的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 6.3.2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 6.3.3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表2)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 表2

环评常用技术导则、规范及标准

环评常用技术导则、规范及标准 2011-2目录 (注:标注红色为必看,其余为选看) 相关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 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131-2003) ·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 130-2003) ·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HJ 463-2009) ·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T 87-2002)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 HJ/T 88-2003)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HJ/T 89-2003) ·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T 349-2007)·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08) ·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农药建设项目(HJ 582-2010) ·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 616-2011) 下载地址: .cn/hjbhbz/bzwb/other/pjjsdz/ 相关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_T 394—2007)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HJ 464-2009)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技术规范公路(HJ 552-2010)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HJ 612-2011) 下载地址: .cn/hjbhbz/bzwb/other/hbysjsgf/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 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4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1988) 水环境保护标准

第五章地下水环评导则与相关环境标准

第五章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相关水环境标准 第一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 )适用于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及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2建设项目分为三类: (l)I 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起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 (2)II 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 (3)III类:指同时具备I 类和II 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的建设项目。 3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与范围的大小,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 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包括: (l)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2)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危害(包括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变化), (3)并针对这种影响和危害提出防治对策,预防与控制地下水环境恶化,保护地下水资源,为建设项目选址决策、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5四个工作程序: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划分为准备阶段、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阶段、预测评价及报告编写阶段。 6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I)准备阶段 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法规文件: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踏勘现场,对环境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初步分析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在此基础上编制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2)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阶段 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等,进行现状评价工作,同时进行工程分析。 (3)预测评价阶段 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管理的法规及标准,进行影响范围和程度的评价。 (4)报告编写阶段 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治对策,编写地下水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环评爱好者论坛_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组成因子所造成的影响的评价。区域和规划的生态影响评价可参照使用。 这里说明导则的适用范围,是制定导则的前提,也是一部导则必须首先说明的事项。但要注意任何一部导则不可能包括一个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因此,只能做出一般性的规定,而很多情况下是有特殊性的。因此,在生态影响评价实际工作中,既在遵循导则的一般性要求,也要高度重视特殊性。一般性的东西,大家不难理解、掌握和应用,而特殊性的东西则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现状调查和影响评价,并提出可操作性的措施,而这恰恰是实际工作中不容易掌握的。因此,需要实事求是,不断探索,不断总结。在专家审查时,专家们一般既关注一般性(首先一般性原则不应违背,否则需充分说明理由,甚至需要论证),更关注特殊性。 此外,本导则与原“非污染生态影响”导则相比,在适用范围上不再提出适用于哪几类项目(原导则包括了:水利、水电、矿业、农业、林业、牧业、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海洋及海岸带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生态影响评价),而是凡是建设项目影响到生态系统及其组成因子,就应依据本导则进行生态影响评价,其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来的工业类项目重污染影响评价,而轻生态影响评价的现象(其实大家知道,工业项目也有生态影响,特别是新建项目)。 考虑到区域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自身的特点,因此,本导则规定的内容只供其参照,并未规定在区域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也必须遵循本导则。 还有,本次使用最多的是“生态影响评价”,并未使用大家习惯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这是因为生态环境这个词并不规范,在学术界是有争论的,并不被学界所认可。 另外,这里对导则使用了“标准”的说法,个人感觉不妥。其实“导则”与“标准”还是有较大差别的,导则,顾名思义,就是指导性的原则或规则。标准的法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关键问题分析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关键问题分析 地下水不仅是工业、农业用水的主要来源,而且也是关键的水资源组成部分。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地下水环境评价的力度,才能在有效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的基础上,促进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效率的有效提升,为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标签: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地下水在建设中的意义 储存在岩石和土壤空隙中的水称为地下水。由于岩层的过滤和地表岩土的保护作用,地下水在水质和卫生条件方面都较地表水优越,因此地下水是工农生产和人民日常生活的重要供水水源。尤其是华北、西北相对干旱的地区,地表水相对稀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就颇为重要。此外,地下水是一种天然的矿产资源;地下矿水还具有医疗价值,地下热水也是一项重要能源,观测地下水还可以预报地震,分析地下水还可作为找矿的标志。因此,地下水在发展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但地下水同时又具有潜蚀作用,是造成岩溶、塌陷、管涌、滑坡等特殊地貌或灾害的主要营力,也会危及地下工程和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在开发利用地下水时不能不对其有害因素予以密切关注和了解,进行有效的防治,还要防止地下水的污染。研究地下水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和利用地下水资源,防止污染和破坏。如果地下水被污染和破坏就很难治理和恢复,有的甚至不能再恢复,因此要十分重视保护地下水资源。 2地下水环境影响的各种因素 2.1建设工程的大范围开采 由于人们长时间使用和开采地下水,所以水质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由于人为的作用以及边界条件改变,使其他层面的水会流入含水层,一部分浸入含水层的水质量比较差,对地下水水质产生一定影响。在引水工程中,过滤网要是长时间使用就会生锈,而且引水工程输水管里面会析出一定的化学物质,会给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不仅如此,含水层水动力要是发生变化,地下水溶解物质化学平衡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水质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产生全新的水化学环境,而且在含水层产生全新的物理化学反应。一些含有金属矿氧化物也会进入水中,在降落漏斗部分,氧化效果会提升,借助硫化物的氧化会将金属转化成易溶状态,迁移能力也会显著提升,进而流入含水层,地下水可溶性固体的高度也会显著提升。 2.2农业活动 2.2.1农业活动致使产生地下水污染问题 主要的体现就是地下水和一些废弃物溶混进而使地下水水质降低。其中就是

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总纲(征求意见稿)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 纲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General Programme (征求意见稿) 200□-□□-□□发布200□-□□-□□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发布

目次 前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总则 (1) 4. 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 (4) 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 7. 社会影响评价 (7) 8. 公众参与 (7) 9.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7) 10. 环境管理 (7) 11. 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 (7) 12. 污染物总量控制 (8) 1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8) 14.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 (8) 附录A(资料性附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 (9)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代替《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与HJ/T2.1-93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环境要素、累积影响、环境敏感区进行了定义; -增加了环境影响评价原则、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社会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管理、方案比选、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等内容; -删除了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和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内容; -修改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等内容; -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调至附录中,并对其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环境评估报告-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0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0.1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10.1.1 地下水现状监测 10.1.1.1 监测点位布设 根据本工程特点,结合地下水流向和当地井位情况,本工程共布设了两个地下水监测点。具体监测点位见表10.1-1和图8.2-1。 表10.1-1 地下水现状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表 10.1.1.2 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时间为2010年8月22日-8月24日,每天一次。 10.1.1.3 监测项目 地下水监测项目包括PH、总硬度、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砷、汞、铁、锰、氟化物、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共十四项,同时记录井深、水位。 10.1.1.4 分析方法 水样采集、保存依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分析方法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5750-2006),具体见表10.1-2。 表10.1-2 地下水监测与分析方法

10.1.1.5 监测结果 监测因子监测结果见表10.1-3。 10.1.2 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10.1.2.1 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进行现状评价。见表10.1-4。 表10.1-4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 10.1.2.2 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对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统计结果进行评价,评价公式为: i i i S C P / 式中:P i ——指污染物i 的单因子指数; C i ——指污染物i 的监测结果; S i ——指污染物i 的所执行的评价标准。 对PH 值进行评价的公式为: P PH =(7.0-PHi)/(7.0-PHsd) PHi ≤7.0 P PH =(PHi-7.0)/(PHsu-7.0) PHi ≥7.0 式中:P PH ——指PH 值的单因子指数; PH i ——指PH 的监测结果; PH sd ——指水质标准中PH 值的下限;PH su ——指水质标准中PH 值的上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