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案例

案例24

用测时法进行人工挖基坑土方定额的测定,现场测定情况如下表。

假定基坑体积为75 m3,清理整修坑底、坑壁面积为36 m2,运土体积为回填后多余的土体,体积为32 m3,不考虑运土便道。

据经验,估计非工作耗时(指准备工作时间、合理中断和休息及结束整理时间)占定额时间的15%。

问题:

请用上述资料计算人工挖基坑土方的劳动定额,定额单位取10 m3。工作内容为:人工挖、装基坑土方并运出坑外,20m内弃土,清理坑底、坑壁。

参考答案:

加权平均法是工人人数乘以耗时再相加得到总的耗时,然后再除以总共完成的工程量得到基本时间耗时;而算术平均法是用工人人数乘以耗时,然后除以相

应完成的工程量算出每立方米耗时,最后再进行平均。 (1)按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 ①计算挖土出坑的定额时间。 挖土出坑基本时间耗时:

()()37446+11258+6262+836827+24.1+13.525.2=116.659min/m ????÷+

挖土出坑定额时间耗时:3116.659(115%)137.246min/m ÷-= (非工作耗时占定额时间的15%)

②计算清理整修坑底坑壁的定额时间。 清理整修坑底、坑壁基本时间耗时:

2(725526628420)(35253015)=5.267min/m ?+?+?+?÷+++

清理整修坑底、坑壁定额时间耗时:25.267(115%) 6.196min/m ÷-= ③计算的手推车运土的定额时间。 手推车运土基本时间耗时:

3++++++=????÷(7110812061214128)(19.825.918.713.4)38.149min/m

手推车运土定额时间耗时:()338.1491-15%=44.881min/m ÷ ④计算挖基坑土方的劳动定额。

基坑体积为75 m 3,清理整修坑底、坑壁面积为36 m 2,运土体积为为32 m 3 挖基坑定额时间:137.24675+6.19636+44.8813211952.698min ???=

挖基坑的劳动定额:311952.6986087510 3.320/10m ÷÷÷?=工日 (要计量的为基坑的体积,工程量为75 m 3,清理、运土等为挖基坑的附属工作,劳动定额定额单位为10 m 3)

(2)按算术平均的方法计算。 ①计算挖土出坑的定额时间。 挖土出坑基本时间耗时:

3+1125824.1+626213.5+836825.2?÷?÷?÷?÷÷(744627)4=116.665m i n/m

挖土出坑定额时间耗时:3116.665(115%)137.253min /m ÷-=

②计算清理整修坑底坑壁的定额时间。 清理整修坑底、坑壁基本时间耗时:

2(72535526256283042015)4 5.283min/m ?÷+?÷+?÷+?÷÷=

清理整修坑底、坑壁定额时间耗时:25.283(115%) 6.216min/m ÷-= ③计算手推车运土的定额时间。 手推车运土基本时间耗时:

3+++=?÷?÷?÷?÷÷(711019.8812025.9612118.7412813.4)438.247m i n/m 手推车运土定额时间耗时:3÷38.

247(1-15%)=44.996m i n/m ④计算挖基坑土方的劳动定额。

挖基坑定额时间:137.25375 6.2163644.9963211957.623min ?+?+?= 挖基坑的劳动定额:311957.6236087510 3.322m ÷÷÷?=工日/10

案例34

某高速公路路基土石方工程,挖土方总量40000003m ,其中:松土8000003m ,普通土20000003m 、硬土12000003m 。利用开挖土方作填方用,利用天然密实松土5000003m ,普通土15000003m ,硬土10000003m 。爆破石方总量1000000

3m ,利用爆破石方作填方用,利用石方天然密实方3000003m ,填方压实方

5000000 3m 。

问题:计算本项目路基断面方、计价方、利用方、借方和弃方数量。 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考查关于土、石方数量的几个概念性问题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天然密实方与压实方之间的关系等。

土壤岩石按开挖难易程度分为六类:

土壤分为三类:松土、普通土、硬土; 岩石分为三类:软石、次坚石、坚石。

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采用以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时,所采用的定

额应乘以下列系数。(《公路工程预算定额》P3)

实方,则乘以相应系数。要记住,土方天然密实方比压实方小,因为自然状态下一般没有压

实后压实度高;石方则相反,爆破之后体积反而会增大。一般来说,挖土方、石方爆破、弃

方以天然密实方计,填方、借方以压实方计。题目中为高速公路。

填方土源有附近公路挖方利用、借土;挖方去向有调往附近填方利用、弃土。

借方为填方数量减去利用方后尚缺的土方数量。弃方为挖方数量减去利用方后尚

余的土方数量。填方=利用方(本桩利用+纵向调运)+借方。挖方=利用方(本

桩利用+纵向调运)+弃方。挖方+借方=填方+弃方。总结起来公式就是:设计断面方=挖方(天然密实方)+填方(压实方)

计价方=挖方(天然密实方)+填方(压实方)-利用方(压实方)

=挖方(天然密实方)+借方(压实方)

借方=填方(压实方)-利用方(压实方)

弃方=挖方(天然密实方)-利用方(天然密实方)

参考答案:

(1)路基设计断面方数量:

3

40000001000000500000010000000m

++=

即设计断面方=土方开挖量+爆破石方量+填方压实方量

(2)计价方数量:

3(500000 1.231500000 1.161000000 1.093000000.92)7056874m 10000000-+++=

÷÷÷÷

即计价方=挖方+填方-利用方=设计断面方-利用方,其中题目中给出的利用

方是天然密实方,转换成压实方应除以相应系数。

(3)利用方数量:

3

÷÷÷÷

500000 1.23+1500000 1.16+1000000 1.09+3000000.92=2943125m

根据题目中给出的天然密实方转换成压实方,即除以相应系数。

5000000-2943126=2056874m

(4)借方数量:3

借方=填方(压实方)-利用方(压实方)

(5)弃方数量:

3

(50000015000001000000300000)1700000m 4000000+1000000-+++=

弃方=土方挖方量(天然密实方)+石方爆破量(天然密实方)-利用土石方(天然密实方)

案例36

高速公路某标段路基土石方设计,无挖方,按断面计算的填方数量为2150003

m,平均填土高度4m,边坡坡度1:1.5。本标段路线长8km,路基宽26m,地面以上范围内填方中30%从其他标段调用,平均运距4000m;其他为借方,平均运距3000m(按普通土考虑)。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须加宽填筑,宽填宽度为0.5m,完工后须刷坡,但不需远运。填前压实沉陷厚度为0.15m,土的压实干密度为1.4t/3

m,自然状态土的含水率约低于其最佳含水率2%,水的平均运距为1km。

问题:

列出编制本标段土石方工程施工图预算所需的全部工程细目名称、单位、定额代号及数量等内容,并填入如下表格中,需要时应列式计算。

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考查根据工程量套用定额,要求对土石方工程量的计算及土石方施工的相关工序较熟悉,确保不漏项。

借方为填方数量减去利用方后尚缺的土方数量。弃方为挖方数量减去利用方后尚余的土方数量。填方=利用方(本桩利用+纵向调运)+借方。挖方=利用方(本桩利用+纵向调运)+弃方。挖方+借方=填方+弃方。

借方=填方-利用方,利用方=填方-借方

弃方=挖方-利用方,利用方=挖方-弃方

下列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公路工程预算定额》P2)

①清除表土或零填方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压)实后,回填至原地

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②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

③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须加宽填筑时,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含水率为土中水的质量与干土颗粒的质量的比值。

干密度为单位体积中土粒的质量。

整修边坡的工程量,按公路路基长度计算。

计量支付规定:

1.计量

(1)填筑路堤的土石方数量,应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和补充测量经监理人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为基础,以监理人批准的横断面图为依据,由承包人按不同来源(包括利用土方、利用石方和借方等)分别计算,经监理人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

(2)零填挖路段的翻松、压实含入报价之中,不另行计量。

(3)零填挖路段的换填土,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计价中包括表面不良土的翻挖、运弃(不计运距)、换填好土的挖运、摊平、压实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4)利用土、石填方及土石混合填料的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形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利用土、石方的开挖作业在第203节路路基挖方中计量。承包人不得因为土石混填的工艺、压实标准及检测方法的变化而要求增加额外的费用。

(5)借土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借土场(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借土场的资源使用费、场地清理、地貌恢复、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等和填方材料的挖运、运输、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6)粉煤灰路堤按压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储运(含储灰场建设)、摊铺、晾晒、土质护坡、压实、整型以及试验路段施工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土质包边土在本节支付子目号204-1-e中计量。

(7)结构物台背回填按压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挖运、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

(8)锥坡及台前溜坡填土,按图纸要求施工,经监理人验收的压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9)临时排水以及超出图纸要求以外的超填,均不计量。 (10)改造其他公路的路基土方填筑的计量方法同本条(1)款。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参考答案:

(1)路基填前压实沉陷增加数量:38000(264 1.52)0.1545600m ?+???=

平均填土高度4m ,边坡坡度(边坡高度h 与l 宽度之比)为1:1.5,如下图所示,故两边共增加宽度就为4 1.52??。路基宽26m ,填前压实沉陷厚度为0.15m ,填方路段路线长8km 。

(2)路基宽填增加数量:380000.52432000m ???=

路线长8km ,宽填宽度为0.5m ,平均填土高度4m ,两边都要宽填。宽填部分为平行四边形。

(3)实际填方数量:32150004560032000292600m ++=

需要并入路基填方数量的工程量:

①清除表土或零填方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压)实后,回填至原地

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②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

③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须加宽填筑时,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4)利用方数量:321500030%64500m ?= 地面以上范围内填方中30%从其他标段调用。 (5)借方数量:329260064500228100m -= 借方=填方-利用方。

(6)填前压实数量:38000(264 1.52)304000m ?+??=

平均填土高度4m ,边坡坡度(边坡高度h 与l 宽度之比)为1:1.5,如下图所示,故两边共增加宽度就为4 1.52??。路基宽26m ,填方路段路线长8km 。 (7)土方压实需加水数量:3292600 1.42%8193m ??=

小编口译:含水率为土中水的质量与干土颗粒的质量的比值。干密度为单位体积中土粒的质量。其中582400 1.35? 即为13

m 土方中干土颗粒的质量,再乘以要增加的含水率,

即为需加水的质量,水的密度为1t/3m 。

(8)整修路拱数量:2800026208000m ?=

整修路拱的数量为路基设计宽度乘以路基长度,以平方米计。

整修边坡1-1-20-3 1km 8 概预算示例:(未按实际情况取费,仅供参考)

清单示例:(未按实际情况取费,仅供参考)

〖案例40〗

某路面工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图设计的路面基层为20cm厚的(5%)水泥混凝土碎石,底基层为20cm厚的(5:15:80)石灰粉煤灰砂砾。其中某标段路线长为30km,基层为771 780 m2,底基层数量均为780780 m2,要求采用集中拌合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在距路线两端1/3处各有一块比较平坦的场地,且与路线紧邻。路面施工期为6个月。拌合站场地处理不考虑。

问题:

请按不同的结构分别列出本标段路面工程造价所涉及的相关定额的名称、单位、定额代号、数量等内容,并填入表格中。需要时应列式计算。

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考查根据工程量套用定额,要求对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的相关工序较熟悉,确保不漏项。

基层样图:

施工工艺:场地清理→混合料拌合运输→摊铺→碾压→养生→试验计量及支付:

计量: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基层和底基层按图纸或者监理人指示铺筑,并经验收的平均面积按不同的厚度以平方米计量。

支付:费用的支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承包人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机具、设备和劳力等。

(b)原材料的检验、混合料设计与实验。以及监理人批准的按照规范所要求的实验路段的全部作业。

(c)铺筑前对下承层的检查和清扫、混合料的拌合、运输、摊铺、压实、整形、养护等。

(d)质量检验所要求的检测、取样和试验等工作。

根据施工工艺分析:

a:场地清理:场地清理的内容一般包含在定额中,具体参见定额的工程内容,一般不单独套定额。

b: 混合料拌合:包括材料费用、材料拌合费用

c:混合料运输:注意机械的选型配套以及运距

d:摊铺、碾压、养生:三个工作内容在同一条定额中,故只用套用一条定额。

e:试验:实验费用不单独套定额,其费用以费率的形式计价。

定额选择及实际操作:

说明:本页实例步骤的操作软件为纵横招投标版,前为清单截图,后为定额计算截图。希望同学们在备考的时候参照操作步骤来查阅定额书。软件虽方便,可是考试是手算的哟~。培训班押中率虽高,可并非包过。请大家多做练习,遇到疑问可向我们咨询,我们一定全力解答。

a:编制投标清单单价

软件实际操作截图:

导出的对应报表:

b: 编制概、预算

软件实际操作截图:

导出的对应报表:

参考答案:

(1)基层(底基层)混合料拌合设备设置数量的计算。

混合料数量:

已知:基层面积:771780 m2

基层厚度:20cm = 0.2 m

水泥稳定碎石干密度:2.277 t/m3(参见定额P993路面材料计算数据)

底基层面积:780780m2

底基层厚度:20cm = 0.2 m

石灰粉煤灰砂砾干密度:1.982 t/m3

混合料体积:771780 m2×0.2 m +780780m2×0.2 m=310 512 m3

混合料重量:771780 m2×0.2 m×2.277 t/m3+ 780780m2×0.2 m×1.982 t/m3= 660970 t

根据施工周期安排,需在6个月内完成以上内容。

假定:拌合设备型号为300 t/h,每天施工10 h,设备利用率为0.85,拌合设备安拆需1 个月。

那么此项工程需要拌合设备数量为:660 970m3÷[300 × 10 ×0.85 × 30×(6-1)] = 1.73 台。

所以应该设置2 台拌合设备。

(2)基层(底基层)混合料综合平均运距。

沿线应该设置基层(底基层)稳定土拌合场两处,每处安装300t/h稳定土拌合设备1 台。其混合料综合平均运距为:(5 × 10/30 + 2.5 × 5/30)× 2 = 4.17km,按照4.5 km考虑。

附:平均运距的计算:

从经济角度考虑,平均运距越短越好。

AB段材料由1号拌合站供应;

CD段材料由1号拌合站供应;

BC段由1号、2号联合供应,以BC段中点O点为分界点,BO段由1号供应,OB段由2号供应。

AB段平均运距为10/2 km,其所需材料数量为1/3 × 310 512 m3

BO段平均运距为5/2 km,其所需材料数量为1/2 × 1/3 × 310 512 m3

OC段平均运距为5/2 km,其所需材料数量为1/2 × 1/3 × 310 512 m3

CD段平均运距为10/2 km,其所需材料数量为1/3 × 310 512 m3

得到综合平均运距为:

[(5m ×1/3× 310 512 m3+ 2.5 × 1/2 × 1/3 ×310 512 m3)× 2 ] / 310 512 m3= 4.17km 〖案例43〗

路面结构形式单位数量

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厚m212977

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2cm厚m212977

C25水泥混凝土面层25cm厚m212977

分别列出路面工程造价所涉及的相关定额的名称、单位、定额代号及数量等内容,并填入表格中。(运距暂定为2km)

参考答案及实例解析:

本项目在计价时,应注意商品混凝土取费的规定,即商品混凝土本身不参与其它工程费及间接费的计算,只计取利润和税金;而商品混凝土的铺筑则应按构造物Ⅲ的费率计费,而不是按高级路面的费率计费。

本案例主要考察混凝土路面施工的相关工序,确保不漏项。分层计算底基层、基层和面层的数量,商品混凝土的计算方法,并根据已知条件对定额进行抽换。

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厚:清理下承层、洒水→拌和、运输→摊铺、整形→碾压→养护

计量:水泥稳定土底基层按图纸所示和监理人指示铺筑,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平均面积,按不同厚度以平方米计量。

费用的支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承包人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机具、设备和劳力等

b.原材料的检验、混合料设计与试验,以及经监理人批准的按照规范所要求的试验路段的全部作业。

c.铺筑前对下承层的检查和清扫、混合料的拌和、运输、摊铺、压实、整型、养护等。

d.质量检验所要求的检测、取样和试验等工作。

套定额

拌合:定额书p109,2-1-7-5 + 2-1-7-6 ×5,并且将定额中的5:95改为4:96。

运输:定额书p119,2-1-8-13 + 2-1-8-14×2

摊铺:定额书p121,2-1-9-10

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2cm厚:清理下承层、洒水→拌和、运输→摊铺、整形→碾压→养护

计量:水泥稳定土底基层按图纸所示和监理人指示铺筑,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平均面积,按不同厚度以平方米计量。

费用的支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承包人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机具、设备和劳力等

b.原材料的检验、混合料设计与试验,以及经监理人批准的按照规范所要求的试验路段的全部作业。

c.铺筑前对下承层的检查和清扫、混合料的拌和、运输、摊铺、压实、整型、养护等。

d.质量检验所要求的检测、取样和试验等工作。

套定额

拌合:定额书p109,2-1-7-5 + 2-1-7-6 ×7

运输:定额书p119,2-1-8-13 + 2-1-8-14×2

摊铺:定额书p121,2-1-9-10,根据章节说明,此厚度基层人工及机械台班需要调整。说明如下(定额书p78)

各类稳定土基层、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基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填隙碎石一层的压实厚度在12cm以内,垫层、其他种类的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厚度在20cm 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如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分层拌和、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1000m2增加3个工日。

C25水泥混凝土面层25cm厚:清理下承层→拌和、运输→摊铺、抹平→压(刻)纹→胀缝制作安装→切缝、灌缝→养生

计量

(1)水泥混凝土面板按图纸和监理人指示铺筑的面积、经监理人验收合格,按不同厚度以平方米计量。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任何超过图纸所规定的尺寸的计算面积,均不予计量。

(2)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补强钢筋及拉杆、传力杆等钢筋按图纸要求设置,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后以千克计量。因搭接而增加的钢筋不予计入。

(3)接缝材料等未列入支付子目中的其他材料均含入水泥混凝土路面单价之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费用的支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承包人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机具、设备和劳力等。

b.原材料的检验,混合料设计与试验,以及经监理人批准的按照规范所要求的

试验路段的全部作业。

c.铺筑混凝土面板前对基层的检查和清扫、混凝土混合料的拌和、运输、摊铺、终饰、接缝、养护等。

d.质量检验所要求的检测、取样和试验等。

套定额

定额书p172, ,2-2-17-3 + 2-2-17-4×5 由于题干所给为商品混凝土,相关的材料消耗调整为0 ,拌合站和运输车台班消耗量调整为0。

304-1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

-a 厚200mm m2 12977.000

2-1-7-5 改厂拌水泥碎石4:96厚度20cm 1000m2 12.977 7 +6×5, 4:96

2-1-8-13 改稳定土运输10t内2km 1000m3 2.595 3 +14×2

2-1-9-10 摊辅机铺筑底基层(9.5m内) 1000m2 12.977 7

304-3 水泥稳定土基层

-a 厚220mm m2 12977.000

2-1-7-5 改厂拌水泥碎石5:95厚度22cm 1000m2 12.977 7 +6×7

2-1-8-13 改稳定土运输10t内2km 1000m3 2.855 3 +14×2

2-1-9-9 改摊辅机铺筑基层(9.5m内) 1000m2 12.977 7 拖平压机×2,人工+3 312-1 水泥混凝土面板

-a 厚250mm m2 12977.000

2-2-17-3 改轨道摊铺机铺筑混凝土厚25cm 1000m2 12.977 6 +4×5, 普C30-32.5-4, -255, 9222量0, 1307量0, 1325量0

案例48

工程细目定额代号单位数量定额调整或系数

人工挖孔孔深10m以内砂(黏)土、砂砾4-4-1-1 10m342.4 软石4-4-1-3 10m398.8

挖孔桩混凝土(卷扬机配吊斗)4-4-7-1 10m3141.2 灌注桩钢筋(焊接连接主筋)4-4-6-22 1t 132.6

问题:

请问该造价工程师编制的造价文件中存在哪些问题?根据你的理解请改正这些问题,并在上表中补充修改。

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考查挖孔灌注桩工程的施工工序,确保不漏项。特别要注意挖孔桩施工时的护壁数量及定额查套是否准确。

人工挖孔灌注桩是指桩孔采用人工挖掘方法进行成孔,然后安放钢筋笼,浇注混凝土而成的桩。

人工挖孔的工程量按护筒(护壁)外缘所包围的面积乘设计孔深计算。

挖孔灌注桩工程的施工工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 1、一位25岁网名名卡佳的北京女孩,在她的博客中,她这样表示愿为中国足球“献身”:“如果中国国青队在4月26日的中日国青比赛中能够胜出,我愿意与当场最佳球员度过浪漫一晚。” 你如何看待她这种行为? 2、“有关国人、外国人、汉奸与奸商”。2006年6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发生在大连的一幕:一老外在地摊前买樱桃,摊主狮子大开口要35元一斤,路过的一对大学生情侣见老外语言不通上前当翻译,并帮助老外把价钱砍到15元一斤。老外离开后,摊主大骂那两个大学生:“一个中国人怎么帮着一个老外,汉奸!。”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3、案例分析:2006年6月26日,世界第二大富翁,全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以每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自己的370亿美元捐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这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世界第二大富翁就组成了超级慈善组合。在此之前不久,盖茨已宣布他将逐步退出微软的日常管理,全身心与妻子米兰达一起管理慈善事业。媒体言:“随着岁月流逝,有着主宰世界野心的无情商人比尔·盖茨,正慢慢向立志拯救劳苦大众的富有同情心的科学家比尔·盖茨妥协。 问题:价值的大小能否比较?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比尔·盖茨和雷锋谁的价值大? 4、案例分析:今天,大家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坎,你有没有清楚地想过,你来读大学是为了什么? 2002年,湖南株洲二中高级教师尹健庭在课堂上向自己的学生宣扬“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赚大钱、当大官、娶美女”,结果被校方开除。这和那句俗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一样的意思,大家今天来读大学是不是也是为了这些?仅仅为了这些? 5案例分析:有个年轻人曾经这样谈到:我的邻居为了手提箱里的1000元公款,和徒搏斗牺牲了,可我不佩服她。我不明白,那1000元真的比生命还珍贵?你的看法呢? 6、案例分析:有个民工到城里来,很久找不到工作,他几乎快要饿死了,你认为他此时是该去偷一些食物来保全生命呢,还是为了守住不偷的原则宁愿饿死呢? 7、案例分析: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2006年9月1日,珠海平沙一中初三女生刘某某开学首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年仅15岁。为什么在花样年华选择这样的不归路?后父母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刘某某同学在自杀前分别写给父母、老师、同学的遗书,遗书的部分内容说明了她自杀的原因:“我根本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 (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 (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 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 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 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 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 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 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案例分析: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

元。 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 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 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因此,我是法官我要求他们继续连带偿还剩下的债务。 三、案例分析: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答:(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

思修法律制度及案例分析

民法的概念和原则 ●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 用原则。 民事主体制度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 实施民事行为的资格。按照《民法通则》规定,自然人满18周岁,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的资格 民事行为制度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由于民事主体不可能亲自进行所有的民事行为,而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委托他 人代理,因此也就产生了代理制度。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权利制度 ●民事权利可以分为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 ●物权是指权利主体直接支配财产的权利。所有权是最典型、最完全的物权。抵押权、 质权、留置权、土地使用权是不完全的物权。 ●债权是指请求相对人为特定行为(给付)的权利。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专有权利,包括:著作权、邻接权、 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继承权是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享有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 利。 ●人格权是指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 婚姻自主权等具体权利。 ●身份权是指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配偶权和亲属权。所有权 1、占有权 2、使用权 3、收益权 4、处分权 债权 1、合同之债 2、侵权之债 3、不当得利之债 4、无因管理之债

思修案例分析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及其答案 1.1甲公司将自有房屋一幢租给乙公司,租期3年。半年后,甲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1年,并以该出租房到设定抵押权。贷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借款,随决定以1000万元变卖该出租房屋,乙公司、丙银行都以自己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购买此楼房,丁公司要出1500万元购买此楼房。 1.请回答:(1)乙公司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2. (2)丙银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3.(3)若乙公司不愿出1500万元购买,由丁公司买下此房,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 【答案要点】 (1)乙公司有优先购买权。因乙公司取得的租赁权具有物权性质。 (2)丙银行无优先购买权。因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仅具有价值上的优先受偿性。 (3)租赁关系。依“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丁公司要在购得此楼房后交由乙公司承租,直至原订合同期限届满时为止。 2.1某市童车厂与某县长乐村联营搞电镀加工生产,由童车厂提供管理、技术等专业人员,长乐村提供土地、石房、劳动力等,并在当年开始加工生产童车的电镀配件。联营厂的电镀废水无任何治理措施,仅在厂房后挖一个约10米宽,20米长,0.6米深的坑,用以贮存废水。由于坑小水多,一部分废水通过地下渗透污染,而大部分废水则通过稻田边的小沟排入一小港,污染了小港下游群众的饮用水源,在联营前,童车厂与该村签订了合同,提出生产中排放出的污染物由童车厂负责治理,由于未能按合同执行,使周围的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向县环保局举报,县环保局经过调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于2006年7月15日作出对童车厂和长乐村各罚款1万元的决定。童车厂不服某县环保局的决定,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经过审理认为,县环保局对童车厂的处罚并无不当,依法于同年8月20日作出维持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的复议裁决。8月28日,童车厂收到复议决定后聘请法律顾问到市环保局请求免缴罚款。9月14日,童车厂向县环保局发出一个不交罚款的电报。为此县环保局于同月20日向童车厂所在的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此复议决定人民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 【答案要点】 这是一起行政复议执行案,所谓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当事人履行而采用各种强制 手段的活动。 行政强制执行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强制执行以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

继承法思修资料

一、概述 《继承法》是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85年4月I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198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继承法》的核心是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 《继承法》共五章37条 总则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产的处理 附则 继承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保护全民的财产继承权,维护家庭成员的经济利益,发扬家庭成员间养老育幼相互扶助的好传统有重要的意义。 (一)、继承法的概念: 继承法是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财产继承{就是公民死亡后,依法将其财产和其它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 律制度} ?被继承人 ?遗产 ?继承人、受遗赠人 (二)、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是处理继承关系的基本准则。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权平等原则。 继承权男女平等;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2.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 公民在某些情况下因履行义务而享有继承权(如丧偶的儿媳、女婿),并因不履行法定义务而丧失继承权(如虐待、遗弃被继承人); 各继承人中根据尽义务情况不均等地分配遗产。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还体现在遗赠扶养协议之中,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集体组织)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和遗赠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协议约定,扶养人自愿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享有接受被扶养人遗赠财产的权利。 设立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有利于保证孤寡老人安度晚年。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有偿的法律行为; 遗赠是单方、无偿的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只有履行了约定的义务,才有权接受遗赠; 遗赠中的受遗赠人一般只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除非遗赠人在遗赠中附加义务。

乐事薯片广告文案分析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乐事薯片广告文案分析 篇一:乐事系列产品广告策划 篇二:乐事广告设计woRD 乐事薯片广告策划书 策划机构:09多媒体广告小组(第七小组)小组成员: 组长:陈吉永 组员:任何伟,张冠武 陈吉永,李传宇 王浩,栾孟镇 策划报告主要内容: 乐事产品的市场分析(市场营销环 分析,消费者分析,产品分析),以往成功案例分析。 调查分析目的: 为了更精准了解薯片产品的消费需 求,竞争态势和潜在的市场机会,使薯片生产企业能够做到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进行品牌传播和产品市场推广目录

第一部分 营销环境分析 1.乐事的发展历程与问题 (7) 2.当前主要薯片市场 (8) 3.当前主要竞争对手分析………………………9产品分析 1.乐事薯片成功的原因 (10) 2.好薯片具备条件……………………………11消费者分析…………………………………12产品广告分析………………………………12第二部分 一、广告目标 1.根据市场情况可以达到的目标 (13) 2.本次广告活动的目标 (14) 二、目标市场策略 1.企业原来的市场目标 (14) 2.市场的细分 (14) 3.细分市场的评估 (14) 4.企业的目标市场策略 (15) 三、产品定位策略 1.产品定位的前提 (15) 2.产品的优势和消费者的需求 (15) 3.定位机会点 (15)

4.定位表述 (16) 四、广告诉求策略 1.诉求对象 (16) 2.诉求重点 (16) 3.诉求方法 (16) 五、广告表现策略 1.广告主题 (16) 2.广告创意 (16) (1)广告创意的核心内容 (2)广告创意表现 3.广告表现要求 (19) (1)电视广告 (2)户外广告 六、广告媒介策略 1.媒介策略 (19) 2.媒介选择标准 (19) 3.所选媒体 (20) 4.广告发布时机 (20) 5.广告发布频率…………………………………20第三部分广告计划 一、广告目标 (20) 二、广告时间 (2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案例分析详解

案例分析复习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 (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乐事薯片市场营销策划书

长江职业学院 乐事薯片市场营销 策划书 会电1205 班林芯 Sky https://www.360docs.net/doc/c214211299.html, [ 选取日期] 一、公司简介 百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食品和饮料公司之一,业务范围遍及世界上近200 个国家,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菲多利休闲食品、百事可乐饮料、佳得乐运动饮料、纯果乐果汁和桂格麦片食品等众多品牌。而百事公司旗下的“乐事”薯片是“细节”营销的典范。百事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食品和饮料公司之一。业务范围遍及世界上近200 个国家,雇有员工198,000人。公司2008年销售额超过433亿美元。 百事公司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大的食品饮料公司和最成功的消费品公司之一。2003至2005年,百事公司连续三年荣登《财富》杂志消费食品行业“全球最受赞赏公司”和“美国最受赞赏公司”排行榜榜首。 二、市场分析 1. 消费者分析 从消费者购买心里的角度来看,消费者购买薯片的心里主要有: 1)买味道: 经调查,41%的人认为口感好重要,所以味道是薯片商生产首先顾及的重点。 2)买名气: 在同一档次的产品中,那个品牌响购买那个品牌的产品,在公共场所群体消费更是如此,消费者购买的主要是心里满足感。我们的调查显示,有21%的

人认为品牌是主导他们购买产品的最主要的因素之一。 3)买情节: 薯片是闲暇生活的主要消费品,消费时讲究情调与气氛。 2. 竞争对手分析 1)可比克薯片,福建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创建于1989 年,以生产膨化食品、蛋黄派、薯片、休闲食品等产品为主,旗下有好吃点、可比克等食品品牌。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达利”连续8 年以年均30%的高速增长,是国内发展最快的食品制造企业之一。可比克薯片由当红歌手周杰伦代言,分为“薯我脆”、“薯我辣”、“薯我香”和“薯我鲜”4种口味 2)品客薯片,由美国宝洁公司在1970 年首创发明的品客薯片,至今已有34 年的历史。长期以来,凭借其独特的口味、无油腻感,携带方便、可分批取食等的销售量一直维持着市场第一品牌的地位,并且已经需要为本,成为年轻人零食的最佳选择之一。 3)平价薯片,虽然没有很强的品牌效应,固定的消费者市场,但是由于价格的低廉,也具有很好的收入效益,取得良好的收入,在价格方面在竞争市场上也占有一定优势。 3. 市场前景预测 薯片在我国有着一个相对成熟的市场,消费心理消费模式也是基本上形成,但高层容量仍有潜力可挖。乐事薯片是以“把快乐带回家”为营销口号,并且走品牌路线进入市场的,所以市场还有很大的潜力。近几个季度以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乐事世界风,适应了市场的趋势从而带动了,乐事薯片的发展。 三、产品分析 1.市场现况 薯片市场上三剑客是百事可乐旗下的乐事,宝洁旗下的品客和北京兴云实业的大家宝。其中乐事薯片的市场占有率为 29.9%,而其他两品牌占有率合计则20%左右具有绝对的领先优势。而乐事薯片的

思修案例分析例题【大一】

1. 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 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 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 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 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 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 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第1套 1、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就要:认识大学生活特点,提高独立生活能力,树立新的(),培养优良学风。 a、学习理念 b、学习方法 c、学习目标 d、学习习惯 参考答案:A 2.当代大学生个人全面发展的成才目标及其内涵为:(),智就是人才素质基础,体就是人才素质的条件,美就是人才素质的重要内容。 a、德就是人才素质的基础 b、德就是人才素质的灵魂 c、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d、又红又专博学多才 参考答案:B 3.在一定意义上讲,理想就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可能实现的、对未来社会与自身发展的向往与追求,就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 a、出现 b、实现 c、体现 d、再现 参考答案:C 4.之所以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信仰,就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就是科学的又就是崇高的,马克思主义具有持久的生命力,马克思主义以()。 a、共产主义为目标 b、人的解放为目标 c、推翻资本主义为目的 d、改造世界为己任 参考答案:D 5.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就是:热爱祖国,矢志不渝;天下兴旺,匹夫有责;维护(),反对分裂;同仇敌忾,抗御外侮。 a、与平 b、团结 c、统一 d、发展 参考答案:C

6.爱国主义不就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也不就是大国()。要正确处理热爱祖国与关爱世界、为祖国服务与尽国际义务、维护世界与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 a、帝国主义 b、霸权主义 c、殖民主义 d、沙文主义 参考答案:D 7.人生观主要通过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三个方面体现出来。人生目的,回答();人生态度,表明人应当怎样对待生活;人生价值,判别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 a、人为什么活着 b、人就是什么 c、人的本质 d、人生信仰 参考答案:A 8.每个人在人生实践中,都会遇到义利、荣辱、善恶、苦乐、得失、成败、祸福、生死等()。 a、人生困惑 b、人生课题 c、人生矛盾 d、人生问题 参考答案:C 9.保持心理健康的途径与方法就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与价值观;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合理调控情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交往。 a、健康观念 b、生活目标 c、人生观 d、道德观 参考答案:C 10.道德的功能集中表现为,它就是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及实现自我完善的一种重要精神力量,主要的功能就是认识功能与调节功能。 a、个人与她人 b、个人与集体 c、个人与国家 d、个人与个人 参考答案:A 11.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爱国守法、明礼()、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a、诚恳 b、诚信 c、诚挚 d、诚实 参考答案:B

思修案例分析与论述

案例分析题 2男子开玩笑将女子推入江中致死自信能将准女友推出江岸后拉得回来,杨银林双手抓住准女友的双肩朝江面做了个一推一拉的动作,没想“玩笑开大了”,她被推进长江溺水死亡。杨银林、小帆(化名)等4人在南岸区南滨路烟雨公园的江边石梯处玩耍。因7月下旬暴雨连连,所以当天江面洪水滔滔,杨感到危险,就喊小帆上岸。小帆说“我不上去,你来推我嘛”。杨为了吓唬小帆,就双手抓住小帆双肩,朝长江方向一推,然后往回一拉。哪知小帆当即仰面坠入江中。随后,杨跳入江中,但没有救起小帆。3天后,小帆的尸体才被打捞上来。 分析:杨银林过于自信,导致悲剧发生,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由于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的23名本科生被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告上法庭。银行要求解除双方借款合同,并要求学生归还所借款项的本金和利息。2005年12月28日,北京市昌平法院正式受理此案。结合实际,利用你所学过的原理进行分析。 答案:(一)分析得出是:关于大学生与诚信道德的问题,结合大学生活中,找工作简历造假,助学贷款不按期偿还,评优、保研和入党中的不诚信的现实。(二)大学生要养成诚信道德(1)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2)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3)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 3刘甲与刘乙系同村邻居。2008年4月20日,两人为了宅基地的问题发生争执,刘甲首先出手打了刘乙胸部一拳,刘乙随之还击,猛击刘甲的脸部,致刘甲鼻梁骨折、右眼部红肿并伴有少量出血,经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刘甲要求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元,刘乙以刘甲首先出手打他为由拒绝赔偿。2008年8月20日,经乡司法助理员调解,刘甲与刘乙达成赔偿协议,由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3500元,于同年8月底一次性付清。事后,刘乙未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刘甲多次催讨未果,于2009年6月15日再次找乡司法助理员要求解决。在乡司法助理员表示无能为力后,刘甲就决定向法院起诉。可是乡司法助理员说:“你现在才想到去法院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请你根据法律规定分析乡司法助理员的话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不对。《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诉讼时效分两种: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其诉讼时效适用短期诉讼时效。据此,该案似应过了诉讼时效。但是,该案已不属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案,而是属于债权案。因为调解,刘乙已经答应赔款。因此,该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 4.甲某明知乙某出售的香烟是假烟,但因价格便宜,遂购买了两条。因双方完全出于自愿,所以甲乙之间的交易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答案:错。因为我国民法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甲乙双方明知是假烟而进行交易,是违法的行为。5.王某因有外遇,欲谋杀妻子李某,将买来的毒药藏在房间内的隐蔽处,伺机投毒杀人,不料李某在打扫房间时发现了毒药并将其销毁。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答案:错。因为刑法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犯罪未遂必须是在行为人着手之后才能成立。在着手之前,只能是犯罪预备或犯罪中止。王某行为只是在犯罪预备阶段的准备工具,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下来,应属于犯罪预备。 1、2004年3月15日,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马加爵在海南三亚被逮捕。临刑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对马加爵进行了专访。记者问:“事情的发生,改变了你的这些想法?”(指他对“成功”的理解——引者注)马加爵回答:“肯定改变了,是失败了。我觉得没有理想是最大的失败。这几年没有什么追求,就很失败。” 结合以上案例,请分析:(1)、理想和信念在人一生中的作用是什么?(2)、通过该案例能获得何种启示。 2、联系个人实际,谈谈为什么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1、(1)、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分析:理想信念在人生中的作用: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提供人生前进的动力;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2)、能联系实际谈启示。 2、联系个人实际结合教材P32—33展开分析即可。 2. 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 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3. 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 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 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小乙4人均分,每人2.5万元。 5. 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着超出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案例中卡车从又滑又窄的乡村弯道附近高速驶来,引起险情的显然不是林某;而林某采取的措施引起的损害小于两车相撞引起的损害,因此未超出必要的限度,因此他也无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 某女青年袁某,婚后常遭到丈夫的打骂和婆婆的责怪。袁某认为,夫妻感情不好,完全是婆婆造成的,于是产生了毒死婆婆的念头。有一天,丈夫去外地干活,袁某趁作饭之机,把毒药放入锅中。由于投度量小,婆婆和小姑子吃饭后只略感不适,并无他恙。第二天,袁某又加大了药量投入锅中,结果,婆婆和小姑子均中毒,呕吐不止。袁某见状于心不忍,就跑去找医生抢救,婆婆和小姑子均脱险了。分析袁某故意犯罪的发展阶段。

思修课后习题答案

三、案例分析: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 (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1)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人死亡,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答:: (2)过失中的轻信能够避免的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由于过于自信而使得结果产生 四、案例分析:2001年,原告蒋某在成都某媒体刊登的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招录工作人员启事中看到规定招录对象的条件之一为“男性身高168公分、女性身高155公分以上”,原告认为这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权利,于是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根据所学法律知识,请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你的理由。 答:合法。劳动者有择业权,用人单位有择工权。用人单位认为此条件更有利于单位的发展。这是他们对岗位的任职条件的规定。这完全由公司根据本公司的企业形象、发展方针等自己决定,属于公司内部管理范畴。 五、论述:我国近代思想家梁启超在《管子评传》(1909)写道:“法治者。治之极轨也。而通五洲万国数千年间,其最初发明此法治主义以成一家之言者,谁乎?则我国之管子也。”认为法治思想的起源在中国的法家。 对此,你是否赞同?并说明理由。 你分两点写:首先写法家的“法治”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然后写其“法治”思想的不足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论述: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由民法调整的市民社会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是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及适用法律的平等和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律平等地位,是指权利能力平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平等(相同),法人有与其自身活动相应的权利能力(不相同),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适用法律平等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是指法律对民事主体的保护规定是相同的,适用法律时不能区别对待,是由法律地位平等,适用法律平等决定的。 2、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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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至20XX年,百事公司连续三年荣登《财富》杂志消费 食品行业“全球最受赞赏公司”和“美国最受赞赏公司”排行榜榜首。 二、市场分析 1.消费者分析 从消费者购买心里的角度来看,消费者购买薯片的心里主要有: 1)买味道:经调查,41%的人认为口感好重要,所以味 道是薯片商生产首先顾 及的重点。 2)买名气:在同一档次的产品中,那个品牌响购买那个品牌的产品,在公共场 所群体消费更是如此,消费者购买的主要是心里满足感。我们的调查显示,有21%的人认为品牌是主导他们购买产品 的最主要的因素之一。 3)买情节:薯片是闲暇生活的主要消费品,消费时讲究情调与气氛。 2.竞争对手分析 1)可比克薯片,福建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创建于1989年,以生产膨化食品、蛋 黄派、薯片、休闲食品等产品为主,旗下有好吃点、可比克等食品品牌。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达利”连续8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社员李文把麦子铺在公路上,利用过往的车辆压掉麦粒,一直劳动到深夜12时。其10岁的儿子躲在公路麦草下睡觉,父母未发觉。当时恰有一辆货车从麦杆上驶过,正好压在孩子身上造成孩子当场死亡。司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可见过失犯罪是以应当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为前提条件的。在这个前提条件下,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造成了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才构成过失犯罪。(10分)而上例中的司机,深夜开车行驶在开放的公路上,是正常且合法的行为,小孩躲在公路麦杆下现睡觉是非正常的现象,纯属偶然,因而司机无法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所以,尽管司机造成了压死小孩的危害后果,但从主观方面来讲,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5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这位司机压死小孩的行为不构成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5分)

案例二:甲,某幼儿院教师。一日,甲带全班同学到郊外游玩。乙(3岁)是甲所带班的学生,不慎落入粪池。甲用木棍插入粪池试探深浅,发现其不到1米深,但甲嫌脏,未下去救人,只是向路人呼喊求救。后来了一个青年小伙子丙,也嫌脏,未跳入粪池,只是和甲一起呼救。最后来了一个老农,跳入粪池救起乙,但因窒息时间过长,乙死亡。问题:甲和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20分) 答:甲的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即“当为而不为”。(4分),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在客观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这是构成犯罪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不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3分) ②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法律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而不会强求不能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3分) ③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在不作为犯罪中,虽然行为人有时也实施某些积极的动作,但他却没有履行特定的义务,这是区别作为与不作为的外在根本标志。(3分)

思修考试案例分析及课后题答案_全啊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案例分析题汇总 李某,男,18周岁,1996年2月因与孙某发生口角以至将孙某打伤。后李某家长同李某本人一起到孙某家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1998年8月,孙、李二人再次发生争执,受到李某辱骂、武力威胁的孙某气愤不过,向公安局揭发了李某将其打伤的事。公安局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调查,认为其认错态度恶劣,不能减轻处罚,于是加重了对李某的处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告之应先进行行政复议方可受理。问:以上的处理有无不妥 .答:公安局的做法有以下不妥之处: 1、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李某的违法行为已经过了2年,所以追究行政责任的时效已过,应不予处罚。 2、尽管1998年李某已经年满18周岁,但他实施违法行为时年为16岁,依法规定属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范围,即使该受处罚,也应从轻或减轻处理。 3、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4、依法,李某不必经过行政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有10家股东拟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以下条件: (1)该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以商品批发为主,准备了人民币3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公司的名称待定,但已建立了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问:该拟成立的公司是否已具备了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答:《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从上可见,该公司不具备(2)(4)项条件,所以该公司不具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某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某甲与其继母乙格格不入,造成父子关系也较紧张。后因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亡,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存款平均分给甲、其妻乙及其与乙的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存款的1/3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的遗产,并将该存款取走。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依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父子系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甲父子所立"脱离父子关系"的字据,不发生法律效力。甲父所立遗嘱是有效的,故应按遗嘱进行;但由于该项存款系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应将其中一半划归其继母乙,其余的一半再按遗嘱平均分配。 、1998年2月,某养鱼队与某水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甲鱼合同。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是1998年7月中旬,由水产公司自提。7月中旬,养鱼队按期通知水产公司提货,但水产公司因仓库不足,未按期履行合同。8月初,因山洪爆发,养鱼队的鱼塘堤坝被毁,甲鱼全部损失。养鱼队要求水产公司赔偿全部损失,水产公司不答应,养鱼队遂以水产公司迟延履行合同造成损失为由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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