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和评价,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资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监管的基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可针对不同机构提出其他风险监管指标。

本办法规定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值是对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最低要求,银监会可根据商业银行不同的风险程度提出更高要求。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口径同时计算并表的和未并表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五条银监会按照本办法对商业银行的各项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进行检查监督,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第二章核心指标

第六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

第七条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

第八条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及其波动性,包括流动性比率、超额备付金比率、核心负债比例和流动性缺口比率,按照本币和外币分别计算:

(一)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总额与流动性负债总额之比,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不得低于25%。

(二)超额备付金比率为在央行的超额准备加库存现金与各项存款总额之比,不得低于2%。

(三)核心负债比率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不得低于60%。

(四)流动性缺口率为流动性缺口加未使用不可撤销承诺与到期流动性资产之比,不得低于-10%。

第九条信用风险监管指标包括不良资产和不良贷款率、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关联授信比例三类指标。

(一)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得高于5%。不良资产率为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不得高于4%。

(二)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为对单一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得高于15%。

(三)关联授信比例为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关联度不得高于50%。

第十条市场风险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包括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和市值敏感性比率:(一)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率为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得高于20%。在条件成熟时将采用在险价值法(V AR 方法)。

(二)市值敏感度为修正持续期缺口乘以1%/年,指标值将在相关政策出台后根据风险监管实际需要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操作风险指标衡量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或舞弊以及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表示为操作风险损失率,即操作造成的损失与前三期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平均值之比。

银监会将在相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制定指标值。

第十二条风险迁徙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风险变化的程度,表示为资产质量从前期到本期变化的比率,属于动态指标。

风险迁徙类指标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关注贷款迁徙率、次级贷款迁徙率与可疑贷款迁徙率:

(一)正常类贷款迁徙率为正常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正常类贷款之比,不得高于0.5%;

(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为关注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关注类贷款之比,不得高于1.5%;

(三)次级类贷款迁徙率为次级贷款中变为可疑类贷款和损失贷款的金额与次级类贷款之比,不得高于3%;

(四)可疑类贷款迁徙率为可疑类贷款中变为损失类贷款的金额与可疑类贷款之比,不得高于40%。

第十三条风险抵补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抵补风险损失的能力,包括盈利能力、准备金充足程度和资本充足程度三个方面:(一)盈利能力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和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为税后净利润与平均资产总额之比,不得低于0.6%;资本收益率为税后净利润与平均净资产之比,不得低于11%。

(二)准备金充足程度指标包括信贷资产准备充足率和非信贷资产准备充足率。信贷资产准备充足率为授信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与应提准备之比,不得低于100%;非信贷资产准备充足率为非信贷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与非信贷预计损失之比,不得低于100%。

(三)资本充足程度指标包括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为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资本充足率为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

第三章检查监督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按期以法人为单位向银监会报送与上述监管指标相关的各项数据,季度数据可不并表,半年和年度数据应当包括不并表和并表两套数据。风险迁徙类指标和操作风

险指标的数据每半年报送一次。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每半年结束后15个工作日和每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分别报送有关数据。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与本办法相适应的统计与信息系统,准确反映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能力。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将非信贷资产分为正常类资产和不良资产,计量非信贷资产风险,评估非信贷资产质量。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定期获得各项指标的实际值,并督促管理层采取纠正措施。

第十九条银监会应通过非现场监管系统定期采集有关数据,分析商业银行各项监管指标,及时评价和预警其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

银监会在必要时应组织现场检查核实数据的真实性,根据核心指标实际值有针对性地检查商业银行主要风险点,并进行诫免谈话和风险提示。

第二十条银监会对未达到核心指标值要求的商业银行,将根据未达标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管掌握信息,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政策性银行、中资银行分支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参照执行。

第二十二条附件是本办法的组成部分,规定了各项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的具体口径。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5年月日起试行。1996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化解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 化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完善贷款管理制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不良贷款,是指以 2019 年*月* 日数据为基数的大口径逾期贷款。 第三条贷款风险化解责任人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支行(部门)主协办客户经理、各支行(部门)负责人为支行(部门)主要责任人;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风险部负责人、分管行长为总行责任人,总行行长负责各类风险化解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第四条不良贷款形成 15 天内,经办客户经理应向借款人、担保人发送催收通知书并进行首轮商谈,形成初步风险处置方案,由支行(部门)负责人审定。 第五条不良贷款形成 30 天内,若风险未能有效化解,则应进行第二次商谈,由主协办客户经理及各支行(部门)负责人进行商谈并形成商谈纪要; 第六条不良贷款形成 45 天内,若风险仍未能有效化解,则应进行第三次商谈:

(1)个人 50(含)万元、公司 100(含)万元由主协办客户经理及各支行(部门)负责人进行商谈并形成商谈纪要; (2)个人 50 万元以上至 200(含)万元、公司 100 万元以上至 300(含)万元由各支行(部门)负责人、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风险部负责人及分管行长进行商谈并形成商谈纪要; (3)个人 200 万元以上、公司 300 万元以上由各支行(部门)负责人、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风险部负责人、分管行长及行长进行商谈并形成商谈纪要。若仍无法落实实质性风险化解措施的,则应及时向债务人发送律师函或诉讼告知书。 第七条不良贷款形成 60 天后,仍未有效化解,原则上应向合规风险部提交诉讼流程及资料,支行(部门)要求暂缓诉讼(执行)的,应由支行(部门)提前 7 个工作日撰写暂缓诉讼的请示上报合规风险部,同意后方可延期诉讼(执行)。 第八条支行(部门)主协办客户经理为贷款案件诉讼与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合规风险部起到指导与监督责任。 第九条贷款形成不良后,支行(部门)可通过回降盘活、平移、增加担保人、补充担保物、诉讼等方式处置。且尽量通过压缩一定的贷款金额、追加借款人的关联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联企业等)为担保人或者追加余值抵押等方式降低、缓释或分散部分贷款风险。 第十条诉讼与执行。本行的风险贷款由合规风险部负责配

中国商业银行的各类监管指标及内部管理指标总结大全

[农信讲堂]中国商业银行的各类监管指标及内部管理指标总结大全 2016-05-11 农信之声 在一般客户或者银行员工眼里,银行似乎只是在吸收存款、寻求融资需求客户,管理信贷风险,并从中赚取手续费和利差。但你看到的只是表象,远没有真正体会到在如此简单的操作流程背后,银行要面临的各类监管和风险指标约束。正如以下的情景案例。 某银行客户经理小明想帮客户申请一笔贷款,从银行角度除正常信用风险审核之外,还需审查以下内容:①是否有足够的个人或公司存款支撑,即是否符合存贷比,资产负债委员会;②是否有足够的央行根据合意贷款规则核准的信贷额度;③是否有足够的银行资本支撑这样的风险资产扩张,即须符合计财办或巴办的资本充足率要求;④银行净资本是否足够大,确保该笔贷款占净资本比例不超过10%(单一贷款集中度,信审部);⑤需要审查该客户所在集团的整体授信是否超过银行净资本的15%;⑥如果该客户是关联方,对该关联方的授信又不能超过银行净资本10%; (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 ⑦如果是并购贷款,则不能超过并购价款的60%,且单一借款人并购贷款余额不超过一级资本的5%;⑧如果吸收存款,大额人民币存款在月末或季末,恰巧又是小银行,可能得问问财务这边存款偏离度;

(3%)⑨如果是外币,而且又是境外个人或公司的存款,需要首先看看本行有没有足够的短期外债额度,而且该额度通常都是使用率非常高,剩余空间非常小。 尽管上述只是一个案例,看得有些眼花缭乱,实际管理过程中并不是都像小明一样一个个跑部门自己核对,但总体管理逻辑大致如此。鉴于这些基础概念的重要性,且近期网上一份严重过时的“100个银行有关会计指标及其计算公式汇总”广为流传,里面信息错误百出,借此文希望能够给予纠正。 1、存款准备金率:存放央行款项÷各项存款余额×100% 存款准备金,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主要构成是存放央行及现金,不包括存放同业资金)。目前法定存款准备金是:5大行最高,其次一般商业银行(股份制、外资),最后涉农涉小微银行(农商行,城商行)。 大额清算系统在工作日17:00关闭以后,账户余额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银行总行法人所在地央行开立)的部分就是超额备付金,如果清算账户和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是分开管理的,则还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余额超过应缴部分。 目前银行业超额备付金率平均在1.5%-2%之间,一般大行最低,城商行最高,主要因为超额备付金是银行短期流动性管理工具,用于日常清算必要头寸,具有一定刚性。大行的支付体系发达,多数支付甚至可以行内系统轧差,相对预留的支付头寸比例较低。超额备付金率反应一家银行流动性管理的效率,也是银行间支付系统必不可少的润滑

商业银行监管指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表

注:口径释义 1、流动性比例 计算公式: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指标释义: 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存放同业款项、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 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存放款项、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2、核心负债依存度(该指标目前未在上报银监报表中反映) 计算公式: 核心负债依存度=核心负债/总负债×100% 指标释义: 核心负债包括距到期日三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和发行债券以及活期存款的50%。 总负债是指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总计的余额。

3、流动性缺口率(该指标目前未在上报银监报表中反映) 计算公式: 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缺口/90天内到期表内外资产×100% 指标释义: 流动性缺口为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资产减去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负债的差额。 4、不良资产率 计算公式: 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 指标释义: 信用风险资产是指银行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主要包括:各项贷款、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资产、银行账户的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承诺及或有负债(表外)等。 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是指信用风险资产中分类为不良资产类别的部分。不良贷款为不良信用风险资产的一部分,定义与“不良贷款率”指标定义一致。 4.1 不良贷款率 计算公式: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不良贷款的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减少信贷资金损失,根据人总行颁发的《贷款通则》、《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城市合作银行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我行《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不良贷款实行两级管理。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支行)应建立、完善贷款质量监管制度,对不良贷款进行认定分类、登记和催收;总部对支行不良贷款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二章不良贷款的认定分类、登记和监控 第三条不良贷款的认定分类。 《贷款通则》中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帐贷款的划分标准是认定不良贷款的基本标准,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遵守。 逾期贷款系指按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合呆滞和呆帐贷款)。 呆滞贷款系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二年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帐贷款)。 呆帐贷款系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包括: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赔偿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四)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物所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五)贷款本金逾期2年,贷款人向法院申请诉讼,经法院裁决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 (六)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消、解散在3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七)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处理的财产不足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定无法收回的贷款。 (八)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贷款。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评价和预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第二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第三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监管的基准,是评价、监测和预警商业银行风险的参照体系。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规定口径同时计算并表的和未并表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第五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各项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进行水平分析、同组比较分析及检查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采取监管措施。第二章核心指标第六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第七条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第八条流动性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及其波动性,包括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和流动性缺口率,按照本币和外币分别计算。(一)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之比,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不应低于25%。(二)核心负债比例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不应低于60%。(三)流动性缺口率为90天内表内外流动性缺口与90天内到期表内外流动性资产之比,不应低于-10%。第九条信用风险指标包括不良资产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全部关联度三类指标。(一)不良资产率为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不应高于4%。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不良贷款率一个二级指

标;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应高于5%。(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5%。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一个二级指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0%。(三)全部关联度为全部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50%。第十条市场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包括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和利率风险敏感度。(一)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20%。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同时采用其他方法(比如在险价值法和基本点现值法)计量外汇风险。(二)利率风险敏感度为利率上升200个基点对银行净值的影响与资本净额之比,指标值将在相关政策出台后根据风险监管实际需要另行制定。第十一条操作风险指标衡量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或舞弊以及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表示为操作风险损失率,即操作造成的损失与前三期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平均值之比。银监会将在相关政策出台后另行确定有关操作风险的指标值。第十二条风险迁徙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风险变化的程度,表示为资产质量从前期到本期变化的比率,属于动态指标。风险迁徙类指标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和不良贷款迁徙率。(一)正常贷款迁徙率为正常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正常贷款之比,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两个二级指标。正常类贷款迁徙率为正常类贷款中变为后四类贷款的金额与正常类贷款之比,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为关注类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关注类贷款之比。(二)不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计量-标准法

风险管理之市场风险和计量 1市场风险定义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利率风险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2交易账户分类 市场风险包括:交易账户中受利率影响的各类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商业银行全部的外汇风险和商品风险。 具体解释如下: 1.利率风险,包括交易账户中的债券(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债券、可转让存款证、不可转换优先股及按照债 券交易规则进行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利率及债券衍生工具头寸的风险。利率风险的资本要求包括特定风 险和一般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两部分。 2.股票风险,是指交易账户中股票及股票衍生工具头寸的风险。其中股票是指按照股票交易规则进行交易的 所有金融工具,包括普通股(不考虑是否具有投票权)、可转换债券和买卖股票的承诺。 3.外汇风险,是指外汇(包括黄金)及外汇衍生工具头寸的风险。 4.商品风险,商品是指在或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卖的实物产品,如:贵金属(不包括黄金)、农产品和矿物(包 括石油)等。适用于商品、商品远期、商品期货、商品掉期。 3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 3.1定义 银行的表内外资产可分为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资产两大类。银行账户、交易账户是监管方面对银行资产的一种分类方式,主要是从监管角度出发对账户头寸进行的划分。 1.交易账户 a)又称交易组合(Trading Portfolio),简单而言,就是指能够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被迅速买卖且持有时间较 短的资产、负债和衍生产品头寸,包括债券、股票、外汇、某些商品以及与这些头寸相关联的衍生产品,其目的是为了获得短期收益。 b)针对交易账户,新巴塞尔协议规定:交易账户包括以交易为目的或以规避交易账户其它项目的风险为目的而持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分析 ——以招商银行为例

学号: 1313115 结课论文 (2013 级) 题目: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分析 ——以招商银行为例 课程名称:现代商业银行实务 院系:金融与贸易学院 班级:金融131班 姓名:牟雨 学号:1313115 完成日期:2015年11月21日

摘要 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服务企业,其业务范围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还包括信托、租赁、保管、汇兑、咨询、代客理财等多项业务。商业银行以其机构众多、业务量大、辐射面广、资金雄厚而成为当今世界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银行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它的风险不同于一般行业,它的80%—90%的资产来自客户手中而非自有资产,一旦贷款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风险发生。 近年来,我国各商业银行在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上进展迅速,尤其是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技术的参考和引用,但与国际先进金融机构相比,依然存有很大差距。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为了有利于其健康发展,增强其内外竞争力,尽快健全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已经成为当前最重要和迫切的任务之一。本文从招商银行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入手,分析其风险管理中的不足,从再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技术,完善内控控制体系,推进流程再造几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关键词: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全面风险管理

Abstract Commercial banks are profit seeting financial services companies,whose scope of business is to absorb deposits and loans based, including trust, leasing, storage, exchange, consulting financialmanagement and many other services. Commercial bank with its many instiutions,thewide businessvolume and abundant capital,becomes the most are the important part in the world financial system.Banking is a business risk https://www.360docs.net/doc/c26075769.html,mercial banks,as a special operating money businesss,its risk is different from most people,it's 80% - 90% of assets from the customer's hands,rather than its own asscts, if any one pary of the lending process will lead to the risk or problems occurred . In recent years, Chinese commercial banks have made rapid progress in construction of the internal control mechanism and also risk management especially ident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of credit risk,market risk and operational risk.However in comparison with the international advanc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there is still a big gap.ForChina's commercial banks,in order to facilitate its healthy development,and enhance its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mpetitiveness, improving risk management system has become the most important and urgent tasks.This article researched on reality of credit risk,market risk and operational risk management in China Merchant Bank,analyzed the shortcoming of risk management and then presented how to operate the risk management system and inprove the technology of comprehensive risk management and internal control. Key Words:Credit risk;market risk;operational risk;comprehensive risk;management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 险的识别、 评价和预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 制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 二条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 第三条 商业银行风险监 管核心指标是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监管的基准,是评价、监测和预警商业银行风险的参照体系。 第四条 商业 银行应按照规定口径同时计算并表的和未并表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五条 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各项风险监 管核心指标进行水平分 析、 同组比较分析及检查监督, 并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采取监管措施。 第二章 核 心指标 第六条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 第七条 风险 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 态指标。 第八条 流动性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及其波动性,包括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和流 动性缺口率,按照本币和外币分别计算。 (一) 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之比,衡量 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 不应低于 25%。(二) 核心负债比例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 不应低于 60% 。 (三) 流动性缺口率为 90 天内表内外流动性缺口与 90 天内到期表内外流动性资产之比,不应低于 -10% 。 第 九条 信用风险指标包括不良资产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全部关联度三类指标。 (一) 不良资产率为 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 比,不应高于 4%。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不良贷款率一个二级指标;不良贷款率 为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应高于 5% 。 (二)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 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 15%。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一个二级指标; 单一客户贷 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 10%。 (三) 全部关联度为全部关联授信与资 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 50% 。 第十条 市场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包括累计 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和利率风险敏感度。 (一) 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之比, 不应高于 20% 。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同时采用其他方法(比如在险价值法和基本点现值法)计量外汇风险。 (二) 利率风险敏感度为利率上升 200 个基点对银行净值的影响与资本净额之比,指标值将在相关政策出台 后根据风险监管实际需要 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操作风险指标衡量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或舞弊 以及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 表示为操作风险损失率, 即操作造成的损失与前三期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平 均值之比。 银监会将在相关政策出台后另行确定有关操作风险的指标值。 第十二条 风险迁徙类指标衡量商业 银行风险变化的程度, 表示为资产质量从前期到本期变化的比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属于动态指标。 风险迁徙类指标包括正常贷

探究中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doc

探究中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2008年以美国次贷危机为标志的金融海啸席卷全球,作为金融机构的主体部分,商业银行在此次危机中同样遭受重创。在历经冲击之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识别能力开始让人质疑。中国经济尚处于高速发展和转型初期,商业银行金融风险在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并不显著,但由于中国不断与国际经济接轨,开放条件下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仍然会给国内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经营压力。 实践表明,中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多侧重于事后弥补和经验总结,但是相对来说更为重要和紧迫的事先管理却未能得到足够的认识和实施。要实现对于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根据现有的指标数据对短期内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爆发的可能性进行全面有效的评估是事先管理的一种切实可行方法。本文在国内外相关学者的研究基础上,结合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现状,建立了一个全面的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并从近期数据给出了对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评价及实证检验。 一、相关领域文献回顾 国际上对于银行业金融风险预警的研究早在20世纪就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种种成果也存在诸多问题,并且多数方法与中国的实际有着很大的差距。 1979年由联邦金融机构监管委员会建立的CAMEL评级制度经过1997年的修改后,成为美国主要监管机构统一使用的CAMELS(骆驼)制度。伴随银行业务的拓展,部分国家监管当局引入美国CAMEL评级制度,同时结合本

国监管情况建立了相对独立的主观判断评价体系。 CART(Classification and Regression Tree)结构分析法,根据选定的某几项财务指标作为分类的标准,运用二分法,通过建立二元分类数来分析被考查对象状态。Logit模型主要采用了logistic函数,该模型的问题在于当样本点存在完全分离时,模型参数的极大似然估计可能不存在,模型的有效性存在问题,另外该方法对临界区域的判别敏感性过度,容易导致相近样本评估结果之间差别过大。 Altman等人(1994)利用神经网络对意大利公司进行失败预测。神经网络方法是一种自适应的非参数方法,并不严格要求样本数据的分布,不仅具有非线性映射和泛化能力,而且神经网络模型的分布自由,较之多元判别分析模型,对实际问题更加适用。 信用度量技术(Credit Metrics,1997)运用VaR 框架,对贷款和非交易资产进行风险的评价和计量。但是Credit Metrics模型的违约模型和相关系数的度量是以期权定价理论为基础的,这对资本市场的成熟度以及数据的真实性都有极高的限制要求,因而可操作性有所降低。 麦肯锡模型(Credit Portfolio View,1998) 是在Credit Metrics的基础上,对经济的周期性因素予以考虑,通过蒙特卡罗模拟技术(Astructured Monte Carlo Simulation Approach)模拟周期性因素的冲击,以测定评级转移概率的改变趋势并进行度量[9],但是由此给模型增加了相当的复杂程度。 相比之下,国内关于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预警的研究起步较晚,同时囿于研究所需的数据资料稀缺等原因,致使当下国内该领域的研究仍然十分欠

商业银行监管指标共13页

附件一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说明 一、风险水平 (一)流动性风险 1、流动性比例 本指标分别计算本币及外币口径数据。 ●计算公式: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指标释义:

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黄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 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负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2、核心负债依存度 本指标分别计算本币和外币口径数据。 ●计算公式: 核心负债依存度=核心负债/总负债×100% ●指标释义: 核心负债包括距到期日三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和发行债券以及活期存款的50%。 总负债是指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总计的余额。 3、流动性缺口率 本指标计算本外币口径数据。 ●计算公式: 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缺口/90天内到期表内外资产×100% ●指标释义: 流动性缺口为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资产减去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负债的差额。

(二)信用风险 4、不良资产率 本指标计算本外币口径数据。 ●计算公式: 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 ●指标释义: 信用风险资产是指银行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主要包括:各项贷款、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资产、银行账户的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承诺及或有负债等。 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是指信用风险资产中分类为不良资产类别的部分。不良贷款为不良信用风险资产的一部分,定义与“不良贷款率”指标定义一致;贷款以外的信用风险资产的分类标准将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下同)另行制定。 4.1 不良贷款率 本指标计算本外币口径数据。 ●计算公式: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指标释义: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及《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文件)及相关法规要求执行。 正常类贷款定义为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关注类贷款定义为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类贷款定义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类贷款的定义为借款

第十三章不良贷款管理题库3-0-8

第十三章不良贷款管理题库3-0-8

问题: [多选]根据债权银行在重组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将债务重组划分为。 A.自主型 B.杠杆型 C.行政型 D.吸收型 E.司法型 根据债权银行在重组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将债务重组划分为三类:自主型、行政型和司法型。

问题: [多选]下列关于依法收贷的说法,正确的有()。 A.应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人拒绝执行,则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若债务人自动偿还债款的,则无须申请强制执行 C.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债权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D.对于借贷关系清楚的案件,债权银行可以不经起诉而直接向人民银行申请支付令 E.对于扭亏无望、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可考虑申请其破产 依法收贷的步骤是: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胜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胜诉后债务人自动履行的,则无需申请强制执行。 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债权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于借贷关系清楚的案件,债权银行也可以不经起诉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而非人民银行申请支付令。对于扭亏无望、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可考虑申请其破产。

问题: [多选]下列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的说法,正确的有()。 A.我国直接融资比重较大,企业融资以资本市场为主 B.经济转轨后,改革的成本大部分由银行承担,由此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C.有的企业没有偿还银行贷款的动机,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由此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 D.商业银行经营机制不灵活,以及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将影响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 E.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改革没有很好地解决,是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重要因素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产生与下列因素有关: ①社会融资结构的影响。我国间接融资比重较大,企业普遍缺少自有资金,企业效益不好,必然影响到银行的不良资产。我国传统上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融资格局,资本市场的发展相对滞后,使得全社会的信用风险集中积聚到商业银行中。而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改革没有很好的解决,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重要因素。 ②宏观经济体制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政府主导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国有银行根据政府的指令发放贷款,经济转轨后,改革的成本大部分由银行承担了,由此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③社会信用环境影响。有的企业没有偿还银行贷款的动机,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实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doc 6页)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doc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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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评价和预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二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 第三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监管的基准,是评价、监测和预警商业银行风险的参照体系。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规定口径同时计算并表的和未并表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五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各项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进行水平分析、同组比较分析及检查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采取监管措施。 第二章核心指标 第六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 (三)全部关联度为全部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50%。 第十条市场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

险,包括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和利率风险敏感度。 (一)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20%。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同时采用其他方法(比如在险价值法和基本点现值法)计量外汇风险。 (二)利率风险敏感度为利率上升200个基点对银行净值的影响与资本净额之比,指标值将在相关政策出台后根据风险监管实际需要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操作风险指标衡量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或舞弊以及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表示为操作风险损失率,即操作造成的损失与前三期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平均值之比。 银监会将在相关政策出台后另行确定有关操作风险的指标值。 第十二条风险迁徙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风险变化的程度,表示为资产质量从前期到本期变化的比率,属于动态指标。风险迁徙类指标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和不良贷款迁徙率。 (一)正常贷款迁徙率为正常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正常贷款之比,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两个二级指标。正常类贷款迁徙率为正常类贷款中变为后四类贷款的金额与正常类贷款之比,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为关注类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关注类贷款之比。 (二)不良贷款迁徙率包括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为次级类贷款中变为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的金额与

商业银行各类监管指标及计算公式

商业银行各类监管指标及计算公式 总体而言,商业银行的运行高度受制于各项监管指标。比如对于每一笔存款银行内部如何定价,要看流动性指标LCR和流动性匹配率,月末和季末看存款偏离度,一般存款和同业存款差异要看同业存款/总负债指标是否达标,总体上一般存款还需要缴纳10-12%不等的存款准备金。 对于每笔贷款,则要看对资本的消耗,授信集中度是否超标,狭义贷款额度是否够用,贷款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是否超标,出现不良后是否导致不良指标过高,影响拨备覆盖率、不良率指标从而影响MPA和监管评级。 在完成小微指标压力之下,很多银行小微投放贷款的进度决定了本行其他类型贷款的额度。因为如果普惠型小微贷款投放不足,银行和可能要被迫压制总体贷款规模。房地产贷款也窗口政策,比例不能超过20%,也意味着想要做房企融资先做其他领域贷款基数。 总之,银行在实际运行中始终面临着非常复杂的监管指标框架,本文尝试只是做一点点粗浅的介绍。 一、贷款相关新政及指标 (一)民营企业、制造业、信用贷款相关新政及指标背景:

从2018年开始,监管层开始加大对民营企业、制造业和信用贷款的明确倾斜。2019年6月低国常会要求5 大行制造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增速明显超过往年。2018年郭树清也曾经说过要制定民营企业贷款增速和存量占比指标,简称一、二、五,不过后续并没有真正落地。相关数据:据各地银保监局工作汇报会议,截止2020年4月,北京地区:制造业平均贷款利率同比下降31BP;不良贷款率约0.61%;广东地区:制造业贷款余额1.99万亿元,同比增长20.4%;基础设施行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6%。 不过2020年央行开始有一点改进,在最新MPA评估种,监管当局增加了“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制造业信用贷款、私人控股企业贷款”等评估指标。凸显了监管当局对民营企业、制造业金融服务的重视。 以下三项在MPA评估种主要是体现在"信贷政策执行"模块,这个模块100分,此前的基本框架是信贷政策评估结果(40分);信贷政策执行情况(30分)央行资金运用情况(30分); 但是在针对不同银行评估的时侯,信贷政策评估的内容不一样,比如对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评估涉农、小微和新增贷款用于当地贷款比例。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评价和预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二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 第三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监管的基准,是评价、监测和预警商业银行风险的参照体系。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规定口径同时计算并表的和未并表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五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各项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进行水平分析、同组比较分析及检查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采取监管措施。 第二章核心指标 第六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 第七条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 第八条流动性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及其波动性,包括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和流动性缺口率,按照本币和外币分别计算。 (一)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之比,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不应低于25%。 (二)核心负债比例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不应低于60%。 (三)流动性缺口率为90天内表内外流动性缺口与90天内到期表内外流动性资产之比,不应低于-10%。 第九条信用风险指标包括不良资产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全部关联度三类指标。 (一)不良资产率为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不应高于4%。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不良贷款率一个二级指标;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应高于5%。 (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5%。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一个二级指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0%。 (三)全部关联度为全部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50%。 第十条市场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包括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和利率风险敏感度。 (一)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20%。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同时采用其他方法(比如在险价值法和基本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及监管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及监管 班级:姓名:学号: 不良贷款指存在潜在风险的贷款,如借款人不能或有迹象表明不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足额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则该资产形成银行的不良贷款。根据贷款不同的风险程度,我国将其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后三者被认为是不良贷款。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以及由之引起的金融动荡是世界性的难题,特别是自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风暴后,各国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受到了严峻挑战,银行的不良资产和脆弱的银行体系是爆发此次危机的根源。所以,在国际大环境的影响之下,我国商业银行对于不良贷款的处置应该防患于未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如何防范和化解这个问题迫在眉睫。 近期,随着商业银行半年报的推出,今年首批上市的四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和余额均显示出较大幅度的上升。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银行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出现“双升” 由于存贷利差缩小,各大商业银行在2012年后即出现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恶化的倾向。华夏银行出现不良贷款余额上升,兴业、浦发、平安三家银行出现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的“双升”。 2.不同类型和地区的银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分机构看,以工农中建交为代表的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基数较大,新增较少;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基数较小,新增较多;受政策影响各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新增数都较大。 分地区看,江浙沪地区是浦发银行贷款的主要投放地,也是其不良贷款的高发地,其他地区的贷款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分行业看,不良贷款通常高发于制造业、批发零售行业和零售业等资金链条较紧凑的领域。 从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看,制造业、批发零售行业和零售业等不良率有较为明显的增加。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 1.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责权划分不明晰,金融监管乏力。 2.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产生在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大量而且严重的短期行为和整体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是造成大量银行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原因。 3.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社会信用环境不佳。 二、如何处置不良贷款 (一)行政手段 1.注入公共资金,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上筹资。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带有明显的计划色彩,因此依靠财政注资来部分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符合历史的事实。国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在本市场筹集了大量资金,在投资者同意的前提下,将筹集到的资金部分用于清理不良贷款,有利于减轻银行的债务负担,提高经营效益,以便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努力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一是完善地方政策法规,改善信用环境以支持金融债权人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二是在培育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方面,需要吸引大量的民营企业、外资投资主体和个人等进入市场,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以切实改善不良投资交易环境;三是在规范不良资产处置中介市场方面的作用;四是利用政府行政资源的特殊优势,充分发挥其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作用。比如在金融债权人处理债务人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问题上,在确定安置企业职工和清偿金融债务比例,在土地重新规划整合与利益分配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 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分析 1.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基本概念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 我国以前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帐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水准,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1.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估算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降低不良贷款上的确下了很多功夫,如尝试制定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业务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规定降低不良贷款的指标等。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仍严重偏高,尤其四大国有银行为最。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减少3946亿元,下降4.56个百分点,已降至13.2%。这个比例已经远远高出世界银行业的平均水平,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仍处于高位,不仅已超过《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而且与国际先进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应保持在5%以下的要求相去甚远。如果考虑各国有商业银行对外公布的数字相对保守的因素,那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更是可想而知。 表1-1截至2003年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 单位:亿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贷款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 中国工商银行29578.377598.7821.56% 中国建设银行17663.882679.6011.90%

中国农业银行19129.606982.0330.07% 中国银行18161.894085.3118.07% 合计84533.7421345.7225.26% 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增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由此可见,如何控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增长,使其不良贷款率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我们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 2.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分析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已久,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也就比较复杂,其中主要是历史上的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当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不良贷款形成不可或缺的因素。 2.1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 首要的是计划经济下国家对我有企业的资金扶持转移造成的,而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持续完善和发展,一大批旧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负债。 这当中,当然首先是因为体制方面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帐”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如: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但以银行坏债这种特殊形式发生,其中一个具体的原因,就是从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逐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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