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陕西省神木市圪柳沟煤矿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1.总则

加强我矿安全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我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保障我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抓出实效。

2.目的意义

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提高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提高广大职工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熟练掌握操作技术要求和预防、处理事故的能力。

3.基本原则

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全员参与、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整体提升的原则。

4.职能职责

4.1矿长全面负责领导全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4.2安全副矿长负责协助矿长分管并指导全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

4.3其他副矿长、总工程师协助矿长指导对应业务的培训工作。

4.4书记协助矿长抓好安全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形势教育和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工作。

4.5总工程师协助分管副矿长做好本专业安全培训。

4.6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全矿员工教育培训的年度计划制定、实施、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编制员工培训中、长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培训管理制度;培训资源的整合利用;建立适合本矿实际的培训机制;抓好各级领导上讲台授课工作;保存培训记录,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培训报表和资料;做好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4.7安健环科负责协助培训办对全矿员工培训及“三违”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8生产部负责做好全矿采煤、掘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专业的教育培训。

4.9机电部负责做好全矿机电、运输专业、技术创新、安全避险系统、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专业的教育培训。

4.10调度室负责全矿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专业的教育培训。

4.11通风队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专业的教育培训。

4.12地测队负责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专业的教育

培训。

4.13矿工会负责全矿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的组织、监督、考核及奖励兑现,负责群监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4.14保卫科负责矿井消防和治安综合防治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4.15职业病防治科负责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4.16辅助救护队负责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4.17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培训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全矿开展各项培训工作。基层负责人及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长工作日志,做好保管、存档。

5.资源保障

5.1财务部负责按职工工资的1.5%提取教育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当年结余的部分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5.2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六)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七)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八)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九)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十)职工技能比赛等考试、考核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的考务酬金;

(十一)各类培训中发生的兼课教师津贴、带徒费、教材稿酬、食宿费;

(十二)培训发生的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实习指导费;

(十三)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5.3培训兼职教师津贴:

5.3.1授课津贴标准:矿兼职教师津贴标准:50元/学时;外聘专职教师100元/学时。

5.3.2编写课件酬金标准:100元/套,对在培训教学中未按教材或课件内容授课的,从授课津贴中扣除50—100元。

5.3.3对于20学时以上的安全和岗位技能培训应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束后由培训中心向学员下发反映层培训效果评估表,由学员对培训教师授课效果情况进行评估,学员效果反馈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全额发放教师津贴,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的发放讲课津贴的60%,低于80分的不予发放津贴。

6.计划编制

安全培训中心在每年度末,对下一年的培训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安健环科配合),年初编制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年度培训计划应完整覆盖所有应接受培训的对象。保证各工种持证上岗人数符合国家定员规定。

7.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方法、培训内容及学时

7.1 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有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上岗前必须通过初训,每三年复训一次,每年需要接受一次再培训。初训、复训依据山西煤炭工业厅培训计划(学时安排)实施,培训中心按照矿年度培训计划及时派送人员参加;再培训依据陕西省煤炭局培训计划(学时安排)实施,培训中心按照矿年度培训计划及时派送人员参加。

培训方式:委托其他具备条件的煤矿进行培训

7.2 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有安检、生产、机电、调度、通风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初训,每三年复训一次,每年需要接受一次再培训。初训、复训、再培训依据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培训计划(学时安排)实施,培训中心按照矿年度培训计划及时派送符合要求人员参加。

培训方式:委托其他具备条件的煤矿进行培训

7.3 特种作业人员:涉及我矿的主要有安全检查工、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井下电气工、采煤机操作工、掘进机操作工、探放水工、安全监测监控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初训,每三年复审一次。其中安全检查工、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井下电气工的初训、复审依据府谷县煤炭工业局培训计划(学时安排)实施,培训中心按照矿年度培训计划及时派送人员参加;采煤机操作工、掘进机操作工、探放水工、安全监测监控工的初训、复审依据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培训计

划(学时安排)实施,培训中心按照矿年度培训计划及时派送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

培训方式:委托府谷县煤炭局培训中心、陕西省煤炭安全培训中心

7.4 班组长:主要有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专业班组长。上岗前必须通过初训,每三年复训一次,每年需要接受一次再培训。初训、复训、再培训矿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中心按照矿年度培训计划通知有关单位安排人员参加。

学时:初训不少于90学时,复训不少于24学时,再培训不少于24学时;

培训方式:自主培训

培训内容: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班(组)长安全管理;煤矿生产技术;顶板灾害防治;“一通三防”与水害防治;机电、运输安全;爆破安全;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

7.5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其他从业人员每年接受一次安全再培训,安全培训新工人初训不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不少于24学时;新工人在班组实习即导师带徒不少于四个月,待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和一定劳动技能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上述由培训中心按照矿年度培训计划通知有关单位安排人员参加。

培训方式:委托府谷县煤炭局培训中心

7.6 新工人(转岗、待岗)岗前培训: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在重新上岗前(待岗、转岗、新入矿职工),必须按规定接受一次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2学时;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作业(安全培训中心发上岗证)。培训中心按照矿年度培训计划通知有关单位安排人员参加。

培训方式:自主培训

培训内容:(一)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2、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3、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4、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5、岗位规范操作标准。(二)1、机电运输安全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2、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3、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三)1、“一通三防”安全知识;2、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3、矿井发生煤尘爆炸、瓦斯爆炸、火灾事故现场处置及避险;(四)1、采煤作业安全要求,采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和安全要求;2、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3、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防范措施及发生顶板事故后的现场处置;(五)1、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2、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3、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六)1、透水征兆,透水事故的现场处置与避险;2、水灾事故案例分析(七)1、事故报告及现场紧急处置;2、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法;

4、创伤急救知识

7.7 职业卫生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培训,初训16学时,复训8学时;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训16学时,培训课时8学时;全矿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初训8学时,复训4学时。培训中心按照矿年度培训计划通

知有关单位安排人员参加。

培训方式:自主培训

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措施(粉尘危害及尘肺病的防治、噪声危害防治、热害防治、职业中毒防治与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责任和义务、种类和周期、档案管理)。

7.8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培训:全矿职工,培训中心按照矿年度培训计划通知有关单位安排人员参加。培训课时:20学时

培训方式:自主培训

培训内容:①部室、基层区队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岗位职责、机构职能、科学决策、队伍集结、紧急避险、资源调配、工程抢险、技术措施、后期处置及应急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与应急管理、指挥处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②队长、班组长、辅助救护队员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事故汇报、现场应急处置、紧急避险、伤员施救、技术措施等,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③井下全体职工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意识、现场处置基本知识,提高职工自主保安、互救的能力。

7.9首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培训。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涉及区域作业人员,培训中心按照矿要求制定专项培训计划,通知有关单位安排人员参

加。培训课时:依据厂家技术人员制定,培训教师:厂家技术人员。

培训方式:自主培训

培训内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事项等

7.10其他需要培训项目,依据上级文件需要开展的专项培训。

8.培训管理

8.1培训班管理

(1)举办培训班的依据:举办各类培训班应依照年度培训计划和分解的月度培训计划进行。特殊情况下,需在计划外举办培训时,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同意,培训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认真组织培训。

(2)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脱产、半脱产、业余三种。

(3)教学考勤管理:采用点名、签字或不定期抽查方式,根据培训班的特点和学习内容可采取不同的方式考勤。

(4)对学员的要求:学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听从教师和培训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纪律。做好课程预习,除接受课堂学习时间外,要坚持自学做好复习。

①学员在上课学习期间,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旷课一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次论处,旷课两次以上取消学习资格,资格证作废。参加A 类、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班组长培训,初训、复训考试(一次补考)不及格者,费用自理,不准再从事特种作业、关键岗位,由原工作单位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一般从业人员培训不合格的,严禁上岗。

②学员因有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起止日期等;由区队长签字,交培训管理人员批准;在培训期间,培训管理人员批假只有一天权限,超过一天由培训办主任审批,关键性培训须由矿分管培训领导签字,方可准假;请假未被批准而缺课者,视为旷课;请假超过培训时间三分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

③学员实际操作期间,严格遵守各项有关制度、规定,自觉服从现场实习所在单位的各项管理,保证学员人身安全。

8.2教师管理

①教师的选聘。按照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原则,选聘那些专业知识渊博、具有丰富现场经验、传授知识能力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教师,首先选聘矿内兼职教师,在兼职教师能力无法满足培训要求时,可外聘专兼职教师。

②教师的职责。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教学原则,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授课计划。应有完整的教案(PPT课件),教案应按规定认真编写,应尽可能采用多媒体教学,提高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使学员理解、掌握更多煤矿安全知识要点。

③授课教师要熟悉所讲的内容,提前备课并制作PPT课件,服从培训部门的课程安排,严格课堂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④强化师资队伍管理,根据矿安排分期分批参加知识更新培训,提升兼职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8.3培训管理

①培训中心依据年度培训计划与安全实际情况,及时开班培训,开班前应将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信息及时

下发通知,参加培训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或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合理安排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时间。没按要求参加培训的,停班学习,直至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②培训管理人员要按计划做好各班的开课准备工作,提前通知讲课教师备课,并协调好教师的授课安排。

③努力完成矿下达的年、月培训任务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培训任务,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区队内部培训的落实情况及培训后的考核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检查与监督。

④培训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结合培训实际选编教材,整合教学设施,充实实物教学内容,创新培训环境,提高培训质量。

⑤培训中心对考后的试卷、教案、考勤表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对考试合格者及时协调办理有关证件。

⑥培训结束后(矿自主培训),培训中心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编写综合考评报告,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⑦职工培训档案的内容要齐全,资料包括:学员点名册、试卷、教案、成绩单、培训考评报告等,缺少一项罚责任人100元。

9.考核发证

9.1坚持教考分离。在我矿现有条件基础上,充分利用培训资源,确保考试客观、公正、方便;对巡考、监考失职者,给予一次罚款50元,并取消其参加巡考、监考的资格;泄漏试卷、试题秘密者,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并不准其从事与此相关的工作;考试成绩不及格可根据情况给予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本次培训无效,严禁上岗,继续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费),直至考试合格。连续2次参加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9.2安健环科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监考。

9.3安全培训中心依据考核情况,对考核合格人员的办证(依据上级文件有关要求制作)、发证、建档工作。

10.效果检验

10.1评价范围:凡举办的矿内各类安全培训班:一般从业人员培(复)训、班组长培训(再培训)、职业卫生培训、新工人岗前(转岗)培训等其他专项培训均应进行综合考评。

10.2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安健环科组织机电、生产、调度、通风等相关专业部室人员组成评价小组(不少于3人)对培训教学过程进行评价。

10.3评价方法和内容

①培训班评价。采用向参加培训学员发放培训有效性评价表的形式,评价的内容包括:课程、培训教师、培训组织、培训服务,征询学员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见附表1)。

依据参加评价的学员人数,计算出平均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70(含)~85分为良好,对不满意事项由培训中心负责人进行限期改进,对培训中心负责人通报批评;60(含)~70为一般,对不满意事项由培训中心负责人进行限期改进,对培训中心负责人罚款200元;60以下为不合格,对不满意事项由培训中心负责人进行限期改进,对培训中心负责人罚款500元。

②培训效果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学员掌握知识的程度、培训内容是否有效、技术水平是否有所提高等。评价指标以学员的考核成绩为主要内容。

10.4 评价小组依据上述评价内容形成综合考评报告(见附表2),实行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培训管理责任制,增强评价人员的责任意识,保证评价效果真实有效。

11.监督检查

11.1矿所有从业人同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有上岗证未持证上岗者罚款100元/次;未经过培训,区队安排上岗的,对所在区队负责人罚款500元,按违章指挥处理;安健环科负责监督检查。

11.2矿所有作业人员上证实行吊销或返还制度,由安健环科监督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吊销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班组长证、一般从业人员上岗证):①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②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者;③严重违章作业者。被吊销证书的职工,至少进行一个月的脱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重新颁发(归还)证件后方可重新上岗。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大全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一)行政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师资管理制度; (五)学生管理制度; (六)员工管理制度; (七)档案管理制度; (八)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帐户管理制度;(九)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 (十)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 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 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 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 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_1

编号:SM-ZD-37026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条凡新入厂职工必须经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1、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职工报到后,由总裁办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工厂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一般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统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督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察员和煤矿安全监察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

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国家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训机构 第五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分四个等级。一级、二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局审批、颁发;三级、四级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发。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三级、四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衢州市xx职业学校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实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依据我校学生在学习期内有一段时间安排在校外进行实习实训,而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学校各专业、职能部门的管理必须从校内延伸到校外学生实习实训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各专业、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校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员工的重要素质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校实习实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五条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实习实训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习实训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第六条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第七条在按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实习实训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次实习实训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教师二级负责制。由教务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负责管理该项工作,各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就业处职责 1、研究制定学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审核。 3、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教学过程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4、负责督查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指导教师职责

《安全管理制度》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条凡新入厂职工必须经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1、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职工报到后,由总裁办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工厂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一般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4)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 2、二级(车间)安全教育 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经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三级(班组)教育: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可采取讲解和实际表演相结合方式。其教育内容: (1)本岗位(工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本岗位(工种)事故教训及危险因素的预防措施。 经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第四条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填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单位领导负责。 第六条新入厂职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学习,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顶岗。 第七条凡属外包工和参观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1、对外包和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分别由基建部门(或委托单位)和承包、外借人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用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经生产单位同意后,方可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2、对进厂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教育内容:本厂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 第八条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 第九条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得少于50分钟,不得挪作它用。 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车间领导或安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重庆聚隆物流有限公司文件 【2018】14号文件 重庆聚隆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 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行业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进一步营造健康蓬勃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文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宣传 1、公司相关部门应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形式包括:媒体宣传(微信、QQ、短信等),场所宣传(标语、横幅、墙报等),活动宣传(应急演练、桌面演练、安全生产月)等。 2、安全生产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能、事故经验教训等。 3、公司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年度对相关部门及司乘人员安全管理目标内容。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一)培训对象、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据对象性质不同分为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 2、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岗位资格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并自觉接受再教育。 3、管理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和再教育培训按照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要求执行。 4、司乘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应根据岗位要求执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其日常性和临时性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二)、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 2、企业管理基本知识,涉及道路运输安全专业技术知识; 3、重大隐患治理、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重特大事故防范以及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的有关规定; 4、安全生产工作中科技知识与手段的应用;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的工作,特制定了培训机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学校、离开学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科任辅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学校。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室、楼梯间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7、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学校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培训班进行备案并让有关科任课教师知晓。 8、在学校学习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9、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10、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1、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学校。 12、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3、在学校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制度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中石化HSE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如东油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 工。 2、 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 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 工作时间,职工要按中石化规定穿戴工作劳保。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进入厂区。 (3) 进入厂区,外来人员会客(来访)需进行证件登记。 (4) 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 酔酒后禁止上岗。 (6)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2车辆管理 (1) 非生产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 所有车辆(包括甲方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禁止轮胎粘有污染物的车辆进出厂区。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对厂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究部署。各分

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站内主要负责人召集,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甲方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安全培训制度 一、 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制度 (1)厂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自贡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培训管理,确保安全、环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时间,促进安全、环保长效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培训教育以“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为指导,落实“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力求培训实效。 三.本制度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员工、新进员工的安全素质为目的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二章培训组织及培训范围

四.具体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五.培训范围 1.新进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部门、岗位),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各级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全部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2、转岗、复工员工培训。转岗培训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的,方能进入新的岗位。离岗时间超过6个月的,须重新进行岗前三级教育。 3、每月定期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六.培训内容:不同的培训对象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的培训内容有: 1.以安全“零”理念为中心的安全理念及延伸理念的安全思想意识培训教育; 2.安全生产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理论等; 3.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职业危害因素预防等; 4.事故应急处置及避险方法;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 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 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 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 员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 实施监督管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 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 管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培训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 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 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 师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 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 监管机构。安全生产相关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培训有关服务,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自律管理,促进安全培训工作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安全培训 第六条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 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 制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的培训大纲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省级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制定。 第七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优秀安全培训教材的评选。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优秀安全培 训教材。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的外来参观人员、相关人员和实习人员。 第三条公司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教育制度,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第四条生产部是公司安全教育主管部门,安全员负责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五条非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市级或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初次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再培训内容: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法规的更新,安全生产的新知识和新技术、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第六条非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市级或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初次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再培训内容: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法规的更新,安全生产的新知识和新技术、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员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知识。 第三章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第七条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非高危行业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第三条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生产安全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 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 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 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 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 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起重工、加氯工、电焊工、电工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 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 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 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 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 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 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史上最全的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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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学校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培训班进行备案并让有关科任课教师知晓。 8、在学校学习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9、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10、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1、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学校。 12、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3、在学校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不跟陌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生产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1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2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

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通过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地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的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3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3.1 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 新加入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实行三级教育。即新加入公司人员均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新员工初次培训学时必须达到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安全部主管负责建立新员工个人安全教育档案。 3.1.1公司级教育,由培训部主任组织,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守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学时不得少于42学时,教育内容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教育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 第三条 职责1.安全部负责安全培训的计划、实施和考核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安全部进行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和控制。 3.各单位负责按培训计划完成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四条 控制过程1.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原则,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等。 培训范围: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1)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②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③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④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厂级安全教育(一级),新员工入厂后,在分配到工作单位之前,首先进行厂级教育,厂级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部协助实施,时间为32学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号122017〕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发布令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2017年9月20日批准发布,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本单位内所有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公司 主要负责人: 2017年9月20日 *******公司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第三条.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 第四条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时,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公司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全体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培训机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学校、离开学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辅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学校。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室里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老师报告,不得隐瞒。 7、在辅导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8、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9、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0、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学校。 11、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2、在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禁止带社会人员来班级,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13、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随便搬动课桌、椅。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平度市蓼兰镇万家卫生院 实验室安全管理流程 l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烟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食物、饮料及其它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1.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但允许面罩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各一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盛放被污染

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用合适的、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清洗时应用足够高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以获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软底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 1.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佩戴帽子。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人工作区,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1.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1.7)规定。 1.9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10眼睛冲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体液溅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洗。 1.11呼吸防护 在没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实验室或实验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险因素时,工作人员配戴呼吸防护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尘、气体、烟雾、蒸气污染的空气。这些防护器具包括:防尘面罩、机械或化学滤筒式呼吸器、导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给式呼吸器,提供的呼吸防护器具必须是根据现有标准专门设计的,对某些特殊危害应能提供足够保护的。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增强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办公室是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 四、程序 1、每年初,各部门应识别本部门的安全培训需求,并向办公室汇总。 2、办公室收集各部门培训需求后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送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五、要求 1、安全教育培训适用于以下对象: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2)新入厂的人员; (3)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转岗、离岗人员; (5)相关方人员; (6)外来参观人员; (7)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 2、办公室应建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档案,识别本公司该类人员的培训需求,做好培训取证及到期复训的准备工作。 六、安全培训教育内容 1、从业人员培训: (1)办公室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办公室编录。 (2)办公室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3)办公室根据每次培训内容设置“培训效果评估表”,检验培训内容的适宜性和培训结果的有效性。 (4)办公室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 2、管理人员的培训: (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任职。 (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其他管理人员的培训教材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选用或编制,办公室协助编录。 3、新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新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培训教材及考核表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选用或编制。教育内容为: ①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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