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问答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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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问答和论述

判断题12个,12分;单选题出12个12分;案例题出3个,26分,2个8分的,1个10分的。

一、简答题(每题6分,共36分)

1.金融管理法律关系和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各有何特点?p36-37

金融管理法律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主体的地位具有不平等性。

(2)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定性。

(3)权利和义务不存在财产的对偿性。由于金融管理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具有财产内容,因而也没有对偿性。

(4)权利与义务具有相对性。金融管理主体的权利实质上是相对于国家的义务,如果不行使或不很好的行使这些权利就会构成渎职。同样,被管理主体接受管理既是一种

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权利。例如,向监管机构申请设立金融机构,申请设立既是申

请者的义务,同时也是申请者的权利。

(5)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具有强制性。金融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以行政的和法律的强制措施为后盾的。一方面,法律赋予金融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权;另一

方面,对金融管理部门玩忽职守的,亦规定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正是从这

两个方面来强制金融管理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主体地位独立、平等。

(2)双方权利义务具有对偿性和对等性。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是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承担义务的一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一方的权利,也就是另一方的义务。

(3)权利义务的实现,主要通过带有经济性的强制措施来保证。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般是在自愿的基础上产生,当事人在成立法律行为时就能预见到义务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所以,—般能自觉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不愿意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的情况发生。故一般是通过带有经济性的强制措施来保证。如责令支付票据金额,偿还贷款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以促使当事人义务的履行。

2.确定金融法律责任的依据和原则是什么?p63-64

确认金融法律责任的依据

(1)要有违反金融法律义务的法律行为

金融法律责任承担的首要依据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2)金融违法主体须具有责任能力

通常对责任能力的规定,一般是以年龄作为划分标准。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我国确认金融法律责任的原则包括:

(1)责任法定原则

即指当违反金融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和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2)公正原则

公正,即公平、正义。公正原则的基本要求是:首先,对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必须予以追究;其次,责任与违法程度相适应,即法律责任的种类、强度必须与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和责任能力相一致;第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必要程序保障原则

程序保障的具体内容是法律责任的追究要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赋予当事人以必要的程序参与权。

3.人民币的发行原则是什么?

为了合理控制和调节人民币的流通,稳定人民币币值,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我国人民币的发行就必须坚持以下三原则:

(1)集中统一原则

集中统一,是指人民币的发行权属于国家,由国务院依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人民币。除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外,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决定发行或变相发行人民币,无权动用发行基金向市场上投放货币。

(2)经济发行原则

经济发行,也称信用发行,是与财政发行相对应的,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按照

商品流通的实际需要,控制和调节货币发行量。

经济发行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增加货币投放,是适应和满足生产发展与商品流通对货币的客观需要,是一种正常的、必要的、有物资保证的发行,可以保持币值和物价的稳定,不会引起通货膨胀。

(3)计划发行原则

人民币的发行必须按国家货币发行计划进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综合平衡,制定货币发行计划,经法定的审批手续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坚持计划发行原则,有利于控制货币发行量,压缩货币投放,保持币值的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4.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应当坚持的三项原则是什么?

答案要点:

(1)合法审慎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并且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作到不枉不纵,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妨碍反洗钱义务的履行。

(2)保密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3)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海关、税务等部门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存款。

5.简述我国《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限制性规定的内容。p122

修正后的《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不得从事证券经营业务

此项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金融业的安全。证券交易主要有三种风险,即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我国的证券市场尚未完全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如果允许商业银行投资于证券市场,则可能会使存款人的利益受损,造成金融秩序的不稳定。 2.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

金融信托是指拥有资金或财产的部门和个人,为了更好地运用和管理自己的资财,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委托信托机构代其运用、管理或处理其财产的经济行为。法律限制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主要是考虑到我国金融监管还缺乏实践经验和相应的手段、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等原因。限制商业银行涉及信托投资业务,有利于商

业银行集中力量吸收存款,严格贷款管理,做好票据结算工作,保证按期收回贷款,保护存款人和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

3.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目前,我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多种形式,它们和企业的资本金普遍较低,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而且其经营机构有待于完善,经营管理水平也有待于提高。另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普遍不高,贷款中不良贷款占有较高的比重,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商业银行现有的资本实力,在目前以至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只能部分地作为抵御风险的损失准备金,而不应该鼓励其向外投资。

上述对商业银行三大投资领域的禁止是就一般而言,如果国家在某个方面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这就为商业银行业务的拓展留下了空间。

6.简述贷款的禁止性规定。

答案要点:

(1)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商业银行法》第40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所谓关系人,主要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2)强令性贷款和担保

《商业银行法》第4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项目,国有商业银行应当发放贷款。因贷款造成的损失,由国务院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有哪些?

(1)资本充足率指标

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的100%。

(2)存贷款比例指标

商业银行的各项贷款与各项存款之比不得超过75%。

(3)资产流动性比例指标

流动性资产余额(指在1个月内可以变现的资产)与各项流动性负债余额(指在1个月内到

期的存款和同业净拆入款)的比例不得低于25%。

(4)单个贷款比例指标

对同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对最大l0家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总额的50%。

(5)中长期贷款比例指标

1年期以上(含1年期)的中长期贷款与1年期以上的存款之比不得超过120%。

(6)存款准备金比例指标

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与各项存款之比不得低于8%。

(7)拆借资金比例指标

拆入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4%。拆出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扣除存款准备金和联行占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8%。

(8)对股东贷款比例指标

商业银行向股东提供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已缴纳股金的100%。商业银行对自己股东的贷款条件不得优于对其他客户的同类贷款的条件

8.简述银行支付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这是对收付款单位以及收付款双方开户行所提出的要求。从付款方来说,应讲求信用,履行合同规定,按时付款;从收款方来说,应遵守承诺,按约发贷或提供劳务;从收付款双方开户行来说,应及时划拨资金,以保证收款人的利益。(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准支配。凡单位来行进账,银行应尊重存款人的意愿,按户入账,不能偏向任何一方或拒不进账,或强行扣款。

(3)银行不垫款。银行经营的货币资金大部分来源于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所以,不论哪个企业所支付的款项都必须在自己的存款限额之内,否则就会盲目扩大信贷规模和货币投放量,影响信贷收支平衡和货币流通稳定。为此,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必须坚持“先付款,后收款,收付抵用”的规定,防止银行垫款。

9.简述票据的特征。P202

(1)票据是设权证券

这是指票据上的权利是经过票据行为(在规定格式的票据上,以票据法规定的形式填写确定的日期、金额和签章)后才形成的,或者说是票据行为创设的。如果没有票据行为,也就没有票据上的权利,它与仓单、栈单、提货单等只能证明原有权利已经存在的单据是根本

不同的。

(2)票据是要式证券

票据必须按照法定的格式和条件作成,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票据的要式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票据的物质形态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在我国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统一的票据格式);二是必须按票据法规定准确作出文字记载。

(3)票据是货币证券

这是指票据的价值只能以一定的货币金额作表示,请求给付的标的只能是一定数额的货币,而不是货币以外的其他物品或利益,所以票据又被称为金钱证券。

(4)票据是流通证券

这是指票据上的权利可以经交付或背书而转让(载有?°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除外),而且票据的转让与一般民事权利的转让有很大区别,毋须告知债务人,债务人也不能以此为由提出抗辩。票据的重要经济功能正是通过它的流通性特点得到体现的。

(5)票据是无因证券

票据的无因性不是说票据产生是没有原因的,而是指票据因一定的基础关系(如买卖、赠与)产生以后,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与产生或转让票据的原因关系相分离,票据的持有人在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须向债务人证明取得该票据的原因。

(6)票据是文义证券

票据上的内容(权利、义务)必须以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为准,不得以票据以外的任何事由来变更其效力。

(7)票据是提示、返还证券

票据权利的行使必须在占有票据前提下,向义务人出示票据,在实现权利后必须将票据交给义务人。票据原有的权利人在交返票据后,表示他的权利已行使完毕。

10.简述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

票据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其要件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类。

1.实质要件

所谓实质要件,指的是票据行为作为一种能形成民事权利关系的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民法中关于民事行为成立要件的规定。其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1)票据行为能力。票据行为能力和其他民事行为能力一样,对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其他组织)有不同的规定。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按其年龄和智力状况,分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完全行为能力三种。

法人(含其他组织)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一致,始于成立,终于解散(或撤销)。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要件之一,票据行为也不例外,

而且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合法,否则不产生效力。

2.形式要件

票据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除应当具备实质要件外,还必须严格按票据法规定,以一定的方式进行,才能产生票据效力。如形式要件欠缺,票据绝对无效。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包括书面作成、记载事项、签章和交付四项。

(1)书面作成。各种票据行为都必须书面进行,即行为人将其意思表示记载于专用的票据用纸上。

(2)记载事项。票据是文义证券,因而票据行为人应当将自己要表达的意思内容记载在票据上。根据票据记载事项的不同效力,可将其分为如下四类:

第一类,绝对必须记载事项。

第二类,相对应当记载事项。

第三类,任意记载事项。

第四类,不得记载事项。

(3)签章。票据是文义证券,签章不仅可以证明债务人身份,区别在票据上进行各种票据行为的责任人,而且也是辨认伪造票据的证据。

(4)交付。交付是指票据行为人将票据交给相对人持有的行为。

11.简述票据权利限制的规定。

(1)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应的代价(即相当或相等的代价)。除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外,有两种不付对价取得票据的情况,持票人虽也可享有票据权利,但其权利的行使是受限制的。一种是未付对价善意取得票据,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持票人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如果前手的权利因违法或有瑕疵而受影响或丧失,则该持票人的权利也因此受影响或丧失。另一种是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2)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所谓恶意,是指以各种不正当的方法取得票据,包括受让人明知让与人为无处分权人,而仍接收其票据转让。所谓重大过失,是指稍加注意,或以一般注意,即可推知让与人的票据权利有瑕疵的情况。

12.简述票据伪造的构成要件。p216

(1)票据伪造行为符合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

票据伪造行为本身是不法行为,因而不会产生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但这种伪造行为在表面上却是符合票据行为形式要件。

(2)票据伪造行为必须是假冒他人名义而为的票据行为如前所述,这是票据伪造行为的核心。假冒他人名义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如在票据上模仿他人的签名、在票据上加盖私刻的他人印章、加盖盗用来的他人真正的印章等。

(3)伪造的目的是以伪造的票据权利骗取金钱

这是实施票据伪造行为者主观方面的特征,也是区分票据伪造与票据无权代理等行为的界限。

(4)伪造的票据必须已经转手

这是因为,首先票据伪造在表面上应当符合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而转手(交付)是各种票据行为不可缺少的形式要件之一;其次,没有转手(交付)这一过程,就无法证实票据伪造者主观上骗取金钱的故意。

13.简述票据变造的效力。

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变造会产生如下效力:

(1)对在票据上签章人的效力

①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

②在变造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这是因为此后的签章人尽管可能并不知道票据已被变造,但它毕竟是在表示愿意承担票据所载被变造后的义务前提下签章的,因而被变造后签章人的责任是和被变造前是不一样的。

③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变造之后签章的,视同在被变造之前签章。

(2)对变造人的效力

票据变造是一种不法行为,因而根据我国民法的一般原理和《票据法》规定,这种不法行为不产生票据上的权利义务。毫无疑义,实施票据行为的当事人必须对自己的票据变造行为承担责任,但是这种责任不是票据责任,而是其他的法律责任,如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刑罚处罚的最高法定刑期与票据伪造一样,也是无期徒刑。

14.简述担保的分类。

根据担保具体内容的不同,一般将担保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的担保三类。

(1)人的担保

人的担保在法律上叫“保证”,是指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以自身的资产和信誉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负责清偿。债权人对担保人的权益,与担保人的其他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是平等的,不享有优先权。

(2)物的担保

物的担保是指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以自身的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主要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等。在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如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处分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优先得到清偿。

(3)金钱的担保

金钱的担保是指通过一定金钱的得失来督促当事人积极适当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主要方式是定金。定金作为担保借助于“定金罚则”的运用,在某些条件下使债权的履行与否纳入经济核算,由此使定金这一担保形式具有物的担保所不具备的优越性。

15.简述担保的法律特征。

(1)从属性

担保是以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是一种从属于主债权关系的法律关系。《担保法》第一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这说明,债权担保的设立及存在是以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在主债权形成以后才可能产生,其解除随主债权的消灭而解除,处分以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

此外,《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这些都表明,主合同的存在是担保合同的前提条件,如主合同不存在,则担保合同不会发生;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无效。

(2)补充性

为保障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担保,是在主债权的基础上补充的权利义务关系,它进一步强化了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责任,增强了主债权人实现权利的效力。然而,担保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毕竟又有别于主债权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它只有在主债务没有履行时,担保义务才会实际履行。所以,相对主债务关系而言,担保具备补充性的特征。

(3)财产性

担保权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权,反映的是一种财产权关系。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均是以特定的财产或者货币来提供担保的,保证虽然是人的担保,但归根结底,保证人也是以其财产来履行保证责任的。正基于此,对财产的归属及价值的审定是签订担保合同时必须首先明确的一个重要方面。

16.简述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P188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一是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是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是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

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却不拥有先诉抗辩权,只要债务人在约定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对此保证人不得拒绝。

(2)在一般保证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是债务履行的第一顺序人,债务人首先应当对债务承担责任;保证人则对债务的履行处于第二顺序,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或者没有履行债务时,才履行保证责任。因此,其对债务承担的是一种补充责任。

(3)另外,订立一般保证合同必须在合同中注明本合同为“一般”保证合同,或在合同中注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等。对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均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17.简述最高额抵押的特征。

(1)最高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在一般抵押中,必须是先有债权,然后才能设定抵押权。抵押权的设定是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的,债权不存在,抵押权也不存在,这就是抵押权在发生上的从属性。然而,最高额抵押权的设定,却不以债权的已经存在为前提,而是对将来发生的债作担保,所以,在这方面最高额抵押不具有抵押权在发生上的从属性。

(2)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

一般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都是特定的,这不仅表现在债权类型是特定的,而且债权的数额也是特定的。但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则是不特定的,即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实际额是多少,在最高额抵押限度内均不确定,必须到决算期时,才能最终确定抵押权担保的实际债权数额。

(3)担保的债权具有最高限额

对于一般抵押而言,由于设定抵押时担保的债权已经确定,因此不存在最高或最低数额的限定。而最高额抵押则不同,由于在抵押设定时担保债权不确定,而抵押物又是特定的,其价值是确定的,不能以价值有限的抵押物担保将来发生的无数的债务,否则将会给债权人造成极大的损害。正是由于这一原因,需要对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设定最高限额。

(4)对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一般抵押权是对已经存在的债权作担保,通常这些债权都为一个独立的债权。而对最高额抵押而言,它是对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适用于连续发生的债权法律关系,而不适用一个独立债权。一般抵押权应随着主债权的转移而发生转移,但最高额抵押权由于在决算期未到来前主债权额未确定,所以是不能转移的。

(5)必须作明确的特别约定

由于最高额抵押是一种特殊的抵押,因此,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应对此作特别的约定。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仅规定了抵押,未特别规定最高额抵押,只能认为其设定的是一般抵押。

18.简述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P195

(1)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

根据《担保法》规定,作为抵押担保,其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然而,质押担保的标的物则不包括不动产。《担保法》中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表明用于质押担保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或者权利。

(2)质押必须转移占有权

抵押权的设定并不要求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而质权的设定则必须转移占有权。

(3)两者的公示方式不同

尽管抵押权和质权都需要公示,但其方法不完全相同。抵押权的公示主要采用登记方法。而对于质权,《担保法》第78条规定,只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

质的,才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而一般动产和其他权利出质并不需要登记,这是因为质权一经设定,就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权,而转移占有本身就是一种公示方式。

(4)质权人对占有的质物享有特定的物权

从担保物权人享有的权利来看,由于抵押权设定以后不转移占有,抵押权人没有对标的物直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质押却不同,在质押关系中,质权人因质物转移占有权,并可拥有质押物的使用权及收取质物所生利息的权利。

三、论述题(每题14分,共14分)

1.什么是金融法?试述金融法的调整对象。P1—P3

金融法,是调整货币资金融通和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具体讲,金融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用以确定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和职责权限,并调整在金融活动中所形成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在金融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金融关系。金融活动包括商业金融活动与政府金融活动。其中商业金融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直接金融活动、间接金融活动、金融中介活动,又包括具有创新意义的衍生金融活动;政府金融活动则包括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活动。由此,金融法调整的对象即为在商业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交易关系和在政府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关系。

(1)金融宏观调控关系

金融调控关系。即国家及其授权的金融主管机关,为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而对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利率实施调控而与其他金融主体之间产生的关系。

(2)金融监管关系

金融监管关系。即国家及其授权的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实施监管而与其他主体之间产生的关系。

(3)金融业务经营关系

金融业务经营关系指金融机构在从事商业性业务活动中与其他金融主体之间发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包括:①间接金融关系,指金融机构因开展间接融资活动而与其他存、贷款主体之间的资金融通关系,包括存款关系、储蓄关系、借贷关系和同业拆借关系等。

②直接融资关系,非金融机构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在金融市场上产生的直接融资关系。这主要包括:证券发行关系;证券交易关系。③金融中介服务关系,指金融机构因开展金融中介服务而与其他非金融机构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之间的金融中介关系,包括货币市场上的中介服务关系,例如结算、汇兑、咨询、信托、租赁、代理、担保等关系;资本市场上的中介关系,例如证券的承销与登记、托管与清算、证券投资咨询及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与法律鉴证等关系。④衍生金融关系,指金融机构因开展衍生金融交易活动而与其他金融主

体之间的关系,包括远期合约关系、互换业务关系、调期交易关系、期货期权交易关系等。(4)金融机构的内部关系

是指金融机构内部分支机构的设置及其权责、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等。

2.试述我国金融法体系。P31-32

是指一国由调整不同领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综合各国的金融立法情况,金融法主要由以下几个法律部门组成:

(1)银行法

银行法是调整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组织和业务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银行法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成不同的类别:按银行类型的不同,银行法可以分为中央银行法、普通银行法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法;按银行的运作情况,银行法可分为银行组织法和银行活动法。

目前,我国银行法方面的立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货币法

货币法是关于货币的种类、地位、发行、流通及其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货币法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从静态角度,根据货币的种类及其流通范围和效力不同,可以分为通货法、外汇管理法和金银管理法。从动态角度,根据货币运动的层次和顺序,可以分为货币发行法和货币流通法。

(3)证券法

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和流通中发生的资金融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证券法从不同的角度亦有不同的分类:从静态上,按证券的种类,可以分为债券法和股票法。从动态上,即从证券融资的运作过程,可以分为证券发行法和证券交易法。

(4)票据法

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的种类、形式、内容以及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保险法

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保险法通常由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和保险特别法三部分组成。

(6)信托法

信托法是调整金融信托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信托机构的设立条件、法律地位、信托业务规范、信托合同制度等内容。

(7)金融租赁法

金融租赁法是调整融资租赁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融资租赁公司成立的条件、法律地位、融资租赁合同等内容。

(8)投资基金法

是调整投资基金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多样。投资基金法应包括产业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风险投资基金法。

3.试述我国商业银行法的立法目的。P102-103

《商业银行法》第一条规定了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从我国《商业银行法》的立法目的来看,主要表达了以下含义:

1.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2.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

3.维护金融秩序。

4.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4.试述票据的功能。

票据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金融工具,是商业信用的载体。它对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商业流通、及时清结债务、规范商业信用、减少现金流通、节省流通费用具有积极作用。票据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功能:

(1)汇兑功能

即票据具有替代现金进行异地汇兑的功能。现在商品交换的空间范围既有在国内进行的,也有在国际范围进行的。如以现金进行结算,不仅成本高,而且风险大,而运用票据工具,付款人只要将款项交给银行后取得票据,即可至异地兑取现金或办理转账,有效地解决了因两地交易而出现的空间上给付的种种麻烦。

(2)支付作用

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诸多不便。在商品经济中,交易频繁,如逐笔以现金支付,将不胜其烦。而票据具有流通性的特点,经背书可以作多次转让,成为商品交易中的流通、支付工具,从而减少现金的使用。

(3)结算作用

在商品交易中,双方当事人之间往往互为债权债务人,运用票据可以将债务互抵轧差,

从而简化手续,减少现金使用量,因此与现金结算相比,票据结算更为简便、快捷、安全。(4)融资作用

现在各国的票据法都规定,持有未到期票据的权利人,如需要提前使用资金,可以通过出卖票据权利提前获得资金,这种办法就是票据贴现。票据有转贴现、再贴现等多种贴现方式,由此实现融资目的。

在现代金融市场中,贴现融资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5)信用作用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商品生产及交换因受周期、季节、运输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买卖双方经常需要提前使用日后可以获得的资金,于是逐渐形成了商业信用。由于票据具有严格的法定要式,票据持有人(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法律有效的保护,而且可凭此转账、兑现、背书转让、贴现等,从而保证信用的兑现,因此票据就必然成为首选的信用工具。

答案要点:

(1)汇兑功能。(3分)

(2)支付作用。(3分)

(3)结算作用。(3分)

(4)融资作用。(3分)

(5)信用作用。(3分)

金融法模拟试题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ff80808149e239ZFX12811 复习资料 月《金融法》模拟试题年720XX名称: 内容:月《金融法》模拟试题720XX年 分)2 (每题一、单选题 1题美国采取以下何种商业银行组织体制第、分支行制A、单元制B、集团制C、连锁制D题公司法对红利分配的限制规则不包括第2、同股同利A、弥补亏损后分配B、分配不破资本C、分配最低额限制D)3题同业拆借的最长期限为(第个月3A、个月4B、个月C、5个月D、.6题在客户账户上翻炒证券属于()行为第4、虚假陈述A、欺诈客户B、操纵市场C、内幕交易D题世界各国的银行评级制度基本借鉴第5银行评级体系CAMELA、美国、穆迪评级B、标准普尔评级C、惠誉评级D)上贯题票据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但是我国《票据法》在(第6彻得不彻底、要式性A、无因性B、独立性C、流通转让性D)7题外汇本质上是(第、国际债权A、国际债务B、外国货币C、外国货币支付凭证D题世界各国的银行评级制度基本借鉴8第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银行评级体系、美国CAMELA、穆迪评级B、标准普尔评级C、惠誉评级D题经常项目外汇包括第9题我国目前实行第10、证券投资收益A、劳务收支产生的外汇B、直接投资C、贷款D题银行的资产业务包括第11、固定汇率制度A、自由浮动汇款B、管理浮动汇率C、双重汇款制度D)题下列哪个属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股票种类(第12、票据贴现A、承诺B、担保C、银行卡D 13题中国银监会未在以下哪个市设立银监局第股、BA股、AB股、HC股、ED)题下列哪一项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不得从事的业务(第14、大连A、青岛B、宁波C、汕头D题已经建设完成的清算系统不包括第15、 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A、吸收成员单位存款B、为成员单位办理担保C、办理同业拆借业务D二、判断题(每题2分) 票据行为中当事人可以以票据以外的证明方法予以变更第1题银行同业拆借的金额一般较小第2题第3题多数国家的商业银行资产业务正确利润的主要来源和增长点第4题任何一个跨国银行的分支机构都要接受母国和东道国当局的监管当局的双重监督人民币纪念币不得以支付手段进入流通题第5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可以直接认购报销国债题第6 题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集团制的银行体制第7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冠以和自己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名称第8题空白票据即因欠缺必要记载事项而无效的不完全票据题9第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国股票上市交易审批实行核准制 10题第汇票和本票不得签发空白票据 11题第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可以以换股形式相互投资题第12年的《巴塞尔协议》最早的国际金融立法正确1988第13题银监会无权封存可能被转移或者损毁的银行文件资料第14题商业银行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题第 15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 、金融监管1、金融信托2、金融衍生品3、电子支付4四、问答题(每题10分)

2017年10月金融法试题和答案

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金融法试卷和答案 (课程代码05678) 本试卷共4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中央银行最核心的职责是 A.公开市场操作 B.依法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C.保持币值稳定 D.金融监管 2.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筹建期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3.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第一位经营原则是 A.安全性原则 B.流动性原则 C.效益性原则 D.政策性原则 4.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A.10% B.30% C.40% D.50% 5.外资银行的营业性机构不包括 A.外商独资银行 B.中外合资银行 C.外国银行分行 D.外国银行代表处 6.信托关系中最核心的主体是 A.受托人 B.委托人 C.受益人 D.信托人 7.存款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A.双方协商一致 B.客户递交申请书 C.银行清点钱数 D.银行接受存款并签发存款凭条、存单或登记存折予以确认 8.下列银行业务可以适当收费的是 A.储蓄开户 B.同城同一银行人民币储蓄存款 C.储蓄销户 D.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

金融法试题及答案

东财11春学期《金融法》在线作业一(随机) 一,单选题 1. 下列不属于国际收支的资本项目是() 资A 券证.投. B私人长期投资 贷府借间长. C政期支方面D收单移转.D 答正确:案 2. 以下叙述不正确的是() 度种经障一济 A. 保保险是制度济经性补律一具种制有偿.B的质保是险法同一的有种. 合偿是双系关C 务 具强制性保. 险D有 :D 正答案确 3. 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是() 价稳物.A 定业充就分. B支衡收平际国. C长稳定促此经并持值币,以进济增保.D D :答正确案 )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申请人成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的所有者权益不低于(4. 元亿5 .A. B. 10亿元 元2C亿.O 元3亿 D 0.D 案答:确正 5. 下列行为中,不须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即可进行的是() A. 设立保险公司 构机设内在B. 保境险公外司代立表 金 C.司增减注保险册资公本部干.司招募D公中保层险 正D :确答案 )的银行于属列下.6 不中国(民人是职能A.行发行的银银银的B行.行 银企.的行业C .行政的D 府银答C 正确:案 托信为作的7用可中产财使财产列下. (是)麻品. A醉品放B.物射 物国.级C文家 D权件.版软D 确正答:案 构机融金行银非的管监法依)(是司公赁租融金.8. A. 中国人民银行 部政 B.财监会C中. 银国 院务D .国C :正确答案 9.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 )人民币 A. 4000万 万500B0. 元亿C .1 元 D 2.亿正C :答确案 ()息整遇如利率调,其计方式是存蓄10.定期储存款在期内利息,时段计利高率调.A 利时分调率低按原率时存率按利款B. 率按款取利C时. 平.利按率D均确B 答:案正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有关专业人员,在该股票11. 该持者或购得不后满期内销承期和(内),买有票股个.1月A 月. 个B3 6.个月C .年1D C :案答确正.

金融法论述题总结

论述题1. 什么是金融法?试述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金融法,是调整货币资金融通和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具体讲,金融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用以确定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和职责权限,并调整在金融活动中所形成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在金融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金融关系。金融活动包括商业金融活动与政府金融活动。其中商业金融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直接金融活动、间接金融活动、金融中介活动,又包括具有创新意义的衍生金融活动;政府金融活动则包括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活动。由此,金融法调整的对象即为在商业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交易关系和在政府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关系。 1、金融宏观调控关系 2、金融监管关系 3、金融业务经营关系 ①间接金融关系②直接融资关系③金融中介服务关系④衍生金融关系 4、金融机构的内部关系 论述题2.试述我国金融法体系。 金融法的体系是一国调整不同领域金融关系的法律法规所组成的有机联系统一的整体,依据我国的金融立法实践,金融法体系主要由下列几个部分构成 1、金融主体法,也称金融组织法,或金融业法,是关于各类金融关系的参加者, 主要是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规则。概括地讲,金融主体法,就是金融主体及其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的规则体系。 2、金融调控、监管法 金融调控、监管法是调整国家实施金融调控、监管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任务是明确金融调控,监督目标,确定调控,监管机构,规范调控,监管手段,打击破坏货币金融秩序的行为。 3、融资行为法 融资行为法是指规范主体融资行为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它包括: (1)直接融资法----调整直接融资关系的法律法规 (2)间接融资法----调整间接融资关系的法律法规 (3)特殊融资法----期权,期货,外汇的法律法规 4、金融中介业务法-----调整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中介业务关系的法律法规。 简答题1.金融管理法律关系和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各有何特点? 1.金融管理法律关系 金融管理法律关系,是指国家金融管理机关或其他部门与金融机构、法人、公民之间依法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金融管理法律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主体的地位具有不平等性。 (2)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定性。 (3)权利和义务不存在财产的对偿性。 (4)权利与义务具有相对性。 (5)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具有强制性。 2.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 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是指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依法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金融业务经营法律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金融法》期末考试试题

《金融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15×1分=15分) 1.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指的是() A.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 2、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10% B、15% C、20% D、30% 3、下列不属于金融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证券 B、金银 C、财产 D、货币 4.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 A货币政策的决策机构B货币政策的执行机构 C货币政策实施的监督机构D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 5.中国银监会的法律地位是() 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C行政监管部门D行业协会 6.我国调整财产信托民事活动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是() A、《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D、《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业务规定》 7.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赔偿要求,保险方应该() A、在第三者无力赔偿时,保险方才予以赔偿 B、在查明第三者尚未对投保方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方才予以赔偿 C、保险方不予赔偿 D 保险方先予以赔偿,然后取得代位追偿权 8.犯罪嫌嫌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金额较大的,处以()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 3年 B 4年 C 5年 D 6年 9.发现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应当由()依法对该金融机构实行接管。 A中国人民银行B银监会C财政部D国家计委 10.下列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 A发行的银行B银行的银行C企业的银行D政府的银行 11.依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记载事项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予补记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12.一个买卖合同,既有人的担保,也有物的担保,当主合同的债权人行使担保权时,()。 A、采取物保优先的原则 B、采取人保优先的原则 C、二者没有先后顺序 D、债权人有选择权 13、下列不属于权利质押客体的是()。 A、汇票 B、公司债券 C、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D、商标权 14.金融市场按照融资的期限,可分为()

金融法总论

金融法总论(一) 朱大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一篇金融法总论 第一章金融法概述 金融法,简而言之,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关系是在金融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是指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和金融监督管理活动过程中,同其他金融主体之间发生的、与信用活动和货币流通相关联的各种经济关系。金融关系内容广泛而复杂,决定了金融法的内容也十分庞大。一般而言,金融法的内容可包括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政策性银行法、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法、涉外金融机构管理法、货币发行与现金管理法、金银管理法、存款与贷款管理法、同业融资法、金融担保法、票据法、支付结算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金融信托法、融资租赁法、期货期权管理法、外汇管理法、外债管理法等。囿于篇幅和我国现行有关立法的欠缺,本书拟对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政策性银行法、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法、货币发行与现金管理法、存款与贷款管理法、支付结算管理法、票据法、证券法、金融信托法、融资租赁法、保险法、涉外金融机构管理法、外汇与外债管理法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较为系统的介绍。而第一章则对金融法的一般基本理论问题作一概要的介绍。 ●金融的概念及其产生条件。 ●金融关系的概念及其含义。 ●金融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金融法的本质、特点及基本原则。 ●金融法的渊源及体系。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与金融立法的重点。 第一节金融法的概念

一、金融和金融关系 (一)金融的概念及其产生条件 金融是货币资金融通的简称,它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信用活动以及在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具体包括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存款的吸收和提取;贷款的发放与收回;银行的转账结算;国内外的汇兑往来;票据的承兑与贴现;有价证券的发行、交易及管理;信托投资;融资租赁;各种保险;金融期货、期权的交易及管理;外汇、外债的管理以及其他国际金融活动的开展等。 金融一般分为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两种形式。直接金融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债券等各种证券,将资金直接转移给证券发行人(企业、公司或政府)的资金融通行为;间接金融则是指最终贷款人(存款人)通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中介机构(贷款人),把资金贷给借款人的资金融通行为。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直接金融占有很大的比重,而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落后国家,金融一般以间接金融为主。 金融本身是一种经济活动,它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参与社会再生产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相互调节资金余缺的信用活动的总称。金融是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与完善的产物,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的出现有其产生的条件: 1.货币从商品交换过程中自发地分离出来,起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作用。这是金融产生的前提,而这只有在商品经济已有相当发展时才能达到。 2.信用日益发展,多种信用形式的出现。信用,也称信贷,是指货币资金借贷活动的总称。商品经济是信用存在和发展的客观经济基础,商品要出卖,而购买者有时又缺少货币,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赊欠和借贷。在赊欠和借贷的过程中,赊出方、贷出方往往要收取一定的利息(收益)。这种信用是商业信用的初级形式,以后才逐步发展出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等多种信用。 3.银行等专门金融机构的出现。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商品交换越来越频繁,交换地域也越来越广大。于是,货币兑换商出现了,解决了不同地区、不同国家货币不一的难题。此后,兑换商的

(金融保险)东财考试批次金融法复习题及答案

(金融保险)东财考试批次金融法复习题及答 案

《金融法》综合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本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1分) 1.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称为() A.转贴现 B.再贴现 C.重贴现 D.二次贴现 【答案】B 2.利用涂改、粘贴、拼接等手段无中生有或者以小变大的非法改变货币的外形或面额的犯罪行为定为() A.变造票据罪 B.伪造票据罪 C.变造货币罪 D.伪造货币罪 【答案】C 3.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是人民币() A.1亿元 B.5亿元 C.10亿元 D.20亿元 【答案】C 4.我国的财务公司的服务对象是() A.全体社会成员 B.特定社区成员 C.企业集团成员 D.企业工会成员 【答案】C 5.汽车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A.4% B.7% C.8% D.10% 【答案】D 6.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有权批准贷款人豁免贷款的机构是()

A.中国人民银行 B.财政部 C.国务院 D.审计署 【答案】C 7.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指的是() A.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 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 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 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 【答案】C 8.关于票据权利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按照票据法规定的方式取得票据,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B.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持有票据者即享有票据权利 C.只有支付对价者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D.以偷盗手段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答案】D 9.甲向乙签发支票,因合同总价未确定,故支票金额未填写。甲与乙商定,金额由乙根据实际发货数量补充填写。后来实际发生的货款为21万元,但乙将金额填为24万元,并将支票转让给丙。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A.乙违反诚信原则填写票据,票据无效 B.乙违反甲之授权,填写无效,应按实际发生的货款确定票据金额 C.甲可以以乙滥用填充权为由对丙提出抗辩 D.乙补充填写的支票有效 【答案】D 10.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 A.4000万 B.5000万 C.1亿元 D.2亿元 【答案】D 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证券法禁止的欺骗客户行为有() A.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B.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C.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D.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2010-2014-年-自考-《金融法》简答论述整理

2010-2014-年-自考-《金融法》简答论述整理

2010-2014 自考《金融法》简答论述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31.简述银行卡持卡人的主要义务11-254 32.简述法律禁止设定抵押的财产。 33.简述信托中受托人的义务。 34.简述期货交易中的限仓制度。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35.试论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及职责。 36.试论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必要性。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1.简述国外金融市场实践中防范金融风险的防线。 32.简述委托贷款的特征。 33.简述外汇的种类。 34.简述公司债券上市后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O分,共20分) 35.试论银监会的监管与处罚措施。 1、试论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1-1-11: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是通过对货币供应量/流通量的调节来实现的,这就需要运用特定的工具,称为货币政策工具,它是实现货币政策的手段。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可以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

包括: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以及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和外汇等。 (1)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缴存中央银行指定账户的款额,称为存款准备金。这部分款额与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总额的比例,称为存款准备金率。 (2)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称为基准利率。它通常是整个社会利率体系中处于最低水平、同时也是最核心地位的利率。商业银行给客户的贷款利率受基准利率的影响。 (3)再贴现率:再贴现率也是中央银行影响商业银行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全社会货币供应量的一种形式。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到期前,以票据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活动。而当商业银行自身需要资金,但贴现票据仍未到期时,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取得的贷款,这种贴现就称为再贴现。中央银行根据一定的比率从票据全款中扣取自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这一比率即为再贴现率。 (4)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与一般政府部门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它可以在金融市场上从事买卖业务。中央银行从事这种业务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或汇率等指标,这种业务称为公开市场业务。 2、试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及其职责。1-2-10

金融法试题及答案要点

金融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国人民银行的预算(A) A.纳入中央预算 B.纳入地方分支机构预算 C.总行纳入中央预算,分支机构纳入地方预算 D.以中央预算为主,地方分支机构预算为辅 2.中国人民银行(B) A.受国务院领导 B.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 C.既是中央银行,也是商业银行 D.是事业单位 3.属于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当然委员的是(A) A.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B.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C.财政部部长 D.审计署审计长 4.当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在到期前,需要资金周转时,可以向中央银

)行申请贴现,取得贷款。这称为(D A.拆借B.贷款 C.贴现D.再贴现 5.下列金融机构中,不在银监会监管范围的是(C A.城市信用合作社B.金融资产管理公司C.基金管理公司D.财务公司 6.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为人民币(D )) A.10 亿元B.5 亿元C.3 亿元D.1 亿元7.商业银行提供信用证服务属于(C) A.负债业务C.中间业务B.资产业务D.理财业务 8.下列不属于不良贷款的是(A) A.关注类贷款C.可疑类贷款B.次级类贷款D.损失类贷款 9.农村信用社的常设执行机构是(D) A.董事会C.社员代表大会B.监事会D.理事会 10.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是(C)

A.承租人和供货人C.承租人和出租人B.出租人和使用人D.承租人和中间人 11.商业银行应当在取得不动产或股权之日起( B )内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A.3 年B.2 年C.6 个月D.3 个月 12.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 B )以内的贷款。 A.6个月B.1年C.18个月D.2年 1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 D A.有效B.效力未定C.企业法人不承担责任D.无效或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 14.随时可存、取,金额与期限不受限制的储蓄是(D)。 A.零存整取储蓄 C.存本取息储蓄 15.骗购外汇的行为属于(B A.逃汇 D.扰乱金融秩序行为 B.整存零取储蓄 D.活期储 蓄)。 B.套汇C.非法买卖外汇 16.贷记卡透支按( B )记收复利。 A.日B.月C.年D.星期17.银行下列业务可以适当收费的是( D )。 A.储蓄开户C.储蓄销户B.同城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存款 D.零钞清点整理

金融法-教学大纲

《金融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100222B 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学科基础课 总学时:32 讲课学时:32 实验(上机)学时: 学分:2 适用对象:法学专业 先修课程:货币银行学 一、教学目标 《金融法》是大学本科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比较全面了解掌握金融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金融法律规范的有关内容,完善学生的法学知识结构,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金融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一)教学内容 本课程以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金融机构等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为对象,立足监管,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其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金融法律制度进行阐述。本课程在系统介绍金融法基础理论的基础上,重点讲述我国中央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现行的金融基本法。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 本课程的教学中贯彻课堂教授与课外阅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案例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习要求 学生应在学习《货币银行学》课程之后,学习《金融法》课程。在学习《金融法》过程中,学生应自学《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法律条文。 (四) 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无论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律工作或者其他工作,《金融法》的学习对于完善其知识结构及实际工作都有非常大的帮助。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教学课时分配 四、教学内容 第一章金融法总论 本章教学组织和设计: 第一节金融法概述

金融法名词解释及简答论述题笔记

金融法名词解释精华本 1、金融法:关于我国国内的金融交易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银行单独出资或者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或中国境内机构合资经营的银行类机构。 3、抵销权在我国银行业务中一般称为“扣款还贷”,即当客户欠银行的款到期时,如果客户拒不还款,银行可以扣收客户在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中的款项归还贷款。 4、折实储蓄:用人民币折成实物为单位进行存取的一种储蓄,存入时按折实单位牌价存入,支取时则按取款时折实单位牌价支付,因而可以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 5、贷款:(名词)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动词)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放款项的信用活动,又称“贷款业务”。 6、保证贷款: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为前提而发放的贷款。 7、抵押贷款: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8质押贷款: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9、自营贷款: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取本金和利息。 10、银团贷款:多家贷款人依据同一贷款协议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 11、逃汇:境内机构和个人逃避外汇管理,将应该结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保存、转移、使用、存放境外,或将外汇资产私自携带、托带或者邮寄出境的行为。 12.货币市场基准利率: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它是一种单利、无担保、仳发性利率,在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的参照作用,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 13、贷记卡:纯粹意义上的信用卡,持卡人无需在发卡银行事先存款,而是在发卡银行授予的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 14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5、虚假陈述: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含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 16、欺诈客户: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诱使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17、封闭式基金: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18、再贷款浮息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加点幅度的制度。 19、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专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0、临时账户: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自考金融法试题及答案

做试题,没答案?上自考365,网校名师为你详细解答! 全国2010年10月自学考试金融法试题 课程代码:0567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入股方式是( ) A.债权入股B.实物资产入股 C.货币资金入股D.有价证券入股 2.1994年,我国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 ) A.中国农业银行B.中国进出口银行 C.交通银行D.招商银行 3.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 ) A.5%B.6% C.7%D.8% 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 ) A.维护人民币与外币汇率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 B.控制货币发行量,防止发生通货膨胀 C.控制货币发行量,防止发生通货紧缩 D.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5.金融租赁的对象一般是( ) A.股票B.债券 C.固定资产D.基金 6.“为储户保密”原则的含义是( ) A.银行应当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 B.银行应当拒绝中国人民银行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 C.银行应当拒绝除商业银行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 D.银行应当拒绝法律规定的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 1 / 9

7.我国法律禁止 ..作为担保人的主体是( ) A.企业B.银行 C.个人D.学校 8.我国法律禁止 ..设定抵押的财产有( ) A.土地所有权B.房产 C.汽车D.股票 9.人民币发行的原则有( ) A.集中发行原则B.境外发行原则 C.分散发行原则D.自由发行原则 10.可以全额兑换的残损人民币,票面残损不应超过 ....( ) A.三分之一B.四分之一 C.五分之一D.六分之一 11.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 A.允许外币境内流通B.资本项目下自由流动 C.人民币经常项目下不可兑换D.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特许制 12.下列不属于 ...借记卡的是( ) A.转账卡B.专用卡 C.信用卡D.储值卡 13.我国目前的人民币汇率制度是( ) A.国家严格管理控制 B.双重汇率 C.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 D.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14.经国务院授权的利率主管机构是( ) A.银监会B.中国人民银行 C.中国银行D.财政部 15.我国外汇担保的审批机关是( ) A.国家外汇管理局B.中国人民银行 C.财政部D.中国银行 16.目前,我国ATM每日累计取款上限是人民币( ) 2 / 9

金融法期末复习考点总结教案资料

金融法期末复习考点 总结

金融法期末复习考点总结: 要考的题型: 辨析题:(3*10’):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这三道题的题目观点都是错误或片面的,要求辨析+法条理由) 案例题:(2*10’):票据法(无因性);保险法(其实案例跟辨析没什么不同的,只是叫法而已) 简答题(25’):公司法、证券法(二选一,建议选证券那题,老师说的) 论述题(15’):注册制与审核制的比较以及注册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答案的参考资料我在后面做了) 一、票据法: 1.票据的含义:(1)广义:记载一定文字,代表一定民事权利的文书凭证。 (2 狭义:专指票据法所规定的汇票、本票和支票等票据。 理解: ①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 ②票据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内容 ③票据是出票人依照票据法签发的有价证券 ④票据是出票人与持票人约定,以自己或者自己委托的人作为付款人的有价证券 2.票据的分类: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票据法学上对票据的分类: ①依照付款人是出票人还是出票人委托的人,将票据分为自付证券和委托证券。 ②依照票据作用上的主要差别,把票据分为信用证券和支付证券。

③依照出票时是否记载收款人名称,把票据分为记名式票据和不记名式票据。 3.票据的性质: (1)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权利义务,全凭票据这张纸上记载的文字意义来断定,而不能进行任意的解释或者根据票据以外的任何其他文件确定。一切以票据上的文义来执行。 (2)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上的格式和记载事项都由法律严格规定,不按法律规定作成票据或不按法律规定记载事项,会影响票据的效力甚至造成票据无效。 (这个很有可能会考到) (3)票据是无因证券,无因并不是说没有原因,而是讲不问原因,任何票据的签发、取得、流转肯定有原因,如买卖、借贷、赠与、租赁等。但票据是不问原因的,票据一经签发或流转便与其背后的原因关系发生了分离。持有票据的人行使权利时无需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因而票据是无因证券。 (4)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是指其权利与票据的占有不可分离。权利的发生、转移和行使都以证券的存在为必要。票据作为完全失去证券,无论证据多么充分都无法主张权利。票据的这个特点要求持票人必须妥善地保管票据。 4.票据关系及其基础关系(这部分的考试重点哦我觉得,他上课有着重的将,跟上面的无因性) 4.1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所发生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票据关系是持有票据的债权人与在票据上签名的债务人之间的关系。

金融法简答题及答案

银行法: 1.商业银行设立的法定条件:(PPT:text9中有每条的详细解释,这里不赘述)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12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②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③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商业银行禁止的业务有哪些?(对应PPT:text10) 《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了商业银行的禁止性业务: 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股票业务、房地产业务及向其他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投资业务。 3.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对应PPT:text13存款法) 无名性 消费寄托性 附合性 实践性 4.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对应PPT:text14贷款法)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货币,而不能为其他消耗物或不可消耗物。 (2)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即所有权的合同。 这一点与存款合同一致。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这种种类物,且具有强制流通性,因此一经占有即具有了对其所有权。当然,这种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和收益权能有所限制,即借款的使用一般要受当事人合同约定范围的限制,否则,借款人有权在合法的范围内自由地使用。

借款人享有借款的收益权,这种收益应是在扣除了出借方利息后的收益。借款人占有权、处分权则是完整的,即出借人须将货币交付给借款人,之后,借款人即拥有了对其处分权,依合同约定自主使用并收益。否则,借款合同就失去了意义。 (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与自然人之间借款,应收取一定的利息。当然,法律不禁止自然人之间无偿借款关系的存在。 (4)借款合同一般为诺成性合同。 合同法规定出借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供借款,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这说明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以货币交付生效,应是实践性合同。(5)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出借人应按约定提供借款,借款人则应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到期返还借款本息,可见是双务合同。 证券法: 1.证券的特征: 证券是表示财产权利(民法和商法上的权利)的书面凭证。 证券是证券发行人和证券持有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证券是可自由流通转让的书面凭证。由于证券投资变现性的需要,各国证券法都规定,绝大多数证券可以上市自由转让、买卖。 2.简述股票发行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区别:(PPT中无准确答案) 证券发行注册制,又称形式审查制,是指发行人充分、客观地把发行人及发行证券的信息资料向证券主管机关提示并申请发行,经证券主管机关实施形式要件审查并合格后予以注册,即可公开发行的审核制度。 证券发行核准制,又称实质审查制,是指证券的发行不仅应充分公开证券和发行公司的真实状况,而且主管机关还应于事实公开前,对预定发行证券的性质、价值加以判断,以确定该证券是否可以发行。对于不符合发行条件的证券,或对于投资人保护有危险的情况下,不予核准该证券的发行,所以核准制又被称实质管理原则。(我国和欧洲)——以下摘自百度知道: 形式审核(注册制)与实质审核(核准制)的区分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是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划分标准:

金融法期末复习要点

一、名词解释 2.金融法律关系:金融法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行政保护: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对违反金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单位和公民,依照行政程序加以处理,以保护金融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行为。 4.司法保护:是指司法机关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以保护金融法律关系的行为。 5.金融法律责任:是指金融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金融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责任法定原则:是指当违反金融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后,应该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和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法律必须有明确的规定才能成为追究责任的依据,确认具体的法律责任也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严格依法确认。 10.票据关系:是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当事人在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票据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11.票据基础关系:又称为“票据实质关系”,是指作为生产票据关系的事实和前提,存在于票据关系之外而由民法规定的非基于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 18.追索权:是票据权利的第二项内容,也称第二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被拒绝付款或者被拒绝承兑,或有其他法定事由请求付款未果时,向其前手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19.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依法给予拒绝的行为。票据抗辩所根据的是由称之为抗辩的原因,债务人提出抗辩以拒绝像票据债权人履行票据义务的权利成为抗辩权。 22.票据变造:是指没有变更权限的人以行使票据权利为目的,变更票据上记载的除签名以外的有关事项的行为,即变更票据文义的行为。 23.支付结算: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行为。狭义的支付结算是指银行转账结算。 24.担保: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26.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拥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券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7.最高额抵押: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28.质押:指债权人占有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其动产或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29.权利质押:指以权利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权利转让以优先受偿。

金融法试题及答案

东财11 春学期《金融法》在线作业一(随机)一,单选题 1. 下列不属于国际收支的资本项目是() A. 证券投资 B. 私人长期投资 C. 政府间长期借贷 D. 单方面转移收支正确答案:D 2. 以下叙述不正确的是() A. 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B. 保险是一种具有经济补偿性质的法律制度 C. 是一种双务有偿的合同关系 D. 保险具有强制性正确答案:D 3. 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是() A. 稳定物价 B. 充分就业 C. 平衡国际收支 D. 保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正确答案:D 4. 申请人成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的所有者权益不低于( )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A. 5 亿元 B. 10 亿元 C. 2O 亿元 D. 30 亿元正确答案:D 5. 下列行为中,不须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即可进行的是( A. 设立保险公司 B. 保险公司在境内外设立代表机构 C. 保险公司增减注册资本金 D. 保险公司招募中层干部正确答案:D 6. 下列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 A. 发行的银行 B. 银行的银行 C. 企业的银行 D. 政府的银行 正确答案:C 7. 下列财产中可作为信托财产使用的是() A. 麻醉品 B. 放射物品 C. 国家级文物 D. 软件版权 正确答案:D

8. 金融租赁公司是()依法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A. 中国人民银行 B. 财政部 C. 中国银监会 D. 国务院 正确答案:C 9.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 A. 4000 万 B. 5000 万 C. 1亿元 D. 2亿元 正确答案:C 10. 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其计息方式是() A. 利率调高时分段计息,利率调低时按原利率 B. 按存款时利率 C. 按取款时利率 D. 按平均利率 正确答案:B 11.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有关专业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内,不得购买或者持有该股票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1年 正确答案:C 12. 我国的财务公司的服务对象是() A. 全体社会成员 B. 特定社区成员 C. 企业集团成员 D. 企业工会成员 13. 以下不属于证券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A. 合法性原则 B. 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原则 C. 统一性原则 D. 审计监督原则正确答案:C 14. 关于票据权利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只有按照票据法规定的方式取得票据,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C

最新10月全国自学考试金融法试题及答案解析.docx

全国 2018 年 10 月自学考试金融法试题 课程代码: 0567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5 分 )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我国,决定商业银行票据再贴现利率的机构是() A. 商业银行 B.中国人民银行 C.银监会 D.证券交易所 2.我国对银行业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是() A. 中国银行 B.中国证监会 C.中国银监会 D.财政部 3.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为人民币() A.5000 万元 B.1 亿元 C.5 亿元 D.10 亿元 4.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商业银行破产的主体是() A. 商业银行的债权人 B.银监会 C.商业银行的债权人和银监会 D.国务院 5.信托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 .. A.20 % B.30% C.50% D.75% 6.法理上可以认为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本质上讲是一种() A. 监管法律关系 B.契约关系 C.担保关系 D.投资关系 7.按照现行金融监管规章,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最长为() A.3 个月 B.6 个月 C.8 个月 D.12 个月 8.存款人死亡时,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取得存款,应办理继承权证明 书,为其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的机构是() A. 公安局 B.当地县政府 C.公证处 D.村委会 9.按照贷款是否有担保,贷款可分为() A.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与票据贴现

C.信用贷款与票据贴现 D.信用贷款与抵押贷款 10.有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的机构是() A. 中国人民银行 B.国务院 C.银监会 D.商业银行 11.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 不得设定抵押 B.一并抵押 C.由当事人约定 D.由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决定 12.《担保法》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 A.10 % B.20% C.30% D.40% 13.负责残损人民币收回和销毁的机构是() A. 中国人民银行 B. 中国银监会 C.受理残损人民币兑换申请的商业银行 D. 工商行政管理局 14.在我国,外汇的主要作用是在国际贸易中作为() A. 价值尺度、储备手段 B.支付手段、储备手段 C.信用手段、储备手段 D.储备手段、货币手段 15.在我国,外汇管理的职能部门是() A. 中国人民银行 B.中国银行 C.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 D.商务部 1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 A. 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 50% B. 每日万分之五 C.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00% D. 每日万分之二 17.信用卡遗失后被人冒用,其责任() A.挂失前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挂失后的损失由发卡银行承担 B.挂失前及挂失后 24 小时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C.挂失前及挂失后48 小时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D.由发卡银行承担 18.按照股东承担风险程度和享有权利的不同,股票可分为() A.普通股和优先股 B.国家股和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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