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1 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1 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肺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肺病科管理者加强肺病科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肺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在肺病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肺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肺病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加强对肺病科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本科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肺病科门诊,可开设专病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开设病房及肺病重症监护病房,具备提供肺病急诊诊疗服务的能力。

第八条中医医院肺病科门诊应设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疗室(含中医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能够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中医医院肺病科病房应设普通病房、观察室、检查室、治疗室、血气分析室、肺功能室、支气管镜室、有条件的可设抢救室或肺病重症监护室,并符合相关规定。应设置中医治疗室,能够开展雾化、针刺、灸疗、拔罐、熏蒸、中药泡洗、

音疗、理疗等。

第九条中医医院肺病科设备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相应急救设备、药品的同时,应配备中药熏洗设备、中药离子导入仪等有助于提高中医疗效的中医诊疗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呼吸机、血气分析仪、中药雾化吸入设备、纤维支气管镜等肺病科专科设备。诊疗设备和相关功能检查室应全院共享。

第十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方案与各种诊疗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雾化、针刺、灸疗、拔罐、熏蒸、中药泡洗、血气分析、肺功能检测、支气管镜检查等肺病科常用诊疗设备操作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肺病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6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经过中医专业培训的其他类别执业医师。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肺病科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具有支撑科室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医师应接受过中医肺病专业系统培训,掌握中医肺病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中医类别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肺病科常见病种(病证)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室主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临床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熟悉常用中药方剂200首,重点掌握100首(见附件),掌握肺病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及常用急救技术。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部分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对临床常见病和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具备常见肺病科急危重症处理能力,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应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危重和疑难肺病的诊断和应

用中医方法处理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中医诊断和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肺病科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培训后,在肺病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常见肺病的诊断标准、主要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临床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肺病中医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及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参加进修、跟师学习、参加学习班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的诊疗技术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新技术、新方法等,了解肺病防治新进展,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具有一项以上中医肺病科专病的诊疗专长。

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少见、危重及疑难肺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掌握肺病防治新进展。

第十五条中医医院肺病科主任应由从事中医肺病专业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系统接受过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2年以上)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并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能力者担任。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主任应具备从事中医肺病专业学习和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主任应具备从事中医肺病专业10年以上工作经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六条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可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肺病专业工作20年以上,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及诊疗方法的传承和创新工作,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学术发展方向,指导重点项目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七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肺病专业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学术继承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学术继承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

高级研修班、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老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中医肺病防治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八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名医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

第十九条中医医院肺病科护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3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第二十条中医医院肺病科护士应熟悉肺病科常见疾病的中医药诊疗基本知识,掌握肺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护理知识和方法,掌握本科疾病中医护理常规和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护理服务和健康指导。

第二十一条中医医院肺病科护士长是肺病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护士长应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1年以上肺病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2年以上肺病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第二十二条中医医院肺病科要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辨证论治优良率、中成药辨证使用率、中医治疗率、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比例、急危重症中医参与率、治愈好转率等纳入医师绩效考核。

四、服务技术

第二十三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注重继承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肺病中医诊疗技术。

第二十四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具备常见、多发肺病诊治的能力。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开展普通感冒、时行感冒、哮病、喘证、咳嗽、肺胀、肺痈、痰饮等肺病科的常见、多发病常规诊疗的能力。三级中医医院应在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具备开展肺痈、肺痿、肺痹、咯血、肺岩、外感高热以及喘证、哮病急性发作、喘证急性加重等肺病科疑难、急危重症诊疗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五条中医医院肺病科能够开展中药外敷、针刺、灸疗、拔罐、熏蒸、

中药泡洗、中药超声导入、穴位贴敷等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服务项目,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第二十六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发布的相关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结合本科室临床实际,形成本科室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并应用于临床,定期对本科室诊疗方案的实施情况及疗效水平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不断优化诊疗方案,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第二十七条强化中医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内容要体现中医辨证思想,做到辨证准确、理法方药一致,充分发挥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中医诊治的指导作用,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急危重症、疑难病的中医诊治水平。

第二十八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根据本科室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注重引进吸收新的诊疗技术,并以临床为基础、疗效为核心,在中医理论、技术方法、药物研发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五、环境形象

第二十九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在环境形象建设上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

第三十条中医医院肺病科环境形象建设的重点包括门诊走廊和候诊区、病房走廊、治疗室等区域。

第三十一条中医医院肺病科的环境形象建设,应通过内部装饰、展板布置等形式,重点传播中医药防治肺病的科普知识,介绍中医药防治肺病的方法及专家特长,彰显中医药防治肺病的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宣传知识、介绍方法和彰显特色的具体内容,应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并依据病种的变化及时调整。

第三十二条中医医院肺病科的内部装饰,根据不同的区域、内容,可以采用有关名医名言警句的书画作品、中医肺病专业历史人物和本科室名医照片、招贴画、橱窗展柜、触摸屏、视屏网络、宣传折页等宣传形式。

六、附则

第三十三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开展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四条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以肺病科诊疗为特色的,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民族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本指南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中医医院肺病科常用方剂目录

1.白虎汤(《伤寒论》)2.百合固金汤(《慎斋遗书》)3.贝母瓜蒌散(《医学心悟》)4.半夏厚朴汤(《金匮要略》)5.半夏白术天麻汤(《医学心悟》)6.半夏泻心汤(《伤寒论》)7.补阳还五汤(《医林改错》)8.八正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9.八珍汤(《正体类要》)10.补中益气汤(《脾胃论》)11.柴胡疏肝散(《景岳全书》)12.川芎茶调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13.大柴胡汤(《金匮要略》)14.大承气汤(《伤寒论》)15.导赤散(《小儿药证直诀》)16.定喘汤(《摄生众妙方》)17.当归补血汤(《内外伤辨惑论》)18.大黄牡丹皮汤(《金匮要略》)19.大黄附子汤(《金匮要略》)20.二陈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21.二妙散(《丹溪心法》)22.葛根芩连汤(《伤寒论》)23.瓜蒌薤白白酒汤(《金匮要略》)24.甘麦大枣汤(《金匮要略》)25.归脾汤(《校注妇人良方》)26.桂枝汤(《伤寒论》)27.黄连解毒汤(《肘后备急方》)28.黄芪桂枝五物汤(《金匮要略》)29.蒿芩清胆汤(《重订通俗伤寒论》)30.藿香正气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31.济川煎(《景岳全书》)32.荆防败毒散(《摄生众妙方》)33.金铃子散(《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34.九味羌活汤(《此事难知》)35.咳血方(《丹溪心法》)36.龙胆泻肝汤(《医方集解》)37.六味地黄丸(《小儿药证直诀》)38.六一散(《伤寒标本心法类萃》)39.苓甘五味姜辛汤(《金匮要略》)40.苓桂术甘汤(《金匮要略》)41.六君子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42.理中丸(《疡医大全》)43.麻黄汤(《伤寒论》)44.麦门冬汤(《金匮要略》)45.麻杏石甘汤(《伤寒论》)46.麻子仁丸(《伤寒论》)47.平胃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48.青蒿鳖甲汤(《温病条辨》)49.千金苇茎汤(《金匮要略》)50.清气化痰丸(《医方考》)51.清营汤(《温病条辨》)52.清燥救肺汤(《医门法律》)53.三仁汤(《温病条辨》)54.四君子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55.参苓白术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56.桑菊饮(《温病条辨》)57.生脉饮(《兰台轨范》引《医录》)58.四逆散(《伤寒论》)59.肾气丸(《金匮要略》)60.四神丸(《证治准绳》)61.四物汤(《仙授理伤续断秘方》)62.失笑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63.桑杏汤(《温

病条辨》)64.芍药甘草汤(《伤寒论》)65.苏子降气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66.射干麻黄汤(《金匮要略》)67.三子养亲汤(《皆效方》录自《杂病广要》)68.桑白皮汤(《圣济总录》)69.沙参麦冬汤(《温病条辨》)70.葶苈大枣泻肺汤(《金匮要略》)71.痛泻要方(《丹溪心法》)72.温胆汤(《三因极一病证方论》)73.五苓散(《伤寒论》)74.五味消毒饮(《医宗金鉴》)75.吴茱萸汤(《伤寒论》)76.旋覆代赭汤(《伤寒论》)77.血府逐瘀汤(《医林改错》)78.犀角地黄汤(《小品方》录自《外台秘要》)79.小柴胡汤(《伤寒论》)80.小建中汤(《伤寒论》)81.小青龙汤(《伤寒论》)82.香薷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83.杏苏散(《温病条辨》)84.小陷胸汤(《伤寒论》)85.逍遥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86.泻白散(《小儿药证直决》)87.一贯煎(《续名医类案》)88.右归饮(《景岳全书》)89.加味桔梗汤(《医学心悟》)90.玉女煎(《景岳全书》)91.玉屏风散(《医方类聚》)92.银翘散(《温病条辨》)93.养阴清肺汤(《重楼玉钥》)94.炙甘草汤(《伤寒论》)95.左金丸(《丹溪心法》)96.猪苓汤(《伤寒论》)97.止嗽散(《医学心悟》)98.真武汤(《伤寒论》)99.增液承气汤(《温病条辨》)100.竹叶石膏汤(《伤寒论》)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

第八条重症医学科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 重症医学科的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第九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和治疗设备,以保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需要。 第十条医院相关科室应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能随时为重症医学科提供床旁B超、血液净化仪、X线摄片等影像学,以及生化和细菌学等实验室检查。 第十一条重症医学科病床数量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收治重症患者的需要,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8%,床位使用率以75%为宜,全年床位使用率平均超过85%时,应该适度扩大规模。重症医学科每天至少应保留l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 第十二条重症医学科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床间距大于1米;每个病房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用于收治隔离病人。 第十三条重症医学科位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并宜接近手术室、医学影像学科、检验科和输血科(血库)等。 第三章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重症医学科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重症医学科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病理科室内质量控制制度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室内质量控制制度 质量控制是病理科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一环,符合病理科建设与管理的要求,是建设规范化病理科的必然之路,顺应了当今病理科发展的要求,全体员工必须对此项工作有高度的认识。为了保证病理科质量的全面提升,特制定《病理科室内质量控制制度》。 一、目的 通过质控活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改进提供依据;防止工作中出现差错,防范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不断提高科室技术与诊断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病理对病理诊断与技术的要求。 二、要求 对病理科医疗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对质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并向相关人员传达,认真改进。 三、质控小组的构成 (一)科主任为病理科质控第一责任人,对科室整体质量负责。 (二)病理科质控小组具体分为: 1、标本检查和取材质控小组,负责标本检查与取材的室内质量控制; 2、病理诊断质控小组,负责标本检查与取材、常规病理诊断、术中快速冰冻病理诊断; 3、术中快速冰冻病理诊断质控小组,负责术中快速冰冻病理诊断室内质量控制; 4、常规病理技术质控小组,负责常规HE切片、术中快速冰冻切片制片的室内质量控制; 5、免疫组化质控小组,负责免疫组化、特殊染色制片室内质量控制; 6、分子病理质控小组,负责分子病理实验室内质量控制; 7、细胞病理质控小组,负责细胞病理诊断、细胞病理制片室内质量控制; (三)由科主任指定具体人员为各质控小组质控员,负责具体质控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与修订。 四、质控方案包括: (一)标本检查与取材室内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二)常规病理诊断室内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三)术中快速冰冻病理诊断室内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四)细胞病理学诊断室内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五)常规HE染色切片室内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页脚内容2

病理科规章制度

一、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二、病理科的工作范畴 三、病理科的设置及基本条件 (一) 病理科的设置 (二) 病理科人员的数量 (三) 病理医师和技术员的任职要求 (四) 病理科的用房 (五) 病理科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 (六) 专业参考图书 四、病理科规章制度 (一) 病理科工作制度?????????????10 (二) 病理科人员准入制度 (三) 病理科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四) 病理科消毒隔离及核查制度 (五) 病理科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六) 病理科医师人才培养计划 (七) 病理科医师专业水平定期考核制度 (八) 病理科技术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九) 病理科标本验收制度 (十)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 (十一) 病理科标本检查和取材制度?????????????18 (十二) 病理科查对及工作交接制度???????????????19 (十三) 病理科诊断工作制度及流程??????????????19 (十四) 术中冷冻病理诊断工作制度及流程 (十五) 细胞学筛查与诊断制度与流程????????????.21 (十六) 病理科免疫组化及特殊染色工作制度?????????? (十七) 病理科上级医师会诊制度及疑难病例科内会诊制度????????22 (十八) 病理科 诊断报告补充、更改或迟发的管理制度与程序 (十九) 病理科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24 (二十) 病理科与临床科室沟通制度与流程????????????? (二十一) (二十二) 临床病理讨论会??????????????? 病理科新增病理诊断技术应用的审批与管 理制度??????. (二十五) (二十六) (二十七) (二十八) (二十九) 病理科尸体解剖工作制度????????????????? 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病理 科切片、涂片借阅制度病理科工作量统计制度病理科教学、科研管理制度 (三十) 病理科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三十一) (三十二) (三十三) (三十四)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一、总则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皮肤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 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皮肤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皮肤科管理者加强科 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皮肤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 物和技术开展皮肤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皮肤科的 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对皮肤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 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皮肤病诊疗工作有1 效开展。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开设独立的专业门诊,有条件的 可以开设病房,有急症处理能力的可以开设急诊。

中医医院皮肤科门诊应当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 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中医医院皮肤科病房应当设置治疗室和患者淋浴室,有条件的 应当设置药浴室、熏蒸室,应当通风良好,绝缘防雾,铺设防滑地砖。 开展中药临方调配的,应具备外用中药临方调配的条件。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 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中医医院皮肤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医院级别、科 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要求(见附件1)。设置药浴室的,应当配备煎药设备、浴盆、水温调节与定时装 置、应急呼叫装置、消毒设备等。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 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药浴、擦药、湿敷、熏蒸、腧穴治疗、 外用中药临方调配等皮肤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其相应的管 理制度。 2 三、人员队伍 中医医院皮肤科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占70% 以上,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中医医院皮肤科医师队伍,高级、中级、初级专业

间质性肺炎治疗方法

间质性肺炎治疗方法 医生常说间质性肺炎大部分都是慢性的,一小部分是急性的,主要症状是咳嗽,常伴有发烧,人自身觉得疲惫,饭量也会相对减少。间质性肺炎是可以用药物来治疗的,医生会对症下药,主要针对肺部,脾和肾,其疗效是在于治疗肺部的纤维和修复肺部的气管,药物治疗的时间相对较长,所以患者要有耐心。 间质性肺炎还可以用针灸穴道的方法来治疗,可以干预相应的经络,来抵抗炎症,产生抗病毒的作用,治疗肺和气道,排出病毒。治疗间质性肺炎需要通过循序渐进的进行治疗和修复,肺部功能才可以逐渐恢复。总而言之,不管采取怎样的方法进行治疗,患者们都要有足够的耐心,不要因为其收效甚微而放弃,这样不但依赖药物,使病情加重,治疗的同时还要注意饮食,注意保暖。 间质性肺炎治愈率 间质性肺炎治愈率高,但是根据患者年龄不同,以及自身情况的不同,治愈率也在变化,不过相同的是,早期发现很重要。在目前的医学阶段,还缺乏全面的特效的治疗方法,病情常表现出进行性发展,所以增强患者的免疫力,预防感冒很重要,这样可以防止感染,从而导致病情恶化。中药方面,在必要的时候,与激素一起用可以减轻其副作用,增强疗效。间质性肺炎这样的病必须先仔细谨慎地诊断,然后在有经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长期治疗,切记不可大意。 总的来说,间质性肺炎这样的病,其实并没有某些专家说的那么可怕,但也不容易治疗,因此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态度来对待它。虽然根据调查,间质性肺炎是难以治疗的,而且死亡率也高,这些片面的信息与患者的无知和大意是息息相关的。所以,患者及家属一定要仔细研究了解间质性肺炎的病情特点和发展规律,及早采取措施。 间质性肺炎早期治疗 间质性肺炎早期以肺泡壁的炎症为主,中期则为弥漫性间质肺纤维化,晚期转化为肺泡壁纤维化。患者通常出现呼吸不畅、缺氧、丧失劳动力、靠呼吸机生存,最后衰竭、甚至死亡。目前西医无有效治疗方法,中医却备受患者们的信赖。 间质性肺炎的病因很多,如吸入无机和有机粉尘,微生物感染(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癌性淋巴管炎,肺水肿等,还有绝大部分病因暂且不明。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 行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9-03-18 卫办医政发〔200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病理诊断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病理科。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提高病理诊断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设置病理科的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病理科是疾病诊断的重要科室,负责对取自人体的各种器官、组织、细胞、体液及分泌物等标本,通过大体和显微镜观察,运用免疫组织化学、分子生物学、特殊染色以及电子显微镜等技术进行分析,结合病人的临床资料,做出疾病的病理诊断。具备条件的病理科还应开展尸体病理检查。 第四条因诊断需要取自人体的组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 第五条医疗机构内的病理科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病理科按照安全、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病理诊断工作。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七条病理科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八条二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至少应当设置标本检查室、常规技术室、病理诊断室、细胞学制片室和病理档案室;三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还应当设置接诊工作室、标本存放室、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和分子病理检测室等。其他医疗机构病理科应当具有与其病理诊断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施等条件。

骨伤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骨伤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骨伤科的规化建设和管理,突出中医药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骨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骨伤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骨伤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骨伤科是以中医药学为基础,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对人体骨、关节及软组织损伤和疾病进行诊断及治疗的临床学科,是承担骨伤科疾病诊疗服务的场所。应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骨伤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骨伤科的规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和规模、科室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骨伤科临床诊疗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开设独立的骨伤科门诊,并具备处理常见骨伤科急诊的能力,有条件的可以开设骨伤科急诊、病房,病房开设两个病区及以上者,可以根据专科病种优势进行二级分科(如创伤、脊柱、关

节、筋伤等二级专科)。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设有无障碍通道与辅助检查部门、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相连接,方便轮椅、平车出入,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第八条中医医院骨伤科门诊、急诊应当设置候诊区、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可设置单独的手法治疗室、骨折整复室并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 中医医院骨伤科病房应设置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病室、抢救室、治疗室、处置室,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可设置单独的手法治疗室、康复治疗室;支持区包括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值班室、生活辅助用房、污物处理区域。 第九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骨伤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 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应配备小夹板外固定器材、推拿 手法床(椅)、艾灸治疗仪、经络导平治疗仪、中药离子导入治疗仪、 电磁波治疗仪、磁振热治疗仪、激光治疗仪等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 的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小针刀设备、熏 蒸(洗)设备、超声雾化熏洗仪、三维多功能牵引装置、脊柱牵引床、 椎间盘复位机、远红外按摩治疗床、骨质疏松治疗仪、骨科康复设备等 仪器设备。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根据科室情况,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骨伤科诊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及重点优势病种的诊疗规,建立骨折整复、外固定、手法、手术、牵引、功能康复等骨伤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及相关管理制度。

间质性肺病进展

间质性肺疾病分类进展 中文摘要: 间质性肺疾病(interstitial lung disease, ILD)是一组主要累及肺间质和肺泡腔,导致肺泡-毛细血管功能单位丧失的弥漫性肺疾病。临床主要表现为进行性加重的呼吸困难、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伴弥散功能降低、低氧血症及影像学上的双肺弥漫性病变。ILD可最终发展为弥漫性肺结构的损害,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ILD的不同病因及分类,其治疗和预后可能不同,故而对ILD进行准确的分类尤为重要。 英文摘要: Interstitial lung disease (ILD) is a group diffuse lung disease of mainly involving the pulmonary interstitial and alveolar cavity, causing the alveolar-capillary function units loss. The main clinical manifestations are the progression of the difficulty in breathing, restrictive ventilation with dispersion function reducing, hypoxemia, and imaging of pulmonary diffuse lesions. ILD can eventually develop into diffuse lung structure damage, leading to respiratory failure and even death. Different etiology and classification of ILD, its treatment and prognosis may be different, so the ILD accurate classification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关键词: 间质性肺疾病(ILD),特发性间质性肺炎(IIP),特发性肺纤维化(IPF),呼吸性细支气管炎伴间质性肺病(RB-ILD),脱屑性间质性肺炎(DIP),隐源性机化性肺炎(COP),急性间质性肺炎(AIP),淋巴细胞性间质性肺炎(LIP),特发性胸膜间质弹力纤维化(PPFE),急性纤维素性机化性肺炎(AFOP) 第一节、间质性肺疾病的概念和分类 一、间质性肺疾病的概念 间质性肺疾病(interstitial lung disease, ILD)是一组以肺泡单位的炎症和间质纤维化为基本病变的异质性非肿瘤和非感染性肺部疾病的总称。 肺间质,从解剖学上看,是指肺泡上皮细胞和毛细血管内皮细胞基底膜之间的间隙,含肺泡间隔内的血管和淋巴周围组织,包括细支气管和支气管周围组织。ILD病变目前认为起始部位与肺泡的上皮细胞和肺泡炎有关,但是病变可能并不仅仅累及肺泡与毛细血管基膜之间的间质,同时也可累及细支气管、肺泡实质、相关的淋巴管和血管以及胸膜等。因此,有学者提出将ILD称为弥漫性实质性肺疾病(diffuse parenchymal lung disease, DPLD),2002年美国胸科学会/欧洲呼吸学会选用DPLD,视其为ILD的同义词。DPLD也逐渐成为这类疾病使用更多的术语,但我国学者多使用ILD作为术语。 我国学者认为,间质性肺疾病是由各种病因所导致的弥漫性肺“间质-实质”病变的总称。间质性肺疾病的概念也应该是包含两个方面: (1)不包括肿瘤性和感染性病因所致的“类”间质性肺疾病的临床及放射的表现,在临床中需要予以排除; (2)病变累及肺组织的全部:间质和实质。

外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外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外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外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外科专业管理者加强外科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外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外科应在外科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外科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外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加强对外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临床疗效,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外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本科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外科应开设门诊,可开设专病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开设病房,具备提供外科急诊诊疗服务的能力。 第八条中医医院外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疗室(含中医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能够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中医医院外科病房应设置普通病房、观察室、抢救室或重症监护病房和中医治疗室,并符合相关规定。中医治疗室能够开展针灸、火罐、理疗和中药外治疗法等。 第九条中医医院外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相应急救设备、药品的同时,应配备医用微波治疗仪、中药熏洗设备等有助于提高临床疗效的中医诊疗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在此基础上应配备多功能艾灸仪、半导体激光治疗机、医用臭氧治疗仪、腿浴治疗器、足疗仪等设备。诊疗设备和相关功能检查室应全院共享。

病理科关于绩效分配的说明

病理科关于绩效分配的说明 尊敬的院领导: 我院于2011年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即“卫办医政发〔2009〕31号文件”的规定完成了病理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和安装调试,在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专家的指导下组建了病理实验室,结束了建院54年没有病理实验室的历史,独立制成的病理切片通过了专家组的评审。2012年在深圳援疆病理专家的指导下使病理实验室独立建科;先后开展了手术标本检查、体液细胞学检查和胃镜等小标本病理检查,并率先在南疆开展大体标本摄影项目;在2012年里完成活检803例,检出肿瘤84例;完成体液细胞学检查466例,发现癌前病变56例。得到临床的一致认可。2013年活检及细胞学检查较上年度均有所增加。病理科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怀,离不开援疆专家的悉心指导,离不开临床科室的大力支持;但是,基层医院病理科是“不赚钱”的科室却是不争的事实,所以一、二级医院病理检查大都外送临近三级医院,这对学科的建设极为不利,也成为医院发展的短板,我院病理科还是难以自食其力的孩子,难以给医院这个大家庭贡献更多的力量,本该在大家庭呵护下成长的孩子过早的承担了家庭重任,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极为不利;如此重压下的蹒跚前行,绩效分配却出现了偏差,病理科2012年人均绩效467.6元每月,2013年人均绩效424.9元每月,我们认为以往“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不合理,难以体现“绩效分配向医疗业务部门、向技术含量与技术风险高的专业倾斜”,具体说明如下。

病理科诊断作为“金标准”,理应属于医院重点科室,医学界认为,病理科的技术水平,反映了该医院的尖端水平。病理科对于每份标本都要进行固定(需甲醛溶液2道)、取材(病理医师与技术人员共同完成)、脱水(需95%酒精2道,无水乙醇2道)、透明(需二甲苯2道),浸蜡(溶解的蜡3道)、包埋、切片、捞片、脱蜡、染色、封片、贴号等40余道程序,每一道程序都需要各级各类工作人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及一系列昂贵的试剂耗材,如病理专用载玻片、盖玻片、一次性进口刀片、染液;制片完成后,还需各级病理诊断医师在显微镜下认真观察、综合分析、甚至远程病理专家会诊,才能做出正确的病理诊断,打出病理图文报告,据权威部门统计,这全套程序中需要大量的试剂耗材占33-40%,需要近30小时的人工操作时间,这一点不同于临床检验15-18%的成本及功能科4-8%的成本等其它医技科室30分钟至几个小时即可出具报告,我们对手术标本的取材就需要1-2个小时,手术室工作结束后才统一送来标本,我们这时才能开始取材工作,所以,一般是别人快下班时,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加班完成;因此,病理科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内都是非常紧张的,属于非常细致的脑力和体力劳动;另外,为保证病理科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以上工作还需要借助于各种精密和贵重仪器设备,如:脱水机、包埋机、切片机、显微镜、图文报告系统等,这些都是病理科开展工作的基本设备,可以把它们看成是家里做饭用的切菜刀和锅碗瓢盆,是必不可少的;为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病理科还承担着将术中快速冰冻检查标本亲自送检外院的任务;病理科的资料保存期限也是不低于30年,须耗费大量的人员精力。 病理诊断是各项诊断的“金标准”,临床上许多病人需等病理结果出来后才能确定治疗方案,实际上病理科充当着临床会诊的重要角

中医医院肺病科等10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中医医院肺病科等10个科室建设 与管理指南(试行) 目录 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2) 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9) 中医医院脑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17) 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24) 中医医院血液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32) 中医医院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39) 中医医院内分泌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47) 中医医院风湿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55) 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62) 中医医院神志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69)

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肺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肺病科管理者加强肺病科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肺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在肺病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肺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肺病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加强对肺病科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本科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肺病科门诊,可开设专病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开设病房及肺病重症监护病房,具备提供肺病急诊诊疗服务的能力。 第八条中医医院肺病科门诊应设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疗室(含中医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能够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中医医院肺病科病房应设普通病房、观察室、检查室、治疗室、血气分析室、肺功能室、支气管镜室、有条件的可设抢救室或肺病重症监护室,并符合相关规定。应设臵中医治疗室,能够开展雾化、针刺、灸疗、拔罐、熏蒸、中药泡洗、音疗、理疗等。

中医医院肛肠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肛肠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加强中医医院肛肠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肛肠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规则~制订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肛肠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肛肠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肛肠科诊疗工作。应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提高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肛肠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肛肠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肛肠疾病中医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肛肠疾病诊 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独立开设门诊~有条件的可开设病房。有急症处理能力的可以开设急诊。

第八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设置候诊区、诊室、并设独立的检查、治疗区~应当有与手术前准备及手术后处理相适应的处置场所~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并有良好的私密性以保护患者隐私。 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有良好的就诊环境~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无菌区、有菌区标识明确~医疗器械消毒、医疗垃圾分类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肛肠科病房应当根据功能和任务需要设立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监护室或抢救室等~应当布局合理~便于使用。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药熏治室。应当有消毒隔离设施。 第九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有病房的科室还应根据床位数~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肛肠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1,要求。 设置中药熏治室的~应当配备熏治椅、中药加热设备、应急呼叫装置、消毒设备等。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 及医疗安全。 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检查、中药熏洗、敷药、塞药、中药灌肠、穴位埋线、穴位注射结扎、枯痔、药物注射、切开、挂线等肛肠科常用诊疗技术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肛肠科执业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占70%以上~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它类别的执业医师。

2019间质性肺病诊治指南

间质性肺病诊治指南 疾病简介: 间质性肺疾病(ILD)是以弥漫性肺实质、肺泡炎症和间质纤维化为病理基本病变,以活动性呼吸困难、X线胸片弥漫性浸润阴影、限制性通气障碍、弥散(DLCO)功能降低和低氧血症为临床表现的不同种类疾病群构成的临床-病理实体的总称。 ILD病谱的异质性(heterogeneity)具有多层含义,即病因学的多源性;发生或发病学的异质性;病种或表现型的多样性以及临床症状的异因同效的相似性。从异质角度的分类看,ILD病理组织学可呈肺泡炎、血管炎、肉芽肿、组织细胞或类淋巴细胞增殖。特发性肺纤维化(IPF)为肺泡炎,其病理异质性变化表现为普通型间质性肺炎(UIP)、脱屑型间质性肺炎(DIP)/呼吸性细支气管炎间质性肺病(RBILD)和非特异性间质性肺炎/纤维化 (NSIP/fibrosis)。此分类是由Katzenstein等(1998年)在Liebow(1970年)UIP、DIP、双侧性间质性肺炎 (BIP)、淋巴细胞间质性肺炎(LIP)和巨细胞间质性肺炎(GIP)分类基础上经修正后提出的新分类。Liebow原分类(1970年)中的BIP现已公认即为闭塞性细支气管炎并机化性肺炎(BOOP)。LIP与免疫缺陷有关,GIP与硬金属有关,已不属于IPF分类范畴。Katzenstein在新分类中指出DIP命名不当而应采用RBILD。UIP属IPF 的原型,多见于老年人,激素疗效不佳,而RBILD和NSIP患者年龄较低,对糖皮质激素有疗效反应,预后良好。 发病机制发病阶段 ILD确切的发病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假设ILD的演变过程可区分为三个阶段,即启动阶段、进展阶段和结局阶段。 启动阶段 启动ILD的致病因子通常是毒素和(或)抗原,已知的抗原吸入如无机粉尘与石棉肺、尘肺相关,有机粉尘与外源性过敏性肺泡炎相关等,而特发性肺纤维化(IPF)和结节病等的特异性抗原尚不清楚。 进展阶段 一旦暴露和接触了最初的致病因子,则产生一个复杂的炎症过程——肺泡炎,这是ILD发病的中心环节,肺泡炎的性质决定着肺损伤的类型、修复程度及纤维化形成等。炎性及免疫细胞的活化,不仅释放氧自由基等毒性物质,直接损伤I型肺泡上皮细胞和毛细血管内皮细胞,还释放蛋白酶等直接损伤间质、胶原组织和基底膜等。同时释放各种炎性介质,已发现的包括单核因子(monokines)、白介素-1(IL-1)、白介素-8(IL-8)、白介素-2(IL-2)、血小板衍化生长因子(platelet-derived growth factor,PDGF)、纤维连接蛋白(fibronectin,FN)、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nsulin-like growth factor,IGF-1)、

呼吸内科发展规划

杨凌示范区医院 呼吸内科发展规划 一、科室现状: 1.基本情况:呼吸内科于20XX年12月由原消化呼吸内科分开成立。设置床位45张(包括抢救床2张)。 2.人员配备情况:科室医师5人,主治医师3人,住院医师2人; 护理人员15人,主管护师1人,护师6人,护士8人。 3.设备配备情况:进口有创呼吸机2台;电子支气管镜1台,床旁纤维支气管镜1台;肺功能仪1台;除颤仪1台;多功能心电监护仪10台,输液泵8台。 4.与三级医院基本要求的差距:(1),护理人员配备不足,要 (2),医师与实际开放床位之比≥0.5:1 ;求护床比0.4:1,应为18人; (3),科室设备不足:无专用无创呼吸机、血气分析仪及支气管镜下治疗配套设备;(4),科室医护人员呼吸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薄弱; 二、学科建设的指导想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发展规划,以三级医院学科建设标准为指导,加强核心制度落实,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及医疗质量,缩小与省内三甲医院呼吸专业差距,争取大病、疑难危重病患者能在我科得到满意的治疗,更好的服务于杨凌及周边县区人民群众。 (二)发展目标:通过三年发展,进一步扩大与周边二级医院呼

吸专业差距,使呼吸专业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在呼吸慢病治疗、急慢性呼吸衰竭机械通气治疗、重症肺炎、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镜检查及镜下治疗、肺部肿瘤诊断及肿瘤化疗等方面形成优势,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三、具体规划 (一)科务管理 呼吸科主任遵照临床科主任职责和医院的科主任目标责任项目,管理呼吸科医疗、教学、科研的全面工作。 (二)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1.由科主任、护士长、高年资主治医师及高年资护师组成。 2.每周检查1次医疗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认真记录,及时整改,下次检查改正情况。 3.质量小组检查内容为: 交接班情况、疑难病例讨论情况、死亡讨论记录;危重症患者抢救情况;病历书写质量(采用三级质控:住院医师、高年资主治医师、科主任;其中高年资主治医师是重要责任人);疾病诊断的准确性;诊疗计划及辅助检查的合理性;病程记录;病情知情告知及有创治疗、有创检查、有创操作告知;抗生素合理使用情况;各种诊疗操作的规范化等。 1、(三)人才培养计划: (1)科室目前人员严重不足,计划近两年内每年争取一名临床医生。(2)加强呼吸专科知识培训,坚持科内学习、医院学习、院外短期

卫办医政发〔2009〕31号《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提高病理诊断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设置病理科的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病理科是疾病诊断的重要科室,负责对取自人体的各种器官、组织、细胞、体液及分泌物等标本,通过大体和显微镜观察,运用免疫组织化学、分子生物学、特殊染色以及电子显微镜等技术进行分析,结合病人的临床资料,做出疾病的病理诊断。具备条件的病理科还应开展尸体病理检查。 第四条因诊断需要取自人体的组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 第五条医疗机构内的病理科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病理科按照安全、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病理诊断工作。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七条病理科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八条二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至少应当设置标本检查室、常规技术室、病理诊断室、细胞学制片室和病理档案室;三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还应当设置接诊工作室、标本存放室、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和分子病理检测室等。其他医疗机构病理科应当具有与其病理诊断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施等条件。 第九条病理科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应满足完整病理诊断流程及支持保障的需要。其中医师按照每百张病床1-2人配备,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医疗机构应适当增加。病理科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按照与医师1:1的比例配备。 第十条病理科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出具病理诊断报告的医师应当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并具备初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病理诊断专业知识培训或专科进修学习1-3年。快速病理诊断医师应当具有中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有5年以上病理阅片诊断经历。 病理技师只能负责病理技术工作,不得出具病理诊断报告。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提高“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有关文件,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立足现阶段“治未病”科室建设现状,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的建设和管理,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工作评价指标的依据。 第三条“治未病”科是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针对个体人健康状态,运用中医药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结合现代健康管理手段和方法,系统维护和提升个体人整体功能状态,管理个体人健康状态风险,实现“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复发”的健康目标,达到预防疾病、健康长寿目的的科室,在现阶段以“未病先防、瘥后防复”作为主要功能定位。 第四条“治未病”科的服务特点以人的健康状态的辨识、评估和干预为主,而非着眼于疾病治疗;突出非药物方法的运用,注重整体调节,求得整体效果;重视连续、动态、全程的管理,并充分发挥服务对象的参与意识与能力,求得长远效果。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治未病”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加强对“治未病”科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供与其医院规模、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技术力量和资金投入等,以保证“治未病”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治未病”服务质量。 二、科室名称. 第六条原则上以“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作为科室名称。由于历史沿革产生的“中医预防保健科”命名可保留;因整合健康管理资源产生的“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等命名可采用。不得以“国医堂”、“名医工作室”、“保健中心”、“体检部”、“预防保健科”等或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作为本科科室名称。 不同的科室名称涵盖的服务内容应有所不同: 治未病科——提供健康信息采集与数据管理、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健康咨询、中医调养等治未病相关服务。 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整合体检部门(提供中西医健康评估),除提供治未病服务外兼具健康管理职能,开展健康宣教,实现随访管理等。 中医预防保健科——体现中医治未病服务内涵的同时,兼顾计划免疫、职工保健、妇女儿童保健等综合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相关职能。 三、服务对象 第七条“治未病”科的服务对象主要有以下五类:

卫生部 病理科建设指南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病理诊断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病理科。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提高病理诊断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设置病理科的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病理科是疾病诊断的重要科室,负责对取自人体的各种器官、组织、细胞、体液及分泌物等标本,通过大体和显微镜观察,运用免疫组织化学、分子生物学、特殊染色以及电子显微镜等技术进行分析,结合病人的临床资料,做出疾病的病理诊断。具备条件的病理科还应开展尸体病理检查。 第四条因诊断需要取自人体的组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 第五条医疗机构内的病理科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病理科按照安全、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病理诊断工作。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七条病理科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八条二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至少应当设置标本检查室、常规技术室、病理诊断室、细胞学制片室和病理档案室;三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还应当设置接诊工作室、标本存放室、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和分子病理检测室等。其他医疗机构病理科应当具有与其病理诊断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施等条件。

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总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等 11个科室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加强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11个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指南》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https://www.360docs.net/doc/c38550868.html,)。 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妇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妇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妇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妇科应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妇科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妇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妇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妇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妇科疾病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应开设妇科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应设立妇科专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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