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实施及激励制度

成果转化实施及激励制度
成果转化实施及激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使科技成果尽快的应用到实际生产中,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及奖励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第二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部门”,下设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管理机构设置如下:

1、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

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

3、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第三条管理机构职能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三大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下设的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平衡和协调,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二)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在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管理成果奖励两个方面,分别开展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发明、月度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科技成果范围

第五条本办法的科技成果,概括来讲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具体是指凡经本公司及相关权威科技部门组织验收或鉴定,并应用于生产实践,且在本单位生产经营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主要包含以下:

(一)开发应用于生产经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其技术水平在国内领先,实施后产生显著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

(二)为进入企业经营新领域进行的新技术、新工艺预研究成果,对企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技术水平达到行业内领先水平的技术开发成果;

(三)结合高、难、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展科技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取得较好效益的科技攻关成果;

(四)在引进新机械、装备中,积极消化吸收,为我所用、有所创新发展的引进再创新成果;

(五)首次在单位内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解决技术难点、技术关键有较大创新的推广成果;

(六)改进完善现有各种操作方法、软件、工艺、标准、规程、检验方法,经检验对本单位高效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影响的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

(七)对本单位某环节中的生产工艺或操作方法有重大改进,局部改进设备和工艺装备,达到提高工效和节能降耗目的的技术革新成果;

(八)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发表的科技论文和各级交流获奖论文对公司带来效益和美誉的知识产权成果。

(九)职工群众性创新过程中围绕生产经营出现的技术难题和管理局限为提高工作效率及产品质量应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活动而形成的QC成果;

(十)能够解决生产岗位上存在的问题,使技术性能、工效得到明显提高,对管理或生产提出的新思路,促进企业安全高效发展的五小成果,包括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

第四章科技成果转化

第六条本办法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的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

(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二)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

(三)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四)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五)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第五章成果转化的奖励原则

第七条本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分为收购奖励、提成奖励和评审奖励三种方式,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奖励原则。

收购奖励是指对纳入公司内部技术市场化运作管理的有关科技成果进行模拟收购,按照产生的效益给予完成人一定的技术智力付出补偿的奖励。

提成奖励是指公司对外专利转让、技术转让、新产品产业化产生经济效益后给予完成人一定比例收益提成的奖励。

评审奖励是指对获得各类各级成果进行的奖励。

第八条公司每年召开一次科技大会,并对期间科技成果进行一次奖励,科技成果奖励费用在提取的科研经费中列支。

第六章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标准

第九条科技成果转化收购奖励

(一)科技成果收购奖励额度根据该成果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技术难度、工作量及可推广性来确定,按公司规定有科技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专家组审查,技术委员会统一研究确定。

表一科技成果收购奖励标准

(二)报公司收购的科技成果,有成果完成人填报收购奖励申请表,附验收鉴定证明和成果研究报告(或总结材料)一套材料,按时报送给公司科技管理部门。

(三)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本着公开、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拟收购的科技成果进行审核评定,提出核价意见报经公司技术委员会核定后进行收购奖励。

第十条科技成果转化提成奖励

(一)提成奖励目前仅限于专利转让、技术转让、新产品产业化三类,待条件时机成熟时逐步扩大到其他科技成果类别。

(二)公司与外部其他单位签订的专利转让、技术转让、新产品产业化合同实施以后,并于当年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得到收益后才能对技术成果完成人进行提成奖励。

(三)对专利转让、技术转让、新产品产业化可以按第一年净收益的25%一次性提成奖励,也可以实行分三年分别从当年取得的净利润中按10%、15%、25%的比例给予提成奖励,也可以按照技术合同书中商定的其它办法计算。

第十一条QC成果奖励标准

获得国优QC成果奖的QC成果奖励20000元;获得省部级QC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QC成果,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的奖励;获得地市级QC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QC成果,分别给予6000元、4000元、2500元的奖励;获得区级QC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QC成果,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奖励

知识产权奖励对象主要是公司员工所取得的授权职务专利、发表论文和交流获奖论文的完成人,奖金由主要完成人领取分配。非职务专利、未授权职务专利、未发表论文、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不是本单位的或发表时不在本单位工作的、未获奖论文不在奖励之列。知识产权奖不重复奖励,不越级奖励,由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奖励。

(一)授权职务专利奖励

表二授权职务专利奖励建议标准

(二)发表论文奖励

表三发表论文奖励标准

第十三条专有技术奖励

表三专有技术奖奖励标准

注:

①专有工艺、各种操作法获得行业认可的奖励10000元。

②起草技术标准、技术管理手册、管理规范的主持者,按上述奖励等级(标准)的15%奖励个人。

③起草技术标准、技术管理手册、管理规范的参与者,按上述奖励等级(标准)的10%奖励个人。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参与推荐、评审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应当对所涉及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

况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技术内容和评审情况,不得剽窃成果内容。

第十五条申报公司科技成果奖励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经查实,追回荣誉证书和奖金,并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公司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抄送: 拟定: 制度内容:1、总则 2、科研成果定义 3、科研成果确认 4、科研成果推广 5、科研成果奖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战略竞争力,使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立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科研成果)管理的新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国家、省(部)、市或公司自身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和计划外项目产生的各类科研成果。 本办法也适用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取得科研成果。 第三条管理 公司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由公司科研管理部负责。 第二章科研成果定义

第四条科研成果定义 科研成果是指公司结合自身和客户的实际需求通过投入人力、物力、资金进行新理论、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标准等研发活动或承担由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所取得的有 形资产(如新产品)和无形资产(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标准等)的总和。 第五条科研成果分类 科研成果分为基础研究类和技术开发类。 基础研究类:为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活动取得的成果,展现形式主要为论文、著作、专利等技术开发类:从研究和实际经验中获得的现有知识或从外部引进技术,为生产新的产品、装置,建立新的工艺和系统而进行实质性的研发工作取得的成果,展现形式主要为: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专利、标准、著作、设计方案等。 第六条科研成果存在形式 科研成果主要以技术报告、试验报告、论文、专利、标准、著作、试验方法、第三方检测报告、设计方案、工艺方案、样机(品)等形式存在。 第三章科研成果特征 第七条科研成果特征 科研成果需具备新颖性与先进性、实用性与可推广性等特征新颖性与先进性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最新版】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公司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该公司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定的成果转化资源支持,鼓励自主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实现自主创业。 第三条本制度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公司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成的技术成果,我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或者部分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六条公司鼓励成果完成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七条研发部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的发布和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沟通,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益或者收益的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九条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成果情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队,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施转化;企业提供一定的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获得的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的与企业

教科研成果推广制度

新沂市小湖中学教育科研成果总结推广制度 一、指导思想 用新课程标准指导学校教科研工作,用新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立足本校实际情况、着眼于实际应用。,为全面提高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质量、促进学校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组织机构 教育科研研究成果推广应用领导小组: 组长:高行军 副组长:戈威、张艳平 组员:王丰、马明明、张卫玲、朱江玲、冯君叶、徐翠萍 三、工作任务 (1)创造条件,配置符合要求的现代教育技术软、硬件设施,为现代教育技术教研工作与成果推广应用提供物质保障。 (2)全面培训提高教师的课题研究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水平。 (3)确立应用性较强的研究课题,提出符合学校实际的课题,供全体教师参与研究,将有效成果推广应用到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中去,将成功经验向外界推广。 四、工作制度 (1)把课题研究与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体现在各项工作计划当中。 (2)把课题研究和教研工作紧密结合作为学校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确立独立的研究课题,组成研究班子,建立从课题立项、过程实施方案的制定、研究过程材料的收集、研究成果总结、成果鉴定与应用推广完整的工作体系。 (3)把各项课题的教研工作作为学校校本教研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交流研究成果。要求老师经常写论文或经验总结,以教研组为单位,每学期开出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研讨课,学校定期举行相关课题的课堂教学比武,促进教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4)采取专家引领、同行辅助、个人钻研,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来开展工作,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与辅导,外出学习考察,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在工作中少走弯路。(5)把教师在课题研究与成果推广应用方面的业绩作为年终考核成绩、评定职称、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6)学校每期至少组织全校老师开展以多媒体课件制作为主要内容的培训2次以上,使教师能熟练使用ppt,flash等多媒体软件开发教学课件。 (7)学校定期检查,对在课题研究与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按照学校量化积分考核方案予以相应的加分。 新沂市小湖中学教科室 2013.8.31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广州xxxx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 与激励奖励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7年11月01日发布版本:A/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20000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20000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 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 第十九获得国家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省部级经营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2015元奖励;市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 奖励。 第四章奖励申报程序 第二十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或个人须填写

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管理规定

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 划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管理办法 (1997年5月国家科委颁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保证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以下简称“推广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广计划”是一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形成规模效益,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服务的国家重点科技计划。其宗旨是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大批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以及高新技术成果推入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动员成千上万的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力量,在农村、工矿企业中大范围大面积的推广应用,提高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效益,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传统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实施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工程,培育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推广计划”实行国家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两级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科委负责国家级“推广计划”的组织实施。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市场需求,每年度发布的重点推广的科技成果为国家级“推广计划”指南项目。国家科委根据有关规定和“推广计划”指南项目实施单位的申请,经审查通过,并根据当年“推广计划”指南项目实施单位的申请,经审查通过,并根据当年“推广计划”实施重点制定的年度实施项目为“年度计划”。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以下简称地方科委)和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科技司(局)负责“省部级推广计划”,要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管理本地方和本行业部门的推广计划。 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推广计划”的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家级“推广计划”指南项目的征集、评审、发布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二、制定“年度国家级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确定投资方向,推荐科技开发贷款项目; 三、研究、制定有利于“推广计划”实施与发展的政策、规章;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与奖励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根据公司技术中心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司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二、基本原则 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项目小组,依据承担科研任务的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按股份制形式进行成果收益的分配。 三、成果收益 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如下两种形式: 1、技术中心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费。 2、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四、奖励对象 1、在公司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等方面投入科研经费的企业。 2、为研究过程提供软硬件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 3、核心参与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工作,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研究人员。 五、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 1、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科研经费投入主体、科研软硬件

平台、科研人员三个方面。 2、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 科研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技术中心,20%归科研人员,60%归企业所有; 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其在成果收益中占40%,公司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2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40%; 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科研经费的,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4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60%。 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益的8%作为本公司技术中心的成果收益,12%作为公司技术中心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六、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 1、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科研任务情况,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 2、事先认定: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发人员的研究内容重要性、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其收益比例。 3、事后调整: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照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确定最终的收益比例。 七、附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1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公司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公司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成的技术 成果,我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或者部分的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的 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 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公司鼓励成果完成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 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六条研发部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的发布和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沟通,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成人(项 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 益或者收益的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第八条根据成果情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队,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 施转化;企业提供一定的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 获得的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的与企业进行利益分配。

(管理制度)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管理办法 (1997年5月国家科委颁布)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保证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以下简称“推广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广计划”是壹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形成规模效益,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俩个根本性转变服务的国家重点科技计划。其宗旨是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大批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以及高新技术成果推入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动员成千上万的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力量,于农村、工矿企业中大范围大面积的推广应用,提高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效益,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传统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实施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工程,培育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科技和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推广计划”实行国家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俩级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科委负责国家级“推广计划”的组织实施。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中存于的主要问题和市场需求,每年度发布的重点推广的科技成果为国

家级“推广计划”指南项目。国家科委根据有关规定和“推广计划”指南项目实施单位的申请,经审查通过,且根据当年“推广计划”指南项目实施单位的申请,经审查通过,且根据当年“推广计划”实施重点制定的年度实施项目为“年度计划”。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以下简称地方科委)和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科技司(局)负责“省部级推广计划”,要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管理本地方和本行业部门的推广计划。 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推广计划”的实施,主要职责是: 壹、负责国家级“推广计划”指南项目的征集、评审、发布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二、制定“年度国家级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确定投资方向,推荐科技开发贷款项目; 三、研究、制定有利于“推广计划”实施和发展的政策、规章; 四、围绕“推广计划”的实施,开展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示范县、示范企业和技术研究推广中心等推广示范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培育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和运行机制; 五、监督和检查“推广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组织项目的验收、表彰、奖励和国际合作。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主要职责是: 壹、制定、组织实施本地方推广计划;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教学提纲

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公司技术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2.1 公司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定的科技成果转化资源予以支持,鼓励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2.2 本制度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公司承担国家、地方,或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共同承担科研项目,或利用公司的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成的技术成果,我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或者部分的知识产权。 2.3 本制度所指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技术、生产力,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2.4 本制度所指的“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2.5 公司鼓励科技成果完成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个项目小组,根据承担科研任务的币种及对科技成果的贡献程度,合理分配科技成果收益,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组织实施和管理 3.1 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的发布和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沟通,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益或者收益的管理相关工作。

3.2 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予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3.3 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科技成果情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队,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科技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施成果转化。企业提供一定的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获得的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折股或者技术入股与企业进行利益分配。 3.4 科技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可自行进行成果转化,但应事先向公司进行宝贝,并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转化工作和后续的相关工作。 3.5 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成果转化的要求进行设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转化: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2)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3)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其他项目组)共同实施转化; (4)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3.6 公司董事会、财务部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审查和跟踪,其他项目组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签订各项科技成果转让合同(协议)、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各项科技成果(技术)的转化合同(协议)、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董事会和财务部审核方可生效。 3.7 合同生效后,合同实施单位或个人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实施组织或者个人在履行合同义务(包括对外提供技术资料)时,应注意登记并保存有关记录。 3.8 公司鼓励个人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积极发挥自主能动性和技术经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 与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公司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该公司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定的成果转化资源支持,鼓励自主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实现自主创业。 第三条本制度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公司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成的技术成果,我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或者部分的知识产权。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六条公司鼓励成果完成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七条研发部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的发布和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沟通,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益或者收益的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九条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成果情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队,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施转化;企业提供一定的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获得的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的与企业进行利益分配。 第十条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可自行进行成果转化,但应事先向公司进行报备,而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转化工作和后续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成果转化的要求进行设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转化:(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二)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三)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四)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财务部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科技成

科技成果转化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鼓励对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科技成果转化,规范对科技成果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的管理活动,特制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制度涉及到科技成果,是指公司利用现有的技术、人力、资源,通过自主研发或基于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下与科研所及高校联合进行研究开发的项目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公司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3.岗位职责 (1)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成立窗口,指定专门负责技术转移专员,负责与研究型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沟通交流、接洽;向外部发布技术合作需求、公司自主研发取得的技术成果信息。主 导公司技术合作对象(如研究型大学、第三方研究机构)评审及对合作对象提供技术资源匹配; 对公司取得技术成果积极向他人撮合许可、转让、合作、折算股份投资。并制定相应的科技成 果转化奖励制度。 (2)技术研发部:为加快公司产品迭代,研发部产品经理应根据产品的发展战略,提出详细的技术合作需求,积极参与与高等院校的技术交流,充分利用高校利用学科交叉的创新资源,打破空 间限制,推动与高校专家之间合作;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3)财务部: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与研究型大学或第三方研发机构进行技术合作进程,支付相应比例的研究开发经费,对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技术成果以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 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 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形式进行转化,所形成的收入纳入技术服务收入。 4.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内容 (1)完善技术转移的管理体系,建立校企联名实验室等形式整合多方面的优质资源,为公司组织大体量、高水平的科研创新团队奠定基础;为加快公司研发产品迭代,完善公司内部研发体系,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支持。 (2)构建适宜公司技术创新的技术转移创新体系,通过加大与高校知识流、技术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诸多要素的互联互通;依托高校多学科资源交叉优势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从而提供 公司产品竞争力。还能促进大学科学技术成果转化。

学校教科研成果推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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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科研成果推广情况 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教科研成果也不断涌现。学校在加强教科研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同时,需要引进外面的一些适合于本校实际的教科研成果,也需要将本校教师的教科研成果予以推广应用,来营造学校教科研氛围,提高教师教科研水平,提升学校“科研兴校”的品位。现将我校教科研成果推广情况介绍如下: 一.从本校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做好教科研成果推广工作。 1.召开教师课题或论文成果学习研讨会。教师课题或论文成果学习研讨会,每学期开一次。在研讨会上,先让获得课题或论文成果奖的教师介绍自己的教科研成果,要求着重介绍自己的有效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果,介绍时不照论文原稿读,而辅之以讲解,并有时间限制,然后围绕着学校教师的教科研成果交流学习的体会,分组展开研讨,着重谈自己对教科研成果的体会,说说哪些做法值得自己借鉴,哪些做法值得商榷,提出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做法、建议。提高教师的参与程度,使教科研成果深入人心,使教科研成果在学校得以有效推广应用。 2.借助校本培训的有效方式推广成果。(1)校级教研制度化,校级教研经常化。学校提倡教师相互听课,共同探讨教育思想和教学规律,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2)继续实行备课组每周一次、教研组两周一次的教研活动制度。每次活动要有专题、有记录、有实效。推行教法研究、问题会诊、案例分析、实践反思、观摩讨论等,并积极倡导即时交流、即时研讨和即时反思。(3)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学校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以师资培训为突破口,对青年教师提出了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哈尔滨商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我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工作,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和各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校教职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或利用学校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哈尔滨商业大学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学校鼓励成果完成人(课题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第六条科学研究处负责校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发布和企业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我校相关单位或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八条成果完成人(课题组)不得将职务技术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可自行转化成果,但应事先向学校报告并与学校签订协议,依法保证学校应享有的权益。 第九条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由需求单位、科学研究处和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共同商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

小学教育科研成果总结推广制度文档2篇

小学教育科研成果总结推广制度文档2篇 System document for the summary and promotion of sci entific research achievements in primary education 编订:JinTai College

小学教育科研成果总结推广制度文档2 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小学教育科研成果总结推广制度文档 2、篇章2: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文档 篇章1:小学教育科研成果总结推广制度文档 用新课程标准指导学校教科研工作,用新的教育理念和 开拓创新精神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立足本校实际情况、着眼于实际应用。,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教育科研研究成果推广应用领导小组: 副组长:张怀友张春霞赵婉虹李晓军李敬华彭海军王润 刚

组员:李书园李海艳李燕卢峥何培兰李亚娜 (1)创造条件,配置符合要求的现代教育技术软、硬件 设施,为现代教育技术教研工作与成果推广应用提供物质保障。 (2)全面培训提高教师的课题研究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 作水平。 (3)确立应用性较强的研究课题,提出符合学校实际的 课题,供全体教师参与研究,将有效成果推广应用到教育教学中去,将成功经验向外界推广。 (1)把课题研究与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作为学校的一项重 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体现在各项工作计划当中。 (2)把课题研究和教研工作紧密结合作为学校教研工作 的重要内容,确立独立的研究课题,组成研究班子,建立从课题立项、过程实施方案的制定、研究过程材料的收集、研究成果总结、成果鉴定与应用推广完整的工作体系。 (3)把各项课题的教研工作作为学校校本教研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交流研究成果。要求老师经常写论文或经验总结,以教研组为单位,每学期开出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研讨课,学校定期举行相关课题的课堂教学比武,促进教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成果转化实施及激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使科技成果尽快的应用到实际生产中,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及奖励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第二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部门”,下设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管理机构设置如下: 1、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 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 3、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第三条管理机构职能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三大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下设的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平衡和协调,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二)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在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管理成果奖励两个方面,分别开展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发明、月度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科技成果范围 第五条本办法的科技成果,概括来讲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具体是指凡经本公司及相关权威科技部门组织验收或鉴定,并应用于生产实践,且在本单位生产经营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主要包含以下: (一)开发应用于生产经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其技术水平在国内领先,实施后产生显著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 (二)为进入企业经营新领域进行的新技术、新工艺预研究成果,对企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技术水平达到行业内领先水平的技术开发成果; (三)结合高、难、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展科技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取得较好效益的科技攻关成果; (四)在引进新机械、装备中,积极消化吸收,为我所用、有所创新发展的引进再创新成果; (五)首次在单位内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解决技术难点、技术关键有较大创新的推广成果; (六)改进完善现有各种操作方法、软件、工艺、标准、规程、检验方法,经检验对本单位高效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影响的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 (七)对本单位某环节中的生产工艺或操作方法有重大改进,局部改进设备和工艺装备,达到提高工效和节能降耗目的的技术革新成果; (八)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发表的科技论文和各级交流获奖论文对公司带来效益和美誉的知识产权成果。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

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 ㈠技术进步奖 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 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 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㈡工法奖 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工法分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 ⑴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 ⑵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级先进水平,技术难度

科技成果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根据公司技术部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司技术部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项目小组,依据承担科研任务的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按股份制形式进行成果收益的分配。 第三条成果收益 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如下两种形式: 1、技术部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费。 2、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第四条奖励对象 1、在公司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等方面投入科研经费的企业。 2、为研究过程提供软硬件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 3、核心参与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工作,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研究人员。 第五条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 1、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科研经费投入主体、科研软硬件

平台、科研人员三个方面。 2、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 科研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20%归技术部,20%归科研人员,60%归企业所有;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其在成果收益中占40%,公司技术部在成果收益中占2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40%; 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科研经费的,技术部在成果收益中占4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60%。 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益的8%作为本公司技术部的成果收益,12%作为公司技术部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第六条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 1、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科研任务情况,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 2、事先认定: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发人员的研究内容重要性、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其收益比例。 3、事后调整: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照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确定最终的收益比例。 第七条附则

小学在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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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成果拥有人具体指导科研成果的操作方法与要领。引导教师对原成果的观点、内容进行讨论,促使教师对原成果的理解和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 六、从参与推广科研成果的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生水平等各种实际出发,在听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课题成果推广应用计划。 七、在成果推广的实践中,积极引导参与推广应用的教师对科研成果进行后续研究,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后效的方法,使成果推广工作健康开展。 八、学校教科室定期对各类成果的推广工作进行检查。注意引导参与推广科研成果的教师,不搞模式化,鼓励创造性,使推广成果工作成为促进教改工作深入和教育质量提高的重要渠道。 九、参加成果推广工作的老师每学期至少应上一堂跟研究成果相关的研究课,及时将成果推广的情况记录下来,并撰写推广总结。 十、学校教科室在本校科研成果推广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推荐,力争扩大科研成果的推广面和影响力。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20190906154831)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1目的 为了使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工作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激励公司技术研发工程人员积极地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强化普通操作工作的创新意识及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科技含量及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研发人员及有创新成绩的普通员工。 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产品研发与创新。 3职责 3.1 技术研发中心负责新产品研发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实施。 3.2 销售公司、品质部、生产部、采购部、工艺部、副总经理室负责对新产品进 行鉴定。 3.3 品质部负责新产品专利申请管理工作。 3.4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新产品专利的奖励实施工作。 4管理办法 4.1 新产品鉴定奖励 4.1.1 新产品鉴定奖励指新产品研发试制成功,由公司相关人员根据《设计开发 控制程序》要求,组织对新产品鉴定后,对研发人员和鉴定人员进行的奖励。 4.1.2 新产品鉴定前,各相关部门必须按《设计开发控制程序》要求,出具《项 目建议书》、《设计开发计划书》、《设计开发用材管理清单》、《样机评审报告》、《小批量评审报告》、《客户试(使)用报告》。 4.1.3 新产品鉴定前,研发人员应提供相应的整套图纸、产品标准、工艺文件。 4.1.4 新产品鉴定必须按《设计开发控制程序》中要求,以新产品鉴定会形式进 行或送国家授权试验室做型式试验,必要时可邀请外部技术专家参加或顾客试用,鉴定人员对新产品进行鉴定时,应提出改进建议,并形成《新产品鉴定报告》。 4.1.5 新产品鉴定后,所有资料图纸、工艺文件应在资料室备案。 4.1.6 新产品鉴定的奖励含研发人员奖金和鉴定人员奖金两种: 新产品鉴定研发人员奖金:主要针对该产品的研发人员,金额一般在500 元至5000 元不等。

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要点

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 三公技字〔2011〕356号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步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规范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奖励工作,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和奖励。 第三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以项目为载体,突出奖励个人。 第四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是局授予组织和员工、雇员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五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获奖个数不设限,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科技开发项目成果、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技术专利、技术总结、技术方案、施工设施设计图、支架模板设计图、工艺标准、应用软件开发、工法、QC成果、合理化建议、论文以及其他形式),均可申报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奖: (一)技术成熟且有明显的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达到了局先进或以上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在施工生产中,组织技术攻关,解决了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难题的。

(三)对成果完成单位和人员名次排列无异议,无权属争议。 第七条凡列入局或局属单位科技开发的项目,在通过局技术委员验收或鉴定后3年内,均可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应在工程结束或公开发表3年内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八条以局为主要单位(成果所有权归属局)联合开发的成果也可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九条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中交股份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再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条每项科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对申报后未获奖或已获较低等级奖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但如果在此后的使用开发过程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评审条件的,可再次以新成果申报。 第十一条科技成果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以前进行申报,逾期则不予受理。 第三章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等级评审标准如下: 特等奖: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领先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局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 一等奖: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点多、规模大、涉及多个技术领域,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内领先、集团先进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完全符合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实用价值很大,在国内有推广应用,主要在局内推广。对局的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 二等奖:在技术上有大的创新,技术难点较多、规模较大、涉及两个以上技术领域、需局内协作,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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