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压车间管理制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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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压车间管理制度四篇

篇一:冲压车间管理制度

一.使用前安全检查:

1.1.开机前应先将各运动部位充分给予润滑油,并应详细检查。

1.2.检查模具安装是否良好无异状。

1.3.检查离合器是否为脱离状态。

1.4.检查手工具,小零件及其他不必要的物品是否确实移离工作台或冲模附近。

1.5.推上总电源开关,查看操作电源灯是否点亮。

二.使用中应注意事项:

1.使用单次行程运转时,应注意作业安全,在选用脚踏操作时随时要保持警觉状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操作者切勿以疲劳或浮燥的心情从事作业,应适当地休息以保证作业时的安全。作业时如手需伸入模具内操作时,应先切断电源,停止机器运转,选用双手操作,必要时须配置安全装置和手动工具确保作业安全。

3.如需2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彼此要配合切勿同时操作以免造成意外事故。

三.停车步骤:

1.每逢中午或下班停止作业时,应使机器置于安全停止状态。

2.操作停止:押下停止按钮使冲头停止于行程上死点位置。

3.停止主马达运转:押下主马达停止按钮使其停止。

4.切断电源:将操作电源开关置于OFF位置,并将总电源开关拉下。

四.使用后应注意事项:

1.停车后将模具表面等各部位擦拭乾净,并涂上少许机油。

2.待一切处理好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五. 工作环境要求

1.照明

1.1 采用天然光照明时,不允许太阳光直接照射工作空间。

1.2 采用人工照明时,不得干扰光电保护装置,并应防止产生频闪效应。除安全灯和指示灯外,不应采用有色光源照明。

1.3 在室内照度不足的情况下,应采用局部照明。

1.4 局部照明光源的色调,应与整体光源相一致。

2.工作地面

2.1 车间各部分工作地面(包括通道)必须平整。并经常保持整洁。地面必须坚固,能承受规定的荷重。

2.2 工位附近的地面上,不允许存放与生产无关的障碍物,不允许有黄油、油液和水存在。经常有液体的地面,不应渗水,并坡向排泄系统。

2.3 冲床机基础应有液体贮存器,以收集由管路泄漏的液体,贮存器可以专门制

作,也可以与基础底部连成一体,形成坑或槽。贮存器底部应有一定坡度,以便排除废液。

2.4 车间工作地面必须防滑。冲床机基础或地坑的盖板,必须是花纹钢板,或在平板上焊以防滑筋。

六. 生产管理

所有员工均须遵守厂纪厂规,必须服从管理者的工作安排。生产管理中,管理人员督导不严,出现重大品质异常,损毁公司信誉,各管理者均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1造成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者,直接责任人处以警告,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10元;但间接责任人为管理人员,则处以与直接责任人同等处罚;

3.2造成经济损失在200元~800元者,直接责任人处以小过一次,间接责任人处以警告一次;

3.3造成经济损失在800元~1500元者,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间接责任人处以小过一

3.4造成经济损失在1500元以上者,均处以大过以上之处罚。

4、生产中加料员加错料,造成原料报废或产品报废,按造成经济损失进行处罚:(1)100元~500元者处以小过处分;

(2)500元以上者处以小过两次处分;

(3)造成2000元以上物料(原料或成品报废折合金额)处以大过处分并留厂察看。

5、上模员上错模造成生产延误超过2小时者,处以警告之处

罚,其当班领班处以书面批评;如有物料报废之额外经济

损失则加倍处罚。

6、上班时间,禁止在车间和啤工聊天、嘻戏打闹,一经查实,双方当事人均处以警告之处分,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将予以纠正记过直至开除处分。

7、生产中发现有安全事故,模具、胶料及机台设备有异常必须及时呈报负责人处理;如果因处理及时避免发生重大经济损失者,给予50元~200元之奖励,并通报全公司;但如知情不报,而任由事态漫延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则给予同等金额之处罚。

8、不按正确之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调机、模具养护而导致工模、设备损坏,依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处罚,酌情处以警告到大过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致工模或设备损毁无法使用或修复者,处以200元之罚款,并开除处理。

9、加料员加料造成胶料散落机台或地面未及时清扫,处以申诫处罚。

10、生产组长统计数据不清,造成大额超量生产或欠单生产者,责任人处以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警告之处罚。

七. 安全管理

7.1 压力机操作工、冲模安装调整工以及压力机的维修人员,在进入车间工作前4小时,不得酗酒。工厂发现有醉酒者,不得让其进入车间,或令其停止工作并离开车间。

7.2 工厂应统一发放适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和工作帽。生产工人和辅助工人工作前应按规定穿好戴好工作服、工作鞋和工作帽(包括安全帽)。女工的发辫不应露于工作帽之外。

7.3 不得穿凉鞋、拖鞋或赤脚进入车间。工作时不得穿高跟鞋。

7.4 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许与他人直接或间接闲谈。

7.5 剪切工、冲压工和其它有关工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手套。

7.6 工作时严禁吸烟。

7.7 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工位是否布置妥当,工作区域有无异物,设备和机具的状况等,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或启动设备。

7.8 一台设备有多人操作时,必须使用多人操作按钮进行工作。

7.9 严禁手或手指伸入冲模内放置或取出工件。在冲模内取放工件必须使用手用工具。

7.10 冲模安装调整、设备检修,以及需要停机排除各种故障时,都必须在设备起动开关旁挂示警告牌。警告牌的色调、字体必须醒目易见。必要时应有人监护开关。

7.11 工厂必须按照本标准,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为车间各工种制订安全操作细则。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人制订的安全操作细则。

7.12 工作必须组织对新进工人的培训,待其熟练操作后才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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