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两型一化”变电站设计建设导则

附件1

国家电网公司“两型一化”

变电站设计建设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

2007年12月

目录

前言...........................................................................................................................I 1范围.. (1)

2规范性应用文件 (1)

3总则 (2)

4站址选择 (2)

5电气部分 (3)

5.1电气主接线 (3)

5.2电气设备选择 (3)

5.3总平面布置和配电装置 (4)

5.4计算机监控 (4)

5.5电气二次接线 (4)

5.6直流系统 (4)

5.7电缆敷设 (5)

6土建部分 (5)

6.1站区总布置与交通运输 (5)

6.2道路、围墙 (5)

6.3绿化 (6)

6.4电缆沟、管 (6)

6.5建筑设计 (7)

6.6装修工程 (8)

6.7结构 (9)

7暖通部分 (9)

8水工部分 (9)

9消防部分 (10)

10施工部分 (10)

附录A (11)

前言

以往变电站存在设计、建设标准不统一,设备型式多,建设和运行成本较高等情况,其中变电站庭院化、主控楼民居化、装修材料高档化、建筑面积较大,变电站功能配置重复、冗余,施工工艺复杂,设计优化不够等情况较为突出。在全面实施变电站通用设计后,上述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和显著改善,但由于对变电站工业性设施的定位不准确以及固有习惯的影响,大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变电站建设互相攀比、工程造价得不到有效控制,工业化建设的方向不明确、思路不清晰、理念不先进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变电站建设的效益和效率,国家电网公司按照变电站通用设计的总体原则,深化、细化有关技术原则和设计要求,按照“试点先行、总结完善、稳步推进”的工作步骤,全面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以下简称“两型一化”)变电站建设。

本导则总结和分析了“两型一化”变电站建设试点成果,在《国家电网公司“两型一化”试点变电站建设设计导则》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导则共十章,按照变电站工业性设施的功能定位,从站址选择、电气主接线、电气设备选择、建筑设计、装修等方面提出了技术原则和设计要求。导则中部分条文在变电站通用设计中已作规定,在此进一步明确和强调;对于部分达到施工(施工图)深度的条文,将通过工程设计和建设,不断总结完善,适时纳入变电站通用设计全面推广应用。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建设“两型一化”变电站的技术原则和设计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750kV及以下新建变电站和开关站的设计和建设,对扩建或改建工程及其它电压等级变电站、开关站,直流换流站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应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应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110~500kV变电站分册(2005年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110kV变电站分册(2005年版补充方案)《国家电网公司110~500kV变电站通用设备技术规范》(2006年版)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通知)

DL/T 5218-2005220kV~500k 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DL/T 5352-2006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22-2005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DL/T 5136-2001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49-2001220kV~500k 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56 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

NDGJ 96-1992变电所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定

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DL 5134-2002变电所给水排水设计规程

3 总则

3.1建设“两型一化”变电站的目的是:按照变电站的功能要求,进一步明确其工业性设施的功能定位和配置要求,实现变电站全过程、全寿命周期内“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推进通用设计和标准化建设,降低变电站建设和运行成本。深化、完善变电站通用设计,倡导公司变电站工程建设的方向,实现公司电网建设方式的转变。

3.2建设“两型一化”变电站的原则是:以人为本、环境友好,安全可靠、简洁适用,创新优化、节约资源。

3.2.1设计理念上,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标准化设计,开展节能设计和环保设计,推行全过程和全寿命周期最优化设计,提高变电站建设的效率和效益。

3.2.2功能定位上,明确变电站作为工业性设施的定位,分析变电站的功能需求,追求变电站的基本功能和核心功能,剥离无用、重复、多余功能。

3.2.3性能指标上,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合理造价,不片面追求高性能、高配置,不盲目攀比,追求性能价格比最优。

3.2.4 在新技术应用上,应用模块化设计手段,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积极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创新。

3.2.5建筑风格上,体现工业性产品或设施的特点,提倡工艺简洁、施工方便、线条流畅,与环境协调,非民居、非公用建筑。

3.2.6装修材料上,应采用环保、节能材料,摒弃高档、豪华、个性化、特殊化的装修。

3.2.7施工工艺上,推行工厂化加工、机械化施工、环保施工。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电网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效率。

3.2.8设计标准上,不突破现有的设计规程、规范,遵循公司通用设计总体原则。

4 站址选择

4.1站址选择应根据电力系统规划设计的网络结构、负荷分布、城乡规划、征地拆迁等要求进行全面综合考虑。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和经济效益分析,择优选择站址。

4.2站址应不占或少占耕地和经济效益高的土地,宜利用劣地、荒地、坡地,并应尽

量减少土石方量。

4.3站址应避让重点保护的自然区和人文遗址,避让有重要开采价值的矿藏,避免或减少破坏林木和环境自然地貌。

4.4根据城乡规划,应充分考虑变电站的出线条件,统一规划线路走廊,避免或减少架空线路相互交叉跨越。整合线路走廊,变电站进出线宜直进直出,排列整齐。

5 电气部分

5.1 电气主接线

5.1.1各电压等级电气主接线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110~500kV 变电站各分册有关要求。

5.1.2对于终端变电站,当满足运行可靠性要求时,应简化接线型式,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或桥型接线。

5.1.3对于GIS、HGIS等设备,宜简化接线型式,减少元件数量。

5.1.4对于一个半断路器接线,当变压器台数超过两台时,其他几台变压器可不进串、直接经断路器接母线。

5.1.5对于双母线或单母线接线,不应设置旁路母线。

5.2 电气设备选择

5.2.1变电站主要电气一次设备的选择应遵照《国家电网公司110~500kV变电站通用设备技术规范》。如不采用,应专题论证,并提交项目批复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采用。

5.2.2短路电流应按照变电站远景的系统阻抗进行计算,主变压器的并列情况应按照系统确定的最大运行方式进行计算。

5.2.3应采用全寿命周期内性能价格比高的设备。积极地因地制宜地采用占地少、维护少、节能环保的设备。

5.2.4在系统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加大无功补偿装置分组容量、减少分组组数。

5.3 总平面布置和配电装置

5.3.1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优化总平面布置,减小变电站占地面积,应以最少的土地资源达到变电站建设要求。

5.3.2变电站布置、进出线方向、进站道路等条件允许时,变电站大门应直对主变压器运输道路。

5.3.3当变电站占地面积较大时,二次设备应就地布置,以减少电缆长度。

5.3.4对于HGIS设备配电装置,当采用一个半断路器接线时,完整串应采用“3+0”方式,不完整串宜采用“2+1”方式。

5.3.5 除地震烈度高的地区外,不宜采用软母线普通中型配电装置,应采用管母分相中型或软母线改进半高型配电装置。

5.3.6独立避雷针宜布置在变电站内。

5.4 计算机监控

5.4.1应由计算机监控系统完成对全站设备的监控,不设常规控制屏和模拟屏。

5.4.2变电站内数据应统一采集处理,站内监控后台与远动设备信息应资源共享。

5.4.3全站仅配置一套公用的GPS对时系统,主机可冗余配置。

5.4.4提高变电站自动化水平,推行无人值班或少人值班。

5.5 电气二次接线

5.5.1整体考虑控制、保护、远动和通信等二次设备的布置,运行条件相似的应合并房间布置。

5.5.2动力和环境监测应与全站监视系统统一考虑。不宜设置独立的动力和环境监测系统。

5.6 直流系统

交流不停电电源(UPS)系统不自带蓄电池组,直流电源由站用直流系统统一提供。

5.7 电缆敷设

对于500kV和330kV变电站,采用保护下放布置方案时(包括集中下放和分散下放),保护小室电缆敷设应采用电缆沟方式,不设电缆夹层;对于220kV和110(66)kV 户外变电站,保护设备宜布置在一层,采用电缆沟敷设方式,不设电缆夹层。

6 土建部分

6.1 站区总布置与交通运输

6.1.1总平面设计应结合站址自然地形地貌、周围环境、地域文化、建筑环境,因地制宜的进行规划和布置。应优化设计,减少占地、减少工程投资。

6.1.2总平面设计应注重保护周边自然植被,自然水域、水系,自然景观等。

6.1.3变电站功能区域应划分明确、工艺流畅、联接合理,不应设置建筑小品、花坛等,不应独立设置站前区、。

6.1.4站区围墙外征地范围宜为1m;如需设置挡土墙、边坡或排水沟时,根据挡土墙基础、边坡或排水沟外边缘确定征地范围;尽量减少带征地范围。

6.1.5变电站竖向设计应采用土方自平衡方式。当土方自平衡标高不能满足防洪、防涝等要求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论证采用外购土方或采用防洪墙等设计方案。城市内变电站的站址标高应满足市政规划要求。

6.1.6对远景预留场地,应考虑远景设备基础开挖土方量,适当降低远景场地标高,避免远景施工时土方外运。

6.1.7合理选择、设计场地的地面形式,场地的地面坡度不宜小于0.5%。当自然地形坡度小于5%时,可采用平坡式布置;当自然地形坡度在5%~8%以上时,宜按电压等级设计成台阶式,台阶之间设挡土墙或护坡连接。

6.2 道路、围墙

6.2.1进站道路宜利用现有的道路或路基,尽量减少桥、涵及人工构筑物工程量。

6.2.2进站道路应采用公路型混凝土路面。500kV和330kV变电站进站道路路面宽一

般为6.0m(当进站道路较长时,330kV及以上变电站进站道路宽度可统一采用4.5m,并设置错车道。),220kV变电站进站道路路面宽应为4.5m,110kV变电站进站道路路面宽应为4.0m。进站道路路肩宽度每边均为0.5m。进站道路两侧根据需要设置排水沟。

6.2.3宜简化站内道路设计,站内主干道应采用公路型混凝土路面,不设巡视小道。

6.2.4站内外道路应根据文明施工要求,在施工时进行硬化。

6.2.5围墙宜采用2.30m高实体围墙。围墙应尽量采用环保材料,宜就地取材。一般变电站围墙可采用清水墙、水泥砂浆抹面、装配式围墙等形式,不应采用涂料粉刷或高档装饰材料。城市内的户内变电站可不设置围墙;若设置围墙,应根据站址位置、城市规划和周围环境等要求确定围墙高度和形式。

6.2.6挡土墙材料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用砖、块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

6.3 绿化

6.3.1户外变电站不应采用人工绿化草坪,配电装置场地可采用碎石、卵石或灰土封闭等地坪处理方式,当采用碎石、卵石时不设操作地坪。缺少碎石或卵石且雨水充沛地区,可适当绿化,但不应设置管网等绿化设施。

6.3.2城市内的变电站如果市政规划对绿化有明确要求时,原则上进行必要的绿化,但应综合考虑养护管理,选择经济合理的本地区植物,不应选用高级乔灌木、草皮或花木。

6.4 电缆沟、管

6.4.1站内电缆沟、管布置在满足安全及使用要求下,应力求最短线路、最少转弯,可适当集中布置,减少交叉。

6.4.2电缆沟宽度应采用400mm、600mm、800mm、1000mm或1200mm等规格,以便盖板标准化制作。盖板宜采用成品或预制沟盖板。

6.4.3站内电缆沟、管在满足工艺要求下应减少埋深。

6.4.4不宜设置电缆支沟,宜采用埋管结合电缆井方式。

6.5 建筑设计

6.5.1一般规定

6.5.1.1站内建筑应按工业建筑标准,应以统一标准、统一模数布置,做好建筑“四节”(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工作。

6.5.1.2站内建筑设计应满足生产要求,合理配置功能房间,优化房间设置,确保功能房间数量、大小合理。

6.5.1.3城市内变电站的建筑外观应与城市周围景观相协调,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6.5.1.4应采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不宜采用粘土实心砖。

6.5.1.5建筑物宜布置在向阳、无日照遮挡地段;建筑物体型应紧凑,凹凸面不宜过多。

6.5.1.6建筑物围护结构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并体现公司企业标准色彩。6.5.1.7建筑物外门窗面积不宜过大,应减少其缝隙长度,并采用密封措施,选用节能型外门窗。

6.5.1.8提高变电站建筑设计标准化水平,研究推广应用工厂预制式装配建筑。

6.5.2主控通信楼

6.5.2.1合理设置主控楼房间,房间设置不应超出变电站通用设计有关要求;应取消电缆夹层,减小建筑面积。

6.5.2.2建筑平面布置应分区明确、紧凑规整,建筑使用率不应小于78%。

6.5.2.3屋面应采用平屋顶形式,结构找坡,减少找坡填充材料。屋面宜设保温隔热层。积雪较大地区也可采用坡屋面。

6.5.2.4控制建筑物的体积,顶棚不宜设置吊顶。对于独立设置的主控通信楼(不含配电装置室),二次设备室净高不应大于3.0m,无二次设备间的楼层层高不应大于3.0m。

6.5.2.5楼地面面层不应采用花岗岩、大理石等高档装饰材料,宜采用普通环保型材料,如普通地砖、环氧砂浆。楼地面面层做法尽可能统一。

6.5.2.6 对于无人值班或设备、设施较少的变电站,可取消主控通信楼,在变电站中心部位布置单层厂房设备间,表盘(屏)集中布置,减少房间分割,减少门厅、公共走廊及竖向楼梯面积。

6.5.3墙体

6.5.3.1墙体材料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节能、环保基础上选用经济合理的材料。承重墙宜采用混凝土砌块墙、粉煤灰中型砌块墙、灰砂砖墙、粉煤灰砖墙等;承自重墙宜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混凝土空心砌块墙、灰砂砖墙等。

6.5.3.2外墙材料应符合保温、隔热、防水、防火、强度及稳定性要求,外墙宜采用墙体外保温措施。

6.5.3.3外墙面宜采用普通弹性涂料,外墙装饰不应采用玻璃幕墙、铝塑板、花岗岩等材料。

6.5.3.4防火墙宜采用混凝土框架、砌体填充结构,粉刷水泥砂浆本色。

6.5.4楼梯、坡道

6.5.4.1楼梯尺寸设计应经济合理。如不需运输设备,室内楼梯开间尺寸不宜超过3.30m,室外楼梯梯段尺寸不宜超过2.70m。

6.5.4.2楼梯栏杆扶手不应采用高档装饰材料。

6.5.5门窗

6.5.5.1门窗应设计成规整几何矩形,不应采用异型窗。

6.5.5.2门窗应设计成以3m为基本模数的标准洞口,尽量减少门窗尺寸,一般房间外窗宽度不宜超过1.50m,高度不宜超过1.50m。

6.5.5.3外门窗宜采用铝合金门窗或塑钢门窗,外门窗玻璃宜采用双层中空玻璃。6.6 装修工程

6.6.1一般规定

6.6.1.1变电站为工业性设施,装修工程应以简洁适用为原则。严格控制装修标准,不应采用高档装修材料和复杂工艺。

6.6.1.2装修不应破坏结构主体,应充分考虑结构体系与承载能力,不应因此增加土建其他费用。

6.6.1.3室内装修应改进装修节点,提高外墙保温隔热性能和外门、窗的气密性。宜选用普通环保型装修材料和产品。

6.6.1.4应采用节电、节水的器具。

6.6.2装修材料

6.6.2.1内墙装修应以保护墙体、延长墙体的耐久性为目的,一般房间宜采用普通弹性乳胶漆涂刷。不应采用花岗岩、大理石、铝塑板等材料,不宜大面积采用木装修。6.6.2.2卫生间宜采用PVC塑料扣板吊顶,普通瓷砖墙面,其他房间不宜设吊顶。

6.6.3室内设施

6.6.3.1不应采用高档家具、电器、洁具、灯具等。

6.6.3.2室内家具应做到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作、统一采购。家具设计宜简洁实用,家具材料宜采用经济、环保、耐用复合材料。

6.6.3.3灯具选用以安全可靠、经济实用为主,应选用构造简单、高效节能产品。

6.6.3.4照明方式应以直接照明为主,不应采用间接照明方式。无特殊要求,所有灯均应采用节能灯。

6.7 结构

6.7.1建筑物

6.7.1.1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应采取措施降低建筑物层高。

6.7.2 屋外构架

6.7.2.1构架防腐处理应在加工厂完成。

6.7.2.2设备支架应采用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环形杆。

6.7.2.3基础型式应有利于立模、施工,应减少品种。

6.7.2.4钢结构构架宜采用螺栓连接。

7 暖通部分

7.1采用分体空调或电暖,不宜采用集中空调。

7.2 SF6气体不应直接排放,应进行回收处理。

8 水工部分

8.1生活污水应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或接入城市污水管。

8.2事故排油必须进行回收处理。

8.3应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式排水泵站,不设排水泵房。

9 消防部分

9.1优化设计,控制建筑物体积,尽量不设屋外水消防系统。

9.2主变压器宜采用泡沫喷淋或排油充氮灭火装置,以节约水资源。

9.3对于移动消防设备,应选用对大气无污染的气体灭火器。

10 施工部分

10.1研究推广应用工厂预制式装配建筑,提高变电站建筑施工的标准化和工厂化水平,缩短建设周期。

10.2土建施工时宜采用钢模板等可重复使用的模板,不宜采用木质模板。

10.3具备条件时,变电站建设宜采用商品混凝土。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本导则用词说明

A.1表示要准确的符合导则而应严格遵守的要求: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

A.2表示在正常情况下首先这样做: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A.3表示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允许稍有选择:

正面词采用“可”;

反面词采用“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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